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优势_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优势_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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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15)06-0029-06

       在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各种竞争,在很大程度上集中体现为制度的竞争。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社会能否形成发展的合力,民众的诉求能否畅通表达,各种利益关系能否得到平衡,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都对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一切都与制度是否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制度上的不断改革或创新,对于一个国家发展所起的作用着越来越大。一个国家的制度有没有优势,不是自诩自封的,也不取决于理论上的论证,而是取决于实践的成效,是在比较中体现出来的。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承接了历史的选择,顺应人类文明进程和社会发展要求,为当代中国的发展提供着根本保障。无论同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相比,还是同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制度相比,它都展现出了独到的优势。

       一、执政党与参政党协调一致,有利于防止出现相互倾轧的乱象,形成推进社会发展的合力

       政党政治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政党制度也是很多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这种政党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具有自身的特点,也有独特的优势。

       在不同的国家,由于有不同的历史条件、不同的经济文化背景,各种政治力量在此消彼长中逐步衍生出了不同的政党结构和政党制度。有的国家形成了非竞争性的一党制,也有很多国家形成了竞争性的两党制或多党制。这种情况出现,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多样性的体现,也是不同国家政治发展有很大的差异性的反映。中国所形成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政党制度。

       中国的政党制度,内生于中国革命的过程。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这个“人民大众”,实际上包括四个阶级的联盟,这就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以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及知识分子为主要社会基础建立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的革命目标有一致性,而自身又无力独立领导民主革命,在革命的过程中逐步接受了共产党的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各民主党派赞同用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并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国家强盛、民族振兴、人民富裕的事业。这就使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有了进一步长期合作的政治基础。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也决定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在中国政党制度的框架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处于领导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促进力量。中国共产党不是任何利益集团和某一社会群体的代表,而是中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它以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实际作为赢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也在不断壮大,已发展成为拥有430多万个基层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集中了全国数量众多的先进分子和各方面优秀人才,具有强大的组织动员力和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各民主党派也联系和团结了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群体的优秀成员。有这样众多的先进分子和社会优秀成员集中在中国共产党内,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使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有着不竭的智力源泉和强大的战斗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最大共识,也是共同的奋斗目标和共同利益所在。由于有着思想共识、行动统一和目标认同的基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也就形成了协调一致的政党关系,这不仅体现着中国政党制度的张力和弹性,同时也就消除了西方多党制或两党制下的政党纷争,避免了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防止和减少了各种社会力量的内耗,有利于形成促进社会发展的合力。

       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两党制或多党制,这种政党制度曾被视为民主制度的特征,也曾被许多国家移植或模仿。其理论依据是社会利益是多元的,没有一致性的存在,要有不同的政党或政治组织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并通过政治竞争达到利益平衡。这种竞争性的政党制度有助于政治公开性和透明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起着调节社会政治关系和缓和阶级冲突的作用,减少由利益引发的暴力对抗,但其弱点也十分明显。由于各政党代表着不同群体、集团和阶层的利益,无止休的利益竞争,不仅会带来政治上的纷争,还会造成社会的分离和分裂,消解整体意识和社会合力。由于取向不同、政见不同,在涉及社会利益和国家发展长远规划等重大问题上,各个政党之间很难达成共识,往往会把政党利益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在一些国家,多党竞争往往是以私人资本、个人捐助为支撑,政党或政治人物接受了私人资本的支持,获胜后必然要给予相应的回报,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金钱左右政治、资本操纵权力的现象。恩格斯曾经指出:“正是在美国……轮流执政的两大政党中的每一个政党,又是由这样一些人操纵的,这些人把政治变成一种生意,拿联邦国会和各州议会的议席来投机牟利,或是以替本党鼓动为生,在本党胜利后取得职位作为报酬。”[1]尽管时间过去一个多世纪,恩格斯所揭示的这个问题依然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的弊端所在。

       多年来,一些西方国家出于各种目的,不遗余力地向外输出或推销这样的政党制度。一些发展中国家盲目照抄照搬了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不仅导致政党争斗不断,政局动荡,还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倒退,其教训十分深刻。

       二、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激发社会整体和个体活力

       制度的核心是利益问题,本质是权利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统筹兼顾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特征,也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方面所具有的优势。

       资本主义制度的核心理念是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来自于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批判。在欧洲中世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上有神权,下有王权。人是上帝的奴仆、王权的臣民,社会按照土地分封形成严格等级,人在社会生活中没有独立的地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产生了相对独立的利益群体,进而产生了维护自身利益的要求。个人主义作为维护个体利益的一种理论主张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个人主义形成以后,在经济领域主要表现为自由主义,强调个人利益至高无上,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受任何权力的干预和控制;在政治领域主要表现为民主主义,强调每个人权利都平等的;在文化领域主要表现为人本主义,强调个人的价值、人生幸福和人生意义。个人利益、个人权利和个人价值,成为新生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武器,也成为资本主义制度建构的基本依据。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个人主义有其进步意义。强调个人利益、个人权利和个人价值,有利于促进个性自由、自我独立、互相尊重,有利于调动和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这种个人主义与私有制、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一方面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活力;另一方面也衍生出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严重利益对立。个人主义的无限倡导,很容易导致利己主义的盛行,利己主义很容易带来人的私欲膨胀,造成物欲横流,很难形成社会整体意识。对此,法国政治评论家托克维尔曾这样说:“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每个公民同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因此,当每个公民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利己主义可使一切美德的幼芽枯死,而个人主义首先会是公德的源泉干涸。……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2]。正是面对资本主义制度产生的弊端和矛盾,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改造社会的新主张应运而生。它强调不能把个人利益、个人权利和个人价值置于社会首位,而应把社会整体利益、整体权利、整体价值置于社会首位,在这个前提下保障个人权利,实现个人利益和个人价值。在科学社会主义创立以前,这样的社会主义主张以不同的流派在欧洲传播了近三百年。马克思恩格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对社会主义作了科学的论证,他们把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同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解放联系在一起,阐明了社会主义的实现条件、发展规律和社会推动力量。社会主义运动就是围绕着实现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整体权利和整体价值展开的,实现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整体权利和整体价值也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建构的核心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核心理念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凸显着这样的理念要求。如:在经济建设方面,制度的完善着眼于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基础上走向共同富裕;在政治建设方面,制度的完善着眼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各项合法权益;在文化建设方面,制度的完善着眼于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在社会建设方面,制度的完善着眼于改善民生,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度的完善着眼于人民福祉,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人民利益是个大范畴,它包含着许多具体的内容。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在传统社会主义制度构建过程中,由于过分强调整体利益和集体价值,忽视或抹煞了个人利益、个人的权利,抑制个人的积极性,也束缚了个性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其形成和完善过程中,弥补以往社会主义制度忽视个人利益、个人权利的缺陷,在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同时,强调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统一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整体是个人的集合,个人利益是社会整体利益的基础,社会整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集合与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社会整体利益体现着个人的长远的根本利益,个人利益又是社会利益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把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注重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统筹兼顾,既保证整体利益,又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并力求使个人的个性和才能获得全面和充分的发展。这样,既避免了个人利益至上导致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对立,也纠正了只注重整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的倾向,使整个社会产生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实行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形成统一意志,有效整合社会资源

       政党和国家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实行民主和集中有机的结合,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贯穿着民主性,也贯穿着集中性。其根本优势就在于能够使党和国形成统一意志,有效地进行社会动员和资源整合,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推进国家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我们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全部活动都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在社会主义制度建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又把民主集中制创造性地运用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并通过宪法明确规定,所有国家机构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关于民主集中制,邓小平有个明确的说法,“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3-1]。

       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中心所在,集中是民主集中制的内在要求。实行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必然走向,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是民主意义的实际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民主实践上的深度拓展。没有民主,党和国家及社会肯定没有生机和活力;没有集中,党和国家及社会就会失去统一意志,成为一盘散沙。民主可以避免重大失误,但也有低效率的通病,很多时候面对新的问题难以迅速作出重大决策;集中可以使决策迅速、效率明显,但也容易出现忽视民意、产生主观专断的现象。在以往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也一度出现“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的不良倾向。[3-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完善过程中,着力纠正以往实践中的偏差,坚持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结合,在民主基础上寻求效率,并把这种要求贯穿于整个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不断推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化、程序化,使民主集中制成为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经验来看,民主集中制是正确规范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处理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反映、体现党和人民利益与愿望,保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正确制定和执行的有效制度。它既能保障大众的权利,也能强化领导层的责任。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仅可以保障全体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使人民群众能够畅通表达利益要求,使社会各方面能够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还有利于引导民众围绕社会利益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建言献策,使党和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作出的重大决策有充分的民意基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不仅可以保障党和政府领导权威和领导作用,还有利于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克服彼此的分歧,凝聚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和运用各种社会资源,使党和政府决策部署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如中国制定的各种改革发展规划,往往都是从上至下广泛征求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经过民主到集中、再民主再到集中的多个过程。这种决策过程本身就是民主集中制的充分体现。

       尽管西方国家的一些人总是对民主集中制抱有成见,也有各种各样的非议或质疑,但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使中国有效地防止了一些国家政治生活中出现的那种群龙无首、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现象,也有效地避免了一些国家决策过程中出现的那种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尤其是中国党和政府在应对各种挑战和危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在兴建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有力作为,充分展现了民主集中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核心机制所发挥的重大作用。

       四、国家领导层的有序更替,有利于维护政局稳定和社会稳定,保证大政方针的持续性

       国家领导层能否有序更替,是关系一个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只有政局稳定、社会稳定,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民众才能过上幸福生活。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国家领导层的更替不仅会使权力交接带有政治断裂的风险,还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动荡不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就是实现了国家领导层的有序更替,为政局稳定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权力交接、领导层的更替,在封建社会普遍采用的是世袭制,到了资本主义时期,西方国家开始实行定期轮换制。以定期轮换制代替世袭制,这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社会主义制度在一些国家建立以后,如何进行权力交接、实现领导层的有序更替,这是相当长的时间里却还没有解决的一个问题,也成为困扰着社会主义国家稳定发展的一个难题,苏东国家直到制度瓦解也未能破解这个问题。由此,许多国家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方面,都产生和积累了权力专断、等级特权、家长制、领导职务终身制等问题。这些问题最终也成为一些国家制度瓦解的内在因素。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出发,开始思考和探索这个问题。他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层新老交替和平稳过渡的战略设想,并在组织上为以后的新老交替作了准备。建立领导梯队、创建集体领导制、强调接班人培养和选拔等,是他探索的重要成果。这些探索成果,也为后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思想基础和重要条件。但遗憾的是,他的许多合理设想未能得到充分落实。在后来的实践中,他又从集体领导走向了个人专权,并由个人选定接班人,没有形成完备的制度。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邓小平充分地认识到,实行国家领导层的有序更替是从制度上保证改革开放政策的连续性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措施。新时期伊始,他就开始探索解决国家领导层更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问题。他首先解决的问题是领导干部终身制的问题。领导职务终身制的废除,为党和国家领导层的有序更替以及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铺平了道路。与此同时,他在恢复和完善了集体领导制度,并对党的新一届领导人采取集体选择、集体考察、集体交接班的做法。随着江泽民、胡锦涛在国家领导层有序更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面的不断探索和创新,我们党在国家领导层的制度安排方面逐步确立了集体领导、年龄限制、有限任期、定期更替、梯队建设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的相继建立,实现了国家领导层有序更替的制度创新。

       这种有序更替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西方国家的轮换更替往往是换人换党,中国更替是换人不换党。西方的轮换更替制度有其灵活性,但换人换党必换政,缺乏稳定性、延续性。政党轮换更替,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国家发展政策随之改变,经常是反复无常。中国所形成的有序更替制度,既有弹性和调整空间,又有稳定性和持续性。这一制度有我们自己的创新,也有对西方制度的借鉴,但避免了其缺陷。集体领导,可以避免个人专权、决策失误;年龄限制和定期更替,可以给国家领导层注入新的血液,带来新的活力;梯队建设,可以避免断层,使国家领导层有稳定的后续力量。集体领导、梯队建设、年龄限制是中国在制度上的独创;有限任期、定期更替则是对西方制度的借鉴。国家领导层的这种有序更替,使国家政局稳定、社会稳定,也使国家的大政方针具有连续性、可靠性,并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能够长期实施。中国之所以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创造了稳定中有巨变、巨变中有稳定的奇迹,完全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维护国家政局的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的优势。这不仅给国民带来信心,也给世界带来信心。

       五、注重从基层实践中选贤任能,有利于形成经验丰富、务实有为的领导群体

       从一定意义上说,制度竞争的背后,是执政骨干、执政团队素质的竞争。衡量一种制度是否具有优势,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它能否使德才兼备、富有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导和管理体系。坚持基层导向,注重实际历练,注重从实践中特别是基层实践中选贤任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特点。当代中国的发展和进步,也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执政骨干培养和选拔方面有独到的优势。

       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执政骨干,是推动和引领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毛泽东很早就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4]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邓小平更是把执政骨干队伍建设上升到战略高度,把它视为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问题。他曾明确强调:“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说,关键在人。”[5]关键在人,就要关键能否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执政骨干,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

       领导者的选拔方式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一个国家事业发展的兴衰成败。在领导者的培养、执政骨干的选拔方面,我们党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形成了许多优良传统,并据此确立一套相应的制度机制。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坚持基层导向,注重实际历练,从实践中培养选拔领导干部。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执政队伍建设的基本途径,也是保证党和国家事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它包含着我们党的成功经验,也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底蕴。“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这是前人的主张,也是现实的要求。实践尤其是基层实践,是领导者成长的摇篮。有基层实践经验,才能更了解民众的疾苦,才能有处理实际问题和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从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来看,凡是在各种岗位上有所作为、成绩突出的领导者,大都是实践中成长起来的,经过实践磨炼特别是基层实践锻炼。在我们党和国家执政骨干队伍中,许多人都是从基层逐步成长起来的。担任县市主要领导的干部,大都经过乡镇工作的历练;担任省级主要领导的干部,大都有在县市任主要领导的经历。正是在实践中经受锻炼,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我们党和国家执政骨干、领导群体才有了带领人民开创事业能力。

       坚持基层导向,注重实际历练,从实践中选贤任能,这样的制度机制有利于引导干部把对党和国家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有机地统一起来,能够自觉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干部的成长有上下公认两个基础。同时,这样的制度机制也使基层实践成为优秀人才公平竞争的平台,成为脱颖而出的通道。西方的制度机制,注重的是领导者的票选程序,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和没有经验没有能力的人,都可以通过这样的渠道进入领导和管理体系。中国的制度机制,更注重的是领导者的实际作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是最主要的考察标准和衡量尺度。这样的制度机制可以避免出现的那种“为了选无作为”“只会说不会干”的领导平庸化现象,从而有利于形成一个实践经验丰富、务实有为的领导群体。

       [收稿日期]20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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