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北开发热潮中回族经济的发展与变化_回族论文

近代西北开发热潮中回族经济的发展与变化_回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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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21015)04-0135-05

       自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渗透下逐渐拉开了近代化的序幕。较之于近代以前,不但农业经济中商品因素逐渐增长,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且近代机器工业、近代交通业及近代金融业相继出现。然而,作为回族最主要聚居地的西北地区地处偏远,尚未受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触动,新的经济因素无法在这种落后的经济环境中全面着陆。尽管西北经济发展的步伐较慢,却也逐步进入了近代化转型时期,西北回族经济的发展与变迁自然脱离不开当时的总趋势。尤其是近代以来,在祖国大地上掀起了一次次以近代化为主题的革新浪潮,从甲午之后的洋务运动,到庚子之际的维新新政,再到抗战时期实业救国,前后形成了三次西北开发热潮。聚居于陕甘宁青的西北回民作为西北开发的主体力量之一,以其独有的方式参与了历次西北开发,同时也开启了其经济近代化历程。

       一、回族经济在近代第一次西北开发热潮中缓慢恢复

       从同治五年到光绪六年(1866~1880年)左宗棠时任陕甘总督。在此期间,西北地区因偏远落后,加之同治元年(1862年)爆发的回民起义已经席卷西北大地,连年的战乱致使西北人口锐减,社会经济更加凋敝,导致该地区生产力低下,近代化因子处于沉睡状态。面对这种形势,秉承洋务派主张的左宗棠在西北政局稳定之后,因地制宜地展开了全面的西北开发实践,掀起了第一次近代西北开发热潮。左氏进行西北开发的经济举措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沿袭历代西北开发的传统举措,在农业方面推出了屯田植树,兴修水利,兴农利牧,禁种罂粟,推广棉桑等发展农业政策;在交通建设方面上积极修城筑路;在金融方面,采取了整理田赋、整理厘金、举办捐输、整理币制等多项措施。[1]第二,对占西北商业份额较大的盐业和茶业进行整改。左宗棠下令整理盐务、整顿茶务,尤其针对甘肃茶务采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经过对茶务的整顿,兰州等地的茶叶销售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繁荣,基本上达到了左氏“一方可为湖茶推广外销,一方为甘肃增加茶税”[2]的设想。第三,积极发展近代工矿业。在左氏创办的工矿业中颇值一提的是兰州“二局”,即军用工业企业兰州机器制造局(原为西安机器局,1872年迁往兰州)和民用工业企业兰州机器织呢局。这两个官办企业已经具有了资本主义企业的初级形态,成为开通西北近代化风气的事业。另外,为有效利用西北丰富的矿产,左宗棠积极发展机器采矿业,勘测了一些铅矿和金矿。左宗棠离任后,这些开创性的事业都因人废事,无果而终。左氏打破历代仅在农牧水利及移民屯垦上做文章的西北开发的陈旧模式,掀起的全面西北开发热潮激发了西北地区的近代化因子,在西北开发史上写下了重要篇章。左宗棠采取的上述各项开发西北措施,使陕甘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到光绪元年时“残破地方渐次归业”[3]。

       然而,光绪元年(1875年)以前,左宗棠的上述开发举措对于战后回族经济恢复所起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究其原因有三:一是陕甘回族在战争中经济基础几乎尽丧,尤其是劳动力数量与质量的大幅下降使其生产力发展严重滞后。二是强制性迁徙措施致使本已蒙受重创的回族经济结构再遭摧残。左宗棠为防止回族势力增长过快而难以控制,进行善后时对回民“分起安置,涣其群,孤其势”[4],迫使回民迁徙到西北极贫之地,不但打乱了西北回族历史分布格局和社会生活秩序,同时也破坏了回族以农业为主兼营商业的经济结构,使因遭受战争急剧下降的陕甘回族经济实力和影响力长时间难以恢复。三是防范严密的管制措施严重影响了回族正常生产和生活,阻碍了回族经济的发展。底层回民生存环境恶劣却被禁锢在安置地内不得随意出入,不仅没有受到西北开发热潮中各种有利条件的惠及,还背负着各种沉重的赋税。在生产工具严重匮乏的情况下,这些被安置在穷山恶水中的回民,只能进行极简单的生产活动,勉强糊口。[5]直到光绪初年以后,清政府才逐渐放松了对回民的管制,得到了一定自由的回民才一展身手,利用当时的有利条件积极进行农业开发、商业经营等经济活动。

       因为左宗棠采取“以回治回”的统治政策,对投诚的回族上层人士安抚有加,所以这一阶层尚且保存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在第一次西北开发热潮中受惠颇多,所以在战后的经济恢复中抢占了先机。尤其是“河州回民起义首领马占鳌因实施‘胜中求降’的策略而得到清政府的宽宥,不仅免遭清剿,更没有因‘善后’措施而迁徙他处,因而其所依靠的社会资本,即‘回族社会结构及原有的组织体系’得以保存”[6],成为日后马家军阀产生和崛起的基础。受益于此,以他为首的河州降将作为一支能为清政府所用的军事力量,从清朝维持西北统治秩序的得力干将成长为掌握甘宁青军政大权的回族军阀集团,最终完全控制了甘宁青的经济命脉。如“青马”马海晏家族原有土地数量不大,自从其为清廷效命后,逐渐购置许多房屋和土地,至其子马麒、马麟统治青海后,并购土地的力度则更为加强。多数为清廷重用的回族军官在起义前原本为非富即贵的回族上层人物,战后他们通过种种手段为自己攫取政治资本和金融资本。如回民起义首领禹得彦,仅其在陕西被没收的财产,变卖所得,就足够为当地汉人修建育婴堂和寡妇局,为回民子弟修三个义学。自从他被安插于甘肃华亭以后,常在县衙走动,包庇官司,不久就又成了大地主,在华亭东关有川地近百亩,在十二堡占有土地五百余亩,两处山庄(即今宁夏泾源县新民乡花崖沟社,马家新庄社)。[7]起义领袖任老武(即任武),原有的生意是经营杂货的小商店,安插于平凉境内的居头寨,后发展成为地主兼工商业者,在城里有纺织厂。[8]此外,战后仍有一部分回族大地主保留住了全部或部分财产,经济实力不可小觑。如陕西同州温纪泰在起义前即为著名的回族大地主,其家里占有的田地极多,难以数计,青池村各处有围墙的土地均属之。逃到化平(今泾源)后又将大部分藏在同州的银两运回,所以仍然十分富有。[9]左氏的分化政策,加速了回族社会分化。到清末,回族地主、乡绅、教主阶层不但占有大量土地,而且占有数量较多的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此外,磨房、油房、粉房等小手工业作坊,也多为他们掌握,实力雄厚的还兼营牧场、金矿和工商业。而战后回族农民多数处于少地无地的境地,陷入极度贫苦的生活中,在土地高度集中兼并的情况下,就连一些回族中小地主也沦为了农民,并且这些农民随时会失去土地沦为贫雇农。由于绝大多数的生产资料和土地都被回族上层所占有。众多的回族贫苦农民、城市平民、小手工业者和小商贩,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和技术勉强维生。

       农业一直是西北回族的主业,然而普通的回族民众原有的田园房舍尽失,不仅如此,安置地的生活和生产环境极其恶劣,“荆榛蔽野,浩劫忽罹,生机中断,贵贱同尽,农家副产不易孳生”[10],这种环境十分不利于农业生产。然而,“回人生性勤俭,能耐劳苦”[11],他们通过各种有效办法改造恶劣自然的环境,居于“三边(河滩边、碱滩边、湖边)”,“两梢(山水沟梢、渠梢)”[12]地带的回民采取挖沟排水、引渠灌压碱、鸽粪消碱等措施;山区的回民则开山造田,拓荒生产。“当年各村贫农来到化平,所谓‘老婆把犁人曳地’,是很普通的。就是这样,回民把山林开成熟地,山坡形成梯田”[13]。此外,为了改变陷入绝境的生活,西北各地回族农民多向边远地区、山区开垦河滩地、荒地以谋生存。如青海省原亶源县(今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所属麻莲沟、吊沟,地处浩亶河以南,人口稀少,高寒少雨,但有大量可以开垦的荒地。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拉龙窝、黄天、泉沟台一带发生灾荒,一部分回民外逃至吊沟。吊沟原来是草滩和山地,经过回民的辛勤开垦,使荒地变成了农田,人口也不断增加。麻莲沟原来仅有少数汉民居住,因为人很少,只在南山上开了一些地。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约70~100户回民被清庭强行自浩亶镇迁往麻莲沟,回民定居后,将积极开垦荒地,从山脚到河滩只要能利用的土地都被回民变成可耕的良田,耕地面积迅速扩大,当时种植的作物主要是青稞、油菜、大麦、燕麦、洋芋等。[14]

       除农业外,西北的回民还从事与其生存环境相适应的行业,城市中的回民中以苦力、小手工业者和中、小商人居多。在起义过程中,城市回民聚居区完整地保留下来的只有西安和河州两城。尽管这两个城市回族经济发展的基础优于其他地区,但是由于战后长期受到严格管制,普通回民无法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因而在解禁之前其经济恢复的速度也异常缓慢。“西安城内回民虽未经上阵,逃了一条性命,但城内的日子很不好过。回民在城内十八年不准出城,直到光绪初年,官家传马、金、刘、穆、蓝六家出外为他们贩马,回民才算出了城。……十八年之内,城里汉人就有四十八家粥场,但回回即无一家。”[15]光绪初年以后,西安回民凭“腰牌”才能进出城,在恢复了一定程度上的自由之后,基本上从事力役、手工业及商业。其中商业较其他行业发达,基本上以小本经营为主,有饮食业、古玩业、贩马业等,发展较快的行业当数饮食业和古玩业。清末西安清真饮食业集中于鼓楼一带,慈禧太后避庚子之难于西安时,曾对“天锡永”(后赐名“天锡楼”[16])的清真菜肴和老童家羊肉铺的腊羊肉[17]赞赏有加。古玩业中集中于北院门一带,其中开古董铺的为坐商,流落民间的毛公鼎就是由西安开古董铺的回族商人发现之后而闻名于世的;跑街的(掮客),进行长途贩运的(往返于京沪间)和到乡下寻货收购的为行商。[18]甘肃河州回民因马占鳌降清,人口和财产损失不大。同治以后,河州成了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也是西北回民的商业经济中心,“盖八方(坊)为回民商务聚集之地,富甲省垣,居民三万余人,全系回族”。[19]特别是在庚子之难以后,马占鳌、马海晏、马千龄三大家族逐渐在甘宁青形成很大的势力。甘肃回族一些大型商业经济实体,几乎都受他们管辖或得到他们的支持,而大部分回族群众进行的只是一些小本微利、维持生计的小商品经营。到了清末,在回族聚居的河州南关,“市面最盛,富商大贾群集”,一般回族群众则“负贩远及新疆、川、陕”[20],充分说明回族商业经济中两极分化的现象十分严重。

       这一阶段中,西北回民中渐有从事手工采矿业者。1897年,灵武回族王氏家族对宁夏著名的磁窑堡煤矿进行二度开发,王家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向当地汉民招股,“汉民出资,王家出力”,合伙开矿,土法采煤。随着煤矿的发展,也带动了当地商业的兴起。[21]严格来说,王氏家族煤矿的组织形式与生产技术离近代工业的标准相去甚远,只能算做手工工场。虽然如此,王氏开办的采矿事业仍不失为回族近代工业资本原始积累的起点,对于谋求生存的西北回族来说,也是其民族经济复兴的必经之路。

       尽管西北回民的民族自存和复兴之路艰辛异常,但他们顽强地生存了下来,至清末新政之前,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不仅使民族经济逐渐恢复了元气,也为其所居住地区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回族经济近代化在第二次西北开发热潮中萌芽

       甲午海战后,清政府财源匮乏、国库空虚。内外交困的形势迫使清政府在制度和政策层面相应地做出变革,1901年1月29日,清王朝实施“维新新政”,以维持其摇摇欲坠的统治。清末新政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为“实业新政”。“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本源”是“实业新政”的基本政策。[22]围绕这一基本政策,清政府采取了如下措施:第一倡办工商业,成立管理机构。第二,变“成法”,制定一系列新的经济法规和制度,形成激励商民投资和创新的机制。第三,各级地方为加强管理均根据中央的规定制定了一些章程,对设立工商局所、企业的选址、开设宗旨、应尽职责、财政的管理、开办年限以及运营方式、活动内容等都有相关规定。[23]在全国政治、经济形势推动下,虽然西北推行“实业新政”的时间晚于内地,但已经涉及近代机器工矿业、交通业和邮电业,近代农业技术也得到一定的推广,商业经营的近代模式已经出现,这一系列重要变化均以甘肃为发端。虽然清末新政时期西北近代官办工商业规模小,最终也多为败笔,但是也使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力在此次开发热潮中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为近代后期西北经济近代化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西北回民利用新政时期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积极投入到开发运动之中,其经营领域逐渐扩展,除了传统农业、商业、家庭手工业和运输业外,还有涉及近代工矿业。

       在新政期间西北开办的工矿业中,都几乎能看到西北回民的身影,他们或直接参与劳动生产过程,或向这些企业提供生产资料。但是由于缺少财力雄厚的投资者,西北回族直接创办的“新政实业”为数甚少,其中甘肃最早的火柴工业——光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颇值一书。公司由汉回官绅彭英甲、河州人登隆和马福祥共同发起合办。向官僚、绅士招募240股,合计资金12000两,1910年开办于兰州。“平均每日生产约15箱子火柴,每箱200包,品种有阴火、阳火和安全火柴等,主要销于甘肃、青海各地,销路甚好,利润可观,稳定时,每年每股可分红利十二三元。”[24]光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不但开西北回族近代工业之先河,也成为清末甘肃“实业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近代工业的出现,是西北回族经济领域的一个重要成就,但总体实力弱小的西北回族工业,在新政期间的实业经济中始终处于从属地位,近代化程度也很低,仅仅处于萌芽状态。

       与西北回族近代工业的缓慢发展状态成鲜明对比的是其皮毛贸易的迅猛发展。新政时期西北地区成为我国皮毛出口贸易的产地市场,陕甘回民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大力发展皮毛业,近乎垄断了皮毛贸易的产地、聚散、终端、运输等各个环节。在此期间,参与皮毛收购业务的回族主要有两大势力,一是宗教商业集团,二是以马麒为首的官僚资本。宗教商业集团西道堂的“天兴隆”商号,分为坐商和行商,行商能深入藏区展开商务活动,到1911年时,西道堂资财已经积累至百万。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权势、军阀也开始经营皮毛生意。1910年前后青海回族军阀马麒、马麟在循化及河州等地设立德义恒、德永源、德盛厚、步云祥等商号……主要抢购贩运青海的皮毛,在青海依附军阀起家回族商人也很多,他们也同甘肃的半官僚资本一样以为贩卖牛、羊皮、羊毛为主。”[25]

       尽管皮毛贸易的繁荣为回族商人带来的丰厚的利润,但这一时期的商业经营依然沿袭传统模式。回族以善于经商著称,从珠宝玉玩到饮食、牛羊屠宰加工、皮革制作、运输等,都是他们的传统行业。以永宁县纳家户村为例,清末及民国前期,这里曾是一个繁华的村镇,各种商号几十家,还有一家洋行。有各类农牧产品加工作坊几十家,光大小油坊就有30多家,每年加工油类产品超过百万斤。这里的各种农牧产品远销兰州、包头以及黄河两岸的其他城镇。至于那些回族人口较多的市镇,回族经商的规模更大也更具有民族特色。在银川、吴忠、同心、固原、西吉、海原等市镇,除了一般的行商、坐商外还有许多大的商号,如吴忠的天成都、义顺源、福顺安、振兴永、宜德堂、复兴魁、庆盛魁、兴盛魁等,在整个西北商业界颇有名气。其经营范围很广,有日用百货、金银首饰、皮毛加工、茶庄饮食及牛羊屠宰加工等。[26]

       新政时期,近代回族王商业在西北回族经济中所占分量轻,作为其民族经济发生实质性变化凭据的分量远远不足。进入民国以后,尤其是抗战时期以后,近代回族工商业才逐渐成为西北回族经济复兴的新支点。

       三、回族经济在第三次西北开发热潮中进入近代化早期阶段

       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沿海地区的沦陷,国民党赖以维持统治的经济基地几乎丧失殆尽。随着抗战的全面展开,为维持统治,进行持久抗战,国民政府越来越重视西北,并将西北地区作为建国的根据地,对西北采取各种扶助政策,西北开发由此进入高潮。当时,国民政府和民间的资金投入力度大增,通过改良交通、兴修水利、发展工矿业等一系列实业救国的举措,为死水微澜的西北地区注入了勃勃生机。抗战期间的西北开发主要是直接为军事服务,不但表现出明显的短期行为,而且开发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战局的影响。尽管存在种种弊端,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次西北经济开发所达到的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开发过程中取得了不少令人瞩目的成果,不但为抗战做出了贡献,也使西北地区经济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27]与此同时,回族军阀政权在西北地区独占鳌头局面的形成,以及诸马政权建立初期明显的民族性,使晚清以来已渐渐从民族劫难中恢复元气的甘宁青回族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大幅提高。上述外发和内生的各种有利条件都成为西北回族发展经济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本。

       居住在西北农村的回民通过开垦土地,加强田间管理等措施,使耕地面积和回民村落不断增多。但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生产水平低,西北回族传统农业生产一直处于缓慢发展的状态。直到抗战时期,近代农业技术才在回族农业中得以应用,但成效并不十分显著。这一时期,经济作物的试种和推广受到关注,并在有些地区开始了实践活动,增加了回族农业经济发展的新路径。宁夏棉花种植始于1935年,首先在金积、中卫、灵武等地试种,到1940年前后开始大规模推广,部分回族农民也掌握了植棉技术。而甜菜等经济作物在1941年才开始试种,贺兰、平罗、中卫等地回民到1945年时已经开始大量种植。大麻、油料、烟叶、药材等则为宁南山区和甘肃回族地区的主要经济作物。[28]有些具有先进经营意识的回商,在经济作物产销上另辟蹊径,1946年,回族工商业家马辅臣从临洮等地购进一批甜菜种子,先自己试种,后向附近农民推广种植技术,并提供种秆,所产甜菜由他经营的糖厂现价收购。[29]这种公司加农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在今天也是比较先进的方式。

       进入民国以后,尤其是抗战时期以后,近代回族工商业逐渐成为西北回族经济复兴的新支点。受近代“实业兴国”思想的影响,西北诸马以其所拥有的军政权力和经济实力为基础,率先发展回族官僚资本主义工商业。尤其是抗战爆发后,近代西北开发进入高潮,为掌控建省不久的青海和宁夏军政大权的马家军阀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扩张机遇。加上军事与民用的需求,“青马”与“宁马”创办了一些近代工商企业。“青马”魁首马步芳于1939~1940年间,在青海筹办“海阳化学厂”,准备在其下建八个厂,有火柴厂、修配厂、三酸厂、玻璃厂、制磷厂、洗毛厂、织呢厂、水泥厂(后两厂未建)。与此同时他还开办了其他工厂,主要有:皮革厂、烤胶厂、牛奶厂、纺织厂、印刷厂、地毯厂、瓷器厂和西宁电厂。[30]“宁马”统帅马鸿逵在1942、1943年两年中开办了利民机器面粉公司、兰鑫炼铁公司、光宁火柴公司、鸿丰烟草公司、宁夏制糖厂、兴夏毛织公司、光华陶瓷公司、德昌煤矿、德兴煤矿等工矿企业,此外还开设有12个炼铁和翻砂土炉。[31]这些企业中,有一些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只能算做手工作坊或手工工场;大部分能进行简单的机器生产,虽然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但已经具备近代工矿业的雏形,显示出回族生产力的发展。当时,西北回族工业分布很不合理,新式工业基本上都分布于西安、兰州、银川和西宁这几个省会城市,而鲜见于其他回族聚居的城镇。如甘肃临夏,解放初期,只有一个年产值为一千元的小火柴厂,地方民族工业几乎近于空白。张家川解放前的地方工业也是一穷二白,全县只在龙山、张川、恭门三个集镇里有几个为小农具加工的铁匠炉和手工作坊。广大的偏僻农村中的回族经济则长期处在“手推磨,肩挑担,麻秆点火几千年”的极端落后水平。[32]

       马家地方军阀官僚资本不但统领甘宁青工矿业,而且在西北地方商业中也居于垄断地位。马步芳的“德兴海”分支机构几乎遍及青海各县市镇,1946年改名为“湟中实业公司”垄断了青海工商业,在收购业务上垄断的是羊毛、鹿茸等土产的收购;在销售业务上垄断了批发、零售业务中的百货、布匹和棉花等商品的经营,其购销范围广泛,诸如林木、沙金、石料、煤炭、粮食、油脂等生产和生活用品;[33]在宁夏,马鸿逵于1939年创办“富宁商行”(后改为富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垄断了全省的工矿业、土特产经营,如获利丰厚的羊毛、羊皮、枸杞、甘草、木材、冰碱的销售。[34]

       这一时期,西北回族社会的民族工商业资本在与军阀官僚资本和帝国主义资本的竞争中艰难地发展起来。西北第一个近代化面粉厂——华峰面粉公司是回族企业家杜秀升于1935年在西安创办的。到抗战时期,华峰公司的面粉日产量已经由4000袋提高到6000袋。1937年,回族著名工商业家马辅臣在甘肃临夏西堡子村开办了民生火柴厂,生产“飞马”牌黄磷火柴。1939年,西安回民陈正光、马福泽、傅子和各出资2000银圆,在回族聚居地区内的大麦市街中段合伙创办了建国机器制造厂,产品有汽车轴承、手摇电话机、轻质植物油(供汽车用)等。[35]

       由于回族官僚资本家及大民营资本家的垄断,大多数西北回族中、小工商业者只能进行小本经营的工商业活动,以牛羊肉以及饮食小吃业、皮毛、日用品等为主。官僚垄断资本企业为实现利润最大化,通过各种手段对民族工商资本和中、小商人进行层层盘剥,造成回族工商业的两极分化。尽管如此,从客上讲西北诸马在近代化历史车轮的驱动下,利用雄厚的官僚资本开办工商企业是有益的尝试,与当时西北落后的社会经济状况相比,这些企业本身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展现着近代化是西北回族工商业发展必然趋势,对回族社会经济的近代化转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虽然历经近代三次西北开发热潮的洗礼,西北回族经济近代化程度依然极低。占其主要份额的农业生产仍然以传统生产方式为主,近代农业技术的应用范围很小,加之自然环境恶劣,其农业生产在近代一直没有走出缓慢发展的窘境。西北回族工矿业更是寥若晨星,而且就在这些为数不多的工矿企业中,真正意义上的近代化企业更加稀少,大部分企业只能算是处于近代化企业的雏形阶段。回族最擅长的商业在回族军阀统治的西北地区因其政治地位的提高拥有了比较优越的发展条件,商品门类齐全,商业组织和机构分布范围大为扩展。虽然西北回族商业较其他回族经济门类兴盛,但其近代化痕迹依然不明显,私营商业以经营牛羊肉、饮食业、皮毛业为主,其中小商贩占绝大多数,民族资本经营的大型商号很少采用近代商业经营模式。由于资本不雄厚,经营方式落后,使得私营商业抵御风险能力弱,随着回族官僚资本垄断性的不断加强,以及国外资本对西北产品倾销范围的扩大和市场掠夺程度的加深,回族私营商业在遭受到这种双重打击之下,最终未能逃脱衰败的厄运。

       西北回族经济是近代西北区域经济乃至近代中国经济有机组成部分,其发展变化,是和整个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不开的。西北回族紧紧抓住西北开发热潮所带来的契机,凭着不畏艰难、勇于冒险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寻找一切可能的途径振兴回族经济,他们开荒种田,兴修水利,发展贸易,创办近代工矿业及举办近代交通运输业。可以说,西北回族在积极参与西北开发的同时获得了本民族的经济发展机遇。西北回族民众为谋求个体生存而进行的艰苦卓绝的开发实践,不仅促进了回族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西北大地的开发做出的相应的贡献。然而,囿于近代中国处于帝国主义列强的经济控制和掠夺之下,中国经济实力和民间资本都十分贫弱,使西北经济开发深受其掣肘。加之,处于开发主导地位的历届政府和统治者由于立场、目的和观点的本质特点,使其对西北开发的重要性存在一定的认知局限,导致开发活动缺乏长远的、科学的统筹规划,也没有全力以赴、持之以恒地将之进行到底。故而,这种为客观形势被迫进行的盲目开发实践无法取得脱胎换骨的实际成效。在这种情况下,近代西北回族进行开发实践也不可能使西北回族经济彻底摆脱低水平状态,更不可能从整体上改变西北的贫困面貌。

       20世纪末,党中央制定了开发大西北的战略决策,要彻底改变西北广大地区的贫困面貌,使西北各族人民真正富裕起来。在当年掀起了一次次近代西北开发热潮的大地上,包括回族在内的西部开发者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现代化建设。对近代西北开发的得失成败给西北回族经济发展与变迁带来的影响进行剖析和总结,可以为当前回族经济发展提供历史借鉴。从曾经的人与事中,我们可以思索在这新的一轮西北开发热潮中如何更加合理有效地整合资源,以推进西北回族经济现代化转型。

       收稿日期: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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