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景祐本《史记》《汉书》用字异文类型论文

【《史记 》语言文学研究 】

论景祐本 《史记 》《汉书 》用字异文类型

李 娟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文学院,南昌 330000)

摘 要 :景祐本《史记》《汉书》中存在着众多异文,从不同角度出发,异文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从用字之间能否彼此构成异文来看,有单向异文与双向异文之分;从一个字能否与多个字构成异文上看,有一字单组异文与一字多组异文之分;从一组异文能否在多个义项上构成异文看,有单义异文与多义异文之分。

关键词 :《史记》;《汉书》;用字异文;类型

《史记》《汉书》从产生之日到今天,经过历朝历代的整理、修订、校勘和注释,其中某些用字已被后人更改,因此,对两书中的用字异文进行研究,最好选择出土本。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史记》《汉书》有完整的出土本问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选择传世本。本文之所以选择景祐本作为研究对象,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景祐本是两书现存最早的版本之一,它最接近两书用字的原貌;二是景祐本是两书为数不多的善本之一,用字的可信度高。本文从用字之间能否彼此构成异文、一个字能否与多个字构成异文、一组异文能否在多个义项上构成异文三个角度来分析景祐本《史记》《汉书》用字异文的类型。

一、单向异文与双向异文

所谓“单向异文”是指《史记》和《汉书》在记录相同事件的语境下同一个义项《史记》用甲字记录,而《汉书》用乙字记录,甲乙二字之间形成的异文是单向关系。如:

1.【娶/取】

(1)初,周襄王欲伐郑,故娶戎狄女为后,与戎狄兵共伐郑。(《史记·匈奴列传》)

(2)初,襄王欲伐郑,故取翟女为后,与翟共伐郑。(《汉书·匈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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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在记录{娶妻}时,《史记》的“娶”和《汉书》的“取”构成异文,出现4次。没有发现在记录相同事件的语境下,《史记》用“取”而《汉书》用“娶”来记录{娶妻}的情况。“取”的本义是{捕取}。《说文·又部》:“取,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礼》:‘获者取左耳。’《司马法》曰:‘载献聝。’聝者,耳也。”段注:“称《周礼》,又称《司马法》释之,以说从耳之意。”引申可记录{捕捉、捉拿}。《集韵》:“取,获也。”上古流行抢婚制,所以“取”引申可记录{娶妻}。《诗经·豳风·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尹湾汉简》:“占取妇嫁女。”后来,为了明确字词关系,人们就在其基础上加上义符“女”造出新字“娶”专门用于记录{娶妻}。《说文·女部》:“娶,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段注:“取彼之女,为我之妇也。”《武威汉简·甲本服传》:“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收从孙,即广延,立以为后,年十八,娶妇徐氏。”因而,在这组异文中,《史记》用的是分化本字“娶”,《汉书》用的是源本字“取”。

2.【授/受】

(3)夫以圣主责愚相,君授祸不久矣。(《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按:《史记》中的“荐”在{插}义上分别与《汉书》中的“搢”和“缙”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荐”和“搢”是通假字和本字的关系,“荐”和“缙”是通假字和通假字的关系。《说文·部》:“荐,兽之所食艸。”《管子·问第》:“其就山薮林泽食荐者几何?出入死生之会几何?”可知,“荐”的本义是{兽畜吃的草}。以此本义为出发点,“荐”引申不出{插},但“荐”和“搢”读音相近,可通假。《说文新附》:“搢,插也。”《仪礼·乡射礼》:“三耦皆执弓;搢三而挟一个。”郑玄注:“搢,插也,插于带右。”可见,“搢”的本义是{插}。《说文·纟部》:“缙,帛赤色也。”可见,“缙”的本义是{浅红色的帛}。以此本义为出发点,“缙”引申不出{插},但“缙”和“搢”读音相同,可通假。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缙,叚借为搢。”《盐铁论》:“于大泽不过旬月,而齐鲁儒墨缙绅之徒,肆其长衣,长衣,官之也。”

按:在记录{遭受}时,《史记》的“授”和《汉书》的“受”构成异文,仅出现1次。没有发现在记录相同事件的语境下,《史记》用“受”而《汉书》用“授”来记录{遭受}的情况。“授”不见于甲金文,小篆写作“”。《说文·手部》:“授,予也。从手,从受,受亦声。”西汉《敦煌悬泉月令诏条》:“钦顺阴阳,敬授民时。”可见,“授”的本义是{授予}。“受”甲骨文写作“”(甲三六一二)、“”(甲二七五二),金文写作“”(秦公钟)、“”(中山王壶),小篆写作“”。《说文·部》:“受,相付也。从,舟省声。”“受”为会意字,从上方之手施事方看,可记录{授予},从下方之手受事方看,可记录{接受}。所以,“受”有{授予}和{接受}两个本义。由本义{接受}可引申出{遭受},《白虎通德论·考黜》:“至于老小,但令得大夫,受其罪而已。”“授”是“受”的后起分化字,专门用于记录{授予}。但{授予}无法引申出{遭受},所以“授”作为“受”的异文记录{遭受}是借字记他词。因而,在这组异文中,《史记》用的是通假字“授”,《汉书》用的是本字“受”。

会议指出,要坚定农业绿色发展不动摇,以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为抓手,以布局优化、品质提升、产业融合为重点,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创新驱动,狠抓措施落实,加快推进果菜茶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

所谓“双向异文”,是指《史记》和《汉书》在记录相同事件的语境下同一个义项《史记》用甲字或乙字来记录,而《汉书》则用乙字或甲字记录,甲乙二字之间形成的异文是双向关系。如:

人工智能借助于高度发达的网络传输技术实施智能化信息推送,使知识信息获取便捷快速,由此产生出日趋常态化、无所不在的碎片化知识获取方式。第十四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我国成年国民数字化阅读方式(网络在线阅读、手机阅读、电子阅读器阅读、iPad阅读等)的接触率为68.2%,较2015年的64.0%上升了4.2个百分点;从人们对不同媒介接触时长来看,成年国民人均每天手机阅读接触时间最长。我国成年国民人均每天手机接触时长为74.40分钟,比2015年的62.21分钟增加了12.19分钟 。[11]可见,在移动互联网日臻智能化的今天,高度个性化的知识学习方式已经在全社会悄然普及。

(5)使人辱之五六日,大司马怒,度兵汜水。(《史记·高祖本纪》)

常规管理:4月上旬播种,用种量300kg/hm2。施尿素75kg/hm2、二铵150kg/hm2,播种时分层施入作底肥用,青稞专用肥150kg/hm2作种肥用。苗期用苯磺隆、爱秀化学防治除草。

注水井注入压力差别大,导致注水站压力等级匹配不合理,系统能耗较高。为了分析注水系统压力匹配问题,对抽测的9个系统单井压力进行统计,统计表如表4。

(6)使人辱之数日,大司马咎怒,渡兵汜水。(《汉书·高帝纪上》)

该模块在设计和开发中采用了开放的、可扩展的基于服务的软件体系结构,使其可以无缝集成到已有的系统以及新开发的系统当中,为其他应用系统提供预警服务。同时,采用了自适应的实时数据扫描算法,当在需要预警的时间段内未扫描到水雨情数据时,引擎会自动缩短数据扫描时间,若在一段时间内仍未获取数据,才判定数据并不存在,恢复预设的扫描时间。此特性可防止因网络堵塞或故障带来的数据传输延迟而造成数据遗漏的情况,同时也保证了预警数据的实时性。

(7)使刘贾将二万人,骑数百,渡白马津入楚地。(《史记·荆燕世家》)

(8)使贾将二万人,骑数百,击楚,度白马津入楚地。(《汉书·荆燕吴传》)

按:“度”和“渡”在《史记》《汉书》中构成双向异文,出现48次,其中【渡/度】47次,【度/渡】1次,都用于记录{过河}。“度”和“渡”在记录该义项时是源本字和分化本字的关系。“度”的本义是{计算长短的标准和器具},《说文·又部》:“度,法制也。”段注:“寸、尺、咫、寻、常、仞皆以人之体为法。寸法人手之寸口……仞法伸臂一寻,皆于手取法,故从又。”“度”经过多次引申后可记录{过河}。贾谊《治安策》:“若夫经制不定,是犹度江河亡维楫。”“渡”的本义是{过河},《说文·水部》:“渡,济也。从水,度声。”《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船人渡人而流人,耐之,船啬夫、吏主者赎耐。”《山东苍山元嘉元年画象石墓题记》:“下有流水多鱼者,从儿刺舟渡诸母。”

4.【蚤/早】【早/蚤】

(9)王不蚤之国,今虽欲行,尚可得邪?(《史记·吕太后本纪》)

基于隐马尔可夫模型的日内风电功率预测误差区间滚动估计//周玮,钟佳成,孙辉,李国锋,孔剑虹,张富宏//(21):90

(10)王不早之国,今虽欲行,尚可得邪?(《汉书·高后纪》)

(11)当户早死,拜椒为代郡太守,皆先广死。(《史记·李将军列传》)

(12)当户蚤死,乃拜椒为代郡太守,皆先广死。(《汉书·李广苏建传》)

按:“蚤”和“早”在《史记》《汉书》中构成双向异文,出现11次,其中【蚤/早】5次,【早/蚤】6次,都用于记录{在一定时间以前},在记录该义项时“早”和“蚤”是本字和通假字的关系。“早”的本义是{早晨},《说文·日部》:“早,晨也。从日在甲上。”《马王堆汉墓帛书·合阴阳》:“昏者,男之精将;早者,女之精责。”“早”引申后可记录{在一定时间以前},东汉《芗他君祠堂画像题记》:“主吏早失贤子。”“蚤”的本义是{跳蚤},《说文·部》:“,啮人跳虫。从声。,古爪字。蚤,或从虫。”段注:“经传多叚为早字。”《广韵·皓韵》:“蚤,古借为早暮字。”所以,“蚤”可借用于记录{在一定时间以前},《张家山汉简·奏谳书》:“覆者初讯毛,毛欲言请,恐不如前言,即复治,此以不蚤言请。”《许卒史安国祠堂碑》:“早离父母三弟,其弟婴,弟东、弟强。”

二、一字单组异文与一字多组异文

所谓“一字单组异文”,是指《史记》中的甲字只与《汉书》中的乙字构成异文。如:

5.【离/罹】

(13)今崩,又使重服久临,以离寒暑之数。(《史记·孝文本纪》)

(14)今崩,又使重服久临,以罹寒暑之数。(《汉书·文帝纪》)

按:在记录{遭受}时,《史记》中的“离”只与《汉书》中的“罹”构成异文,同样,《汉书》中的“罹”也只与《史记》中的“离”构成异文。“罹”和“离”在记录{遭受}义时是本字和通假字的关系。《说文新附》:“罹,心忧也。从网,未详,古多通用离。”徐灏注笺:“罹即罗之别体,古通作离。”商承祚《殷墟文字类编》:“古罗与离为一字。”可见,“罹”的本义是{遭受}。《新书》:“吾存心于先古,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东汉《吴岐子根墓记》:“夙罹凶灾,嘘噏不反,大陨精晃。”《说文·隹部》:“离,离黄,仓庚也。”可见,“离”的本义是鸟名。因与“罹”读音相同,故而“离”可借用于记录{遭受}。《祀三公山碑》:“遭离羌寇,蝗旱鬲并,民流道荒。”

1)补充营养。开花前后喷2~3次0.3%~0.4%的尿素溶液,盛花初期喷1次0.3%~0.5%的硼砂溶液,花后喷1次0.4%的磷酸二氢钾溶液能提高坐果率。

6.【雀/爵】

(15)公孙弘、卜式、兒宽皆以鸿渐之翼困于燕雀,远迹羊豕之间,非遇其时,焉能致此位乎?(《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16)公孙弘、卜式、兒宽皆以鸿渐之翼困于燕爵,远迹羊豕之间,非遇其时,焉能致此位乎?(《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

按:在记录{麻雀}时,《史记》中的“雀”只与《汉书》中的“爵”构成异文,同样,《汉书》中的“爵”也只与《史记》中的“雀”构成异文。“雀”和“爵”在记录{麻雀}义时是本字和通假字的关系。《说文·隹部》:“雀,依人小鸟也。从小、隹。读与爵同。”段注:“今俗云麻雀者是也,其色褐,其鸣‘节节足足’。”可见,“雀”的本义是{麻雀}。《说文·鬯部》:“爵,礼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饮。器象爵者,取其鸣节节足足也。”《史晨前碑》:“祠孔子以大牢,长史备爵。”《礼记·礼器》:“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郑玄注:“凡觞,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可知,“爵”的本义是{古代盛酒礼器}。以此本义为出发点,“爵”引申不出{麻雀}义,但“爵”与“雀”读音相近,可通假。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爵,叚借为雀。”《马王堆汉墓帛书·胎产书》:“一曰:取爵瓮中虫青北者三,产呻之,必产男,万全。”

所谓“一字多组异文”,是指《史记》中的甲字与《汉书》中的多个(两个或两个以上)字构成异文。反之亦然,也指《汉书》中的甲字与《史记》中的多个(两个或两个以上)字构成异文。

(一 )《史记 》中的一个字与 《汉书 》中的两个字构成异文

7.【荐/搢】【荐/缙】

(17)耆老大夫荐绅先生之徒二十有七人,俨然造焉。(《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18)耆老大夫搢绅先生之徒二十有七人,俨然造焉。(《汉书·司马相如传》)

3.【度/渡】【渡/度】

3.专业性农业保险服务供给缺失。受制于农业保险业务的有限规模和专业性农险从业者培养不足,农业保险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等保险服务的供给缺乏。目前,农险保险服务供给的缺失大多依靠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协保的形式进行弥补。由于客观上利益不一致,容易引发严重的政府干预无效率和委托─代理问题,农业部门协保的积极性也不高。亟待引入第三方农险公估机构组成完整的农业保险服务供给体系。传统小规模农户的农险保障范围和农业生产经营形式,不利于专业性农险从业者、专业化农业人才的批量“订单式”培养,使我国的专业性农险保险服务供给、陷入更深的困境中。

(19)而后因杂荐绅先生之略术,使获耀日月之末光绝炎,以展采错事。(《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资产配置(Asset Allocation)是指根据投资需求将投资资金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分配,通常是将资产在低风险、低收益证券与高风险、高收益证券之间进行分配。

(4)夫以圣主责愚相,君受祸不久矣。(《汉书·爰盎晁错传》)

8.【余/餘】【余/予】

(21)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十余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22)问上林尉禽兽簿,十餘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汉书·张冯汲郑传》)

(23)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史记·太史公自序》)

(24)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予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汉书·司马迁传》)

按:《史记》中的“余”在{多出来}义上与《汉书》中的“餘”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余”和“餘”是通假字和本字的关系;在{第一人称代词}义上与《汉书》中的“予”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余”和“予”是假借字和假借字的关系。“余”甲骨文写作(林一·二二·一九),金文写作(盂鼎),小篆写作。《说文·八部》:“余,语之舒也。”“余”的古文字形像树木支撑的房屋,所以《说文》中的解释可能并不是其本义。但“余”与“餘”通假后可记录{多出来}。《周礼·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颁赐。”《说文·食部》:“餘,饶也。”《战国策·秦策五》:“今力田疾作,不得煖衣餘食。”高诱注:“餘,饶。”可见,“餘”的本义是{宽裕},引申可记录{多出来}。《诗·秦风·权舆》:“今也每食无餘。”《说文通训定声》:“余,叚借为餘。”文字系统中没有为{第一人称代词}造本字,于是就借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去记录,“余”和“予”就是其中的两个。《尔雅·释诂下》:“余,我也。”《说文·予部》:“予,推予也。”《诗·小雅·采菽》:“彼交匪纾,天子所予。”可见,“予”本义是{给予},借用于记录{第一人称代词},《诗·卫风·河广》:“谁谓宋远?跂予望之。”郑玄笺:“予,我也。”

(二 )《汉书 》中的一个字与 《史记 》中的两个字构成异文

9.【菜/采】【採/采】

应该说目前我国实践中的所谓的水权转换,还不是真正的水权交易,只不过是政府主持下的取水许可从农业转向工业的重新安排。

(26)狐貂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它果采千种。(《汉书·货殖传》)

将结果带入SPSS22.0版中,以P<0.05表达组间差别较大。将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作为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卡方检验;将两组患者的SDS、SAS评分、住院时间等作为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t检验。

(27)言可受採之,未尝不称善。(《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28)言可采,未尝不称善。(《汉书·爰盎晁错传》)

按:《汉书》中的“采”在{蔬菜}义上与《史记》中的“菜”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菜”和“采”是后造本字与假借字的关系;在{采用}义上和《史记》中的“採”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採”和“采”是分化本字和源本字的关系。“采”的本义是{摘取},《说文·木部》:“采,捋取也。”引申可记录{采用},《与杨德祖书》:“夫街谈巷说,必有可采。”《论衡》:“其作必为妄,其言必不明,安可采用而施行?”又可借用于记录{蔬菜},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采,叚借为菜。”《说文·艸部》:“菜,艸之可食者。”段注:“古多以采为菜。”《张家山汉简·引书》:“夏日,数沐、希浴,毋莫【起】,多食采。”《凤凰山汉简·一六七号墓》:“采一枚。”后来,为了明确字词关系,人们在其基础上生成新字“菜”记录{蔬菜}义,生成新字“採”记录{采用}义。

(20)而后因杂缙绅先生之略术,使获曜日月之末光绝炎,以展采错事。(《汉书·司马相如传》)

10.【抗/亢】【肮/亢】

(29)岂尝闻外孙敢与大父抗礼者哉?兵可无战以渐臣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30)岂曾闻孙敢与大父亢礼哉?可毋战以渐臣也。(《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

(31)今陛下入关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搤天下之肮而拊其背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33)广曰:“是必射雕者也。”……杀其二人,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史记·李将军列传》)

按:《汉书》中的“亢”在{抵抗}义上与《史记》中的“抗”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抗”和“亢”是本字和通假字的关系。同时,《汉书》中的“亢”在{颈项}义上和《史记》中的“肮”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肮”和“亢”是重造本字和古本字的关系。《说文·亢部》:“亢,人颈也。”《新序》:“夫与人闘,而不搤其亢拊其背,未全胜也。”可见,“亢”的本义是{颈项}。颈项是人体的一部分,所以文字系统中又有一个从肉、亢声的“肮”。《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乃仰绝肮,遂死。”索隐引苏林曰:“肮,颈大脉也,俗所谓胡脉。”《集韵》:“亢,《说文》‘人颈也。’一曰咽也。或从肉。”《说文·手部》:“抗,扞也。”《汉纪》:“诸儒莫敢与抗,皆称疾不敢会。”可见,“抗”的本义是{抵抗}。“亢”本身没有{抵抗}义,但它与“抗”读音相同,可通假。《说文通训定声》:“亢,叚借为抗。”《说苑》:“有能亢君之命,反君之事。”

(三 )《史记 》中的一个字与 《汉书 》中的三个字构成异文

11.【雕/鵰】【雕/彫】【雕/琱】

(32)今陛下入关而都,按秦之故,此亦搤天下之亢而拊其背也。(《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

(34)广曰:“是必射鵰者也。”……杀其二人,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鵰者也。(《汉书·李广苏建传》)

(35)楚王乃驾驯驳之驷,乘雕玉之舆。(《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36)楚王乃驾驯驳之驷,乘彫玉之舆。(《汉书·司马相如传》)

(37)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史记·酷吏列传》)

(38)汉兴,破觚而为圜,斫琱而为朴,号为罔漏吞舟之鱼。(《汉书·酷吏传》)

按:《史记》中的“雕”在{大型猛禽}义上与《汉书》中的“鵰”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雕”和“鵰”是异体本字关系;在{雕刻}义上与《汉书》中的“彫”和“琱”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雕”和“彫”是通假字和本字的关系,“雕”和“琱”也是通假字和本字的关系。《说文·隹部》:“雕,鷻也。从隹,周声。鵰,籒文雕从鸟。”可见,“雕”和“鵰”都是记录{大型猛禽}的本字。《说文·玉部》:“琱,治也。”桂馥义证:“《初学记》:‘琱,治璞也。’或借‘雕’字。《释器》:‘玉谓之雕’。”《说文·彡部》:“彫,琢文也。”可知,“琱”和“彫”都是记录{雕刻}的本字。“雕”由本义{大型猛禽}引申不出{雕刻},但可借用于记录该义项。《刘宽碑》:“疾雕饰,尚朴素。”《前汉纪》:“墙涂而不雕,木磨而不刻。”

12.【倨/踞】【倨/居】【倨/裾】

(25)狐鼦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佗果菜千钟。(《史记·货殖列传》)

(39)郦生至,入谒,沛公方倨床使两女子洗足,而见郦生。(《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二次发酵法:称料→中种面团调制→基本发酵→主面团调制→延续发酵→分团→滚圆→中间醒发→整形→最后醒发→烘烤→冷却→包装。

(40)食其至,入谒,沛公方踞床令两女子洗,而见食其。(《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

(41)郅都迁为中尉,丞相条侯至贵倨也,而都揖丞相。(《史记·酷吏列传》)

(42)都迁为中尉,丞相条侯至贵居也,而都揖丞相。(《汉书·酷吏传》)

(43)禹为人廉倨,为吏以来,舍毋食客。(《史记·酷吏列传》)

(44)禹为人廉裾,为吏以来,舍无食客。(《汉书·酷吏传》)

按:《史记》中的“倨”在{蹲坐}义上与《汉书》中的“踞”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倨”和“踞”是通假字和本字的关系;在{傲慢}义上与《汉书》中的“居”和“裾”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倨”和“居”是后造本字和假借字的关系,“倨”和“裾”是本字和通假字的关系。《说文·人部》:“倨,不逊也。”《论衡》:“初骄倨而后逊顺。”可见,“倨”的本义是{傲慢}。以{傲慢}为起点,“倨”引申不出{蹲坐}。《说文·衣部》:“裾,衣袌也。”段注:“各本作袍。今依《韵会》正。上文云袌,褱也。褱物谓之袌,因之衣前谓之袌。”可见,“裾”的本义是{衣服的前襟}。以{衣服的前襟}为起点,“裾”引申不出{傲慢}。但“裾”与“倨”读音相近,可通假。“禹为人廉裾”师古曰:“裾,以傲也。读与倨同。”《说文·尸部》:“居,蹲也。”段注:“凡今人蹲踞字,古祗作居。”可见,“居”的本义是{蹲}。以{蹲}为起点,“居”引申不出{傲慢}。但“居”与“倨”读音相近,可通假。“丞相条侯至贵居也”师古曰:“居,怠傲,读与倨同。”《说文·足部》:“踞,蹲也。”《王孙赋》:“蜷兔蹲而狗踞,声历鹿而喔咿。”可见,“踞”的本义是{蹲坐}。

(四 )《汉书 》中的一个字与 《史记 》中的三个字构成异文

13.【災/灾】【烖/灾】【菑/灾】

(45)而道河北行二渠,复禹旧迹,而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災。(《史记·河渠书》)

(46)而道河北行二渠,复禹旧迹,而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汉书·沟洫志》)

(47)越俗有火烖,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史记·封禅书》)

(48)粤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汉书·郊祀志下》)

(49)吉乎告我,凶言其菑。(《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50)吉虖告我,凶言其灾。(《汉书·贾谊传》)

按:在记录{灾害}时,《汉书》中的“灾”分别与《史记》中的“災”“烖”“菑”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災”和“灾”是异体本字关系,“烖”和“灾”是异体本字关系,“菑”和“灾”亦是异体本字关系。“烖”甲骨文写作(乙九五九),小篆写作,籀文写作。《说文·火部》:“烖,天火曰烖。從火,声。灾,或從宀、火。,籒文从,古文从才。”“災”是“”的省写字。可见,“烖”的本义是{天火},引申可记录{灾害}。《集韵》:“烖,《说文》:‘天火曰烖。’或从宀,从,亦作菑。”记录{灾害}的“菑”和本义为{初耕一年的田}的“菑”不是同一个字,前者将来切、后者侧持切,它们是同形字。

14.【宝/保】【葆/保】【褓/保】

(51)不以生故自宝兮,养空而游。(《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52)不以生故自保,养空而浮。(《汉书·贾谊传》)

(53)上罢西夷,独置南夷夜郎两县一都尉,稍令犍为自葆就。(《史记·西南夷列传》)

(54)上许之,罢西夷,独置南夷两县一都尉,稍令犍为自保就。(《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55)是以业隆于繦褓而崇冠于二后。(《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56)是以业隆于繦保而崇冠乎二后。(《汉书·司马相如传下》)

按:《汉书》中的“保”在记录{重视}时,和《史记》中的“宝”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宝”和“保”是本字和通假字的关系;《汉书》中的“保”在记录{保卫}时,和《史记》中的“葆”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葆”与“保”是通假字和本字的关系;《汉书》中的“保”在记录{小儿衣}时,与《史记》中的“褓”构成异文,在记录该义项时“褓”和“保”是分化本字和源本字的关系。

“保”金文写作(父丁簋)、(保卣),小篆写作。《说文·人部》:“保,养也。”唐兰《殷墟文字记》:“负子于背谓之保,引申之,则负之者为保;更引申之,则有保养之义。然则保本象负子于背之义,许君误以为形声,遂取养之义当之耳。”可见,“保”的本义是{负幼儿于背}。引申可记录{小儿衣},《礼记·月令》:“保介之御闲。”郑玄注:“保,犹衣也。”该义项后多由“保”的分化字“褓”记录,《玉篇》:“褓,小儿衣。”“保”还可引申出{保卫},《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虽使据之,臣保燕而事王,三晋必不敢变。”《说文·宀部》:“宝,珍也。”可知“宝”的本义是{珍宝},引申可记录{重视}。《潘干墓碑》:“亲贤宝智,进直退慝。”“保”没有{重视}义,但“保”和“宝”读音相同,可通假。《说文通训定声》:“保,叚借又为宝。”《隶辨·李氏镜铭》:“明如日月,世保之。”《说文·艸部》:“葆,艹盛皃。从艹,保声。”可知,“葆”的本义是{丛生的草},以此本义为出发点,“葆”引申不出{保卫}。但“葆”和“保”读音相同,可通假。《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数举参者,有身弗能葆,何国能守?”《墨子·非攻中》:“大败齐人,而葆之大山。”

三、单义异文与多义异文

所谓“单义异文”,是指《史记》《汉书》中只记录一个义项的异文。

15.【嗜/耆】

(57)然大王能饶人以爵邑,士之顽钝嗜利无耻者亦多归汉。(《史记·陈丞相世家》)

(58)然大王能饶人以爵邑,士之顽顿耆利无耻者亦多归汉。(《汉书·张陈王周传》)

按:《史记》中的“嗜”和《汉书》中的“耆”构成单义异文,出现3次,记录的都是{爱好},在记录该义项时“嗜”和“耆”是重造本字和古本字的关系。《说文·老部》:“耆,老也。”《礼记·射礼》:“幼壮孝弟,耆耋好礼。”可见,“耆”的本义是{老人}。同时,“耆”也可记录{爱好},但记录{爱好}的“耆”和记录{老人}的“耆”不是同一个字,它们读音不同,是同形字。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耆,耆从旨,即有嗜义,故古字以耆为嗜,后乃加口旁耳。”《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天下有参死:忿不量力死,耆欲无穷死,寡不辟众死。”东汉《武梁祠堂画像题字(一)》:“末有耆欲,刑罚未施。”《说文·口部》:“嗜,嗜欲,喜之也。”《白虎通德论·嫁娶》:“为其弃德嗜色,故一娶而已。”可知,“嗜”的本义是{爱好}。

16.【境/竟】

(59)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境也。(《史记·封禅书》)

(60)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竟也。(《汉书·郊祀志上》)

按:《史记》中的“境”和《汉书》中的“竟”构成单义异文,出现2次,记录的都是{边界},在记录该义项时“境”和“竟”是分化本字和源本字的关系。《说文·音部》:“竟,乐曲尽为竟。从音,从人。”可见,“竟”的本义是{乐曲终止}。领土的终止地称为边界,所以“竟”引申可记录{边界}。《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且使燕尽阳地,以河为竟,燕齐毋□难矣。”《三公山碑》:“奸宀越竟,民移俗改。”后来,为了明确字词关系,人们就在“竟”的基础上生成新字“境”来记录{边界}。《说文新附》:“境,疆也。从土,竟声。经典通用竟。”郑珍新附考:“《高朕修周公礼殿碑》、《张平子碑》并有境,是汉世字。”《巴郡朐忍令景云碑》:“高祖龙兴,娄敬画计,迁诸关东豪族英杰,都于咸阳,攘境蕃卫。”所谓“多义异文”,是指《史记》《汉书》中记录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义项的异文。

(一 )同一组异文记录两个义项

17.【僻/辟】

(61)南海僻远,吾恐盗兵侵地至此,吾欲兴兵绝新道,自备,待诸侯变,会病甚。(《史记·南越列传》)

(62)南海辟远,恐盗兵侵此,吾欲兴兵绝新道,自备待诸侯变,会疾甚。(《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63)不务遵蕃臣职,以承辅天子,而专挟邪僻之计。(《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64)不务遵蕃臣职,以丞辅天子,而剸怀邪辟之计。(《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

按:《史记》中的“僻”和《汉书》中的“辟”构成多义异文,记录了{偏僻}和{邪僻}两个义项,共出现2次。例(61)(62)记录的是第一个义项,例(63)(64)记录的是第二个义项。“辟”的本义是{法},《说文·辟部》:“辟,法也。”《诗·大雅·板》:“民之多辟,无自立辟。”毛传:“辟,法也。”“辟”常借用于记录{偏僻}和{邪僻}。《盐铁论·地广》:“故割斗辟之县,弃造阳之地。”《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献。”“僻”的本义是{逃避},《说文·人部》:“僻,避也。”经过引申可记录{偏僻}和{邪僻}。《淮南鸿烈解》:“而荆之所以不能与之争者,以其僻远也。”《白虎通德论》:“故邪僻声,皆淫色之声也。” 所以,“僻”和“辟”在记录{偏僻}和{邪僻}时是后造本字和假借字的关系。

18.【示/视】

(65)然既巳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示我。(《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66)然既以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视我。(《汉书·张陈王周传》)

(67)夫天下合为一家,毁郡县城,铄其兵,示天下不复用。(《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68)夫天下为一家,毁郡县城,铄其兵,视天下弗复用。(《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

按:《史记》中的“示”和《汉书》中的“视”构成多义异文,记录了{教导}和{展示}两个义项,共出现13次。例(65)(66)记录的是第一个义项,例(67)(68)记录的是第二个义项。“示”甲骨文写作(前二·三八·二)、(甲二八二),小篆写作。《说文·示部》:“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示”的甲骨文字形可知其本义应为{地祇},《说文》所释之义应是其引申义。“示”经过引申还可记录{展示}和{教导}。《张家山汉简·盖庐》:“皮有乐志,吾示以悲。”《鲜于璜墓碑》:“垂之亿载,以示昆苗。”《盐铁论·本议》:“夫民以德,则民归厚;示民以利,则民俗薄。”《说文·见部》:“视,瞻也。”可见,“视”的本义是{看}。以此本义为出发点,“视”引申不出{教导}和{展示}。但“视”和“示”读音相同,可通假。《说文通训定声》:“视,叚借为示。……《汉书》多以视为示,古通用字。”《仪礼·乡射礼》:“命释获者设中遂视之。”郑玄注:“视之,当教之。”《开母庙石阙铭》:“表碣铭功,昭视后昆。”所以,“示”和“视”在记录{教导}和{展示}时是本字和通假字的关系。

(二 )同一组异文记录三个义项

19.【熟/孰】

(69)如食顷,小败;熟五斗米顷,大败。(《史记·天官书》)

(70)如食顷,小败;孰五斗米顷,大败。(《汉书·天文志》)

(71)而汉使者往既多,其少从率多进熟于天子。(《史记·大宛列传》)

(72)汉使往既多,其少从率进孰于天子。(《汉书·张骞李广利传》)

(73)是使荆轲、卫先生复起,而燕、秦不悟也。愿大王熟察之。(《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74)是使荆轲、卫先生复起,而燕、秦不寤也。愿大王孰察之。(《汉书·贾邹枚路传》)

按:《史记》中的“熟”和《汉书》中的“孰”构成多义异文,记录了{食物加热到可吃的程度}{熟悉}和{仔细}三个义项。例(69)(70)记录的是第一个义项,例(71)(72)记录的是第二个义项,例(73)(74)记录的是第三个义项。“孰”的本义是{食物加热到可吃的程度},《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一,亨三宿雄二,洎水三斗,孰而出,及汁更洎,以金□逆甗下。”引申可记录{熟悉}和{仔细},《新书》:“活大臣,全爱子,孰精于此。”《春秋繁露》:“今郑伯既无子恩,又不孰计,一举兵不当,被患不穷,自取之也。”由于“孰”在文献中经常借用于记录疑问代词义,为了明确字词关系,人们就在其基础上增加形旁“灬”生成新字“熟”记录本义{食物加热到可吃的程度}。《玉篇·火部》:“熟,烂也。”《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以南潼弱一斗半并□,煮熟,□米一升入中,挠,以傅之。”在本义的基础上,“熟”经过引申又可记录{熟悉}和{仔细}。《论衡》:“书文义,夺于肝心,非徒博览者所能造,习熟者所能为也。”《新序》:“愿大王熟察之,少加怜焉。”由此可见,“熟”和“孰”都可记录{食物加热到可吃的程度}{熟悉}和{仔细},在记录第一个义项时是重造本字和古本字的关系,在记录第二个和第三个义项时是分化本字和源本字的关系。

20.【弟/第】

(75)郦生曰:“弟言之。”骑士从容言如郦生所诫者。(《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76)食其曰:“第言之。”骑士从容言食其所戒者。(《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

(77)孝文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弟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常学事焉,乃征为廷尉。(《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78)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尝学事焉,征以为廷尉。(《汉书·贾谊传》)

(79)故有剖符之封,析珪而爵,位为通侯,居列东弟。(《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80)故有剖符之封,析圭而爵,位为通侯,居列东第。(《汉书·司马相如传下》)

按:《史记》中的“弟”和《汉书》中的“第”构成多义异文,记录了{尽管}{次序}和{大宅院}三个义项。例(75)(76)记录的是第一个义项,例(77)(78)记录的是第二个义项,例(79)(80)记录的是第三个义项。“弟”甲骨文写作(乙八八一八)、(乙四八四),金文写作(沈子簋)、(应公簋),小篆写作。《说文·弟部》:“弟,韦束之次弟也。”《吕氏春秋·原乱》:“乱必有弟。”高诱注:“弟,次也。”毕沅注:“弟,古第字。”可见,“弟”的本义是{次序}。引申有{同父母的比自己年龄小的男子}{悌}{弟子}等义。“第”不见于《说文》,但汉代有其字,《武威汉简·王杖十简》:“兰台合第卅三,御史今第册三。”《乙瑛碑》:“龢修《春秋严氏经》,通高第,事亲至孝,能奉先圣之礼,为宗所归,除龢补名状如牒。”《释名·释亲属》:“弟,第也。相次第而上也。”《广雅·释诂三》:“第,次也。”可见,“第”的本义亦为{次序}。引申有{大宅院}意,《正字通·竹部》:“汉世有东第,相如《喻蜀文》‘爵为通侯,居列东第’是也;有西第,马融作《大将军西第颂》是也;有北第,《夏侯婴传》‘惠第赐婴北第第一’是也。独无南第,避天子南面之称也。”连词{尽管}在文字系统中没有本字,于是就借读音相同的字记录,如“弟”“第”等。所以,“弟”和“第”都可记录{尽管}{次序}和{大宅院},在记录第一个义项时是假借字和假借字的关系,在记录第二个义项时是古本字和重造本字的关系,在记录第三个义项时是通假字和本字的关系。

On Types of the Variants of Using Chinese Characters in Historical Records and Hanshu in Jingyou Edition

LI Juan

(School of Literature, Jiangx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ormal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00, China)

Abstract : This paper is based on Historical Records and Hanshu in Jingyou edition, which includes many kinds of variants. From different aspects, variants can be divided into different types. They can be divided into indirection variants and bi-direction varia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variants coming from two Chinese characters between each other. They can be divided into one-to-one variants and one-to-many varia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one character between many characters form variants. They can be divided into monosemous variants and polysemous varia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pair of variants having many meanings.

Key words : Historical Records; Hanshu; the variants of using Chinese characters; types

中图分类号 :K20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9-5128(2019)04-0054-08

收稿日期 :2018-12-11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景祐本《史记》《汉书》用字异文研究(17YJC740041)

作者简介 :李娟(1988—),女,江西都昌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字学研究。

【责任编辑 朱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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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景祐本《史记》《汉书》用字异文类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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