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系统研究中的竞争性方法——文献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竞争性论文,文献论文,方法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80年代,随着学术界对创新系统特征的认识不断深化,创新系统的研究方法开始萌芽。这一领域的研究认为,创新或技术进步不可能由某一单独的企业或研究机构独立完成,而必须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下由各类组织共同参与,通过多方互动及协作才能够实现。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后,创新系统仍然是创新研究中最具吸引力的议题之一。在尊重经济真实的鉴赏性理论(Appreciative Theory)指引下,创新系统领域的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展开了相关研究,并逐渐形成了两类竞争性研究方法(Contending Approaches):基于创新系统内部结构的研究方法与基于创新系统功能或内部活动的研究方法。本文将对这两类竞争性研究方法、特别是基于系统功能的研究方法的历程及进展进行简要回顾,并就这一领域近年来的有关争议做出评述。文章最后对采用基于功能的创新系统研究方法如何应用于我国的创新研究给出了建议。
1 基于结构的研究路线
创新系统研究在最初阶段就存在着分化。最早的研究集中于国家创新系统(NIS)领域,这些研究可以分为两类。在对日本战后实现成功经济追赶的原因进行分析的过程中,Freeman(1987)首次提出并使用了“国家创新系统”这一概念[1]。这一研究同Nelson(1988)对影响美国产业技术进步的制度因素的分析研究[2],开创了在宏观上研究创新系统的先河。他们都以高收入的大型经济体(日本和美国)作为研究对象,将研究重点放在对制度安排和研发重要性的探讨上。Nelson传承了这一研究思路[3],基于规模、富裕程度的不同而区分的三大类、十五个国家的比较案例研究讨论了影响技术进步的制度性因素与历史脉络情境。与此同时,Lundvall则从对“生产者—用户”互动的理论分析展开了对国家创新系统的讨论[4],他将这种互动称为国家创新系统的微观基础。研究视角上的差别使得他们甚至在影响创新进程的因素等问题上都难以达成一致。举例来说,Lundvall认为,国家创新系统的中心议题是“学习”,而Nelson则强调相关制度在实现公共知识与私有知识之间动态平衡过程中的重要性。这些分歧恰恰鲜明地反映出一个公认的“国家创新系统”定义的缺失[5]。
但这两个不同角度的研究也存在相似之处,其中之一便是他们都是以一种基于结构的方法展开了对创新系统的研究,就是将国家创新系统视做若干要素成员在一定制度环境作用下形成的以技术探索与开发和集体学习为目标的社会网络,在此基础上展开对国家创新系统中要素成员、创新网络和制度环境的分析。这对后来的创新系统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此之后,Patel和Pavitt、Metcalfe及OECD均承袭这一方法将国家创新系统定义为基于要素的、受制度调控的创新网络,并以此展开对创新系统的讨论[6-8]。
由于在体现创新的系统性特征方面取得的相对成功,创新系统方法逐渐在从对“国家创新系统”讨论的基础上发展出一些新的分支,而这些新分支的最初发展形态及由此决定的主流研究路径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结构方法的影响。产业创新系统研究的焦点集中在一个产业部门边界内的创新与生产过程[9-10]。其基本的分析框架包括三部分:与“技术体制”和“技术范式”概念紧密相关的知识与技术[11-12];企业及非企业的要素成员及其互动形成的网络;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的关注重点则是具有区域嵌入性的交互式学习,具体讨论则从四个维度展开:即基础设施、上层建筑(特别是文化等非正式制度)、微观组织(如企业)和宏观组织(如政策)[13-14]。技术系统概念则立足于技术网络中特定技术形态的产生、扩散及应用,而居于这一分支研究核心的则是技术系统中的三类网络形态:用户—生产者关系、问题解决网络和非正式网络[15-16]。
上述研究都沿用了基于结构的创新系统分析方法。这种方法将创新系统研究的落脚点放在系统构件(Component)上,具体来说,这些系统构件可以分为三类[17]:第一类即系统中的要素成员,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创新系统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生产性企业,此外还包括大学、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和负责创新及相关领域(如竞争、标准、消费者权利等)政策制定的政府部门;第二类系统构件是将各要素成员串联为一体的社会网络,各要素成员基于社会网络为特定技术轨道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政治性联合与以能力为导向的集体学习[18];第三类系统结构构件是有关的制度因素,政策及规制框架等正式制度和社会文化观念等非正式制度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方式调节规范着要素成员行为、影响着问题解决议程的形成[1,5,19-20]。而创新系统研究中基于结构的方法正是围绕着这三类结构性因素展开了对创新系统演化进程的分析。在结构分析中,创新系统的演化动力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分析。要素成员的进入向系统中注入了新的资源,并填补了价值链上的空白环节。资源流动性及其他方面新出现的机会触发了各种合作的建立与发展。系统要素成员为获得更多的资源,将借助其社会网络的链接形成推动制度演化的合力[17-18]。在创新系统研究发展的第一个二十年中,上述结构性研究方法始终占据着研究主流,这一情况至今仍然如此。
但这一方法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首先,创新的系统性和要素成员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不同类型的社会网络中的现实使各类要素成员扮演的角色日益多样化,这使系统要素间的关系趋于复杂化,这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研究的难度[21]。其次,尽管我们可以通过历史的方法追踪系统结构的演变,但由于单纯的结构方法过分关注于特定创新系统复杂而独特的结构因素,却难以描述系统运行的动力学机制,使我们无法通过可比较的方面了解特定的系统结构优越性何在,换言之,这一方法难以在系统层次上说明系统运行的绩效[22-23]①。再次,系统的边界先验地设定为国家、地区或技术领域,但各系统要素的活动通常是创新相关活动与创新无关活动间的连续谱,这动摇了系统边界设定的逻辑[24]。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基于结构的方法在创新系统分析中的局限性,并积极地寻找将系统结构与系统绩效相连接的中间变量[25]。一种新的创新系统研究路径得以涌现,我们将其称为基于功能的研究方法。
2 基于功能的创新系统研究方法
在对创新系统研究的全面回顾中,Edquist对基于功能和基于结构(在当时的研究中,Edquist使用了“要素”的说法)的两种研究方法进行了对比[26]。他强调了对活动,即创新系统的有关功能进行研究的意义,并给出了一个包括十项内容的创新系统活动列表,涵盖了从研发到咨询服务及金融支持等方面的内容。在创新系统研究领域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从功能的角度切入对创新系统进行分析讨论的研究早在Edquist列出活动表之前近十年前就出现了,并逐渐形成了两种视角,而这两种视角对“功能”的定义也存在差别。
2.1 创新形成过程的视角
在基于功能的创新系统研究中,以创新形成过程为视角的一支将“功能”定义为“将创意或想法转化为新产品或服务所需要的各类活动”。
Galli和Teubal是最早关注创新系统功能的学者。他们强调了功能在创新系统研究中的作用,并采用了一种基于功能的结构分析方法。他们将功能分为硬功能(研发和向第三方提供科技服务)与软功能(非研发组织发挥的催化与界面功能,如文化与知识的扩散、政策制定及专业协同),不同的功能涉及不同的组织,而组织间存在三类不同的“联动”(Linkage)机制:市场交易、资源的水平流动及以生产者—用户网络为代表的互动关系。
Liu和White继承了上述基于功能的结构研究方法[22],构建了一个分析创新系统的一般框架(见图1)。这一框架同时分析了系统的结构(尤其是要素成员)和功能。一方面,这一框架着重研究了创新系统中的五种基本功能:研发、执行(即将研发成果大批量商品化的生产活动)、最终使用、教育及使各要素之间的联动成为可能的链接活动,并阐述了系统结构及其动力学特征对系统绩效的影响。这五类基本功能与OECD(2005)所识别的构成国家创新系统的各功能模块有很强的对应关系[27],而OECD在2005年的这个框架又沿袭了其在2002年研究中对创新系统核心支撑(Core Blocks)与动力机制的分析结论[28]②。另一方面,这一框架将系统要素成员分为两层,并突出强调了制度性因素对要素成员的全面影响(其中包括第二级要素同制度的互动)。尽管这一模型着眼于系统层次的特征分析,但是却很少说明各功能间的相互关系及创新系统演化的动力机制,因此,这一模型更像是一个分析模型而非系统模型。
前面提到的Edquist的总结同样是从创新形成过程的视角分析了创新系统中的功能。他们给出的十类功能后来被分为四类[26],即对创新过程的知识投入(提供研发、培养劳动力能力)、需求端因素(形成新的产品市场、弄清用户对新产品的质量要求)、创建要素成员(创造并改变组织、建立网络和变革制度)和创新型企业的支撑性服务(孵化活动、金融支持和咨询服务)。
此外,极少数国内学者在少有的涉及创新系统功能议题的研究中,也多是从创新形成过程的角度出发进行相关研究的。如较早期的丁焕峰(2001)和赵黎明、李振华(2003)都曾提及创新系统中的四类基本功能,即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29-30]。张治河等(2006)则以同Galli和Teubal(1997)、Liu和White(2001)相近的思路[31],基于对产业创新系统结构的分析,对其中政策、技术、环境和评价四个结构子系统的功能分别进行了讨论。
图1 Liu 和 White(2001)的创新系统分析框架
沿着这一思路开展的基于功能的创新系统研究出现的相对较早,再加上缺乏一支稳定持久的研究队伍,因此更多的是对将创意转化为新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活动进行了分析,而几乎没有对具有系统特征创新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活动的相互关系展开进一步讨论,从而实现从分析向综合的转变。而由Chalmers-Utrecht学派所引导的另一支流——知识生产过程视角的研究则通过长期的积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2.2 知识生产过程的视角
在这一分支中,创新系统中的“功能”被定义为“影响知识生产过程的因素”,而其中最重要的议题是知识创造、转移和应用的过程。因此,这一支研究将企业与创新网络中的学习和知识的动态发展视为研究重点。这一支研究的大量工作是由瑞典和荷兰的Chalmers-Utrecht学派完成的,其前期的若干工作都是围绕着识别创新系统中所涉及的不同功能展开的,而其近年来的发展则逐渐从对功能的识别转向了对功能间关系的分析。
在对国家创新系统方法、技术系统方法、网络方法及发展支撑方法进行深入对比的基础上,Johnson(2001)识别出创新系统的若干功能[24],并将其分为基本功能和支撑功能两类。基本功能是那些与创新过程直接相关的功能,包括识别问题(机会)和获得问题解决方案(即创造新知识)。八种支撑功能间接辅助了创新过程,它们分别是:激励企业参与创新、供给资源、引导搜索方向、确认创新增长的潜力、为信息与知识交流提供便利、创造或刺激市场、降低社会不确定性和应对反变革的抵触力量。
此后在有关德国、荷兰和瑞典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的一项经验研究中,Jacobsson和Bergek(2004)基于创新系统的五种基本功能[17]:创造新知识、引导搜索方向、提供资源(通过信息及知识交流等方式)促进正向外部经济的形成及为市场形成创造便利,并识别出对实现上述功能起到积极或消极影响的有关系统结构因素。
Hekkert等(2007)的分析框架是基于发达国家中表现优异的创新系统中的关键流程构建的[32]。这些流程也就是创新系统的“功能”。作者使用“功能”的语言表述了创新系统中的七种流程,分别是:知识创造、企业家行为、立法及游说、资源分配、市场形成、建立期望及为搜索活动提供导向。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引致系统变革的三个机制:(1)对搜索的引导带来了新的资源,从而促进了新知识的开发和技术期望的改善(图2中的C);(2)企业家争取更多的资源支持研发,从而获得更好的技术期望(图2中的B);(3)为获得一个更大的活动平台,企业家努力争取市场的形成(图2中的A)。
图2 Hekkert等(2007)的创新系统变革机制
为了分析创新系统、描述和衡量系统绩效并识别关键性政策议题,Bergek等基于对给出了一个系统化的、步骤分明的分析框架[23],在其中加入了政治科学、技术社会学和组织理论的元素,并特别强调了创新过程的政治本质和立法的重要性。这一框架包括六个步骤(见图3),从对特定技术创新系统的定义开始,分析了在相应的系统结构基础上(图3中步骤2)的创新活动——知识开发、创业试验、资源动员、市场形成、立法、发展正向外部性及对搜索方向影响(图3中步骤3a)的绩效与影响因素(包括推动系统发展的诱导机制和阻碍系统发展的不利因素)③,但在这一框架中没有涉及功能间相互作用的动力学问题。
图3 Bergek等(2008)的创新系统分析框架
在有关技术创新系统(TIS)功能动力学的最新研究中,Suurs(2009)、Suurs和Hekkert(2009)通过对荷兰的生物能源等三个国家的六个新兴技术领域的比较案例研究[33-34],定义了技术创新系统中的七种功能,其中的五种与Bergek等相一致[23],但其中的发展外部经济和立法被知识扩散和联合支持取代。功能间的相互作用导致了技术创新系统形成过程中的累积性。作者识别了技术创新系统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认为复杂的相互作用会带来不同的发展过程,其中正反馈与负反馈都有可能出现,并据此勾勒出不同阶段的积累性因果关系(Cumulative Causations)、即创新系统发展的动力机制(一个转型阶段的例子见图4)。此外,Suurs(2009)简要地讨论了创新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关系问题[33],明确指出了系统结构与功能之间高度动态性的协同演进关系:这种协同演进意味着在特定的系统结构条件下出现相应功能活动的可能性更大,甚至逐渐发展为以积累性因果关系为核心的动力机制;而系统发展的动力一旦形成,就一定会反作用于系统结构以加速报酬递增机制的确立。Suurs(2009)上述对创新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之间相互关系的讨论同国内的极少数研究对这一命题的思辨性认识是一致的[35];但相比之下,Suurs的研究则更进一步获得了实证基础的支撑。
图4 Suurs(2009)中的系统形成推动机制(转型阶段的积累性因果关系)
2.3 对基于功能的研究方法的进一步讨论
本节下面的部分将从两个方面就创新系统研究中基于功能的研究方法展开更进一步的讨论。首先要讨论的问题是有关功能方法的合理性问题,这一问题涉及创新系统研究领域持续多年的一场国际辩论;此外将就有关系统功能之间的相互作用展开更进一步的分析。
创新系统领域的两个主要研究路径各有利弊:坚持从功能角度分析创新系统的学者们先后指出了结构方法无法很好地解释系统创新绩效等弊端;老派学者也同样认为,功能方法尚不能反映创新系统的基本规则与运行机制。Lundvall等(2009)曾明确指出[36],功能方法或许能够形成某种“功能列表”,并据此帮助政府改进其创新政策,但它绝不是在这一领域实现重大推进,甚至实现创新系统“理论化”的最有效方式,因为找出一份通用的功能列表都很困难。这种批评似乎又回到了创新研究中一贯的问题:创新系统领域是否存在所谓“理想模型”或“最佳实践”?Todtling和Trippl(2005)对这一问题给出了否定答案[37]。他们基于案例研究的分析反映了演化经济学中最重要的观点:在创新系统的研究中,历史与路径依赖非常重要。初始条件与偶发事件将会影响系统的演化路径。在他们的研究中,这些因素与组织禀赋不足、分裂及锁定等情形相关。因此,各创新系统由于不同的历史路径决定了其高度特定性,这使得在这一领域没有出现一般模型的可能。
但某些微观领域的研究使我们在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上获得新的启示。诚如Eisenhardt和Martin(2001)所阐述的[38]:企业的动态能力“具有高度特质化的细节并在其形成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性,但是不同企业之间也存在一些重要的相似之处(通常称之为‘最佳实践’)”。相似性的存在是由有关活动的基本特征和高速市场中的竞争交互作用决定的。与之相似,尽管不同的创新系统有不同的要素及要素间关系,但由全球化和技术革命等趋势共同决定的全球竞争环境和创新的本质特征则大同小异。虽说在一个创新系统框架中将所有的特质性因素一并考虑是不现实的,但是,创新的相似本质与相近目的决定了创新系统中有关的活动(功能)是相似的[21]。因此,虽然创新系统的研究框架不可能囊括现实中所有高度特质化的细节,但通过“聚焦于创新过程、依赖植根于演化经济学理论和(创新中的)典型事实的创新理论”形成创新系统研究的框架或许是创新系统研究的“第三条出路”[36]。但这里的问题是:创新过程中的典型事实是否一定无法同创新系统中的某类活动(功能)相联系?从Lazonick对有关“创新型企业”的研究中可以看出[39-40],恰恰是创新过程的某些典型事实决定了创新型企业一定具备某些特定功能,即满足Lazonick所说的“社会条件”。而Lazonick对创新型企业的研究也提示我们:在确定创新系统分析中的“功能”模块时,对产业技术进步的历史规律,即典型事实的理解是识别并界定系统功能、理解功能与系统绩效之间关系的重要基础。而现有的基于功能的创新系统研究多是针对新兴技术领域的研究,其中又以新能源为主,这种情况提醒我们:在研究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追赶的创新系统时,有可能因技术活动重点的不同,如前者更强调技术探索,而后者更强调技术学习,而识别出不同的系统功能。
对功能方法进一步讨论的第二个问题是有关系统功能间的相互作用,即Suurs所说的积累性因果关系问题[33]。对这一问题的歧见主要来自于Chalmers-Utrecht学派内部。尽管这些学者普遍承认不同功能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但他们在系统中是否会出现“积累性因果关系”的问题上却并未达成一致。积累性因果关系反映了系统功能间的相互依赖性所导致的正反馈机制。瑞典学者坚持认为[17],只有进入成熟阶段的创新系统才会形成这种正反馈机制;而在系统形成阶段,系统结构中大量消极因素的存在将会阻碍创新系统向一个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其中包括技术轨道间的竞争、制度失调及市场狭窄等因素;但Suurs却成功地勾勒出新兴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系统发展不同阶段中的积累性因果关系[33]。尽管创新系统内部确实有可能无法形成特定的反馈环,但这种差别值得进一步讨论。
首先,对创新系统中功能互动的讨论一定是建立在对创新过程及相应功能明确定义的基础上的。但通过对比两方面的功能列表会发现,瑞典学者将“更好地实现正外部性”视为系统内重要的功能模块,更准确地说,将其视为创新系统的一个功能子系统。但是,“实现正外部性”的功能“不可能独立于其他六项功能之外”;相反,它更适合被看做“反映系统整体动力的一项指标”[25]。可以认为,这项受到其他功能自变量影响、并体现因变量(创新系统运行绩效)水平的子功能影响了瑞典学者对功能间互动反馈机制的识别。这也使瑞典学者的这几项工作更像是对创新系统中功能子动力层次(Functional Sub-Dynamics)的分析,而非对全局性功能动力机制的综合。
其次,瑞典学者和荷兰学者都在其研究中使用“联盟性支持”、“立法”等说法强调了政治因素的作用。正像图4中所反映的,“联盟性支持”的功能是整个系统中影响最广泛的因素(以机制图中去向箭头的数量为参考依据),而唯一导致“联合支持”的则是系统中的“企业家试验”。其中,后一种关系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样本国家(荷兰、德国和瑞典)社会统合主义国家结构的影响。如果我们将政治活动同其他活动相分离,其他功能的相互作用则更类似于Lundvall所强调的“创新过程”;而这种功能分类——政治性功能与单纯的创新活动,同Liu和White构建分层框架的思想是一致的[22],也增加了成功识别功能互动机制的概率。这一问题进一步提醒我们:功能间的互动反馈机制严格地嵌入在社会经济环境的背景中,从此功能到彼功能的过程既在一般意义上反映了创新过程的基本特征,也会因创新环境的差异而具备各自的具体形态。更重要的是,创新系统内各种制度性因素的演进比技术及产品本身的进步要慢得多,也复杂得多,因此,创新系统整体的协同演进很容易因系统失灵问题的出现而进入歧途[41]。这决定了通过政治性功能的实现调节其他功能之间的相互作用在实现系统整体协同演进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Suurs在分阶段识别系统功能互动方面的成功同Lundvall“不存在通用的功能列表”的看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33]:在系统发展的不同阶段,不仅涉及不同功能,而且会在不同功能间发展形成具有阶段性特点的互动关系。这一通过分析新兴技术的涌现与发展过程得出的结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创新系统中的技术追赶也有可能同样适用,因为在这两个过程中都包含着基于创新过程的一般规律(“典型事实”)在各项功能尚不成熟的基础上,进行能力构建与发展的环节,也同样涉及在能力改善与演进过程中制度因素的协同演进问题;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一协同演进过程显然具备不同特征。
3 结论
本文通过回顾创新系统研究中两类竞争性方法发展历程中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文献,可以得出以下两点认识,从而为今后的创新系统研究提供可靠的思路与借鉴。首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创新事件不断深入,创新系统中各构成要素之间的互动将越来越复杂,因此,创新系统研究中基于结构的传统分析方法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操作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功能/活动的创新系统研究方法有可能会更有力地支持对政策议题的识别与对创新系统演化轨迹的分析。其次,要使基于系统功能/活动的创新系统研究能够取得上述研究效果,必须对创新过程中的典型事实及由这些典型事实决定的系统功能/活动形成清晰的认识,其中明确地定义创新系统中的各种不同功能/活动、明晰各种功能/活动间的边界与逻辑关系至关重要;而形成对创新过程中典型事实的认识,则不仅需要必要的理论基础,而且需要相应的现场实证准备,在这一点上,Chalmers-Utrecht学派多年来基于对新能源产业的比较案例实证从而在创新系统功能研究领域取得较大进展的实例非常值得借鉴。
注释:
①也正是这一问题,使得创新系统研究始终处于“方法”(Approach)的位置,而无法理论化。
②在Chaminade和Edquist(2005)的分类中,OECD(2002)被列为一支独立的研究流派,即“创新政策的视角”。但因其同OECD(2005)的继承关系,本文并不将其单列为一类。
③此文的一个早期版本(Bergek等,2005)对这些影响因素的分析引发了对系统结构中相关特征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