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逃税视角下的税制改革--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建文_北京大学法学院论文

名人逃税视角下的税制改革--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建文_北京大学法学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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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面前 人人平等

近日,中国影坛号称亿万富姐的刘晓庆因涉嫌偷税犯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正式逮捕。因该案被逮捕的还有北京晓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靖军(刘晓应的妹夫)以及该公司前任会计方利,该案的另一责任人员刘晓庆的妹妹刘晓红也被刑事拘留,现被依法取保候审。

曾经获得过中国电影协会百花奖最佳女演员称号的刘晓庆,在八十年代末期其演艺生涯达到高峰后开始投资,拓展个人事业版图,投资的行业涉及服装、化妆品、房地产等。

虽然近几年演艺界人士偷税风波迭起,但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并被逮捕的,刘晓庆一案还是第一例。司法机关的行动表明,名人偷税不再是“小事”一桩,而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刘晓庆涉嫌偷税受到司法机关查处,证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话。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法专家刘剑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过去频频发生的明星偷税事件没有受到惩处,有文化市场不规范,明星的劳务报酬、形象代理等巨额收入无从进行税收监管因素,司法机关没有严格执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姑息了明星偷税漏税行为。如何才能有效遏制偷税犯罪的猖獗势头,不仅仅是法律界所要研究的,也是社会各界所关心的问题。刘晓庆偷税案件,绝不仅仅是一次“杀一儆百”的特例,它显示了政府惩治偷税行为的决心。

税制改革 势在必行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资料显示,200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995.99亿元。但是个人所得税仅占全部收入的6.6%。而发达国家平均为30%。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折射出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淡漠。刘教授认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却没有规定纳税者的权利是一大遗憾。我们要树立公民即等于纳税人的观念,这有利于增强公民纳税的意识,也有利于公民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生活。

去年曾经有人将《中国税务》杂志公布的“中国(内地)私营企业纳税百强”名单同美国《福布斯》公布的“2000年中国富豪排行榜”相对照,发现前50名“富豪”中,进入纳税前50名的仅有4人。由此引出媒体对“富人为什么不纳税”的特别关注。

刘教授认为从刘晓庆偷税案件可以透视出我国现行个税制度的许多弊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制定于1980年,1993年修改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期间我国经济生活发生很大变化,老百姓收入增长很快,而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收实行的是代收代缴和个人申报制,其中,个人所得税分项有11项,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这样的计税方法非常繁琐,既不合理也不科学。现行个税法也没有考虑到住房、教育、医疗各项改革等因素,个税制度的缺陷日益凸显,因此必须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

总的来说,税法的制定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来源,保障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转,但是税法之一的个人所得税法恰恰相反,它的特殊性在于其制定的目的是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因此遵循的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在这个前提下,对现行个税制改革,实行结构性调节税收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对高收入者的课税率等举措应当成为一种趋势。

京城税收 开创先河

在完善税收的征、管、查工作方面,北京市走在了全国前列。从1995年起,海淀地税局开始尝试对区内的“三高人员”(高职务、高收入和高知名度)进行单独的档案化管理。一开始选择了108位名人每月列地税局申报自己的全部收入,至今已有300多位。现在北京市确定该市重点纳税人的界限是:年收入十万元以上、有多处取得收入的或需要二次申报的人员及外籍人员为重点纳税人。据调查,目前北京市大约有三万人的年收入在十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在北京,至少有三万人的纳税情况将被重点监控,这些做法均取得了良好的纳税效果。据悉,2002年8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实行发票改革,以票代税,这必将为全国税制改革开创先河。

刘教授指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还必须注意税法与金融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例如我国现金交易广泛存在,缺乏金融监控手段,客观上为偷税漏税大开方便之门。而在美国有完善的申报制,对现金交易有严格的控制,规定每次交易如果超过100美元必须采取支票或转账的方式,还有对企业的交易规定网上支付,以便于税务机关监控交易过程和交易额等,这些做法都值得借鉴。

加强刑法惩治力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偷税罪的规定,涉嫌偷税数额达1万元人民币,且占应缴总税款10%的行为,就已构成偷税罪;涉嫌偷税数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下,低于应缴总税款30%以上的当事人,应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偷税数额达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应缴总税款30%以上的当事人,应被判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偷税罪的刑事处罚还包括按偷税总数的一至五倍缴纳罚金。也就是说,偷税十万或是偷税百万,服刑期也最多七年,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50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这样规定存在量刑上的不合理,从加大对偷税案件的惩罚力度来说,有必要提高对偷税犯罪的法定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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