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逻辑的性质、对象和研究方法_逻辑学论文

论教育逻辑的性质、对象和研究方法_逻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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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影响人们身心发展的社会活动。作为传授知识、塑造灵 魂的高难度的工作,有着十分复杂的思维过程,必然离不开逻辑学,离不开对逻辑知识、技 术的运用。除此之外,教育有没有它自身的逻辑?关于这个问题,学界有些同仁作过一些探 讨。究竟什么是教育逻辑?也是见仁见智的。笔者曾于1981年在安徽屯溪全国形式逻辑研究 会成立大会暨学术讨论会期间,参加过关于教育逻辑的小型座谈会。现将我们多年来对这一 问题的思考与探讨就教于学界同仁,旨在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兴趣与更多关注,以促进对 教育逻辑的研究。

一、教育逻辑学的性质

众所周知,逻辑学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科学。说它古老,是因为在三千多年前就已形成 了完整而独立的学科体系,有独特的研究对象。说它年轻,是因为逻辑学总与社会实践、社 会生活、科学活动的需要紧密联系,它总是与时俱进,能从应用中找到新的生长点,萌发崭 新的生机,使其更加枝繁叶茂,发展成一门多分支的逻辑科学。应用逻辑学与逻辑学的应用 可以说是逻辑学勃发生机的标志。

应用逻辑学和逻辑学应用是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

应用逻辑学是将现代数理逻辑理论或原理系统地(而非零散地)应用到某一特定主题的具体 问题中或某一学科领域中,并将这一主题(词)或学科主体词与逻辑普通理论结合形成特定的 逻辑演算系统,相当于现代逻辑的分论,如现已形成学科的时态逻辑(时间逻辑)、规范逻辑 (道义逻辑)、相信逻辑(信念逻辑)、知道逻辑、问题逻辑、优选逻辑等等,都属于应用逻辑 学。

逻辑学应用是将逻辑知识(不管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也不管是系统的、还是零散的)应 用于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或某一个具体主题中,解决该学科、该领域、该主题的具体问题, 并不要求以形成逻辑演算系统为宗旨,只要求把逻辑作为工具与方法处理,如经济逻辑(商 贸逻辑)[1]、医学逻辑、刑侦逻辑、法律逻辑、诉讼逻辑等。

逻辑学应用和应用逻辑学在丰富逻辑学的内容,与其他学科领域的交叉性、应用的普遍实 用性等方面都有共同点:(1)逻辑学应用和应用逻辑学都可以丰富逻辑学的思维内容,纠正 在逻辑教学和社会活动中,忽视思维技术和形式更新的倾向;(2)逻辑学应用与应用逻辑学 都是在运用过程中形成的;(3)逻辑学应用和应用逻辑学都是把逻辑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 运 用到特定主题、特定学科领域后形成的,都具有学科交叉性特点——既属于逻辑学、又属于 具体学科或领域,如法律逻辑既有法学的要求、又有逻辑学的特点,道义逻辑既要涉及伦理 学、又必须充分吸收逻辑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4)逻辑学应用和应用逻辑学都具有普遍的 实用性,所谓“实用性”,一是指使用的有效性,即通过运用能直接地达到一定的目的或取 得一定的效果,就像运用医疗逻辑是为治病救人,使用诉讼逻辑是为打赢官司一样,二是指 一定程度的操作性,即人们总要分析应用时的逻辑条件是否成熟,对象发展中的逻辑的程序 、阶段和总过程,采取的逻辑方法与环节,所有这些在实际运用中都是可以操作把握的;(5 )逻辑学应用和应用逻辑学与自然语言紧密相联,都具有普遍的应用价值。

应用逻辑学和逻辑学应用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主要区别表现为:(1)逻辑学应用强 调的是应用,而应用逻辑学则要求形成一种系统的逻辑;(2)应用逻辑学具有学科的特定主 题和独特理论体系,而逻辑学应用的研究对象却不是固定的,它的应用对象是零碎的而不是 系统的,对逻辑学或具体学科知识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一般情况下,既要按逻辑学的内容去 逐一预设与处理,又要联系具体学科知识或实际事例。总体而言,只要是将逻辑原理(不管 是系统的还是零散的)应用于某一学科,都可称之为“逻辑学应用”,而“应用逻辑学”则 不同,它既要求将逻辑原理应用于某一具体领域,也要求这种应用具有系统性和逻辑的价值 ,必然结果是形成逻辑演算系统,“应用逻辑学”必然是一门严格意义上的逻辑科学。

应用逻辑学与逻辑学应用的联系表现为:(1)逻辑学应用是应用逻辑学的基础阶段(初级阶 段),是较低层次的应用,应用逻辑学则是逻辑学应用的高级阶段(完成阶段);(2)任何应用 逻辑学都是逻辑的应用,但并非任何逻辑的应用都可以称为应用逻辑学,逻辑学应用的最终 结果是形成系统而又可行的应用逻辑学。

由此,从应用逻辑学层面与从逻辑学应用的层面去理解和建构教育逻辑学是截然不同的。 也就是说,教育逻辑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应用逻辑学意义的教育逻辑学,就是研究教育教学主题词或主体概念的逻辑,就是关 于“教学”或关于“教(育)”或关于“学”的逻辑。它需要把教育或教学某几个主题词或某 些主体词设为逻辑模态词,以现代逻辑原理和方法为基础,建构起可以运算(演算)的、自圆 的逻辑系统。

逻辑学应用意义上的教育逻辑,即以往人们通常所讲的教育逻辑,也就是逻辑学知识与技 术的教育应用或逻辑的教育教学运用或应用于教育的逻辑学。在此意义上的教育逻辑学,其 主要功能和特征是:把逻辑学的知识原理与方法运用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去,运用到具体的某 一学科教育教学过程中去,力求从逻辑学的角度把握教育教学的某方面特征,从而提高教育 教学质量,如把传统逻辑的许多知识(三段论、推理、思维规律等)与汉语言教学内容与过程 有机地结合,从面提高汉语言教学的质量。

因此,如果说应用逻辑学层面的教育逻辑学是以发展逻辑学为最高目标的话,那么用于教 育 的逻辑学则是以促进逻辑学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功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天职。总体而 言,作为一个整体学科框架的教育逻辑学应包括这两个方面:作为应用逻辑学层面的教育 逻辑学,其实质是哲学逻辑;作为逻辑学应用层面的教育逻辑学,其实质是逻辑知识的应用 。

二、教育逻辑学的对象

凡是称得上学科的,都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那么,教育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或者 说,它应当具有的学科体系是什么呢?

我们认为,教育逻辑学(Education Logic)最基本的体系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学逻辑( 关于“教”、“学”、“教学”作为逻辑模态词的逻辑),其研究对象是教育教学中的“教 ”、“学”、“教学(教育)”等语词,力求把握这些语词的逻辑哲学的意义、建立自圆的逻 辑 演算系统,尽可能实现对教学规则或教育规律的刻画;二是用于教育的逻辑,可简称为“教 育用逻辑”,其基本任务是研究如何把逻辑原理、逻辑规律、逻辑形式与逻辑方法运用到教 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实现教育教学方法的逻辑技术化,以服务教育教学为首要标准,以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此时教育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具体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中的逻辑 问题。

由于教育教学是涉及多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既需要学校、社会、家庭的配合,又需要教 师、学生、教材三者的有机统一,因此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逻辑问题是纷繁复杂的,许多教育 教学问题的主题词、许多教育教学过程的主体概念都可以被设定为逻辑模态词。由于所选用 的逻辑模态词的不同,建立的逻辑演算系统也是不同的,因此教学逻辑可能有不同的逻辑演 算系统。不过,据我们所知,目前尚无一个教学逻辑系统。

教育用逻辑的研究状况如何呢?到目前为此,我们见过3本教育用逻辑[2]著作,但内容显得 单薄,没能深层次的挖掘出教育教学逻辑方法与技术以及不同学科的教育教学逻辑方法与技 术的有机联系和统一。教育用逻辑的研究主要目标在于联系教育教学实际(实际教育教学活 动、过程、环节、实例、内容、环境等)充分而有效地把逻辑学引进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中 来。教育用逻辑的功能主要体现在逻辑对教育教学方法与技术的促进性上。

教育逻辑学是应用教育逻辑学(教学逻辑)和教育逻辑应用的综合。

教育逻辑学的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人提出,但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更没有得到 人们的高度重视。张静虚[3]、林熹、苏越[4]、雷康、郑君文、胡荣珊①等人对教育逻辑发 表了一些见解,但总体而言,他们所界定的教育逻辑学是属于“教育用逻辑”这个范畴。

教育逻辑学作为一个整体框架,其内容主要包括:逻辑基础(形式逻辑基础、数理逻辑基础 、辩证逻辑基础)、现当代逻辑介绍、教育逻辑的定义、教育与逻辑、教育逻辑及教育逻辑 学的定义、学习教育逻辑的意义、怎样学习教育逻辑、逻辑与数学及数学教学、逻辑与语言 及语文教学、逻辑与外语教学、逻辑与理化生及理化生教学、逻辑与史地及史地教学、逻辑 与政治及政治(思想品德)学科教学、逻辑与法律及法律教学和法律逻辑、形式语言Lp和古典 命题演算P、教学命题演算(教学命题逻辑,形式语言Lpmj和Lpms,教学逻辑系统)、知信逻 辑与教学逻辑、道义逻辑与教学逻辑、信息逻辑与教学逻辑、教学谓词逻辑及其与人工智能 逻辑、现代逻辑对教学命题的形式化、模态逻辑对教学命题的形式化、道义逻辑对教学命题 的形式化、优先逻辑对教学命题的形式化、关系逻辑对教学命题的形式化。

总体而言,教育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育教学现象或教育教学活动中的 许多关键词、主题词(主体词),例如,“教”、“学”、“教学(教育)”等,通过把这些关 键词、主题词(主体词)设定为模态词项,分析与解剖其哲学逻辑层面上的意义与价值,综合 这些意义与价值在模拟和推动教学活动及其规律中的功能,如有可能,从哲学逻辑角度,依 据 这些模态词项建构起一个可运演的描述教学客观规律的逻辑系统;二是各门学科教育教学方 法与技术,形成促进教育教学的、逻辑层面的教育教学原理、技术与方法。

三、教育逻辑学的研究方法

科学方法是科学研究工作不可缺少的科学手段。对于一项具体的科研课题而言,科研方法 的 正确与否是决定这一科研工作成败的关键;对于一门学科的建设而言,有无一套行之有效的 、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及这套研究方法的优劣,都将对这门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导 向。当然,对于一门学科,运用什么样的方法,通过怎样的途径进行研究,这同它自身的研 究对象、研究目的是分不开的。教育逻辑学既要以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主题词)为研究对象, 力求建立自圆的逻辑演算系统,形成教学逻辑;也要研究把普通的逻辑原理、逻辑形式与逻 辑方法广泛而正确地运用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形成 教育教学逻辑方法论。因此,如何研究教育逻辑,运用什么方法,通过怎样的途径去研究教 育逻辑学就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问题。

总体而言,使用教育逻辑学的研究途径与方法时应把握三个原则:唯物辩证法的原则、现 代逻辑研究方法和现代教育研究方法相结合的原则、理论与实践(实用)相结合的原则。因为 ,唯物辩证法不仅仅是一种世界观,同时也是认识自然、社会和人类的思维现象的系统的思 维方法,认识到这一点对教育逻辑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发展和建构教育逻 辑学,现代逻辑学、现代教育科学、要考虑教育逻辑学实用性问题(也就是为教育教学实践 服务的问题)。只有这样,才可能使教育逻辑学为更多的人所理解、所掌握、所运用,才能 更大程度的发挥教育逻辑学的功能,更充分实现教育逻辑学的价值。

(一)形式化方法与非形式化方法运用

教育逻辑学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教学逻辑,即教学的形式化系统,因此,形式化方法是教 育逻辑研究的重要方法。所谓形式化方法,是指通过一套特制的其意义可以解释的表意符号 去表示词项、命题及推理,从而把对词项、命题和推理的形式的研究,转化为对形式符号表 达式系统的研究。形式化方法也就是演算化、系统化方法。它包括三个方面:1、把自然语 言符号化,抽象和概括为形式语言,这种形式语言以初始符号和形成规则为基本构成,并采 用递归定义方法来规定有意义的合式公式;2、对直观意义的推理关系进行语义刻画和语法 刻画,即分别建立一种形式语义理论和一个形式推演系统;3、证明对推理关系的双重刻画 的重合性。同时,教育逻辑的建构也要注意运用非形式化方法。所谓非形式化方法是指主要 以自然语言去表示、去表述、去诠释问题,而不采用形式化研究的一种方法,它相对于形式 化方法,不需要建立形式系统。非形式化方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即使在教学逻辑的形 式化系统建构过程中,也离不开对非形式化方法的运用。因为,形式语言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必须通过自然语言的解释赋予其意义。另外,形式公式的有效性证明也可以运用非形式化 的解释方法予以推论。

(二)公理化方法和自然演绎方法

对于任何一支逻辑而言,在其建构形式系统时,可采用两种不同的途径去实现。一是公理 化方法,二是自然演绎方法。所谓公理化方法,就是从初始词项和公理出发,利用它们定义 其他一切词项以及推演出其他一切定理的演绎方法;或者说,就是运用形式化手段建立公理 系 统的方法。而所谓公理系统,就是从一些公理出发,根据一定的规则,推演出一系列定理。 这样的系统主要由初始词项、公理、定义、推理规则和定理等几部分构成。建构公理系统的 具体步骤是:1.确定初始词项,初始词项不需定义,由初始词项引入导出词项;2.从众多命 题中选出一组作为不证自明的公理,而其他命题称之为定理,定理通过逻辑推理规则和公理 推演出来,其推演过程称之为证明,每一个定理都有一个证明。一个完整的公理化系统的建 构离不开初始符号、形成规则、公理和推演规则四个要素。而所谓自然演绎方法,是指从自 然的前提(可以是真实命题,也可以是假设或虚构命题)做出推断的形式化方法,它接近于人 们通常运用的、有内容有思想的推理方法。建构这样的形式系统的基本思路是:把某些有 效的推理形式作为推导规则,从而推出其他的有效推理形式。它与公理化方法相比较,它不 以公理为出发点,只需要推演规则,以接近日常推理为考虑的重点,使用较多的联结词和量 词,使用较多的推演规则。教育逻辑学(教学逻辑)使用自然演绎方法去建构形式化系统,也 是值得尝试的工作。

(三)逻辑语言学方法

现代逻辑学与现代语言学是比肩同行的,二者关系密切以致难分彼此。因此,现代逻辑的 研究必然要充分考虑现代语言学的诸多因素,其中,逻辑语言学方法就必须成为现代逻辑研 究的重要方法,甚至成为主要方法。所谓逻辑语言学方法,就是建构逻辑语言学的方法。逻 辑语言学是一种符号学,逻辑语言学方法也就是一种符号学方法,前文所述的形式化方法、 公理化方法、自然演绎方法等都属于这样的方法,只不过,逻辑语言学方法更具完整性和系 统性。逻辑语言学包括逻辑语法学、逻辑语义学和逻辑语用学三个部分。同样,逻辑语言学 方法也包括逻辑语法学方法、逻辑语义学方法和逻辑语用学方法三个方面。

逻辑语法学是研究逻辑符号之间形式关系和逻辑符号的形式系统的科学。而所谓逻辑语法 学 方法,主要就是给出逻辑符号和构造逻辑符号序列的形式系统的方法。逻辑语法学方法与公 理化方法相结合形成逻辑符号序列的形式公理化方法,与数学推理方法相结合则形成构造逻 辑符号序列形式系统的自然推理方法(即自然演绎方法)。

逻辑语义学是研究逻辑符号与其指称对象之间关系的科学,它主要包括模型语义学和真值 语义学两大方面,前者是对形式语言的语法结构做出模型的语义解释,后者则不必给出模型 ,而主要运用指派、代入对公式做出真假的语义解释。逻辑语法学和逻辑语义学是研究现代 逻辑的两种基本逻辑语言学方法。

逻辑语用学是建立在上述两者基础之上的,它是研究逻辑符号与其解释者之间表达关系的 科学。它既为逻辑研究提供逻辑分析和逻辑表达方法,又为逻辑学应用于其他科学提供逻辑 分析和逻辑表达方法。因此,在研究教育逻辑学时,不仅要充分应用逻辑语法学方法和逻辑 语义学方法,也要充分运用逻辑语用方法,因为教育逻辑学不但是建立在现代逻辑基础之上 的,而且教育逻辑学研究的目的之一——服务于教育实践和教育科学,也决定了教育逻辑研 究特别注重逻辑语用学方法的应用。

(四)逻辑哲学方法

现代逻辑一方面正逐渐向哲学或其他学科领域深入和延伸,产生各种各样的哲学逻辑分支 ,另一方面,哲学也深入到逻辑中、延伸到逻辑所忽视的领域,特别是某些哲学问题,从而 形成逻辑哲学。也就是说,逻辑哲学以研究与逻辑相关的哲学问题为对象,它为现代逻辑的 哲学问题提供哲学解释,为现代逻辑理论与方法的合理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局限性提供哲 学论证。所谓逻辑哲学方法,就是逻辑哲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现代语言学的语形和语义 分析方法、现代逻辑学的逻辑分析和逻辑表达方法、现代哲学的哲学解释和哲学论证方法等 。教育逻辑也是现代逻辑,它的许多哲学问题也需要逻辑哲学方法予以回答,如教学逻辑词 项的实然性解释、教育逻辑真理的认识论解释等。

(五)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是一切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它给科学研究以特有的准确性和模拟性,是其他方 法不可取代的。众所周知,现代逻辑是在引进数学方法之后迅速发展起来的,数学方法无疑 也是现代逻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同时,教育逻辑必然要涉及教育问题,教育是一个纷 繁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从教育问题中抓住关键问题是非要运用数学方法不可的。

(六)比较逻辑研究方法

比较逻辑(Comparison of Logics)是现当代逻辑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它有别于一般的逻 辑研究方法,主要就在于它是在比较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种类的逻辑之后,认识其特 点异同,实现不同逻辑之间的沟通、嫁接与重组,发现不同的逻辑的理论与方法的缺陷或内 部系统的缺失,并进行弥补与修改,从而实现新的升华。教育逻辑不论是逻辑应用学这个层 面,还是在应用逻辑学这个层面,都需要与其他类型的逻辑或逻辑分支进行比较,以发现自 己的不足,借鉴其他逻辑的理论和方法实现创新和发展。比如,教育逻辑应与经济逻辑、管 理逻辑等逻辑应用相比较,也就与认知逻辑(知信逻辑)、道义逻辑、时态逻辑等应用逻辑学 学科相比较,从而实现教育逻辑从其他逻辑那里取长补短。

(七)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教育逻辑学是逻辑与教育或教育科学的交叉学科,教育逻辑学的研究方法必然要考虑和借 鉴教育科学的研究方法,教育科学的研究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①选题;②查阅文献 、初步的调查了解;③制订研究工作计划;④搜集并整理资料;⑤分析研究;⑥撰写报告。 在这些研究过程中,通常采用以下具体研究方法:1.抽样法,即从一个总体中选取一部分作 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方法;2.观察法与调查法;3.实验法和追因法,前者先确定原因,然后就 此原因进行实验求出所产生的结果的方法,后者则是先见结果,然后就已发现的结果而追求 其所发生的原因;4.比较法;5.历史法与文献法;6.统计法;7.列表法和图标法;8.内部分 析法;9.测量法;10.材料整理与研究法;11.研究报告撰写方法。

①原佳木斯师专(现佳木斯大学)的胡荣珊、赖奕樵曾经提出:“教学逻辑”是正确运用思 维形式及思维规律认识教学过程,揭示教学过程中教师认识教材,传播知识以及学生怎样掌 握知识形成正确的方法的思维规律的科学,是“逻辑学”与“教学论”的边缘科学;“ 教学逻辑”必须以教学实践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探讨师生在课堂教学的各个基本环节所表现 出来的思维特点:每一个环节以及各个环节之间的内在的逻辑性;“教学逻辑”研究的任务 是:1.教师运用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分析教材内容、掌握教材的逻辑关系,揭示教材重点、 难点,揭示钻研教材的规律。2.在传授知识过程中,引导学生运用思维形式、思维规律理解 教材内容,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教给学生掌握知识的方法。在深入理解教材内容的前提下, 使学生思想受到教育,做到教书、教人、教方法,使发展智力、培养能力落实在每一节课中 。3.揭示教学语言的逻辑特点,确定教学语言逻辑要求,使教学语言成为逻辑性最强的自然 语言。4.揭示巩固知识,完成作业的逻辑特点,把掌握学习方法同知识的积累统一起来。由 引可见,胡荣珊、赖奕樵的“教学逻辑”,与我们所界定的“教学逻辑”是截然不同的,而 与我们所界定的“教育用逻辑”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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