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金融基金与银行资金的关系_银行论文

浅析金融基金与银行资金的关系_银行论文

浅析财政资金和银行资金的衔接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资金论文,资金论文,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财政资金和银行资金是社会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之间存在着严格的性质界限,各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在两类资金各自执行其职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各种联系,相互交叉,相互衔接,而税收、利率、国债、企业补贴和财政投融资等正是财政资金和银行资金的衔接点。只有衔接点问题处理得好,这两类资金才能协调运行,促进经济快速,稳定增长。

(一)

当前,我国财政资金和银行资金之间的摩擦、矛盾与冲突,主要问题就出在各衔接点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用贷款交税。随着财政改革和企业制度改革的步步深入,税收日益成为财政收入来源的主体。税收的性质决定了它在企业资金运行中,应属于企业收益的扣除项目,来自企业收益的一部分。按照这样的机制运作,财政资金和银行资金之间就不会有什么矛盾。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恰恰在税收这一环节产生了两类资金之间的不合理交叉。近些年来,国有企业效益普遍下降,亏损面高达45.5%,亏损额剧增。一些企业经营不善,生产投入未形成有效供给,亏损运营,无力承担税负,便用银行贷款代交税款,于是,以企业为中介,银行信贷资金转化为财政无偿收入,银行资金的运用成为财政资金的来源。这种交叉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税收是无偿的,而银行信贷资金是有偿的,它主要来自客户存款,银行要对之还本付息。企业用贷款交税,预示着这部分资金有去无回。这是财政对银行资金的不合理挤占,不但直接降低银行资产质量及其经济效益,而且势必引发财政资金和银行资金的摩擦、矛盾与冲突,影响整个资金运行效率。

2.企业亏损补贴对银行资金的挤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计划内政策性亏损,应由财政部门在两个月内弥补拨足,但在实际运作中,这条规定并没有得到认真贯彻,相当部分的政策性亏损由银行垫支,信贷资金被大量占用。除计划性亏损外,为了维持经营性亏损企业的生存,国家在财政无力拨款补贴的情况下,便让银行贷款给企业,用于弥补亏损,甚至发放工资,银行资金成了准财政资金,加重了银行负担,导致其资产质量下降。

3.国债对银行资金形成的“挤出效应”。国债是财政政策手段之一,在财政连年赤字的情况下,这部分债务收入主要用于弥补赤字,维持财政运行,其规模大有不断扩张之势。为筹集到必要的资金,国债利率一直政策性地高于银行利率,人为地使银行储蓄存款余额大幅度减少而财政债务收入明显增加(每到“国债月”银行存款余额都明显减少),这势必损害银行切身利益,影响其经营积极性,这是引发财政资金与银行资金矛盾的又一因素。这一问题也体现在国债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衔接上。其根源在于,财政和银行两大部门关系不够协调,主要表现在,财政自行制定国债发行计划,并将之列入财政收支计划,几乎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对信贷资金来源的影响,也未顾及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需要,结果,在实际运作中,财政和银行相互争夺资金,直接影响了宏观调控效果。

4.利率调整中的利益纷争。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应由资金市场供求状况决定。在行政决定利率的现行条件下,利率成为财政资金和银行资金矛盾的焦点。银行希望存款利率低而贷款利率高,但从财政与银行的联系分析,利率越高,企业盈利水平越低,税源越小,即财政收入与利率呈反向变化,所以,高利率对扩大财政收入不利。可见,利率调整对不同经济主体利益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近年来,连续两次调低利率,这一举措,有利有弊。有利的一面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盘活了企业存量资产,增加了财政收入;不利的一面体现在,减少了银行资金来源,影响其贷款收益。特别是企业减轻利息负担增加的有限收入首先补交税款,使银行利益未能从调低利率中得到明显增进。

5.财政投融资体系中财政与银行的非正常关联。财政投融资是建立在国家信用基础上的筹集资金与分配资金的政策性金融活动,就其有偿筹资及有偿分配资金而言,具有信用性质,属于金融活动;但就其活动主体及其具体操作的政策性而言,又具有财政属性,是财政政策的主要部分。目前,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没有纳入中央银行统一的货币调控轨道,一方面一些可以作为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如社会保险基金余额、邮政储蓄等尚未纳入这一体系,使之在资金组织上依赖于央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没有从根本上切断政策性金融与基础货币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资金运用方面还存在着把财政投融资金用于经济效益较好、本应由银行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的领域,助长“投资膨胀”等问题。这是中央银行资金控制失调、财政资金分散、发挥效力不够的重要原因之一。

协调财政资金与银行资金关系的根本出路是全面加大改革力度,提高各项改革的综合效应。但在具体操作中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必须准确把握它们的衔接点,建立财政银行相互支持的有效机制,提高资金运行效率,这是协调现行资金关系的突破口。

(二)

税收是国家凭借其行政管理权无偿征收的资金,用于执行政府各项职能,也是财政政策手段之一。鉴于税收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为防止银行资产质量继续下降,杜绝企业虚盈实亏造成财政虚收实支的现象,使财政资金和银行资金在税收衔接点上合理交叉,应以法律维护税收的严肃性,明确规定,银行贷款不得用于上交利税,违者究其法律责任。随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应积极适应环境变化,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发展直接融资,增加自我积累,增强抗风险能力和依法纳税能力。国家对那些长期亏损、无望扭亏为盈的企业,应通过兼并等途径实现资源重组,而不能允许它们继续靠贷款(交税)维持生存。

政策性亏损补贴,原则上应是财政资金职能,由财政支付,即在其支出中单列一项计划亏损补贴项目。如果国家财政该补不补或补贴不足,必然使企业拖欠银行贷款,或拖欠其他企业贷款,造成信贷资金贷款增加或存款减少。对现行财政补贴制度必须进行彻底改革,其关键是严格区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国家只对少数社会效益大的特殊企业进行政策性亏损补贴,但补贴规模、流向等应严格以产业及财政政策为依据。对政策性亏损企业的补贴要拨足拨实,而不能让银行垫支。对那些经营亏损、难以转制的企业,不能指望银行长期维持其生存,应按市场规律进行重组或自然淘汰。当然,在实行上述措施的初期,对历史遗留下来的企业亏损,一部分可由国家分摊,其余部分由企业及其职工自行消除。

(三)

利率调整会引起财政资金和银行资金关系的变化。如果提高贷款利率,扩大存贷利差,会增加银行利润,但同时也会提高企业筹资成本,减少企业盈利,从而减少财政收入。反之,亦然。对这种调整利率引起的财政收入和银行结益的矛盾,可通过调整银行结益上交比例来解决。银行结益上交财政一部分是必要的,但比例不能过大,尤其在当前两次调低利率,银行利润减少、资本金严重不足,又不允许改变银行国有独资性质靠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情况下,不但不应过多地征收银行结益,而且应将当年结益的大部分留给银行作为长期信贷资金来源,补充银行资本金,以提高其抗风险能力。这是一条最现实而且见效快的途径。当然,要调整这一比例,需要财政和银行两部门共同站在宏观调控的高度进行协调。

(四)

财政投融资,虽然属于财政范畴,却是一种特殊的财政活动,其资金来源和运用有别于一般财政的无偿性,而广泛适用“信用”原则,国家是信用主体;虽然是信用活动,却又与银行信用有着本质区别,其资金运用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保证重点建设为中心,专门用于国家基础产业、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等长期、风险投资。这种双重性决定了财政投融资不可避免地与中央银行发生联系:既然它直接决定于财政政策,是财政政策的组成部分,就必然要与中央银行制定并执行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既然它是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一种金融活动,就必须接受中央银行的金融统一监管。可见,财政投融资一端连着财政,一端连着央行,在财政投融资这一“接口”,财政与银行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合作关系。这种关系协调得好,有利于宏观调控,反之则会扰乱信用秩序,动摇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

要在现有条件下建立并完善财政投融资体系,并实现财政资金与银行资金在这一衔接点上的协调,还需要一段时间和相当的努力,特别是要解决好这样几个问题:其一,邮政储蓄资金的归属问题。邮政储蓄资金,在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被视为财政投融资的重要资金来源,例如,日本财政投融资总额的25%来源于邮政储蓄。邮政储蓄对财政投融资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财政投融资要有效发挥作用需要有长期、稳定、成本低的资金来源保证,而邮政储蓄所具有的网点多、集资成本低等优势,恰好能够满足财政投融资的上述要求,这一经验值得借鉴。体制改革以来,我国邮政储蓄得到长足发展,邮政机构掌握着大量的资金,为发展财政投融资体系提供了基本可能性。然而,当前我国邮政储蓄却是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对邮政储蓄这块资金到底应归属于谁的决策,成为制约财政投融资发展的重要因素。鉴于发展财政投融资的迫切性和银行资金来源较为充足这一实际情况,应将邮政储蓄资金划作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其二,财政投融资与政策性银行及央行的关系问题。我国政策性银行建立伊始,就有许多有待完善之处。无论是政策性银行在机构上与财政部门和央行并列,还是政策性银行在资金来源上对商业银行的依赖及对央行的调控货币的负面影响,都表明政策性银行的位置还没有摆正。其实,政策性银行运作,以政府信誉为基础,以政府意图为目标,以财政为后盾,执行的是财政投资职能,满足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就此而言,它应该归口于财政,纳入财政投融资计划。这样做,既可以将国家政策性银行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融为一体,壮大财政实力,又可以保证政策性业务所需资金有稳定的来源,避免对银行资金的挤占,还可以使政策性银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成为控制投资总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力量,增强政府对投资结构、规模的间接调控能力。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不能过分依赖央行和商行,应把保险基金结余等充分利用起来。尤其是随着社会养老保险等事业的发展,应将社会养老金、社会保险等由中央集中起来,纳入财政投融资体系。

(五)

国债既是财政政策工具,又是货币政策的载体,具有联结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纽带作用。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财政将不可避免地存在收支差额,在不能向银行透支的约束下,只有通过向社会发债弥补资金缺口,这就客观地要求大力发展国债市场,从这一角度看,国债是筹集财政资金和弥补赤字的手段,是财政政策工具。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它又是货币政策的载体。当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以间接手段对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时,国债是必不可少的载体。当前,要让国债把财政与货币政策很好地衔接起来,应解决好以下问题:

1.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应对国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将之视为二者的共同手段和协调的桥梁。当政府要发行国债筹集资金时,不能仅以财政为出发点,应与货币政策相衔接,使这两项政策协调配合。财政要与央行协调好发债规模、发债方式、发债时间、债券发行对象、发债期限、债券收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当前主要是调整国债持有者结构,由主要向个人发行,转为向商业银行发行;调整债券期限结构,增发短期债券。这些是开展公开业务的必备条件。作为银行对财政的支持与配合,应表现在为国债的发行与流通提供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在这种衔接中,一方面国家预算在安排赤字和债务规模时除考虑到自身的需要(目前还债已经成为决定发债规模的重要因素)外,还应对银行信贷资金运行状况做出充分估计,保证银行有相应的承受能力,同时顾及到商业银行购买国债后,对央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另一方面,银行在安排信贷计划时,应留有余地以满足承购国债的需要。这样才能避免国债发行与银行信贷争抢社会资金,防止加剧通货膨胀,有利于降低国债利率及其发行成本。

2.国债利率和银行信贷利率关系应该协调。国债利率是影响国债发行情况的重要因素。利率低,国债发行困难,利率高,则能够促进国债发行。近年来,在信贷利率较高的情况下,为筹集更多的财政资金,我国国债利率一直处于高于银行利率的水平上,导致国债高成本运行,同时对银行资金形成产生了一定“挤出效应”。国债利率非市场化持续下去,会影响国债市场的正常发展,打乱货币市场、信贷市场、债券市场的收益比率关系。今后,国债利率应随供求关系变化而浮动,并随信贷利率变化相应调整。

3.国债发行中,财政与银行的协调还涉及到一个组合时机问题。这一问题解决不好,就可能使两种政策的作用相互抵消,产生“抵冲效应”。例如,在银行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时,大量发行国债;在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时,大量兑付国债,都会抵消货币政策效应。所以,当前的政策配合应考虑到这一点,即紧缩的货币政策形势下,银行作计划时,要估计到因财政兑付国债引起的资金格局变化和总量变化,压缩信贷支出;财政方面应使国债的本期兑付与下期发行同步,使兑付金迅速转化为国债收入,保证紧缩货币政策效应不受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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