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口负担的经济学分析_老年人口论文

我国老年人口负担的经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老年论文,经济分析论文,负担论文,人口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自九十年代初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以及由此而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后果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可能导致的老年人口负担过重问题尤其令人担忧。如果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和将要达到的老龄化程度看,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但是从本质上讲,人口老龄化只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一种趋向,或者说是人们对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性质的一种判断,而人口老龄化所引起或将要引起的社会和经济后果,如老年人口负担,则是另一个问题。因此,我们的研究不能只停留在人口年龄“数学结构”的一般分析上,而应该对这种数学结构背后所代表的具体的社会和经济含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研究相应的对策。打一个比方,第一类研究的意义在于使我们知晓我国仍已经踏上了年龄老化的列车(或高速列车);第二类研究应该让我们了解这列火车将要经过和最终到达的车站将是怎样的境况;第三类研究则应该使我们明确应该采取什么对策和行动迎接这列火车的到来。所以,我们面临并需要研究的问题并不单纯是什么年龄的人,或怎样年龄结构的人口,而且还是具有怎样的社会经济背景的人或人口。我们只有把这二者联系起来进行具体分析,才可能构成一幅我国人口老化所引致的社会、经济后果的真实图景。否则,只能是雾里看花或者隔靴搔痒。

就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负担而言,由于其问题的特殊性要求我们的研究应该具备历史的眼光。笔者认为,这种历史分析的必要性至少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此时的老年人并非彼时的老年人。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变化,不同时代进入老年的人口在其社会、经济以及人口特征方面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将会决定和影响着不同时代老年人口问题的特殊性。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国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进入老年时期的人口是一个高生育率群体,而其子辈或者说在下个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进入老年人的人口则是低生育率群体。仅就人口学特征而言,二者就如此不同,尚且不论这两代人的社会和经济经历之间,以及当其进入老年时所处时代有着多么大的差别。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运用历史的分析方法,比如人口学中经常使用的“队列”(cohort)分析方法,来认识和分析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负担问题。

研究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问题的另一个重要视角是从生命周期分析。老年只是人生中的一个阶段,在这个人生阶段中出现或存在的问题与一个人在其人生其它阶段的经历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一个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心理和生活经济来源状况等都直接与其生命周期其它阶段的具体经历有关。因此,我们不能割断与生命周期其它阶段的联系而孤立地研究老年人口问题,否则就会失之片面或者陷于武断。

基于以上考虑,笔者认为用队列和生命周期的历史分析方法将有助于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引起的社会、经济后果的性质及其问题的严重程度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准确的判断。本文力图在这方面做一尝试,并就我国老年人口负担问题发表几点看法。

2 老年人口的经济负担

老年人口(elderly population)是一个十分简单明确的概念,而与其相关的老年人口负担(aged dependency )则是一个内涵丰富得多,也复杂得多的概念。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负担就是老年人口经济负担。从经济学意义上讲,老年人口之所以被称为一种“负担”,是因为在人的生命周期的老年阶段,其消费已是纯粹意义上的消费,而不再具有生产的功能。从一个“生产人”变为一个纯“消费人”是与人到老年相联系的。但是,由于个体之间存在着千差万别,不同的人进入纯消费阶段的年龄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在现实生活中,还有相当数量的老年人,特别是处于老年初期阶段的老年人仍然可以从事着各种经济和社会活动。例如,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所做一项调查(1994),1992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在业率为13.3%,其中60—64岁的在业率为20.4%。其它国家的情况也是如此,例如1980年西欧一些国家60至64岁组男性的劳动参与率在28.5%(奥地利)至79%(丹麦)之间(G.J.斯托尔尼茨, 1992),1987年美国71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中仍有34.9 %的人在从事全日制工作(M.D.赫德,1996)。从生命周期角度看,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延长了生命周期中的收入创造阶段或生产阶段,推迟了纯消费阶段的到来。所以我们不能单纯从年龄角度定义老年人口负担。但是,无论怎样,除了在纯消费阶段到来之前死亡的人,所有的人都会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纯消费阶段,即可能变为老年人口经济负担。

把老年人口经济负担概念涵义从单纯的年龄定义具体到人的生命周期纯消费阶段,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判断一个老年人或一批老年人是否已成为“负担”或者说具有被负担需求的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标准所反映的对老年人口经济负担的认识比单纯从年龄角度的认识要深入一步。但是即便如此,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做到对老年人口经济负担的实质内涵的正确把握。笔者认为要正确认识人口负担的内涵和本质,需要从这种一个基本的认识前提出发,即不仅要从生命周期角度,而且应该进一步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相互关系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笔者曾经提出一个“生命周期负担系数”的概念(李建民,1995),即

T[,1]+T[,3]

LD=───────

(1)

T[,2]

式中,T[,1]、T[,2]和T[,3]分别为人的生命周期的第一阶段(从出生到进入劳动力)、第二阶段(劳动或收入创造时期)和第三阶段(退出劳动力以后)。

但是公式(1)存在着一个重要缺陷, 它虽然可以从时间角度反映出一个人的生命周期中的生产性时期和非生产性时期时间长度的相对变化,但由于缺乏对生命周期不同段时间的“经济含量”(比如收入水平或消费水平)的反映,该公式还不能单纯用来直接描述或分析生命周期经济负担。为了克服公式(1)的缺陷, 笔者在此提出一个从质量角度(经济含量)反映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的公式,即

C[,l]

D[,l]=──── (2)

W[,l]

式中:D[,l]为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C[,l]为一个人的终生消费,W[,l]为一个人在一生中所创造的财富。

根据公式(2), 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可以定义为一个人一生所消费的财富与其一生所创造的财富之间的比值。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创造的财富与其获得的收入之间并非完全相等,有时甚至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而还可以对公式(2)做进一步修正, 用生命周期终生获得的收入(Y[,l])替代终生所创造的财富(W[,l]),即

C[,l]

D[,l]=──── (3)

Y[,l]

与公式(3)相比,用公式(2)反映生命周期经济负担更为准确,但公式(3)具有操作上的便利。本文的分析将采用公式(3)的定义。

借助于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这个概念,我们就可以不仅对老年人口负担的性质做出正确的判断,而且还可以对老年人口经济负担的程度做出较为准确的估计,例如:

当D[,l]<1时,即一个人的终生收入大于终生消费。在这种条件下,一个人就不会成为社会或家庭的经济负担。这是因为他在一生中所创造的收入超过了自己一生的消费,形成的是生命周期收支“黑字”。当一个社会大多数老年人都属于这种情况时,人口老龄化就可能不会引起老年人口经济负担的加重,或者增加程度不会太大。

当D[,l]=1时,即一个人一生中所创造的收入与其终生的消费正好相抵,此时,这个老年人仍然没有成为社会或家庭的经济负担,虽然其净经济贡献率等于零。

当D[,l]>1时,就开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或家庭经济负担,即生命周期收支出现“赤字”。这种赤字必需由社会或家庭成员进行补偿,因而也就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负担。所以,老年人口经济负担可以定义为由他人(包括子女或其他亲属等)、政府和社会支付老年人渡过晚年所需生活资料和服务的货币总额中超出其终生收入的部分。

由此可见,我们不能简单地仅仅依据年龄做出老年人口经济负担的判断与分析,因为同样年龄的老年人,其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无论在性质上,还是在程度上都可能存在着巨大差别。换言之,即使已处于生命周期纯消费阶段的老年人,只要其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不大于1, 就不会形成社会或家庭的经济负担。既然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在决定老年人经济负担方面的意义如此重要,那么决定和影响生命周期负担系数的各种因素就应引进我们分析和研究人口老龄化及老年人口经济负担问题的视野。笔者认为这些因素至少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终生收入决定因素,例如职业、工资或收入水平、工作年限、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健康状况等;其二是终生消费决定因素,例如消费水平、寿命长短、职业、居住地、健康状况等。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人们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之间存在着差别的认识在老年人口经济负担研究方法论上是十分重要的,甚至是关键性的。而另一方面,对同批人或同一队列人口的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的同一性的认识对老年人口经济负担的实证研究也同样重要,同样关键。这是因为在相同年代出生的人,在他们的一生中会经历相同的历史事件,并且在相同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环境中生活。这些都会给其生命经济周期负担系数打上相同的烙印。这种分析方法对于认识我国现在的老年人口经济负担问题和未来的老年人口经济负担尤其重要。

根据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我们可以判别一个老年人或一群老年人是否成为社会或家庭的经济负担。当然,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的应用意义并不仅限于此。当我们运用生命周期负担系数判别老年人口经济负担时还存在着一个参照时点问题。从研究的实际意义出发,我们不能在一个人去世以后再来判别其生命周期收支是“赤字”还是“黑字”,而应该在一个人刚进入老年时,至少是在其在世之时就做出这种判别。基于这种考虑,笔者认为我们的研究至少应该关注两个最为重要的时点:其一是一个人进入老年之时(比如60岁或65岁);其二是一个人彻底退出经济活动,进入纯消费阶段之时。参照这两个时点可以计算出一个人有进入老年或纯消费阶段之前的实际收入与消费,再加上第一个时点以后平均余命期间的预期收入和预期消费,或者第二个时点以后的平均余命期间的预期消费,最后计算出一个人或一批人的生命周期经济负担系数。当然,这种计算需要非常详尽的统计资料,这正是对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问题进行实证研究所面临的一个主要困难。

就我国目前老年人口的情况看,具有经济负担需求的老年人仍然占有一定比例(参见表1和表2),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口和女性老年人口的经济负担需求明显大于城市老年人口和男性老年人口。在老年人口中,经济负担需求最大的是农村老年妇女,她们生活的经济来源主要(72%)是依靠子女、家庭和社会。(参见表1)所以,农村的老年人, 特别是农村老年妇女应该是老年人口问题研究关注的重点群体。

表1 1992年我国城市和农村老年人口(60 +)经济供养收入来源构成 (%)

城 市 农 村

收入来源合计 男 女合计 男 女

个人收入82.30

92.30

67.20

52.00

68.20

28.00

家庭帮助17.607.70

32.50

41.50

26.60

63.90

居(村)委会

0.100.000.306.505.208.10

资料来源: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数据汇编》,华龄出版社,1994年。

表2 1994年我国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构成(%)

经济来源全部老年人口城市老年人口农村老年人口

退休金

15.82

49.314.46

劳动收入 24.83

14.00

29.06

子女和亲属 57.07

34.53

64.26

其它 2.282.162.22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95》,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年。

3 老年人口生活负担

老年人的负担需求是多种多样的,除了经济负担以外,生活负担也是老年人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负担需求之一。所谓老年人口生活负担,在这里是指老年人在生活中所必需的,而自己又不能胜任,需要他人代劳的种种服务需求(如日常生活照料、患病期间看护等)。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得知,老年人口生活负担取决于两个基本因素:其一是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时间长度;其二是老年人晚年生命长度。这两个时间的长度对老年人生活负担需求程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就第一个时间因素而言, 一般来说大多数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85岁及以上)老年人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生活负担需求, 或者说大多数的老年人在其晚年生活中总有一个时期需要有他人帮助和料理生活。因为当一个人步入老年,其体力和精力也会随之进入一个加速衰退的时期,而老年性疾病又以慢性病和器质性疾病为主,所以生活不能自理或基本不能自理的情况在老年人,特别是在高龄老年人中还是相当普遍的。例如,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所做的关于我国老年人供养体系的调查(1992)表明,在穿衣、吃饭、 洗澡和上厕所等基本生活能力方面大约有2—7%的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不能够自理或完全自理,但是在85岁及以上年龄组该比例在10%以上。在老年人的做饭、洗衣、料理家务和购物等日常生活能力方面,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需要别人帮助者的比例在城市为60%左右,在农村大约为75%左右。

就第二个时间因素而言,在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条件下,我国老年人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地延长,根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资料,我国人口60岁时的平均预期寿命男子为15.5岁,女子为18.4岁;70岁的平均预期寿命男子为10.4岁,女子为11.5岁。老年人寿命的提高趋势必然会加剧我国老年人生活负担需求。更为重要的是,老年人口生活负担需求是与老年人的年龄成正比的,即一个老年人的年龄越大,其生活负担需求也就会越大。因此,随着我国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老年人的生活负担需求也必然呈现提高趋势。

4 老年人口经济负担与生活负担

前文分析了两种老年人口负担,笔者认为对这两种负担的区别和联系的认识对于研究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问题是十分重要的。老年人口经济负担与老年人口生活负担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性质上都有很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两种负担的决定因素不同。经济负担取决于生命周期负担系数的决定因素,或者说一个人终生收支的赤字状况;生活负担则取决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

其次,经济负担和生活负担在需求内容上有很大差别。经济负担包括由于生活负担所导致的需求,例如支付各种服务的费用,但是生活负担需求包括的内容比经济负担需求更为广泛。

第三,经济负担需求和生活负担需求的满足方式上有所不同。经济负担需求是靠货币和实物形式满足的,而生活负担需求是靠各种服务来实现的。这种满足方式上的差别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并非每一个老年人都有经济负担需求,而几乎所有的老年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生活负担需求。从我国目前老年人的实际情况看,老年人的经济负担需求要大于生活负担需求,但这种状况在下个世纪很可能会出现相反的变化。

第五,就一个老年人而言,其经济负担需求和生活负担需求产生的时刻和延续的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有所不同。

第六,老年人口经济负担一旦产生,随之便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老年人口生活负担则可能是一个时断时续、时轻时重的连续或非连续的过程。

虽然老年人口经济负担与生活负担之间存在着上述区别,但是这二者之间的联系是十分密切的。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老年人口经济负担包含着满足老年人口生活负担需求的支付或花费,例如支付各种服务费用。即使是由子女承担父母的生活负担,父母无需支付货币,但是从经济学角度看,子女由于照料父母而占用的时间和损失的收入仍然构成一种经济支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这种用于照料老年人的时间成本也会提高。其次,老年人口经济负担程度与生活负担程度成正比,即生活负担需求越大,经济负担也就越重。反之,如果一个老年人生活负担需求很小,其经济负担也会随之降低。第三,老年人生活负担需求大,会加速其经济负担需求的出现,即其生活周期负担系数赤字会更早地出现。第四,在满足经济负担需求能力一定的条件下,生活负担需求越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就越低。这一方面是因为满足经济负担的能力制约着生活负担需求满足的程度,另一方面是由于为了保证支付必需的生活负担需求,老年人将不得不减少其它方面的支出。

以上所分析的是老年人经济负担和生活负担需求之间的差别和联系,此外我们还应关注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即老年人经济负担需求与生活负担需求不同的变化趋势。就老年人的经济负担需求而言,在正常的情况下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下降;但是在同样的背景条件下,老年人的生活负担需求一般会呈现提高的趋势。这两种负担变化趋势的背离具有重要的经济学意义,因为在个人收入水平提高的条件下,时间的稀缺性会随之提高,而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是一种劳动或时间密集型的活动,所以满足老年人生活负担需求的成本就会相应提高。老年人的寿命延长则会增加老年人的生活负担需求,在个人收入水平一定的条件下,这种变化会使老年人经济负担需求更早地出现,或者使老年人经济负担需求增加。如果个人收入(包括社会转移支付)提高速度赶不上老年人生活负担成本提高速度,那么老年人的经济负担需求也会提早出现或者经济负担加剧。

5 老年人负担需求状况分类

经济负担和生活负担是老年人最基本的负担需求,就不同的老年人而言,这种负担需求可能存在着很多差别。由于这些差别与老年人的生命、生活和工作经历以及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和环境具有密切的联系,所以老年人负担需求也会发生变化。根据老年人经济负担和生活负担需求的不同情况,我们可以把老年人负担需求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表3 老年人负担需求状况分类

类型(Ⅰ):既无经济负担需求,也无生活负担需求。属于这种情况的老年人一般来说,在工作生命期间都具有较高的收入水平和享有较完整的社会保障(职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并且健康状况良好。从年龄角度看,这类老年人主要是低龄(比如70岁以下)老年人。这类老年人可以在不给社会和家庭带来负担的条件下,度过一个较高生活质量的晚年。

类型(Ⅱ):无经济负担需求,但是有生活负担需求。与第一种情况的老年人相比,这类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不佳, 而且更多的是高龄(80岁或85岁以上)老年人。他们的生活不能或基本不能自理, 需要他人照料。但是,其经济收入可以承担支付照料和有关服务的费用,因而没有经济负担需求。

类型(Ⅲ):具有经济负担需求,但是没有生活负担需求。与前两类老年人不同,这类老年人具有经济负担需求,或是由于根本没有收入,或是由于收入水平不足以支持其晚年生活所需。但是,这类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较好,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因而没有生活负担需求。

类型(Ⅳ):既具有经济负担需求,也具有生活负担需求。这类老年人属于最困难的老年人,他们或是没有收入,或是收入水平太低,并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生活不能或基本不能自理,在经济上和生活上均需依赖他人。由于需要生活照料,他们的经济负担需求要比第三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需求更高。这种双重负担需求同时存在的情况,对老年人自己、家庭和社会最为不利。

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调查资料(1994),我国上述四类老年人的分布大致如下:

表4 1992年中国城市和农村老年人口(60岁及以上)负担需求情况分布 单位:%

老年人口负担需求类型 城 市 农 村

Ⅰ 65.4 55.04

Ⅱ13.76 10.67

Ⅲ13.64 23.43

Ⅳ 7.20 10.86

合 计 100.00 100.00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数据汇编》表2—41.1和41.2中的数据计算,华龄出版社,北京, 1994年。

注: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该表中的类型划分比较粗略。其中,经济负担需求是按照老年人对收支状况的自我感觉划分,把自我感觉充裕和大致够用的老年人视为没有经济负担需求;把有困难和很困难的老年人视为有经济负担需求;把身体健康和一般的老年人视为没有生活负担需求;把身体健康的老年人视为具有生活负担需求。

从表4中可以看到, 我国目前老年人口中大多数人是属于第一种类型,第二和第三种类型的老年人也占相当的比例,而第四种类型的老年人只是少数。这就是说,根据这个资料我们似乎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即我国目前绝大多数老年人都处于一种比较正常的生活状态。但是,在城市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城市老年人生活的总体状况要好于农村老年人。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农村老年人中属于第三和第四种类型的老年人比例高达34.29%, 要比城市同类老年人的比例高出13.45个百分点。因此, 农村老年人口负担需求要大大高于城市老年人口。

本文没有进行老年人口负担供给方面的分析,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对老年人口经济负担需求和生活负担需求的供给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甚至可以说供给严重不足。老年人口负担需求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老年人口的退休金保障范围狭小,大约有95%左右的农村老年人不享受退休金;第二,由于生活成本上涨,老年人口退休金保障水平不足;第三,卫生医疗保险覆盖面狭窄、保险水平偏低;第四,家庭核心化和小型化趋势导致了老年人生活负担供给的困难;第五,我国老年人服务事业和产业不发达,难以满足老年人口生活负担需要。供给方面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因此,我国当前老年人口最主要的问题是负担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特别是经济负担需求与供给的矛盾。这个矛盾的解决要求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政策要有重大的转变,这个转变的核心就是从增长向福利。

收稿时间:19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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