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晋艾研究_金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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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442(2002)01-0011-08

清朝盛世,讫于乾嘉。从道咸开始,国势渐衰,鸦片战争之后则一蹶不振,直至清亡,这一段时期被称之为晚清。概而言之,约指1821至1911年。学术研究与政治有着密切关系,但与王朝起讫却并不同步,所谓晚清的金文研究当亦如此,只能说与政治时代大体相当。

任何一个学科的发展,从萌芽到建立,从建立到成熟,都要经历若干相互联系的阶段、状况或过程。而任何一个阶段,也可能存在着若干个状况或过程。我们把某一学科在发展中的某一阶段抽取出来加以考察,就好像用放大镜或显微镜观看客观事物,为的是看得更清楚一些。我们把晚清的金文研究作为一个阶段、一种状况、一个过程来考察,就是要把这个时期的金文研究看得更清楚一些,至少要大体了解晚清金文研究在发展过程中有着怎样的过程,怎样的承前、启后,在整个金文研究发展过程中占据怎样的地位、起着怎样的作用,有着哪些主要成就等等。而了解的重点则是侧重于特征的探索,不是仅仅将发展的阶段、状况、过程按照时期的先后次第简单地将作家、作品逐一罗列出来。否则,充其量不过是作家作品介绍,谈不上是对学术史的科学研究。

金文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而论,可以说始于宋代。到了清代,始则注重治经,考据之学盛行,然多攻研许、郑之书;自钱坫《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相继问世,吉金文字之学方为学者所注重,著书行世者日渐增多,几乎成为一时风尚。但重要的作品均成于晚清,如曹载奎(秋舫)《怀米山房吉金图》(1840)、刘喜海(燕庭)《长安获古编》(1850)、吴云(平斋)《两罍轩彝器图释》(1872)、潘祖荫(伯寅)《攀古楼彝器款识》(1872)、吴大澂(清卿)《恒轩所见所藏吉金录》(1885)、端方(午桥)《陶斋吉金录》(1908)和《续录》(1909)、刘喜海《清爱堂家藏钟鼎彝器款识法帖》(1838)、吴荣光(荷屋)《筠清馆金文》(1842)、徐同柏(寿臧)《从古堂款识学》(1886)、吴式芬(子苾)《攈古录金文》(1895)、吴大澂《愙斋集古录》、方濬益(谦受)《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1899)、刘心源(幼丹)《奇觚室吉金文述》(1902)以及孙诒让(仲容)的《古籀拾遗》(1888)、《古籀余论》(1903)、《籀述林》(1916)和吴大澂的《说文古籀补》(1883、1895)、《字说》(1884)。真是蔚为大观,可见其时代的学术风气。如果把这一时期有关金文考释的论著加在一起,将大大超过自宋至乾嘉时的总和,其水平、成就也远远高于前代。

自宋代考释金文以来,直至清乾嘉时期,不断取得一些成就,一些文字学家或引用来解释《说文》所收之字,如戴侗《六书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严可均《说文校议》、桂馥《说文解字义证》等等。清代的说文学在乾嘉时期发展到了巅峰,《说文》被视为经典,奉为圭臬,所以段、严、桂三家均是就《说文》本身的次序,逐字考证诠释,所引金文也只是用作注解的证明材料,金文在学者心目中的地位和价值由此可知。但是,这种观念在乾嘉末至道咸之间,也就是说进入晚清之时,有了变化。一是注重出土金文,如严可均(1762-1843)利用金石文字材料编成《说文翼》一书,可惜未传于世。二是不仅重视金文,并且明确指出《说文》绝非无误之书,如王筠(1784-1854)所撰《说文释例》,常常援据金文以解文字之构形及其意义,所引用之金文数以百计;并于其所著《说文句读》卷29第11页下肯定“毋视《说文》为完书也”。这两点,今天看来似不足奇,但在当时的学术环境、学术气氛中,无异于是一场革命。学术研究中的任何一种前进或发展,总要引进或应用一些新的材料,或改变或修正某些传统观念。到了晚清,不仅重视并应用出土的金文材料,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或修正对于《说文》的传统看法,应该是一大进步、是一种较快的发展。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进步和发展,所以到了光绪九年(癸未,1883),吴大澂成《说文古籀补》十册,于1884年刊行问世。吴氏于该书《叙》明确指出,金文“习见之字即成周通用之文”,而“许氏古文所无,故全书屡引秦刻石而不引某钟某鼎之文”。从而断定,“郡国所出鼎彝,许氏实未之见”;“许氏之不获见古籀真跡也”。所以吴氏要来补。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说文》并非完书。吴氏继续申述云,“大澂笃耆古文,童而习之,积三十年搜罗不倦”,始成此书。书成于1883年,则搜罗之初当在1853年前后,可证严可均、王筠对《说文》观念之改变,当曾影响了吴氏。这应该说是晚清学术思潮在一个方面的表现。吴氏又云,《古籀补》一书,乃“取古彝器文,择其显而易明、视而可识者,得三千五百余字汇录成编”。所谓3500余字,实指收入该书之全部单字而言,包括金文、币文、鉨文、石鼓文、陶文等等在内,并非指字头。如果仅以金文(此书所收绝大多数为金文)而言,单字约3000,而字头为979(包括重出)。这些金文字头,吴氏以为是已确释之金文。今天看来,大多正确。其中,有一些宋代人已认识,如朱熹《诗集传》于《诗·大雅·行苇》“以祈黄耇”下注云:“祈,求也。黄耇,老人之称。以祈黄耇,犹曰以介眉寿云耳。古器物款识云:用蘄眉寿,永命多福;用蘄眉寿,万年无疆。皆此类也。”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卷9第68页《叔夜鼎》则作“用祈眉寿”,看来当时已成常识。宋人已识之金文还有不少,但不及吴氏所列字头之一半,其大多数乃为清人尤其是晚清学者所释。原因很简单,因为相当一部分铜器铭文,到清代乃至到晚清才被发现、被著录,尤其是字多的一些器,如《毛公鼎》,497字,相传清道光末年出土于陕西岐山,1886年著录于《从古》;《曶鼎》,403字,有残损,据钱坫云乾隆43年(1778)毕沅得之于长安(陕西西安),1804年著录于《积古》,但摹本不善,后来学者们所用多为世间流传之拓本、1916年著录于邹安之《周金文存》;《小盂鼎》,390字,有残损,清道光初年出土于陕西岐山礼村,1895年著录于《攈古》;《大盂鼎》,291字,清道光初年出土于陕西岐山礼村,1885年著录于《恒轩》;《大克鼎》,290字,1890年出土于陕西扶风法门寺任村,1890年著录于《愙斋》;《班簋》,197字,1751年著录于《西清》,1887年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卷13第6页收有释文;《不簋盖》,152字,1886年著录于《从古》;《曾伯盖》,其一92字,1804年著录于《积古》,其二90字,1886年著录于《从古》;《从盨》,139字,有缺文,其拓本先流传于世,1916年著录于《周金》;《克盨》,107字,清光绪16年出土于陕西扶风法门寺任村,1896年著录于《愙斋》;《陈侯因敦》,79字,1886年著录于《从古》;《麦尊》,165字,1751年著录于《西清》;《吴方彝盖》,102字,1804年著录于《积古》;《效卣》,68字,传出土于河南洛阳,1852年著录于《长安》;《庚壶》(从张政烺先生释),约205字,1793年著录于《清甲》;《洹子孟姜壶》,一器167字,1842年著录于《筠清》;另一器143字,1840年著录于《怀米》;《散盘》,357字,出土于陕西凤翔,1804年著录于《积古》;《兮甲盘》,133字,1895年著录于《攈古》;《虢季子白盘》,111字,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宝鸡虢川司,1886年著录于《从古》;《钟》,122字,1751年著录于《西清》;《王孙遗者钟》,117字,出土于湖北宜都山中,1896年著录于《愙斋》;《邾公华钟》,93字,1804年著录于《积古》;《虢叔旅钟》,91字,传世有7器,1804至1899年分别被著录;《郘钟》,86字,传清咸丰同治年间出土于山西荣河后土祠附近,共10余枚,1872至1916年分别被著录;《鎛》,174字,传清同治9年出土于山西荣河后土祠附近,1872年著录于《攀古》。有学者以为,晚清所识金文增加如此之多,金文研究发展得如此迅速,乃与清政府的提倡鼓励有关,如乾隆年间曾编印《西清古鉴》、《宁寿鉴古》、《西清续鉴甲编》、《西清续鉴乙编》等所谓“西清四鉴”,一称“乾隆四鉴”,即其显例。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如果在有清一代没有出土、发现那么多铜器并一一著录,无论清政府如何提倡鼓励,也不可能无中生有地识出那么多以前未曾见过的金文。以上所列各器仅为举例,只是清中叶至清末新著录铜器的极少部分,但也可见一斑。更值得注意的是,《古籀补》于清光绪10年(1884)问世之后,续有所得,于清光绪21年乙未(1895)又刊印增订本,在短短的11年竟增补了金文字头104个,在金文研究的发展史上实属罕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金文文字认识的多少,与铜器铭文发现并著录的多少有着更为紧密的关系,两者之间可以说完全成正比,当然也与学者们的努力分不开。

从宋代一直到清中叶,考释金文文字的方法,主要是对照,而用以对照的主要是《说文解字》。《古籀补》也基本如此,如初刻本所列979个金文字头,见于《说文》者961字,不见于《说文》者仅18字。今天看来,这979个字头大多正确。见于《说文》的字头,其正确的比例相对要高一些,因为有《说文》所收小篆、古文、籀文等等的形体在,经对照,构形相同,即可认定,所以,对照法一直是古文字考释首选之法,又因其可靠性大,也就一直被学者所看重。唐兰先生于《古文字学导论》下编17页指出:“一直到现在,我们遇见一个新发见的古文字,第一步就得查《说文》,差不多是一定的手续。”过了60多年,何琳仪先生在1998年出版的《战国古文字典·序言》中仍充分肯定:“比较法是考释古文字的核心。”到了晚清,用以比较的材料有所扩大,当然主要仍是《说文》,但已扩展到了古陶、古鉨、古币、石鼓等等,这在《古籀补》也有所反映,显然是进了一步。但是,从《古籀补》来看,用对照法所释金文也有错误,如释朋为凤,释盨为簋,释氒为乃,释屯为常,释黹为带,释冉为衰,释为居,等等。这些误释,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囿于《说文》,如释朋为凤,就是根据《说文》所说“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而吴氏注云:“古凤字通朋。”二是形近而混,如金文氒字作,乃字作,形体相近,于是误认为是同字异形,均释为乃。其实,当时人已看到《说文·氏部》有氒字写作,《朱公釛钟》又有氒字写作,如果稍微对金文的构形系统熟悉一点,就可以把金文的氒和乃区分开来;何况当时的经学家如江声,根据《说文》读氒为厥、《汗简》的厥作氒,而将古文《尚书》的厥改为氒,也完全可以据铭文文意释出氒即厥字。但是,吴氏紧紧扣住小篆和金文的字形要稍为离得远一点而将金文的氒和乃释为同字,并注云:“江声古文《尚书》从《汗简》改厥为氒,许氏说氒读若厥,疑壁经乃字本作,汉人读为厥,遂改作厥,今彝器无厥字。”颇为遗憾。不过这两个主要的失误原因,却从反面给后来的学者提供了一些极为宝贵的经验教训:(1)考释金文,必须依靠《说文》,但不能囿于《说文》。(2)字形比较,相当重要,但不能限于形体比较,还必须进行金文形体历史演化的研究。(3)需要熟悉小篆的构形系统,为了考释金文,更需要熟悉金文的构形系统,以便对金文进行偏旁分析。

学者们在很早以前就发现,铜器铭文的某些词语和传世文献中较古老的典籍,有的相近,有的相同,可以据文献来认识铭文中某些由字形对比不能释出之字,如前所列由《诗·大雅·行苇》之“以祈黄耇”释出金文从 声者即是祈字(《金文编》4版0028);又如典籍习见“眉寿”之语,而知金文“寿”之即眉字(0584)。学者们还发现,通过推求文意也可以认识一些金文,如《师虎簋》和《都公》的“考”之即用作且考之且(2272)。这一类方法,后人称之为推勘法,晚清学者已经用得很多。其实,后人能够总结出推勘这一方法,主要就是利用了宋以来,尤其是晚清学者的研究成果。唐兰先生在《古文字学导论》下编20页下曾指出:“这种方法,不是完全可靠的”,“推勘法只能使我们知道文字的一部分读音和意义,要完全认识一个文字,总还要别种方法的辅助。”有相当道理。但是,前人尤其是晚清学者,在应用这一方法时,并非完全是在孤立地进行,而常常是结合着形体推论。如吴大澂《字说》25页下《文字说》即其一例。吴氏此文在学术界甚有影响,颇为有名,其大意为:《尚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诗·大雅·江汉》:“告于文人。”《兮仲钟》:“用侃喜前文人。”《追簋》:“用享孝于前文人。”(此句吴氏作“追孝于”,误)吴氏据文献及铭文文意断定“前文人三字为周时习语”。而《尚书·大诰》有文云:“乃宁考图功”,“予曷其不于前宁人图功攸终”、“予曷敢不于前宁人攸受休毕”、“天亦惟休于前宁人”、“率宁人有指疆土”,吴氏据文意比勘而判定,“前宁人实前文人之误”。为什么呢?吴氏云:“盖因古文文字有从心者”,(增订本《古籀补》收有6个)“壁中古文《大诰篇》,其文字必与宁字相似,汉儒遂误释为宁。其实,《大诰》乃武王伐殷大诰天下之文,宁王即文王,宁考即文考”。吴氏之说可谓确不可易,不仅证实了文献作宁为误,也说明了金文本有从心之文字,如果无文意可推勘,则《或者鼎》和《改盨》的文字,写法如此之奇,可能至今不识。其实,现在已认出是文字,但这两件器的文字为什么写得如此奇特,其构形为何,至今仍不明白,因为无人说清楚。类似现象还可以举一例,如吴氏《愙斋》9·9收有一《无簋盖》,内有一句云:“敢对扬天子鲁令。”(《殷周金文集成》4228)鲁下一字从文意推勘可知确为休字(《金文编》402页),但为何如此构形,吴氏不得其解,所以他在增订本《古籀补》卷6第3页下之休字头下补入此一形体时特别注明:“盖奇字。”其实,此字形到今天也无人考证清楚为何要如此写。这一类字所表示的意义已明白,但构形不清楚,可能与推勘法无关。严格讲来,以文意、辞例推勘,最大的错误是望文生训、误解文意,晚清学者也时有发生。如《钟》有“臽(陷)我家室,用丧”(室乃吴释,可商)一语,吴从辞例推勘,以为此语我上一字亦为虐,其文意为“虐我家室,用丧”。因而吴氏立一虐作为字头,将以上两文纳于其下,初印本及增订本《古籀补》同,均见卷5,一在26页上,一在5页上。根据后来的研究,有学者承认前一形可释为虐字,如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117页),而后一形则均认为是取字,见《金文编》191页。吴氏于后一形何以致误,主要就是误解文意,而未作形体结构分析。这一类错误,对后来的研究都是极好的教训。其实,前一形是否就是虐字,现代学者仍有保留,如《金文编》无虐字头,即是明证。

每一个学科,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观念、形成某些理论以指导研究,创造某些方法以进行研究,上述对照法、比勘法即金文研究初期所使用的方法。所谓对照法,差不多的学科在发展初期都曾使用过,如动物学于发展初期鉴定动物时就常常应用,在分辨何者是狼何者是狗,何者是虎何者是豹,甚至在分辨所有的动物时,首先就是通过动物的外形对照加以观察进行分辨。金文是一种古老的汉字,有一个构形,通过构形对照,别其异同,加以区别,以认识某形即某字,也是非常正常的现象。随着古代文献的不断出土,铜器铭文的时有再现,对照法仍将继续使用下去。所谓推勘法,凡是研究用语言写成的古代文献的学科也几乎在应用,无论是外国或中国,释读古代经传的解释学,总离不开通过辞例或文意来诠解某词某语在文中的用义。金文研究只不过是把这种方法移置过来应用而已。清代经学研究较发达,这种方法应用也就多一些。而晚清的金文研究者基本上都是经学家,推勘法运用较多也非常自然。在金文文字没有全部被认识之前,这种方法将一直应用下去。但是,这两种方法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因为,对照法是据形识字,推勘法则是据义以求字,由于所据不同,结论也可能不合,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金文的弔、、叔。《古籀补》将这四种形体全部收在卷3叔字头下,初刻本收7字(15页),增订本收12字(8页)。《免簋》:“井弔有(右)免即令。”弔用作伯叔之叔。吴注:“善也。伯叔长幼之称也。”《卯簋》:“不。”用作淑。吴注:“通淑。”《沇兒钟》:“徐王庚之子沇兒。”用作淑。吴注:“淑从心。”意即从皿之与从心之同,均是淑。《师父簋》:“易(锡)女(汝)叔市金黄。”吴无注。孙诒让《籀述林》卷7第28页云:“金文通以叔为淑。叔市,犹《诗·大雅·韩奕》云‘淑旗’。毛传云:‘淑,善也。’金黄亦即叔市言之,谓锡以善市,其色则金黄,即赤市也。”由此大体可以知道当时的学者把弔、、叔看成是同字异体的基本理由。仅以上出现于初影本《古籀补》的几例,问题并不明显。到了增订本时,一下子增加了4例,其中两例均见于《大克鼎》,一作,其文为“悊(哲)氒(厥)德”, 用作淑;一作叔,其文为“易(锡)女(汝)叔市参冋(絅)”,按照吴、孙原来的意见,叔也用作淑。问题在于,在同一篇铭文里,有两个用作淑的叔,本应同形,为什么要写成异体呢?矛盾就尖锐地突现了出来。这一点,孙氏已经充分感到,但也仅仅是感到而无法解释,所以他在《述林》卷7第13页把文中的“叔市”释为“市”即“黼黻”而无说。矛盾是回避了,而问题也就提出来了。按照孙氏的意见,“金文通以叔为淑”,所以他把“叔市”诠释为“淑市”即“善市”。而在这里,他却把“叔市”释为“市”即“黼黻”,也就说明他认为此叔字与弔、有别,而是另外一个字,即他所释的,所以可用作黼。孙氏所释是否正确,姑且不论,至少他认为此字与另三体并非同字,则是一大贡献。吴氏从构形确认此为叔字,孙氏又从另一个角度肯定这一构形与其他三形并非同字,合在一起无异于是模糊地也就是不太明确地提出了对照法以形定字、推勘法以义求字之间有一种矛盾,为以后的学者进一步去解决这一问题指出了一条道路。提出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开始,此即其一例。晚清金文研究在考释文字中提出了不少问题,对以后的研究,在一定意义上起到了促进作用,也应是晚清金文研究处在过渡时期中的特色之一。但是,晚清学者在研究金文时也存在一大弱点,即传统文字学的观念较强,语言学的观念较弱。他们在处理、解释金文时,常常首先是从文字学的角度出发,因而不大处理得好表现在文字上的文字学与语言学之间相互形成的某些关系,如把弔、、叔合为一字,发现问题之后又不能断然将其区别开来,就相当典型。这一弱点,对于后来的金文研究多少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这也是晚清金文研究的特色之一。如果把这两方面的特色,即能起促进作用的特色和会产生负面影响的特色,综合起来,就能清楚地发现,晚清的金文研究不是纯向的,在某种情况之下,在其长处之中隐藏着弱点,在不足之处滋生着优点,很难将其优点和弱点断然区别开来。对于这一点,要是认识不清或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就很可能会受到牵制或制约。如初版《金文编》把弔、和叔分开,是对的,应该是受到了吴、孙二氏的启发;但将叔入于附录则不可取,显然是受到了吴、孙二氏的影响。唐兰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导论》下编20页特别指出,吴大澂 “硬把‘弔’当做‘叔’字解说,就错了,因为金文是另有‘叔’字的”。同时又批评《金文编》“把叔字列入附录,也不对”。但应该怎么办呢?则无说。而唐氏的《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徵》仍将弔释为叔,如72页《弔德钟》,可见他并未找到解决问题的契机,也许正是受到了牵制,即在已经感到问题之所在的同时,尚不能提出用什么原则来进行说明(解释)。经过学者多年的研究,到了第3版《金文编》,把金文的弔 (1098)、(0648)、(1389)、叔(0370)分别列为4个字,可以说大大前进了一步。但是,容氏虽然把金文的分离了出来,却由于后世文献未见字,而把这一字头写作惄,即认为金文的即惄,如是,岂不是仍认为金文的弔即叔吗?矛盾也就由此而生,其间就充分表现出有着晚清金文研究的影子,也就是仍受着晚清金文研究的制约或影响。由此也可见晚清金文研究影响力之巨大,切不可掉以轻心。为了要更好地认清晚清金文研究的特质,避免受到牵制,最关键的就是要坚持文字学观念和语言学观念兼顾的原则,不要厚此薄彼、相互混淆。如确定金文的弔是弔,乃从形体出发,属于文字学的范围;而金文的弔可表示后代叔伯之叔义,乃从词义出发,属于语言学的范围,从文字的角度而言,金文的弔不是后代的叔。同理,确定金文的叔是叔,乃从形体出发,属于文字学的范围;而金文的叔可表示后代素色之素义,乃从词义出发,属于语言学范围,从文字的角度而言,金文的叔不是后代的素。只要坚持这一原则,就能把容易纠葛的现象理得清清楚楚,也就能更好地评品晚清金文研究的得失。

任何一个学科,在正常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在适当而需要的时候,利用或创造某一方法或手段来解决研究中发现的问题或现象。而当这一方法不够用或不完全适用的时候,又会在适当而需要的时候,利用或创造另一种方法或手段来充实研究。金文研究如此,晚清金文研究也这样。从文意和辞例来考察字所表示的词的用义这一所谓的推勘法,虽然有其不足之处,但作为一种方法,只要有语言作品存在就可以一直应用下去,不存在另创方法的问题。但在实际应用的时候,或因观念的改变,或因研究重点的转移,或因考察面的略有不同,其方法可能会逐步严密、精细,所用材料也将日益丰富、充实。晚清的金文研究,正处在这样的过程之中。从宋代直至清代中叶,考释金文常用以治经,是以经为主。到了阮元(1764-1849),他在《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1804)所附《商周铜器说上篇》指出:“形上为道,形下为器。商、周二代之道,存于今者,有九经焉。若器,则罕有存者。所存者,铜器钟鼎之属耳。古铜器钟鼎铭之文为古人篆跡,非经文隶楷缣楮传写之比。且其词为古王侯、大夫、贤者所为,其重与九经同之。”由于他把金文看得与经同样重要,更由于他提倡以金文治经学,并身体力行结合经史考释铜器铭文,学术思潮和风气才略有转变,逐步走向传世典籍与出土文献并重、经史与金文互证的研究道路。到了晚清末季则蔚然成风。如《大克鼎》铭文有一语作“,犹《诗》《书》言“柔远能迩”,如《书·舜典》:“柔远能迩,惇德允元。”孔传:“柔,安;迩,近。”《诗·大雅·民劳》:“柔远能迩,以定我王。”郑笺:“安远方之国顺如其近者,当以此定我国家为王之功。”因为“柔扰声近字通”。孙氏的证据是:《史记》:“扰而毅。”徐广云:“扰一作柔。”而“迩同义”,所以也可互用。则铭文的“扰远能”,与“柔远能迩”同。孙氏此释已成定论。从考证方法来看,孙氏首先是通过铜器铭文之间的对比,采用偏旁分析的方法,释出同扰,见于《广韵·小韵》,属于常识范围,不必说明,所以孙氏也未解释。其次,通过文例文意,指出金文的“扰远能”即文献的“柔远能迩”,此为关键。有了这一确证,然后从音、义关系参以文献用字和注疏,说明扰通柔、与迩同义,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总起来看,主要是运用了金文之间的对照、地下材料(金文)和地上材料(传世文献)的互证。类似考释甚多,此其一例。这一类主要是对于字、词、语的考释。

下面再举一例,属于另一类考释。《鲁伯厚父盘》的铭文共10字:“鲁白(伯)厚父乍(作)中(仲)姬俞賸(媵)盘。”字均易识,不必诠解。关键是铭文中的“伯厚父”究竟为何人,又为什么要用这个厚字,则需要考证。方濬益《缀遗斋彝器考释》卷7第21页收有此铭,并详加考释。方氏之释,首先引文献以说厚:此伯厚父即鲁公子鞏字厚谥惠伯者也。何以知之?《檀弓》“后木”郑注:鲁孝公子惠伯鞏之后。正义曰:《世本》云:孝公生惠伯革,其后为厚氏。《世本》云:革,此云鞏。《世本》云:厚,此云后,其字异耳。王引之曰:按革乃鞏之脱文。后读为厚。鞏,坚厚也。《尔雅·释诂下》:鞏、笃、,固也。笃、,厚也。鞏、笃、同义。笃、训为厚,鞏亦得训为厚也。钱大昕论转韵曰:鞏与固相近,故《瞻卯》诗以鞏与后韵,以上的考释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尚不够。所以,方氏又接着补充云:据此说,是名鞏字厚,不惟义同声亦相近。《左传·襄公十四年》:夏,卫献公出奔齐,(鲁襄)公使厚成叔弔于卫。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hòu郈昭伯”,《古今人表》作“厚昭伯”,是鲁公族有厚氏。以《世本》证之,成叔、昭伯、后木皆惠伯之裔以王父字为氏者。郈即后,古今字也。《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宣王杀伯御而立孝公,称惠伯为孝公子。其作器媵女,当为大夫时,应在惠公之世。方氏的考释到此结束,应该说比较圆满。但是,由这一考释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收获,方氏颇为欣喜,所以他又在下面补充了几句:“古器见于后世者多矣,其人名字恒经传所不载。春秋至战国时器犹或遇之,春秋前则殊罕覯。今得此盘与《虢文公子鼎》、《召伯虎敦》三器铭,皆宣王中兴以后,文献之信而有徵者,亦考古之深幸也。”这一类考释,主要是用地下材料和地上材料互证,由此认识到地下材料中某些词语的意思,同时也肯定传世文献的信而有徵。

以上二例大体上能够说明,晚清金文研究有了相当大的进步。由此二例所代表的这一类考释方法,很容易使人想到王国维所提出的“二重证据法”。统观王氏的考释,从某种意义上完全可以说,其实是在继承晚清金文研究的基础上而有所发展,并应用于考释殷墟卜辞。王氏考释金文,乃至撰写《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之时,尚未提出二重证据法,其考释方法与晚清学者可以说是一脉相承。到了1923年,当时的疑古派代表人物顾颉刚,在《努力》增刊《读书杂志》第9期发表了著名的《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一文,提出了“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观,以推翻春秋以前历史的真实性,在学术界影响极大,不少学者如钱玄同为之叫好。一时间,疑古之风颇为盛行。就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王氏受聘任清华国学研究院教授,从1925年9月开始讲授《古史新证》,共六章,主体部分为其中的第三章,大体相当于王氏已发表的《先公先王考》及《续考》。《古史新证》所增加的内容基本上是针对疑古派的言论而来,主要精神即是以“地下之新材料”来印证“纸上之材料”,此即“二重证据法”。如果不论学术思潮的改变,仅就考释方法和结论而言,以地下材料印证纸上材料,和晚清学者所用以出土铭文印证传世文献,手法一致;王氏认为“《史记》所述商一代世系”,“大致不误”,和方氏所说文献信而有徵,实质相同。由此可见,王氏和晚清学者在学术上的关系相当密切。在这样的关系中来认识晚清金文研究,可能会更深刻一些,更符合实际一些。由此也可看到,晚清学术和现代学术之间,不仅是时间相接,而在精神上也有所通。

前面讲到,晚清学者在用对照法释读金文时深刻地感到,考释金文需要依靠《说文》,但不能囿于《说文》;需要分析、熟悉《说文》所收小篆、籀文、古文的偏旁及其组合规律,但尚不够,还需要分析、熟悉金文的偏旁及其组合规律;不仅要静态地将有关字形结构在同一个平面上进行比较,还需要动态地将有关的字形结构放在历史演化相互继承、递变的长河中去考察其演变之迹。当时的学者有了这样的认识,自然就会有行动,由此就丰富了偏旁分析法和历史考证法,并在实践中有所发展,最终使这两种考释方法得以确立。

关于偏旁分析法,唐兰在《古文字学导论》下编24页指出:“是把已认识的古文字,分析做若干单体——就是偏旁,再把每一个单体的各种不同的形式集合起来,看他们的变化;等到遇见大家所不认识的字,也只要把来分析做若干单体,再合起来认识那一个字。”这种考释方法,晚清学者已经比较广泛地在运用,但用得较精密的则是孙诒让。如《继彝》(即《静,与《齐侯甔》同。”孙氏的考释不长,约四百字,却把金文静字的偏旁结构分析得清清楚楚。他首先指出,金文的静字由青和争两个偏旁构成。然后分析青这个偏旁本是由生和井两个偏旁构成,而井这个偏旁用作声符,所以可以借妌为静;《说文》释青为从生、丹,而《说文》丹之古文作,可知从丹本当是从井,即孙氏所说从古文丹省也。又分析争这个偏旁是由、厂两个偏旁构成;由爪、又两个偏旁构成。这些偏旁均与金文构形合,可知金文此形即静字。孙氏的每一偏旁分析,或有其他金文为证,或有文献为证,不作猜测之语,不为凿空之论,所以令人信服。孙氏此说已成定论。顺便说一句,由于静字被释出,金文的瀞字也就轻而易举地被认识。从孙氏此释,可以看出,用偏旁分析法认识的字,正如唐兰在《导论》下编24页所指出的那样:“大抵总是颠扑不破的。”晚清学者运用偏旁分析法考释金文,实例很多,已有相当水平,此虽仅列一例,亦可知其大概,故从略。

关于历史考证法,唐氏《导论》下编33页云:“我们所见的古文字材料,有千余年的历史,不独早期的型式和晚期的型式中间的差异是很大的,就是同一时期的文字,也因发生迟早的不同,而有许多的差异。文字是活的,不断地在演变着,所以我们要研究文字,务必要研究他的发生和演变。”应该是很好的解释。考释古文字,一般总是先用对照法,如对照不得,即进行偏旁分析,要是仍然不识,就得使用历史考证法。晚清学者虽然没有对历史考证法加以明确解释,但由他们的实践来看,其认识似乎和唐氏所说相近。清以来所看到的古文字,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正如唐氏所说:“有些原始文字,和后代文字的连销是遗失了的。”所以,历史地考证,不可能均是不同时代某字形体的依次排列,而常常是各种考释方法的综合运用,而抓紧并突出历史的线索,最后作出结论。如商代铜器《丙申角》(即《葡亚作父癸角》,或称《葡亚角》)铭文有字,吴荣光《筠清馆金文》2卷25页引吴式芬之说释为“用之古文”,显然是用对照法不严密而误。方濬益不以为然,在《缀遗斋彝器考释》26卷27页正确指出,此字“从,经典通用服。”并进一步说明:“古葡、备、、服一声,皆音扶逼反。《诗·楚茨》五章备与戒韵,《采薇》五章服与戒韵,可证。”然后又用传世文献的用字互有不同再作证明:“《说文·牛部》下引《易》曰‘牛乘马’,今《系辞》作服。《左传》‘王使伯服如郑请滑’,《史记·郑世家》作‘伯’。《后汉书·皇甫嵩传》‘(董卓)抵手言曰:义真未乎?’《北史》‘魏收嘲阳休之:义真服未?’正作服。《玉篇》亦云:‘,服也。’是葡即矢箙。”方氏在确证金文此字即葡亦即盛箭的器具箙之本字之后,随即从该字形体历史演化的角度指出:“古本作,而矢箙之形失矣。”可以说是画龙点睛,把此字历史形变的脉络,勾勒得十分清晰,使人信服。方氏此说,已成定论。类似考释,晚清学者尚有一些,但仅此一例已足以看出当时学者运用历史考证法以考释金文,确实具有相当水平。

晚清的学者重视地下出土的铜器铭文,从具体的研究中逐步认识到《说文》并非“完书”,因而在金文研究中开始注意金文本身的构形体系、组合关系、历史演化,而不完全受《说文》的束缚。这是一大进步。在考释金文中,晚清的学者不仅应用对照法、推勘法、二重证据法、偏旁分析法、历史考证法,而且有所丰富、有所发展。这是又一大进步。由这两大进步,在学术发展史产生了一大革命,即晚清的金文研究已经基本上越出了传统金石学的范围、突破了彝器款识学的藩篱,为古文字学从金石学分离出来创造了条件,也可以说是为古文字学发展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奠定了基础。总之,晚清金文研究是金石学发展为古文字学最关键的过渡阶段。

但是,晚清的金文研究并不限于文字考释,而且要诠解词语、确定句读、分析段落,以便最后能通读全篇铭文。其实,晚清学者是在通读铭文的原则之下考字、释语、句读、分段,也就是说,是随着全篇铭文的通读而对铭文进行分段、句读,在必要时考字、释语。所以,当时专题考释文字的文章(如吴大澂《字说》所收32篇)并不多见,这一点和现代金文研究常见专题考释文字的文章,颇有不同。专题考释文字的论文多见,应是现代金文研究已进入古文字学独立成为一门学科的时代的反映,所以与晚清金文研究有所不同。此其一。其二,晚清学者在通释铭文时,非常重视分段、句读,如孙诒让于《古籀拾遗)下25页释读一钟铭时指出:“此钟文钲间为第一段。鼓左为第二段。鼓右为第三段。鼓左一段顺读,自右而左。鼓右一段逆读,自左而右。(阮《款识》《宗周钟》亦分三段,文次与此正同,惟彼鼓右亦顺读,与此微异耳)文义本自明晰,吴氏误以鼓右为二段,鼓左为三段,又顺读鼓右三行,遂至文句舛午,不可通,疏缪甚矣。今特正之。”钟铭常是上下左右错落构成,有时顺读逆读相间,段与段之间如何衔接,确是问题。如果衔接不当,则铭文不可通,所以为学者所注重。但这种段与段之间的关系,和整体铸刻成的铭文按文义分段而形成的段与段之间的关系,有所不同。后者,如孙氏于《拾遗》上编6至18页通释《齐侯镈钟》(即《叔尸镈》)铭文时指出:“铭文前后当分为四段。自‘惟王五月’至‘中氒罚’为第一段”,“纪齐侯命叔尸治军政之辞”。“自‘公曰尸’至‘弗敢不对扬朕辟皇君之易休命’为第二段”,“纪齐侯锡叔尸采地及国徒之事”。“自‘公曰尸’至‘余弗敢”。“自‘尸典其先旧’至末为第四段”,“叔尸自纪其先代世系及作钟之事”。分段释铭,能使铭文文意脉络清楚,层次分明,便于理解。以上两类分段法,有益于诠解,也利于发现文意诘屈难通之处,所以一直为后代学者所沿用。

断句,是整理、注疏古代典籍最基本的方法,晚清学者大多是古籍整理专家,长于此道,移植过来用于解释铜器铭文,是很正常的现象。例甚多,此从略。因为断句是基础,所以也为后代学者所沿用。

晚清学者研究金文,注意考察铭文产生即铜器铸造的时代,则是一大进步。考察方法主要有四。

(1)《虢季子白盘》铭有“隹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一语,方濬益《缀遗斋彝器考释》7卷18页云:“前此诸家释文,惟平定张石州(穆)依罗次球以四分周术推算,周世惟宣王12年周正建子月乙酉朔丁亥为月之三日,所考最为精确。”此据历法推算,知为宣王时器。

(2)《成王鼎》铭有“成王尊”三字,方氏《缀遗》4卷1页云:“此为成王庙鼎。《左传·昭公四年》:‘康王有酆宫之朝。’服虔曰:‘成王庙所在也。’是此鼎为康王所作矣。”此据文献考知为康王时器。

(3)《大保鼎》有“大保铸”三字,方氏《缀遗》4卷2页云:“许印林定为燕召公之器,而以出山左为疑。今审其文字,亦有后人作以祀召康公者。此鼎独曰‘大保铸’,或为康公自作。保字从王作,与《盂鼎》文武字同。”《大盂鼎》为康王时器,则《大保鼎》当与之同时。此由文字构形考知为康王时器。

(4)《旅鼎》铭有“隹公大保来伐反尸(夷)年”一语,方氏于《缀遗》4卷2页至3页云:“大保者,召公也。反当读为叛。尸为古文夷。”“曰‘来伐反夷年’,与《南宫中鼎》(即《中方鼎》)‘伐反虎方之年’并同例。古无年号,往往以列邦之大事为纪年。如《左传·昭公七年》曰‘铸刑书之岁二月,或梦伯有介而行’也。又《左传·襄公三十年》记绛县人曰:‘臣,小人也,不知纪年。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师旷即言是‘鲁叔仲惠伯会郤成于承匡之岁也’。可知绛县人言不知纪年者,非不知历,乃不知是年之时事耳。又或以纪月。如曰‘齐燕平之月’之类皆是。”由大保召公伐叛夷之事考知《旅鼎》为康王时器。

考察出铭文铸造的时期,对进一步理解铭文的词语意义以及所纪史实颇为有益。如推算出《虢季子白盘》为宣王时器,则可知铭中所言“搏伐狁于洛之阳”这一战事发生在北洛水之北。由铭文所产生的时间还可以将铭文按时代先后排列起来,对研究历史如研究西周史极为有利。由于不是每一件铜器的铭文都纪有年、月、日可供推算,也不是每一件铭文都载有可供考证出年代的内容,所以,要把所有的铜器铭文进行断代是困难的。于是就有了建立(或确定)标准器来系联同时代或同时期铜器的方法,如某一器由铭文可以断定为西周某王时之器,则可据器形、花纹以及铭文中的用字用语等等,将有关的铭文系联起来,作为同一王或同一时期(如西周中期)之器。这样一来,可以断代的铭文就多了许多,于研究西周史更为有利。晚清学者未提出标准器之说,但已有系联的观念,如方氏于《缀遗》卷首所附《彝器说中》指出,《虢季子白盘》经推算可以断定为西周宣王时器,则经过系联,《虢文公鼎》亦可定为宣王时之器。换一句话说,《虢季子白盘》在方氏的心目中就是一件宣王时的标准器,只不过没有用标准器这一名称而已。类似的观念,在孙诒让的论著里也能感到。晚清学者在金文研究中对铜器铭文断代以及用系联的办法来划分铭文所属时代的观念,对后代的金文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应是一种贡献。

以上所述晚清学者不仅考释文字,而且非常注意铭文通读,并且开始对铭文进行断代,这也是金文研究很重要的两个方面,因为和单纯的文字考释有所不同,所以另列。

本文主要从上述的六个方面介绍晚清金文研究的现状、特色及其对后代的影响。由于篇幅所限,有些方面如关于人物、职官、地理、经济、战争、军队、意识等等的研究则均从略,而已介绍部分所列实例也相当少,有的仅举一例,实在太简陋。不过,从已介绍的六个方面,基本上能够看出晚清金文研究的轮廓、发展以及所作出的贡献。由此也可大体上感到,晚清金文研究,在整个金文研究的过程中,是个举足轻重的过渡时期,为现代的金文研究建设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为古文字学的独立创造了很好的条件。这一时期的金文研究确实值得重视。过去研究晚清,于其金文研究所论甚少。有些研究中国古代语言学史的学者仅仅列出吴大濬的金文研究而归之于清代文字学,虽然也提到了孙诒让,却只略述孙氏的甲骨文研究;有些研究中国文字学史的学者,也将晚清的金文研究归之于清代,没有把晚清的金文研究作为一个有着重大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特殊阶段独立出来,并从学术史的角度论述其在金文研究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独特作用,颇感不足。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本文只是强调了一下晚清的金文研究,仅仅可以算是一种补充,显然只是属于探索性质,不妥之处实难避免,特此祈请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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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晋艾研究_金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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