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的兴衰: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的历史演进_高等学校论文

跌宕起伏的文科——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专业设置的历史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跌宕论文,社会科学论文,中国高校论文,专业设置论文,人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468(2011)02-0054-12

在新中国六十多年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人文社会科学(文科)的地位、规模和知识构成均走过了一段起伏变动的道路。这些变化是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思想意识的产物,可以从多方面来进行研究和解读。本文主要从专业设置的角度,对高等学校文科专业的发展进行回顾。文科专业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历史时期,即缩减时期(1949-1976年)、复苏时期(1977-1992年)和调整时期(1993年至今)。下文以相关政策文件和教育统计为基础,展示文科诸专业独特的发展轨迹。

一、缩减时期(1949-1976年)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确立了实现工业化发展目标。为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高等教育需要大量培养各种专门人才,尤其是工业建设的专门人才。因此,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1]的原则,1952年开始对全国四分之三以上的高等学校进行整合与重组,即著名的“院系调整”。经过院系调整,各高等学校具有了明确的目标,同时各地区各专业的设置得到了适当的配合[2]。

从各专业学生占招生总数的比重看,工科和师范专业所占比重较大,文科专业比重较小,并且逐年下降。1947年,人文、财经和政法学科的学生占在校生的比重分别为10.2%、11.4%和24.4%[3]。自1949年起,工科专业的比重一直保持在30%以上,而文科专业的比例则普遍低于理科、工科和师范专业。建国后十五年间,财经专业的招生比例从未超过4%,政法专业甚至不足2%(见图1)。

图1 历年各分科招生人数的比重[4](单位:%)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计划财务司:《中国教育成就(1949-1983)》,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76页。

1958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高等教育规模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文科专业数量有所增长。1963年,为了调整规范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国家计委和教育部共同颁布了《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的十年间,高等教育的发展处于停滞期,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受到影响尤其严重,一些文科专业被合并、取消,一些文科院校被裁撤。1976年,高等学校在校生共计564715名,工科学生的比例为35.1%,而人文、财经和政法学生所占的比重总计不足9%[4]。由此可见,在这个时期文科专业并不受青睐,其学科地位甚微。其主要特征表现如下:

首先,文科院校数量不断减少。1949年,全国共计有高等院校205所,其中文科、财经和政法院校分别为11所、11所和7所(如图2所示)。经过院系调整,全国各类高等学校的比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工业和师范院校的数量大幅度增长,1949年工业和师范院校的数量为28所和12所,到1957年分别增长到44所和58所。综合大学数量大幅度减少。1949年,综合性大学的数量为49所,1957年则仅剩17所。其中,多数综合性大学被改组为多科性工学院和单科性专门学院,如清华大学也从一所综合性大学改组为多科性工业大学。1958年,高等院校数量迅速增长,总数达到791所,而语文、财经和政法院校分别为5所、12所和5所。“文革”开始后,高校数量再次下滑,政法院校一度被全部撤销。

图2 历年分类普通院校数量变化(1949-1976年)(单位:所)

数据来源:同图1,第51页。

其次,人文专业被大量削减。建国初期,高等学校确立了高等学校培养专门人才的目标。195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规定:高等学校的任务是“培养通晓基本理论与实际运用的专门人才,如工程师、教师、医师、农业技师、财经经济干部、语文和艺术工作者”。[5]文科专业主要设立在综合性大学以及文科院校,院系调整后综合性大学以及语文、财经和政法院校大量减少,因此,文科专业的数量也随之减少。其中,哲学专业减少数量最多。1949年设有哲学系的大学有10所[6],1952年,全国各大学的哲学系集中到北京大学,北京大学成为中国唯一设立哲学专业的高校。北大哲学系当时聚集了来自原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中法大学和北京大学的哲学专业60余名教师。当年仅招收了本科生28人[7]。“文革”期间,高等院校的大批人文专业被停办,有的文科专业被合并,如把经济、哲学、历史三系合并为一个政治学专业,把经济、法律、历史、马列主义教研室合并到哲学系。从人文专业在校生的比重看,1947年为10.2%,1960年曾降至3.5%,1976年又恢复为7.6%[8]。

第三,财经专业以应用型发展为主。为了满足专业化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建国前公立、私立大学财经系科合并基础上,成立了4所多科性财经院校:东北财经学院、上海财经学院、中南财经学院和四川财经学院。院系调整后,全国设有财经专业的高校共计18所[9],其专业以工农业建设和经济发展急需的应用性专业为主。1963年《专业目录》中财经类专业包括:国民经济计划、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贸易经济、财政金融、统计学、会计学、对外贸易经济、世界经济和经济地理。财经专业学生规模大幅度减少,1947-1948年度,全国专科以上学生共155036人,商科学生占11.4%,法科学生占24.2%,其中很大数量是经济系科的学生,约占20%左右[10]。1976年,财经专业学生有6569人,仅占在校生总数的1.2%[11]。

第四,政法专业被裁撤。50年代院系调整时,政法学院以“培养各种政法干部”为目标。政法专业以附设在大学内为主,各大行政区具备条件时可独立设立1所政法学院。全国先后成立了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学院。1954年,在14所综合大学中仅有6所设有法律系,他们是中国人民大学、东北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和西北大学[12]。同年,政法专业学生占在校生总数为1.6%。在1963年修订的《专业目录》中,政法类专业仅设有政治学、法律和国际关系3个专业,社会学、人类学等专业被取消。“文革”期间,政法专业一度全面停办,政法院校被全部撤销。1976年,政法专业(仅在吉林大学和北京大学设立)的在校学生仅有410人,占总数的0.1%[13]。

二、复苏时期(1977-1992年)

1977年,高等学校恢复招生,文科专业的发展重新受到关注。1978年6月,召开了全国高等学校文科教学工作座谈会。会议肯定了文科的重要性,指出:“高等学校文科专业设置和发展规模,必须根据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和学校的条件,统筹规划。文科一般应按学科设置专业,要适当放宽专业口径,使学生毕业后有较大的适应性。”并强调尽快恢复被撤销的院系和专业,加强被削弱的专业,增设急需而缺门的专业,采取有效措施“挽救”行将“断线”而又需要的专业。[14]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高等教育的结构,要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改变高等教育科类比例不合理的状况,加快财经、政法、管理等类薄弱系科和专业的发展,扶持新兴、边缘学科的成长。”1987年,为了优化专业结构,实现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中国起草了第一部规范高校专业设置管理的法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这标志着中国高校专业设置制度的形成。同年底,根据“以学科为主,同时根据学科的不同性质,适当兼顾业务部门需要”[15]的原则,对专业目录进行了修订,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针对文科专业的薄弱状况,增加了各专业的种类及数量,调整了专业结构,逐步建立起一个学科完善的人文社会科学。

文科专业主要设置于综合性大学和外语、财经、政法和艺术类高等院校,“文革”期间,财经和政法类院校被大量裁撤,文科专业点数量跌至谷底(如图3所示)。1978年,各高等学校设有418个人文专业、157个财经专业、5个政法专业、173个艺术专业,共计753个文科专业点。1980年后,综合性大学纷纷设立了法学专业,全国多数省市开始建立财经学院,文科专业蓬勃发展,政法和财经类专业增长尤其明显。其表现是专业点设置数量迅速增长,1987年,政法和财经类专业点分别增加到195个和1432个。文科专业点数量总和增长了三倍。从分科专业点所占比重看。1978年,文科专业点数量所占比重为11.9%,1987年提高到21.4%,增长了近10%。从学生规模发展看,1992年,高等院校在校本科生共计126441人,其中,人文专业为3448人,财经专业为8342人,政法专业为3980人,占在校生的比重分别为2.7%、6.6%和3.1%(如图4所示)。1977年,财经专业的比重仅为1.3%,政法专业为0.1%。可见,文科专业的地位有很大提高。

图3 历年分类专业点设置数量图(单位:个)

图4 文科各专业在校学生比例图(单位:%)

数据来源:图3、图4所用数据为作者根据以下资料整理而成:教育部计划财务司:《中国教育成就(1949-1983)》,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53页、第62页;国家教委计划财务司:《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87)》,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页、第31页;《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92)》,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第27页;《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88)》,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50页至第154页。

复苏时期文科专业设置的特点包括:第一,恢复基础性专业,发展应用性专业。1987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16]分为十二类,分别是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社会学类、新闻学类、图书情报档案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思想政治教育类、法学类、经济管理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和艺术类。与1963年目录相比,专业设置种类数量从101种增至214种。新增设的专业有如下特点:其一,恢复并充实了基础理论专业。在中国,社会科学的基础性专业一向较为薄弱,新目录充实并加强了历史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专业。在“文革”中被取消的社会学不仅得到恢复,而且增设了人口学、社会工作与管理和社会心理学三个专业;哲学从一个专业扩展为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自然辩证法、伦理学和美学六个专业。在艺术类专业中,也增设了音乐学、舞蹈史与舞蹈理论等基础理论专业。其二,增设并加强了新兴边缘学科。在1963年专业目录中仅在工科部分设有轮机管理和水运管理两个管理专业,而在新目录中出现了经济管理学类,在214种人文社科类专业中就有21个名称中含“管理”的专业,如国民经济管理学、工商行政管理、经济信息管理、管理科学学、广播电视管理、人事管理等。其三,增设了一批应用性专业,除哲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类以外,新增设的应用性专业涵盖了其他所有人文社会学门类,这些专业有编辑学、博物馆学、国际新闻、播音、社会工作与管理、档案保护、专门用途外语等。简而言之,在新专业目录实施后,人文社会学科中的基础理论性专业得到恢复,应用性学科获得了很大发展,人文社会学科的门类更加齐全。

第二,专业地位开始回升。从专业设置的数量和比例看,1980-1988年间文科专业得到很大发展。中国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始于1952年,1955年共设有54种文科专业。1958年后,随着高等教育发展的急速膨胀,1965年专业设置种类增加到134种(如图5所示)。“文革”后,高等教育全面恢复,文科专业设置的数量持续增长,1980年达到185种。但是文科专业所占比重从1955年的21.7%下滑至1980年的17.8%。经过1987年的专业调整,文科专业种类增加到207种,占全部专业数量的23.8%。对比文科各专业设置的数量(如图6所示)可以看出,除1980年以外,以文史哲为主的人文类专业数量一直居于首位,其次为艺术类专业,数量最少的是政法类专业。从专业数量增长幅度看,政法类专业增长幅度最大,相对于1955年,1992年的专业数量增长了5倍;其次为艺术,增长了4.2倍;财经和人文专业增长比例较小,分别为2.2倍和1.8倍。这表明文科专业的地位开始提升。

图5 分科专业设置数量图(单位:种)

图6 文科各专业设置数量对比图(单位:种)

注:图5、图6中文科指人文、财经、政法和艺术专业之和,其他包括农科、林科、医药和体育。图中条形的长短表示各专业所占比重,所标示的数字表示各专业设置的绝对数量。

数据来源:图5、图6根据以下数据计算得出:教育部计划财务司:《中国教育成就(1949-1983)》,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53页;国家教委计划财务司:《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88)》,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5页;《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92)》,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1页。

三、调整时期(1993年至今)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越来越要求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可以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变化。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扩大高等学校和地方、中央部委的办学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17]中国开始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从1993-2001年短短八年时间,中国由556所高校合并调整为232所高校,净减324所高校。原来分属国家各部委管理的高校多数改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管理,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条块分割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最终被打破。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的管理模式也随之改变。1993年7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颁布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由高等学校、学校主管部门(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教委分工负责审定、审批和备案。[18]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以及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调整和改革专业设置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为此,教育部分别于1993年和1998年两次调整了本科专业目录。经过专业调整,文科专业获得很大发展。2009年,普通高校共招收本科生3261081人,文科专业学生占招生总数50.4%,而1993年,这一比重为22.2%。同期,工科专业学生的比重从1993年的43.6%下降为2009年的31.4%。自1998年起,文科专业分属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7个门类,2009年,文学和管理学学生所占比重分居前两位,为19.2%和17.2%,而哲学和历史所占比重较低,仅为0.1%和0.5%。①文科专业调整的特征包括:

第一,减少专业数量,拓宽专业口径。1993年修订的《专业目录》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大门类,下设二级类71种,共计504种专业。1993年修订的《专业目录》具有如下特点:(1)其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联合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2)进一步拓宽了专业口径和业务范围,调整归并了一些专业,充实扩大了专业内涵。如将美学和自然辩证法并入哲学专业,将国民经济计划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和生产布局三个专业归并为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将教育理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扩充为教育学专业。(3)增设了少数跨学科门类的专业,这些专业可以授予不同门类的学位。如教育技术学,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4)文科专业的数量从1987年的214种减少为191种。

第二,裁撤应用性专业,扩宽专业基础。1998年,在“坚持拓宽专业口径、增强适应性原则,坚持科学性原则和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基础上,进一步修订了原有的专业设置。新修订目录增加了管理学门类,共设11个学科门类,对二级类专业作了调整,专业种类由原来的504种减少到249种。其中文科门类有7个,文科专业数量从191种进一步减少到117种,减少幅度为38.7%。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门类下,所设专业种类的数量依次为3、4、12、9、66、5和18种(见表1)。新目录大量裁撤了专业种类,最大程度拓宽了专业基础,如经济学类专业从19种减少到4种,大量应用性专业被裁撤,仅设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和金融学4个专业;又如法学类专业从5种减少为1种,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4个专业一并归入了法学专业。经过1993年和1998年两次专业目录的调整,文科专业门类逐步完善,基础性专业和应用性专业数量趋于平衡。

第三,增设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结构。从学科门类的演变看,1963年文科专业归属四个学科门类,即文科、财经、政法和艺术;1993年,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四个门类独立,艺术专业并入文学门类,原有的财经和政法门类分别改称为经济和法学,学科门类增至六个;1998年又增设了管理学门类,因此,文科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发展为七个。从专业目录的结构看,1963年,文科和工科专业数量分别占专业设置总数的27.1%和44%。随着文科专业的发展,1998年其所占比重提高到46.9%,而同期工科专业的比重却降至28.1%。与建国初期相比,专业目录的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文科专业内部的结构看,人文专业所占的比重一直居于首位。在1963年的专业目录中,人文、财经和政法专业分别占专业设置总数的23.9%、2.7%和0.5%;而在1998年的专业目录中,其比重分别变为29.7%、1.6%和4.8%。

四、文科专业的地位与定位

根据在校学生的统计(如图7所示),中国文科在校生的比重1947年为47.6%,经过文科专业的缩减阶段,1960年比重降至最低,仅剩6.6%。在复苏阶段,从1978年的8.3%逐渐上升至1993年的18.7%。经过调整阶段,2009年达到49.5%。同期,工科专业在校生从建国前的17.3%曾持续增长至1997年的43.9%,2009年又回落至31.5%。在校生的比重直接反映出专业的地位,其变化与国家对文科的定位有着密切关系。

图7 历年文科和工科在校生比重对比图(1947-2009年)

注:这里文科在校生比重指人文、财经、政法和艺术类专业学生比重之和。数据是作者根据以下资料整理得到:《中国教育成就(1949-1983)》,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88)(1989),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89、1990年版;《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93)(1997)(2000)(2003)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1998、2001、2004年版;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4960/201012/113569.html。

新中国建立之初,文科专业带有的“资产阶级”性质导致文科专业大量缩减,专业地位下滑。1954年,在全国政法教育会议上,黄松龄副部长指出,“法律是国家意识形态的集中表现”,“政法科学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和政策性”。因此,旧的政法思想体系“必须彻底加以摧毁”,旧的政法教育“必须根本加以改造”。[19]为了树立文科教育的典范,在坚持“教学与实际联系,苏联经验与中国情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下,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其特征包括:其一,重视马列主义的思想教育,一切课程均以马列主义为基础进行教学;其二,着重培养工农干部,在首批招收的学生中,革命干部和先进工人占1/2以上;其三,共设立经济、经济计划、财政信用借贷、贸易、合作社、工厂管理、法律和外交八个系,均属应用型。[20]在专业缩减时期,整顿教师队伍,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文科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

在专业复苏时期,国家逐步认识到哲学社会科学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1978年,由社会学家引发的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对全国的思想解放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它显示了哲学社会科学对社会发展实践的重要意义。1979年,叶剑英在建国30周年大会的发言中第一次提出,在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也要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1]此后,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议题。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报告又进一步指出,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大大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对中外历史和现状的研究,对各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22]1982年5月,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举办的座谈会上,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胡乔木指出,解决群众中思想问题要依靠社会科学。他还勉励青年社会工作者从理论上作令人信服的解剖,使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力武器。[23]发生于1989年的那场政治风波之后,高校文科教育更肩负了“用马克思主义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重任[24]。在复苏时期,文科专业得到充实和加强,地位不断提升。

在专业调整时期,国家主要从两个方面对哲学社会科学的作用进行了重新定位。一方面,人文社会科学担负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重任。如1994年3月,国家教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人文社会科学的众多学科,几乎涉及到两个文明建设的所有方面,肩负着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25]。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积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这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对于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增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有着重要意义。”[26]2004年,中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定位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27]。另一方面,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作用同等重要。1995年5月,全国科技大会上,江泽民在强调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同时,指出“科学当然包括社会科学”,并提出“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自然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之间相互影响、渗透,联系愈来愈紧密”,“我们要在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加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紧密结合,深刻认识并掌握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去指导实践。”[28]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则进一步强调“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9]。此后,国家领导者反复强调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同等重要,缺一不可[30]。随着哲学社会科学作用的日益凸显,文科专业获得了繁荣发展。总之,国家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定位导致了文科专业的跌宕起伏发展。

注释:

①1993年数据来源:《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93),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23页。2009年数据来源: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4960/201012/113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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