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的变化:1978-2008年_金融论文

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的变化:1978-2008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贷论文,中国论文,规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JEL分类号:E51;E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246(2010)04-0040-11

一、引言

未观测金融是近年来金融理论界兴起的新范畴,它是从宏观金融与经济统计分析的角度对民间金融、地下金融、非法金融以及住户内部个人借贷等概念的统一规范。国外学者使用的术语比较统一,主要使用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一词,其内涵也包含了国内学者所指的民间金融和地下金融等形态(Ghate 1992;Montiel,Agénor and Haque 1993;Adams and Fitchett 1992)。针对中国民间金融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的美国学者,将国内正规金融以外的金融形式界定为民间金融(Tsai,2001)。国外学者界定民间金融基本遵循制度和金融监管的标准:凡是在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之外的金融活动都属于民间金融(Isaksson,2002)。国内理论界较早使用并界定了这几个概念的学者主要有:姜旭朝(1996,2004)先后两次专门界定民间金融;史晋川等(1997)、郭斌等(2002)也对民间金融的形态进行了梳理,范围略大于姜旭朝的定义;卢现祥(1997)对非正规金融作了界定,基本等同于民间金融;江曙霞(2001)以金融形态存在是否公开为标准,界定了地下金融,将其分为灰色和黑色金融,前者合理但无法律保障,后者不合理也不合法。

笔者认为,既然民间金融是正规金融的补充,界定其范畴应立足中央银行和监管者的视角。中央银行的货币金融统计重在监测金融运行与经济运行之间的协调性,并以此做出政策决策;金融监管者更多地考虑金融机构与市场运行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以合规性为监管的依据。从他们的角度分析,民间金融、地下金融、非法金融等活动是难以被有效观察的,因此,采用统一的词汇——“未观测金融”(Non-observed Finance,NOF)相对比较合适。未观测金融是参照经济合作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和独联体统计局(OECD/IMF/ILO/CIS STAT,2002),联合国欧洲经济理事会(UNECE,2003)等国际组织创设的“未观测经济”(Non-observed Economy,NOE)这一术语而提出的。近年来理论界开始使用未观测金融的术语,如田光宁(2008)等。基于国际组织对未观测经济的界定,我们对“未观测金融”给出如下的界定:未观测金融是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统计体系难以准确监测统计的金融活动行为和由此决定的货币资金流量和资金配置结果,资金配置结果部分隐含在货币当局的货币金融统计数据当中。未观测金融活动包括:民间金融(不包括住户内部的个人借贷)、地下金融、非法金融(不包括地下金融)、住户内部的个人借贷,以及正规金融体系中由于资料收集过程和统计监测缺陷而被遗漏的金融活动(或统计遗漏)。民间金融或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指出于互助目标或为解决自身融资问题而进行的小规模金融活动,非正规金融部门不是在官方制度框架的基础上运行,而是基于地缘、亲缘、友缘等关系形成的信任基础而开展的有组织的互助金融活动,它的运作模式是历史、社会、文化传统的积淀形成的民间规则,辅之以民事契约和社会公证制度的支持。民间合会、互助基金会是典型的民间非正规金融形态。地下金融(Underground Finance)是指自然人在没有取得金融许可和未进行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开展的有组织的金融业务经营活动,以吸收公众存款为主要特征,私人钱庄是典型的地下金融组织。非法金融(Illegal Finance)是指法律明确禁止的金融活动,以及由非授权人开展的金融活动,包括非金融性的工商企业经营金融业务,正规银行体系内部的账外金融业务。住户部门内部的个人借贷(Personal Lending and Borrowing Activities in Households Sector)是指居民之间以民事契约关系结成的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由此形成的金融交易活动,一般没有严格的法律契约,多以书面的、口头的形式,以及有第三方参与见证而达成借贷协议。由于基础统计数据收集方案不完善而遗漏的金融活动(Omission of Financial Activities due to Deficiencies in Data Collection Programme),是由于金融统计体系的不完善和统计过程的失误而造成结果。

未观测经济活动是任何一个国家都客观存在的现实经济范畴,尤其是对于税负较重的国家,高税负必然抑制经济活动主体的投资和生产积极性,降低经济效益。而未观测经济活动中的非正规生产、自用型生产等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税负过重的负面影响,从经济总体效率和社会实际福利水平上看,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与未观测经济相比,未观测金融对于经济发展的正面效应大于负面影响。未观测金融中的民间金融、地下金融形态实际上是经济发展中金融抑制、金融资源错配导致的产物,它与正规金融相伴生,并不断壮大,它的内生属性与中小经济主体融资需求相适应性的优势决定了正规银行的发展无法根本替代和控制其发展命脉(丁俊峰、刘惟煌、钟亚良,2005)。未观测金融将一部分金融资源配置到中小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中,满足了私营中小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金需要,大大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尤其是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银行改革实际上是滞后于经济发展需要的,正是未观测金融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持系统。本文测估出的1978-2008年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将证明未观测金融对吸纳就业比较多的私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生产单位的重要作用。作为内生性金融制度,未观测金融中的民间金融等组织形态形成的非正规借贷市场,构成了中国多层次信贷市场框架的微观金融基础,客观上促进了银行市场的竞争,提高了信贷配置效率。

未观测金融活动主要集中于民间借贷市场,信贷规模可以反映其业务活动规模,未观测信贷(Non-observed Loan,NOL)是最重要的反映未观测金融活动的指标。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类似,未观测信贷(NOL)是一定时期内未观测金融活动配置产生的贷款数额,在观测期的期末时点上未偿付的余额是未观测信贷规模。因此,本文将从金融与经济统计分析的理论视角,立足实践操作的可行性,运用货币金融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原理探询测算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的方法,并测算1978-2008年中国未观测信贷的序列数据,以此分析未观测金融发展变化趋势,揭示数据背后的规律和对金融改革与货币政策实践的启示。

二、未观测信贷规模的测算

未观测金融活动形成了的信贷市场支撑了农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中小型经济主体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一定的程度上支撑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这种作用有多大,从其规模角度可以反映出来。与正规金融类似,衡量和评判未观测金融活动规模,首先选择信贷指标,它能够反映未观测金融活动增量和存量变化。

(一)未观测信贷规模测算方法

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统计不同,由于未观测信贷的隐蔽性强,很难从信贷供给者角度进行监测统计,只能从借款人角度进行测算。

未观测信贷的借款主要有农户、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中小经济主体。这类经济主体由于自身经济规模小、可使用的抵押资产价值小、借款数额也相对较小,对于国有大型银行和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而言,这类经济主体的信用风险比较大,单笔信贷规模小,相对成本高,因此在提供贷款方面缺乏积极性。农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中小型经济主体的生产活动不得不依赖正规金融以外的放贷者融资,包括个人之间拆借、向民间金融组织借贷、向地下钱庄等组织借款等等。这些中小型经济主体的融资由可观测的正规金融机构借款和未观测的个人借贷、民间金融、地下金融资金组成。作为制度供给,未观测金融活动当中的各类组织形式,在适应非国有经济单位多层次、多样化和分散性融资需求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孙莉,2000)。本文将他们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借款占全部借贷融资的比重定义为正规贷款满足率,用

从宏观角度分析,农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单位有一个平均的,直接获得这个指标只能靠调研,而调研一般只能取得某一个时点的抽样数据,难以获得连续的时间序列值,除非建立起相应的经常性调查统计制度。因此,需要找到一个替代指标,能够相对准确反映这一比率。

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经济活动主体实现的GDP对应全部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也就是说,

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向这些中小型经济主体提供贷款数量不足以满足他们的借贷资金需要,这些中小经济主体的单位GDP贷款系数与全社会经济主体平均的单位GDP贷款系数比值,可以反映出正规金融机构信贷对这些中小型经济主体的贷款满足程度,即,农户、私营和个体经济单位的正规贷款满足率为:

以上测算未观测信贷规模的方法基于经济与金融的基本关系原理,相应的,GDP产值需要有一定的信贷规模支持。

(二)未观测信贷规模测算:数据处理与测算结果

测算未观测信贷规模的关键是找出农户、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单位创造的GDP。农户部门创造的GDP可以用第一产业的产值替代。因为,从1984年开始我国的第一产业产值核算中剔除了村办企业、乡镇企业的产值,将其计入工业或服务业产值。此前,由于这类企业产值比较小,计入了农业产值,但对本文测算1978-1983年的农户未观测信贷影响很小。农户是第一产业的基本经济活动主体,农户部门的就业人数基本等同于农业生产活动人数(扣除乡镇企业就业人数)。

私营企业与个体经济单位创造的GDP在公开统计核算中没有进行专门的分类,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来分割GDP。分割的标准是投入的生产要素:资本和劳动力。由于我国没有资本存量统计核算,也没有分类统计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及核算资本形成,故难以有效估计不同经济单位的资本规模,无法依据资本的配置比重分割GDP。但是,就业人数是分类统计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部门的就业人数的数据按年度分别统计,可以按照劳动力投入比例分割GDP。应用就业比重进行分割,需要假定中国非农业产值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和劳动力的有机构成是不存在因所有制性质不同而产生的差异,这样就可以用私营企业与个体经济单位的就业人数与第二、三产业的单位就业人数创造的产值乘积估算出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单位创造的GDP。

获得农户、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单位的GDP数据后,还需要找到这些经济主体历年的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规模数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中,有农业贷款数据,1996年以前的农业贷款数据包含了乡镇企业贷款,同时,乡镇企业贷款有专门的统计,可以直接从农业贷款中剔除。从1980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数据进行了专门统计,但前后口径存在一些差异。由于金融机构数量扩大,相关数据的统计口径也有变化,本文对1978-1988年之间的数据进行了挖掘、分析和处理。1978-1985年的数据为国家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合并数据;1986-1988年的数据是在国家银行(包括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数据的基础上加其他银行、城市信用社和信托机构的数据。1989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了统计口径,为全部金融机构的合并数据。

由于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贷款的统计数据只包括短期贷款,没有固定资产贷款等中长期贷款数据,事实上,这些中小型经济主体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也是以短期贷款为主。因此,选择比较基础时,采用金融机构的未偿还短期贷款余额,确定这些经济主体的正规贷款满足率。

运用公式(1)-(7)对1978-2008年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进行测算,相关基础数据见表1,计算结果见表2。

(三)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变化分析

从测算结果看,在1978-2008年的30年间,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从400亿元左右,扩大到5.4万亿左右,年均增长率为17.8%,同期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年均增长率为18.4%,两者几乎以相同的速度增长。可观测的金融机构信贷规模与未观测的非正规信贷规模同时扩大,说明二者之间是一种互补关系,而不是替代关系(胡金焱、李永平,2006)。改革开放之初未观测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重约21%左右,1982和1983年达到最高值27%左右,最低值出现在2005年,低于17%(变化趋势见图1)。

从未观测借贷主体看,农户对未观测信贷的依赖程度不断下降,尤其是自2005年以来,正规金融借贷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大大提高,农户通过信用社、邮政储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正规机构的借贷基本能够满足其短期资金的需要。这与我国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培育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有关系。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供给主体结构变化,形成了相对竞争型农贷市场格局,根本上改变了农户融资难的困局。

图1 1978-2008年中国未观测贷款规模

从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未观测借贷规模变化看,这类经济主体的短期借贷主要依靠未观测贷款,它们从正规银行融资比重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远远不匹配。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吸纳的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的比重已经从1978年的万分之四左右,提高到2008年的17.7%;占非农业就业人口的比重从1978年的0.12%,提高到2008年的27%。但2008年它们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占其全部借贷的比重仅为14%左右。2001年以来,大中城市出现的非正规的贷款中介迅速发展,在支持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未观测金融与民营经济之间的发展关系呈现倒U字型,民营经济发展初期,未观测金融创新不断提升,但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成熟,未观测金融创新水平会下降(潘士远、罗德明,2006)。

(四)中国未观测贷款估算方法仍需要改进

从经济活动主体信贷需求角度估算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并不能完全准确测算出中国总体未观测贷款的规模,因为除了本文界定的中小型经济活动主体外,其他经济活动主体,如自然人也可能通过未观测金融组织借贷,大型企业也可能通过正规银行以外的其他渠道借贷。另外,本文估算私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中小型经济主体未观测贷款规模是以全部贷款与GDP比率作为参照的,并假定这几类经济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贷款比率不低于全部GDP的贷款化比率。农户生产过程中,资金投入可能没有私营生产企业投入的资金比率高,尤其是处于资本密集型行业的中小企业,对资金的依赖程度高,借贷规模也就比较大。因此,作为宏观研究,本文估算的结果只是提供了一个关于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的可能值和变化趋势,而不是绝对准确的规模。测估未观测信贷规模的方法还需要改进,如对不同类型经济主体的资金投入与产出关系进行分析,比较不同经济主体生产的贷款依存度等,这是后续研究的方向。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未观测信贷规模的变化能够相对准确反映了未观测融资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体现了民间金融制度存在的必然性。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向纵深迈进,金融抑制程度不断降低,金融信贷市场不断完善。但是,中国正规金融体制的功能还难以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未观测金融活动,尤其是民间金融在改革开放之初就重新应运而生,在市场深化中兴起和发展(史晋川、孙福国、严谷军,1997),在过去30年的不同发展阶段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通过测估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未观测信贷的年度规模,并分析其变化趋势,得出以下结论和改革政策建议:

第一,未观测信贷规模变化反映出金融体制改革成效和不足。未观测金融的需求主体发生了显著变化,从农村为中心转向城市为中心。从农户对未观测金融的依赖度看,改革开放之初的比率为77%,到2004年下降到15%左右,2005年开始,从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已经能够基本满足其生产的需要,农村未观测金融的创新水平不断下降。与此相反,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中小型经济单位的融资中,未观测信贷的比重一直是比较高的。20世纪80年代初,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济单位主要依靠未观测金融融资,2004年以后,正规金融机构信贷只能满足其10%到15%的融资。可以说,未观测金融制度内生于市场经济机制,服务对象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单位,它们在适应中小型经济主体融资需要方面具有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

第二,未观测信贷变化特征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具有方向性启示。金融体制改革在农村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巩固的途径是稳定金融服务供给的现有组织机构,增加新的信贷服务供给主体,确保农户借贷需要的满足率,这是稳定农业生产的金融基础。农村互助金融协作机制是正规金融良性发展的民间制度基础,一家一户的分散的型信用保障机制不能适应正规金融发展的需要,完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与农户信用联保、互保机制,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与金融改革的基础性举措。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中小型经济单位的融资情况看,未观测金融的服务规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扩大,未观测金融作为内生的金融制度,不可能被正规金融完全替代,其融资的灵活性,成本和信息优势是其他金融组织不可比拟的。培育中小型金融机构,构建和完善中国多层次银行信贷市场可以影响未观测金融的业务范围边界,使其运作更具理性和合规性,降低系统性风险。因此,对于农村以外的信贷市场,继续引进新的竞争主体,逐步形成良性的服务于中小型经济单位的信贷市场结构,是今后改革的方向。

第三,加强货币金融统计核算监测,把握未观测金融发展趋势和规律。如果能够对未观测金融活动总量和变动趋势作相对准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采用合适的政策予以引导,必然能够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规避或消除它的消极影响,提升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已经构建起监测民间借贷利率的监测体系和行动机制,但是,对借贷规模的监测还不能有效开展。在对未观测金融活动和信贷活动不能直接监测之前,通过地区性经济与金融发展模型可以间接对未观测信贷规模进行监测。决定监测质量高低的关键是地区性经济核算和地区性货币信贷统计质量。只有提升经济与金融统计核算质量,才能相对准确认识和把握未观测金融发展的趋势与规律。

第四,加强对未观测金融的引导,规范金融竞争秩序。对于金融监管部门而言,加强对未观测金融活动的引导是非常必要的。对于补充信贷市场的小型民间借贷组织,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如,尽快实施《放款人条例》,加强对小额信贷公司、村镇银行等组织模式的研究并推进起发展,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向正规金融机构体系。对于地下钱庄、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欺诈性私募理财组织、正规体系内的非法借贷活动,应给予严厉打击,维护借贷市场的稳定和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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