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应创新_企业贷款论文

金融监管应创新_企业贷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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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体制阶段,宏观调节总量平衡以财政调节为主要手段,因为除少量农贷外,银行信贷资金一般不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宏观调节总量平衡以金融调节为主要手段。因为财政赤字已经债务化,不再向央行透支,不再表现为通胀,央行不用为弥补财政赤字而实行超经济的货币发行。

市场经济的金融调节,首要任务是调节货币发行,调节银根松紧,保持币值稳定,保持宏观经济良性运行。但是,能否做到币值稳定,能否保持宏观经济良性运行,最终取决于能否保持稳定的总量平衡和松紧适度的银根。所以,金融调节的落脚点是调节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达到保持总量平衡和银根松紧适度的目的,而不是卡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正常需要。当前,银根松紧已从全局上左右国民经济的涨落,又因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银根松紧又主宰着国有企业的命运。我们要充分肯定1993年下半年开始的以收紧银根为内容的金融调节,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制止了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大幅度压缩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使物价涨幅开始下降。当然,肯定金融调节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微观经济层次的种种矛盾。这些矛盾不是“宏微反差过大”的表现,而是金融调节失度带来的副效应,以及由此而付出的昂贵代价。金融调节失度的根子在“以笼唯一”,期望用一个“笼子”解决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一种是供给不足的矛盾,一种是需求膨胀的矛盾,其结果往往是边治边死边乱。

一、历史经验:两种矛盾、两种对策

每当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中出现供给与需求总量失衡的矛盾,我们就实行以紧缩需求为主要内容的调整。60年代初实行的紧缩调整,是我国经济困难时期实行的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整。我们从那次调整的实践总结出一条成功经验,就是要承认需求膨胀与供给不足是两种不同性质矛盾。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要实行不同的对策:对待供给不足的矛盾,要实行调整的对策,立足于调顺关系,力保增加供给,突出一个“保”字:保工农业生产,保市场供应,保人民生活,保出口创汇。只有突出一个“保”字,才能缓解供需总量失衡的矛盾。对待需求膨胀的矛盾,要实行“节”的对策,立足于节制需求的增幅,突出一个“压”字,重点是“压投资、下基建”,要下狠心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正因为对待需求与供给分别实行不同的对策,即使象60年代初那样的大规模紧缩调整,也没有阻滞工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原因就在于当时的紧缩调整,把保工农业生产放在首位,把保证农品收购放在首位,把保证增加有效供给放在首位。这有利于加快缓解供需总量失衡的矛盾。那时总结出一条经验:投入票子,购进农产品;卖出农产品,回笼更多的票子,结论是这种货币发行不会构成通胀。所以60所代初的紧缩调整,没有出现收购农民产品“打白条”现象,也没有出现工商企业相互“打白条”的“三角债”现象。当然,那次紧缩调整,也对一部分生产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这是企业结构性调整,目的是为了全面保住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大局。

二、“以笼唯一”不能解决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的紧缩需求,主要措施是用“笼子”收紧银根。这种办法也能把过于膨胀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的增幅压下来。但是这种“以笼唯一”的金融调节,把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规模与生产流动资金的贷款规模捆在一起,也就是把需求与供给捆在一起,用一个贷款规模“笼子”加以压缩。其结果在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需求的同时,也压缩了企业再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给企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的严重困难。可见,用一个“笼子”紧缩银根的办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带来很大的副效应,付出了很高的代价。我们要吸取的教训是:不可忘记历史上区别对待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的成功经验,企图“以笼唯一”,用一个“笼子”解决供给与需求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必然带来种种副效应。

“以笼唯一”的难题之一是,货币发行“笼子”大小难于掌握,使货币计划发行量同实际投放量差距过大。以1995年货币发行量为例,年初戴相龙行长说:“今年货币供应增长监控目标要低于经济增长与物价控制目标之和。”(1995年4月8日《金融时报》一版)据此,我算了几笔帐:

(1)按经济增长9%计算,1995年货币供应总量应为7942.83 亿元[7287亿元×(1+ 9%)]。

(2)按货币贬值15%计算,要保持7942.83亿元的货币供应总量原值,则1995年货币供应总量应为9134.25亿元[7942.83亿元×(1+ 15%)]

(3)1995年货币供应总量9134.25亿元减去1994年结转的货币存量7287亿元,则1995年货币供应增加额应为1847.25亿元。

(4)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发行方针,1995 年货币供应增长监控目标要低于1847.25亿元,央行制定的计划发行量为1497亿元, 即比应发行量少350.25亿元。

(5)据统计,1995年货币净投放发行量为596.74亿元, 又比货币计划发行量1497亿元短发900亿元。

1995年货币净投放过少,实际上已把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变为过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究其原因在于“以笼唯一”,其造成了贷款规模“笼子”过小逼出来的货币发不出去的怪现象。

“以笼唯一”的难题之二是,贷款规模“笼子”大小难于掌握,主观随意性过大,使得国民经济大循环受到阻滞。1994年贷款规模“笼子”定得过小,把历年贷差变为当年存差4000亿元。1995年贷款规模“笼子”仍然过小,使存差扩大到7056.72亿元。存差过大, 使银根过度紧缩,在微观上造成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严重不足,在宏观上阻滞了国民经济的大循环,不利于增加供给,不利于保持物价的持续稳定。

当然,贷款“笼子”定得过小,同央行算帐方法不符合实际密切相关。按金融调节并不要求贬值的货币恢复原值,只要求货币不再贬值或减少货币贬值的幅度。因此,计算新增贷款规模,核定当年贷款“笼子”,扣除两个因素:一是扣除上年结转存量贷款的货币贬值因素;二是扣除当年增量货币贬值因素。可是,我国央行核定年度贷款规模“笼子”,没有算上年结转贷款存量货币贬值的帐,也没有算当年新增贷款货币贬值的帐。这样,贷款规模“笼子”势必定得过小,事实上已把适度收紧银根的方针变为过度收紧银根的方针了。人们关心货币政策问题,更要关心银根问题,因为金融调节失度与否,关键在银根松紧是否适度。如果银根松紧失度,既不利宏观经济运行,又阻滞微观经济运行。所以,头寸问题是经济生活中第一位的问题。

三、存差过大:令人烦恼的“双刃剑”

存差过大犹如一把“双刃剑”。

这把“剑”的左刃砍在银行头上,损害了银行利益,强使银行背了存款利息而得不到贷款利息的补偿。银行为了避免利息损失,就用存款购买国库券。这等于把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挪作固定资产投资或行政费支出。

这把“剑”的右刃砍在企业头上,企业迫切需要流动资金贷款,而银行有资金而无“笼子”就不能给企业发放贷款,等于卡了企业的脖子,阻滞了企业再生产的正常循环,时间一长就引发出种种矛盾:企业间互相拖欠的“三角债”出现了(这是白条子的变种);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出现了;国有企业亏损面扩大了;许多企业职工收入下降了,又遇上物价上涨的压力,职工难以长期承受。这次紧缩银根,没有把保工业生产放在首位,过度压缩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挫伤了资产负债率过高的国有经济,损害了部分职工的利益。正因为这样,国家实行紧缩银根的方针,国有企业和职工都感到无力承受,反映相当强烈。

四、银根松紧:面对两难的困惑

当前,银根松紧处于两难境地:如果继续收紧银根,开工不足的企业会增加,存量资源浪费太大;而且相当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的国有企业难以为继,一部分收入下降的职工也难以承受。至于下岗和失业工人的增加,也将成为冲击社会稳定的隐患。这表明客观上要求适度放松银根。可是,央行放松银根也有难处。因为在现行“以笼唯一”的金融调节体制条件下,放松银根潜伏着新一轮投资膨胀的危险。历史教训是:只要银根松动,争投资、上项目的“大干快上”的势头就卷土重来。如出现这种情况,国家别无选择,只能忍痛再一轮紧缩银根。如此一松一紧,反复折腾,人民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

由此看来,在“以笼唯一”的金融调节体制条件下,银根紧不得,也松不得,处于松紧两难境地。只有改革金融调节体制,才能跳出这种两难境地。

摆脱金融调节的松紧两难境地,在体制转轨阶段的较好选择,就是把需求膨胀和供给不足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区分开来,实行区别对待的对策。这就是说,不能把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规模和企业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规模,用一个“笼子”捆在一起,而应当把它们分开,实行不同的金融调节对策。这就要改革现行的“以笼唯一”的金融调节体制。

五、“管住一头、放活一片”——两全其美的选择

我建议对需求膨胀与供给不足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区别对待,实行“管住一头、放活一片”的双线调节的金融调节体制。

“管住一头”是指管住固定资产投资。

怎样才能管住固定资产投资这一头?仍然由国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笼子”,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总规模“笼子”,即由国家相应下达两个“笼子”。当然,投资“笼子”大小要适度。适度的标志:投资需求与生产资料的供给能力,要大体上保持平衡。

“放活一片”,是指放活有效供给,放活企业再生产所需流动资金的正常贷款。对产品有销路的企业投放流动资金贷款,不是创造需求,而是增加供给。有效供给增加了,就能缓解总需求与总供给失衡的矛盾。在通货贬值的情况下,压缩总需求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我不赞成用一个“笼子”的行政办法,强使总需求与总供给同步压缩。

“放活一片”会不会引发投资过热?只要严禁挪用流动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就不会引发投资过热。有效措施有两条:

一是在政策性投资银行之外,把商业银行分为专营流动资金借贷业务的短期信贷银行和专营固定资产投资借贷业务的中长期信贷银行。央行对专营流动资金信贷业务的短期信贷银行不再下达贷款规模“笼子”,改为实行完全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规定由其自负信贷风险的责任。央行对专营固定资产投资借贷业务的中长期信贷银行,每年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规模“笼子”,并严格规定不准突破“笼子”。

二是立一条金融法规,不论是企业、部门还是政府,凡是挪用流动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一经发现,统统没收,并追究决策者或批准者的责任。

六、金融调节的目标:实现发展与稳定的统一

调节供需总量平衡,贵在持续化与经常化。央行金融调节的基本职责是调节总量平衡,并在稳定总量平衡的基础上,保持币值的持久稳定,保持银根松紧的持久适度。金融调节的目标是实现发展与稳定的统一。所以金融调节不能跟风转,也不能追随政治气候转,不能一会儿放任自流,导致金融秩序混乱,挪用流动资金贷款去大搞房地产和开发区的投资。也不能一会儿过度收紧银根,给农民打白条子,企业间也相互打白条子,阻滞了企业再生产的正常循环。总之,金融调节不能松松紧紧,反复折腾。我建议推行“管住一头、放活一片”的金融调节体制,有一条独特的优点:就是在实行适度紧缩银根的同时,能够保持经济景气运行,使金融调节总量平衡能够做到持续化与经常化。这样,既不需要“软着陆”,也可避免投资反复膨胀。只有保持金融调节总量平衡的持续化与经常化,才能在实现稳定的总量平衡的基础上避免通胀,保持物价的持续稳定,实现发展与稳定的持续统一。只有这样,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才能跳出“膨胀—紧缩—再膨胀—再紧缩”的怪圈。当然,消除总供给与总需求总量失衡的治本之策,还要靠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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