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深圳的功能定位_深圳经济论文

论深圳的功能定位_深圳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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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解决发展目标和所依据的发展条件方面。在功能定位和寻找经济持续发展动力的支撑性因素方面,或许至今还没能真正解除困惑。

在我国,几乎所有的城市和地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方针都是建立在地区中心论这个理论框架上,即首先将本城市或者本区域放在一个或大或小的中心的和极点位置来对待,然后再论及其他。这种做法对于调配权力资源和经济资源,增强本区位的吸引力,改善投资环境是具有一定作用的,但它作为一种思维定势却常常阻碍着我们对环境决定力量进行客观冷静的判断和认识,从而容易把自己定位在一个不恰当的位置上而招致困难。深圳的出现和成长展示了一种在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稀少而显得珍贵的过程,令人惊异而陶醉,以至于我们在谈论它时,总是很自然地站在乐观立场上把它作为某种中心来对待。

在确定发展目标方面,深圳将自己定位为国际性大都市以及相应的一些机能类型,但问题在于,深圳是否具有发展国际性大都市的区位条件、经济能力、机制要素、支撑腹地和采邑性质的支配领域,它在香港与广州这两大超级城市间的经济空间秩序中的位置怎么摆放。这个最基本的区位定义问题在深圳的战略设计和发展考虑中必须加以正确地回答。

深圳自创立以来,所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毗邻香港的区位条件;一是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这两个条件至今仍然被作为深圳经济的支撑因素和未来发展的重要依据来考虑。

首先,区位条件的有利方面总是相对于现实经济区域的某些特定功能而论的,并非对任何发展目标都具有周延价值。毗邻香港的区位因素能不能支撑深圳作为一个国际性大都市的成长与发展,这需要进行很复杂的分析和测算,很难过早得出结论。但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却有助于我们看出这一依据条件具有一定的脆弱性:第一,深圳经济的空间结构和产业组织正日益面临强大的分散化趋势。例如,把生产费用作为决定性因素而采取弹性化生产方式的香港入境产业,随着合同期满纷纷向内陆地区转移。深圳现代化交通运输条件的成型,客观上推助了这类业主将空间距离换算为营运成本而迅速完成生产转移的决策。它们的转移对于深圳生产环境和经营条件的聚集效应不能不是一种负面的影响。对于其他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也产生了可能将是长期性的抑制作用。另外,深圳金融资本近年来所形成的普遍迁徙势头,企业放弃本地的深度开发到内地去寻求发展契机,从业人口密度在逐步降低等等,这些,都充分展示了这种分散化趋势的一般过程。第二,在投资者的区位选择中,深圳在渐渐失去早期那种成为当然首选目标的优势而面临越来越多的竞争对手。这表明,在这个区位上无论总体效用水平还是货币利润水平已经难以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上述现象多少表征了深圳区位条件的部分性质和变化了的情况,它很容易使人得出这样的结论:过去十几年中深圳通过原发区位势能吸引投资者,建设新企业,利用原发区位条件发展经济进行竞争,而到了今天,原发区位势能已达到某种平衡状态或极限,如果不对区位势能进一步进行深度和广度的开发和利用,进行新的构造和操作,则这种原发区位势能只会引致经济容量的饱和与收益水平的下降。

其次,深圳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特区优惠政策发展起来的,这是不能够回避的事实,没有特区政策,便没有今天的深圳。问题是今后深圳能否仍然依靠特殊政策去发展。在这个方面,深圳目前面对三个难题:第一、特区政策在全国的普惠化而使深圳的政策优势条件在逐步消失。按照当年作为改革试验田而设立经济特区的初衷,这种特殊政策一开始就存在着普惠的潜在可能性,只是在今天真实地发生了。在政策普惠条件下,处在较高成本水平上的深圳实际居于相对劣势。第二、鉴于消除地区间发展差异问题已经成为中央政府所要致力于解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希望再给予特区新的优惠政策来保持其对内陆地区的势差,实际上是一种很不现实的奢望。第三、深圳与中央政府在特区政策的运用和进一步投放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差距。深圳依照自己的发展目标提出了进一步升级发展的要求并向中央提交了各种方案,但中央对于这一要求并未予以认同。这其中当然有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原因。但至少中央政府认为在优惠政策的继续投入上缺乏充分理由。

总之,深圳在发展路径上陷入了某种认识上的困境,所确立的发展目标与所依据的条件之间存在着相矛盾和相乖错的地方。这实际上就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重大的课题,正确地对深圳进行功能定位,否则,是难以理顺发展思路的。

有关深圳的定位之说,如“窗口”、“试验场”、“前沿阵地”、“排头兵”、“扇面”等等,是十多年前提出的。深圳如今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如果说上述这些经过反复使用的说法已经不能够涵盖深圳后来的全部形态特征的话,那么,深圳的功能究竟是什么,如何在更广阔的背景下和现实情形中给它定位,则是一个需要认真加以分析和讨论的问题。

深圳具有一种奇特的外在表现形式,那就是不断地进行社会角色的变换。它时而是经济特区,时而是一个城市;时而经济增长目标优先,时而又是一个特定的政治角色。事实上,它的每一种存在都是具有现实效力的,都代表着一种功能。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经济特区的建立主要是出于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一种战略考虑,并不具备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基本条件,因而在目标设计和功能发展上没有依循国际通常的经济特区(例如自由贸易区、保税区、出品加工区等等)的做法,所以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具有功能综合、目标交织等特点。无论从抽象分析角度看,还是从现实情况看,深圳至少包括了五个方面的功能。

1.经济特区的功能。这里是指纯粹意义上的、国际上通用的、实施特殊经济政策的经济发展地区的功能,主要是发展对外贸易或转口贸易,利用外贸和技术,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及其他经济事业,其经营目标在于扩大出口,赚取外汇,增加就业,推动国家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2.改革试验功能。主要是在政治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方面探索改革路子,试验出好的经验和做法。改革试验的目标所针对的是国内现行体制。应该说,此项功能的意义并不在于深圳本身,而在于全国。

3.口岸发展和管理功能。深圳是我国通往香港唯一的陆路口岸,也是全国唯一的海、陆、空国际口岸都具备的地区。随着我国与香港的经贸关系日趋密切和香港回归在即,深圳作为口岸的功能越来越重要。

4.城市发展功能。深圳首先是作为经济特区而出现的,城市发展是始料不及的,我们今天面对的是一个以世界上最快速度勃兴起来的城市实体,各种反映城市化推进状况、城市空间结构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量化指标,日益显示出深圳作为城市越来越重要的功能。深圳的综合实力已进入全国大型城市的前列。并且具有非常高的发展速度。城市功能将随着这种不断扩张的城市体量呈正比发展。

5.与香港衔接的功能。香港“九七”回归,需要有一个过渡带进行平稳对接,鉴于香港与大陆经济的依存性和互补性,需要在产业、技术、信息、人才、交通、农贸产品供应等领域有一个对应发展的就近区域来提供实际支撑,深圳客观上承担了这一职能。

上述功能,有的是最初设定的,如特区功能、改革试验功能、与香港衔接功能;有的当时还处于潜在状态,后来经发展而产生的,如城市发展功能和口岸功能。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把这些功能集合交织在一起。除了特区功能的出口加工业务向境外的空间延伸外,其他均集中在特区的范围内。

这些不同功能的存在和交织,推动了深圳的成长与发展。这些功能组织结合得很好,相互为用,互为支撑,展示了一个珍贵而稀少的历史过程:特区功能为城市发展突破现行体制厚实的外壳提供自由度;口岸功能带来流动,引发商潮;改革试验功能提供一种丰度甚佳的保护层;香港因素产生了层出不穷的机会。

深圳作为由不同功能组织起来的复合体,这是对它很难进行准确定位的根本性原因。这种状况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在认识方面,尤其是在发展思路上。这里面最容易产生的情况是,把功能复合状态下现实意义上的深圳经济特区概念与纯粹意义上的特区概念相混淆,从而使我们容易不正确地进行概念置换,在实践中使功能发生错位。深圳所确立的发展目标主要是根据城市功能、口岸功能制定的,而在发展模式和支撑性条件方面,却把纯粹意义上的经济特区升级为自由贸易区或自由港作为依托,这显然是对不同功能在认识上乃至于现实举措上的一种错位。

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后,深圳更加迅速向城市经济转变,从而更加突出了城市功能。对深圳的再认识把它推入全国地区间利益比较的参照系之中。在这个参照系里,人们很自然的把深圳看作是一个城市而不是一个特区,优惠政策成为不可理解的东西,成为全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公平竞争条件的障碍物。这样的情况也是由一种概念置换造成的,应该说是与上一情况相反方向的功能错位。

深圳未来的发展战略必须根基于不同功能的有机组合去加以合理制定,在这里,首先需要进行的工作是理顺各项功能之间的关系。

深圳由于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大型城市,具有实在的体量和特定的空间,其城市功能无论是职能作用、组织效应,还是历史存在性和发展包容性,在重要程度上都超过其他功能,所以,城市功能在深圳的各种功能中处于主体地位,是一种核心功能。其他功能则可以看作是这一功能的组织对象、构成部分或居于次要地位的功能组群。而且,在一般意义上,城市功能是各种功能的载体。它们的关系可以这样来区分:口岸管理和发展功能是深圳城市功能的最基本构成部分;特区功能是城市在一定历史阶段进行经济开发,构造城市产业体系,带动区域乃至全国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向境外扩展的特殊手段;改革试验功能是塑造新型的城市行政、经济管理体制,为全国改革提供经验的工作体系;与香港衔接功能是一定时段的政治任务和进行深港功能互补、经济合作和区位构造的中心机能。

在具体发展上,各项功能要分别进行强化,并要结合起来发展。

特区功能要同与香港衔接功能结合起来发展。要按照港深经济一体化的基本思路,一方面把特区发展向前推进,另一方面使港深对接迈出实质性步子。所需要做的工作包括:1.把保税区的正常运作提上议事日程,充分利用深圳作为特区的权益和保税区现有的政策,在保税区范围内实行自由贸易区和科技工业园政策,预先在这一特殊地带进行与香港经济对接的试验,实现深港经济在保税区范围内超前一体化;2.扩大保税区范围,在东部,尽快推出盐田保税港的实施方案,并尽可能使之与沙头角保税区结合起来发展;在中部,对深圳河皇岗口岸线截弯取直,并将渔农村纳入进来,使福田保税区呈带状延伸;在西部,辟蛇口港为大型保税仓库区,与未来西部通道相衔接;3.改变中方单体运作的状况,积极推动深港双方联体运作,在盐田港实行双边联合协作营运制度;把福田保税区与香港边界内的落马洲、新田乡并联起来,共同设立科技工业园区,主要是以大陆的科技力量支撑香港产业;4.利用分布在深圳境内保税性质的“三来一补”企业,以为它们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为由,对政策进行梳理和集中,以产生对深圳有利的制度条件,并进而进行制度扩散,实际形成一种不断延伸的大型保税区带。

在口岸管理和发展功能方面,严格说来,深圳的区位条件是有利于这一功能的,所以应该把这一功能作为深圳城市最基本的功能。要把在深圳进行的口岸体制改革的成果最终落实到深圳城市管理功能上。在发展取向上,深圳主要应该围绕口岸建设和口岸管理部署经济布局、产业构成和城市建设,要以转口工业和服务业为产业导向,形成高效率的口岸运作体系和服务体系。

在改革试验功能方面,深圳要以巩固和进一步发展改革成果为宗旨,强化改革试验功能,一些好的做法必须要坚持,凡是有利于改革发展和进一步探索试验方面的权益不仅不能削弱,还要扩大和加强。在政策普惠条件下,对于深圳城市来说,改革试验的先行权是对其它城市的最大超前,所以应该敢于在制度创新上做出实绩,重新塑造运营环境的优势地位。此外,深圳的立法权还应该扩大到二线之外的龙岗、宝安地区。目前,这些地区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十分迅猛,有关非农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已经尖锐地提了出来。这些问题将成为我国农村问题所要面临的重要领域。由深圳率先探索一个解决办法和发展模式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并且在超前实践上十分有利。而在这些方面,许多根本性问题只能通过立法程序才可能加以解决,并且对全国才具有意义,所以应当赋于深圳在农村问题方面制定法规的权力。

与香港衔接是深圳面临的重要任务,这一功能是与深圳城市发展或者说与城市功能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深圳作为一个城市,它与华南地区和谐一致发展的各市县,包括同样是经济特区的珠海、汕头不同,而是在发展模式、规模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深圳毗邻香港。这种邻接因素所引发的深圳城市勃兴证明了港深间存在着依存性和互补性。

深港衔接内容具体包括哪些,这需要对双方的相互需求进行考察。在香港方面:1.深圳的发展因应了香港城市功能调整的契机。在深圳创办特区之际,正值香港经济从工业化时代向服务化时代转变的时期。发展阶段的不同和增长型式的转变,势必引起香港城市的功能调整。调整结果是使城市停止扩张而进行分散化运动。制造业的动向代表了这一运动的具体走势。它们寻找腹地,从香港抽取产业要素,改变本地的就业性质,使城市出现非工业趋势和产业体系的萎缩。当然这不是简单的萎缩,而是从传统的制造中心向执行管理和传播职能结构中心转变的过程,是再生产中心与生产中心发生分离的一种结果。这样,相毗邻的深圳便成为香港产业扩散的腹地和庞大体量的生产活动场所,成为香港加工业的自然延伸区。2.国际垄断资本,大的超级财团对中国市场的看好以及特殊的进入方式,选择了香港作为战略据点和跳板,从而使相邻接且又获得了制度改革试验先行权的深圳可能成为一种国际间产业组织和营运体制相互适应的理想场所。3.香港一些行业对中国的市场存在着需求,要求在大陆开拓业务寻求发展,随着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和中国开放度的提高,这种需求不断在增长。在这一方面,深圳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窗口的作用。4.因香港与大陆在个人财富上存在着悬殊,以及中国人生理、婚姻习俗以及大陆人口资源等因素决定,部分香港居民会加入深圳城市生活,从而需要深圳提供一种城市消费条件。5.鉴于以上的各类要求,香港需要深圳在交通口岸方面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在深圳方面,除了承担迎接香港回归,实现平稳过渡的政治任务和作为全国通往国际市场的共同口岸外,它本身对香港的需求可以说是无所不包的,从资金、技术、信息、管理经验到市场,包括城市发展,提高区位级别等等。

深圳与香港这两个经济世界分别位于一条边界的两侧,遥相呼应。翻越边界,深圳在经济上和发展条件上看到了非常多的好处,但由于这些好处过多而忽略了自己真正而切近的需要,香港对深圳的需求是相对有限然而明确无误的,更多的是对深圳之外的国内广大腹地的依托。这就是它们在经济地位、战略视野、拓殖领域和发展机制上的巨大差距。

深港作为两个经济世界的存在是暂时的,最终会成为一个经济世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深港一体化。而每个经济世界都只可能存在一个极点,只可能由一个城市承担经济活动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的角色,而成为枢纽和中心。信息、资金、信贷、商业机会、投资契机潮水般向这里涌来,又纷纷向各地四散。而包围着极点的是中转城市,与极点相隔或长或短的距离,却配合着极点活动,其本身的经济行为很大程度依极点的活动为转移。

所以,在深港衔接问题上,深圳除了接照国家的要求独立地提供一种政治性作为外(如提供一种纯净的隔离状态,或在政治经济的综合力量上形成为港人所能接受的渗透态势),主要还是应该配合香港对国际国内的发展要求来确定衔接的具体内容。

深圳作为城市的演进过程毕竟是较为近期的事情。从它外域风格的建筑物、五方杂处的风俗和居民生活方式,不难分辩出短暂的城市历史特征,还可以随处看到尚处于边疆阶段的东西。然而不管怎样,它已经完成了改造自然,进行工业发展及城市建设之间的变动组合,已经作为地理空间中的一个座标而存在,城市聚集效应已经发生,不再允许我们脱离所改变了的自然结构去创造新的范式。这就是说深圳作为城市在生长因素上已经定型,尽管境内还有广大的地域可供拓殖,但只可能是对既有模式上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对于这个城市,人们所能做的只是在人文秩序上不断以新的观念去加以规划和进行功能的调整。

深圳由于好几种特殊功能交织集合在一起,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横断面错综复杂,是一个超出我国任何城市管理范畴和性质的超级单位。这个单位至今还处在传统体制的框架内,其行政力量在构造上是缺乏强度的。所以对于深圳所具有的各项功能,有必要将它们从聚集体状态中分解开来,或进行改造,同时将芯片仍旧留在中心,分类发展,然后以强化递进态势去加以综合。例如在现阶段,可以对特区功能与城市功能以一种特殊方式去实行分解,使特区功能摆脱现行城市体制的拖累,实实在在的升级生效,取得制度优势,进而将这种优势扩散、惠及城市的全部经济活动中去。

要形成精良的、轻型的、高质量的城市结构,主要执行以第三产业为主的信息、流通、智能服务待职能。要争取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外资企业,特别是香港企业的再生产中心而不是单纯的生产中心。在未来,深圳城市的辐射力量不仅要由经济要素还应由非物质性的人文因素构成。只有这样才能够改变目前这种纵深度不够的局面而形成广袤的辐射空间。城市增量与城市存量之间的关系要把握好,增量是否无限扩大,应该有一个内在标准和原则,它只能够在优化存量的基础上进行扩大。城市空间要为进一步现代化发展留出余地,城市建设要保持多样化格局,基础设施要广泛应用现代化最新技术。

深圳的运行机制有利于一种特殊企业群落的成长。深圳企业之所长,在于善于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形成了或正在形成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理想的生产组合,并且是多籍的。它们的成长实际是特区的境外延伸。在深圳,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比较平等,易于创造较好的经济民主气氛,进而能够形成一种新型的商品经济秩序。这些条件都有利于多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可以预料,外部的某种冲击与挑战将刺激它们迅速组织起来。

深圳城市最重要的任务是要创造一种新的城市文明,或者一种先进的商业文化,从而确定自己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和长久存在的历史价值。在历史上许多重要的文明或文化都是在城市创造出来的。深圳具有创造文明的条件。首先,它独一无二地处在传统文化与现代商业文化,中国文化与外部文化,各种各样的价值观、文化观相交汇、碰撞和相融合的地带,类似于一个大溶炉;其次深圳聚集了来自全国五湖四海的人们,具有异质化和多样性,面不象内地许多城市那样,无论工作日的晨昏通勤颠峰,还是麻将、卡拉OK势潮,都处在一种由强有力的地方民俗纽带缠绕的同质世界里;第三,深圳社会生活变化剧烈,社会层面丰富,生活方式多样化,这些是国内任何一个城市都遥不可及的文化生产资源和沃壤。香港城市在文明的创造上应该说平庸的。如果说,深圳在经济发展上很难企及香港,那么它唯一可能超越香港的,是文明创造和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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