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社会学的内涵、发展与研究再审视_社会学论文

文化社会学的内涵、发展与研究再审视_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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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方社会尤其是英美等国,伴随着社会科学中的“文化转向”(cultural turns),文化解释以及文化社会学已经从学科边缘位置迈向中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不少著名大学,如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哈佛大学以及斯坦福大学等,已相继开设文化社会学课程、建立文化社会学研究中心,涌现出一批著名的文化社会学学者。此外,德国社会学学会、澳大利亚社会学学会、英国社会学学会、欧洲社会学学会乃至国际社会学会纷纷设立了文化社会学分会、成立文化社会学研究小组[1],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然而,在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社会学恢复重建的30多年来,文化社会学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究其原因,周怡认为我国社会学恢复以来,“立即投身的是大宏观结构的叙事”,导致了“热衷主流的结构解释而不屑文化解释”,如此一来,导致了学界对文化知识的陌生,使得中国社会学总站在文化社会学门外而缺乏应有的与国际对话的能力[2]。刘少杰则从社会学发展的时代背景出发,认为20世纪80年代我国社会学吸取50年代遭遇多年“左倾”政治禁闭的教训,自觉远离政治意识形态,实施具体问题的实证研究,而实证研究则“必然排斥文化研究,因为文化的实质是精神现象”[3]。由此可见,我国文化社会学研究滞后是有其复杂的社会结构和时代背景的。

       对文化社会学关注的阙如并不意味着文化社会学无足轻重。实质上,无论是中国的经验事实还是学理探讨,文化社会学的作用都不可小觑。一方面,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面临着文化转型,诸多社会问题的产生也有其文化根源,对这些问题的探讨自当成为社会学的使命关怀。另一方面,在崇尚实证研究的大背景下,如何拓宽社会学的研究空间,发挥其想象力,并与西方文化社会学研究进行对话,也是开展文化社会学研究的目的之所在。然而,我国的文化社会学在学科基础研究中尚有不小的争议,同时,相关研究的滞后也导致与西方研究前沿对接的欠缺。为此,本文在吸收21世纪以来西方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当下中国的研究经验和学术事实,尝试就文化社会学的基本规定性作一厘清。

       一、“双视角”的文化社会学

       在西方学术话语中,和社会学其它分支学科不同,文化社会学具有双重意涵[4]。其一是强调作为总体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对文化事象(cultural matters)①的社会学研究,即“the sociology of culture”。在这个意义上,文化社会学与各种社会学既定分支研究领域之间具有某种亲和性,这些领域包括艺术、音乐、宗教、知识和科学的社会学研究[5]。其二是文化社会学(cultural sociology),意指一种特殊的社会学类型,它不仅是社会学的一个新分支领域,更是一套特殊的概念和方法体系(a special sort of conceptual and methodological enterprise),换言之,它是一种新的社会学研究范式②。

       周怡曾系统梳理了二者间的异同[4]:(1)同时关注文化,但依从不同的解释变量。前者中的文化是作为结构的配角,文化的解释力来自社会结构中的“硬性要素”,如政治环境、社会经济基础等;后者中的文化在塑造人的行为和制度建构时,是一种拥有自主性的“独立变量”。(2)同属于“文化社会学学科”但分属不同的研究视角。前者强调以社会学视角和方法研究文化现象,后者主张以文化分析入手研究全部社会现象。(3)同是叙事为体,但存在不同的描述方法。前者多采用“浅描”(thin description),“意义”在浅描中或被简单地排除到社会结构之外,或被降低为对种种具体的价值观、规范、意识形态和拜教物等做抽象的描述;后者则以“深描”(thick description)为主,“意义”除了被描对象本身的具体形态外,还被镶嵌在实践语境和社会话语中。(4)同为文化的解释,但着力点不同。前者虽然将文化看作是重要的解释因素,但只将其作为一个提供合法性的限制条件、一个行动的外部环境;后者强调文本重构,将其看作文化结构的创造,文化可以成为一种与任何其他更具物质性的社会事实一样客观存在的结构。二者在解释变量、研究视角、描述方法和着力点的差异,实际上表达了不同的研究范式。正如英格里斯(David Inglis)等认为,sociology of culture强调用已有的社会学思想、概念和方法来研究文化现象[1],而亚历山大的cultural sociology则主张为了更好地把握文化形式和结构乃至人类存在的深层意义,必须对原有的社会学概念系统和研究方法进行反思和检查(overhauled),并就研究对象、理论和方法提供全新的解读。

       实质上,文化社会学(cultural sociology)视角的提出自有其学术和现实背景。一系列重要的知识事件,如哲学中的语言学转向,诠释学重新被发现,人文学中的结构主义革命,人类学中的象征革命,等等[6],都把文化的重要性推至前台,形成了西方社会科学界的“文化转向”。同时,在社会学实证研究泛滥的今天,如何拓宽传统研究界限和发挥学科想象力,亦成为社会学家思考的主题。更为重要的是,当今社会现实基础的变化促使社会学研究不得不作出重要的调整。在传统社会中,社会成员的文化主要是受到社会结构制约的,因此,社会学家往往也着眼于结构来透视和理解文化现象,所谓“‘文化’一直都只是‘结构’的一个不起眼配角”[7]。然而正如贝尔(Daniael Bell)所指出的那样,“恰如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可以让个人选择不同的消费风格一样,高等教育和一种宽容社会氛围的普及,也扩大了可随意行动的社会行为的范围。”[8]个人的生命历程日渐具有不受结构影响的文化特殊性,传统社会所提供的“标准生命史”也不再具有主导作用,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文化事象也不再像先前那样受制于结构的制约,文化具有了事实上的独立性。

       当然,亚历山大有关cultural sociology观点的影响力在日渐扩大的同时,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但亚历山大所述文化社会学研究之内涵具有丰富的延展性,它既可以作为一门社会学研究文化现象的分支学科,也可以成为一种以文化视角研究社会现象的新“范式”。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我国的文化社会学呢?同样,也要考虑到我国的知识和社会背景。首先,就the sociology of culture这一层面而言,自社会学学科恢复以来,相关学者在文化社会学的学科基础研究上作了诸多有益的努力,并出版了系列相关教材③,其中尤以司马云杰1987年初版后来多次再版的《文化社会学》一书为代表。该书系统地对文化社会学的含义、研究对象、理论与方法、学术脉络、与其他学科关系、研究意义等基础性议题作了梳理。然而,正如后文将要提及的,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的提法由于过于注重文化自身的逻辑而缺乏社会学的色彩,同时也因没能注意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术界的“文化转向”及文化概念的流变而缺乏与新近蓬勃发展之西方文化社会学研究的对话能力。此外,在具体的针对文化事象的经验研究上,除了在宗教社会学领域有所积累外,其他文化领域的社会学研究相对滞后,整体而言较为分散,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和经验成果。其次,就cultural sociology而言,我们应充分看到其在拓宽我国传统社会学研究界限上所具有的作用。费孝通教授晚年在反思社会学“科学性”时,强调社会学要加强对“人文性”的关注,主张以文化的视角来把握日常生活的深层意义结构(如人际关系及社会关系中的“意会”等)来拓宽传统社会学的界限[9]。费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类似cultural sociology的说明,但其观点却与之不谋而合。如他曾指出从社会学角度研究人的精神世界,要避免“还原主义”倾向,即忽视精神世界的自身特点并将文化现象和问题简单还原为经济、政治等“非精神”的社会结构问题,这实际上也是对文化自主性的强调。更为重要的是,cultural sociology研究前所未有地对“意义”予以了关注。在传统社会学中,意义往往被处置为黑箱,而分析工作聚焦于文化生产和文化接受的外部环境,或通过社会情境来讨论意义,把它作为某种假定的更“真实”的社会力量的产物。在还原主义倾向下,意义本身也随着不同的社会情境无限地任意变更,从而忽视了意义本身的独特性和自主性。cultural sociology对意义的强调为文化社会学的学科含义界定带来了重大的启发。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中国文化社会学的学科发展尚处于初始阶段,因而学科建设尤为必要。此外,转型社会所迸发出的种种文化现象及其意义亟待社会学界予以关注。为此,以社会学的视角研究文化事象(即the sociology of culture)应成为我国文化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定位。虽然这一定位并非和cultural sociology凿枘不合,相反,我们也应看到西方学术界所赋予文化社会学一种研究范式(即cultural sociology)的努力,并积极吸取其中的研究成果。如此,既有利于我国文化社会学的研究,尤其是对学科基本规定性的界定带来的启示,同时也有助于拓宽我国社会学研究的传统界限。

       二、研究对象与内容

       对文化事象的研究从来不是某一学科的特权。哲学、历史学、经济学、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文学、语言学、艺术学等都对各自领域的文化现象展开过成果丰硕的研究[10]。社会学研究文化的不同之处在于以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文化事象,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研究对象、内容、方法及理论等基本属性上,这其中又以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最为根本。这主要是因为文化社会学对于理论和方法可以秉持开放的态度,而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则直接关系到其学科含义,是文化社会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重要基准。因篇幅所限,本文只就最具争议性的研究对象及内容展开一些讨论。

       “文化”的概念纷繁众多,由于概念运用者所处的时代不同、社会环境不同、民族传统不同、研究者所处社会地位及研究视角的不同,这一术语所表达的涵义也各有差异,至今也尚无为所有人接受的“确切”定义。或许正如霍尔等人(John R.Hall and Mary Jo Neitz)所说,“社会学定义文化……应当摒弃将文化具体化的那种方式。”[5]18本文在此并不试图对文化概念的类型和历史流变作系统梳理,而是聚焦于理解社会学中文化概念的新旧变化和递嬗。

       总的来说,伴随着西方社会科学中的“文化转向”,人们对文化认识产生了如下两个特点的变化。第一个变化是由整体一致性向分散差异性转变。斯梅尔塞(Neil Smelser)为了评估文化作为社会学概念的地位,考察了20世纪70年代以前一百年里在经典理论和人类学中出现的有关文化的系统阐述,发现主流的社会学或人类学基本上继承了后来帕森斯将文化定义为共同的“模式化”的象征系统,是行动者内化社会系统的制度化模式。在这一理解基础上,学者们都强调将文化理解为所有人口或这些人口中的亚群体(如亚文化、反文化)所共享的价值观、规范、信仰和态度[11],其作为社会互动所依赖的潜在假设和期待,也即伍斯诺和威顿(Robert Wuthnow and Marsha Witten)所言的文化“含蓄”特征[12]。斯梅尔塞为此批评道,文化被视为“群体共享”,预设了社会或群体的一种普遍一致的性格,这一对文化连贯性和一致性的假设本身就存在问题,这与其说是事实,还不如说是一种虚构[11]。实质上,文化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分散、充满差异的散乱体,并因性别、阶层、种族等方面的差异而显示出“不一致”特征,即使在同一文化类型内部,也充斥着矛盾、冲突与斗争,宗教、阶级、性别等身份差异形塑了个体的文化态度,每个身份位置可能与一套或多套文化态度相关联[13]。总的来说,文化作为一个有机的和谐整体在工业资本主义和现代性的冲击下日益碎片化。除了文化一致性的争论以外,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即规范和价值并不是文化的全部。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文化的视觉化、图像化、网络化趋势日渐明显,克兰(Diana Crane)认为社会学应该不仅关注含蓄的非记录文化(neo-record culture),也要关注体现和构成于记录在印刷物、胶片、人造物或者最近的电子媒介上的记录文化[14]。事实上,不断丰富的文化社会学经验研究不断拓宽了文化的概念范围。一个例证是,笔者发现由英国社会学学会主办的国际文化社会学期刊《文化社会学》(Journal of Cultural Sociology)自2007年创刊以来,各种不同的文化事象如文学、技术、音乐、绘画、电影、服装等都被纳入研究的主题。

       第二个变化是由精英走向大众。传统社会学对文化的理解蕴含了两个准则:(1)因为各种文化习惯上被看作是同质的,即它们的内部成分始终是相互统一的;(2)“一种文化”的成员也被看作在思想观念上具有同质性——有着统一的信仰、集体表象、核心价值、意识形态、神话、生活形式等[15]。这两个准则实际上蕴含了精英立场。因为在传统社会中,决定一个社会的制度、精神、规范等文化内容的,是社会中的精英阶层,主流文化是处于统领和支配地位的[16],普通大众是失语的。工业革命以来,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空前发达,并为全社会成员所共享,大众社会体现出极强的“异质性”特征,越来越多的群体参与到文化创造活动中,文化已不为精英阶层所独享。精英也不再神秘,非精英的大众也可自由发挥自己的作用,其中典型的表现之一即是传统文化权威的衰落,而这正是这场“文化转向”的重要特征。新近西方文化社会学的经验研究有力地佐证了这一变化,如文化相对主义对博物馆文化权威的颠覆,博物馆最终成为众多文化权力主张者斡旋争斗的场所[17];又如在后现代主义思潮中,奉“艺术”为“杰作”的标准失去了权威[18];官方有关恐怖事件的记忆引起了民众的反记忆,国家权威和集体权威的真实性不断受到怀疑[19];等等。总的来说,这场文化转向秉持更为多样的文化观,承认文化经验的差异性,强调欣赏文化模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意义上的文化,这是一种平民化的大众文化。

       在前述文化概念的律动脉络和发展轨迹下,我们认为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将文化视为一个特定群体人们的“全部的生活方式”,对于我们的文化社会学研究最有启发。威廉斯在《文化与社会》一书中选择了1780-1950年间文化史与思想史上一些代表人物对于“文化”一词的使用,梳理了文化的三种界定方式。第一种是“理想的”文化定义,把文化界定为人类完善的一种过程或状态,人们称之为伟大传统的那些最优秀的思想和艺术经典即属于此类型;第二种是文化的“文献式”定义,是知性和想象作品的整体;第三种是文化的“社会”定义,即文化是特定群体的“全部的生活方式”。威廉斯所主张的第三种定义,即将“文化”定义为某个群体思考、理解、信仰和表现该群体(是这个而不是那个群体)“特征”的全部方式,不仅涵盖了前两种定义,而且包含了被前两种定义所排斥的、在很长时间里根本就不被承认是文化的众多内容[20]。由此,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特定群体共享的思维和情感表达和个体独特特征、大多数人的态度习惯和小部分人的态度习惯,都被纳入了文化的范畴,原有有关文化的精英主义立场,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区分都被消解,最终建立了“文化是普通的(culture is ordinary)”这一经典命题。这种界定充分吻合了前述当下文化概念的两大流变特征,极大地拓宽了文化的概念空间。威廉斯还进一步反对把文化从其他社会实践中分离出来,认为“‘文化’一词的发展记录了我们对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领域的这些变革所做出的一系列重要而持续的反应。”[21]这在理论上阐明了文化与社会的关系,为文化与权力、大众文化、阶级文化等议题提供了理论上的合法性,并对文化社会学研究带来了丰富的启发。文化社会学家英格利斯(David Inglis)对此有高度的评价:“威廉斯的文化定义最具原始性,并且抓住了‘文化’最为一般的层面。”[22]

       在理解文化意涵变化以及“文化作为特定群体的全部生活方式”基础之上,接下来我们进一步讨论文化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国内的代表是司马云杰的观点,而后系列出版的教材都或多或少延承了其观点。在其看来,“文化社会学是研究文化产生发展的规律及其社会学性质与功能的一门科学”[10]22。在此基础上,司马云杰详细列出了十几个研究子领域,包括文化起源、累积和突变的社会过程;文化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关系;文化的民族性及群体属性;文化传播和管理;等等。笔者认为这一文化社会学定义是存在一定缺陷的。

       固然,对于一门以“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学科而言,文化本身的发展、变迁、功能、性质等要素自然是文化社会学的重要研究内容。然而,如果我们把焦点停留在“文化”之上,则容易忽视社会学最核心的要素:行动者、行动和意义。这一对研究内容的说明更像是传统文化人类学、文化哲学或文化学的研究范畴,缺乏了社会学特色。文化说到底是一种“人化”,文化社会学的研究必须关注文化主体。这一“主体”应该具有丰富的外延,既包括了个体,也包含了群体,同时也含有人们所创造的各类组织机构(如单位和国家)。西方社会科学界有关文化认识的两个变化表明,文化内在的差异性、分散性凸显了文化主体的重要性,不同文化主体具有各异的文化实践,并裹挟了具有社会学色彩的主体行动及其意义。但在司马云杰的定义中,文化主体似乎被文化本身所掩盖、弱化了。简而言之,司马云杰所界定的文化社会学研究内涵因忽视了文化主体及其意义难免有化约主义之嫌,同时也未充分体认到西方文化理论本身在知识和现实背景下所作出的自我修正与调整。

       关注文化主体及其行动与意义目前已是西方文化社会学研究的共识,其代表人物亚历山大认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充斥着各种充满意义的修辞,这些修辞就是文化结构,“它们在约束也在推动某些东西,问题是我们并不了解这些文化结构……我们的每一种行为——不管它具有多少工具性的、反思性的、或是鉴于外部环境的强迫性因素——都在某种程度上被包含在情感和意义中”[6]9。文化社会学的主要任务就是“使这些规制社会的但人们浑然不知的文化结构为人所知。”[6]1这里,意义处于文化结构的中心,把握意义也即把握内在于社会结构、不为人们所意识到的潜藏的文化结构,对意义的关注也成为cultural sociology的核心焦点。在这一视角下,围绕文化主体及其行动与意义方面产生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如文化生产、文化接受、文化客体与阅听人、文化场域、文化霸权等理论。

       综合国内学科界定过于聚焦“文化”的不足,结合西方对行动与意义的关注,笔者认为我国文化社会学的学科含义应该是:透过特定文化事象来理解文化主体及其行动与意义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作为一门研究对象为文化的社会学分支学科,如何把握和理解文化、文化主体、行动与其意义的关系呢?首先,文化是人的文化,也即是文化主体的文化,作为一种全部的生活方式,文化是特定社会结构中主体社会实践的产物;其次,主体社会实践最终要落脚至行动与意义上,因此,文化恰如主体社会实践的棱镜,这棱镜所折射的是文化主体的行动及其意义。总的来说,行动与意义是主体、文化、结构三者互动的产物,也是文化社会学研究的旨趣所在。

       笔者认为,这一学科含义的提出具有三方面的意义:一是“理解文化主体及其行动与意义”具有鲜明的社会学特色。这不仅仅表现为主体、行动与意义历来是社会学的经典主题,定位于“理解”也表明了社会学的价值中立立场,并和素以批判立场立世的文化研究④有所区别。二是具有和西方文化社会学对话的能力。这一含义密切回应了西方“文化转向”的潮流,凸显了意义的重要性,观照了西方学科内部知识更新的步伐。三是呼应了中国的社会现实。转型社会中的中国,不同主体都参与到文化活动中,文化差异特征日渐明显,并表现出迥然不同的行动实践,在传统与现代、官方和民间的维度上以及日常生活领域中催生了形态各异的文化实践和意义表达,而对这种文化实践和意义表达的把握和理解,已成为我国文化社会学发展刻不容缓的时代使命。

       三、我国文化社会学研究发展和启示

       我国新时期的文化社会学研究并非从零开始,相反,学科内外都有一定的基础。在社会学学科内部,早年有孙本文为代表,近年有费孝通为代表,都对社会学中的文化研究给予了高度重视。20世纪初期,在帝制崩溃、外敌侵略、革命涌动的社会动荡背景下,传统生活方式和社会秩序发生了激烈的变迁,作为一名以社会研究和社会改造为己任的社会学家,孙本文继承了其老师奥格本(William Fielding Ogburn)的文化坠距(cultural log)观点,将当时中国社会变迁中由于相互关联的不同文化之间变迁速度之不同而导致的各种失调乃至问题置于研究视野[23]。孙本文认为当时中国社会的许多问题,从文化上看,“其根本症结,在文化失调”[24],这一立场使他的社会学思想超出了之后西方主流社会学轻视文化研究的狭隘偏见。观照当下中国转型社会,社会变迁中的文化失调、文化冲突等问题亦有强烈表现,孙本文的思想为当下的文化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不少启示。20世纪80年代我国社会学学科恢复以来,针对社会学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实证化研究倾向,晚年的费孝通反思性地指出,社会学具有“科学性”和“人文性”双重特征,社会学学科的价值不应局限于“科学性”中工具性特征,而应关注社会学的“人文性”及其在“位育”中的重要作用。为此,社会学应该投放一定的精力,研究一些关于“人”、“群体”、“社会”、“文化”、“历史”等基本问题,为社会学的学科建设奠定一个更为坚实的认识基础[9]。在这一主张下,费孝通继而呼吁应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要持有自知之明之“文化自觉”的理念[25]。当然,由于时代特征等因素,孙本文及费孝通有关文化之理解以及文化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和本文的主张略有差异,但无论如何,其对我们的启发在于,不论是中国社会变迁这一经验事实,还是社会学学科内部知识的反思和更新,都表明文化研究不应被视为社会学的边缘,在拓宽社会学传统界限和回应转型中国社会现实上文化社会学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他学科有关文化的研究也能为文化社会学发展提供借鉴并相互补充。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文化热”现象,国内学者积极推介西方文化研究成果,国内也逐步兴起了文化研究。以“跨学科、反学科与后学科”为主张的文化研究,在文学、艺术学、美学、传播学等不同学科领域都产生了不同的反响,在文化理论、大众文化、视觉文化、文化传播、广告影视等领域产生了较为丰硕的成果⑤。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类研究也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学特色,因而也是文化社会学研究的宝贵基础。遗憾的是,回望国内的文化研究现状,我们发现无论是理论还是经验研究都承继了西方话语,进而忽视了中国特定的社会语境。如在理论上,以大众文化为例,正如陶东风所指出的,国内对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具有严重的机械套用倾向,而忽视了中国大众文化的复杂性以及它所产生的特殊语境[26];在经验上,则紧随西方文化研究的热门主题,围绕身体、女性、影像、广播电视、诗歌、文学等文化议题展开了研究⑥。如果只一味强调与西方文化研究接轨,除了有拾人牙慧之嫌外,也难免忽略了中国的经验基础,对当下深刻影响中国发展的重要文化事象缺乏必要的关注。在此,恰如霍尔等所呼吁的“社会学的问题是任何文化讨论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会学意义上的文化问题应该得到研究”[5]17,具有强烈现实关怀的文化社会学应积极参与文化研究中去,关注转型中国中的重要文化事象。总的来说,文化社会学与其他学科从事的文化研究接轨,既是文化社会学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对文化研究的有益补充。

       文化社会学的发展,既要吸取国内社会学学科内外的资源和传统,也要积极引进西方文化社会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可喜的是,在推介西方文化社会学的努力上,近年来相继有不少译作出现,如霍尔和尼兹《文化:社会学的视野》、英格里斯《文化与日常生活》、克兰《文化社会学——浮现中的理论视野》、斯威伍德《文化理论与现代性问题》、雅各布斯等《文化社会学指南》、亚历山大《社会生活的意义:一种文化社会学的视角》,等等。同时,伴随着20世纪90年代文化研究进入中国,系列译作更是空前丰富,此处不再赘列。

       当然,推介西方研究成果并不是照搬挪用,还须立足转型期中国特殊语境,围绕文化社会学学科含义“文化主体及其行动与意义”,在如下三个范畴拓宽发展空间:一是从中国特殊语境出发,以“传统—现代”为维度。中国社会的转型也即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自然会发生“会面”,并形成各自不同的姿态。就传统文化来说,在现代性的冲击下,一些方面(如农村的孝道伦理)在日渐式微的同时,另一些方面依然会根深蒂固,并在个体的日常生活行动的意义建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人情、面子、关系等。就现代文化来说,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同时现代文化对中国社会的渗入也是不平衡的,如技术文化先行,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滞后,并呈现出地区、民族、阶层的差异。如何理解传统与现代文化影响社会发展的具体机制及呈现二者的关系(融合、碰撞等),自应成为文化社会学的重要使命之一。二是从文化事象主体出发,以“官方—民间”为维度。文化社会学中的文化主体是多元的,和传统时期相比,当下社会中文化的不同主体都参与到了文化生活之中,并各自具有相对独立的话语空间。其中,以官方和民间之间的文化互动最为生动和激烈。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以对社会资源的全面垄断和控制为特征的总体性全能社会的消解,意识形态主导下高度同质、由官方主导的文化形态进入了分散异质、官民互动的文化形态,大众文化的盛行便是例证。在这一背景下,作为总体性社会的遗产,当代官方文化依然具有高度自主性,其对民间文化的统制仍有其惯性。然而,由于意识形态的不断淡化,其亦失去了改革开放前对社会所具有的那种全面控制力。与此同时,以大众文化为代表的民间文化也表现出开放、反体制等特征,由此直接形成了对官方文化合法性的冲击,形成了二者间不容忽视的张力,造就了和以往有所不同的“国家—社会”关系格局。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识和背景下,如何从理解和解决二者的张力并促生多元文化主体和谐并存的机制,成为文化社会学不可回避的时代命题。三是从行动与意义出发,以常人的“日常生活”为焦点。恰如英格里斯所说“社会学从根本上来说就和日常生活实践与道德利害关系密不可分……日常生活包含的内容比我们想象的多。”[22]文化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提示我们不应忽视日常生活的观照。对群体而言,每一个群体的生活世界都是由这个群体的文化所塑造;对个体而言,行动及意义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发生和生成。透过日常生活这面棱镜,我们既可以透视社会结构的特征,亦能审视个体和群体的特殊性和自反性。日常生活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实践,其中日常观念活动、交往活动和其他各种以个人的直接环境(家庭、村落、街区等天然共同体)为基本寓所,旨在维持个体和群体生存和再生产的活动,共同型塑了日常生活的丰富性。日常生活所表现出的经验主义倾向、自然主义色彩,决定了人的行为以重复性的实践为特征,直接被那些世代自发地继承下来的传统、风俗习惯、经验、常识、规则以及血缘和天然情感等所左右[27]。而这些又通过文化传承的各种手段自然地渗透到一代又一代的生活之中,成为经久不衰的主题。作为一个关注文化主体及其行动与意义的学科而言,文化社会学自然应将焦点置于文化主体的日常生活情境中去。

       当然,上述提出的两个维度、一个焦点是粗线条的,文化社会学的涉猎领域极为广泛,也远非前述篇幅所能涵盖。只是相对西方文化社会学的各类经验对象,这些问题在当下中国更为重要,而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以现实为导向的文化社会学所能忽视的。总的来说,我国文化社会学的发展需要依托学科内外基础,积极推介西方研究成果,并最终立足中国社会现实,创造既符合中国现实语境又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社会学研究形态。

       注释:

      

      

       ①在“文化事象”这一词汇中,“事”意指文化实践活动,强调行为取向;“象”意指文化成果及产品,强调具象取向。这一用词凸显了文化内容的宽广性。

       ②cultural sociology主要由亚历山大(Jeffrey C.Alexander)等人所主张,故又被称为“亚历山大范式”(Alexander paradigm)。

       ③如高宣扬《流行文化社会学》(2006)、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2001)、刘金龙《文化社会学》(2000)、范丽珠等《中国与宗教的文化社会学》(2012)(该书部分章节专门论述了文化社会学)、王春林《文化的社会学论析》(2011)、袁阳《文化社会学视阈:经典传统现实的审视》(2012)等书籍的出版。

       ④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特指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英国的知识思想探求领域,以英国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CCS)”的成立(1964年)为标志,而后风靡全球,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登陆中国。

       ⑤代表性的成果有:金元浦主编《文化研究:理论与实践》;罗钢、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陶东风、和磊著《文化研究》;汪民安主编《文化研究关键词》;陈永国主编《视觉文化研究读本》;陆扬著《大众文化理论》;陶东风主编《粉丝文化读本》;孟繁华著《传媒与文化领导权》;周宪、陶东风主编《文化研究》(1~18辑);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一大批翻译推介西方文化研究成果的译著出现。

       ⑥依据周宪和陶东风主编《文化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集刊第1辑至18辑的内容分析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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