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晚期妊娠羊水过少围生结局及处理方式论文_孙红璐

探讨晚期妊娠羊水过少围生结局及处理方式论文_孙红璐

勃利县人民医院 154500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晚期妊娠羊水过少对胎儿的影响以及处理方式。方法:此次研究的对象是选取2012年2月至2014年2月来我院治疗的300例分娩产妇,经B超检查诊断羊水过少或是在分娩时羊水的收集量<300ml的52例晚期妊娠羊水过少待产妇女,依据分娩孕周的不同进行分组,比较分析四组妊娠结局和处理方式。结果:晚期羊水过少的发生率为20.67%,羊水过少多发生于早产者或合并产科并发症以及胎盘功能减退。1组和2组羊水污染发生率与3组和4组相比(P<0.05),统计学差异显著。结论:晚期妊娠羊水过少会导致胎儿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甚至引起死亡;同时亦会导致产妇不良妊娠结局。应采取多种监测手段,实时动态地对胎儿宫内状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浪费。

关键词:羊水过少;胎儿;晚期妊娠

羊水过少是妇产科的常见疾病,在临床中将妊娠晚期羊水量小于300ml称之为羊水过少,但也有文献提示其发生率为0.4%~4.0%[1]。临床上主要是通过产前B超和剖宫产术进行诊断。羊水过少容易造成新生儿窒息、胎儿窘迫和羊水胎粪污染,若处理不及时或者处理不当,则会对胎儿预后造成严重影响,严重者危及生命。所以,加强围生期的监测和保健,及时发现并处理对于母婴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研讨通过对晚期妊娠的羊水过少对妊娠结局的影响以及处理方式的分析,寻求正确的处理方式,降低胎儿的死亡率,现将具体情况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2月至2014年2月期间我院住院待分娩的孕妇300例作为研究对象,产前进行常规的B超检查,确诊为羊水过少孕妇52例。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年龄在18~36岁,平均年龄为(24.53±4.72)岁,其中初产妇为28例,经产妇为24例。按照分娩孕周的不同分为1、2、3以及4组。其中1组5例(28~36周),2组17例(37~39周),3组25例(40周),4组15例(≥41周)。4组年龄、孕产次比较,均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①羊水测量:破膜时,羊水量<300ml即可诊断为羊水过少[2]。②将B超测量羊水指数ATL<8.0作为羊水过少的临界值,≤5作为羊水的绝对值。或在B超检查中发现胎儿与羊水交界面不清,胎儿肢体聚集。③羊水收集:剖宫产以吸引器收集羊水,阴道分娩以盘至会阴部收集羊水,羊水量小于300ml,可以诊断。

1.3 观察指标

收集整理研究对象的临床资料,并对羊水Ⅳ度、羊水清、小于胎龄儿、子痫前期、仅以羊水过少行剖宫产、多种原因性剖宫产、试产失败行剖宫产、阴道分娩等进行组间比较分析。

1.4 统计学处理

数据采用SPSS 14.0进行计量资料和计数资料的检验分析,计数时以“%”形式录入,实施χ2检验,以α=0.05进行校正,当P<0.05时说明存在显著统计学差异。

2 结果

孕妇羊水过少相关情况比较:1组、2组、3组和4组羊水Ⅳ度、羊水清、小于胎龄儿、子痫前期、仅以羊水过少行剖宫产、多种原因性剖宫产、试产失败行剖宫产、阴道分娩等情况比较,1组和2组羊水污染高于3组和4组,组间比较,P<0.05,差异显著;1组与2组比较,3组与4组比较,P>0.05,无明显差异。

3 讨论

羊水过少是较为常见的一种严重妇产科并发症,在妊娠的任何阶段均有可能发生,妊娠晚期最为常见。羊水过少的基本原因在于羊水的产生量少于吸收量,但确切原因至今尚无统一标准对其进行界定。目前临床一致认为造成羊水过少的原因与羊膜发育不全、胎盘功能减退以及胎儿泌尿系统畸形等因素有关。胎盘功能不全使得子宫胎盘内的血流减少导致胎儿缺氧,体内脏器血流量从新分配,导致肾脏血流量减少,胎尿也随之减少,从而减少孕妇的羊水生成;此外,胎盘功能异常使得羊毛和绒毛失去其透析作用亦有可能导致羊水生成减少。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1组和2组羊水污染发生率与3组和4组相比(P<0.05),统计学差异显著;3组和4组相比,无统计学意义(P>0.05)。按照分娩孕周的不同对所选取晚期妊娠羊水过少患者进行分组,4组研究对象羊水过少合并羊水胎粪污染、小于胎龄儿、子痫前期、围生儿死亡(详见表1)。与张琦论述相似[3]。说明羊水过少会造成胎儿严重并发症,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新生儿死亡;且羊水过少产妇产并发症率升高,且剖宫产率高。有文献显示,妊娠晚期羊水过少是威胁胎儿生命安全的头号杀手。因为妊娠晚期羊水较少,胎儿无法得到良好的缓冲作用。临产时,子宫收缩对脐带造成压迫,对胎盘的血液循环造成影响,导致胎儿严重缺氧,或同时引起反射性肠蠕动亢进、肛门括约肌松弛、增大;胎粪排入羊水内的概率,对羊水造成污染,从而导致新生儿窒息、胎儿窘迫等症状,使胎儿死亡率居高不下。此外,羊水过少使得羊膜囊减弱对宫颈的扩张作用,使产道润滑程度降低,增大发生宫缩不协调的几率以及孕妇产后出血的风险增高[4]。

综上所述,可把羊水过少视为异常情况,但并不是剖宫产的指征。羊水过少应坚持早发现早治疗的准则,剖宫产术可避免分娩时子宫收缩对胎儿的影响,可快速缓解宫内缺氧,及时的剖宫产术是处理羊水过少较为安全的措施。

羊水过少会直接威胁产妇及围生儿生命健康安全,需加强围生期保健与产时的监测,可有效保证母婴良性结局。

参考文献:

[1]毛蕾,刘宜芝.晚期妊娠羊水过少对围生结局影响156例临床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2,14(1):146-147.

[2]陈宇清,吴青,周云,等.晚期妊娠羊水过少围生结局及处理方式探讨[J].福建医药杂志,2013,35(4):27-29.

[3]张琦.晚期妊娠合并羊水过少与羊水正常孕妇分娩及围生儿情况比较[J].社区医学杂志,2012,10(21):36-37.

[4]阎臻.晚期妊娠合并羊水过少100例胎心监测分析[J].中国现代医生,2012,50(20):124-125,129.

论文作者:孙红璐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6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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