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_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论文

论“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_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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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共处原则是列宁首先提出来的。中国共产党则完整地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并把和平共处原则运用到解决国家的统一问题。 进入80年代,邓小平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提出“一国两制”及其和平共处作为解决国家统一的具体方案。“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继承和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在处理国家之间关系以及同一国家内不同社会制度共存,实现国家的统一,搞好社会主义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是邓小平同志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造性战略思想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针对新诞生的苏维埃共和国必须迅速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革命政权的需要,提出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希望与各国人民和平共处的思想。当时只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列宁提出的和平共处,是指社会主义国家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后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完整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提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愿意考虑同外国建立外交关系,这种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61 页)提出了有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主要内容。1954年6月, 我国总理周恩来先后访问印度和缅甸,在中印、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中,完整地提出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并在后来的万隆会议通过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中给以肯定、引申。使它成为处理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之间关系的国际准则。1956年10月波匈事件后,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更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由指导处理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关系准则扩展为指导处理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关系准则,是一大突破和发展。同时,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把和平共处原则应用到解决国内统一问题。1958年10月6日, 《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起草的、以国防部长彭德怀名义发布的《告台湾同胞书》。毛泽东在文中提出:“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台湾问题要由国共两党“举行谈判,实行和平统一,”台湾可以照他们自己的方式生活。这就突破了把和平共处原则作为处理国家之间关系的界限,是一大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确立,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和改革开放的开展与深入,国际上中美关系正常化,海内外炎黄子孙强烈要求祖国统一,邓小平从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胆识和理论勇气,创造性地提出以“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为解决祖国统一的具体方案。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为主体,港澳台地区资本主义制度不变,谁也不吃掉谁,和平共处。它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容之一,并作为国家统一纲领指导实施祖国统一大业,使和平共处原则不仅是指导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准则,而且成为在特定的地域和范围指导处理一个国家内不同社会制度的关系准则。

二、“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继承和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一)“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是和平共处的国际关系原则在当今国际形势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创造性运用。

邓小平根据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趋势及炎黄子孙盼望国家统一的愿望,从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实际出发,把处理国际关系的和平共处原则运用到处理一个国家的内政问题上。它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下的港澳台地区资本主义制度不变与占主体的大陆社会主义制度相互并存,和平共处的方式,达到祖国和平统一的目的。这种方式把运用解决两个以上主权独立国家之间的关系原则——和平共处运用到解决一个主权国家内不同社会制度的关系问题上,同时,作为主权国家,我国坚持用一个中国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与英、葡等国之间的关系,坚决收回国家主权,反对外国干涉我国内政,使“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成了处理国家之间关系的基点,并成为实现两制并存的关系准则,这是社会主义实践史上和国际关系史上的一大创举。

(二)“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是对在国家之间超越社会制度及其意识形态,以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进行和平竞赛的思想的发展。

列宁根据十月革命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存的历史实际,超越社会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的对立,提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和平共处,以期集中力量,利用资产阶级的资本,搞社会主义建设。在列宁思想的指导下,苏联和中国都进行过有一定成效的实践。但是,苏联和中国在与资本主义和平共处,利用其发展社会主义上只限于社会主义制度国家与资本主义制度国家之间,允许某些资本主义经济成份存在,引进和利用资本主义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以发展社会主义。它是以世界经济作为双方相互依存的基础的。而“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是在一个国家内超越社会制度及其意识形态,以大陆与港澳台地区人民都是炎黄子孙,反对分裂,追求祖国统一和繁荣昌盛的共同心愿作为基础。因此,它在中国某些地区保留完整的资本主义制度,目的是要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使社会主义的大陆与资本主义的港澳台地区之间的市场、资金、技术、人才、贸易、管理经验互通有无,相得益彰,使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斗争转化为一个国家内两种制度的和平共处和和平竞赛,共同为建设强大的祖国作贡献。

(三)“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继承和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主权原则。

所谓主权原则是指在一个国家内的最高统治权力原则,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和独立的重要标志;领土则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因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以国家主权原则为基础的,它适用于指导所有国家之间的关系,我国运用它妥善地处理了与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即是证明。而“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突破了这种界线。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原因,港澳台地区分别被英、葡长期占领,台湾悬于国门之外,台湾当局明统暗独,使国家主权与领土遭受分离。“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依据历史的进程和国际法规定,坚持在国际上行使国家主权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它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对外保护中国主权与领土不容侵犯,反对外国势力阻挠中国的统一;对内则反对分割中国的主权与领土,维护国家、民族的统一。这样,在不同制度的一个国家内,把国家主权运用于解决国家关系及国内关系,突破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主权原则适用的范围,发展了和平共处的思想。

(四)“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继承和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对等约束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处理双方关系时体现了内在的对等约束关系,原则中的四个“互”字,一方面表明各国之间相互联系的关系;另一方面表明提供对等的平等关系。任何一方不能压迫、剥削、歧视另一方,都应该在政治上平等、经济上互利的基础上和平共处。于是,就有了国与国之间签定条约,发表声明等承担法律与道义上的责任与义务来体现彼此对等的约束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运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对等约束原则,和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发展了经贸、 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称道。而“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则把对等约束原则运用到一个国家内:以一个中国作为对等约束的政治基础,以大陆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和港澳台地区的资本主义不变,在一定时期内,大陆不能用社会主义取代港澳台地区现行的社会制度,港澳台地区也不能把资本主义推行到大陆,双方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和平共处。这种双方对等的法律与道义上的约束在关于香港、澳门的基本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在一个主权国家内彼此约束,共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这是一大创举。

三、坚持“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坚持一个中国是和平共处的前提。

据上所述,“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着同一性。后者的实质在于承认国家之间必须相互尊重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前者在一个中国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前提下相互承认和尊重各自的社会制度。这种同一性决定了我们实行“一国两制”或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必须把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和坚持一个中国放在首位,因为一个中国则意味着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和中国人民同样具有不可分割性,这就为我们反对以社会制度不同作为分割主权、领土及其“住民”提供了国际法依据,使一个中国成为谋求“一国两制”和平共处的政治基础。反之,制造两个中国如同现在的台湾当局鼓吹“中华民国在台湾”,倘若成为现实,“一国两制”和平共处则失去其存在的依据。一旦和平统一失去政治约束,唯有使用武力维护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完整。同时,坚持一个中国,则意味着外国必须尊重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任何分裂中国,干涉中国统一的企图必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二)坚定不移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实施“一国两制”和平共处的国际保证。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自理国际关系的准则,对保障“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有着重要的意义。无论港澳台地区回归祖国之前和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捍卫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以及有关双方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事务,与英、葡、美等国发生种种联系,甚至矛盾及分歧时(其中还有对方从中作梗,设置障碍,阻挠“一国两制”实施),坚持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与英、葡、美等国的关系,对于妥善处理因港澳台地区事务而涉及两国之间的关系及反对外国干涉中国内政,提供了一个国际公行的准则。这不仅有利于进一步确立平等的国际关系,而且为维护我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

(三)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中国,是中国完成“一国两制”统一大业和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

据前所述,无论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还是“一国两制”的和平共处,都反映了国际社会或一个国家内存在着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相互并存,和平竞赛的现实。在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推动下,西方国家企图利用其经济科技文化优势主宰世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港澳台地区的经济科技文化水平也比较高,台湾当局自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于大陆,鼓吹用“台湾经验”“和平统一中国”。这些都使我国社会主义面临严峻的挑战。不能否认,自改革开放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大陆上还有7000万贫困人口,社会生产力、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比较大的差距。还有诸如通货膨胀、国有企业改革滞后、农业基础薄弱、财政状况欠佳、地区差距拉大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立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争取国民经济建设几年上一个台阶,重新焕发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青春活力,巩固社会主义大陆在“一国两制”中的主体地位,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及其和平共处提供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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