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与惩罚中的美学浅析论文_胡爱梅

规训与惩罚中的美学浅析论文_胡爱梅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 新乡 453007)

摘要:后现代思想家们以一种批判的态度看待现代文明的进步,他们揭露现代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端,抨击现代性所造成的种种过错。后现代性反对社会的一致化观点,而主张看待社会的多样性、片断性、不确定性观点。作为后现代理论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福柯以一种边缘化的视角观察社会,观察权力的运作,他从后现代的思维角度来解释现代的弊病。

关键词:权力;规训;惩罚

1.微观权力的产生

《规训与惩罚》这本书一开头就描写了1757年因谋刺国王而被判处死刑的名叫达米安的囚犯在刑场被处死的场景。这种酷刑与其说是在惩罚罪犯本人,不如说是在惩罚罪犯的肉体。到18世纪,惩罚体制有所改变了,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了,绞刑架、示众柱、断头台、鞭笞和裂尸刑轮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惩罚成为人们看不见的活动,成了刑事程序中最隐蔽的部分。这样便产生了几个后果:它脱离了人们日常感受的领域,进入抽象意识的领域,它的效力被视为源于它的必然性。在以往的惩罚景观中,人们把目光投向刽子手,而现在,人们把注意力转向审讯和判决,然而,这只是表面的改变而已。福柯说,现代处决仪式的确显示了一个双重进程,刑法的对象发生了变化,惩罚不再是制造令人无法忍受的肉体痛苦的技术,而是成为了一种暂时剥夺权利的技术。肉体的痛苦是直接的和剧烈的,权利被剥夺所致的痛苦是精神上的痛苦,是间接的,但却是渗及灵魂的。惩罚景观更换的只是“伙伴”和“角色”而已。如果说旧刑罚制度的制造者是刽子手的话,那么新刑罚制度的制造者要更为复杂,是一个知识群体,即“技术人员大军”,其中包括监狱看守、医生、牧师、精神病专家、心理学家、教育学家等。这样,审判和刑罚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在这其中,福柯看到了现代社会中人们被置于众多权力的管辖和监视之下,如果说传统社会的权力只是来自于专制王权的话,那么现代社会的权力来自四面八方。

由于司法决策权威的大量衍生,决定权开始扩展到了判决以外的领域。可以说,围绕着辨认和改造罪犯,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权力网络,各种知识权力的参与,标志着审判日益民主化,从而使刑事司法通过非常司法体系的嵌入而获得了合法性,并使一整套的知识、技术和话语逐渐形成并参与到惩罚实践之中。从知识的形成机制背后发现权力机制,这就是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贯彻的谱系学的方法。福柯意义上的知识型实际上就是一种权力机制,是通过规训的一种权力表达,规训塑造了个体,是权力的特殊手段。

为此,福柯说,人类从酷刑时代向柔性惩罚的规训时代的转变,“与其说是为了让囚犯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如说是为了更好地制造出一种可以被当作囚犯来识别和对待的主体。”换句话说,这种规训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培养出“温顺、健康的人”;使得这些人既可以通过规训而得到回报,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又可以在时间和空间方面受到约束,或因各种各样的轻率行为而受到精神上的惩罚,从而能够更好地适应18―19世纪以来在欧洲出现的新型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具体地说,惩罚形式的变化所导致的权力性质的转移使人类社会在一系列领域和问题上都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

2.权力――知识体系的形成

按照福柯的观点,规训代替酷刑是古典时期转向现代时期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个过程不是启蒙思想家们宣扬的人性的张扬,而是一种新的知识型的产生,一种新的控制和塑造人的权力机制的产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其实质是“从控制到控制” 在这种表面是人道的转向中,福柯看到:一个使身体受制于思想控制的更为有效的而不是更为公正的惩罚机制,它深入到社会身体的深处,体现了社会契约论、实用主义和表象符号学三种理性主义思想。福柯认为,公开酷刑转向规训体现的是一种知识――权力的形成,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实施惩罚的一种知识建构,是一种新的知识型的产生。 “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产生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一种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规训就是这种知识――权力实施的一种基本策略。这种策略的目的在于通过提高惩罚的效率和扩充其网络来减少其经济和政治代价,并相应地建构一种关于惩罚权力的新结构与新制度,从而导致监狱制度的诞生。

规训的最大特征就是,用一种隐蔽地、把对象客观化的权力,取代那些表现在权力行使者的显赫之中的权力,并形成一套关于这些个人的知识体系。“各种纪律是这样一些细小技术发明的组合,这些技术能够通过减少权力的不灵便之处增加人群的有用规模”。显然,规训使权力具有了实施轨道,强化了权力的力量和密度,在权力的不入之地衍生了作为技术的权力,使权力变得更有效率,更有针对性和弥散性。一旦围绕着普通的权力建立了规训,就意味着建立了权力的微观基础,使权力的行使日常化和可监控。随着监狱的诞生,规训开始围绕法律在监狱中针对罪犯展开,构成有效而细微的知识与制度,具有了独立的力量。这导致监狱作为一种规训,既实施和强化了法律权力又可能颠覆法律权力。规训的任务是制造新人,是按照权力的要求制造温顺的主体。而在社会中,规训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导致了规训社会的产生。在规训社会中,各种规训可能成为一个配合的机制,有效而精确地制造符合需要的主体。主体因此成为了规训的产物。福柯认为,在规训社会中,主体是规训的产物,是知识――权力的产物。规训形成秩序,并通过各种控制技术来维持秩序,如空间分割、时间管制、禁闭、监视以及检查。通过一系列技术与话语的设置,规训致力于主体的生产。

如果说专制时代的惩罚是进行肉体消灭的话,那么以规训为特征的现代惩罚机制则是一种制造新人的生产性活动。在《规训与惩罚》的末尾,福柯有意识地重申了规训社会的任务及其实质:“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制造出受规训的个人。这种处于中心位置的并被统一起来的人性是复杂的权力关系的效果和工具,是受制于多种‘监禁’机制的肉体和力量,是本身就包含着这种战略的诸种因素的话语的对象。在这种人性中,我们应该能听到隐约传来的战斗厮杀声。”[3][p354] 福柯认为,人性中这种足以令人警醒的厮杀场景,应当成为一种研究知识与权力的历史背景。这反映了福柯对主体命运的深深忧虑,而这种忧虑之中也渗透了极大的无奈。但毋庸置疑的是,福柯的论断使关于主体解放的哲学思考和如何建设自由的法律制度成为了一个永恒的话题。这是福柯给我们开辟的最大的知识领域。

3.结论

福柯脱离了传统宏大叙事的方式,以往的哲学专注于主流,而对于个体的历史地位总是关注很少,所以导致个体处于受制状态。福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开启了解决主体受制状态的一种方式。

权力最终完成了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从福柯的视角看去,整个社会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权力网,关于人的一切都在权力的运行中产生、发展和消亡。对这种生物权力的抵抗,是一项复杂、细致和系统的工作。福柯的揭露和倡导,无疑是在为人的“社会个性”自主发展开辟空间,其结局将是人的更为自由的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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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凯. 浅析福柯的微观权力观--以《规训与惩罚》为视角[J]. 华人时刊旬刊, 2015(8).

[4]乔晋燕.从《规训与惩罚》浅析规训权力[J].改革与开放,2009(4):39-40.

论文作者:胡爱梅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1月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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