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商品与公共产品的特征--与王晓生教授商榷_公共文化服务论文

文化商品与公共产品的特征--与王晓生教授商榷_公共文化服务论文

文化的商品与公共产品特性——兼与王晓升教授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特性论文,教授论文,商品论文,文化论文,产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862(2008)09-0024-05

作为与政治、经济相并列的一个领域,文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属性,在我国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不同见解。王晓升教授在《哲学动态》2007年第11期发表的《文化:意识形态抑或商品?——兼与〈科学发展观与新文化观〉一文商榷》(以下简称《文化》)这篇论文中,对文化的属性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文化既不是商品,也不能简单地和意识形态等同起来,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公共领域。我们认为文化确实具有公共性,但是如果看不到文化的其他属性,就会将文化理想化、虚构化和非历史化。在此,我们针对文化的属性这一问题提出几点不同看法,谨向王晓升教授和其他先生请教。

一 文化生产的商品属性

文化概念向来存在着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指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及其成果,狭义的文化专指精神产品的生产和再生产。平常所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以及物质生产和艺术生产、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其中的“文化”、“艺术”、“精神”都是指狭义的文化。《文化》一文在分析了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分工和不平衡的相关论述后,指出,“马克思绝没有把文化艺术领域看做是物质生产的领域。显然,用商品再生产的规律来理解文化的再生产,是不符合马克思的基本思想的。”①在《文化》一文看来,不能以商品生产规律来理解文化生产。我们认为,不仅商品生产规律是理解文化生产的不可缺少的一个维度,而且这恰恰是马克思文化生产思想中最重要的结论。

长期以来,以精神生产为核心的文化生产的性质是什么是一个不断争论的问题。在古典经济学传统中,这一问题以文化生产是生产劳动还是非生产劳动的形式提了出来。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标准,是要看劳动的特性是否表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而不在于劳动的具体内容或结果是什么。“体现生产工人的劳动的商品,其使用价值可能是最微不足道的。劳动的这种物质规定性同劳动作为生产劳动的特性毫无关系,相反,劳动作为生产劳动的特性只表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我们在这里指的劳动的这种规定性,不是从劳动的内容或劳动的结果产生的,而是从劳动的一定的社会形式产生的。”②对于一种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马克思十分明确地指出:“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就是不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是不以生产商品为目的的劳动。”③在马克思文本的语境中,“生产劳动”其实就是商品性的生产,“非生产劳动”就是非商品性的生产。区别一种劳动是否是商品性生产,主要是看它是否生产商品。如果它生产出来的产品是用于市场交换,那么它便是商品性生产,否则便不是。这是所有问题的关键之处,也是正确理解文化生产性质的关键之处。

为了进一步说明一种文化的生产到底是生产性劳动,还是非生产性劳动这一问题,马克思举例道:“密尔顿创作《失乐园》得到5镑,他是非生产劳动者。相反,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则是生产劳动者。密尔顿出于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动表现。后来,他把作品卖了5镑。但是,在书商指示下编写书籍(例如政治经济学大纲)的莱比锡的一位无产者作家却是生产劳动者,因为他的产品从一开始就从属于资本,只是为了增加资本的价值才完成的。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但是,同一个歌女,被剧院老板雇用,老板为了赚钱而让她去唱歌,她就是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④判断一种生产是否是商品性的,不在于它是物质生产,还是精神生产。同一种生产,可以是商品性的,也可以是非商品性的,关键就是看它是否进入了商品生产链条。到此为止,其实问题已经非常清楚了,对于表现“天性”的文化生产,当然不能用商品再生产的规律来理解,马克思之所以把密尔顿称作“非生产劳动者”,说明的就是这个道理。对于那些出于资本增殖的要求、在资本指挥下按照市场要求进行的文化生产,毫无疑问是商品性生产,这种生产当然要以商品再生产的规律来理解。其实,商品再生产规律是理解文化商品的主要路径之一,这种理解不仅不是对文化的矮化和轻视,而是对文化的正名和重视,这在文化与经济日益交融的今天正日益显示出合理性和重要性。

商品性的文化生产往往约定俗成地称为文化产业。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非商品性文化生产,文化产业已经占据现代文化生产的主导地位。构成普通人日常生活的不外乎是由电视、电影、报纸、网络、休闲、娱乐等众多形式组合而成的文化构件,只要想一想,当每天有上亿人沉浸在网络虚拟世界时,并在其中形成自己的是非对错的价值观念,从而以这样“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建立自己与现代社会体制的关系,我们能否以“这样的文化商品‘钱味’太浓、根本算不上文化”,就将商品性文化生产打进冷宫,置之不理?知识界对商品性文化生产的轻视由来已久、根深蒂固,即使是在今天大众文化(主体便是商品性文化)研究已经蔚为大观的情况下,这种状况仍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例如《文化》一文对文化的商品化、市场化基本持批评态度。

二 文化市场化的意义

文化从精英走向大众、从民间走向市场是现代性的一个突出表征,市场与非市场的差别深刻地规定了文化之现代形态和前现代形态。文化的市场化进程给予文化自身的影响和作用是多方面的,既有正面的积极促进作用,也有负面的消极阻碍作用。以往的研究成果往往对文化市场化的正面作用肯定较少,因此本文着重在这一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全面完整地认识文化市场化的历史作用。

首先,文化市场化使得文化的受惠面空前广泛,这无疑有助于文化的民主化进程。在市场化之前的文化形态中,只有两种文化,一是精英文化,二是民间文化。精英文化因等级分配制的刚性约束而很难与普通百姓发生亲和,多数人根本享受不到蕴涵在精英文化中的所谓超越性的价值。民间变化是一个由血缘、亲情、习俗和重复性实践构成的自在天然的文化领域,尽管自由自在、自然而然、充满活力,但却封闭保守、浑浑噩噩、甚至藏污纳垢。精英文化和民间文化都是自然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以“人的依赖性”为特征的文化形式,从历史类型学角度而言,两者表征着人的自在自发的生存方式,这种原始的生存方式并不值得现代人留恋。真正使文化与大众产生紧密联系的是市场化进程。市场化要求文化生产者通过作品去寻找读者、听众和观众,去发现和接触更多的人群,而不是仅仅沉浸在以部分个体感受为中心的自我感觉中。市场将私有文化扩展为共有文化,将地域文化提升为全球文化,将精英文化升格为大众文化,这样必然会促进文化的教化功能、升华功能、认同功能等。相比于前市场化的文化形态,文化的功能会因为市场化而成百上千倍地放大。文化市场化进程的重要意义便是促进文化的民主化之路,有文化产品总比没有文化产品要好,有多样化的文化选择总比有限的文化选择要好。在“八亿人看八出戏”的年代里,人们受制于文化产品的刚性分配制度,不可能通过自由选择来影响文化生产者的创作和传播,但是在市场化时代,大众可以通过选择、评价、挑剔、批评、赞赏等各种方式来影响文化的生产过程,从而满足自己的特定需要。文化意味着人类除了经济领域之外的生存时空之扩展,意味着人之可能性的扩大,文化因子的增多既标志着人的生存方式的实质性跃升,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充实和完善。在此意义上,文化的市场化具有积极的历史进步意义。

其次,市场化将遥远时空下的文化信息和日常生活中习焉不察的细枝末节呈现在人们面前,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感觉世界,扩展了大众的体验方式。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存空间基本不超出村落、乡社,对于外部世界的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礼尚往来等文化信息往往一无所知,这就封闭了人的体验结构、限制了人的感觉系统。然而,当文化借助于市场的传播力量而走向消费大众时,大众文化就能够把一切遥远的、抽象的变成亲切的、具体的,把古往今来的万千景象转化成触手可感的视觉景观,而且,大众文化凭借传媒手段向人们展示日常状态下视而不见或充耳不闻的细节局部,使得人们更能发现生活中的真实和生命里的瞬间。人们正是通过电视才从视觉上感知到封建王朝的恢宏壮观或者腐朽没落,这远比人们手捧经书去了解一个时代迅速得多,也形象得多。现在,一个握着遥控器的人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地球另一边发生的一场车祸或是一次暴风雨,尽管这些事件与这个人毫无关系。这些经历对于传统文化中的人们是无法想象的,但是对于一个熟悉并运用现代传媒的人而言,这就是每天的日常生活。本雅明曾以电影为例说明传媒手段如何改变人们的感知方式:“通过下降和提升,通过分割和孤立处理,通过对过程的延长和压缩,通过放大和缩小介入了进来。我们只有通过摄影机才能了解到视觉无意识,就像通过精神分析才能了解到本能无意识一样。”⑤我们理解,在这种意义上,现代传媒成为人体感觉系统的延伸,为人们提供着更多的超出于生存需要的生活机会和社会联系,为人们提供着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先进的参与外部世界并与外部世界发生联系、体察内在世界并与内在世界进行对话的手段和途径,而这一切都是在市场化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

最后,市场机制从根本上为文化发展提供必要基础和平台,为文化生产活动提供经济支持,为文化内容的传播和应用提供技术手段。相比于自然经济,市场经济能够促进资源配置的自动调节,通过利益驱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最有效地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物质财富,而一定量的生产力和物质财富是文化获得进步的必要前提。在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的传统社会,文化成果往往被统治阶层和精英集团所掌握和享有,例如中国古代社会多数人每天为基本的生存而操劳,而贫穷成为他们迈入文化门槛的主要限制。但是在市场发育较为充分的现代社会,市场机制为文化生产者提供了较为丰裕的经济资产,使得他们能够从容地进行自由的文化创作活动。“日益增加的财富和日益提高的舒适程度将具有创造天赋的人们从令人厌倦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为他们提供了追求自己的幻想的手段。……市场经济促进了艺术家的独立性,使其从消费文化的公众的直接需求中解放出来。资本主义提供了经济方面的其他支持来源,让艺术家得以提高技巧,承担长期项目,追求其所选种类或专门市场的内在逻辑,发展其营销能力。商业社会是经济繁荣、生活舒适的社会,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专门市场;艺术家在其中能够找到满足其创造欲望的途径。”⑥市场经济从整体上或直接或间接地为艺术家们提供经济独立,艺术家们实现自身价值的领域相比于传统时代更加多元化,以免受到政治权力或经济匮乏的外在限制,这些都保障着艺术家的创作自由。贝多芬写道:“我决意不像您期望的那样,成为一个利用音乐来获利的人,仅仅是为了致富而进行音乐创作,我绝不会那样做!然而,我热爱独立的生活;如果没有一份微薄的收入,我是无法实现这一点的。”⑦文化生产除了要求经济独立之外,还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手段,技术手段一方面会引起文化领域或快或慢的更新,另一方面又是特定文化形式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没有活字印刷,不可能有书籍的批量出版;没有视听技术,不可能看到高清晰的画面。所有的现代文化成果无不依赖于强大的技术支持,而市场机制不仅鼓励和奖励技术发明,而且能够最有效地促进技术手段和技术发明的社会化传播,从而促进技术载体之上的文化内容和文化信息的扩散、交流和运用。传统社会文化之所以发展缓慢、传播滞后,重要原因在于缺乏技术的市场化推广机制,一件新发明往往难以有效传播和应用,同样的发明在不同的地域总是从头开始,这种情况从根本上制约着文化的发展速度。伴随着市场机制推广而来的技术发明,大量文化产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载体,从而能够迅速地走进大众的日常生活。

三 公共文化产品的层次与文化供给

从世界发展历程来看,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力增长和物质财富增加的基础上,社会将越来越多的资源用之于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越来越多和越来越细分的产品将逐渐褪去排他性和竞争性,从而成为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素越来越多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既表达着社会对人本理念的理解和实施程度,标志着国家保护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力度,同时也为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性的文化保障。就中国现实情况而言,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在深层次上应当归因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滞后。例如,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暴露出很多人基本素质的欠缺,而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是义务教育落后于现实步伐。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义务教育对于个人发展和国家富强来说都至关重要。因此,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关系到社会发展的基本底线,关系到国民基本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关系到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

现代文化生产分为两大类:一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通过市场交换得以实现的商品化文化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文化商品,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直接服务于社会公众,并且依靠公共财政和社会力量等非市场化手段进行的公共文化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公共文化产品。尽管商品化文化生产日益成为现代性文化生产的代表,但是这并不表明公共文化生产可有可无。市场机制在本性上趋向于利润最大化和文化资源的垄断化占有,依靠市场机制不足以向社会公众提供充分可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其他责任主体应当而且必须承担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文化》一文提出了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路径,即认为公共文化部门既要依赖于政府和市场,又要独立于政府和市场,至于如何“依赖于”和“独立于”,《文化》一文并没有向我们指明,而只是说:“文化领域的公共性不是靠政府部门的介入得到保证的,而是靠人们广泛参与来得到保证。”⑧我们认为,《文化》一文的公共文化发展观,没有看到公共文化产品的多样性及其供给方式的多元化。

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要特征是公益性,这是根据经济学关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区分的标准对文化产品进行区分的结果。根据经济学关于私人物品的定义,一个人使用或消费物品意味着他人不能同时使用或消费该物品,这样的物品是私人物品,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如果每个人使用或消费物品不会造成他人使用或消费的减少,那么这样的物品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也就是公益性,如街头雕塑、广场、免费的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历史文化遗迹等。公共文化产品的非排他性和公益性程度是不同的,按照非排他性和公益性程度的差别,公共文化产品应当细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完全意义和典型意义的公共文化产品,如街头雕塑、公共广场。这类产品不排斥任何人的使用或消费行为,但是在公共文化体系中的比重较小。二是具有有限排他性和有限竞争性的公共文化产品,这类产品的特征是消费容量范围之内没有排他性,一旦超过消费容量就产生排他性,如公园、图书馆、博物馆和艺术馆等。游客在公园内的游玩不会造成其他人游玩的减少,这是公园非排他性的一面,但是当公园的游客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游客们就会有越来越明显的拥挤感觉,这表明公园的使用和消费同样存在竞争性的一面,因此公园都会有游客人数的限制,在非满员状态下公园是非排他的,但在满员状态下公园则是排他的。三是具有排他性、同时也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学术价值和保存价值的公共文化产品,这类产品往往采取一定程度的商品形态,但它们本身都是各自领域杰出的文化作品,都凝结着创作主体对人的意义世界的独特把握和对生活世界的丰富感悟,是生命自由活动的对象化,可以被历代的人们不断享用和欣赏,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画像、曹雪芹的《红楼梦》等。可以看出,公共文化产品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公益性产品,它在层次上具有多样性,这就为供给方式的多元化提供了可能。

在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方面,人们往往求之于政府,认为政府应当承担起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责任。这种认识其实是对政府的苛求和不切实际的要求,内在思路仍是“大政府、小社会”的思维模式。政府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时,无法满足服务对象多样化、变动性的需求,必然造成部分人不能享受到公共产品以及公共产品的公益功能无法实现。为此,应当将市场化路径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原先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适当程度地推向市场,通过发挥竞争化机制优化配置公共资源的作用,来改善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化已经被证明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领域的成熟做法,通过政府的权威性保障和市场的竞争性配置,公共文化服务可以实现公益化和市场化的有机结合。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在摒弃了政府的大包大揽而市场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因此我们既不能走纯公益化的道路,也不能走纯市场化的道路,而要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既符合公平正义的道德标准,又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应该选择并不断探索公益化与市场化有机结合的道路。

除了政府和市场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作用之外,供给公共文化产品的重要渠道还有社会性的自愿供给,如个人、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等自愿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自愿供给既不采取市场化路径,也不是由政府主导,而是出于公益价值理念愿意贡献出自己的价值。在现代社会,自愿供给在满足专业化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政府和市场之外重要的第三力量。但是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充分发挥出社会性自愿供给的作用,如非政府组织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捐献文化产品缺乏财政支持等,都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的多元化发展。鉴于此,我们首先应从观念上认识到社会性自愿供给的重要价值,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个人、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第三力量的积极性和公益性,最后要加强对各类组织的管理和规范,制定相应领域的规律法规,为其健康快速成长奠定良好的外部环境。

回到本文开头所提的问题上:文化是商品,还是公共产品?与《文化》一文将文化定位于“相对独立的公共领域”不同,我们认为在现代社会语境下,文化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公共领域,也不能笼统地说是商品,从文化生产上来看,文化是一个商品性和公共性有着不同程度分布的领域,从典型意义的文化商品到典型意义的公共产品,中间广泛存在着两种属性混合交错、缠绕互补、程度不一的文化产品形态。未来中国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依靠文化产品存在形态的多样化和丰富性才能实现。

注释:

①⑧王晓升:《文化:意识形态抑或商品?》,《哲学动态》2007年第11期。

②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2,第149页;第432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3,第476页。

⑤本雅明:《摄影小史、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王才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第139页。

⑥⑦考恩:《商业文化礼赞》,严忠志译,商务印书馆,2005,第21~22页;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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