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三大要点_市场经济体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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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是从农村到城市,从重点领域到全面深化;如果说过去35年的改革是经济体制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话,那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全面深化改革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工程。

      过去35年我国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9.8%,这种高增长的源泉主要是三种红利:人口红利、技术进步红利和改革红利。蔡昉等学者早已发现,2009年以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由无限供给转变为有限供给,第二个“刘易斯拐点”大约在2015年左右到来[1-2]。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2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16-60岁)净减少345万,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首次报告劳动年龄人口下降;2013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又比上年减少240万人;2010年是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年我国的人口总抚养比达到历史最低点,为34.2%,此后便开始逐年上升,其中,老年抚养比以每年0.4个百分点上升,少儿抚养比则停止下降,稳定在22.2%上下(见图1)。这些数据说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人口数量红利正在逐渐消失,未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就人口来说主要是要依靠人口质量红利。而人口质量红利主要来自劳动者受教育水平、技术水平和素质的不断提高,这也可以看作是技术进步红利的延伸。

      

      图1 21世纪以来我国人口抚养比变化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

      一个国家的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时间,我国的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技术引进。成为WTO成员的最初三年(2002-2004年),我国的高技术进口速度平均每年以36.2%的速度高增长,但是此后便开始持续走低,近几年的增速维持在10%上下①(见图2)。

      由上分析可见,未来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是自主创新和体制改革。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应当建立在技术自主创新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上。中央和国务院已经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战略,本文主要就如何促进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增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一些讨论。

      

      图2 21世纪以来我国高技术进口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

      2010年我国高技术进口额比上年增长33.2%,但这一年的增长主要是恢复性增长,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9年我国高技术进口额增速为-9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化改革要改革的不但有经济体制,还有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就经济体制来说,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也很多,例如转变政府职能、混合所有制改革、宏观调控体系和调控方式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和资本市场改革、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等等。我国学术界已经就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方面以及如何改革进行了许多研究,这些研究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但是,笔者发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体制改革内容是学术界讨论不多或没有讨论的,这三个方面也应当作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着力点之一,通过深化改革提高个人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3]如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关键是解放和增强人的活力,提高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那么,如何才能激发和提高人的活力?一方面需要提供激励,另一方面需要提高个人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特别是要提高个人由社会底层向社会上层的自由流动性。

      所谓个人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是指个人在不同职业、行业、地区(包括城乡)和阶层之间进退或转换的自由性和便利性,生产要素(资本、企业家才能)②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之间进退或转换的自由性和便利性;这些自由性和便利性要求个人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是自由的、便利的,除了一些自然和(人与要素)自身的障碍以外,没有或尽可能少的人为障碍、制度障碍和结构障碍。个人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的大小可以用交易费用和垄断指数来度量。一般来说,交易费用越高,垄断程度越高,个人与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就会越小。

      劳动力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是形成以市场竞争和平等交换为特征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没有劳动力和生产要素在不同市场不同产品生产中的自由流动,就无法形成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而竞争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要素生产率的有效途径。劳动力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的高低与市场竞争程度的高低是密切正相关的,提高了劳动力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就提高了市场竞争程度,也就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个人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是保证个人与生产要素实现其价值最大化,发挥其最优效能的必要途径。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个人与生产要素的流动总是受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因此,个人与生产要素流动通常遵循的是正向流动规则——一般是从回报或收益低的地方流动到回报或收益高的地方,也就是俗话说的“从糠箩里跳到米箩里”。个人与生产要素的流动有可能出现逆向流动的结果——从回报或收益高的地方流动到了回报或收益低的地方,但是这种逆向流动不是出自个人与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本意,而是客观情况或是经济行为人预期、判断失误造成的,因而这种逆向流动是偶然的,非系统性的。因此,个人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的结果通常是帕累托改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打破城乡分割,逐步减少生产要素和商品在不同部门、市场和地区之间自由流动的障碍,极大地提高了个人(特别是广大农民)和生产要素的价值实现,极大地改善了劳动力和资源的配置;恢复高考制度更是为无数年轻人打开了由社会底层流动到社会中上层的通道,为年轻人的更大价值实现和更大社会价值创造提供了机遇。可见,个人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的结果不仅仅是带来个人增收、社会增产,更重要的是带来个人与生产要素的价值得到更大的实现,个人与生产要素的潜能得到更大的发挥。我们通常说“人尽其才、物尽其力”,但是这个说法应当有一个前提:只有在适当的时间和空间人才能“尽其才”,物才能“尽其力”。人和物的初始配置可能是不当的,是低效率的;只有通过流动,人和物才能改进配置,实现优化配置,发挥最大化的潜力,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树挪死、人挪活”的道理。显然,如果没有大量的农民流动到城市,“人口红利”就没有办法实现,如前所述,人口红利是我国经济持续高增长的源泉之一。如果没有创业自由——这以企业家、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为基础,马云、王石等人就不可能成为大企业家;如果没有高考制度和人才流动渠道,我们许多科学家和中高级领导干部可能还是农民或工人。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个人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比,与“中国梦”要实现的目标相比,我们的自由流动性还不够,还有很大的差距。且不说劳动在城乡之间流动、资本在不同产业之间流动,个人在不同职业之间流动,产品在不同市场不同地区之间流动,还有许多障碍,甚至个人不改变职业身份在不同地方流动(例如北京的教师流动到上海当老师),居民在不同城市不同地区之间流动,都还有许多障碍。更重要的是,个人在社会不同层级之间的流动性还较低,个人就学、就业和升职在许多情况下还需要“拼爹”。

      不断降低制度障碍、结构障碍和人为障碍,提高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弹性,提高个人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应当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目标。可以说,我们过去的改革是通过提供激励调动了个人和企业的积极性来促进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未来的改革主要是通过提高个人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自由流动性不足,就会埋没人才,就会抑制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会扼杀人的潜能。“只要努力奋斗,人人都能成功”应当是“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意。个人与生产要素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能,经济和社会发展才能有足够的动力和活力,经济和社会发展才能是和谐的,可持续的,国强民富才会有保证。

      要提高个人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除了逐步消除城乡二元分割和户籍制度限制以外,还需要进一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由此产生的人为市场分割;淡化个人等级、资历和生产要素“身份”(例如生产要素的所有制身份)色彩,使不同的个人和不同所有制的生产要素能够有公平的机会进行充分竞争;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外,尽可能减少政府授权的垄断,消除各种阻碍劳动力和生产要素进出市场的人为限制和障碍;保护产权,降低产权交易的成本;法律保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打击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完善升学和高考制度,形成学绩和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则制度;完善干部民主选拔制度和干部竞争制度,用“众人推选千里马”替代“伯乐相千里马”,让有德有才的人顺畅胜出。

      着力点之二,地方政府逐步淡出经济发展的主角作用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一直是双主体或双主角——地方政府(主要是地市县政府)和企业——共同主导。这是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模式特色的一部分。史正富教授把这种特色概括为“三维市场体制”,即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这三个主体构成。他把发达国家由政府和企业构成的市场体制称作常规市场体制。史正富教授认为,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一个竞争性的经济主体系统,和竞争性企业所构成的主体系统几乎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产生了超常的投资力,从而使中国经济获得了超常的增长速度,并将继续保持这种超常增长到2049年[4]。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后的30多年,我国经济之所以能够保持年均接近10%的高增长,地方政府功不可没。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投资,在兴办企业,在招商引资,在内引外联,在信用支持担保,在市场环境和市场条件创造(例如提供优惠政策)等方面助推了甚至直接推动了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

      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唱主角,这是我国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轨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是一种历史过渡现象。因为在改革开放前,我国还没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政府是唯一的经济主体,企业只是政府的附属生产单位;在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时间里,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和经济发展主角,还处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还需要政府扶持和提供条件,政府同时还惯性地兼任经济主体。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了以后,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逐渐淡出经济发展的主角地位,经济发展应当由企业来唱独角戏,不需要政府和企业演双簧。

      从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来看,政府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是有明确分工的,二者的活动范围是有边界的。简单地说,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企业主要生产私人物品,政府负责提供公共物品和社会服务,政府不需要也不应该生产私人物品。但是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还承担着相当多的生产私人物品的任务。例如,地方政府要管本地区上什么项目、兴办什么样的企业、在什么地方建厂房、某种产品的产量要达到多少、GDP的增长速度要达到多高,等等。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排挤了一部分企业的市场,抢了企业的“饭碗”。这就是学者们常说的政府“越位”。不难理解,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大,在市场运行中越强势,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就越受到限制,越受到挤压③。地方政府在经济运行中占据主角地位并发挥强势作用不可能培育出一个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不可能形成一个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家群体和企业群体。

      现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一些弊端、一些不正之风,甚至一些违法犯罪,与这种地方政府“越位”和强势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例如,重复建设、盲目投资、引进外资“拉郎配”甚至越俎代庖,违法征地用地,乱拆迁,不计成本地大干快上,不顾环境生态代价上项目、促生产,地方政府融资规模和债务规模失控,数据造假,行贿受贿,等等。我国改革开放后历次大的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都与地方政府的超常投资力密不可分。地方政府之所以有这些非效率、超市场常规的行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不需要像企业那样任何经济活动都要受成本约束或预算约束,地方政府(领导人)不需要承担投资失败和经营亏损的风险。我国地方政府虽然有财政预算约束,但是地方政府可以创造预算外收入,可以卖土地增加收入,可以通过城市投资建设公司甚至集资等名目来筹资融资。更为要害的是,地方政府有GDP(和税收)及其增长率最大化的动机,但是没有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因此它从事经济活动无须进行成本收益比较,无须追求成本最小化或收益最大化。要消除上述这些乱象,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让地方政府逐步退出经济发展的主角角色,使地方政府成为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角色。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的:“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这个界定既适用于中央政府,也适合地方政府。如果说经济发展是一种球类运动的话,那么它的运动员只能是企业,政府既不能当运动员,也不能当裁判员,只能当服务员——为运动员捡球、倒茶水递毛巾、清扫场地,也就是为企业、为居民提供服务提供保障。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经验和实践来看,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快比较好的地方都是政府扶持服务比较好的地方,而不是地方政府唱主角的地方。例如,浙江的温州、台州,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广东的深圳、佛山、东莞,这些地方主要是在政府的扶持服务下由个人和企业唱主角发展起来的。相反,在许多地方政府充当经济发展主角的地方,在地方政府强势的地方,不但经济发展不快不好,而且经济和社会问题也较多,在我国中西部可以找到不少这样的案例。

      当然,地方政府淡出经济发展的主角地位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短期内完成。这里不仅有一个路径依赖问题,也有一个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的角色地位消长变化的问题。但是地方政府由经济发展的主角转换到经济发展的服务员和保障者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的方向。在笔者看来,地方政府真正淡出经济发展的主角之日,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成之时。地方政府由经济发展的运动员转换成经济发展的服务员应当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成的重要标志之一。

      着力点之三,分配改革应当重视财富再分配

      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合理既是我国内需不足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也是造成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因素,这已经成为学术界和政府的共识,因而分配改革现在成为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之一。近年来,围绕收入分配改革,学术界提出了不少的思路和建议,政府也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有些政策措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以来,我们重视的主要是收入再分配——通过税收、补贴和转移支付来调节收入分配,近些年我们才越来越多地重视收入初次分配,而财富再分配则很少被讨论。

      市场经济下的分配既包括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也包括财富再分配。笔者认为,未来我国分配改革的着力点应当转向财富再分配,重视财富的再分配。

      收入分配调整是从流量上调节分配,财富再分配是从存量上调节分配。分配的公平化和合理化既要从流量调节入手,也要从存量调节入手。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现在不但存在收入分配不公,也存在财富分配不公;社会财富在向一部分人快速集中,一些人已经积累了相当惊人的财富。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2014年2月22日发布的《2014中国财富报告:展望与策略》,2013年家庭资产前10%的中国家庭拥有的资产占中国家庭总资产的63.9%。根据该报告提供的数据,2013年全国家庭资产的基尼系数为0.717,虽然这个数据比2011年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中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④,这说明中国的财富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大大高于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告发现,在致富原因方面,资产前1%的富裕家庭中只有56.1%的家庭是通过创业致富的;前5%的富裕家庭中只有37%是通过创业致富的,而从全国来看则只有14.1%的家庭是通过创业致富的⑤。

      重视财富的再分配,是要提高社会的公平程度。在财富再分配方面,我们有许多工作可做。一是开辟财富流动和转移的渠道,比如说发展慈善事业,发展助残、助老、助教事业,创建各种基金会,倡导和鼓励各种捐赠活动和爱心行动。这些财富流动和转移的渠道或形式我们现在都有了,但是还不够畅通,人为设定的关卡还比较多,比如审批程序还比较复杂,管理还有些过严,有些管理办法实质上是一种限制,这就阻碍了财富的流动和转移。有些富人想通过慈善、捐赠、基金会等方式来转移他们的财富,现在可能还有一定的难度,或者这样做的成本还很高。二是开征奢侈消费税,购买高档奢侈品和大额奢华消费应当缴纳奢侈消费税。三是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大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都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这两种税是调节财富再分配的有效有力手段。有人担心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会打击个人创业和投资的积极性,会造成财富向国外转移,从而造成中国经济“失血”。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个人创业和投资的直接动机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成就感,而不是财富积累的多少;在许多发达国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少则几十年,多则几百年了(例如荷兰于1598年开征遗产税),这些国家个人投资和创业的积极性并没有被削减。现在我国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但是一部分富人早已向其他国家转移财富,而这些国家大多是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的。

      一些富裕人士可能会说:我积累的财富是我辛辛苦苦打拼得来的,是我流血流汗换来的,凭什么要对我的财富征税?甚至有人会说,这不是要“均贫富”、“劫富济贫”吗?这个说法部分是正确的,但不完全是真理。确实,除了来路不正的财富,大多数人的财富都是财富所有者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都是大量的脑力和体力付出的结果。但是,一个人的财富,特别是巨额财富,不完全是靠个人努力打拼和冒险获得的,与社会提供的机会、运气和他人的贡献也是分不开的。无论乔布斯的天才有多高,他一个人也无法开发生产出苹果系列产品;马云很聪明很智慧,但是他的创新点子也需要他的团队帮他才能实现,他一个人单打独斗也不可能成为世界级富豪。因此,富人在身后把一部分财富转化成税收和(或)捐款只是对社会、对他人的一种回馈,这和“均贫富”、“劫富济贫”是两回事。

      中国人非常重视亲情,非常重视传宗接代,因此而具有强烈地向其子孙转移财富的遗产动机。从情理上看,这种动机不难理解。但是这种动机支配的行为似乎不利于富豪后人成长成才,不利于富豪家庭的可持续发展。一个人从他父辈或祖父辈那里继承了大量的财富,他往往会失去继续努力奋斗的愿望和动力,他也没有生活压力和竞争压力,他往往会成为坐吃山空、不思进取的“寄生虫”,成为颓废、玩世不恭的“富二代”。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中国人“富不过三代”的原因。虽然也有富豪持续了三代四代,但毕竟是极少数,而这极少数富豪家庭往往是通过严格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子孙才气维系的。如果一个人没有从他父辈或祖父辈那里继承那么多财富,他就需要努力,就需要打拼,他就不会成为垮掉的一代。事实上,幸福是靠奋斗换来的,而不是他人赠与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比尔·盖茨只给他的孩子留下供他们读完大学的费用,剩下的财富全部用来设立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因此,对富人的财富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不但可以防止贫富两极分化,提高社会的平等程度,而且从长期来看,也有利于富豪家庭的可持续发展。世上没有五百年帝王家,同样也不会有五百年富豪家。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当前人们在收入和财富方面感觉到的最大不公是财富占有不公,而不是收入分配不公。所谓财富占有不公,是指一些人利用权力、地位、关系甚至不法手段占有一部分社会财富,有些人占有的财富规模十分惊人,其财富增长往往连非常成功的企业家也望尘莫及。财富占有不公与收入分配不公是有本质差别的。收入分配不公主要表现为人们的收入和他的贡献不对称,有些人贡献多而获得的收入少,有些人贡献少而获得的收入多,或者贡献差不多但获得的收入差很多,这种收入分配虽然不公,但它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和人们的贡献联系在一起的,这些收入还和生产过程、生产成果有关。而财富占有不公则表现为占有者对生产成果没有什么贡献,与生产过程也没有什么关系,甚至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了负面影响或破坏(例如行贿受贿破坏了正常竞争、增加了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亵渎了法律、败坏了社会风气,等等),就凭写个条子,签个字,打个电话或打个招呼帮他人协调了某件事,他就捞取了一大笔财富,中饱私囊。我们在讨论和改革收入分配的同时,应当重视并下硬手段来解决财富占有不公。

      ①2010年我国高技术进口额比2009年增长33.2%,但2010年的增长主要是恢复性增长,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9年我国高技术进口额增速为-9.4%。

      ②土地这种生产要素可以在不同用途中流动,它在空间上的流动则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

      ③江苏省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提出“强政府+强市场”的双强发展模式,并认为改革开放后苏南的发展实践就是这种模式,这种模式具有普遍的现实作用。他们强调,“强政府+强市场”是融合统一的,是在发展实践中不断互动演进的。但是他们又解释说,“强政府”是指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发挥一种营造环境、提供服务、引导方向、调节供求的重要作用;“强政府”是“强市场”的守护者,市场能干好的就交给市场。按照这种解释,这种“强政府”实际上是“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守护型政府”,这与经济学教科书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界定没有多大差别。

      ④国家统计局网站2014年1月2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73。

      ⑤转引自网易财经,201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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