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供求理论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合理规划与布局思考_供求理论论文

基于供求理论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合理规划与布局思考_供求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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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1-747X(2012)01-0032-05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G80-051

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公共体育场地规划与布局的基本路线是:先调查居民的健身需求信息,再进行规划与布局,最后实施建设。该路线是从我国居民需求的角度对我国体育健身场地进行规划与布局的尝试,是研究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的一种常用思路。尤其是《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的实施,促使这种建设思路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与发挥。但基于公共产品的视角看,由于其中缺少价格因素的存在,致使其真正的供求关系得不到有效反映,由此便产生了大众对公共产品需求的虚假性。对于我国公共体育场地的规划与布局而言,由于其公共产品属性的存在,使得国家所调查的居民对公共体育场地需求的真实性存在质疑,由此所建设的体育场地不符合真实的需求现状,导致大量场地资源成为健身摆设并不断浪费。因此,必须转换思维来反思我国公共体育场地建设的合理规划与布局。基于此,从公共体育场地使用率的角度来分析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地规划布局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从差异使用率所具有的特征来分析、判断其供求关系,进而做出我国未来公共体育场地合理规划与布局的建设路径。

1 供求理论下公共体育场地合理布局的衡量

在供求关系中包含着供给和需求两个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社会行为。供给是提供给社会市场的产品,表现为一定的量;需求是指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由各个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各自的经济地位所决定[1]。供求关系影响着社会产品的市场价格,马克思充分肯定了供给与需求对产品价格的调节作用,并在深刻揭示供给和需求本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供求规律的概念[2]。由于供求规律围绕价格而存在,对于缺失或没有价格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其供给和需求两种社会行为间的关系规律将变得模糊而难以界定。正如萨缪尔逊(1954)所言,由于供给方的政府往往难以获得人们对公共产品的真实需求信息,促使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成为了一条虚假的需求曲线[3]。正是基于这样逻辑起点,对于属于公共产品体育场地的供求规律,还需从产品有效利用的角度进行归纳与概括。

长期以来,对于场地的供求是否趋于满足或平衡常常采用人均占有面积来衡量,即某一地区体育场地总面积与该区域总人口进行的比值,称为人均体育场地占有面积。有研究成果以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杭州、宁波、苏州、南京等城市为例,披露了我国社区体育场地设施面积人均不足的现状[4],2009年郑州市城市居住区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仅为0.21 m[2][5]。《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规划(2001-2010年)要求到2010年人均体育场地达到1 m[2]左右。而不少地区如河北省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为0.74 m[2],尚未达到目前国家的最低标准(1 m[2])[6]。显然,前期研究均从供不应求的角度反映了我国体育场地人均占有面积严重不足的供求问题。然而,在看似非常合理的逻辑推理背后,却严重忽视了一个统计学上的效率问题。

时下不乏有很多这样的区域,尤其是在农村,其场地资源绝对匮乏,而于其中锻炼者却寥寥无几,即场地面积的人均使用率不高,与场地资源的使用者相比所呈现的供不应求现象最终体现的只能是“供不应求”与“供过于求”之间的矛盾。基于此,课题组对大连市金州区农村体育场地进行了调查。在所抽查的10自然村中人口共计6736人(不包括婴幼儿),场地主要以篮球、乒乓球、门球、棋牌室为主(不包括自然村附近学校的场地),约5400 m[2],人均场地面积约0.8 m[2]。与《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规划最低标准相比,0.8 m[2]的人均场地面积凸现了农村体育场地资源“供不应求”的表面匮乏现象。而进一步的调查与统计显示,每天真正使用这5400 m[2]场地的人次却不足150次,每天人均使用场地面积超过36 m[2]。0.8 m[2]与36 m[2]的对比便是对当前我国公共体育场地布局供求矛盾的再现。

所以,在衡量体育场地人均面积多寡的同时,更应考虑其实际锻炼人口(包括潜在锻炼人口)的人均占有面积问题。整个衡量过程中,人均占有面积是体育场地布局的前提,是一个量的问题;而锻炼人口(包括潜在锻炼人口)对场地的使用率是体育场地布局的归宿,是一个质的问题。在体育场地的供求关系中,能够真正反映其供不应求还是供过于求的常量应为体育场地的使用率,即固定阶段时间内单位场地面积的使用人次。作为公共产品的体育场地的供求关系应为:使用率偏高,体育场地呈供不应求态势;使用率偏低,体育场地呈供过于求态势。上述规律促使在体育场地规划布局的整个过程中,需要抓住的核心是场地使用率的高低问题,而不是人均占有场地资源的多寡。

2 体现公共体育场地需求群体的特征差异

对于体育场地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群体差异性,不同的群体有着不同的体育认知和项目喜好。比方说农民和学生,两种群体不但对体育的理解和认识有差别,在项目喜好上更存在差异。长期以来,公共体育场地在规划与布局时忽视了场地供求的群体特征,使得在体育场地建设后的使用过程中门前罗雀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欲从供求角度实现公共体育场地的合理布局,那么对体现公共体育场地供求的群体及其特征必须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从目前对公共体育场地的使用主体来看,其主要群体包括农民、学生、城市社区居民、社会精英、运动员及其他人群。

农民是我国国民体育活动基数最大的群体,也是人均收入最低的群体;这类群体对于体育的需求深受时间安排的限制,尤其是春种秋收季节,更无暇顾及体育活动的开展;在对体育健身的认识上,还存在“劳动就是体育”的思想误区;农民群体更喜欢娱乐性较强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往往把体育作为节日、假日的庆祝活动来开展;对于体育消费来讲,更倾向于体育彩票、棋牌等,因此农民几乎没有实质性的健身消费。基于此,农民对公共体育场地的需求将不会太大。首先,公共产品的需求应该是具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其次,农民局限于时间限制;再者,目前的篮球、乒乓球场地不适合农村体育的发展,因为“统一化”的工程建设不能实现大多数农民的体育需求[7]。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其身心健康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繁荣昌盛,因而也必然是一个国家社会制度是否优越和民族文明程度高低与否的重要标志。学生虽然是纯消费者,但依靠父母或其他途径却基本上拥有了体育消费的能力;学生在项目喜好上更加广泛,足球、篮球、网球、羽毛球等都深受学生群体的喜爱和欢迎;学生体育活动时间较为充足,并且非常固定;除体育课外,同学之间的相互学习与指导进一步促进了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学校公共体育场地作为学生身心健康、体格健美与快乐幸福生活的有力物质保障,对其建设与规划应加大力度,不但满足体育课程运转的需要,更要满足学生的课余锻炼需求。因此,学生对公共体育场地的需求应该具有很大潜力。

社区体育是在20世纪60、70年代随着我国房改政策的实施和城市居民小区建立而逐渐形成,并以小区居民为主要参与主体的健身活动。社区居民大部分为非农业户口,不受农耕时间限制,有着固定的业余文化生活。但由于其大部分工薪阶层的经济条件,使其在体育活动的选择上,更加青睐于低消费类的运动项目。从目前众多文献资料来看,城市社区体育活动的主体是中老年人。他们大多已经退休,时间充裕,形成了固定的体育锻炼方式。所以,城市社区体育的场地设置应该与广场结合,侧重太极、秧歌等场地的规划与建设,满足社区居民健身的同时,更体现社会公共资源运用的平等性。

精英人群是一类非常特殊的群体,要么有着雄厚的经济实力,要么有着显赫的社会背景。在经济实力与社会背景之后,与其他群体相比体现着项目选择的巨大差异。他们更热衷于追求时尚、高雅的“富贵”类体育项目,诸如滑雪、高尔夫、保龄球、爬山、探险等。体育运动对他们来说不仅仅是健身,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享受。针对这一群体来说,公共体育场地应该向私人化场地转型,体现场地建设与规划的经济效益。运动员同样是一类特殊的场地使用群体,尤其是在我国举国体制的培养模式下,更能够体现体育场地使用的公有性。众多的大型体育场地成为了运动员们的专有公共产品,如鸟巢、水立方、国家跳水中心等。

为进一步证实上述关于公共体育场地需求群体差异特征认知判断的有效性,课题组拟定了两种调查论证方案。一种是列举一系列体育项目,调查、统计不同人群的运动项目选择情况,论证公共体育需求不同群体的项目差异;另一种是直接调查不同项目的使用人群,统计民传类(如武术、秧歌等)、大众类(足球、篮球等)、富贵类(高尔夫、保龄球等)项目的使用人群差异,反向论证公共体育需求不同群体的项目差异。

基于对公共产品需求虚假曲线的理性思考,认为方案二立足现场实践调查更具合理性。调查样本选择与项目参与率的统计情况如下:民传类项目共计143人,农民(工)11.1%、学生18.7%、社区居民55.9%、精英人群3.7%、其他10.6%;大众类项目共计372人,农民(工)15.5%、学生29.4%、社区居民44.3%、精英人群7.3%、其他3.5%;富贵类项目共计47人,农民(工)0%、学生4.3%、社区居民10.6%、精英人群83.0%、其他2.1%。上述调查数据再次印证了场地需求的群体差异性特征。

3 公共体育场地使用率变化隐藏的供求关系

3.1 从需求主体方面来分析

自199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以来,特别是2006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09年“雪中送炭工程”等一系列规划与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政府对我国国民体质健康的重视程度。然而,谋略先于战争、策略先于企业、目标先于人生的规划先导显然不适用于公共产品范畴的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与布局。因为对于公共产品而言的体育场地设施,由于不能从大众群体身上获取真实的调查需求信息,促使政府“一厢情愿”的资金投入注定是徒劳。不否认政府决策机构对场地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其目的的正确性,但以农村为例正视一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区域的场地使用现状后,不难发现政府的“工程硕果”就是当初意愿提高全民体质而事后不能真正发挥其实效的物质摆设[7]。

对于体育场地的使用主体,特别是对于诸如农民、学生、社区居民、高层干部等存在差异的群体,围绕他们所进行的公共体育场地的规划与建设,必须理清他们是否真正需要体育场地、需要何种体育场地、能否真正使用这些体育场地等问题。惯性的思维是,上述信息需要调查;调查的结果是,以“认为需要”代替了真正的需要;政府的行为则是规划、投资、建设。整个过程貌似合理,而实则矛盾。由于体育场地设施的公共性或准公共性,使得在场地规划建设之初的调查中,被调查的大众还没有真正意识到体育场地是否真正有必要建设时,便对这一规划行为的选择进行了认可。而后又由于缺乏体育认知、闲暇时间较少、项目偏好、从众心理等方面的原因,终归导致了体育场地设施的闲置或较少使用。

大众的体育认知对于体育场地规划特别重要,决定了大众是否需要场地和建设体育场地后要干什么的问题。有时候大众群体即便有了正确的体育认知,也未必能够真正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来。很多大学生都知道体育锻炼有助于身体健康、增强体质,但对于早操的体育锻炼为什么不能变成自觉的行为习惯[8];随着体育健身知识的普及,广大农民知道了体育的健身本质,但体育锻炼参与者为何还是寥寥无几[9];科研工作人员更知道体育锻炼的重要性,而又为何由于体质原因英年早逝的实例比比皆是。可见,体育场地能否被真正有效使用,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特别是来自需求主体方面的制约,严重导致了体育场地供求关系的变化。

3.2 从供给主体方面来考虑

公共体育场地的供给主体即投资主体,往往是政府或代表政府投资行为的集体。由于公共体育场地的公共产品特性或准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政府或集体投资的公有行为。但目前公共体育场地在规划布局的过程中只想以这种途径解决中国大众日益下降的体质问题,而没有认识到大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本质——具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因为,一个地区、一个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公共产品,需要多少公共产品,是被该地区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水平所决定的[10]。所以,公共体育场地的规划与布局同样受该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由此,不难理解众多农村篮球场地成为农民庄收麦场的现象。

近年来,有关体育场地投资多少、场地数量增加多少、人均使用面积提升多少的新闻时有报道,如新华社2008年曾经报道:2007年底,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2.8亿元,在全国共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5000个,今年中央财政将投入资金6.2亿元,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万个[11]。而相比于国家财政的投资、场地设施的建设,有关大众身心健康状况的调查却在场馆建设后一段时间显示,全民健身所取得的效果不甚明显,甚至足背道而驰。不否认生活节奏加快与生活方式转变对大众身体机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但政府建设体育场地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游离建设之初时意愿的现象,更从不同程度上折射出大众对体育健身的冷淡态度,进而体现为体育场地的极低使用效率和表现为场地设施供求的供过于求现状。

长期以来,对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众多问题,而使得其不能真正为大众健身所充分利用。主要表现为:场地类型过于单一,没有分类别地进行群体规划;场地位置过于偏僻,没有处于居住区域的中心位置;场地周围交通不便利,限制了潜在人群的参与;场地设施逐年陈旧,保养与维修措施不到位;场地以准公共体育产品形式局限于固定人群,开放程度不高;“软件”相对“硬件”建设来说明显不足,缺少配套的人员指导。作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主要投资主体,政府必须有此方面的准备和预判。因此,站在政府位置上来讲,欲使体育场地的使用效率得到提高,还需要从项目、交通、位置、保养、“软件”、经营等方面做好配套工作,促使场地使用向供求平衡态势发展[12]。

4 公共体育场馆合理规划布局的实施思路与步骤

由于公共体育场地的公共产品属性,使得对于“大众群体是否真正需要体育场地这一产品”的准确信息将不能有效获得。场地使用率是基于固定时间段内单位面积场地使用人次的角度所衡量的体育场地供求关系,用使用率来体现公共体育场地的供求,将能够有效避免公共产品调查过程中产生虚假信息的不足。与“先调查,后建设”所走的技术路线相比,体育场地使用率是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并在分析各种问题对场地使用率所产生影响和进一步概括、描述高使用率体育场地多维特征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建设。这一实施路线能够有效避免场地调查产生虚假信息和规划错误预判的弊端,能够真实反映体育场地的需求现状,并可以依据高使用率体育场地的群体特征在项目、地理位置等多维度做出今后场地建设的规划与布局。从理论上来讲,供求理论下公共体育场地建设规划与布局的主要步骤包括:

第一,区域确定与场地选取。依据常规进行公共体育场地的区域划分,主要包括乡村、学校、城市社区、运动员专属训练区域等,并在每类区域中确定一定数量的公共体育场地作为调研场地。

第二,数据统计。测量计算或调查所选择的每一所公共体育场地的有效使用面积(专指场地面积,而非整个建筑面积);统计一段时间内所选择的每一所公共体育场地的使用人次;计算所选择的每一所公共体育场地的使用率V(单位:次/m[2]·d)。

使用率=使用人次÷(场地面积×统计时间)

第三,重点调研场地的选取。分区域统计其公共体育场地的使用率均值,并依据均值在各区域中筛选,均值两端即高使用率和低使用率的场地作为重点调研场地。

第四,场地特征分析。分区域对所选择的重点场地进行多方面的特征调查,主要包括项目特征、地理位置特征、交通状况特征、开放与维修特征、软件匹配特征、使用人群特征等。

第五,结论归纳。总结、概括高使用率和低使用率公共体育场地的基本特征,归纳出公共体育场地合理布局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5 结论

(1)使用率在供求关系中的运用是对马克思供求理论的丰富与发展,是代替价格因素对社会公共产品市场供求的反映;

(2)国家目前的公共体育场地的投资现状为研究奠定了实践基础,有助于从问题反馈信息的角度重新规划与布局未来公共体育场地的建设;

(3)公共体育场地的供求体现着很强的群体特征,农民、学生、城市居民、高层白领、运动员等群体对同类公共体育场地的需求具有明显的差异性;

(4)公共体育场地使用率是指固定阶段时间内单位场地面积的使用人次,其变化隐藏着多种供求关系,并受供方与需方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5)基于供求理论研究公共体育场地建设的合理规划与布局,较之“先调查,后建设”思路能够有效避免场地调查中所产生虚假需求信息;

(6)从项目、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开放与维修、软件匹配、使用人群等方面能够分析出高使用率场地和低使用率场地的主要特征。

收稿日期:2011-07-13;修回日期:20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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