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理论的理性基础_数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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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一种新的经验论观点出发,对传统理性范畴进行了重新阐释,区分了直觉理性与逻辑理性两种理性存在形态,重点考察了客观理性的三种表现方式,对语言、逻辑与数学的本质和渊源作出了深入系统地论述,为综合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叔本华以后的人本主义哲学日益涂抹了强烈的非理性色彩,但透过其貌似怪诞、荒谬的外表,却到处都能体会到其中执着的理性精神。科学主义虽然继续高扬理性的旗帜,然而,在严谨、神圣的逻辑论证之后,留下的却是不尽的疑惑。科学哲学用合理性取代了理性,非理性的困扰却依然存在。后现代主义企图让理性在操作过程中自我解构,却在它“能够摆脱理性基础之前就破坏了它的基础”[1]。这一切都向人们展示出,理性问题已经现实地成为本世纪哲学的一大难题。不首先解决这一问题,就不能准确把握现代哲学,从而也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现代科学。

1

理性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认识能力。依靠这种能力,人类得以与自然界相互沟通,认识了自然发展的规律,创造了一个不同于天然自然的人工自然。然而,同理性对于自然界的认识相比,人类对于理性自身的了解却还相当粗浅。本世纪以来心理学的巨大发展为人类科学地认识理性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材料。与此同时,现代西方科学哲学却放弃了对理性的心理发生学的研究,而直接对作为理智产物的科学理论作纯形式的逻辑考察,他们简单地把理性直接等同于逻辑。这种僵硬的理性观,从开始就注定了其失败的结局。当前形形色色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大都同对理性的这种简单化理解直接相关。

图尔明发展了理性概念。他认为,理性并不是指通过归纳、演绎或者通过预先设定一些永恒的原则来为一种立场作辩护,而应当是指在面临不断变化的环境时,我们适当改变我们信念系统的能力。或者说,理性是智力的可适应性。劳丹从实用主义哲学立场拓宽了理性概念,他认为,要理解理性的性质,必须先明确科学的目的,一切有助于达到科学目的的活动都是合乎理性的。而他把科学的目的看作解决问题,这样就必然把作为一种认识活动的科学的理性看成是解决最大量的经验问题与概念问题。夏佩尔则认为理性就是根据一定的“理由”而进行推理的一种认识活动。这些看法都不同程度地突破了把理性等同于逻辑的传统观点。然而,这又仅仅是基于“合理性”问题而对理性所作的某种变通解释。由于缺乏对理性范畴的全面考察和透彻理解,也就难以对合理性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

理性是欧洲传统哲学中的重要范畴,历代杰出的思想家都曾对此作出过有益的探索。然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即把理性同经验割裂开来,认为理性可以独立于经验而获得知识。

康德试图解决理性同经验的矛盾。他认为,“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2],只有使二者联合起来,才能产生知识。他把人的认识能力区分为感性、知性与理性三种层次。感性以客体的刺激为前提接受印象,知性则利用自身产生的纯概念把观念联系起来构成判断。然而,康德认为这样得到的知识仅仅是“现象”,理性则是较知性更高一级的认识能力,它以超现象的“本体”作为认识的对象。但是当理性企图探讨有关“本体”的问题时,却陷入了种种错谬的推论与不可解决的矛盾中。康德由此断言理性无力认识“本体”,要对“本体”有所认识,理性就必须让位于宗教信仰。

黑格尔批判了康德的理性观。他认为理性是具体的、辩证的,并且只有理性才能把握客体。黑格尔系统地考察了理性的由来。他把人的精神的发展描绘为一个过程,把理性作为个体心理发展的最高阶段,从而就把理性合理地解释为人的意识历史发展过程的产物。黑格尔认为,理性的形成经历了意识与自我意识阶段。所谓意识,这里指的是对外界对象的意识;而自我意识则是指以意识本身为对象的意识,是意识“对于自己本身的知识”[3]。理性则达到这样一个新的阶段,它是自我意识与意识的统一,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撇开黑格尔对于过程细节的分析看其结论,这无疑是对理性范畴的深刻表述。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实践确立为认识的最终基础和唯一源泉,为理性概念奠定了牢固的唯物主义基础。理性作为人的一种认识能力,是人类实践(包括前实践)活动的产物,是主客体相互作用机制向主体内化过程的产物,是经验之流及其历史积淀。

经验即所谓经历与体验的意思[4]。它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主体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对于客体的反映,它构成包括生理在内的全部物理科学的现象基础;其二是主体在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对于自身的反映,它构成包括心理在内的全部形而上学的观念基础。前者是精神对物质的意识,后者则是精神的自我意识,它们是同一的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的两个方面。鉴于经验过程的私人性与整体性,意识与自我意识也就不可能如其表面所呈现的那样历时性发生,而只能是某种共时性的东西。意识反映客体现象的同时,自我意识也就发生了。虽然它可能是以萌芽的无意识的形态存在,但它已经现实地作为经验的要素汇入了经验之流中。而自我意识到的观念同时也就是主体对于客体的一种意识。经验始终都是意识与自我意识的统一体。

人类的全部知识都来源于经验,来源于经验中的现象与观念两个方面。理性作为人类认识自然的能力、作为知识形成的必要条件,绝不可能外在于经验,而只能到经验中去寻找。现象与观念作为经验结构的两极,体现着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正是通过这种统一,主体完成了对于客体的认识。而实现这种统一恰正是理性的本质和职能。所以,理性并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它绝不能仅仅被解释为某种历时性的推理过程,而只能首先被理解为某种瞬间完成的行为。它是内含在经验中并使现象与观念两极互相过渡的直觉。理性的主观精神形态就是直觉。这是考察理性问题应当首先确定的一种最基本的观点。

理性与经验是根源于人类实践活动中的一对矛盾。没有理性,经验就无从构成,更无法积累;没有经验,理性便失去了寓所,更无从得到发展。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内在地统一于个体的活动中,并随着人类实践过程的发展共同发展。

2

理性是历史的产物,只有回到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才能得到准确地把握。理性既不能单纯从客体方面去说明,也不能仅仅从主体方面来解释,而只能回到实践中,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加以考察。理性作为主体认识客体的能力,必须首先被理解为融合主客体于一体的直觉。然而,从直觉出发考察会发现,这样的理性具有相互矛盾的二重属性:其一是理性的私人性,因为直觉从来都是私人所有;其二是理性的社会性,理性对于实践的根源性决定了它只能是社会化过程的产物,因为实践从来都是社会的活动。理性的私人占有与其社会生产构成一对深刻的矛盾,这是直觉理性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矛盾。实践是一个以人的需要为动力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它的进一步发展必然要求理性超越个体而为实践主体共享,要求理性超越主观精神而客观化。因为理性的社会所有是实践的本质要求,是实践清除盲目性、获得能动性的先决条件。实践的发展也为理性的超越准备了物质条件。语言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的。

语言是以语音和文字为标记的信息符号系统,是人类社会交往的基本媒介。它的出现,使理性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传统哲学始终没有正确解决理性同语言的关系问题。无论是理性主义抑或是非理性主义,都误以为语言是理性的前提和条件并从而理所当然地把理性直接等同于逻辑。其实恰恰相反,理性是直接以实践作为基础的,它不仅可以先于语言而存在,而且构成了语言形成的前提和基础;语言则不过是理性超越精神世界的产物,是理性客观化的物质载体。

现实的理性具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前语言的直觉理性,一种是语言中的逻辑理性。前者是理性的生物学形态,是理性的本真状态;后者则是理性的社会学形态,是理性的摹本形式。直觉理性是主客体相互作用机制内化过程的产物,是个体适应环境谋求生存的基本能力。而逻辑理性则不过是直觉理性在语言中的外化与操作化形式,是理性的客观化形态。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往往各执一端并加以绝对化,都不可能把结论引向真理。

语言既是直觉理性的终点,又是逻辑理性的起点。这种特殊的位置使得它具有这样一些特点:第一,语言具有主体间性。主体间性绝不能被理解为某种先验的属性,而只能被赋予一种约定的东西。语言从开始就是作为交往的媒介出现的。恩格斯曾指出:“劳动的发展必然促使社会成员更加紧密地相互联结起来,……,这些正在形成中的人,已经到了彼此间有些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了”[5]。在这样的情况下,声音伴随着直觉理性出现了。这是直觉理性的自由呈现,是精神过程的自然流溢。它是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的一种副产品,其中蕴涵着理性关于自然事物的全部信息。从这种意义上看,语言原本确应是诗的语言,然而,交往呼唤语言,语言也必须面向交往。这种私人性的语言经过主体间的识别、校正、认同和选择被传播开来,也就成为某种公众的东西。所以,语言的实质是理性在相互沟通中一种约定。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约定论。语言这一特点意味着,任何私人经验都能够通过语言而成为公有。第二,语言具有经验遮蔽性。语言作为理性沟通的媒介,其意义自然应当是通过语言所欲交流的私人经验。然而,语言却很难做到这一点。其一是由于私人语言与公众语言的差异,或者说语言的私人理解及其局限;其二是由于经验与语言的差异,因为经验是“现象一观念”相复合的主客体共时结构,而语言是历时发生的,它不可能完整地复制经验。这样,统一的私人经验外化到语言中就成为现象与观念互不相关的分立存在。一方面被认为是纯物理的存在,一方面则被认为是纯心理的存在,统一的直觉理性与此同时也就这样被整个语言吞没了。语言的这一特点意味着,语言中的公众经验必须复归于主体精神世界,以个体的经历或体验来补充才能获得其意义。第三,语言具有理性增值性。所谓语言的理性增值性是指语言的客观经验内容大于其相应的主观经验内容。也就是说,语句中所蕴涵的客观经验内容都要比个体通过该语句想要传达的私人经验更为丰富。因为语言是公众约定的产物,是理念,所以它相对独立于它的言语主体。语句的客观经验内容应当等于语言共同体所有成员赋予该语句私人经验的集合。按照柯日布斯基的观点,语言是一个“内涵世界”,而现实的人生活在“外延世界”中[6],从而其直接经验很难涵盖他使用的语句的全部客观经验内容。正是由于这个差额的存在,理性的沟通才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语言的这一特点意味着,人们外化在语言中的全部经验现实地构成了一个独立于经验主体的新的世界,这就是波普尔所谓的“客观知识世界”[7]。

科学理论的形成是语言中的事件,是客观知识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语言中重新恢复的知识形态的人类经验。在语言中积累着两种经验知识;一种是现象知识,一种是观念知识。前者是经验的客观描述,后者是经验的主观表达,二者分别从不同的方面翻译了统一的人类经验。语言的上述特点表明:这样的经验积累得越多,主体就越是远离客体,存在就越是被遮蔽、被迷失。因此,必须寻求一种适当的形式,把分立着的现象知识与观念知识重新结合起来。科学研究本质上就是这样一种“去蔽”活动,它旨在从一般形态上重塑知识世界中的人类经验。科学创造首要的不是寻求两种经验知识的相互解释,因为这种解释在前科学时期就已经开始了。科学创造的本质是从语言中提炼一种逻辑数学结构,使观念知识与现象知识和谐地同化于其中,以完成二者的共时沟通。这里除了直觉理性以外,别无其它通途。逻辑主义从现象知识中归纳科学理论,历史主义从观念知识中构造科学理论,都是由于对语言的经验遮蔽性的无知。

3

语言转向是本世纪哲学发展的主潮,许多不同流派的哲学家都曾幻想通过语言分析消解传统哲学。然而,现实却不能尽如人意。语言的三个特点表明,语言虽然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与自律性,却绝不能作为哲学分析的自明性前提。语言作为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的产物,其发生与发展都始终需要以精神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作为动力。语言哲学的真正意义只在于它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使传统哲学问题得以展现在一个新的视野中,从而又获得了一种新的形态。

逻辑是科学理论形成的重要前提,是整理现象知识与观念知识的基本形式。透过语言这一视角,逻辑理性便会得到全新的展现。

理性与经验是精神过程中相互依存的一对矛盾。理性约定出语言的同时,经验超越了精神世界;反过来,经验外化为现象知识与观念知识的同时,把理性也带入了语言之中。然而,同经验的客观化不同,理性的客观化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经验分裂自身转化为知识的同时而客观化,理性则在同一过程中埋葬了自己。

在人类知识发展的早期,逻辑理性还沉睡在语言之中。由于理性刚刚超越精神世界尚不能在语言中自立,客观知识世界还没有确立可以操作化的形式规则引导语言,所以,词与词的联接,语句与语句的过渡,都直接依赖于独立自在的精神活动过程。这时的概念和判断完全是精神过程的附庸。语言中的各种关系不仅需要精神来把握,而且需要依靠精神来过渡。语言行为的直接动力不是来源于逻辑的规则,而是根源于精神的直觉。正如当代文化人类学所描绘的那样:“原始人的思维拥有大量的概念,但这些概念与我们的概念不同,原始思维形成和使用概念的方式方法与逻辑思维不同”[8]。各民族历史上的神话与宗教就是这一阶段的遗物。这就是孔德所谓的神学时期。

逻辑理性的觉醒是客观知识世界漫长发展的结果。人类知识的充分发展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语言材料,它们构成了制约和影响思维过程的一种新的力量。这些语言材料为思维活动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语言模式。人类正是在总结和概括这些客观知识成果的基础上,为语言行为建立规范的。逻辑规则的确立标志着语言对精神的独立。它使语言摆脱了对精神的依赖而能够按照自己的规则在语句之间自由操作。从此以后,思想不再是精神世界的垄断行为,而且成为客观知识世界中的自主行为。思维活动出现了一种新的形式并随着客观知识世界的发展逐渐占据了思维实践的主导地位,即思维成为一种逻辑规则引导下的语言行为。这就是孔德所谓的形而上学时期。

逻辑是以语言中的推理形式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是人类思维规律的总结,是思想的物理学。思维规律同生理规律一样是客观存在的。它本质上应当是一种机能性规律,很类似乔姆斯基所讲的语言的一种“装置”,它把思想材料转换生成一定的思想类型。从形式方面去考察思想类型得以形成的机制和规则是形式逻辑的任务,它同形式化语言相关;从内容方面去考察思想类型得以形成的机制和原理则是内涵逻辑的任务,它同语义的深层结构相联。这里应当强调的是,逻辑规则虽然反映思维规律,但是逻辑研究却不直接面向精神过程。它不是心理学的结论,而是语言分析的结果。人类的思想是运用语言表达的,思维的形式也必然同时反映在语言中。深入研究语言中语句之间的蕴涵关系,从中离析出逻辑规则,揭示出思维活动的规律性,是逻辑科学的基本的和永恒的课题。

逻辑理性是客观知识世界自主发展的内在根据。然而,无限夸大这一点,把科学理论的建立当成语句之间逻辑操作的结果则是根本错误的。科学理论的形成从来都是精神世界中的事件,它是直觉理性的直接产物。逻辑理性所以不能胜任这一工作,根本原因在于它只是直觉理性的部分外化。其一,直觉理性是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经验内容与理性形式在这里是直接同一的。逻辑理性的根本缺陷在于它脱离思维内容考察思维形式,因而就难免脱离观念知识与现象知识的内在和谐而主观随意使用这些形式规则;其二,直觉理性是一个包含多种属性和关系的丰富的具体,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完美统一。而逻辑理性只把握了其中的共同点加以形式化,它剔除了理性中的非智力因素;其三,直觉理性是语言中无限展开的全部推理规则总和,而逻辑理性只是其中有限的部分规则。所以,科学理论的形成还必须使经验知识返回到精神世界才能成为可能。所谓客观知识世界的自主发展,仅仅意味着它对于直觉理性成果自主选择的逻辑必然性而已。

4

人类知识的发展经历了宗教、哲学与科学三个阶段,它们分别对应于客观理性的三种形式,即语言、逻辑与数学。在知识发展的早期,从直觉理性的相互沟通中约定出了客观化的语言,使个体的私人经验汇聚成为集体的共同财富。然而,经验的客观化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语言翻译经验的同时,破坏了经验的主客体结构。它把统一的经验记录成为两个分立的语句。一个描述经验的客体方面,一个表达经验的主体方面。从而使每一次精神世界中的私人经验都转换成为语言世界中的两个语句,即现象陈述与观念陈述。在原始宗教时期,语言世界中这一个个孤立的语句都是依赖个体的直觉来联系和过渡的。随着人类语言实践的发展,直觉理性外化出逻辑规则。根据这种规则,全部离散的语句开始自主联系与组合。所有描述客体现象的语句集合为现象知识,所有表达主体观念的语句集合为观念知识。在现象知识中,从描述同一现象的所有语句中总结出了物理规律;在观念知识中,从表达特定观念的所有语句中概括出了形而上学的学说;在现象知识与观念知识之间,从物理规律与形而上学学说中分别孕育出了科学定律与科学概念。这时,直觉理性进一步外化为数学结构,使科学定律与科学概念同化在特定的逻辑数学结构中,科学理论就这样形成了。

数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知识领域。历代杰出的思想家都曾提出过一些非常宝贵的思想。到近代科学发展的早期,许多杰出的科学家也加入了数学研究的行列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这种研究都是从具体的科学实践出发进行的,从而使人们以为数学只是对于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描述。这种经验主义的数学观的实质是在现象知识中考察数学。随着科学知识的发展,逻辑与数学的相互作用日益加强,使数学开始从现象知识中游离出来。特别是到非欧几何出现以后,数学割断了同现实世界的联系,人们开始把数学作为人类精神的自由创造物,从而使理性主义回到了数学中。这种理性主义数学观的实质是在观念知识中研究数学。其实,数学既不属于现象知识,也不属于观念知识。皮亚杰的发生心理学已经作出了这样的结论:“在数学研究的过程中相继产生的一些新形式既不是什么新发现,因为它们跟以前未曾给出的现实有关,也不是什么新创造,因为一种创造暗示着某种程度的自由,而每个新数学关系或结构从它构成的瞬间起就具有必然性”[9]。数学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结构知识。“全部数学都可以按照结构的建构来考虑”[10]。皮亚杰所说的这种结构,既不是指外部客体的结构,也不是指主体的内部结构,却同这二者密切相关。它是主客体相融合的一种共时结构,而这正是经验的结构。因此,数学绝不应当被理解为某种先验的东西,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看,它仍然属于经验知识。只是它不关心经验的主体,而只透视其结构。数学是对特定经验结构的反映。这就是它所以能够同化现象知识与观念知识的原因所在。

数学知识的具体来源涉及三个方面:第一,数学作为关于经验结构的知识,根源于直觉理性。经验的“现象—观念”两极主客体共时结构,只有在直觉理性中才能存在,同时,也只有在直觉中才能真正把握这种结构。但是,这种直觉是就数学知识的本性来讲的,它绝不能等同于布劳威尔的直觉主义。直觉主义不了解经验的结构,把数学的存在与可构造等同,把数学的真理性归结为心智的直觉,乃是把直觉纳入了观念知识,其实质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第二,语言是数学知识的前提和基础。直觉主义从观念知识出发,认为数学直觉的世界与感觉的世界是完全对立的。它把语言划归感觉世界,认为数学概念进入人的头脑要先于语言、逻辑与经验。实际上,语言是知识世界构成的基础,是经验客观化的基础。数学知识作为经验结构的客观化,绝不能到语言之外去寻找。而必须回到语言世界中。现实的数学直觉常常出现于现象知识与观念知识之间。纯数学虽然可以超越其应用阶段优先发展,但绝不意味着它的产生可以独立于它将被应用于其上的现象知识与观念知识。数学家的成就大小与其对语言的理解和运用的水平直接相关。这是人们常常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第三,逻辑是数学知识自主发展的内在根据。正是由于逻辑的介入,数学才获得了自身独立发展的新形式。然而,如果试图进一步把全部数学归结为逻辑,则是根本错误的。罗素和怀特海曾致力于这样一种工作,但逻辑主义方案并没有实现。数学具有逻辑以外的丰富内容,绝不能仅仅把它归结为逻辑。逻辑确实推动了现代数学的巨大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全部数学都根源于逻辑。相反,在数学中最主要的进展通常并不是依靠形式逻辑的完美化而得到的,而往往是依靠基本理论自身的变革。

数学是人类知识进入科学时代的基本标志。马克思也曾把数学看作衡量学科成熟的基本依据,他认为一门科学只有能够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真正发展了[11]。这不仅因为近代科学的产生同数学的运用紧密联系在一起,也不仅因为数学为观念知识的实验化提供了一种定量表达方法,更重要的是因为数学揭示了一种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人类的经验得到了集中的体现:语言的遮蔽消失了,逻辑的裂痕弥合了,现象知识与观念知识重新成为某种同一的存在,这就是科学理论。数学是科学理论的直接的理性基础。如果说语言对存在的遮蔽使科学理论的出现成为必然,而逻辑对语言的清理只为科学理论的形成提供了一种可能,那么数学则直接使科学理论的形成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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