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思维的几个重要范畴及其三大规律_群体思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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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思维学的几个重要范畴

社会思维学是研究在特定的社会背景条件下,人们相互交往、相互作用过程中的思维活动及其规律以及群体思维活动及其规律的思维科学。

所谓社会思维,是指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条件制约下,群体或个人为追求某种特殊需要在社会实践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过程中进行的一种具体思维。这种具体思维可以社会个体的、群体的或集体的等思维形式表现出来:如某个企业为追求某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形成的群体思维;某科研集体为科技攻关而进行的集体思维;某个个人在解决某个问题过程中受众人的影响、启发而进行的思维等,都是社会思维。社会思维是建立在人们之间相互交往、相互作用基础上的。

社会思维从本质上讲是指人们在特定社会关系中的一种思维。因此,社会思维学的研究,没有停留在“思维的社会性”这样一个一般的哲学命题上,而是要具体地探讨人们在特定的生活背景下,受特定的人际关系的影响而进行的思维。同时,社会思维学的研究也没有局限于若干人组成的小集体的思维上,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人们在社会网络中的思维活动上。但要强调,正如钱学森教授所指出的:“集体思维的激活”是“社会思维学的一个重点”。作为社会思维学,除此之外,它还要考虑社会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各种因素以及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等对人们思维的作用和影响。如美国人的思维与中国人的思维为什么会不同,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是什么等等。所以,人们在不同的社会生活背景下有着不同的社会经历和知识阅历,从而也就产生和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思维。

社会思维学不是研究社会在怎样思维,而是研究在社会条件制约下的人们在怎样思维。这里的社会是定语,而不是主语。当社会思维学在研究全人类的思维时,它是把全人类作为一个群体来对待的,这个群体同样受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社会思维包含了两层关系:一是现实社会与人们思维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揭示了人们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制约下社会思维的特殊性,如美国人的思维与中国人的思维各有不同。二是人们即社会个体与社会个体、社会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思维相互作用的关系,这一关系揭示了社会思维产生、形成、发展、变化的具体活动形式。这两层关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统一体,前一个关系是后一个关系的基础和前提,后一个关系是前一个关系的具体和深化;前一个关系从宏观上揭示了一定的社会背景与人们思维的关系,后一个关系从微观上揭示了人们具体交往过程中的思维关系。这两种关系的统一,构成了社会思维网络的现实图景,社会思维学也正是从这两层关系的统一上来进行研究的。

社会思维是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那么社会实践与社会思维的关系是什么呢?人类之初的“劳动”是一种最简单,最基本的“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很少目的性。随着劳动实践的发展、便产生了我们所讲的人类的思维或意识。有了思维或意识,同时就有了人类自觉的、有意识、有目的的社会实践。从这时起,社会实践与社会思维就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存在着了。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实践,就没有思维;没有思维,也就谈不上人类的实践。社会思维学正是以社会实践与社会思维的有机统一为其研究的出发点的。一方面,社会思维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形成的;另一方面,社会实践是在社会思维的支配下进行的。这既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也体现了从抽象到具体的原则。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对实践,我们不应作片面的理解。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说:“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因此,在这些领域中的活动都叫实践活动。有人认为,社会思维学是“以人的活动为逻辑起点”的,(《人民日报》1995年3月15日第11 版)并认为“人的活动,最初是从动作活动开始的,然后是物质交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新华文摘》1995年第1期第30 页)这里他把“物质交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分割开,把“动作活动”当作社会思维学的研究起点。这种观点,我们是不大赞成的。谁都知道,狼孩也有动作活动,但离开了社会,这种动作活动是不能产生人类的社会思维的。因为,动作活动是自然的,而实践活动则是社会的。社会思维作为人类所特有的一种具体思维,它是实践活动的产物,不能用动作活动来代替实践活动。

既然社会思维表现为社会个体思维、群体思维或集体思维等。那么什么是社会个体思维,群体思维和集体思维呢?

首先,社会个体思维是指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下,个人在社会实践中以其大脑中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在相关的生理、心理等因素作用下进行的思维。在社会思维学中,社会个体思维是作为社会思维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存在着的。个体是社会中的个体,而不是孤立的、脱离开社会的生物个体。离开社会去考查个体思维,那是从思维的自然属性上来把握个体思维的,这样就把人的思维与动物的“思维”看得没有区别了。人类的思维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两种属性,思维的自然属性不是社会思维学所要研究的。

有人不同意把社会个体思维纳入社会思维学的研究,认为社会思维学的研究只限于“群体思维”。(《新华文摘》1995年第1期第29 页)但是,超越个体的群体或集体是不存在的。社会个体思维是群体思维的基本要素,群体思维由社会个体思维所组成。离开了个体,就没有群体,离开了社会个体思维去研究群体思维则必然不可能。因此,社会思维学的研究必须从社会个体思维入手。我们知道,一个科学家群体与一个大学生群体是不同的,这种不同是由于组成这两个群体的社会个体思维不同所造成的。如果不从社会个体思维入手,就无法理解和把握这两个群体,那么对群体思维的研究也就是一句空话。社会个体思维与人们的“个别思维”是有区别的,个别思维是社会个体思维的某个环节的特殊表现。如某个人在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个想法等。这里提及两个概念的区别,是因为搞清这两个概念对今后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社会个体思维之间是有差异的,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可将其概括为三:一是每个人所处的社会生活背景不同,因而导致了其思维和认识的不同;二是每个人的能动性不同,大脑中储存的知识和经验不同,所以也就导致了其思维和认识的不同;三是每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因素不同,从而影响了思维和认识的不同。上述三个方面,是我们认识和把握社会个体思维的基本前提,因此,对于社会个体思维,我们应从这三个方面做综合系统的研究。社会个体思维与群体思维是互相转化的,在对社会个体思维的研究上,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个体思维都是在群体思维中孕育、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都要受到群体思维的制约和影响。”(见《关于建立社会思维学的几点认识》《晋阳学刊》1993年第4期)因此, 必须把社会个体思维放到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去研究。

其次,群体思维是指在特定社会历条件的制约下,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诸社会个体思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一种综合的整体思维。群体思维一般是指某个特定群体而言的,如某个学派等。群体思维是通过社会个体思维表现出来的。群体思维不是社会个体思维的简单集合,而是诸社会个体思维以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纽带,通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综合的系统的整体思维,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是产生群体思维的基础。大街上不相关人们的暂时汇集,不是群体,而是人群。人群不产生群体思维。群体思维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我们只有将其放到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才能正确的理解它、认识它和把握它。“任何群体思维都是由个体思维融合、转化而来的。尤其是那些处于支配地位或具有权威性的个体思维,他们不断把自己的思维和认识转化为整个群体的思维和认识,从而影响和制约着群体思维的发展方向”,(同上)比如我国在“大跃进”时期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文化革命”时期的“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等,这些荒唐的认识,就是在那个特定历史背景条件下,某种社会个体思维向群体思维转化的结果。这种思维或认识的产生和形成,对社会产生了哪些积极或消极的影响等,则是需要研究的。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一个团体的群体思维都有其自己的一些基本特征,因此,社会思维学的研究表明,群体思维的研究,对于诸如民族政策的制定,外交政策的实施,现代企业的管理,军事行为,体育竞赛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再次,集体思维是群体思维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有组织、有目的的诸社会个体思维通过相互激励、相互作用、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一种综合的整体思维。集体思维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有组织性。集体就是有组织的整体,没有组织,就不成其为集体。所以,集体思维就是指具有严密的组织形式的一种整体思维。二是有明确的目的性。任何组织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目标基础上的,没有目标就形不成组织,可以说,目标或目的是集体思维的核心内容。三是组织者的制约性。集体思维的组织者作为一个社会个体思维者的存在,其知识结构和思维水平是有局限性的,这种局限性由其自身的生活经历和知识阅历所决定。在集体思维活动中,由于诸社会个体思维都是在组织者的统一安排计划中进行的,因而诸社会个体思维就必然要受到组织者的制约与影响。这时,组织者的局限性,就不再是个人的局限性了,它已变成了整个集体的局限性。当然,这种局限性不是绝对的,一般来讲,对外行来说,局限性可能大一些,对内行来说,局限性可能小一些;对武断专横的人来说,局限性可能大一些,对作风民主的人来说,局限性可能小一些。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教授对这些问题是看的十分清楚,也讲的十分深刻的。他在给笔者的一封信中曾这样讲:“我自己在学术生活中,对这一点是深有体会的:一个好的集体,人人畅所欲言,思维活跃,其创造力是伟大的。而如果是‘老头子说了算’,其它人都处于压抑状态,这个集体就没有什么创造力。”我想,这可能是钱学森教授一贯倡导学术民主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他在信中提出“社会思维学的一个重点应是集体思维的激话。”他的上述思想,对于社会思维学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我们需要下大力气,深入开展这方面的研究。

总之,社会思维、社会个体思维、群体思维或集体思维等范畴及其相互关系,是社会思维学研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搞不清楚,社会思维学的研究在理论上就会陷入混乱。上述对社会思维、社会个体思维、群体思维或集体思维的探讨,正是为着解决这一问题而进行的。

关于社会思维学的三大规律

社会思维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它是研究和探讨这种社会思维的产生、形成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的。所谓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趋势。有人把诸如“交流互补”,“感应认同”,“民主集中”等,都称之为社会思维学的规律(见《人民日报》1995年3月15日第 11版),这就违反了规律的内涵规定了。我们认为在社会思维的活动过程中,“交流”不一定“互补”,“感应”不一定“认同”,“民主”也不一定“集中”。比如思想观点对立的双方可以交流、感应,但不一定互补和认同,对于各自不同的观点和认识也谈不上必然会集中,古希腊国家最终瓦解,也没有把各种思维统一集中起来,就是明显的例证。所以“交流”与“互补”,“感应”与“认同”和“民主”与“集中”之间都不具有必然的关系。那么社会思维有没有规律呢?它的规律是什么?根据社会思维发展运动所具有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原则,笔者认为它有以下三大规律:

第一条规律,人们的社会思维是在特定的社会活动背景下能动地产生和形成的。所谓社会活动背景,是指人们具体生活的现实状况而言的。它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们社会活动的能动性。由于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具有能动性,所以在同样的背景下,形成了人们各自不同的社会思维。二是人们生活的社会背景条件。人们都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背景条件下的,因此个人或群体不论能动性有多大,毕竟是这种背景条件下的产物,无法摆脱其特定背景的制约。社会思维就是在二者有机统一、相互作用下进行的。如人们在家庭中,在学校中,在工作环境中等。过去我们讲,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只是从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存在决定意识,意识是存在的反映,意识具有反作用等一般的哲学意义上讲的。但就具体地、深入地对揭示社会思维的产生与形成来说,对于怎样一种社会的现实背景产生了怎样一种社会思维来说,便缺乏具体的研究了。社会思维作为一门具体科学的出现,它就是要填补这个空白。它要在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指导下具体地揭示人们在现实社会中的某种思维或认识是怎样产生的?诸如,在某种特定的时代背景下,人们的思维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原因是什么?根据在哪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就需要做具体的分析:首先,任何人一出生就是处在特定的社会活动背景中的,如家庭中。其次,任何人都是在特定的社会活动背景中成长和发展起来的,如从小学、中学、大学,直到工作单位等。这都表明每个人的思维或认识是伴随着他特殊的成长历程而不断地发展变化的。再次,任何人的知识和经验都是在特定的社会活动背景中获得的,这就导致了人们对客观事物的分析和认识只能是依据他们在特定的社会活动背景中获得的知识和经验来进行。上述三条表明:一方面,人在特定的社会活动背景中具有了特殊的社会经历和体验;另一方面,人们在特定的社会活动背景中获得了特殊的知识和经验。这两方面的结合就形成了人们特有的社会思维。我们说,美国人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不同,老年人与青年人之间存在着代沟等等,为什么?一句话,就是由于人们在不同的社会活动背景下具有了不同的社会经历、产生了不同的知识和经验、从而也就具有了不同的社会思维。个体如此,群体也是如此。人们在共同的社会活动背景下产生着人们相同的社会思维,而在不同的社会活动背景下形成了人们不同的社会思维。因此,就有同一个家庭,同一个地区或同一个国家的人们具有相同的社会思维模式;不同家庭,不同地区或不同国家的人们则有着不同的社会思维模式。

第二条规律,人们的社会思维是以利益为主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目的性追求为其出发点和归结点的,而人们的这种追求是受其特定的社会思维所限制的,并且支配着人们的社会行为。人们在不同的社会活动背景下产生了不同的社会思维,支配了人们不同的社会行为。一个人如此,一个群体也是如此。人们的社会思维主要体现在利益的追求上,但我们并不排除人们出于兴趣、爱好、道德和真理等原因进行的非利益方面的追求。但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必须强调,人们的社会活动主要是围绕利益而展开的,利益有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之分,有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别。人们在不同的社会活动背景下有着不同的社会经历和知识阅历,从而产生和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思维,也就确立了不同的利益标准。马克思以解放全人类为已任;希特勒以实现法西斯主义为目标。做为团体,共产党人的追求与国民党的追求也是不同的。古人曾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些都表明不同的社会思维,导致了人们不同的做人标准和不同的利益追求。当然反过来我们又可以通过人们的追求来分析和认识人们社会思维的具体内容。如商人追求的是利润、做官的谋的是权力,这表明人们的社会职业不同,追求的具体利益不同。有的人追求高雅,有的人则追求庸俗,这表明人们自身的素质、思想境界或认识水平的不同,其追求也不同。所谓的思想好、思想坏,就是根据人们的目标追求来判断的;所谓能力高,能力低,就是根据人们对目标追求的实现程度来断判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把握住了人们的社会思维,也就把握住了人们的社会生活。维又是受各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不同追求,是由人们的社会思维所决定的,而人们的社会思种社会关系所制约的。因此,一方面,人们的社会思维是在利益等因素的驱使下进行的;另一方面,人们的社会思维又只能在各种社会关系的制约下进行。这种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关系,就导致了社会思维的复杂多变。因此,常常表现出:一个人内心想的是一套,嘴上说的是另一套;在一些人面前是这样,在另一些人面前是那样。就是说,某些人由于他们所追求的利益或目标,是某种社会关系所不接受或不容许的,因此就只好以歪曲的或假象的形式表现出来。可见,人们在追求什么?既是我们分析和认识人们社会思维全部内涵的突破口,也是我们把握其本质的核心所在。因此,社会思维学的研究,对于揭示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第三条规律:人们的社会思维是以其知识结构和心理结构为基础,在社会实践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过程中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思维不是封闭、僵化的,而是开放、发展的。它的开放与发展是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通过人们之间相互交往、相互作用来实现的。十年前,钱学森教授曾经站在理论的高度,对违反社会思维规律的现象给予了批评。他说:“在我们国家,不但是学术讨论气氛不浓,就是一个集体当中,封锁、闭塞、闭关自守等现象也非常严重。这是违反社会思维学的规律的”,(《关于思维科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2 页)就是说,离开了“社会的实践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社会思维是不能发展与进步的。谁违背了这条规律,谁就会遭到惩罚。因为首先,人是社会的动物,离开了社会实践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就不可能产生社会思维。其次,人们社会思维的进行是以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离开了社会实践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人们就无法获得知识和经验,社会思维的进行也就不可能。再次,社会思维是有目的性的,这种目的性是通过社会实践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来实现的。因此,社会思维的发展与变化必然是建立在社会实践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基础上的。但有两点需要指出,一、人们都在进行实践,但由于个人的能动性不同,知识和经验不同,有的人在实践中产生了发明创造,而有的人却依然如故。二、人们在相互交往或交流过程中,有些人的交往或交流进行得比较顺利,而有些人的交往或交流却难以进行。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人们的实践及交往或交流是以一定的知识结构和心理结构为基础的。没有这种基础,人们的实践及交往就无法进行。

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历时性的,一种是共时性的。从历时性来讲,人们的社会思维首先是建立在前人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的,没有前人所积累的知识的经验,没有一代人、一代人的继承和发展,人类的思维恐怕至今也还处在动物水平的阶段。从共时性来讲,人们的社会思维是建立在广泛的社会联系基础上的。人们不仅有着跨专业、跨行业的交流,而且还有着跨地区、跨国界的广泛联系。尤其是随着现代科技和人工智能的发展,随着现代信息高速公路的建成,这种广泛的联系更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所以人们的社会思维只有在社会实践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过程中,才能发展运动。

最后,我们来分析上述三条规律的关系,第一条规律,人们的社会思维是在一定的社会活动背景下能动地产生和形成的,它揭示了社会思维从客观到主观的产生过程。就是说,社会思维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形成的,它是人们特定社会活动背景下的产物。第二条规律,人们的社会思维是以利益为主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目的性追求为其出发点和归结点的,而人们的这种追求是受特定的社会思维所限制的,进而支配着人们的社会行为。这一规律揭示了人们社会思维的目的性追求从主观到客观的发展过程。就是说,社会思维不仅是在社会中产生的,而且也是在社会中实现的。因为人们的目的性追求不在思维之内,而在社会之中。第三条规律,人们的社会思维是以其知识结构和心理结构为基础,在社会实践的相互交往联系、相互作用过程中不断发展变化的。这一规律揭示了社会思维从客观到主观,再从主观到客观之间的有机联系。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是两者之间联系的桥梁。离开了实践,客观无法达到主观,主观也无法达到客观。就是说,离开了实践,离开了人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社会思维就既不能产生也不能实现。总之,这三条规律,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侧面对社会思维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变化给以了充分的揭示,从而为我们充分把握和认识社会思维发展运动的全貌提供了一把钥匙。

当然,上述三条规律只是社会思维学的一般规律,对于社会个体思维之间相互交往的规律,群体思维活动的规律或集体思维活动的规律等,还有待我们做进一步深入具体地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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