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措施论文_祝天才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措施论文_祝天才

云浮市云安区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广东 云浮 527300

【摘 要】塔式起重机作为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起重设备,因其起升高度高,覆盖面大的特点而被广泛使用。由于种种原因,塔式起重机事故时有发生,影响恶劣。在此,文章从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主要安全风险分析入手,对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措施进行探讨,提出了若干强化监管的建议措施,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全风险;安全监管;建议措施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现场的一种建筑机械,具有起升高度大,覆盖面广等特点,担负着主要的垂直运输任务,在工程项目中发挥出极为重要的作用,所以对它的应用已经成为了工程项目中的常规内容。但是这一机械设备因为其具有重心高、危险性大等特点,其应用存在着很多不安全因素,经常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安全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严重的,甚至会发生机毁人亡、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因此,针对其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系统研究,获取其应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措施就成为必要的事情。

1 安拆及使用过程的主要安全风险分析

1.1 设备方面的安全风险

(1)塔吊基础设置不当。一些施工单位不查阅地质勘查报告,在不了解设备基础位置的土质情况下,照搬产品说明书的基础形式,导致原土层的地质情况不满足承载力和稳定性要求;部分工程项目场地土质变化大,设备安设位置的土质情况与项目前期地质勘查数据不相符;在设备选址时未充分考虑工程项目施工情况,将设备安设在基坑边沿,且未采取相应的加固处理措施;基础浇筑质量差,桩长和桩身质量不满足抗拉和抗压要求,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要求;基础预埋件埋设位置不当,地脚螺栓材质不合格,基础形式与实际进场的设备不匹配,造成基础与塔身联接强度达不到要求。塔吊基础设置不当,极易造成设备的整体倾覆。

(2)设备质量存在缺陷。目前,建筑工地的塔吊主要采取租赁形式,但租赁市场管理混乱,一些规模小的租赁单位以及采用挂靠经营方式的设备产权人,对出租的设备不进行必要的维护检修和质量检测,设备质量无法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塔吊实行产权备案,但少量达到报废年限;安全保险装置缺失的设备通过提供虚假报告;套用产权备案牌流入施工现场。塔吊标准节、附着装置等构件缺乏产品编号标识,不同厂家的构配件相互混用造成不配套。不采用原厂构配件,私自对附着装置进行改装接长,难以满足使用要求。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不当。一些塔吊特种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未经相关操作培训即上岗作业。安拆人员对设备安拆工作流程、运行原理、操作规程不熟悉,盲目进行作业,易造成安拆不规范,导致设备零部件漏设、错设,埋下安全隐患。塔吊司机缺乏应对突发情况的技能,为方便操作,人为损坏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吊装作业不遵守安全规程。未配备司索工,由建筑工人自行处理,易出现因吊点设置不当而造成吊物在高空散落。

(4)周边环境复杂。受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和施工场地的限制,施工现场群塔作业情况越来越多,相邻设备可能出现互相干扰。设备旋转半径内存在地上杆线、建筑物等,对设备的运行安全造成影响。

1.2 管理方面的安全风险

(1)安全管理程序未严格落实。在设备安全管理过程中,严格履行相应的管理程序可以规避安拆、使用过程存在的部分风险。但在实际中相关责任单位存在较多违规行为。安拆单位未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完全凭经验进行操作;安拆前未及时告知施工单位,易造成交叉作业;安拆过程存在的问题未与施工、监理进行有效沟通。施工、监理单位未对安拆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旁站,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未严格核查"对设备进场验收、安装后的检验检测"联合验收环节把关不严。

(2)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施工、监理单位缺乏熟悉设备的专职管理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对设备的安全限位装置的有效性、吊索具材质、电气系统等重点项目检查不到位,相关责任单位未严格开展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易造成运行中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使设备带病作业。

(3)设备租赁、检验检测管理不到位。塔吊租赁单位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只需持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就可从事相应的租赁业务,塔吊作为特种设备,其检验检测单位资质归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施管理,凭相应资质即可进行设备检验检测。对一些采取挂靠经营的个人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租赁公司出租劣质设备,以及检验检测单位不遵守职业道德,不依法依规对设备质量进行把关等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力的监管手段,难以对其履职行为进行规范,这也是造成目前租赁、检测市场混乱,质量良莠不齐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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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监管现状分析及建议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直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起重吊装列为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管。建设部出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从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程序、重点环节等方面进行规定,各省及市、县也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相应的规范性管理文件。通过安全监督部门对设备产权备案,使用登记的统一管理,对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和施工现场设备状况的监督抽查,以及对设备检验检测报告的比对检查,起重设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系统性风险基本可控,但仍存在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强化对塔吊安拆、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2.1 引导建立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

塔吊租赁、安装、检验检测市场的无序竞争,不仅会损害市场责任主体各方利益,阻碍行业的健康发展,还会严重威胁到建设工程的生产安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引导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同组建行业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形成桥梁和纽带。通过引导协会建立健全行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安全行为,形成良性机制。淘汰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不顾行业长远发展的企业,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协会集中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政策文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研究,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升整个行业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

2.2 采取经济处罚措施

建设部166号令已明确规定责任单位部分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在监督管理中,可利用该措施提高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一些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易于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建议采取经济处罚额度低的简易程序,以提高行政监管效率,降低行政监管成本。

2.3 对企业实施诚信管理

建立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企业的诚信管理体系,设定企业基础诚信分值,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历次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监督评价,予以诚信记分,分值实时更新,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引导市场优先选择优秀企业。根据企业诚信分值划分档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差别化管理,对安全投入低、安全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加大监管频率和处罚力度。

2.4 完善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平台

目前,多省已建立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平台用于设备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及统计分析,建议继续完善信息平台功能,允许相关企业按权限上传、查询设备相关信息,收集设备整机检测时间、产品报废时间等信息,对达到检测有效期和设备报废年限,提前向相关企业和监督人员进行预警。

2.5 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点对设备进场验收环节进行检查,核查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对设备质量、档案资料、产权备案、安全限位保险装置等情况进行查验,有效地利用该环节遏制质量低劣设备流入施工现场。在设备安拆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环节,重点检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论证、安拆人员资格证件和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在使用登记环节,重点检查设备信息、检测验收、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资格等内容。

2.6 建立主管部门之间联动机制

加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管理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联系,建立租赁、检验检测企业管理的联动机制,将企业履行设备安全管理的行为纳入资质复审、延期的考核内容,定期联合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3 结束语

总之,塔式起重机作为建筑施工现场的重要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使用过程中安全隐患较多,如果不能够进行防患于未然的处理,将会引发极为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所以,在实际运用中,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中各项要求,加强塔机的安全专项治理和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管,通过强化认识各环节的风险因素,针对各个关节进行严格把关,实现塔机安全事故的可防可控,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张旭.塔式起重机的事故原因分析及安全管理措施探讨[J].建筑•建材•装饰, 2015(22)

[2]陈华.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起因分析与防范措施[J].科技研究,2014

[3]卓立.安全监督机构对塔机重大隐患的监督与治理措施[C].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机械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2009

论文作者:祝天才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6年8月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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