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政策论文,较快论文,平稳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2009年财政工作回顾
2009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的一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努力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实现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合理把握政策实施力度和节奏,积极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大力推动财政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尤其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企业效益下滑、大规模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带来的严峻挑战,狠抓收支管理,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全国财政收入预计达到68477亿元,增长11.7%。财政赤字在人大批准的预算之内。
(一)积极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遏制经济增速下滑势头,综合运用国债、税收、预算、补贴等多种政策工具,促进经济回升向好。着力扩大投资需求,大幅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加强各项重点建设。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计达到9243亿元,比2008年预算增加5038亿元。重点用于农村民生工程、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企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扩大内需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改进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有效使用。各地也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政府投资。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较好保障了地方政府对中央公益性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需要。这些投资直接增加了即期需求,带动了民间投资和消费,缓解了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也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为长期发展夯实了基础。
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对农民的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促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和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助水平。出台了政策力度大、群众受惠面广的促进家电、汽车、节能环保产品消费等措施。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实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并不断完善相关操作办法,提高财政补贴使用效益。预计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达3200万台,拉动消费超过1500亿元;汽车销售达1300万辆,增长38.5%。
结合改革和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完善增值税制度,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加快技术改造。顺利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公平税费负担,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科学发展。对住房转让环节暂定减免一年营业税。进一步提高纺织、服装、石化、电子信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多次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执行2008年已实施的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预计2009年实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共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5000亿元左右,有力地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刺激居民消费。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三江源保护等重大生态保护规划,通过提高转移支付补助比例,增强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区域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化解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的社会负担。增加对民族地区、粮食主产区和边境地区的转移支付。2009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计达到28639亿元,增长29.9%。其中,对地方税收返还493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3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330亿元。较好地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相关科研机构、大学的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推动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1515.24亿元,增长30.3%。运用贴息和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实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大幅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引导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专业化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良贷款进行重组和减免。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建设。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并向农村倾斜,启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快发展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实施金太阳工程,在北京等十三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扩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持范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草原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发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作用,推动贯彻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三)增加“三农”投入,推动农村改革与发展
加大对农民直接补贴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在全国实现全覆盖,大豆良种补贴实现东北地区全覆盖。启动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政策试点,落实畜禽良种补贴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和标准增加,并覆盖到全部农牧业县。加大奖励力度,调动产粮(油)大县的生产积极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农业县(市、区、旗、场)。完善生猪、奶业发展扶持措施,延长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政策期限。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和扶持范围,推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加强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积极运用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快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沼气工程。扩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治理范围。大力支持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动物防疫和防汛抗旱。拓展支农投入渠道,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扩大补贴范围。支持金融机构重组和减免符合条件的涉农不良贷款,对涉农金融机构开展支农业务实施补贴和奖励政策。推动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上述政策措施,不仅巩固了农业农村的好形势,也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提供了保障。
(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目标全面实现,小学和中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达到300元和500元,全国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12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小学补助标准至少达到每生每年500元,初中至少达到每生每年75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工作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稳步实施。大力推进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学费。加强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积极支持“211工程”三期建设,开展中央高校减轻债务负担试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落实,全国约370万名高校和112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资助。
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及时下达补助资金,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平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将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进展顺利。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及人员培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保障甲型H1N1流感防控所需资金,积极支持其他疫情应急处置和防治。
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基本养老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等4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延续鼓励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及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通过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就业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实施鼓励骨干企业及科研项目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支持对失业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开展特别培训计划。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扩大适用范围,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和创业。这些政策有力促进了提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和困难群体就业全年目标。
在全国10%左右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做好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基本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水平,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标准。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东北地区及部分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继续加大对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
扩大中央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规模和范围,提高补助标准,落实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扶持政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以及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推进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范围继续扩大,大遗址保护、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得到加强。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出台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五)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消除了原生产型增值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规范和完善了增值税制度,使税收制度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利推行成品油税费改革,规范了政府收费行为,公平了税费负担,进一步理顺了税费关系,建立了以税收筹集公路发展资金的长效机制和税收调控能源消费的新机制。继续健全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施修订后的营业税条例及细则,完善营业税相关政策。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改进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办法,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稳步推进。研究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建立健全收费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力度加大,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在18个省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批14个试点省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进展顺利,选择3个省(市)开展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省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省份,7个省份进行局部试点。
(六)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预算法修改取得阶段性成果,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深入开展,彩票管理条例公布实施,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等行政法规制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重要规章公布施行。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财政法制宣传不断深入。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有所提高。加大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将预算编制与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紧密结合。实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专项审核,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积极开展重大项目预算评审,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压缩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扩展到94个部门、167个项目。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继续完善,实物费用定额试点扎实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开展项目清理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基层财政建设,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积极发挥专员办的作用,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和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及时性和透明度有所提高。企业财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平稳有效实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有序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监管加强。会计人才战略稳步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加快。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坚持内外统筹,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
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及“金砖四国”财长会并取得重要务实成果,为我国领导人成功出席峰会做了较好准备。参与全球金融理事会活动,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推动全球税收论坛扩员改革,促进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有关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成功举行第三届国际税收对话机制全球大会,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参与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长会,积极引导东亚财金合作进程,推动清迈倡议多边化和亚洲债券市场发展倡议取得实质性进展。利用亚太经合组织财长会等平台,加强各方政策协调。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部长会,不断推进与周边国家经贸务实合作。参加上合组织成员国首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强化本地区财金领域合作。积极参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资金问题谈判,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利益。顺利举行首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第二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以及中俄财长对话等活动,加强我国与相关国家在宏观经济政策领域的协调合作。各项多双边和区域关税谈判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进展顺利。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等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亚洲一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筹备会议成功举办,扩大了我国在国际会计界的影响。配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积极筹措和有效使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并加大与财政专项资金的结合力度。统筹利用国内资源和国际金融组织平台,促进南南知识合作。
二、2010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正确认识当前的经济财政形势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复杂,不确定、不可预计的因素增多,积极变化和不利影响同时显现,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这些都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财政看,收入短期内难以随经济回升而实现较快增长,而支出压力不断增加。保持政府公共投资力度,在建项目需要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加强“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需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且这些支出基数大、刚性强。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也需要财政大量增加投入。
因此,对2010年的经济财政形势,既要充分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进一步增强信心,又要充分估计各种困难和挑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更加周全地做好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的准备,牢牢把握经济财政工作的主动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既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不能减弱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防止过早退出导致成果得而复失;又要根据经济运行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把握好政策的重点、力度和节奏,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2010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经济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10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地区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制定实施财政政策、开展财政工作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调整结构结合起来,在继续巩固经济回升基础的同时,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点调控”的优势,以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支持推进结构调整,使经济增长建立在结构优化的基础上。要把推动自主创新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起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重点扶持突破关键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国经济走上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要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加快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扩展经济发展空间,增添经济发展后劲。
二是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切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持久和根本动力。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在外部需求疲软、国内投资增长很难持续处于高位的情况下,扩大居民消费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关键作用。要把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结合起来,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促进外需稳定发展的同时,把刺激居民消费需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同时完善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推动经济均衡增长。
三是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拉动消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配置,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特别是大力支持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有力地支持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同时,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重在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四是更加注重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是破解发展难题、实现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财税宏观调控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大力支持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同时把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把握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注重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调动企业、居民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五是更加注重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财政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效果和财政资金绩效,也体现财政干部的理财能力,关系财政部门的社会形象。要把加强财政调控、深化财税改革与强化财政管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现代财政管理观念,扎实落实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从日常工作做起,从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做起,从财政部门内部每个岗位做起,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确保财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保障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
三、2010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2010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促进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工具,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收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健全家电下乡政策,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增加补贴品种,大幅提高补贴产品最高限价并实行最高限额补贴办法。完善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保持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着力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环保以及企业技术改造等领域和欠发达地区。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
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投资和扩大居民消费。巩固增值税转型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各项未到期的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新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二)切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
加快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对三江源、南水北调、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等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建设。结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改革发展。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分配制度。支持重要能源、资源、原材料以及关键设备和元部件进口,引进先进技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建立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做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等工作。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重点向农村倾斜。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加快实施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三河三湖及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力度,开展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大“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和草原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充分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三)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政府公共投资等要向农业农村倾斜,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支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农村信贷投放。研究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继续实施逐步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政策,加大对产粮(油)大县和生猪、奶牛养殖大县的扶持。完善贷款贴息和补助等方式,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建设,积极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全面完成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重点工程以及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增加涉农补贴规模,完善补贴政策。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制度,规范补贴程序,突出补贴重点,改进管理办法。支持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水平。加强农民培训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自我发展的能力。继续实施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等政策。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开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逐步扩大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范围。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促进建立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积极开展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促进农村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健全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支持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培训支持力度,推动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认真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大力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探索建立控制高校财务风险的长效机制。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扎实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巩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继续做好东部地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2009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2009年到期的就业扶持政策再延长一年,促进解决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就业政策,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力度。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落实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并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推进绩效考核和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到6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促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继续做好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努力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需经费。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规定积极筹措资金,并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继续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以及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并通过适当方式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落实好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优惠和收费基金减免政策。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和政策,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推进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重点文化项目。落实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和乡镇文化站建设等惠民工程。
(五)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科学划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范围,并不断完善相关操作办法。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积极稳妥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县级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争2010年,全国所有省份都实现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地方各级执收单位全部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深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工作进度。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继续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
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将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与地方财力下移程度紧密结合。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规范省以下政府间分配关系。积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提供基本财力保障。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健全乡财县管乡用办法。
改革完善税收制度。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统一内外资企业和内外籍个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公平税收负担。完善消费税制度。做好增值税转型后续工作。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健全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房产税制度。
积极支持收入分配等改革。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市场对初次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更加注重发挥政府再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完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财务政策。支持重点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和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深化商业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健全管理机制。
(六)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推进修订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注册会计师法。做好增值税法、车船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财税法律的相关立法工作。积极推动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规范财政工作运行机制,认真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财政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强化预算管理。继续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提前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努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深入推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和更新标准。积极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作用。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部门预算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分析和动态监控,完善评价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强国库现金管理。推进各类资金整合,增强资金的规模效应。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分析运用,健全预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机制。加强债务管理,努力防范财政风险。
狠抓增收节支。大力支持税务、海关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严厉打击偷骗税违法活动,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严格非税收入管理,逐步取消预算外资金,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政策体系。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根据部门编制内增人增支和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情况核定部门公用经费的基础上,中央部门公用经费统一压缩5%,项目支出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地方原则上也要比照执行。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行为。
推进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建立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经费类型等数据的动态管理。加强中央部门人员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人员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扩大试点范围,开展实物费用定额“实转”试点。加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通用定额标准建设进度,适时启动一批专用定额标准建设项目。强化项目库建设,建立重大项目支出事前评审机制,研究项目滚动预算编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试编部分事项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政府财政统计报告制度,研究建立全口径的年度政府收支统计制度。发布实施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县乡基层财政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通过建立台账、抽查巡查、健全管理制度等方式,强化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和渠道下达的财政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和信息反馈制度,切实保障各项涉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村财乡代管”试点。
强化财政监督。继续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调研,保障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坚决查处财政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优势,确立专员办对驻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主体地位,明确专员办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财务、资产等实施综合监管的责任义务、方式程序等,逐步实现中央财政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全覆盖。积极开展上下联动监管,推进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和有效的问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扩大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部门范围,逐步细化报送内容。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和省以下预算公开工作,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逐步建立系统、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发布会计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扩大实施范围。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评估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抓紧落实《关于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加强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全面实施会计人才战略。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研究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等关键环节,提升信息化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保障能力。全力推广实施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在省级成功应用的基础上,201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在地市级财政部门的推广实施。加大财政业务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力度,基于应用支撑平台构建一体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运行维护体系。抓好数据中心建设,深化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
(七)深化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
深入开展多边、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多边财经对话平台,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制定,妥善处理与主要发达国家关系,深化与发展中大国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工作,改革完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切实推进国际金融机构治理结构改革。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做好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等双边对话,以及与有关国家的财长互访等工作,加强与主要经济体财经政策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维护公平贸易环境。继续实施自由贸易区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双边和区域贸易谈判。完善国际税收对话机制,深化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做好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相关工作。推进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知识合作,并向地方转移。
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制定完善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财务管理、外国政府贷款采购工作管理等办法。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把好贷款项目立项关和评审关,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推动评价结果运用。做好主权信用评级工作。积极争取并有效利用技援项目。
(八)加强财政系统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大力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认真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机制。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财政工作宗旨,学习沈浩等先进人物事迹,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财政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权力梳理、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完善巡视制度。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乘势而上,总结典型,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加强会计、评估行业党建工作。
标签:农村改革论文; 转移支付论文; 新能源车补贴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积极财政政策论文; 国内宏观论文; 经济建设论文; 政府支出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 中央财政论文; 项目范围论文; 地区经济发展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政府工程论文; 消费社会论文; 财政制度论文; 工作管理论文; 建设投资论文; 消费投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