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探讨论文_冯建伟

关于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探讨论文_冯建伟

鹤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摘要:人民防空地下室在战时可对人员、车辆、物资等起到掩护的作用,是重要的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是战时防备敌人空袭,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普通地下室不能取代人防工程作为战时防空袭的掩蔽场所。

关键词: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

一、人防质量监督在发现的问题

在我们日常的对各人防结建工程日常的检查、专项验收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质量通病或问题:

1.1设计不到位或不合理:后浇带设置在人防区内,甚至就设在人防的临战封堵框处;人防地下室在口部、临空墙体处,设置的预埋电气套管数量不够或位置不对,导致为了人

防地下室的日常的使用方便(如监控线路和移动信号的引入),在人防地下室的未按人防要求随意开孔;人防地下室利用高层建筑下的地下室空间,进行布置,由于高层下部剪力墙、结构承重柱、电梯的剪力墙等分布过多,将人防地下室分成一小块一小块,导致通风管路布置困难,通风不畅新风无法到达到各个角落等等。

1.2施工质量较差:人防地下室顶板、底板、墙板存在渗漏现象;有的人防专用设备,非人防定点厂生产或无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主要部位的钢筋绑扎不到位(如人防门的四角加筋不到位,人防门吊钩未设置,底板、顶板、口部和临空墙的拉结筋不到位);通风、给排水、电气各系统的预埋套管漏埋或少埋;穿越人防区和非人防区的电气管线在预埋时不按人防规范的要求等等。当然,作为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和管理的人防部门和人防质监部门,在人防工程立项、审批、施工、竣工这一流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碰到的问题,远远不止这些,笔者只不过是在对人防结建工程的行政管理中发现的比较常见的问题进行了部分的罗列,并不全面。

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完善措施

3.1 加强人防工程监理工作

(l)依法坚持、建设质量标准。

人防工程作为国防工程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能够确保公共安全的一项社会公 益性事业,人防监理工作的宗旨是要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它的内容是保证工期和进度、贯彻人防法规、控制投资、执行质量标准、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同时也是人防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

(2)对人防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要落实人防监理企业的日常管理并且要细化评分制度、对人防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进行规范、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程序进行统一,并且要建立监 督管理和考评机制。

(3)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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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民、社会、市场对于人防监理服务的期望值变得越来越高,这也就给监理企业带 来越来越大的社会压力,同时也就要求监理企业具有更高的业务水平,这就急需通过业务培 训来加强和提升人防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3.2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将行政、技术、法律和经济结合为一体,是行政执法的 一部分。因此,工程质量监督的前提是建立机构,关键是提高执法能力。在建立和健全机 构的同时,也要依据工作的需要和性质,引进人防专业人才,提高和培养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发挥监督机构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处理解决质量问题并且提高人防工程的整体质量的关键所在。

3.3 严格按照规定审查与管理资质

(l)人防主管部门和各级建设部门要对参与人防建设过程的各个责任单位加大资格审查 力度,严格把守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人防主管部门在项目论证阶段就应该指出没有相关人防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并且要监督项目法人进行整改。在发放项目许可证之前,在办理人防质监手续的时候,人防质监部门和人防主管部门应该对参加人防结建工程的人防设备提供商、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各个主体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不具有资质的,人防部门不给予出具人防质监手续,建设部门不能够发放施工许可证。

(2)要全面实施质量认证制度,由人防质量监督机构、省级人防主管部门和国家依据各自的职权,对参加人防工程建设的人防设备提供商、监理和设计等各个主体单位进行资质管理认 证,并且要对各方主体的资质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和检验,考核合格以后,通过颁发检验标 志、产品合格证等方式来确认企业的资质或者是生产的产品已经达到某一质量水平。

(3)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监督管理按照人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开发商在进行 项目开发的时候必须要建设配套的人防结建工程,但是项目的法人往往会首先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而想方设法的去逃避法定的义务,所以,人防主管部门必须要联合国土、计划、建设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法人及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在对项目法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时应该注意到以下方面:要对工程招标的过程加强监督,对项目法人是否是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参与招标进行严格的审查。要对合同加强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施工、建筑设计过程中制定各种各样的虚假合同来逃避主管部门的监 督。严格遵守施工许可制度,要把人防工程的质 监手续加入到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前置程序中,以此来避免人防质监部门和人防主管部 门不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要严格遵守人防结建工程中人防专项验收,没有经过人防专项验 收的项目或者是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部能够 交付使用,也不能够办理产权登记。

4.结束语

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贯穿是从项目的审批、施工到竣工这一基本项目建设流程,是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这一监督和管理,既能有效地促进设计、施工质量的提高,又维护了国家和建设单位的利益,与设计、施工单位的长远利益是一致的。

参考文献:

[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 - 2005)[S].2006

[2]陈志龙. 人民防空工程技术与管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第 2版)[M]. 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8

论文作者:冯建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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