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华北的一种村落--河南秀武县周村_旧唐书论文

唐代前期华北村落一类型——河南修武县周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修武县论文,华北论文,河南论文,村落论文,唐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293/Z(2003)05-0050-09

关于唐代地方行政制度,在户令[1](卷三食货三乡党条)中可见其规定,是以“州县以下五百户为一乡、一百户为一里”,即政府把握一定户数为基准而设置乡村行政单位。毋庸赘言,这种乡里制当然是人为的,自然村落由于受气候、地形以及其它种种条件的限制,未必能与之一致。户令上“在田野者为村”的说法,应该是指南北朝以后形成的散村形式的新型自然村落,而唐代的乡里制,则是在这种自然村落的基础上通过人为的组合建立起来的行政区划(注:同参考文献[1]。并参照宫崎市定《中国における村制の成立》一文,收录于《东洋史研究》(1960,18-4)及《亚洲史论考(中)》(朝日新闻社,1976)。)。

笔者向来主张唐代三百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大的过渡期,特别是到了唐代后期,整个社会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要验证唐代社会构造的变迁,必先分析基层的农村社会构造。本文着眼于相对唐代后期来说社会构造尚未发生显著变化的唐代前期的自然村落,尝试从村落成员间的各种关系、村落规模、村落成员与权力机构的关连、与农业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地理环境等方面入手来考察唐代前期自然村落的具体形态。

一 碑文所见的“周村”

笔者曾以唐代后期以来过渡性的、流动的社会构造之变质过程为背景,对唐末五代至宋初的同族村落做过考察[2],但对唐代前期的村落构造尚未有具体讨论。因此,本文选取位于今河南省修武县境内被称作“周村”的周氏同族村落作为研究对象,对唐代前期的同族村落进行分析。

从前仁井田陞博士在《唐宋法律文书の研究》一书论及唐代户籍中所见一户之人口数问题时,曾经以这个“周村”作为具体的研究事例。[3]不过,也只是在详细分析敦煌文书之后,用作户籍史料之替代资料而略加引用而已。在中国内地,有关唐代内地户籍、记帐、差科簿等史料现已不存(至少迄今尚未发现),从这一点来看“周村”的题刻确实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在本文中,笔者不单单把“周村”的材料看作户籍类替代史料,同时也把它看作唐代前期乡村类型的一个具体事例,尽可能地从多角度来加以分析。

《金石续编》[4]著录《周村十八家造像塔记》,原碑存于河南省修武县,高1尺8寸(57.6厘米),宽2尺6寸(83.2厘米)。这一方造像塔碑,作为一件集结全村力量建成的佛教信仰的实证,它的大小和样式在为数众多的唐代造像塔铭中都极为普通。此碑前半部刻有以“惟大唐麟德元年岁次甲子六月丁丑朔五日辛巳怀州修武县兹仁乡无为里周村一十八家敬造尊像一塔”等文字为始的供养记,后半部按家族列记参与此事的人名,本稿将围绕此碑后半部分铭文展开讨论。

在此先将刻有姓名的此碑之后半部转录于下(原碑按家庭成员改行刻记,本稿为行文方便,给每一行,即每一家编加了序号)。

(一)周文仓 妻常 男孝通 妻黄 孙玄式·玄 孙敬福·□福

(二)周子尚 妻刘 男信达 妻高·妻贾·妻邢 孙男恒讬·处师·处□

(三)汲郡从事周子 妻茢 息公举 妻韩 孙骑都尉又贤·仁基·仁忠·仁静 玄孙□□

(四)周定 妻郭·妻茢 男大陆吴泽二府校尉仁悊 妻向 孙义安 玄孙务俭

(五)并州交城县令周永建 妻袁 男明彻及妻 孙思贤·思友

(六)周仕峻 妻牛 男善见 妻黄 孙文绰 妻李 孙男文略

(七)周宁 妻马 男大陆府队正上骑都尉行密 妻王 男仁贯

(八)曹州考城县令周义成 妻卫·妻向 男善徵 妻黄 孙男重席

(九)刘子儒 妻张 男文遇 妻周 孙男师相·师愕 玄孙慎知

(十)桑景嵩 妻周 男三良 妻王 孙文干 玄孙义澄 澄母窦

(十一)叚文基 妻张 男许弘 妻赵 孙知十 女要儿

(十二)孙长宁 妻王 男君初 妻刘 男君彦 妻王 男沙门 妻张(注:(十二)孙长宁一家末尾“妻张”与全家成员的关系不明。孙长宁三子之一已入沙门,张氏或为此人出家前的俗时之妻,在孙长宁之子出家后,她仍留居孙家。)

(十三)周子政 妻路 男隐师 妻习 孙男择言 妹胡女·光儿

(十四)周买 妻马 男善通 女匡儿 通妻贺 孙师相 妻习·妻□

(十五)周刚 妻张 男上骑都尉留买 妻常 孙男逸贤 孙女洪端

(十六)周毗罗 妻路 男义坊 妻高 男义均 妻刘 男义述 孙务□

(十七)周操 妻王 女夫张行志 妻周 外生贤子·贤芳·贤敬·贤□

(十八)上林府周君楚 妻朱 男玄拟 妻张 孙男义端·义模·义恭·义伦

以上共列18家130口,除刘氏、桑氏、叚氏、孙氏4家之外,其余14家均为周姓,而刘氏、桑氏两家也与周氏出身的女性有婚姻关系。因此,“周村”确实名符其实,村落的成员大部分姓周,可以看作是一个周姓的同族村落。

再看一下周氏14家与他姓4家的家庭构成,为此根据各家庭成员名讳的共通之字推定他们之间的行辈关系,并列出世系表(见文后附图)。

据推定世系表,“周村”18家从家庭构成来看,5口1家、6口4家、7口5家、8口6家、9口2家,合计130口;从世代构成来看,二世同籍(居)3家、三世同籍(居)11家、四世同籍(居)4家。不过,(十七)周操一家,女儿周氏与其夫张行志以及他们的四个儿子(对周操来说是“外生”)是否一定与周操同籍(住)尚难判断,这里暂视作同籍。其次,从周氏14家的世系表来看,在麟德元年(664)建造此碑之时,(三)汲郡从事周子有可能正同时担当着六世同居的周氏一族的族长(注:六世同居这一点让人感到有些疑惑,但这种情况在一村之宗族关系中并非不可能。如敦煌出土的天宝六载杜怀奉户籍(P.3354)可见五世同居的例子(参照仁井田陞前揭书P.752)。当然,本文的推定世系表仅仅依据名字的比较制成,实际情况未必完全如此。)。再则,从周氏的婚姻关系来看,与黄氏结亲的最多,有3宗,与常氏、马氏、张氏、王氏、向氏、路氏、高氏、刘氏、茢氏、习氏结亲的各2宗,与牛氏、贺氏、李氏、朱氏、卫氏、郭氏、韩氏、邢氏、贾氏、袁氏结亲的各1宗。在这些婚姻关系中,值得注意的是“周村”存在一夫二妻甚至一夫三妻的现象。如(二)周信达有高氏、贾氏、邢氏三妻,(四)周定有郭氏、茢氏二妻,(八)周义成有卫氏、向氏二妻,(十四)周师相有习氏、某氏二妻。以上除(八)周义成任曹州考城县令之外,其余都是以庶身分娶二妻或三妻的。而唐代庶身分严禁重婚这一点在《唐律疏义》中有明文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5](卷十三户婚律)那么应该如何解释“周村”的一夫多妻现象呢?在这里只能运用仁井田、西村、日野诸博士的分析,以“职资妻”来解释(注:仁井田陞前揭书P.747以下。西村元佑《唐代敦煌差科簿を通じてみた唐均田制时代の徭役制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收,东洋史研究会,1968,P625。日野开三郎《唐代租调庸の研究Ⅲ课输篇下》,自费出版,1977,P381。)。简单地说,尽管是庶身分,但本人或祖父兄弟带有勋官官衔的话,可以享受一夫多妻的特权。据此推断,(二)周信达的父亲周子尚甚至祖父,应该有过勋官的履历;同样(四)周定的父亲也可能有过勋官的履历。另外,拥有骑都尉这一勋官官衔的(三)周又贤大概年轻尚未娶妻,而(七)周行密、(十一)周留买虽同样拥有上骑都尉官衔,却只娶有一妻。当然这一点并非无可置疑,因为这份碑文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户籍或与户籍类似的公式性官方记录,而只是非正式的佛教信仰的供养碑,所以并不受法定格式的规范和约束,也就是说,这不是一篇以明记勋官官衔的形式来主张相应的各种特权的碑文。从这个意义上讲,碑上人物的勋官官衔等事项漏记的可能性很大。

《金石续编》著录的这篇《周村十八家造像塔记》,在道光《修武县志》(以下简称道光志)中也有收录,名曰《西明寺佛像塔记》,记载较前者更为明确(注:道光《修武县志》(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清道光原刊本)卷十金石志唐条。)。这是因为道光志不仅在编纂时间上早于同治十三年(1874)刊的《金石续编》,而且它的记载来源于当时所见之实物而非拓本,所以史料价值较高。据道光志,此碑位于修武县周刘村东南西明寺内,碑体分三段,上段刻有佛像一座及陪像八座,中段刻有佛像二座及陪像四座,下段刻有碑文及供养人姓名。在编纂县志的道光年间,此碑尚处于“完好无缺”的良好保存状态。另外,道光志记载此碑通高5尺8寸(185.6厘米),其中下段高1尺5寸(48厘米),《金石续编》所著录的造像塔记无疑是此碑下段部分(注:《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唐代第十四册P.106收录《周村十八家造像记》拓本照片。若据此书,则碑首部分刻有佛塔,以下分为三段,上段中央刻有佛像一座及陪像四座,中段分为左右两部分,各刻有佛像一座。与道光志记载上段陪像八座,中段陪像四座不合。北京图书馆所藏拓本中有不少空白,内容多有脱落,恐非原碑之全拓。不过,该拓本的下段造像铭部分大多可以判读,《金石续编》所录铭文中用空格标出的供养人姓名或脱漏之字,据此拓本则可大部补足。碑高184厘米,宽75厘米。若按比例计算,此拓本照片的下段造像铭部分当为48.4厘米,与道光志记载的一尺五寸(48厘米)完全一致。)。

道光志还收有《西明寺佛顶尊胜陀罗尼经幢》。该经幢存于周刘西明寺,八面柱形,台座八面刻有序文和经文,上部本体部分每面各镌佛像一座,佛像两侧刻满周姓供养人的姓名(注:道光《修武县志》卷十金石志唐条:“西明寺佛顶尊胜陀罗尼经幢正书在周刘村。案幢在寺前柏林中,八面,每面宽六尺,高四尺七寸,上段六寸五分,第一面分二行,镌奉为皇帝造幢六字,后七面各镌佛像一像,左右皆周姓士女供养名氏,下段四尺五分,每面九行,行五十七字,前序后经。”)。《中州金石考》卷五著录《唐尊胜陀罗尼经》并云:“唐尊胜陀罗尼经,首行有仪风元年字,前序后经,下截磨灭,碑阴首行大唐怀州□武县,上幅似叙,不可读,下幅皆施舍姓名。”[6]此处所记与道光志中所记当为同一经幢。通过这座仪凤元年(676)所造经幢,可知“周村”周氏一族在麟德元年(664)之后12年又有持续的信仰活动。可惜道光志及《中州金石考》都省略了周姓供养人名,因此现在已经无法知道这次活动的参加者姓名。

在周刘村西明寺内麟德元年造像塔铭旁边,还有一通与“周村”相关的碑,即题为《周村四十余家镌像记》(注:道光《修武县志》卷十金石志唐条、《金石续编》卷七。)的唐开元二十四年(736)铭文碑。碑文以“维开元四年季岁次景(丙)子正月辛巳朔十八日戊戌,崇仁乡周村四十余家再镌”起始,内有“镌容刊像,承祖祢之前规(“前”字道光志作“遗”字),拔苦拯迷,为子孙之厚福”等语,由此可知“周村”周氏一族子孙于麟德元年之后72年、约历经两代之后的开元二十四年,仿祖先造像供养追刻此碑。相对于麟德元年碑所载之18家,开元二十四年碑所载人物增加了一倍多,达40余家,可见“周村”的成长。开元二十四年碑应与麟德元年碑一样,镌刻了当时40余家供养人姓名,但道光志及《金石续编》却都省略未记。道光志仅记录了一位官僚化人物“瀛洲司马周务道”(注:道光《修武县志》卷七选举考荐辟唐条:“周务道,瀛洲司马,见开元二十四年西明寺碑。”同书卷十金石志唐条:“后列施舍姓名,有瀛洲司马周务道。”)。关于周务道,从他的名讳上来看,在前述据麟德元年碑推定的世系表中应排在第五代,与(四)家系的周务俭、(十二)家系的周务□是同辈。

二 “周村”的村落规模与官僚化人口

在本节中,首先讨论“周村”在当时的行政单位上来看是多大规模的村落。

前述麟德元年碑所记“周村十八家”的总人口数为130口,平均1家7口。如果包括出嫁外姓的2位女性,周姓家族成员共104口,高达“周村”总人口的80.6%。虽然“周村”的全体人口未必仅仅只有麟德元年碑上所记载的18家130口,但从村名及周姓住民的比率上来看,正如前面已经论述的,“周村”明显具有同族村落性格。开元二十四年碑中所记“周村”供养人名及人数现不可得,若取麟德元年“周村”1家平均7口这一数字作单纯估算,“周村四十余家”的口数当在280口以上。

再看一下“周村”所属的乡的情况。麟德元年碑记为“兹仁乡无为里”,开元二十四年碑记为“崇仁乡”。一般说来,乡名虽以地缘性的命名为多见,但也常常由于孝子或德行者受到褒赏而随之更动的。这种乡名的变更往往会依据儒家伦理被冠以体现统治者理念的名称,与当地的固有地名没有联系(注:根据儒家伦理观而命名的乡不胜枚举。试举“周村”近邻一村为例,没于大中十三年的李元墓志铭上有“系本怀州修武县孝廉乡范客村人也”(《中州冢墓遗文》补遗)。关于乡的命名方式,可参见拙作《唐代地域社会史研究》第一章第三节(同朋舍,1997)。)。这一点与自然村落不同,自然村的名称与其地缘性或居住者姓氏密切相关,而乡是人为的行政单位,被冠以类似上述的名称也是情理中之事。麟德元年至开元二十四年期间,由于某种理由“兹仁乡”被改为“崇仁乡”,而“周村”这个村名却一直延用,直至12世纪金代(注:道光《修武县志》卷十金石志金条有“重修古佛碑幢记南怀州修武县梁平乡周刘村,(中略)时大金皇统七年岁次丁卯四月八日记。”可知在金代“周(刘)村”所属的乡已改名梁平乡,同时推测刘姓的比率已经升高。),如后所述,甚至到20世纪民国时期仍能找到“周村”这一村名的痕迹。

“周村”所属的怀州的户口数,在唐代前期为户数30090、口数126916,1户平均4.2口;在最盛期的天宝年间为户数55349、口数318126,1户平均5.7口(注:见于《旧唐书》(中华书局点校本)卷三九地理志二怀州条、《新唐书》(中华书局点校本)卷三九地理志三怀州条。又《通典》卷一七八州郡八怀州河内郡条为“户五万四千一百、口三十一万五千三百七十”,此处记载与新旧两唐书所载天宝户口数有所出入,恐怕用的是天宝年间的某种统计。若根据《通典》数字,1户平均为5.8口。)。前述麟德元年“周村”18家,其1户之平均口数不仅大大高过唐代前期怀州1户的平均口数4.2口,而且除1户之外,其余17户每户之口数都要高过唐代最盛期天宝年间怀州1户平均口数5.7口。又据《元和郡县图志》(注:(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1983)卷一六河北道怀州条。但(宋)乐史《太平寰宇记》(清光绪八年金陵书局刊本)卷五三河北道三怀州条作“旧一十五乡。今五乡。”),修武县开元户数6717户、管乡数13乡,由此算出1乡平均516.7户,与“五百户为一乡”的制度规定大致相合,而开元二十四年碑记载“周村”所属崇仁乡当为此13乡之一。

现将麟德元年碑所刻“周村”18家130口中拥有官职的供养人列举如下:

(a)职事官

(三)周子

汲郡从事(卫州参军)

(五)周永建

 并州交城县令(畿县 从六品上)

(八)周义成

 曹州考城县令(上县 从六品上)

(b)卫官

(四)周仁悊

大陆·吴泽二府校尉(从七品下)

(七)周行密

 大陆府队正(正九品下)

(十四)周君楚

上林府(司农寺上林署府史?)

(c)勋官

(三)周又贤

 骑都尉(勋视从五品上)

(七)周行密

 上骑都尉(勋视正五品上 兼卫官)

(十一)周留买

上骑都尉(勋视正五品上)

开元二十四年碑所见者一人:

周务道 瀛洲司马(上州 从五品下)

以上拥有官职的供养人中,有州官头衔的2人:1人为汲郡从事,即卫州参军(注:本文将汲郡从事解释为汲郡卫州参军或许存在一些问题。在此暂按“以隋开皇十二年前的旧名作为雅称沿用”来理解。《隋书》(中华书局点校本)卷二八百官志下:“雍州,置牧。属官有别驾、赞务、州都、郡正、主簿、录事、西曹书佐、金户兵法士等从事、部郡从事、武猛从事等员,并佐史,合五百二十四人。(中略)上上州,置刺史、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功曹、户兵等参军事,法士曹等行参军、行参军、典籤、州都光初主簿、郡正、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部郡从事、仓督、市令丞等员,并佐史,合三百二十三人。(中略)(开皇)十二年,(中略)诸州司以从事为名者,改为参军。”(《通典》卷三三职官一五总论郡佐条同此)。并参照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の研究》P60以下,同朋舍,1988。)。卫州紧邻“周村”所属的怀州,在怀州东北方。另1人是两代以后开元时期的周务道。任县令者2人。与折冲府相关者3人,2人官任校尉和队正,无疑都是卫官,另1人官阶不明,而且很可能与折冲府并无关系。卫官不是正规的职事官,而是受祖父或父亲的资荫,在任正规官职之前的准备见习阶段的一种官职(注:参照拙搞《唐代における官荫入仕について—卫官コ—スを中心に—》,《东洋史研究》,1976,35-2。)。因此可以推断大陆·吴泽二府校尉周仁悊的(四)父亲周定与大陆府队正周行密的(七)父亲周宁之间不仅是同辈关系,恐怕还存在着接近于兄弟关系那样一种更为亲近的关系(注:古籍中常见“定”与“宁”二字并用,如《淮南子》本经训有“天下宁定,百姓和集”,又如《论衡》宣汉篇有“四海混一,天下定宁”等。这两字不仅部首相同,而且字义也极为接近。),周定、周宁的亡父过去或者曾经历官、或者是高品的带勋者,如此才有可能荫及孙辈。前述周定有“职资妻”二人的事实,似可作为此推断的旁证。此外的带勋者3人中,周行密以卫官任折冲府队正并且带勋,这种带勋者的职务,应当是通过府兵的外征、或往京师充任永久性的轮番勤务者而获得的(注:向百姓滥授勋官的现象始于咸亨五年(674)前后。此碑造于在此前十年的麟德元年,勋官的诸特权的有名无实化、社会评价的显著低下等现象似乎尚未明显。《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永徽已后,以国初勋名与散官名同,年月既久,渐相错乱。咸亨五年三月,更下诏申明,各以类相比。(中略)自是已后,战士授勋者,动盈万计,每年纳课,亦分番于兵部及本郡,当上省司。又分支诸曹,身应役使,有类童仆。据令乃与公卿齐班,论实在于胥吏之下。盖以其猥多,又出自兵卒,所以然也。”)。

那么上述“周村”处于官僚及准官僚地位的成员人数比率,在当时的社会上处于何种地位呢?《太平广记》的一则记事对解答此问题很有参考作用,该书卷二九七所录《睦仁蒨》中谈到赵郡邯郸人睦仁蒨与冥府鬼成景交好,他与成景曾有以下这段对话:

景曰:“君县内几户?”仁蒨曰:“万余户。”又曰:“狱囚几人?”仁蒨曰:“常二十人已下。”又曰:“万户之内,有五品官几?”仁蒨曰:“无。”又曰:“九品已上官几人?”仁蒨曰:“数十人。”(注:参看(宋)李昉等《太平广记》卷二九七《睦仁蒨》,中文出版社,1972;(唐)唐临《冥报记》卷中,中华书局,1992,T51·793b。)

这段对话的时代当在隋大业(605~617)到唐贞观(627~649)之间。岑文本在贞观年间官至宰相,隋大业初与父亲岑之象一同流寓邯郸,师从睦仁蒨(注:《旧唐书》卷七○、《新唐书》卷一○二岑文本传。)。我很想证明他从睦仁蒨那里听来的这段对话的可靠性,但这终归不过是诠释三世因果真理的佛教故事,不能简单地当作史实对待,只能说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唐初的社会状况。

邯郸县虽然是管辖户数1万户以上的大县,但当地出身的五品以上官竟无一人,六品以下九品以上的流内官有数十人。粗略统计一下,平均200户到300户之中才能出1个流内官,还是六品以下的。再看当时全国的情况。我找到距麟德元年最近时点的流内官人数与户口统计数为:显庆二年(657)流内官人数13465人(注:《通典》卷一选举五杂议论中、(宋)王溥《唐会要》(台湾商务印书馆,1968)卷七四选部上论选事条黄门侍郎刘祥道的上疏。),永徽三年(652)的户口数380万户(注:《旧唐书》卷四高宗纪永徽三年七月丁丑户部尚书高履行的奏言。)。利用这两个数值求得流内官人数占全户数的比率,约为282户中出1名流内官,与上述根据《睦仁蒨》记事求得的数值基本一致。这样看来,“周村”的例子,即18家130口中至少出了3个六品以下流内官的情况,是一个超乎寻常的高比率(注:前揭《元和郡县图志》所载修武县开元户数为6717户,现试以上述官僚化人口200户~300户中出1人的比率作一简单推算。若200户中可出1人,换算到修武县则可出流内官33.6人;若300户中出1人,换算到修武县则可出流内官人数为22.4人;若282户中出1人,换算到修武县则可出流内官23.8人。由此可更具体地看出“周村”官僚化人口比例之高。)。如果再加上未计算在内的与折冲府相关的官僚预备军的3名(或2名)卫官,那么这个比例就更是高得令人瞩目。应该考虑到,这种官僚化人口的高比率与先前提到“周村”1户之平均口数高于全国平均、高于怀州一州平均的事实是有关联的。

三 “周村”的立地与环境

怀州在唐代属河北道,地处洛阳通往河北、山西的交通要道之上。从怀州出发,渡过位于孟津的黄河渡口或经河阳桥,到达东都洛阳仅140里(78公里)。“周村”所属的修武县位于怀州东北120里(67公里)(注:《元和郡县图志》卷十六河北道怀州条。《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二、《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河北道怀州条。),北靠太行山脉,南接黄河流域。这里地处太行山脉南端,标高约500米左右的山麓面自西北向东南方缓缓倾斜,沿山麓一带多有泉陂出露,自山脉发源向南流的小河川也为数不少。在华北,这种地带自古以来就被开垦为农耕地。修武县东面的获嘉、辉、新乡三县交接地带曾发掘出很多古代遗址,其中有不少是从新石器时代龙山期到汉代的居住遗址(注:《河南卫河滞洪工程中的考古调查简报》,《考古通讯》,1957-2;五井直弘《中国古代の灌溉—汉代の河内郡を中心として—》,《古代史讲座》第八卷,1963。),由此可以确认,早在农耕文化的最初阶段这里已经成为先民的居住地。水利便利的土地当然会较早地得到开发,此后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水利灌溉设施的完善,也容易使这种地方发展成为生产性卓越的良田地带。正如晋太康年间(280~290)束皙对这里的评论:

又如汲郡之吴泽(注:在晋代修武县属汲郡。见《晋书》(中华书局点校本)卷一四地理志上司州条。),良田数千顷,泞水停洿,人不垦植。闻其国人,皆谓通泄之功不足为难,舄卤成原,其利甚重。而豪强大族,惜其鱼捕之饶,构说官长,终於不破。[7]

确实如束皙所观察到的,在这块被称为“吴泽”的湖泽周边,只要建造一些比较简单的排水工事,就可以造就数千顷肥沃的良田。因为从地理上看这一带为缓倾斜的冲积扇地形,可大大节省湖泽排水所需的工事和劳力。但在晋代,当地的贵族势力大量占有土地,加之他们担心此举将使湖泽地经济效益减少,因此向地方长官施加压力,结果似乎是农耕地扩大的计划未能实现。束皙前文提及“汲郡之吴泽”,又见于《水经注》中记载:

清水又东南流,吴泽陂水注之,水上承吴陂于修武县故城西北。(中略)大陆即吴泽矣。《魏土地记》曰:修武城西北二十里有吴泽水。陂南北二十许里,东西三十里。西则长明沟入焉。(中略)又东迳修武县之吴亭北,东入吴陂。次北有苟泉水入焉。(中略)山阳县东北二十五里有陆真阜,南有皇母、马鸣二泉。东南合注于吴陂也。次陆真阜之东北,得覆釜堆,堆南有三泉,相去四五里,参差次合,南注于陂。[8]

若据《水经注》所引《魏土地记》(注:《魏土地记》成书年月不明,但至迟应在郦道元(?~527)之前的北魏时期。《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记有“大魏诸州记,二十一卷”,疑即同书。(清)王谟《汉唐地理书钞》(中华书局,1961)仅从《水经注》中辑有《大魏诸州记》“修武城西北二十(里)有吴泽水”一语。),吴泽陂位于修武城西北20里,是一片南北20里(约11公里)、东西30里(约16公里)(注:此处据北魏太和十九年(495)颁布的大尺(29.97厘米)换算。)的广大沼泽。从太行山脉南麓涌出的苟泉水、皇母泉、马鸣泉,以及发源于覆釜堆南侧的三泉等诸多泉水自四面八方汇流至此,形成了这片沼泽。随着时代的进步,吴泽陂的排水造地工程不断推进,沼泽地渐次耕地化。民国二十年(1931)制五万分之一地图上已经完全看不出沼泽的存在。不过,在该地图上不仅仍可确认《水经注》所见诸泉,而且根据地形的高低、泉流和小河川的走向等,可以很容易地判读过去的沼泽地痕迹。按地图上等高线所示,恰好在标高500米线附近,太行山脉向南陡降的地势变得平坦起来,众多的泉水和河川汇流形成吴泽陂。清代杨双李曾根据《水经注》的记载进行实地勘查,确认了诸泉源及其分派,并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作《修武泉源考》(注: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乾隆五十四年序刊本《怀庆府志》卷二九艺文志、道光《修武县志》卷二舆地志山川条。),文中提到:“沼河垄亩,至今村民称陂地”。由此可知,在18世纪之时,虽然田土已经迫近以诸泉为水源的小河川沿岸地带,但当地农民仍称原先吴泽陂一带的土地为陂地。杨氏的调查证实了古代吴泽陂的存在,以及吴泽陂一带由于排水造地工程而逐渐耕地化之后仅有地名残留的这一事实。这种景观在稍后的道光年间仍可以见到,道光志提到:吴泽陂“在县北十里,城寨西南,浊鹿城南。东过陂桥与获嘉县接。县境泉水皆会于此。蟹舍、渔庄、藕池、稻田相连数十里(注:道光《修武县志》卷二舆地志山川条。)。”

以上概述了修武县的地理环境,不过本文最关心的是唐代修武县附近的具体景观,可是在这一方面几乎没有线索,仅供参考的史料大概只有《太平广记》卷三六二《怀州民》这一则记载:开元二十八年春二月,怀州的武德、武陟、修武三县发生饥荒,米价腾贵,民众陷于食土求命的极限。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带的泥土、特别是水渠两旁的泥土居然可以食用,而且芳香味美,不久“渠东西五里,南北十余步,土并尽”。(注:从东西五里(约2800米)、南北十余步(约15.5米余)的水渠旁土俱食尽这一事件,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一)渠水为东西流向。此处地形是向南或东南方缓倾斜面,南流的河川自然可以作为灌溉水路,而东西向的土地灌溉则大多需要构筑人工水渠。由此可以想见,当时此地应有合理的、有规划的灌溉水路存在。(二)“水渠侧土最美味”的背景似乎可以理解为当时人们已经对水渠维持着恒常的管理。也就是说,通过浚渫而堆积在渠堤附近的泥土已非普通的土质,这种肥沃的土壤对于饥民来说,寄托着他们一种美好的空想。)这个故事本身虽然荒诞无稽,但引人注目的是在故事发生的场所——怀州修武县的周边有水渠存在这一事实。由此推测,在唐代中叶,修武县附近已经存在以太行山脉南麓涌泉为水源的灌溉水路。此点不只是推测,亦有唐志记载可证:

修武县西北二十里有新河。自六真山下合黄丹泉水南流入吴泽陂。大中年,令杜某开。(注:《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河北道怀州修武县条。)

大中年间(847~860),修武县令杜君主持开辟了以黄丹泉等泉水为水源、流入吴泽陂的水渠,名曰“新河”。这里所说的黄丹泉,与《水经注》中列举诸泉时提及的皇母泉应是同一泉水。从民国制地图上看,县城西北约6公里地方,有一个以王母泉的泉水为中心的聚落,此处当为《水经注》中提到的皇母泉,亦即《新唐书》中提到的黄丹泉。六真山下的泉水及黄丹泉等诸涌泉,本来是沿地形呈自然分派状态的,后经人为的整理统合,汇集成一条水路,为当地农田灌溉所用,这就是《新唐书》中所见到的“新河”。

在了解唐代修武县附近的地理环境之后,下面再对“周村”的立地及变迁作一简单的分析。

结合民国制五万分之一地图和道光志,可知“周村”确切的地理位置。前述麟德元年碑和开元二十四年碑等在道光志中并称为《西明寺佛像塔记》,同“在周刘村东南”。又据道光志卷三舆地志里甲条,周刘村在“县城西南十五里”,与民国制地图上的县城西南方向10公里处所见的周刘村完全一致。并且,此地图上在周刘村东南端标有寺院记号,也与道光志卷六祀祠志所说“在县南十八里周刘村”的西明寺的位置一致。可以确定,唐代“周村”之地就是民国时期的周刘村。现代的地图,如《河南省地图册》[9]所载《修武县图》(40万分之1)等将此村标识为“周流村”,则“流”或为“刘”之讹传,或因与“刘”同音而被简化。随着后世刘姓居住者的增加,村名中加了一个“刘”字,但作为唐代前期周氏同族村落,“周”字也仍然在地名上得到了长久的传承。

四 “周村”与大陆、吴泽、上林府的位置关系

由上一节讨论的“吴泽陂”,令人联想起麟德元年碑所列供养人名中有(四)周仁的大陆·吴泽二府校尉这个卫官官衔。大陆府、吴泽府都是折冲府这一点自不待言,由此推断吴泽府之名当源于怀州修武县“周村”之北的吴泽陂,它的设置场所也应该在吴泽陂附近。

作为唐代前期兵制根基的“府兵制”,在它下面设有很多折冲府。折冲府主要是征发农民充任府兵,进行就地训练的军事机关。诸文献所载折冲府总数各不相同,盛唐时大概有六百府左右(注:参照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第五章《唐初府兵制的恢复及其全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现在虽不能尽知所有府名,但至少可以通过《新唐书》的记载确认吴泽府设在怀州境内(注:《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怀州条:“有府二,曰丹水、吴泽。”),此外,唐代石刻资料中也可见吴泽府之名(注:从开元十一年卒茹守福的墓志可见他曾历官怀州吴泽府果毅。(清)黄本骥《古志石华》(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据清三长物斋刊本影印)卷九、《全唐文》(汇文书局据清嘉庆钦本影印)卷九九五所收。又参照(清)劳经原《唐折冲府考》卷三怀州条(《二十五史补编》所收,中华书局,1995)。)。而且,即使唐代中期以降府兵制度解体之后,吴泽府作为军事要冲继续受到重视,因为五代后梁时曾在此地设置吴泽镇遏使(注:道光《修武县志》卷十金石志后梁条:“保安寺石幢。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军事押衙充东北面巡检都指撝(挥)诸寨兼充吴泽镇遏使何宗寿释迦牟尼佛赞。开平五年(911)岁次辛未二月乙酉朔八日壬辰毕工。在陆(六)真山前保安寺殿内。寺当后梁时,为延昌寺。”)。金大定十七年(1177)所刻的《张陆重修功德记》中提到“修武之北二十余里,六真山之东。俯临古城,名曰隤城,号曰吴泽镇。”(注:同上金条:“张陆村重修功德记。陆真散人赵宗义制。修武之北二十余里,六真山之东。俯临古城,名曰城,号曰吴泽镇。昔日精蓝一所。屡遭兵火,迄今圣迹存者,唯石像而已。(中略)大定十七年岁次丁酉辛亥月辛未日。在今隤城寨梳风永嘉寺莲座石柱上。”)由此记载并结合民国制地图所载的“隤城砦”,可以比定唐代前期吴泽府的所在地。另外我们注意到,唐末五代时期镇遏使(镇将(注:镇遏使同镇将。唐末五代时在藩镇支配体制之下,配置于领内之要冲,不但掌管捕贼、狱讼、军事,还参与各种商税、甚至赋税的征收。参照日野开三郎《五代镇将考》(《东洋学报》25-2,1938;后为《东洋史学论集》第二卷所收,三一书房,1980)、周藤吉之《五代节度使の支配体制》(《宋代经济史研究》所收,东京大学出版会,1962)。))的治所,不仅是军事、治安上的据点,往往还是当地区域流通经济的中心。拿吴泽镇的例子而言,在金领有华北稍后已见“吴泽镇”之名,可以想象,北宋时期吴泽作为新兴商业都市的“镇”,应有相当程度的商业发展(注:北宋时既已称吴泽镇这一史实,强烈显示此地具有区域交易中心机能的可能性,因为这一带在北宋时陶瓷器产业盛行。本文既已比定吴泽镇为隤城砦,就在隤城砦东北数公里、太行山脉的山谷间,有一个被称为当阳峪的山间聚落,已经知道这是北宋时期一个拥有四百余家陶工的大规模聚落,以生产上乘陶瓷器为生。关于当阳峪,可参照O.Karlbeck著·内藤匡译《焦作窑に就いて》(《日本美术工艺》一五三,1951)、小山富士夫《北宋の修武窑》(《美术研究》一六一,1953)、陈万里《谈当阳峪窑》(《文物参考资料》1954-4)。该地能有如此大规模的陶瓷器产业,一个原因是这里出产优质的陶土(事实上,从民国制五万分之一地图上可以看到,附近山区散布着很多“某窑”之类的地名),更重要的原因是这里接近北宋都城开封府——一个巨大的陶瓷器消费市场。而吴泽镇就成为这些从山区出产的陶瓷器的理想集散地。)。

下面再来看一看大陆府的设置地点。由前揭《水经注》“大陆即吴泽”可知大陆与吴泽实为异名同地(注:“大陆”之名早见于《春秋左氏传》,而杜预注当为《水经注》所本。《春秋左氏传》定公元年条:“(传)魏献子属役于韩简子及原寿过,而田于大陆焚焉。(杜注)《禹贡》:大陆在巨鹿北,嫌绝远,疑此田在汲郡吴泽荒芜之地,火田并见烧也。《尔雅》:广平曰陆。”)。谷霁光氏著《唐折冲府考校补》(《二十五史补编》所收)列举怀州境内吴泽府以下八个折冲府,未见大陆府之名,而在“赵州”条中列有大陆府之名,但打上了问号(注:谷氏认为大陆府在赵州,其论据来自《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邢州钜鹿县条“武德元年,置起州,并析置白起县。四年,州废,省白起,以钜鹿隶赵州。贞观元年,来属,有大陆泽”及同书赵州昭庆县条“本大陆,武德四年,曰象城。天宝元年,更名”的记载,以及也被杜预注所引用的书经《禹贡》篇。)。不过,从(四)周仁悊兼任大陆府校尉和吴泽府校尉这一点来看,可以预想这二府应为近邻。再从《水经注》视“大陆即吴泽”,且《左传》杜注亦云两府为近邻来看,“大陆府、吴泽府是两个相邻的折冲府”这一看法比较妥当(注:众所周知,唐代折冲府在地理上的分布并非全国均等。以长安为中心,在关内道设置了近三百府,加上河东、河南、河北,四道合计占全体的87%(参照前揭谷氏《府兵制度考释》)。因此,在这些地区,同一县内设有一府以上的情况并不稀见。另外,若考虑怀州距离东都洛阳很近这个因素,修武县附近有较高设置密度也不足为怪。)。同族的(七)周行密也拥有大陆府队正的官职,两人都是在距离“周村”很近的地点工作。按道光志可知,在距离前文比定为吴泽府的“隤城砦”稍南,清代尚存称为“大陆村”的村落(注:道光《修武县志》卷三舆地志里甲条有“大陆村十八里,西板桥西北。城寨,二十三里韩蒋西北。”(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中华书局,1955)卷四九河南四怀德府修武县条雍城项有“攒城在(修武)县西北二十里。周襄王赐晋文公攒茅之田,即此。旁有吴泽,亦曰大陆,今名大陆村。”)。这个“大陆村”可能就是民国制地图上位于“隤城砦”南2.5公里的“陆村”。唐代大陆府的史迹,直到民国二十年时仍可钩沉。

最后考察一下被(十六)周君楚所冠名的上林府。从“周村”18家中其它例子可知,此上林府无疑是一种职官、或类似于职官的头衔,但具体为何种官职并未明确。前揭谷氏《唐折冲府考校补》曾引此“周村”麟德碑,并猜测上林府为岭南道澄州管下上林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内所设的折冲府。不过,谷氏的这一猜测只是单纯将同名的县与此处的题刻联系在一起,并无其它参证资料。更何况在远在岭南的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征发府兵一事本身就甚有疑问。拥有折冲府卫官官衔的另外两例,都明确地注明了某府某官,而周君楚的官名却只记上林府。我颇踌躇于此处的上林府或为折冲府之名,而前面已经考证另外两例折冲府的所在地距离“周村”极近,基于职官的地缘性任用这一点,周君楚被派遣到距怀州修武县极远的偏僻南方实非自然之举动。在此姑且以司农寺所属上林署的流外官之府来作解释(注:《大唐六典》(广池学园出版部据享保中近卫家宋本校合刊本影印)卷一九司农寺条:“上林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监事十人从九品下。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唐会要》卷八三租税上:永淳元年(683)太常博士裴守真上表“夫太府积天下之财而国用有欠,少府聚天下之伎而造作不息,司农治天下之粟而仓庾不充,大仆掌天下之马而中厩不足。此数司者,役人有万数,费损无限极,调广人竭,用多献少。”)。

五 结语——“周村”的地位

以上怀州修武县“周村”麟德元年(664)、仪凤元年(676)、开元二十四年(736)等各年代的铭文碑显示,“周村”周氏一族曾多次集结全村力量进行造像、造塔、造幢等供养活动,在唐代前期73年间有据可查的至少就有3次,充分说明他们佛教信仰之虔诚。这一现象与当地佛教信仰氛围不无关系,在同一时期,修武县城正北、太行山脉南端的白鹿山百家岩寺,自北齐僧稠禅师驻锡此地以来,已经发展成为佛教中心(注:参照《续高僧传》卷一六释僧稠传(大正新修大藏经50·553c~554a)、同卷释昙询传(559a)、卷一八释昙真慧传(574c~575a)、卷一九释僧邕传(583c~584a)、卷二十释静琳传(590a)。)。此外,通过唐代前期“周村”供养行为的考察,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周村”这样一个周氏同姓村落的形态:“周村”一户的口数要远远高于当时全国平均水平;虽然目前还不清楚“周村”官僚化的缘由和过程,但在一族之中同一期间内有数人担任州县官或折冲府的官吏,即“周村”具有官僚化人口比例极高这样一个显著的特征,意味着“周村”不能简单定义为一个普通的村落,也就是说,当时的“周村”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来说应该都是一个比较有实力的村落。若进一步探讨它产生的背景,则应首先考虑到“周村”的地理环境,它坐落于太行山脉南麓的涌泉地带,附近有汇集众多泉流的吴泽,而缓倾的地形又构成了水利灌溉的最佳条件,由此孕育出高水准的农业生产。正是得益于优良的农业立地条件,“周村”的每户抚养人口数才能高出平均以上,才能集结全村村民多次进行造像供养,这样的供养行为当然应该包括向佛寺施舍财物、对僧侣的布施等等。

如果我们关注一下唐代前期的时代性,那么会发现“周村”几个引人注目的事实。在“周村”,从折冲府出仕担任卫官的有数人,而且这些折冲府都设置在当地。折冲府官吏的职务是轮番征发当地农民并对其实施军事训练,他们直接地与当地农民发生日常接触。所以,行使基于官荫和勋官的特权、有数名类似折冲府校尉或队正这种卫官官吏的“周村”周氏一族,在当地的发言权和影响力自然不可小看。由此看来,在唐代前期,府兵制发挥了它应有的机能,在滥授之前的勋官也拥有实质有效的特权,而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的“周村”,确实是一个很有实力的村落。

周村世系表(一)

周村世系表(二)

周村附近圖

收稿日期:20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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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华北的一种村落--河南秀武县周村_旧唐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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