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进一步取消对农民的不合理收费_农民论文

国家进一步取消对农民的不合理收费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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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就学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

●开展农民工培训和技能鉴定不得强制培训,强行收费。

●流动性小商小贩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降低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用

今后在城市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收费。除收取每证最高不超过5元的《暂住证》工本费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外,其他面向进城就业农民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并清退向农民违规收取的款项。将进城就业农民的治安管理经费纳入正常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严禁向进城就业农民或农民工所在单位收取治安联防费。开展农民工培训和技能鉴定,不得强制培训、强行收费。

此外,各级财政部门还将从其他方面加大收费管理力度,包括:

降低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用。按规定将有关检疫收费标准降低30%,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降低防疫检疫收费标准或全部免收防疫检疫费。

对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减收部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全部免收。

联系电话:0931-8156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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