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旅游社区理念及其构建机制_社群主义论文

旅游社群主义及其建设机制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社群论文,机制论文,主义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提法进一步明确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作为跨世纪的朝阳产业,旅游业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应该如何定位,如何发展,值得我们深思。旅游业是一个具有较强带动效应和关联效应的产业,随着旅游业发展对区域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的凸显,我国已有近30个省、市、自治区将旅游业确定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不仅给当地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带来了一些经济持续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如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污染,影响当地居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和社区文化资源的保护等。由于旅游发展过程中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不同,有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旅游业也面临着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尴尬境地。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旅游发展能充分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实现旅游发展的整体效用最大化,以最大限度的发挥旅游发展对促进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一)社群主义

社群主义是作为个人自由主义的对立面出现的,对个人自由主义的批判首先表现在个体和整体的关系问题上。社群主义认为个人存在于社会历史当中,传统、社群、历史、关系等非个人因素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基础性和必然性的意义。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相互统一的,个体利益须依赖于整体利益。①社群主义倡导集体权利,当然也承认个体的权利。社群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对其成员分配各种利益和资源,满足成员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若社群自身没有权利,它就不能实现这种功能。②社群主义属于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和进步过程中,意识形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指导着人们的行为。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人们必须树立社群主义,认识到个人利益同社群利益休戚相关,个人利益依赖于社群利益,把他人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为实现社群利益并最终实现个人利益而努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社群主义是构建和谐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旅游社群主义

社群主义或整体主义并非来自于某种神喻或宗教道德观念的意识形态,它是个人与整体之间存在的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客观利益关系在社会思想意识上的反映。集体离不开个人,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集体发展的前提;但个人也离不开集体、离不开社会。个人的自由与发展也要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基础。个人主义片面强调个人的权利、自由与选择,而社群主义则强调集体的或整体的利益与追求。社会在尊重个人权利、个人自由和个人选择的同时,也要求个人顾及他人和整体的利益与要求。倡导社群主义,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正确地处理个体与整体、局部与全局、一部分人与另一部分人之间的关系,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与可持续发展。

社群主义是个政治概念,在旅游发展中借用这个概念是试图寻找一种可充分协调旅游发展过程中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的意识形态,使旅游利益相关者的个人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或服务于旅游发展综合效益,以回应构建和谐社会对旅游发展的要求。因此,我们认为旅游社群主义可定义为:将旅游发展置于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的总体框架中,使旅游发展服从服务于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兼顾各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实现旅游发展综合效益最大化的一种指导思想。

(三)旅游利益相关者(tourism stakeholders)

弗里曼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任何被共同目标的完成影响,或者能影响共同目标实现的个体或可辨别的群体”。在旅游业中,关于“旅游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大都是以旅游经营者为核心来进行分析的,如何定义旅游利益相关者,目前可以从《全球旅游伦理规范》和旅游行业行为规范中所涉及的个体和群体进行初步设定,包括旅游发生地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组织及非政府组织、旅游开发商、旅游及相关企业、旅游企业员工、旅游目的地居民和社区、旅游媒体等等。③

三、旅游社群主义的经济学分析

(一)旅游社群主义的经济社会学分析

在新经济社会学家眼中,经济行动是受社会所限定的,行动者既不是外在于社会环境且源自个人似的进行决策和行动,也不是固执地坚守其已有的社会规则和信条,而是嵌入于具体的、当下的社会关系网络体系中,并做出符合自己目的的理性行动选择。④正如格兰诺威特所言,经济生活的参与者本质是一个社会行动者,其特殊性仅在于他是处于经济框架内的行动者,而其行为的主旨不仅在于经济目标,而且也在于交往、赞许、身份和权力。社群主义正是实现把新经济社会学研究成果和经济人个体的选择有机结合,使得经济生活的参与者富有成效地把握现实经济生活的最有效途径。

旅游业对环境的依赖性决定旅游发展不可能脱离社会,脱离整个社会大的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和经济环境。一方面旅游发展会对社会环境造成影响,特别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即一个社群的社会环境造成影响,另一方面,社会环境又反作用于旅游业,使得旅游业发展呈现出极强的脆弱性和依赖性。因此,建设旅游社群主义,就是要强化旅游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协调性,将旅游发展“嵌入”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之中,使每个旅游利益相关者的理性选择都服从服务于社群发展的需要和要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实现旅游发展综合效益的最大化,真正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群主义的经济伦理学分析

经济分析中的伦理考虑多以博弈论的运用为切入点。经典的“囚徒困境”让我们明白这样一个简单而通俗的道理:博弈双方相互作用的收益来自于协调(合作)而不是冲突。

这个例子本身就部分地奠定了非合作博弈理论的理论基础。它讲的是两个嫌疑犯作案后被警察抓住,分别被关在不同的审讯室里。若两人都坦白,各判刑8年;两人都拒不交代,各判刑1年;两人中1人坦白1人抵赖,坦白的释放,抵赖的判刑10年。每个人都有两种选择:坦白和抵赖,两人都在不知道对方选择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的选择。很显然,两人只有合作才能获得最理想的结局,但现实中由于个体理性最大化的限制,往往不能达到最优解。

表1:囚徒困境⑤

旅游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较多,包括旅游景区、旅游企业、旅游东道国和旅游客源国、政府、旅游者、社区和居民等,各方都有自身的利益要求和需要,而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又经常是相互冲突的。比如,在景区开发中,现有的资源会被改变以使资源变成旅游吸引物,满足旅游者求新猎奇的旅游需求,这很可能对当地原有的自然和人文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但这种开发却可能给旅游开发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当地社区和居民会因旅游者的到来而被迫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和传统,居民的生产、生活均会受到影响,这种影响直接决定社区和居民对旅游发展和旅游者的态度;当地政府一方面期望旅游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对旅游发展给予支持和扶持,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旅游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和传统文化消失等一系列问题……这么多的矛盾如果无法得到及时的协调和解决,则可能影响地区和国家旅游业的发展,最终导致旅游发展与社会整体发展的激烈冲突,使社会经济发展付出高昂的代价。

作为一种人与人、人与自然间的交流活动,旅游活动属于社会互动的一种,而旅游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又赋予了旅游鲜明的经济特性。这使得我们可以按照经济伦理学的观点和方法对旅游加以分析研究。从经济学角度看,文明具有这样两个性质:(1)它认为合作比不合作好;(2)它从多次博弈的结果来计算成本和收益。⑥文明的规则并不是对每一个当事人在每次博弈中都有好处,而是追求长期的、社会整体的利益。如果孤立地看每一次博弈,就难以理解为什么有时人们宁愿遵循对他们暂时的不利的规则。因此,文明主要应该反映人类长期的、和谐的合作关系,这种互动关系的展开显然也体现了由近及远的扩展秩序。在社会互动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协调问题,而经过理论和实证的反复检验,经济伦理学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为己利他”是博弈中具有基础性协调作用的行为机制。这恰好又与社群主义所强调的核心思想相一致,因此社群主义是实现社会互动博弈均衡的有效途径。⑦

四、旅游社群主义的建设机制

(一)信息沟通

囚徒困境告诉我们,如果两个嫌疑犯能够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则很容易得出一个最优解。显然,显性的信息交流——沟通是建立合作机制的基础,而只有合作才能实现“共赢”。所以,建设社群主义,首先要确立一种旅游信息显性化机制,为旅游利益相关者各方搭建持续、稳定、公开和低成本的信息交流平台,使各方的利益要求得以充分及时地表达,并通过信息交流形成相互间的信任及对旅游发展和社群经济的预期共识,提高博弈协调性。同时信息显性化也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机会主义行为,避免对利益相关者造成利益伤害。而且,一个产业的发展往往会受另一个或另一些产业的影响和制约,一个社群的发展往往会与另一个或另一些社群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全球化趋势下的社会经济发展就更是如此。所以,不仅利益相关者之间需要信息交流,利益相关者与利益不相关者之间也需要信息交流,只有这样,才可能真正建立“罗尔斯正义秩序”,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二)为己利他

当然,再完备的信息也不能保证持久的合作。为了建立一个持久稳定的合作博弈,我们还应该从人性本源来挖掘更为符合实际且又可行的机理,这就是“为己利他”,即通过利他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阿马蒂亚·森指出,建立在这种契约协议上的行为可以使囚徒共同选择最佳策略。因为,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要增进别人的利益,有时也需要牺牲自己的短期利益,甚至只要不损害自己的利益,也应该积极增进别人的利益。程恩富、胡乐明在对罗尔斯均衡进行检验时,引用了这样一个实验:买卖双方分割1000单位货币,买方出价,卖方决定是否接受。假设买方出价X,卖方接受,则卖方可得X,买方可得1000-X;若卖方拒绝,则双方收益均为零。作为一个追求最大化的理性主义者,无论买方提出何种分配方案,卖方的最优策略是“接受”。实验结果表明,就买方出价而言,500的出价占有最大量的比例,就卖方而言,卖方的拒绝率在7%~23%之间。就买方的收益来说,若他出价是X,被拒绝率为Pi,则他的平均收益是(1-X)(1-Pi)。其平均收益与出价的关系见图1。它表明,买方出价越接近500,其得到的收益也越大。⑧

图1:买方指定出价的平均收益图

图1的实验结果表明,在信息对称和公开的情况下(每一方都了解在每一轮议价过程中各自的所得),任何一方想要增进自己的收益,都必须要增进对方的收益,至少要在对方能接受的一定区间内开价和还价。而买方的收益分布表明,随着对让渡对方的收益的增进,自己的收益也在不断提高。它证明为己利他可以促进双方收益改进从而保证持久合作。旅游发展也只有在全部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总体协调及兼顾的基础上,得到各方的合作才能得以健康发展,只有旅游社群主义成为各方认可的共同的价值观,才能使各方将自己置于整体协调发展的总体框架中,在社群发展、社群利益得以实现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收益。

(三)稳定的结盟博弈:社群主义

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收益最大化,而收益要在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中进行分配,如何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最终实现综合收益最大化?程恩富、胡乐明创设有1单位收益在3人中以简单多数表决进行分配,若达不成简单多数,则就没有一个人能够得到任何收益,显然,至少两者结成联盟,才有可能获得一定的收益。因此可能出现的结果可表示为:⑨

Ⅰ.U(1)=U(2)=U(3)=0

Ⅱ.U(1,2)=U(1,3)=U(2,3)=1

Ⅲ.U(1,2,3)=1

对三人而言在信息都是对称和公开的情况下,两两结盟是否稳定?假设(1,2)结盟,收益分布是(1/2,1/2,0),那么个人3可向1提出结盟,并承诺收益分布是(3/4,0,1/4),1可能被诱惑而与3结盟。而2又可能向3提出结盟意愿,承诺收益分布是(0,1/2,1/2),则3又可能与2结盟。所以,如果每个人都从长期最大化角度考虑,就必须同时考虑3个人的利益,从而可能追求全部的结盟,使得收益分布是(1/3、1/3、1/3)。任何想结成较少人联盟的个人都须以减少自己的收益为代价才可能成功。把这个实验推而广之,则是社群主义。在多数人的联盟中,获得长期收益最大化。

五、结语

博弈是残酷的,但博弈又使我们的理性得以扩展,文明教会我们通过多次博弈计算的成本和收益,文明也推动我们合作。为了追求长期、整体的利益,建设旅游社群主义,回应构建和谐社会对旅游发展的要求,我们认为,旅游社群主义成为旅游发展中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的价值观,只有建设旅游社群主义,才能平衡旅游发展过程中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追求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和整个旅游业的整体利益,以回应和谐社会对旅游发展的要求:实现旅游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注释:

①张俊峰:《“规则”与“德性”的统一——社群主义背景下对董仲舒伦理政治思想的重新审视》,《中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

②俞可平:《当代西方社群主义及其公益政治学评析》,《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

③夏赞才:《旅游伦理概念及其架构引论》,《旅游学刊》2003年第2期。

④程恩富,胡乐明:《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西方主流与多学科视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06页。

⑤张维迎:《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10页。

⑥程恩富,胡乐明:《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西方主流与多学科视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01页。

⑦程恩富,胡乐明:《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西方主流与多学科视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00页。

⑧程恩富,胡乐明:《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西方主流与多学科视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00页。

⑨程恩富,胡乐明:《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西方主流与多学科视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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