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对缅经济外交战争(1960/1963)_经济论文

中日对缅经济外交战争(1960/1963)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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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冷战史研究中,大国关系一向是关注的焦点,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把目光转向冷战中的第三世界国家研究,第三世界国家在这一时期的地位和作用受到重新审视。①不结盟运动、中立主义在第三世界国家中颇为流行,许多国家籍此在美苏两大阵营间寻求平衡,以为本国谋求更大利益。缅甸是中国的重要邻邦,是非社会主义国家中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国家,是与中印两国共同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且是万隆会议的发起国之一。同时,缅甸与日本的关系也颇为复杂。二战期间,日本的对缅谍报机关——南机关曾利用缅甸的反英独立运动,组建缅甸独立义勇军与英国对抗。此后,独立义勇军首领昂山等人认识到日本仅仅是利用他们驱逐英国人,而非真正帮助缅甸独立,遂成立反法西斯人民自由联盟,掀起了抗日运动。二战后,当日本与东南亚诸国有关赔偿问题的谈判难以取得有效进展之际,缅甸又率先与日方达成妥协,日本政府也因此对缅甸抱有好感。

       缅甸对外长期奉行中立主义,与英美的关系都不冷不热。为拓展国际空间和对抗美国的遏制政策,新中国需要争取缅甸。日本经济在战后迅速崛起,对其而言,东南亚既是重要的出口商品市场和原材料供应地,也是开展自主外交的重要对象。在很多日本决策者看来,缅甸正是本国执行独立的亚洲外交的最好对象。目前关于中日缅三边关系的实证研究并不多见。②本文主要依据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和日本外务省的解密档案,考察代表社会主义阵营的中国和代表资本主义阵营的日本对缅甸的经济外交争夺战。

       一、中国对缅经济外交的背景

       中缅两国建交后,尤其是在1954年周恩来首次访问缅甸后,双方关系日益密切,高层互访频繁。1958年9月,缅甸各政治派别相互倾轧,吴努总理被迫下台,缅国防军总参谋长奈温组阁。奈温上台后继续执行对华友好政策,与中国共同致力于解决两国的边境问题。1960年1月,奈温访华,与周恩来共同签署了《中缅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和《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③其时在为数不多的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非社会主义国家中,印度因边界问题而敌视中国,印尼因华侨问题与中国关系紧张,中缅间协定和条约的签署对“印度、印尼孤立中国的局势打开了一个缺口”。④在1960年4月的缅甸大选中,吴努领导的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廉洁派获胜,奈温把政权交还吴努,但中缅间解决边界问题的步伐并未受到影响,10月2日,双方在北京签署《中缅边界条约》。⑤边界问题的圆满解决为两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障碍。

       优惠贸易和对外援助是新中国开展对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外交的重要手段之一。一方面,这是由新中国对世界格局和自身责任的认识所决定的。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领导人认为,中国在发展本国经济的同时,也担负着帮助第三世界国家实现经济独立的责任。另一方面,在国际政治斗争中,积极的经济外交(经济援助等,区别于消极的经济外交—经济制裁)已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斗争工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大打援助牌,因此得以左右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的对外政策。为打破美国对中国的外交孤立,中国也必须运用经济外交。具体就缅甸而言,1954年4月,中缅两国签订了为期3年的贸易协定,又于同年11月签订了大米换货协议书。此时正值缅甸大米滞销,其国内又缺乏基本轻工业品的生产能力,因此中缅间的贸易协定对缅方是有利的。而1957年缅米畅销,缅甸便不愿继续易货,两国的贸易改用现汇支付。自1954年两国签订贸易协定和大米换货协议书后,两国的贸易额一度达4030万美元,约占缅甸对外贸易的9%。其中中国对缅甸出口为2234 万美元,进口为1796万美元。此后由于种种原因,中缅双边贸易额有所下降。与此同时,为帮助缅甸发展民族工业,1957年,中国政府通过正常贸易渠道帮助缅甸扩建了直迈棉纺织厂(2万纱锭,200台织布机),同时也向缅甸私商提供了肥皂厂、轮胎厂的小型成套设备。⑥

       缅甸独立后,内战频仍,军费开支浩大,对经济发展非常不利。此外,缅甸统治集团内讧严重,政局动荡,也有碍于经济发展。因此,缅甸财政赤字连年不断,外债累累,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外援。1960-61 年度的缅甸财政预算收入为14.05亿缅元,比上一年度减少2100万缅元,而预算支出为14.5亿缅元,同比增加4100万缅元,赤字达4500万缅元之巨,乃过去5年之最。据缅甸联邦银行统计,至1959年底,缅甸的外债达3亿缅元,内债达14.4亿缅元,货币流通量达14亿缅元,均为独立后10余年的最高纪录。⑦

       二、中国对缅经济外交的目的与特点

       中国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虽然也不高,但依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断向缅甸伸出援手,其基本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加强两国间的友好关系,继续争取缅甸政府和平中立,帮助他们发展独立的民族经济”。⑧1960年4月,周恩来在访缅期间与吴努总理的第一次会谈中就谈及这一问题。吴努首先向周恩来抱怨:“我们现在很多商品是依靠日本进口,他们也知道我们得依靠日本,所以就对我们作各种诈骗。”周恩来当即表示:“我们愿意买对缅甸出口有利的东西,也愿意缅甸买中国的东西。”他接着提出中国对缅需求最大的两种商品:大米和橡胶。同时,考虑到橡胶种植的周期长、投资大等特点,他提出可以从缅甸进口糖。“一年就可以得到很大的利益,种子也有,我们愿意提供小型设备,一年就可以还清。这也不是很大的贷款。而当你们的糖够用了以后,可以出口的话,我们愿意买。这是得利最快的办法。”⑨周恩来在探讨双边贸易时,不仅从中国的需要出发,也考虑到缅甸的实际情况和可能遇到的困难,充分展现了中国对缅经济外交中的平等姿态,与吴努眼中的“经济动物”日本形成鲜明的对照。

       但当年中国的经济实力毕竟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相差悬殊,对缅经济外交不得不量力而行。外贸部在对缅经贸问题的请示中明确指出:“目前我国力量有限,对缅甸的经济援助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积极的而又细水长流的方针”。周恩来在批复中也强调这一点:“在具体谈判时,仍作适当控制,如缅甸不提无偿援助,仍以低利、长期贷款为妥,金额项目亦尽可能缩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中国由于大跃进的政策失误和自然灾害,正面临日益严重的饥荒。尽管如此,中国仍然克服种种困难向缅提供援助——在援助额度上,外贸部主张参照对东南亚各民族主义国家经济援助的情况,将对缅援助总金额设定在3000 至4000 万美元之间;在援助项目上,“只限于提供成套设备,帮助他们建立工厂,不包括提供一般商品。这是因为今后几年内我国每年要向缅甸购买几十万吨大米,需出口大量的一般商品抵付,如果援助内容包括提供一般商品,就必将影响我国对缅甸的出口,会使我国对缅甸贸易出现大量逆差。至于建厂的原则,应以中小型工厂为主,以求投资小、时间短、收效快。”其中既考虑到中缅间的贸易平衡,也顾及到援助的成效,可谓用心良苦;在受援方问题上,外贸部的请示贯穿着不干涉内政的原则,“目前缅甸政府、军方和私商都想取得我国的经济援助。为了避免介入缅甸政府和军方之间的矛盾,我们应以缅甸政府为对象统一进行商谈。但在商谈具体项目时,我们可适当照顾到缅甸政府和军方两方面的要求。至于将来工厂建成后,作为缅甸政府企业或作为军方企业,那时他们内部的事,我们不予过问。如果缅甸政府要求把我国援助建设的工厂出售给私商或指定私商经营或公私合营,那也是缅甸内部的事,我们也不予过问。”⑩奈温在还政于民选政府后仍出任总参谋长,在缅甸国内政治中,军方依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军政双方在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上分歧明显:政府主张农业优先,军方则主张工业优先。(11)中国作为援助方,自然不便介入。

       1961年初,经中缅双方磋商,中对缅援助确定为3000万英镑,合4亿缅元。(12)在缅甸的第二个四年计划中,缅甸拟使用2.67亿,其中政府支用1.76亿,私人支用0.91亿。在该计划期间的全部外援外资中,中国贷款所占的比重为9.5%,仅次于日本的赔偿款(3.8亿缅元,占42.2%),远远超过美国(1.87 亿缅元,占20.7%)和世行(0.66 亿缅元,占7.3%)的贷款金额,但计划中没有确定贷款的具体用途。(13)在此后双方就具体援助项目和项目进展进行谈判的过程,缅方反复提及发达国家的对缅援助项目,尤其是日本的项目,其目的有二:一是凸显缅甸对中国的重视和依赖,以获得更多更好的援助;二是向中方施加压力,同样是为获得更多更好的援助。1961年10月,中缅边界联合委员会缅方首席代表暨国防军副总参谋长昂季准将在与外经局副主任方毅的谈判中,提出要中方协助缅甸建立棉纺厂、造纸厂、胶合板厂、水泥厂、陶瓷厂、中型机械厂,并进行铁矿开发。他尤其强调:“关于轧钢厂,缅甸与西德已争吵很厉害,缅甸希望从中国得到帮助,否则需要请日本帮助,与西德已争吵不下去了,在过去讨论中,我特别强调请中国帮助。机械厂、轧钢厂是由我和德钦丁所管,我们不和日本谈,希望能从中国得到援助。”方毅则表示:日本、西德等帝国主义国家是希望缅甸长期依靠他们,因此建厂很不合理;中国不同于帝国主义国家,“譬如我们第一次帮助缅甸建了纺织厂,第二个纺织厂就要吸收第一个纺织厂的经验,在产品方面也要考虑高级纱。我们棉布虽然出口,但希望缅甸自己能生产棉布。我们有6亿5千万人口,棉布再多也不够用。所以我们帮助缅甸建厂是诚心诚意帮助建好。”(14)????

       在此之后,中缅双方签署《经济技术合作协定》,项目涉及轧钢、造纸、胶合板、轮胎、桥梁、纺织、水电、制糖等行业。1962年3月至9月,中方先后派遣8个专家组(计80人)赴缅甸工作。出于工作对接的需要,缅方在国民计划部下设立中缅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执行局,由昂季直接领导。(15)1962年3月22日,昂季在接见中国的水电和造纸专家小组时,向在座的中国驻缅大使李一氓表示:“缅甸准备搞两个纸厂,一个请日本搞,生产好纸,供出口,一个请中国搞,供国内消费。两个厂都在同一个地方。”(16)昂季的一席话表明,缅方对中日两国的技术水平孰高孰低非常清楚,不论中日双方的主观意愿如何在援缅问题上两国已形成明显的竞争态势。由于中方的工业技术水平确实赶不上发达国家,“造纸厂的碱回收环节没有解决,成本甚大。”缅方对中方的工作进度颇为不满,昂季后来表示:“同是纸厂,日本为缅甸的设计动手晚,产量多,预计完成时间早,而中国的动手早,产量少,完成计划反比日本迟。希望中国能提前完成”。中方也深刻认识到,中国的对缅援助与日本、西德、美国、以色列、苏联、捷克、罗马尼亚等国的援缅项目已形成竞赛性,具有重大政治意义。(17)当时中苏关系虽未破裂,但已经很不融洽。这个重大的政治意义既包含着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与日本等西方国家在对缅经济外交中的竞争,也意味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北京与莫斯科在该问题上的竞争。惟其如此,中国才能在国内困难重重之际,以大量的财力和宝贵的人力资源实施对缅甸的援助。

       三、日本对缅经济外交中的美国因素

       日本同样十分重视对缅甸的经济外交,视缅为执行独立自主的亚洲外交的试金石,但在冷战的大背景下,日本的对缅外交无疑须服从和服务于美国的亚洲政策。据蔡佳禾的研究,美国艾森豪威尔政府对亚洲国家的政策可以概括为“双重遏制”,即其所竭力遏制的既有以新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共产主义,也有新兴民族国家的中立主义和盟国内部的中立主义倾向。(18)之后的肯尼迪政府和约翰逊政府萧规曹随。在20世纪60年代初制定的美国对日政策的纲领性文件中,日本被定位为“美国在东亚的主要盟国,世界第二大贸易伙伴,美军基地的提供方,攸关南亚和东南亚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技术与投资的来源。日本的进一步发展,将会在政治、经济甚至军事领域上成为制衡共产党中国的重要力量。”在美国对日政策的长期目标中,有两条关乎日本的亚洲外交:日本应增加对亚洲非共产党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日本应发挥更大的国际作用,尤其是在亚非国家中。(19)??????

       在亚洲非共产党国家中,缅甸因与中国关系密切而成为日本服务于美国遏制战略的工作重点。1961年11月2日,池田勇人在与腊斯克的会谈中表示,日将向缅甸提供援助,以降低中国的援助对缅的吸引力,从而“使缅甸从倾向于共产党中国转为倾向自由世界”。(20)1962年2月初,池田首相向来访的美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探寻美日间进一步合作开发东南亚的可能性,建议美国在对外援助项目中更多地关注缅甸(适当减少对印度的关注),称日本对缅援助和经济合作会很有成效。池田还表示,据他与昂季等缅甸高层的接触看,缅甸军方是反共的。但中国对缅经济援助的影响不容忽视。(21)美国后来也表示希望日本能够利用日缅间较为密切的关系直接服务于美国的亚洲政策。腊斯克曾表示希望日本能够做东南亚国家组织的中介人,帮助缅甸甚至柬埔寨加入该组织。(22)??

       池田敢于在对缅外交上向美国人请缨,是因为日本确实对缅甸提供过不可或缺的经济援助。1954年,日缅两国签订战争赔偿协定,其中规定日本在十年内以物资和劳务赔偿缅甸2亿美元,同时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日本在10年内给予缅甸为数5000 万美元的经济技术合作费用。(23)日本对缅赔偿计划自1955 年4 月16 日起开始执行,至1959年12月,共使用326亿日元(赔偿总金额折合日元为720亿),其中最大的项目是比鲁昌水电站(发电量8.4万千瓦,1960年3月末竣工)。日本外务省认为,日本通过赔偿计划供应的各种物资在缅广受好评,缅甸国民对日本商品的这种好感为日本开拓出口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外务省也高度评价比鲁昌水电站,称该工程是本国工程技术在海外的首次展示,它的成功完成为日本工程技术大规模开拓国际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24)中国方面对此的印象则大相径庭,认为日本以赔偿为名,大量推销滞销商品,而且价格较一般出口商品高30%-40%。缅甸对此极为不满,经常抨击日本利用赔偿进行经济扩张。(25)

       四、日缅经济谈判与日本对缅经济外交的目的与特点

       不论缅方对日本的经济援助满意与否,如上文所述,其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决定了它对外国援助有很强的依赖性。1961年,吴努政府在制订第二个四年计划过程中,更加感受到资金不足的压力。缅甸在获得中国3000万英镑的无息贷款后,为了平衡与西方国家的经济关系并以此作为讨价还价的资本,曾采取积极向西方国家争取援助的政策,但效果并不显著。缅甸只从世界银行取得1400万美元的铁路贷款,并在哥伦坡计划的名义下取得加拿大供建立打基达铁桥的880万缅元援助。缅甸向美国争取贷款的谈判一直没有取得明显进展。缅甸政府争取日本增加援助金额的努力也始终没有停止。1959年4月,缅甸政府依据日缅赔偿协定第5条第1款中保留追加赔偿金额之权利的规定,向日本政府提出追加赔偿的要求,但与日方多次交涉未果。1961年1月,日方表示可追加的无偿援助金额为4000万美元,但与缅方提出的2亿美元相差甚远。(26)在如此背景下,缅甸政府于1961年9月派国防军副总参谋长昂季出访日本。

       访日之前,昂季发表谈话,称由于缅甸奉行中立主义,在援助问题上也要在东西两大阵营间寻求平衡,也因此对与日本的补充赔偿谈判寄予厚望。(27)这其实是中立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既避免卷入于己不利的国际政治斗争,又寻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对于昂季的发言,日方的解读很值得玩味。日本驻缅大使矢口麓藏认为,这一方面是缅甸试图利用东西方的竞争而获取更多经济利益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是基于遏制国内共产主义势力的考量,是缅甸军事领导人反共心理的反映。(28)自然,日方的解读并非空穴来风。1959年11月访日时,昂季在与藤山爱一郎外相的会谈中,就曾对日方援缅力度表示不满。他认为日缅关系变成了缅甸的单相思,如果日本的态度不发生变化,缅甸最终会被卷入共产主义的洪流中。现在的缅甸政府致力于改善民生,以防止本国成为共产主义的温床,因此迫切需要日本的援助。(29)昂季在同日方的谈判中也多次强调这一点。不论昂季是真心反共还是为了取悦日方,他的表示确实符合日本政府的胃口。

       昂季1961年9月6日抵日,8日在与池田勇人首相会谈中,首先表明中缅经济关系在不断加深,但缅甸也希望与日本保持密切的关系。“我们一直以来与国内的共产主义进行斗争”,但是由于中国对缅态度公正,又向缅甸提供经济援助,共产主义在缅甸的青年和知识分子中间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即使为了平衡中共的势力,也需要日缅之间建立更为紧密的关系”。池田则回应,日本的经济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中国,且“缅甸是佛教国家,与共产主义是无法相容的,日缅关系一定会更加密切。”(30)其后,昂季在与小坂善太郎外相的会谈中再次强调:“现在中共与缅甸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关系都日益密切,不论从缅甸的利益考虑,还是从自由世界的利益出发,日本都必须加强与缅甸的关系。”同时,他再次表明反共倾向,称缅甸不能容许共产主义存在。(31)9月12日,昂季在与自民党干事长前尾繁三郎、总务会长赤城宗德、政调会长田中角荣等政界要人见面,继续强调自己的反共立场:缅甸国防军始终与国内的共产主义势力作斗争,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提高缅甸国民的生活水平,防止共产主义的渗透。”由于缅甸与中国改善关系,“西欧各国把缅甸看成是亲共产主义国家,实际上我们在国内一直与共产主义进行着斗争;与中共的友好关系是一回事,与共产主义的斗争是另一回事”。按照昂季的逻辑,为了防止共产主义,就必须提高缅甸国民的生活水平,因此来自日本的援助是不可或缺的。(32)但昂季的游说并没有使日方答应缅甸追加2亿美元赔偿的要求。

       缅甸在同日本谈判时频繁使用中国牌,目的是引起日本领导层反共心理的共鸣。而在与中国谈判时,缅甸领导人也不时使用日本牌,目的是引起中国领导人担心缅甸倒向西方的警觉。两张牌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更多的援助。1961年10月,吴努、奈温等缅甸领导人访华,昂季为随行人员之一。10月12日下午,吴努在与周恩来会谈时提到日缅间追加赔偿金额的谈判陷入僵局,还要继续谈判,希望与日本政府或商人搞合营经济。周恩来表示:“日本工业发达,但从前是帝国主义国家。日本的垄断资本很精灵,对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很想控制,使我们依附于它,对此我们不发达国家不能不提防。”(33)中国对缅经济外交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使缅甸维持中立主义,不倒向西方。日缅经济关系的加深自然是中国所不愿看到的。在与日本的经济关系问题上,缅甸领导层内部也有不同意见。在访华过程中,奈温在非正式场合曾向罗瑞卿总参谋长表示,他反对缅甸政府想与日本搞经济合营,“因为他同日本人打过交道,知道他们很狡猾。”(34)??????

       就在缅甸领导人访华结束返缅不久,1961年11月中下旬,日本首相池田勇人访问了印度、巴基斯坦、缅甸、泰国。在与巴基斯坦总统阿尤布·汗的会谈中,池田提出:为避免缅甸成为中国的囊中之物及东南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应该让缅甸加入东南亚条约组织。而阿尤布·汗认为,中国虽有能力占领缅甸,但现阶段它无此意愿,并且中缅边界问题也已得到解决。(35)池田的建议在巴基斯坦没有得到相应,但他并未放弃。池田23日抵缅后与吴努两次会谈。在24日举行的第一次会谈中,池田从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两个角度游说对方,试图使缅甸倒向西方阵营。池田首先指出缅甸面临的中苏入侵尤其是侵入其北部的威胁,因此缅应加入自由阵营的集体防卫体制。他还特意表示,日本经济发展迅速的原因就在于其实行的是自由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暗示缅甸应该学习日本而不是中国。此外,池田还提出,日本可以成为美国和缅甸之间沟通的桥梁。25日举行的第二次会谈以赔偿问题为焦点,中缅关系的好坏成为日本对缅援助的先决条件。池田要求缅甸不可再扩大与中国的联系,赔偿问题要在此基础上考虑。吴努对此没有直接回应,只是强调战争中缅甸受害的严重程度,并据此要求2 亿美元的追加赔偿。池田则回答数额过大,日本无法答应。(36)虽然池田与吴努的会谈并不顺利,但在其后发表的日缅共同声明中,却表示“两国总理完全同意,民主主义是日缅两国国民应该选择的生活方式。”(37)由此可见,日缅双方虽无法在外交方针上达成一致,但仍存在着社会制度上的共同点。

       1962年3月初,以奈温为首的缅国防军发动政变,成立革命委员会并接管政权。中日两国均很快承认新政权。日本政府仍然担心中国会继续扩大其在缅甸的影响力,日本驻缅大使馆认为奈温有明显的亲北京色彩。(38)外务省因此认为,要制约中国在缅甸的影响力,在防止缅甸左倾化方面,日本不能袖手旁观。在美英对缅甸影响力有限的情况下,日本需要率先推出积极的对缅政策。(39)所谓积极的对缅政策,无非是推动对缅经济外交。

       1963年初,一度中断的赔偿谈判再度开始。政变后任贸易发展、工业、供应部长的昂季于当年1月再度访日,自4日起至25日,与日方共进行了9轮谈判。对缅方提出的增加2亿美金赔偿金额的要求,外务省最初的方针是基本同意,问题在于这2亿美金中无偿援助和有偿贷款的比例分配。亚洲局最初主张无偿援助金额为1亿美元,最多可增至1.25亿美元(分为12年提供),其余为商业贷款。(40)大藏省则主张无偿援助以1亿美元为限,商业贷款也应越少越好。日本政府内部各部门普遍的看法是,如果对缅甸的赔偿金额过高条件过好,就会引发菲律宾、印尼等国纷纷要求增加赔偿的多米诺效应。(41)1月4日的第一次会谈期间,昂季强调缅甸面临的严峻经济形势,表达了对日缅关系未来发展的热切期望。他甚至说“这次访日就像弟弟家里有事需要找哥哥来帮忙一样”,表现出对日本经济援助的极大期待。(42)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谈后,昂季与大平正芳外相又举行了第一次非正式会谈。昂季要求日本在10年内提供1.35亿美元的无偿援助、0.65亿美元的商业贷款。(43)可见,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援助的比例大小和条件。在1月18日的第4次非正式会谈中,双方几近决裂。太平正芳提出折中方案:对缅无偿援助金额为1.3亿美元,而商业贷款部分日后再谈判解决。昂季严词拒绝,认为相比于日本的对韩赔偿,他无法向缅甸政府和国民交代,宁愿终止谈判打道回府。(44)但是,首先妥协的依然是缅甸方面。在22日举行的第6次非正式会谈仅在大平外相和昂季两人间进行,昂季提出最终方案:无偿援助金额为1.4亿美元,在12年内提供,商业贷款降为0.3亿美元。(45)即缅方放弃总额2亿美元的原定方案,而寻求在更短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的无偿援助。而日方并没有立即同意缅方的提案。(46)然而,第二天事情就出现转机。大平外相与昂季单独会晤之后,双方又举行了一次非正式会谈。大平表示,“必须趁热打铁”,为了日缅友好关系的发展,接受缅方提出的最后方案。(47)至此,双方才可说是完全达成了关于战后赔偿的补充协议。至于日方为何突然转变态度,接受缅方的妥协方案,很有可能是池田勇人首相过问的结果。

       中国也高度关注日缅谈判的结果。中国驻缅使馆在给外交部的报告中指出:“日本政府对此问题从回避拖延的态度转为寻求解决有其国内外的原因。通过赔偿带动商品和资本输出是日本政府的重要方针,1957年以来日本在缅甸对外贸易中即压倒英印而一直居于首位。第一期2亿美元赔偿至1964年即将用完。军人政府又明确拒绝与日本搞合营企业,在日本国内生产过剩日益紧迫的情况下,有必要与缅甸解决此问题以保持对缅贸易的优势地位。同时去年12月美日会谈双方已确定在亚洲建立以日印为核心的反共体系,把拉拢缅甸印尼作为重要环节,解决此问题有利于抵消我国在缅甸的经援和政治影响。”该报告进而发出警告:“从目前情况看,今后一个时期,三种国际力量争夺缅甸斗争中日本、西德、修正主义集团和我国经济贸易斗争将成为一个重要方面。到目前为止,缅甸新的和未用完的外援中美、日、德约占三亿美元,占优势,我国八千四百万美元,修正主义集团约二千万美元,但正在加强。”(48)由此可见,在冷战中敌我阵线泾渭分分明的国际环境下,在中苏关系不断恶化的背景下,中国已经自觉地把对缅经济外交放在了与美苏两大阵营对抗的位置上。

       中日两国在对缅经济外交中的竞争虽然对缅甸的对外政策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都无法左右缅甸政局的发展。缅甸对外政策的走向仍然由其最高领导人掌控。1963年2月,缅甸革命委员会的二号人物昂季辞职。昂季长期负责对日谈判,与日本政府方方面面关系密切,他的辞职使日本政府失去了影响缅甸对外政策走向的一条重要渠道。此后,奈温成立社会主义道路党,宣布实行社会主义。中国驻缅使馆分析认为:尽管奈温的社会主义究竟是真是假还很难说,奈温政府确实做了一些好事,表现出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愿望;无论奈温的目的是巩固其手中政权抑或真正想走社会主义道路,他是把中国作为比较可靠的朋友看待的,希望得到中国的帮助和支持。(49)中国领导人在与奈温的会谈中继续贯彻不干涉缅甸内政的原则。

       中国对缅经济外交的目的是为了巩固两国间友好关系,维持缅甸的中立政策,使之不倒向西方。而日本对缅经济外交的目的是为了削弱中国对缅的影响,使缅甸放弃中立政策,加入东南亚条约组织,加入西方阵营。1960年至1963年,不论是吴努领导的民选政府还是奈温的军人集团执政,缅甸都没有放弃中立政策,中缅关系也未出现倒退。个中有中日两国在对缅经济外交中的彼此竞争,也有其他因素的作用。其一,尽管中国在经济技术水平上低于日本,但将政治目的放在优先位置,较少考虑本国的经济收益问题;而日本的对缅援助究其实质是对其二战中对缅甸人民所造成损害的赔偿,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援助,并且日本注重对本国经济收益的考量,谈判过程中锱铢必较。其二,中国在与缅甸的交往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原则,既避免卷入缅内部不同政治派别间的矛盾,也从不对其内政外交指手画脚;而日本在对缅援助中动辄以削弱中缅联系为先决条件,难免会引起缅方的反感。其三,中国成功地解决了中缅间的边界问题,赢得了缅方的信任和尊重。

       注释:

       ① 如Odd Arne Westad,The Global Cold War:Third World Interventions and the Making of Our Tim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

       ②范宏伟对冷战期间的中缅关系做出了出色的研究,见范宏伟:“中缅关系的转折:1954 年——以外交部解密档案为视角”,载《东南亚研究》2008年第5期,第90-94页;范宏伟:《和平共处与中立主义:冷战期间中国与缅甸和平共处的成就与经验》,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2年版。

       ③“中缅两国人民的胜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胜利、中国缅甸签订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同时签订中缅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载《人民日报》1960年1月29日。

       ④《陈毅副总理会见苏联驻华大使谈话记录》,1960年2月2日,外交部档案馆,204-00113-02。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载《人民日报》1960年10月2日。

       ⑥外贸部四局整理(访缅代表团参考资料):《缅经济贸易概况和中缅经济贸易关系》,1960 年12 月,外交部档案馆,204-00113-02。一说中缅贸易额1956年达到4031万美元,见裴坚章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1956)》,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128页。

       ⑦同上。

       ⑧外贸部叶季壮呈李先念副总理并报周总理、陈毅、李富春副总理:《关于对缅甸经济贸易几个问题的意见的请示》,1960年12月17日—31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1414-01。

       ⑨《周恩来总理同缅甸总理吴努第一次会谈记录》,1960年4月17日上午,外交部档案馆,203-00036-02。

       ⑩外贸部叶季壮呈李先念副总理并报周总理、陈毅、李富春副总理:《关于对缅甸经济贸易几个问题的意见的请示》。

       (11)《周恩来总理和缅甸总理吴努谈话记录》,1961年1月8日上午,外交部档案馆,203-00047-10。

       (12)《评“缅甸联邦第二个四年计划草案大纲”》,1961年5月10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1430-17。

       (13)《关于缅第二个四年计划“最后稿“的几个问题》,1961年9月20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1430-14。

      

      

      

      

      (14)《外经局方毅副主任与缅甸昂季准将谈我援缅项目问题》,1961年10月19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1414-05。

       (15)《驻缅甸使馆撰写的一九六二年对缅甸经援工作总结》,1962年12月24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1071-01。

       (16)《驻缅甸使馆送回的谈话记录(10份)》,1962年3月3日-5月22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1485-01。

       (17)《驻缅甸使馆撰写的一九六二年对缅甸经援工作总结》。

       (18)蔡佳禾:《双重的遏制:艾森豪威尔政府的东亚政策》,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1-309页。

       (19)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FRUS),1961-63,Vol.22,Washington DC: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96,pp.728,732.

       (20)FRUS,1961-63,Vol.22,pp.712-713.

       (21)Ibid.,pp.716-718.

       (22)Luncheon Meeting between the Secretary of State and Foreign Minister Ohira of Japan,December 4,1962,Japan and the U.S.,1960-1976,DNSA,JU00188.

       (23)日本外務省:『わが外交の近況(第1 号)』1957年、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bluebook/index.html。

       (24)日本外務省:『わが外交の近況(第4号)』1960年、日本外務省:『わが外交の近況(第5 号)』1961 年、http://www.mofa.go.jp/mofap/gaiko/bluebook/index.html。

       (25)外贸部四局整理(访缅代表团参考资料):《缅经济贸易概况和中缅经济贸易关系》。

       (26)日本外務省:『わが外交の近況(第6 号)』1962年、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bluebook/index.html。

       (27)矢口発小坂宛「オン·ジイ准将訪日際し談話の件」1961年9月1日、第236号、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A'429。

       (28)矢口発小坂宛「オン·ジイ准将の訪日に関する件」1961年9月2日、第568号、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A'429。

       (29)藤山発原宛「ビルマ国防軍参謀次長オン·ジイ准将の来日に関する件」1959年11月4日、亚西第215号、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A'429。

       (30)ア西「池田総理、オン·ジイ准将会談要旨」1961年9月8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A'429。

       (31)同上。

       (32)ア西「オン·ジイ准将と自民党三役の会談要旨」1961年9月12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A'429。

       (33)《刘少奇主席、周恩来总理同来访的缅甸总理吴努、奈温将军谈话记录》,1961年10月10日—13日,外交部档案馆,204-01463-03。

       (34)《缅甸吴努总理、奈温将军、藻昆卓外长访华情况简报》,1961年10月11日—11月2日,外交部档案馆,204-01463-01。

       (35)アジア局「池田総理アジア4カ国(パキスタン·インド·ビルマ及びタイ)訪問の際の各国首脳との会談要旨」1962年4月、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A'0357。

       (36)同上。

       (37)日本外務省:『わが外交の近況(第6号)』1962年。

       (38)矢口発大平宛「ネウイン大将日本招待に関する件」1962年8月1日、第261号、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A'429。

       (39)アジア局「ビルマ賠償再検討問题」1962年9月4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B'0185。

       (40)アジア局「ビルマ賠償再検討交涉方針案」1963年1月4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B'0185。

       (41)ア西「ビルマ賠償再検討交涉方針に関する各省会議要旨」1963年1月9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B'0185。ア西「ビルルマ賠償再検討資料第三国に及ぼすベき影響及びその对策」1960年10月4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0185。

       (42)アジア局「ビルマ賠償再検討第1 回全員会議議事録」1963年1月14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B'0185。

       (43)アジア局「大平、アウン·ジー両大巨非公式会談(第1回)議事録」1963年1月14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B'0185。

       (44)アジア局「ビルマ賠償再検討交涉第4回非公式会談議事録」1963年1月18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B'0185。

       (45)アジア局「大平、アウン·ジー両大臣非公式会談(第6回)議事録」1963年1月22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B'0185。

       (46)南西アジア課「ビルマ賠償再検討問题に関する最終交涉(東京、昭和38 年1 月)経緯」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B'0185。小田部大使「1月23日夜の大平、アウン·ジー両大臣非公式会談要旨」、1963年1月23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B'0185。

       (47)アジア局「大平、アウン·ジー両大臣非公式会談(第7回)議事録」1963年1月24日、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B'0185。

       (48)《关于缅甸日本战争赔偿问题的解决》,1963年2月1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1217-04。

       (49)《耿飚大使上任和拜会缅甸领导人奈温等人的谈话记录》,1963年9月19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18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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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对缅经济外交战争(1960/1963)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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