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中国历史编纂学科体系的思考_司马迁论文

关于构建中国历史编纂学科体系的思考_司马迁论文

建构中国历史编纂学学科体系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历史论文,学科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历史编纂学”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英语中,与“史学史”和“历史编纂学”相对应的词语,都是historiography,西方有一份英文杂志《Historiography》,其内容即为研究史学发展史。故广义的“历史编纂学”,即相当于史学史。狭义的“历史编纂学”,则是指在史学史学科之内所包括的史学思想、历史编纂学、史料学、历史叙事学(或称“历史文学”)等相并列的几个分支学科之一。本文所讨论的即为狭义的历史编纂学。早在1961年和1981年,白寿彝先生撰写《谈史学遗产》和《谈历史编纂学——史学遗产答客问之二》两文时,已经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建设“中国历史编纂学史”这一分支学科的任务。至今已经过去四十几年和二十几年。构建这一学科体系既是当前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科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一项内容包括甚广、任务艰巨的学术工程,亟须史学界同仁共同努力。这里谨就其中几个理论问题提出初步的思考,以期收到抛砖引玉之效。

一、新的学术生长点:确立“历史编纂是史家才、学、识、德之重要载体”的研究视角

中国古代史学的发达举世无匹,无论是历史记载的长期连续,和史书体裁的丰富多样,都放射出灿烂的异彩,令世人叹服。从史书体裁言,《四库全书总目》区分为15类: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梁启超《新史学》则将史书体裁区分为10种:正史、编年、纪事本末、政书、杂史、传记、学史、史论、附庸。其中正史再分为官书、别史两类,如此共细分为23类。史书体裁的丰富多样充分显示出中华文化的巨大创造力,每一种体裁都有成功之作,成为民族文化的珍贵遗产,世代流传。这些名著是历史家呕心沥血著成的,其成功,包含着进步的史识,渊博的学识,高明的治史方法,合理、严密的编纂方法,这些具有宝贵价值的东西都承载在历史编纂的成果之中。以往一般认为,史书的体裁、体例,似乎只关于技术性问题。其实决非如此。史书的组织形式与其内容、思想是辩证的统一,组织形式的运用,结构、体例的处理,体现出作者的史识、史才、史学,包涵着丰富的思想价值和深刻的哲理。白寿彝先生对史书的编纂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有十分精辟的论述:“史书的编纂,是史学成果最便于集中体现的所在,也是传播史学知识的重要的途径。历史理论的运用,史料的掌握和处理,史实的组织和再现,都可以在这里见个高低。刘知幾所谓才、学、识,章学诚所谓史德,都可以在这里有所体现。”① 这是白先生根据几十年对中国史学演进的总结,和对当代史学发展的分析,以及本人长期治史的深刻体会而得出的认识,对于我们有极宝贵的启发。我们应当对历史编纂学的研究内容和价值重新给予恰当的定位:历史编纂学是一个时代史学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衡量史家的史识、史学、史才、史德达到何种水平的有效尺度。史家再现历史的能力如何?其史著传播历史知识的效果如何?在这里都直接受到检验。历史编纂学既是史学史研究的内容之一,同时,它又是推进研究史学发展的新颖视角和重要方面。通过深入研究历史编纂学,就能提出一系列新的课题,拓展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的研究广度与深度,成为重要的新的学术生长点。

先以《史记》为例证。尽管以往对这部名著已有众多的研究成果,但若以“历史编纂是史识、史学、史才、史德的载体”这新视角作深入探讨,我们便可对司马迁的杰出成就得出一系列新的认识:司马迁创立的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体裁,与战国、秦汉以来人的作用的凸显二者有密切的关系。这一体裁的创立是中国文化人文主义优良传统的重要体现,也是历史观的进步取得的出色成果。司马迁所设“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种体裁各具其用,各自承担本身的任务,而又互相配合,构成一个时代的“全史”。纪传体的创立有鲜明的时代特点,设“本纪”以统理众事,又显示帝王独尊的地位,如刘知幾所说:“盖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极,考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及司马迁之著《史记》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后世因之,守而勿失。”“盖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② 总之,列天子为“本纪”以显示至尊地位,以下设立“世家”以记诸侯行事,设立“列传”以记普通人物事迹,形成宝塔型结构。司马迁本人也明言这种体裁安排是为了显示以帝王为中心、众臣拱卫、等级分明的局面:“二十八宿环北辰,三十辐共一毂,运行无穷,辅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③ 故《史记》体裁的特点,又是封建等级制度在历史著作上的投影。

“世家”的体裁本来是为记诸侯而设,表示其“开国承家,世代相续”④。陈涉是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英雄,司马迁却破例为之立“世家”,前人对此不理解,批评司马迁体例不当,如刘知幾即责备司马迁这样处理是“名实无准”,云:“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无闻,无地可传,可家可宅,而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⑤ 其实,司马迁在论述《陈涉世家》的撰述义旨时,即表明他要歌颂陈涉发动起义开创秦汉之际历史新局面的精神,歌颂被压迫者反抗秦朝暴政的正义性:“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政,而陈涉发迹,诸侯作难,风起云蒸,卒亡秦族。天下之端,自涉发难。作《陈涉世家》。”⑥ 设立“世家”本来是为了记载有功的诸侯,陈涉虽不是诸侯,但他开创历史新局面的功勋决不在诸侯之下,因此破例立为“世家”。著史要讲究体例,但不能因拘守体例而影响对内容的表达,因此,高明的史家在必要时应当突破体例的限制,这正是司马迁在运用体例和撰写历史上的卓越之处。

司马迁构建史书体裁上的创造性,是其实现“成一家之言”的著史目标的重要方面。司马迁立孔子为“世家”,即突出地反映出其“尊儒”的学术倾向。《孔子世家》中既详尽地记载孔子一生的活动,又表达到孔子的极度景仰,这正处处与《太史公自序》中“继《春秋》”自命的旨意相呼应。孔子并无王侯之位,“特一布衣”,生前栖栖遑遑到处奔走,司马迁却破例列为“世家”,给以殊荣,这等于尊奉孔子为学术文化宗师。唐人司马贞所言“以是圣人为教化之主”⑦,颇能窥见司马迁的意蕴。明人陈仁锡的评论尤为深刻:“史迁可谓知圣人之道者矣,班氏谓其先黄老而后六经,非也。观其作《史记》,于孔子则立‘世家’,于黄老则立‘传’;至论孔子,则曰‘可谓至圣矣’,论老氏,但‘隐君子’。非知足以知圣人而能是乎?”⑧ 在史料上,司马迁广搜博采各种儒家典籍及其他学派著述中有关孔子的资料,备载孔子的行事,状写其言谈风貌,写得生动传神,血肉饱满。这种“采百花以酿醇蜜”的精神,不仅出于司马迁著史的严肃态度,从更深一层说,更取决于他对写好内容翔实的孔子传记的殷殷之意。在篇末,司马迁深情地写了一篇赞语,集中表达对孔子的崇敬,称:“《诗》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天下君王至于贤之众矣,当时则荣,没则已焉。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这正与《太史公自序》中所揭示的《孔子世家》撰写义旨相呼应:“周室既衰,诸侯恣行,仲尼悼礼废乐崩,追修经术,以达王道,匡乱世反之正,见其文辞,为天下制仪法,垂六艺之统纪于后世。作《孔子世家》。”相比之下,老子则只列入庄周、韩非诸人的合传之中。总之,孔子的生平学说功业都被司马迁精心地写进《史记》这部信史之中,所以在确立孔子作为中国古代文化代表人物、古代社会的思想领袖的崇高历史地位上,司马迁的历史功绩是巨大的。

《史记》中设有《秦始皇本纪》,其前面又设有《秦本纪》,这本是司马迁的精心安排。可是以往有的评论家却不理解,批评司马迁“自乱其例”。如刘知幾根据“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的标准,批评《周本纪》记文王以前和《秦本纪》设立不当:“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赢自伯翳至于庄襄,爵乃诸侯,而名逮本纪。若以西伯、庄襄以上,别作周、秦世家,持殷纣以对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传授,昭然有别,岂不善乎?必以西伯以前,其事简约,别加一目,不足成篇,岂伯翳之至庄襄,其书先成一卷,而不共世家等列,辄与本纪同篇,此尤可怪也!”⑨ 《史记索隐》也有类似的指摘:“秦虽赢政之祖,本西戎附庸之君,岂以诸侯之邦,而与五帝三王同称‘本纪’,斯必不可。可降为《秦世家》。”⑩ 蒋湘南也批评太史公以秦之先世僻在西戎者,亦称本纪而不称世家为“自乱其例”(11)。刘知幾、司马贞等拘于“本纪”只能用于天子、表示至尊这一“史例”,要求削足适履,让内容去迁就形式。司马迁创立“本纪”,固然用以代表帝王为中心,而更重要的是,本纪在全书中起到史事总纲的作用,故称:“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略推三代,录秦汉,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既科条之矣。”(12) 科条者,即整理记载历史事件之大纲目也。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论《秦本纪》撰述义旨所言:“维秦之先,伯翳佐禹;穆公思义,悼豪之旅;以人为殉,诗歌《黄鸟》;昭襄业帝。作《秦本纪》。”已经点明昭襄王时,秦之帝业已成,这是作《秦本纪》的原因所在,他们未加细察。故牛运震对刘知幾、司马贞的说法予以驳正:“以《史记》之编次条理考之,则有不得不纪秦者……如欲降《秦本纪》为世家,则史家无世家在前、本纪在后之理,势必次《始皇本纪》于《周本纪》之后,则列《秦世家》于十二诸侯之中,将始皇开疆辟土席卷囊括之业,政不知从何处托基,其毋乃前后失序而本末不属乎!……至《史通》以姬赢并伦,惜徒为局外闲观而未察乎太史公编次之若心也。”(13) 让史例服从史实,或反过来要求史实适应于史例,二者的分歧实则在于能否透过表象看到历史发展的实质性内容,能否把握到历史发展的趋向。今天我们细心分析《秦本纪》在反映历史发展上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较前人的认识有所推进。一是要充分认识《秦本纪》实际上起到春秋和战国两个历史时期历史总纲的作用。二是要充分认识《秦本纪》又一撰著特点,是以秦逐步奠定统一中国的雄厚基础为主线。这正预示着中国历史由各国并立向实现统一的方向发展的客观趋势。总之,在《秦始皇本纪》之前设置《秦本纪》,是司马迁基于认识历史进程复杂性和确切把握历史发展走向而独运匠心之安排,是根据表达实质性内容需要而对于手创体例的有意突破,决非“自乱体例”。在十二本纪中,秦占了两篇,唯有这样做,才与秦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相称。分析这些问题,对于我们认识通史著作中如何体现“通古今之变”,对于认识《史记》全书是一个体现卓越史识和完善体例的有机统一体,以及了解历史思想与编纂体例之辩证关系,都是极有意义的。

以上所论各项,尽管是举例式的,尚非全面论述,但足以证明:从历史编纂的角度,的确可以提出一系列新鲜的研究课题,对于推进认识司马迁的卓越史识和修史才华有突出的意义,对于推进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及其文化意蕴的认识有突出的意义。《史记》是一部历来最受重视、研究成果最多的名著,如今从历史编纂学的视角研究尚有此明效大验,那么,对于其他以往研究得较少的领域则无疑能有更多的创获。从历史编纂学视角研究,确是值得高度重视的新的学术生长点!

二、再现历史:历史编纂创造性价值之集中体现

历史著作价值高下的最重要的标准是什么?这就是看它能否尽可能真实地再现历史。史家高明的史识,所掌握的丰富史料,高超的组织才能,这几方面重要的才能和条件,经过艰苦的综合性创造,其成果便是历史著作;读者要获得历史知识,从史家的才、学、识、德得到受益,也是依靠历史著作。因此,讲历史编纂是史识、史学、史才、史德的载体,其根本要求和最重要的标准便是尽可能真实地再现客观历史进程。史家选择何种体裁来写史,或纪传体,或编年体,或纪事本末体等,即认为借此可以更恰当地再现历史。章学诚概括两大类史书有各不相同的特点,一种是“圆而神”,一种是“方以智”,前者是指在体例上灵活变通而能更好地反映历史面貌,后者是指在体例上达到整齐完备而能容纳丰富的历史知识。同时,章学诚又提出最理想的境界是“方圆求备”,即既有高明的史识、灵活运用的手法,又有整齐严密的体例;而对于“方以智”的史书,又提出同时应具有史识以贯串其中,这仍然是从恰当反映历史面貌上提出要求。

历代优秀史家著史,恰恰是为“再现真实的历史”而苦心追求。这里以班固《汉书》最为成功的篇章《刑法志》为例试作分析。《刑法志》为班固所新创,且在《汉书》十篇志的排序中,列于《律历》、《礼乐》二篇之后,而居于《食货》、《郊祀》等七篇之前,可见史家本人重视的程度。记载汉代刑法的进步,是班固为自己确定的著述任务,对此他出色地完成,做到了真实、深刻地再现历史,达到史学著作很高的境界。

首先,他是置于刑法制度演进的长河中来考察汉代刑律的。《刑法志》上溯周、秦法制,记载周初建三典,行五刑,周道既衰,刑罚加重,穆王时,实行“墨刑之属千,劓罚之属千”等。战国时,申不害、商鞅施用酷刑,定连坐之法,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肋、镬亨之刑,至秦始皇,实行严刑峻法,造成“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导致众叛亲离而灭亡。汉初政治家惩于秦亡教训,认识到必须改弦更张,减轻刑罚,才能得到民众拥护。班固突出地记载汉朝刑法制度三次大的进步。一是汉初约法省刑,法律简明。二是汉文帝时,为政宽厚,刑罚大省,又因缇萦之请,除肉刑。三是汉宣帝慎于刑罚,亲自决狱。宣帝出身贫贱,深知百姓受刑狱之苦,又深感路温舒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乃下诏改变“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戳”的状况,决定“置廷平”,任用明察宽恕的官员慎重判案,宣帝本人“又常幸宣室,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刑法志》中所着重的这些记载,足以说明比起战国时申、商之行酷刑,秦始皇之实行严刑峻法来,汉代刑法确实有了很大的进步。

其次,班固真实而深刻地再现历史的本领更表现在,他揭示出汉初大省刑罚与封建社会历史进程中刑法制度严酷、狱吏专杀形成互相悖反的演变趋势,揭示出一再从皇帝诏令、大臣奏议中反映出来的减轻酷刑、删定律令的客观要求,与一些人主张过刑之谬论和竭力维持严酷旧制之间的直接矛盾。班固记载,文帝时,欲改变将无罪者连坐及没收为奴之旧法,令丞相、太尉、御史议奏。左右丞相周勃、陈平却以旧法所由来已久,判处连坐及没收为官奴婢,可以令民畏惧为借口,奏请不改。文帝再次下令申明,对无罪之人处以连坐,是“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于民,为暴者也”,因此才宣布尽除收律、相坐法。但其后,又因新垣平谋为逆,复行三族之诛。班固深深慨叹历史的进步要求是减轻刑罚,而实际施行的结果却是严酷治罪,竟然形成了互相悖反的两种趋势,议论说:“由是言之,风俗移易,人性相近而习相远,信矣。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而况庸材溺于末流者乎?”

《刑法志》还记载,自高帝至成帝,曾先后六次下诏要求减重刑、公正审案。然而判案定罪的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考自昭、宣、元、成、哀、平六世之间,断狱殊死,率岁千余口而一人”,“今郡国被刑而死者岁以万数,天下狱二千余所,其冤死者多少相覆”。班固的真实的记载告诉人们:不仅要看到自高帝以来多次下诏减轻刑罚的规定,更要深入一层认识到各级典刑狱者在执法过程中重判专杀,致使监狱遍布国中、受冤而死者不计其数的悲惨现实!武帝时号称西汉盛世,但恰恰由于武帝连年大规模征伐,致使财政空虚,加重对民众的剥削,社会矛盾激化,犯罪案件大增,判刑严酷,法令繁苛,狱吏上下其手,造成无数冤案。班固据实直书,揭露狱吏种种恶劣行为,痛加批驳:“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二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深刻地揭露掌管刑狱的官吏制造各种理由,互相比照,判重罪,多判罪,刑律越来越苛滥、严酷,奸吏弄法受财,拿法律作交易,制造大量冤狱,这是法律史上极其严重的教训!

再次,《刑法志》通篇鲜明地贯穿班固的著述宗旨,是冀求正本清原,删定律令,废除繁苛,达到“便民”、“便今”的出色的刑法思想,此乃只能一般地作史料排比者所无法企及的,因而大大提高了历史著作的思想价值。为此,班固在据实直书的基础上,成功地运用议论,赋予历史记载以巨大的震撼力。文帝是明君,武帝时是盛世,但也直接批评其恶政,对于借口“法难数变”、严重妨碍删定律令的错误观念,更直斥之为“庸人不达,疑塞治道”,这类议论都揭示出所载史实的实质意义,增强了史著厚重的历史感和深刻性。更为精彩的是篇末的长段议论。在记载“今郡国被刑而死者岁以万数”的悲惨事实之后,班固无法抑制批判的锋芒和感情的抒发,他要深究其原因,并且剖析对民众造成的危害:“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桀务私,奸不辄得,狱犴不平之所致也。《书》云‘伯夷降典,悊民惟刑’,言制礼以止刑,犹堤之防溢水也。今堤防凌迟,礼制未立;死刑过制,生刑易犯;饥寒并至,穷斯滥溢;豪杰擅私,为之囊橐,奸有所隐,则狃而浸广:此刑之所以蕃也……今之狱吏,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功名,平者多后患。谚曰:‘鬻棺者欲岁之疫。’非憎人欲杀之,利在于人死也。今治狱吏欲陷害人,亦犹此矣。凡此五疾,狱刑所以尤多者也。”班固这段议论集中地分析了狱吏以判重罪、多杀人为获利的手段,上下相驱,以此论功获赏,利益的驱动使他们丧失了良心和起码的公正原则,“五疾”早已成为社会的严重祸害!他洞悉造成刑狱不公的实质性问题,批判犀利有力,感情沉痛,表现出对人民深刻的同情心,使我们在今天读来仍然感到巨大的震撼!并在篇末呼吁:“岂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论,删定律令”,“诋欺文致细微之法,悉蠲除。如此,则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专杀,法无二门,轻重当罪,民命得全,合刑罚之中”。这些议论深刻地表达出史家强烈要求删定律令、公正审案、解救民众痛苦的著述目的,作者高尚的史德也跃然纸上!

通过剖析《汉书·刑法志》这一个案,我们得出班固在“再现真实的历史”上最为得力的三项:一是从社会和制度发展演变的长河中进行考察,对重要的历史关节点和演进脉络,有深刻的认识和中肯的把握;二是敢于揭示历史进程中互相悖反的矛盾现象,阐发历史进程中深层次的东西;三是结合对史实的记载恰当地运用议论。每一部优秀的史著,其“再现真实的历史”的成功之处是灵活多样、各具所长的,但这里总结的三项对于不少史学佳构来说都带有普遍意义。应当举一反三,并推而广之,使我们对“再现真实的历史”这一历史编纂学的核心命题有更丰富、更深刻的认识,以推进这一学科体系的建构,也为当今改进历史著作的编纂提供借鉴。

三、动态考察:主要史书体裁之内容和体例均与时俱进

建构中国历史编纂学学科体系必须破除一种旧见,即认为主要史书体裁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等都是固定不变的。而应当根据史学发展的实际确立一种新观点:各种主要史书体裁之内容和体例,均与时俱进,须以动态眼光,考察其演变,对其因时代发展而更新特点作出新的概括。

首先说纪传体。司马迁所创立的是成熟的体裁,诸体兼备,互相配合,灵活运用。《史记》体裁之完善,一再受到历代史家之高度赞扬,他们结合自己的史学实践,讲出了深刻的体会。如刘知幾说:“《史记》者,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序其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14) “语其通博,信作者之渊海也。”(15) 赵翼说:“司马迁参酌古今,发凡起例,创为全史……一代君臣政事,贤否得失,总汇于一篇之中,自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信史家之极创也。”(16) 近代梁启超说:“(《史记》在体裁上)集其大成,兼综诸体而调和之,使互相补而各尽其用。”(17) “纪传体的体裁,合各部在一起,记载平均,包罗万象。表以收复杂事项,志以述制度风俗,本纪以记大事,列传以传人事,伸缩自如,实在可供人们的研究。”(18) 至班固著《汉书》,在总体上采用了《史记》的体裁,同时又表现出杰出的创造性。《史记》是通史,《汉书》则是“断汉为史”,实际上是创立了著史的新格局,影响至为深远。司马迁成就极高,吸引着后代众多学者对之效法,自褚少孙以下,至东汉初班固之父班彪,为《史记》续作者共有十余人,但却因只限于修修补补,故大多数篇章佚失,湮灭无闻。班固则认识到“大汉当可独立一史”,因而起自高祖,终于王莽,著成一部断代史巨著。这种新体裁恰恰符合中国封建社会演进久远行程中皇朝周期性更迭的特点,所以被长期沿用,被章学诚誉为后世修史者“不祧之宗”(19)。《汉书》在内容、结构和体例上也多有创造。班固根据时代的变化,去掉专记王侯“开国成家,世代相续”的“世家”体裁。《汉书》的十志,在《史记》八书的基础上,将书志体完善起来。白寿彝先生说:司马迁开创了书志体并写出光辉篇章,却很不完整,相对说完整的是《汉书》。十志包含了自然和社会的学问,包含了理论,也包含了技术。自古以来的典章、制度,都写进十志了,从而为法律史、经济史、水利工程史、历史地理学、学术史等五支学科,提供了开创性的著作(20)。《刑法》、《地理》、《五行》、《艺文》四篇志,是班固的新创。他又将《刑法》、《食货》两志放在“十志”中第三、第四篇的位置上,说明班固对直接关系民众生死和疾苦的刑法,和经济生活两大问题之重视,对以后杜佑著《通典》,将“食货”列为全书各门之首,有明显的影响。《汉书》的《百官公卿表》兼具表和志的作用。它由两部分相辅相成。前面是文字叙述,综述秦汉至王莽新朝,自中央至地方的官员设置、职掌、属员、俸禄、名称的因仍更改和权限的变动;后面的表格列出汉初至汉朝灭亡中央政权各部门每个长官任职的起讫。因而兼有“百官志”和“公卿大臣年表”的作用。《汉书》七十篇列传的编纂也很有创造性,其内容安排和设置顺序均极具匠心,做到了历史联系与逻辑联系二者的一致。各传记载的人物共有337人,其中有7篇类传(儒林、循吏、酷吏、货殖、游侠、佞幸、外戚)记载了98人,此外尚有239人。众多的人物,其身份、地位各不相同,又分散于二百余年时间内,有的彼此相隔很远。为了避免零散纷繁、无有头绪,班固采用专传与合传结合的方法,作了周密安排。专传,是因所记人物事迹多,或是载入篇幅较长的论议作品的,则单独设传,如《贾谊传》、《董仲舒传》等。合传,是依据人物事迹联系密切,或是人物的身份、行为彼此近似的,即把他们合在一起。少则二三人,多则七八人。前者如《陈胜项籍传》、《萧何曹参传》;后者如《严(助)朱(买臣)吾丘(寿王)主父(偃)徐(乐)严(安)终(军)王(褒)贾(捐之)传》、《王(吉)贡(禹)两龚(龚胜、龚舍)鲍(宣)传》等。多设合传,对于记载历史大有好外,一是避免头绪纷繁,做到眉目清楚;二是能够突出某一类型人物的行为和思想特征,以群体的形象出现,有利于反映社会情状。班固对这些专传、合传的安排有缜密细致的考虑,兼顾了时间的先后和人物的类型,体现了历史的线索与逻辑的线索相一致。兹以卷五六至卷六九各篇为例说明。董仲舒、司马相如、公孙弘、兒宽等人,都是以儒学或文学受到重用,以下张汤、杜周,是以刑法严酷著名,张骞、李广利的活动与匈奴、西域有关,主父偃、徐乐、严安等人则上书反对大事四夷,然后则公孙贺、刘屈氂等,是武帝后期至昭宣时代的过渡,再接着霍光、金日磾是昭帝的重臣,赵充国是宣帝的大将。这样安排,使读者既读到人物活动,又了解到历史的前后联系。《王莽传》的编纂,也是班固的出色创造,分上、中、下,篇幅很长,几达《汉书》全书的十四分之一。它既是记载王莽本人生平行事、性格特点的传记,又是“新朝”从其代汉而立到在农民起义怒潮中灭亡的大事总纲,同时又是记载的新朝的制度和社会各方面情状的一部简史,故是综合传记、本纪、典志三者于一体的特殊篇章。因新朝篡汉而立,时间仅14年(公元9—23年),只能结合西汉灭亡来记载,因其内容和编纂形式的统一,而在史学上有其独特的价值。

《三国志》以下,其记载内容的增减和体例的别创者亦可略举数端。《三国志》从记述三个地方政权并立的需要出发,创立了既有分又有合的特殊格局。《后汉书》的列传设有《党锢传》,其类传增加了《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等篇目,其书志(即司马彪之《续汉志》)改地理为郡国,又增设《礼仪》、《祭祀》、《百官》、《舆服》四篇志。《晋书》为了反映十六国分立局面,设立了“载记”30卷,与帝纪、志、列传并列。《魏书》增设《官氏》、《释老》二志。《新唐书》设《藩镇传》,《新五代史》设《义儿传》,《宋史》设《道学传》。《辽史》书志部分增设《营卫志》。以上所增设的篇目,都依据所记载的朝代历史的需要,反映了时代的特点。从《后汉书》至《旧唐书》均无表。《新唐书》设有《宰相》、《方镇》、《宗室世系》三表。《辽史》立表最多,有《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外戚表》、《游幸表》、《部族表》、《属国表》等,学者对此多有称誉。如清代著名史家赵翼认为:由司马迁创立的史表,所载内容与本纪、列传相补充,“传之不胜传,而又不容尽没,则于表载之。作史体裁,莫大于是”。称赞《辽史》多设置史表之编纂方法,云:“表多则传可省,此作史良法也。”(21) 清代修《明史》历时甚长,预修者对纂史体例多有讨论,因而编纂得法,根据时代特点,增设《阉党传》、《土司传》、《七卿表》,其《艺文志》专载明人著述,而前代书籍流传于世者不载,同样显示出编纂上的独创性。

编年体史书,从记载简略的《春秋经》,到内容丰富翔实的《资治通鉴》,前后的发展则更为显著。《春秋经》只保留了事目。《左传》将它大大丰富,事件完整,有人物,有言论,还有评论。至荀悦撰《汉纪》,更有明显的进步。此书为编年体断代史的第一部,其材料采用《汉书》,而改用时间先后为线索编纂,突出地显示出年代前后清楚、记载简明的特点和优点。荀悦论述其编纂宗旨为:“列其年月,比其时事。撮要举凡,存其大体;以副本书。”又谓:“省约易习,无妨本书。”可以理解为,其撰著动机,是提供一个简要的西汉史读本。但因为视角变了,体裁结构变了,便创立了一种新形式。在编纂方法上,荀悦自觉地采用“通比其事”、“通连体要”的方法,除按年月日顺序,记述重大史事和重要人物外,又连带把有关的事件、人物、制度、少数民族情况等加以叙述。袁宏《后汉纪》是仿《汉纪》而作,但也有发展,“言行趣舍,各以类书”,常常在记述某人某事时,连带将同一类型的人和事写出好几个、好几件,从而进一步扩大了编年体史书的容量。因此有学者称:两《汉纪》“完备了编年体的规模”(22),即肯定这两部书在《左传》的基础上又加以发展。

《通鉴》这部编年体巨著,则不仅记事件,而且记人物活动和言论、典章制度、少数民族等等,内容宏富,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司马光叙事吸收了纪事本末的叙事特点,又广泛地吸收了纪传体史书写类传、合传、附传的经验,对重要历史人物,清楚地写出其出身、仕途、事迹、人品等,以求记载人物的完整性。如汉武帝十一年,写陆贾出使南粤,便追述南粤由来,一直叙到秦二世史事,从而完整地叙述了赵佗立国的始末。汉灵帝建宁二年记党锢事件,用长达二千字的篇幅,接连写出李膺、范滂、郭泰等人的事迹。《通鉴》还十分重视记载制度的演变。胡三省高度评价《通鉴》记载典制之丰富,说:“温公作《通鉴》,不特记治乱之迹而已,对于礼乐、历数、天文、地理,尤致其详,读者如饮河之鼠,各充其量而已。”(23) 如写杨炎理财,记载了唐代宦官如何从朝臣手中窃取去财政大权,以后杨后如何划定宫廷费用范围,收回宦官手中权力,恢复正常行政系统,免除君主私人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干涉。写杨炎实行两税法,是如何从租、庸、调演变下来。以上都做到条理清晰,将按年记事与记载人物、记载典章恰当地配合起来。因此,《通鉴》是传统史学编年体史书发展的高峰,如果将《春秋经》与之同样看待,看不到它们之间成熟程度极大的不同,那显然是错误的。

纪事本末体也经过了长期的演进。南宋袁枢撰《通鉴纪事本末》42卷,是节取《通鉴》一书的原文加以改编的。同样属于根据原先史书的内容,设立事目、分类排比史实这种编纂方法的,还有明代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明代学者对元初脱脱等修撰的《宋史》甚不满意,一是因其仓促成书,内容芜杂,体例上有许多缺点。二是因宋、辽、金三朝各修一史,不是以宋为正统,辽、金为僭伪,明代儒生尊奉程朱理学,视正名分、定褒贬为天经地义之事,故特别热心于改编宋史。万历年间,冯铸仿袁枢做法,对《宋史》改编,未成而卒。后陈邦瞻增订成编,为《宋史纪事本末》109卷。据《四库总目》考证,本书由冯锜所撰者约十分之三,为陈邦瞻所补者约十分之七。此书起于宋太祖继周,终于文天祥、谢枋得为宋殉国。绝大部分记宋代史事,又有记辽、金、元史事的二十目。陈氏撰修时,恪守袁枢体例,分条纪事,编纂颇有条理。《宋史》原书繁芜,不像《通鉴》有脉络可寻,陈氏以事区分,从错杂的史实中清理出各事端绪,使宋、辽、金三朝历史略具梗概,对初学者实是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史料仍本《宋史》,未及作考证补订工作。陈邦瞻后又据《元史》改撰成《元史纪事本末》一书,27卷。到清初谷应泰撰《明史纪事本末》,则是“广稽博采,勒成一编”。全书共80卷,将明代三百年历史,分成80专题,每题一卷,自为起讫,颇有条贯,篇后并附论赞。始于元至正十二年(1352)朱元璋起兵,终于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攻克北京。其成书的最大特点,在于不再是脱胎于某一种史书,而广集众家之长,且成书早于官修《明史》80余年。以前,《通鉴纪事本末》被认为是学习《通鉴》的捷径,现在,谷应泰的书更有独立的史料价值。到了高士奇撰《左传纪事本末》,又有新的特点,他在分国别摘编《左传》本文以外,还增添了“补逸”、“考异”、“辨误”、“考证”、“发明”等项,用《公羊》、《穀梁》二传、《国语》的材料与《左传》互证。这样,本末体不是单纯钞书,而是与学术研究联系在一起了,这正是后期纪事本末体史书的特色。至光绪年间李有棠撰《辽史纪事本末》和《金史纪事本末》,继承了这一传统,并有所发展。两书内容,俱本《辽史》、《金史》,同时又兼采其他记载,撰成“考异”,分别占全书一半以上,内容相当广泛,因而具有学术研究的价值。这些恰恰是有清一代历史考证方法盛行在纪事本末体史书上的反映。

除上述三种主要史书体裁之外,典志体、学案体、地理书、史论等体裁也都在不同时代经历了明显的发展过程,也都需要作深入的总结。

中国历史编纂学源远流长,内涵丰富,我们应当站在21世纪的时代高度给以科学的总结,把建构这一学科体系的任务提到日程上来。需要研究的问题都极具科学价值,又极具吸引力,诸如包括:历史观的进步及其对历史编纂的指导意义,构建史学体系的气魄和能力,史料搜集、鉴别和组织的方法,内容与形式二者的辩证关系,如何实现历史著作结构上和表述上的艺术的美,史学与时代的关系等等。这项工作,既是总结前人成果和智慧的需要,也是推进今天史学发展的需要。当然,需要探讨的方面甚广,涉及到深刻的哲理,涉及广泛的专业知识,必须集思广益,才能奏其大效。兹文所论三项,是当前应当认真发掘和总结的。首先应对这三个理论问题形成共识:历史编纂是史家才、学、识、德的重要载体和传播正确历史知识的有效途径;历史编纂是“再现真实历史”的综合创造过程;历史编纂的内容广度和著述格局都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必须作动态的考察,并以中国史学发展的丰富的史实加以论证、充实和阐释。在此基础上,再作更广泛、更深入的探讨,“中国历史编纂学”的学科体系就一定能建立起来,并使之不断完善。

注释:

① 白寿彝:《中国史学史》第一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3页。

② 刘知幾:《史通·世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③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

④ 刘知幾:《史通·世家》。

⑤ 刘知幾:《史通·世家》。

⑥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

⑦ 见《史记·孔子世家》“索隐”。

⑧ 陈仁锡:《陈评史记》卷一七,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

⑨ 刘知幾:《史通·世家》。

⑩ 按,《索隐》此条为中华书局排印本所无。兹据《史记会注考证》卷五(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及牛运震《史记评注》卷一(空山堂嘉庆二十三年刻本)引录。

(11) 《七经楼文钞》卷三《读史记六国表书后》。按,蒋湘南《再书史记六国表后》中又论云:“三代之运已终,一统之局非变,因生始皇,以雄才大略创之。而儒者犹以灭古为始皇罪也。世异变,成功大,非迂儒所能知也。”此则有见到的地方,不可埋没。

(12)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

(13) 牛震运:《史记评注》卷一《秦本纪》。

(14) 刘知幾:《史通·二体》。

(15) 刘知幾:《史通·书志》。

(16)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

(17)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6页。

(18)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九十九,第157页。

(19) 章学诚:《文史通义·书教下》,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

(20) 见《白寿彝史学论集》(下),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903页。

(21)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条。

(22) 尹达主编:《中国史学发展史》,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17页。

(23)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唐玄宗开元十二年注,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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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中国历史编纂学科体系的思考_司马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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