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家庭强烈争论“全流通”_股权分置论文

许多家庭强烈争论“全流通”_股权分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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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总裁朱利:化解证券业风险

股权分置是市场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早晚要解决,不可能不解决。但这个问题要解决的时候,股票定价机制一定要发生变化,与市场对股价的影响是不同的。市场因素包括,一是经营业绩,二是在国际化背景下重新定位,三是市场经济一定有周期,有冷有热。但中国市场在上述因素外,还多了一个股权分置的问题。因此依存于证券市场的证券公司肯定也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我们的证券公司与国外的证券公司还不同,只有市场不波动时候才有饭吃,一旦市场波动证券公司就没饭吃了。证券公司的风险在于股票的价格体系不稳定。

上市公司方面有一个大股东分红的问题。为什么会分红?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会想,因为发起人股份不流动,它应有的价值并没得到体现,而且它不能保证这个公司会长期好下去,也可能10年就不行了,这样发起人就有这样的冲动:在尽快的时间内收回投资,而分红是个非常重要的渠道。

中小企业板和大型国企都存在这种分红冲动。分红把发起人应得的那块利益给锁定了。这样,流通股的那部分溢价一定很高,但如果在全流通的背景下,定价一定会更加合理。

在这种情况下,就带来证券公司作为企业保荐人的风险。有这种冲动的企业,保荐人看得再严格也可能看不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股市转轨的标志

监管层似乎经常在说“是最好的时机”,但老是没实现,然后又说“最好的不是惟一”的,我想说“当前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最后一次最好时机。”

应该说目前对此问题的认识还没统一,尤其是有决策权的管理层;另外市场层面还是觉得一提全流通,就是雪上加霜,所以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解决股权分置,是国内经济改革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因为很多改革已推进到产权改革层次,宪法也提出保护私人财产权,股份制和股权的天性就是流动,因此必须培育保护流动天性的市场。但现实市场已经严重拖了改革和发展的后腿。

解决股权分置是下一步银行改制上市的需要。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几大银行想明年上市,市场是无法承受的,我也不主张几大行到海外上市,需要在国内上,但在目前状态下强推,恐怕有崩盘的危险。如果硬性推出,后果一定很严重。

不解决股权分置,中国面临的金融危机随时可能发生。中国融资方式两条腿走路中一条腿严重缺失,资本市场被边缘化,可有可无,这种背景下的金融危机可能正在临近。不解决股权分置,严重阻碍资本市场在各个方面的发展,如QDII等难以推出,QFII也难以扩大规模。

“国九条”的如何落实的问题。股市往往在经济好的时候不表现,但经济稍微有波动,“晴雨表”功能就特别明显。股市继续靠打强心针,“国九条”很多问题无法落实,也在于股权分置。

因此,中国股市可以称作“新兴尚未转轨市场”,新兴已经十几年了,但迟迟不能转轨,而转轨的重要标志就在于股权分置。由国有股减持,到全流通,再到“补偿式全流通”,流通本身是有价值的,把流通释放出来的溢价用于补偿双方,不能由一方独占,这种安排应该是合理的。因此要抓主要矛盾,是不是可以考虑这个问题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来抓。

具体办法,我的主张是:第一,从无国有股的上市公司试点,把主要问题集中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之间的博弈,而不涉及国有资产;第二,采用类别股东表决制,要取得双方的认同;第三,通过流通价值的释放实现双向补偿;第四,化整为零,分散推进。证监会应该在裁判员的位置上。由公司层面自下而上的推出方案,寻求解决。

湘财证券发展委员会主席施光耀:全流通中的国家利益

我们要全面认识在全流通改革当中的国家利益。目前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已达成了共识,但却很难有突破,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解决股权分置,对股市的冲击波有多大,我们还不是那么有把握。其二,在非流通股中,国有股怎么定价目前还很难办。在两个原因中,后者又影响到了前者,如果定价合适了,冲击波就能适当化解一点。在我们谈国有股的定价机制之前,我们要全面认识在全流通改革当中的国家利益。

毫无疑问的是,国有股的定价涉及的是股权形态上的国家利益。但它不是全流通改革中的全部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在全流通改革中,国家利益也体现在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上。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是所有结构的大调整。理论上说,资本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是大有可为,是十分需要的。但是股权分置的问题长期不解决,资本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是不可能实现的。

全流通改革中的国家利益也体现在企业改革的层面上,我们的资本市场多年来一直起到了促进企业改革的作用,目前,资本市场自身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这和股权分置不无关系。

全流通改革中的国家利益也体现在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上。国九条已经把资本市场的作用提高到了事关本世纪头2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的。显然,股权分置不解决,已现实地影响到了我们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它成为了搁在资本市场头上的一把剑。

全流通改革中的国家利益也体现在金融风险的化解层面上,为了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优化我们的融资结构,是迫切的和有现实需要的。股权分置影响到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制约了直接融资的比例的提高。

在研究全流通的改革方案中间,在考虑国家利益时,我们一定要站得更高一点,站在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的高度上,站在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完善上,站在经济结构的调整上,来看问题。

在全流通改革中,去牺牲股权形态的国家利益,是不现实的。但为了维护股权形态的国家利益,而损害无形的国家利益,这更危险。全流通改革中的国家利益需要更高层次的政治思维,需要更高层次的政治决策,需要更高层次的政治智慧和政治气魄。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徐宏源:价格问题是核心

我认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核心还是价格问题。目前最具现实意义的是,推出类别股东表决办法。股权分置是中国市场上的一个特殊问题,外国没有这种情况,我发现很多同志对待这个问题是教条主义。

你进入是按计划经济进入的,目前却要想着办法按市场经济办法退出,还想从股市上圈钱,这个问题说白一点就是要政府让利,不是大家来分享全流通溢价。你的净资产,也是流通股股东做了很大的贡献的,按净资产退出,你得到的也太多了。

本来股权分置就不是市场手段造成的,我们却偏偏要教条主义地搞出一些解决方案,说这是市场手段的。这样的方案都会是利空。讲流通性溢价就是讨好政府,你不就是想找一个理由说服他吗,但我以为没有必要。银行和资本市场的问题加在一块很可能是金融风波。

自动解决是最大的多赢。同时也不要想着解决股权分置包医百病,股权分置只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病根,今天中国资本市场的病,有些与股权分置有关,有些与之无关,中国资本市场的病还和我们的经济体制是联系在一起的。大的经济体制不转过来,投融资体制不转过来,不要指望证券市场能转过来。

我认为最具现实意义的是,推出类别股东表决办法。类别股东表决机制的暂行管理办法必须先推出来,国资委再来减持,国务院的法规在此,至少有一个讨价还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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