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研究与哲学形态转换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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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讨论,逐渐突破苏联教科书的模式(以下除非必要,简称“传统哲学”),从价值论、主体性、实践观,到人学和本体论等的讨论,最后落脚到哲学观或哲学形态上,这是一个合乎逻辑的演进过程。客观地讲,价值论的研究对哲学形态的直接和潜在影响最大。价值论研究对传统的哲学观究竟有哪些影响?应该怎样看待价值论研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改变”?哲学范式转换如何从价值论研究中得到启发?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阐发。

一、传统哲学形态的困境

如果说西方现代哲学是从“拒斥形而上学”开始的,则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探讨是从检讨苏联教科书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始的。后者尽管表层语言大多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但编纂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马克思本人的哲学)的革命性和现代性意义理解不到位,仍然用旧哲学的思维方式取舍和诠释这些语言,因此这种哲学实质上是“前马克思主义”的,是西方近代哲学的。我们知道,西方近代哲学形态是由两大因素塑造的:一是古希腊的本体论,即以绝对实体为依托、以追求终极知识为要旨、以“形而上”与“形而下”分裂为特征的哲学;二是同时代的自然科学,即以绝对时空观为背景、以机械论为特点、以主体(观测者)不在场为方法、以确定性和完备性知识为目标的经典物理学。这些特点同样适合传统哲学。关于这种哲学的问题与缺陷,学术界已有诸多检讨,不必赘述。笔者只想从哲学形态的角度论之。作为一种哲学形态,传统哲学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它仍然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世界,仍然是直观的唯物主义。其主要特点是以先验的、绝对的本体为前提、“本原”,具体事物都是从这个先验本原或绝对本体中引申出来的。这个前提决定了哲学的其他结论:自然不是经由人的活动生成的对象性自然,而是“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1];社会生活的本质不是实践,而是自然的派生物;历史不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诞生的过程,而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2];认识不是主体能动地建构关于外部世界的解释体系,而是对外部世界的反映,最高目的是再现这个绝对本体及其终极规律;辩证法不是从主体扬弃自在世界的能动实践中产生的,而是自然原本就存在的辩证法(它决定思维辩证法),等等。

尽管传统哲学用了“能动性”、“反作用”等字眼来说明人及其活动,但本体论的基本框架决定了哲学不是从主体和实践的角度把握客体,而是从外在的、抽象的、具有压倒性优势和绝对支配地位的自在世界的角度“看”人,因此这种能动性和反作用并没有真正改变其直观唯物主义的视角、二元分裂的困境、放逐人和无主体的前提。

第二,这种形态的哲学是一种拟科学。一般哲学被理解为大全的和绝对的知识,即所谓“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马克思主义哲学则被理解为所有规律的总汇。这种哲学的理想是:把握绝对排斥主观性和主体性的“纯客观”的知识;实现培根式的确定性和完整性科学理想,趋向(虽经“无限”的途径)绝对和永恒的真理。这种哲学并不着眼于知识前提的批判和反思,而是力图提出至高无上和包罗万象的命题,如宇宙是物质的、世界是无限的、时间和空间是永恒的等等。这种哲学不是透过知识揣摩智慧,并把这种智慧融进人们的生活,而是无视人的存在,代表“天”说话。

尽管传统哲学表面上也批评黑格尔的“科学之科学”,但拟科学的形态使得它自身也扮演了这样的“科学”角色。为了树立自己“真正科学”的形象,传统哲学热衷于提出命题、建构体系、卖弄知识。由于事实上(正如逻辑实证主义所言)没有哲学命题,所以传统哲学总是在拾人牙慧(例如借用物理学结论)和俨然以科学君主自居这两者之间徘徊。

哲学原本是人的自由、开放和超越性生存智慧,它源于人不断超越现有知识和价值的内在张力,但传统哲学遗忘了人的生活、人生存的意义和价值,无视主体对外部世界的批判、否定和超越,放逐了人、人的主体性、人介入世界的方式——实践,使哲学自身失去了现实的基础,因而也就放逐了智慧。

二、价值论研究的冲击波

20世纪80年代,价值哲学在我国兴起,能否与传统哲学体系“兼容”是它面临的第一个问题。这实质上是两种哲学形态之间的摩擦,但哲学界认识到这一实质经历了一个过程。

价值论研究最初的任务是争取价值论的合法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包括价值论吗?如果是,价值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一般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直接论及(哲学)价值,没有用“价值论”或“价值哲学”之类的概念,但他们有丰富的价值哲学的思想(特别是已经内在地包含但未充分展开论述的思想),如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劳动价值论、关于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思想、关于人的“两个尺度”的论述、关于真理的事实原则与价值原则统一的思想、关于历史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的思想等。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价值论是不成其为问题的。

价值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是一个更具体也更复杂的问题。严格地说,在直观唯物主义和拟科学的哲学框架里,价值问题是没有容身之地的。为价值论寻找安顿之所的最初工作有些勉强。例如,当时有一种观点把价值论置于历史观中,认为价值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范畴。然而,认为只有历史领域才有价值问题,自然领域不存在价值问题,这正是把自然和历史本体论化、把自然观和历史观割裂的传统哲学的特点。如果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现实、感性,则自然观中没有价值论的地位,历史观中同样也没有它的地位。如果从人的感性活动、从实践和主体的方面去理解存在(像马克思要求的那样),则不只是社会历史领域,就是自然领域,也都存在价值和意义问题。何以价值独属于历史唯物主义范畴?自然、历史、人是存在于不同领域的问题,而真理和价值则是它(他)们与人的生活之关系问题。无论是自然还是历史,都既有真理(事实)问题,也有价值问题。把价值论划归历史观范畴,表明人们还不能从哲学形态的高度反思传统哲学。

较合理的思路是以马克思“两个尺度”的思想为切入点。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发现规律、揭示真理,与探讨事物对主体的价值,是须臾不离的。沿着这一思路,传统哲学视界的片面性和体系的不合理性就凸显出来了。这时,有些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提出了新的构想。例如,李德顺先生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按对象领域划分,包括一般世界观和方法论、自然观、社会历史观和思维观;按元理论分支划分,包括本体论(后来更正为存在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3]

对“两个尺度”的深入研究,不仅引出了重构体系的设想,还引出了两个视角的关系问题:“纯客观”的描述事实的前提是价值中立;要表现人的内在尺度则恰恰需要凸显价值。这两个视角如何统一?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的真正解决,不是在原有框架内如何“排座次”的问题,它必须转变视角,从主体出发观照客体、扬弃世界的自在性,以人为出发点,由能动的主体把外部世界纳入自己的活动中,使之对象化、价值化。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理顺事实与价值、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关系,哲学才能成为人优化自己生命存在的智慧。

总之,价值论的兴起不是增加了一个新的领域、新的话题,而是改变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

三、怎样理解“价值转向”?

那么,价值论究竟如何挑战了传统的哲学观?哲学形态的转变究竟从价值论研究中得到了哪些启发?价值论研究究竟如何“改变”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态?

最近几年,不少学者借鉴“认识论转向”说,提出哲学的“价值论转向”。怎样理解价值论转向?哲学如何实现价值论转向?江畅教授的观点是“以价值论为中心重构哲学”。其具体设想大概是,价值论规定本体论、认识论的价值原则,使哲学成为人类生存智慧之学,特别是成为人类幸福之学。[4] 陈新汉教授实际上是在本体论研究、认识论研究中都加入了价值论维度,例如“从离开人来研究对象,转到从人的角度来理解与人相联系的外部对象、来理解社会历史动力、来理解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从认识论只研究认知活动,转到研究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从直观反映论来理解认识内容,转到确立评价活动在认识活动中的地位”。[5] 贺来教授认为,未来的哲学应是价值、哲学、人三位一体的价值化哲学。[6] 安维复教授认为,哲学应该从拟科学形态向拟价值形态转变,从世界观哲学转变为价值观哲学。“把哲学思考从人类认识自身和人类行为自身中解放出来,把认识问题留给认知科学,把实践问题留给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哲学以并且只以全部价值为对象。[7]

以上情形至少表明,哲学的价值论转向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共识,普遍的看法是,哲学应从本体论、认识论过渡到价值论,甚至从拟科学转变为拟价值。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价值论研究中得到启发而改变自己的形态,笔者对这个大方向基本认可。但在究竟如何理解哲学的价值转向上,有些不同看法。我所关心的是:关于价值论研究与哲学形态转变的讨论,从总体上看,哪些思想对我们有启发?有什么样的启发?哪些想法是不成功的?

第一,从一定意义上说“价值论转向”未尝不可,但哲学的转向绝不只是“哲学研究重点和主题的变化”[8],哲学的“价值论转向”也决不是仅仅把价值研究作为重点,或者因为传统哲学忽视了人(包括人的幸福、人的尊严、生活智慧)和价值,现在把它加进去就行了。如果视角、取向、思维方式等未变,只是增加了讨论的话题或转移了讨论的重点,那不是哲学的转向;在原有框架里讨论价值、评价、价值观念等,也不是哲学的价值论转向。笔者认为,冯平教授的观点较合理:哲学转向是“被凸现的这一问题为思考研究其他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是“哲学研究的价值取向、立场和方法的转换”。[9]

第二,哲学的“价值论转向”不是用价值问题和价值论视角取代本体论、认识论的问题和视角,不是用价值取代事实和真理,使之成为全部哲学围绕的轴心。未来的哲学应该关注价值,应该有价值的地位,哲学新形态应该着眼于为了优化人的生命质量而思考和建构价值,这是毫无疑问的。但这是否意味着哲学就一定要价值化?拟科学不是哲学之正道,拟价值就是吗?如果哲学的价值转向是宣布价值论的唯我独尊,那别的论者同样可以抨击拟这种形态的哲学遗忘了其他问题、其他维度,同样可以批评拟价值的不合理性;别的论者也可以宣布另一种转向,并再次取而代之。如此,哲学史岂不成了不断“改朝换代”的历史?笔者认为,哲学的合理形态应该是多种视角和维度的互补,每一视角“既不可能取代或贬损其他理解视角的价值,也不可以期望这一视角和价值立场是唯一可取的”。[9] 新康德主义的弗赖堡学派曾经尝试划分科学与价值:自然科学的任务是求知,哲学的任务是价值研究。文德尔班认为:“哲学只有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才能继续存在。”[10] 李凯尔特区分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哲学):自然科学不涉及价值,适用普遍化方法;文化科学(哲学)则讨论价值,采用个别化方法。[11] 他们的主旨都是使哲学价值化。但总的来看,他们的努力是不成功的。今天,当我们重提哲学的价值转向时,这段历史的经验教训值得借鉴。

第三,哲学和科学的区别不是研究领域的不同,而是思考的层次和境界不同。以主题和重点转移为根据评判哲学转向的学者,实际上基于这样的理解:哲学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区别,是研究领域的分工不同;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社会科学研究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人文现象,哲学则研究价值。照此说,则自然、历史等领域的深处就没有哲学问题了?哲学自然观和历史观就不合法了?还有,如果哲学问题就是价值问题,价值学就是哲学,那有价值学不就够了,还要哲学干什么?

其实,哲学与其他学科的差别不在于分工不同、所管辖的领域不同,而是思考的层次、境界不同。哲学是一种超越性智慧,它集中代表了人类生活各领域(宗教、伦理、政治、艺术、科学等)要超越已有、已知、已定,向未有、未知、未定领域前进的张力;哲学的超越既包括对科学(知识)的超越,即对宇宙人生“是什么”、“为什么”的事实做终极追问,也包括对意义、价值的终极追问。如果说发现具体实证知识是科学的任务而不是哲学的任务,那么同理,具体价值规范、价值的确立是伦理学、美学、宗教等的任务而不是哲学的任务。只有当人们对知识和价值通观总览、对它们的根基没完没了地追问、超越知性和常识对它们进行批判和反思时,才真正进到哲学的层次。换句话说,只要进到了最高的反思和追问层次,无论是知识还是价值,无论是宗教、科学还是道德领域的问题,都是哲学问题。因此,我赞成一种说法:哲学就是哲学,所谓价值哲学、文化哲学、社会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名称,并不意味着哲学有这么多分支,或在(元)哲学之外还有其他哲学;它们只表示哲学的某个特殊问题以及哲学的某种态度和立场。[12] 价值论不是把哲学价值化,而是向传统哲学中注入催化剂,促使哲学形态更加合理。

哲学的价值论转向当然说明价值论在哲学体系中“被重视”,但这既不是申明价值也可以成为“科学”,力图把价值“科学化”,也不是把价值视为哲学的某个分支。价值不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一个问题、一个领域,只是哲学的一种立场、一种取向。

四、价值论如何改变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

价值论究竟如何改变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或者说,它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转换有哪些启示作用?许多学者对此做了很有价值的探讨,笔者大体同意这些看法,不过仍觉有未尽之意,兹述如下:

价值论研究促使哲学形态转换,并不是排挤其他哲学内容,使价值问题成为哲学的核心和唯一主题,而是打开传统哲学的封闭之门,让哲学有机会在多维视野中重新审视自己,重新对自己进行合理定位。当然,哲学首先是从价值论研究中得到关于哲学前提与出发点的启示、哲学思维方式的启示、哲学目的和使命的启示等。与此同时,价值论也在这种转换中找到了自己的适当位置。

1.价值论研究促使哲学转换“观”世界的前提和视角

传统哲学“观”世界的前提和视角是直观唯物主义的,它事先确立抽象的、绝对的、与人无涉的自在世界,然后由它派生人,以它为基准给人定位、立法。价值论研究则以人与世界交往的实践活动为出发点,用人的眼光“观”世界,用人的话语“说”世界。根据价值论研究的新思维,自在世界只有被纳入人的实践和生活,被对象化,才能向主体显现为价值。可以说,价值论立场就是主体性立场,价值论视角就是实践视角。

价值论研究的冲击波,动摇了传统哲学的根基。哲学开始反省自身的前提和立场,并逐渐形成共识:我们不可能代表超然物外的“天”讲话,只能以主体和实践为出发点讲话;哲学不是致力于人不在场的“科学之科学”,而应按主体扬弃世界的自在性使之对象化和价值化的实践理路,建构世界图像和意义,使哲学真正展示人的思想,成为源于人并且为了人的智慧之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从主体的和实践的角度”理解事物的新唯物主义,并与“从客体的和直观的方面”理解事物的旧唯物主义对立,这一被遮蔽但却是实质性和根本性的思想,由于价值论(以及其他问题)研究而明晰起来。

2.价值论研究促使哲学以人生活的意义为出发点和归宿

本体论和拟科学式哲学假定自己的使命是揭示宇宙的最高真理,并且这种真理是超人文、超价值的。人越不在场,真理才越可能。这样的哲学遗忘人生活的意义就在所难免。

价值论研究催生一种新的哲学观:它把人的生活意义当作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哲学终究是人的生存智慧,它根源于人们对自己生存状况的终极性超越——人的开放性和自由创造本性促使人不断追问事实和真理、价值和意义的“终极”问题。这种追问发自人,最终也是为了人的。描述和解释的纯客观性与人文价值属性,是统一的、互补的。

价值论研究给我们一般的哲学启示:哲学对自然本性、对事实和真理的最高反思与追问,并不是外在于人文价值的、生活意义的。因为,哲学追问事实的“终极”本性、真理的最终基础,不是科学式的,即不是通过理性和实证得出具体知识和结论,而是批判地反思事实世界,批判地反思我们的求真活动,并且让这种活动为人的生存发展和完善服务。因此,纯客观的追问也是以人生活的意义和目的为宗旨。鉴于此,哲学应该以确证人的理性能力、创造人生意义、高扬人的价值和尊严、增进人的幸福等为宗旨。在目前这个价值困惑和贫乏的时代,在这个竞争的压力让我们透不过气来的时代,在这个社会转型让我们无所适从的时代,哲学尤其需要把人文价值的终极追问置于哲学的中心。

3.价值论研究促使哲学采取“实践思维”方法

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是抽象的知性思维,它理解世界时立足于事物(而不是过程)。事物的质是既定的,事物的运动变化是既定质之间的转换,质本身无须生成和显现;认识的目的是忠实地再现事物的既定质。实践不是使外部世界对象化的源始性活动,只不过是与“知”并列的“行”。涉及价值问题时,这种抽象的知性思维暴露出明显缺陷。一个基本事实:价值不是实体,不是有某种既定质的“东西”,而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显现出来的“显象”。只有回归活生生的、作为整体(与具体境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实践和生活,我们才能理解和把握价值。这样,价值论研究要求改变知性思维,采取“关系思维”、“生成思维”和“实践思维”——即像实践本性那样思维。[13]

抽象的知性思维还表现为把本来是通过生活和实践展开、化解的问题,转化为纯粹的话语和逻辑问题,并通过抽象思辨,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些问题。当哲学成了一系列“辩证关系”构成的绝对真理体系时,它也就成了空洞乏味的陈词滥调。价值的问题(如事实与价值、“是”与“应当”等)借助抽象思辨和逻辑辨析是不可能真正解决的,它需要把逻辑问题还原为现实生活问题,需要在主体和客体的互动和双向深化这样一种构架中动态地思考问题,一句话,需要实践思维。

由于价值的非实体性特征更为鲜明,所以它对思维方式的变革也就更为敏感。其实,实践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也是一种“观”世界的普遍要求。由于价值论研究的筚路蓝缕,实践思维、关系思维、生成思维日益成为哲学界的共识。

4.价值论研究促使我们对哲学进行重新定位

(1)拟科学的困境固然激发了把哲学变为拟价值的倾向,但它也促使人思考:哲学不是科学,就一定是价值吗?拟价值面临的问题难道比拟科学少吗?拟科学与拟价值同样的困境,要求我们进一步思考哲学与科学、价值的关系究竟是什么。

正如哲学的任务不是给出实证性知识,而是对知识的基础、致思方式等进行批判性反思一样,哲学的任务也不是解决具体的价值和规范问题——那是伦理学、法学、美学等的任务,而是对这些价值的根据、追问价值的方式进行批判性反思。哲学通过具体知识而又超越具体知识,通过具体价值而又超越具体价值。哲学没有自己独立的对象和问题,而是把人们在追求知识和确立价值过程中遇到的那些根本性“元问题”集中起来,进行系统化研究。

(2)价值问题作为一个真正的“异类”,无法满意地安顿在传统哲学之中,这导致传统哲学体系的实质性解构。学术界在给价值定位的过程中,意识到传统哲学的体系混乱和视角偏差,并逐渐形成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体系的概念。哲学体系的分析需要多维度,而不是单一维度:理论(例如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和方法(例如辩证法)的维度、事实与价值的维度、史与论的维度,依研究领域划分内容的维度,等等。这样,哲学构架就不再是直线型、平面型,而是包含多维度的立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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