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目标,探索途径,注重实效--关于新时期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的思考_道德教育论文

树立正确的目标,探索途径,注重实效--关于新时期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的思考_道德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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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的最后几年间,互联网在世界范围的飞速发展,使人类获取知识、交流信息更加便捷,也使越来越多的人把“上网”当作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他们在汲取网络营养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健康内容的影响。更严重的是,少数人还成了网络不健康内容的制造者。面对这种情况,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已成为社会有识之士和广大青少年学生家长的强烈呼声,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的研究也因此成为德育工作者刻不容缓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网络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一)网络道德教育是以德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

以德育为核心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等有关的文件和讲话的基本精神。人类文明自开始以来,道德作为调节人类行为的基本手段就进入了人们的社会生活领域。纵观人类文明发展的每一步,道德都以其独特的调节方式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成为社会发展和个人进步的精神力量。道德调节的范围与人类社会生活领域的拓展是形影相随的。在现代社会,随着电脑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渐明显,网络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大课堂,它可以向所有人开放,其中包括中小学生。有调查表明,我国上网人数已突破2250万,位居世界第二;我国网民又以青少年为主,占其中的74%,因此有人称当代青少年为“网上的一代”。如果没有道德约束,如此多的人在网络上“任意驰骋”,后果也就可想而知。因此,道德教育挺进网络这个新领域是真正做到以德育为核心推进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

(二)网络的发展状况决定了必须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网络的发展速度决定了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用“瞬息万变”“一日千里”来形容网络的发展一点也不过分。网络在人们还没有充足准备的情况下,就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的生活,它给人们带来更多惊喜的同时,也带来了忧虑甚至恐惧。面对网络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坐等事态的自然发展,在这方面的法律规范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道德教育就显得更加重要。只有加强道德教育,才能纠正那些“偏离航道”的行为,并为上网者指明正确的前进方向。

网络流行的内容也决定了必须要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据有关统计,目前在互联网络上,英语内容约占90%,法语内容约占5%, 其他语种的内容只占5%,而我国的内容只占其中的1%。相对我国上网人数位列世界第二,这说明我们正面临着外来文化的巨大冲击。 发达国家在通过网络连续不断地传播文化信息的同时,也将其意识形态、世界观和价值观、伦理道德观念等四处传播并强加于人,对上网者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对于任何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江泽民同志早就讲过,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时代,“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的竞争”。民族凝聚力既然已经进入到竞争的领域,就必然有些国家要削弱别人,来增强自己,这其实就是早已存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们所进行的“和平演变”。而网络是他们现在所找到的最好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对识别和判断能力都还不强的青少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进行道德认知和评价的教育,进行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教育,这样才能不断地增强民族凝聚力。

(三)道德起作用的方式也决定了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道德与法律是两种最为基本的手段。面对着互联网上今天存在着种种的失范甚至违法犯罪现象,我们在呼唤法治的同时,更急切地盼望加强道德规范的建设,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道德规范比法律规范起作用的范围要广。再完备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存在某些空隙和疏漏,而道德调节广泛地渗透在一切领域、一切过程中。人们可以不总是作为法律的主体而存在,但人却总是作为道德主体而出现的。我们国家在互联网方面的立法还很不健全,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从法律、纪律中找到行为的依据,但人们却可以依据道德所提倡和反对的做出正确的选择。第二,从调解方式上看,道德更能造就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法律调节具有强制性,人们对法律的服从更多的是非理性的思考。法律调节是他律,人们可能“免而无耻”;道德调节是靠着社会舆论评价、价值导向、教育大事感化,但更重要的是靠情感上的认同,使人们明辨善恶、是非、美丑,从而增强道义责任感,自觉地按照社会所要求的价值取向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道德调节是他律和自律的结合,它可以使人们“有耻且格”。目前网络聊天室内的不文明语言、甚至是下流语言的大量存在,不健康的内容四处泛滥,不是他不知法,也不是他不知道这样做是不道德的,而是他不讲道德。有人说这些情况的出现正好说明道德是靠社会舆论、靠他律来发挥作用的,而网络上没有社会舆论的监督。我认为正好相反,真正的道德行为靠的是内心的自觉,网上的看客和聊天者都是社会监督的群体,为何没有发挥监督的作用?这不正是由于他们没有内心的自觉吗?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也就是一个真实世界,是一个比真实世界更加真实的世界,在那里人们暴露出来的自己是真实的自己。因此,我们在对青少年进行网络道德教育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使他们产生出坚定的道德信念,从而达到道德自律。第三,从调节的最终结果看,道德价值给行为主体以真正的自由。法律作为一种规范手段,它对社会成员行为的评价不是“守法”,就是“违法”,在违法和守法之间有一条明确的警戒线(法律条文)。那么,只以守法为价值目标的人是比较靠近这条警戒线的,他或者时时担心越线,或者已经有意或者无意地越线,实际上他是不自由的。而道德规范是以更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有明确的善恶、是非观念,就会在远离警戒线的地方形成一个宽阔的安全活动地带,从而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境界。许多学生上网的目的是追寻自由,但如果不以道德进行规范的话,他追寻自由的结果或者是被社会所唾弃,或者被法律所制裁,或者会使自己陷入“两面人”的痛苦和矛盾中不能自拔,这些都走向了他初衷的反面。因此,互联网时代更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四)青少年自身的特点也决定了必须对他们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青少年学生正处于身心快速发展的时期,他们对新生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他们把上网当作一种时髦但却不知如何利用互联网对自己有利(他们会更多地去关注歌星、影星而不关心国家大事);他们渴望着能独立思考却又往往容易偏听偏信(他们对在网上看到的小道消息津津乐道并到处传扬);他们渴望着被人尊重却往往又不知道如何自尊自爱、如何尊重他人(一些人以一些血腥、恐怖、低级下流的词语作为自己与别人聊天的名字);他们崇拜英雄却不识英雄(许多人把“黑客”当作英雄来崇拜);他们对社会的黑暗面深恶痛绝,但自己身染其中而不自知(浏览传播黄色网页)等。这些都决定着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把他们引导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

另外,现在的青少年还主要是网络时代的看客,几年以后,他们就将是网络的从业者和主动参与者,他们的道德素质如何,也决定着带给人们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网络世界。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计算机应从娃娃抓起”。应该说现在社会非常重视对青少年一代进行电脑和网络的教育,但是,这种教育主要是知识、技能的灌输,而对于网络道德和法规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造成少年黑客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我们今天是否也可以说,而且应该说,“计算机道德教育也应从娃娃抓起”呢?

二、网络道德教育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一)网络道德教育的目的

传统的道德教育是要培养和造就一种“理想人格”。这种理想人格一般是比较定型的、有着确定的模式的。比如儒家伦理的“君子”就要具有“智、仁、勇”。理想人格的形成一方面要有道德主体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也是社会提出具体的规范进行教育塑造的结果;理想人格也是通过个人与他人、与社会发生直接的联系表现出来而被人们认识的。而网络道德教育不能以培养“网络理想人格”为目的,它不具备模式化的理想人格的形成条件和表现方式。因为网络是虚拟的世界,上网活动也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它没有了直接的面对面的监督,其他领域道德规范发生作用的外在教育和舆论制约在这里对那些没有内在自觉的人来说是失灵的。这就是说,在网络活动中,教育对象自我选择的比例很大,教育干预的比例很小。教育工作者虽然要兢兢业业在教育可干预的极小的范围内做好工作,保证获取较高的干预成功率,但他们的工作重点和目的却应是定位在青少年自主选择的大范围内。网络时代道德教育的目的不能仅仅要求学生接受几条道德规范,形成什么样的网络理想人格,而主要是为受教育者提供帮助和指导,培养他们的道德主体性。这种主体性的培养首先就应该体现在培养青少年学生具有自主的选择判断能力,辨别信息的真伪、信息的价值,使他们能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高效率、高质量地学习、生活和工作;其次应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做到网上“慎独”;还应培养他们的自我约束能力,面对网上的各种各样的诱惑能够做到不为所动;还应培养他们的责任心,要他们不要只是做网络时代一些不文明现象的“看客”,还应做一名勇敢的“斗士”。有了这种道德主体性,就会使青少年在网上冲浪的时候,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使整个网络健康发展。

(二)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

无论是选择判断能力,还是自我约束能力,抑或是责任心的培养,都是建立在道德认识基础上,因此,确定科学的教育内容是提高青少年道德主体性的基础。

1.法律教育。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规范,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首先就应从法律教育抓起。连法律都藐视的人,让他遵守道德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互联网发展的法律,但我国却有着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和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网入口通道管理办法》《中国公民计算机互联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网络时空是现实社会的虚拟,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有需要遵守的法令法规和道德文明礼仪,诸如《宪法》《民法》《刑法》《国家保密法》等在网络上同样适用,任何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都要依法受到处理。

2.普遍适用的基础道德教育。网络世界是现实社会的虚拟,上网交流、发布信息、浏览网页已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内容,因此,在其它生活领域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在上网的时候也同样适用。如果不注重这方面的教育,就会出现目前比较普遍的现象:人们都知道私拆他人信件是违法的,打探、传播他人的隐私是不道德的,但能够进入他人的电子信箱,却被看作是能力强的表现。如此下去就会形成恶性循环,社会公德受到普遍的破坏也就是必然的了。

这些基础道德主要有:诚实、守信、正义,勿偷盗、勿剽窃等。

3.网络特殊道德规范教育。除了普遍适用的道德规范外,网络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特殊要求,因此,注重并建立网络时代的道德规范,就会增强这些规范的可操作性,从而更好、更直接地达到提高网络的从业者和参与者的道德水平与境界。

这方面的教育,我们一方面也可以而且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制定的“计算机伦理十戒”:(1 )你不应该用计算机去伤害他人;(2)你不应该去影响他人的计算机工作;(3)你不应该到他人的计算机窥探;(4)你不应该用计算机去偷窃; (5 )你不应该用计算机去做假证;(6 )你不应该拷贝或利用你没有购买的软件;(7)你不应该使用他人的计算机资源, 除非你得到了准许或者作出了补偿;(8 )你不应该剽窃他人的精神产品;(9 )你应该注意你正在写入的程序和你正在设计的系统的社会效应;(10 )你应该始终注意,你使用计算机时是在进一步加强你对你的同胞的理解和尊敬。(引自《计算机伦理十戒》:《信息经济与技术》1997年第5期第6页)

另一方面,网络道德规范的建设还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根据我国传统道德和网络道德的现状来进行。如:(1)珍惜别人的劳动, 尊重别人的智慧;(2)不散发反动的、迷信的、淫秽的内容, 不散布谣言,不搞人身攻击;(3)要自尊自爱,要注意网络语言美, 不谈论庸俗话题,不使用粗俗的语言;(4)利用计算机技术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弘扬民族文化, 与不道德的行为作坚决的抗争等。

4.加强网络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的教育。目前,网络在大多数青少年眼里仍只是一种娱乐休闲的工具,网络传播知识的功能并未得到充分的利用,上网似乎就意味着聊天、交友、玩游戏等旁枝末节。即使上网浏览,也是以文化娱乐类信息为主,而科研学术类信息引不起他们的兴趣,许多青少年知道某歌星的生日、星座,何时结婚生子,谁有了婚外恋等,但却很少关注网上新闻。倡导青少年通过网络获得知识,开拓视野,既是网络教育的主要内容,也应纳入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

三、网络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式

(一)研究上网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前面讲到了,网络的特点决定了在网络道德教育中,教育对象自我选择的比例很大,教育干预的比例很小。如何扩大干预的比例,并保证干预的有效性,如何在青少年自主选择的范围内使教育的引导和帮助真正地发挥作用,这就需要研究青少年的行为特点,了解他们的内心感受,熟悉他们的表达与交往方式。惟有如此,才能对症下药,起到事半功倍的目的。如许多青少年把自由、平等作为他们上网交流的主要原因,如果我们的道德教育也给他们创造自由平等的交流氛围,而非那种强硬的单向灌输,不也为教育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吗?

(二)研究道德教育的特点,抓住教育的重点

道德教育的过程是个体在道德认识、情感、意志、行为和习惯逐渐确定和完善的过程。道德认识是道德行为和习惯的先导和基础;道德情感是把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的催化剂;道德意志是产生道德行为的杠杆,是个体具有更大自觉性的标志;道德行为和习惯是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和受教育者个体道德品质形成的根本标志。在道德教育中,因道德认识普遍成为教育的重点,而道德情感和意志因其教育的复杂性而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教育者总是希望通过道德知识的灌输而直接获得所希望的道德品质,结果可想而知。网络道德教育更应避免这种急功近利的情况,因为网上的“弄潮儿”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在道德的认知上一般也不会“弱智”,更重要的应是对他们进行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培养,从而使他们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品质。

(三)利用网络的特点,探索网络道德教育的新途径

网络之所以能吸引活泼好动的青少年,自有其“魅力”,这种“魅力”就在于网络所具有的特点。我们教育工作者也应充分利用它来开展工作。如我们可以利用网络的开放性来拓宽教育工作的空间;利用网络的迅捷性来提高教育工作的时效性;利用网络的互动性来倾听学生的心声,提高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利用网页丰富多采的设计来增强教育工作的吸引力等。

(四)净化网络大环境,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成长氛围

青少年学生接受能力强、模仿性强,但辨别能力较差,这就使得网络的大环境在网络道德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也强调,“信息管理等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电子信息产品和计算机网络的监管,及时清除通过计算机网络传播的反动、色情和不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电子信息”。因此,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还应从净化网络大环境入手,对那些不健康的网络内容加强法律、技术上的监管,否则很可能是“学校三年功,网上三分钟”。因此,尽快净化网络内容,构筑网络“防火墙”,也是网络道德教育取得实效的当务之急。

(五)开设校园网站和教师学生个人主页等,通过正面引导和榜样示范作用,提高学生的网络道德自律意识

从本质上来说,道德起作用的方式是自律,但并非一开始就是如此的。任何道德品质的形成都是一个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主体内在自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舆论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人们此时所感受或关注的表扬或批评的社会舆论又主要是来自周围所熟悉的人。因此,学校可以通过开设校园网站、教师和学生个人网页等形式来规范学生的行为;也可以通过开展网页制作竞赛,而评选标准上不仅要看技术水平,也要看其所体现的人文精神,使学生在正面教育中品味“为善”所带来的成功。还可以开展网络道德问题辩论,使学生在争论中明辨是非,从而不断地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

总之,我们要通过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使青少年学生理解、掌握、认同、实践网络道德规范,能够以道德理性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从而正确地利用、研究、开发网络这把“双刃剑”,建立起一种自我保护、自我约束、扬善抑恶的内在自觉,做一个网络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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