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_哈贝马斯论文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_哈贝马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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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的行动理论是德国理性主义哲学和社会学传统与米德符号互动理论以及当代语言哲学与批判理论的综合。这种综合的目的是克服现代世界中生活世界与系统的分裂。而建立在生活世界概念基础上的普通语用学,在哈贝马斯看来,是现代人走向自由的必要手段。

哈贝马斯是当代德国最负盛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家和思想家,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在当代思想家中,像哈贝马斯那样致力于庞大的理论构建、在那么多领域作出深刻思考的人,几乎没有了。哈贝马斯的影响遍及社会学、哲学、法学、历史学等各个领域。90年代在国际汉学界引起广泛讨论的“中国市民社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理论动力之一就是来自哈贝马斯。

哈贝马斯学说的特点,一是它的系统性,在西方社会理论界,在帕森斯以后,他可能是唯一致力于大理论构造的人;二是它的“对话性”,哈贝马斯的所有作品都是在与近代和当代著名学者的对话中展开的。他的最主要的“对话”伙伴除了韦伯与马克思外,还有德国的伽达默尔,法国的列维·施特劳斯和德里达,美国的整个社会学派和当代实用主义哲学(分析哲学)学派。

两卷本的《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行动的合理性,德文版1981年;第二卷:功能主义理性批判,德文版1984年。中文版: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是哈贝马斯思想的最系统的表达,使之成为一个具有内在思想逻辑的框架。在本书中,“哈贝马斯以理论建设与对经典思想家的思想进行历史重建相结合的方式”〔1 〕展开自己的思想。这本书对马克思、韦伯、迪尔凯姆、米德、卢卡奇、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和帕森斯的著作进行了分析,实现他自己思想的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一、行动的概念

在《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中,哈贝马斯先比较简单地对行动与合理性概念进行规定,然后在对韦伯与卢卡奇、法兰克福学派的分析中详细展开了他的关于行动与合理性的思想。他区分出四种行动类型。 〔2〕

第一种是目的性行动,又称作工具性行动。这是一种目标取向的行动,在比较、权衡各种手段以后,行动者选择一种最理想的达到目的的手段。哈贝马斯认为,在韦伯与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中,所谓合理的行动,主要指这种行动。但这种对理性的规定太过狭窄,并且把批判理论导入一个概念陷井:如果手段—目的的合理性行为是使现代社会得以发展的力量(韦伯),那么当它对人类处于压抑状态时,还能否提供另一个合理性方案呢?因此应该对合理性概念进行扩展。

第二种是规范调节的行动,即一个群体的受共同价值约束的行动。规范控制行动严格遵守那些由个体组织起来的群体所具有的价值期望。

第三种行动是戏剧式行动,它指行动者在一个观众或社会面前有意识地表现自己主观性的行动。这种行动重在自我表现,通过自我表达达到吸引观众、听众的目的。“行动者在观众面前,以一定方式进行自我表述,……想让观众看到并接受自己。”〔3〕

第四种是交往行动,它是行动者个人之间的以语言为媒介的互动。行动者使用语言或非语言符号作为理解其相互状态和各自行动计划的工具,以期在行动上达成一致。相互理解是交往行动的核心,而语言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四种行为侧重于世界的不同方面。工具性(目的论的)行动主要考虑客观的或外在的世界;规范控制的行动对应于社会世界。这个世界从本体论上说虽由行动者个人组成,但规范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戏剧行动与主观及外部世界相适应;在交往行动模式中,行动者“从他们自己所解释的生活世界的视野”,“同时涉及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中的事物,以研究共同的状况规定。”〔4〕因此, 交往行动比其它行动在本质上更具合理性,因为它考虑了所有这三个世界。交往行动组成的世界也是由日常语言支撑的世界。这个世界哈贝马斯有一个专门的概念,即生活世界。

交往行动也是一种言谈行动。言谈行动又分为三种有效的断言(陈述):在“命题内容”或涉及外部或主观世界方面,陈述是真实的;在关于现存的规范关系或社会界方面,陈述是正确的;在表明经验者的意图与其主观感受方面,陈述是真诚的。在现实的交往活动过程中,这三种有效断言能被提出、接受或被反驳,说明了交往行为比其它行为更合理。

哈贝马斯在文化与理解之间建立了联系。他说,理解过程“发生在文化上根深蒂固的预先理解之背景中。这一背景毫无疑问是作为整体延续的;知识储备中只有行为参与者在特定时间里使用和陈述的那一部分才被检验。在由参与者自己所作的环境定义内,这个生活世界中的(被检验的)陈述部分是由参与者们以对自我更新的环境定义的协调来处理的。”〔5〕

因而,在通过交谈活动面获得有效性要求的过程中,行为者使用现存的环境定义或创造一个新的、规定其社会关系之秩序的定义。这种定义既成为它们生活世界中知识储备的一部分,又成为据此提出、接受或反驳有效断言的标准。由此,在通过交往活动所达到的理解过程中,生活世界用来判定有关客观世界,主观世界和社会的有效断言的一个参照点。这样,在哈贝马斯看来,真正的交往互动过程比工具型行动中包含着更多的合理性。他说:

“我们有以下四个概念总结了达到理解过程的合理的结构特征,第一,行动者的三个世界关系和相应的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概念;第二,命题真实、规范正确和真诚可靠的断言;第三,在合理的动机之上达成的共识,……第四,达到理解的概念,即认为理解是对环境之共同定义的合作性协商的概念。”〔6〕

二、互动生活世界与系统过程

哈贝马斯首先继承德国社会学与哲学传统,他认为,交往概念没有确立,是近代德国学术史的一个局限。理解是德国哲学(解释学传统)与社会学(韦伯的行动理论到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中心概念,但是,韦伯的四种行动的理论,行动主体始终是孤立的个体,即使在其社会行动理论中,也不例外。而德国的理性主义哲学,从黑格尔到伽达默尔,都将理解视为片面的,抽象的个体过程。理论的局限导致了对现代世界的不同展望,例如,韦伯与法兰克福学派对物化的理解,导致了对现代资本主义无能为力的悲观主义。因此,必须建立一种在理论上更加合理的,可以把现代人从悲观主义中解放出来的交往理论,就必须在理论上重溯源头。这个源头来是米德的符号互动学派。在哈贝马斯看来,由于米德把理解视为一种面对面的、相互理解的互动过程,从而在行为理论中实现“从孤独的合目的性向社会互动的视角的转变”;由于米德否认理性范式为孤立的意识,因此他比任何一个当代学者更进一步把理性范式设计为交往行动,并阐述它在人的解放过程中的作用,也因此,他的思想必然被包括在任何一种社会重建的方案中。

哈贝马斯特别注意到米德理论的两个方面。第一,米德强调了作为个体的人与高踞于其上的社会和社区价值(理想、理性)的互动关系,而不像韦伯,把这种关系仅视为一种体现或实现的因此本质上是被动的关系。米德说:“我所一直尝试做的是使合理性回到某种行为类型上来,这种行为类型中,个体使自己置身于他所属的整个社区态度之中。这意味着整个群体都介入了某种有组织的活动,”个人的行动需要其他有机体的参与。当一个有机体对所涉及的其他有机体的态度作出自己的反应时,我们称为理性的东西产生了……当他这样做时,我们就称之为“合理性的”,从历史观点来看,理性根于社区之中,它一出现,就会转变社区生活本身。因为按照米德的说法:当进化过程在社会控制下完成时,它不仅变成了自我意识,而且变成了自我批判的。〔7 〕也就是说,理性重新评价各种价值,合理地解决社会冲突,而且尽力改进它的从中产生的整个社会秩序:“对冲突的合理解决需要重建各种习惯与价值,而这包含着对社区的超越,……社区成员们在特定的时空中可以置自己于社区现存的各种价值之外,并且同意已经变更的行为习惯,和对各种价值的重新表述。因此,合理化秩序建立一种思想在其中起作用的秩序,它的要求就是理性的要求。它是一种把任何合理性都包含在内的社会秩序……”

第二,米德用符号互动理论强调语言在人类活动中的作用。在哈贝马斯看来,符号互动者们已详细探讨过使人类的同一性得以形成的各种以语言为媒介的互动,因而扩展了我们对生活世界的交往基础的理解。

生活世界与系统过程是《交往行动理论》的第二个重要概念。在哈贝马斯看来,生活世界有三种解释模式,分别是关于文化或符号系统的、关于社会或社会制度的、个性导向或自我本体的。关于第一方面,行为者内在地具有和共享有关文化传统、价值、信仰、语言结构及其在互动过程中运用的知识库。关于第二方面,行动者知道如何组织社会关系,知道哪些协调互动的方式或模式是正确的和适当的。关于第三方面,行动者理解人们想要什么,人们如何行动,什么是正常与异常的行动。

三种模式对应于社会的三种功能需要:通过交往行为达到理解以实现传播、维护以及更新文化知识的目的;互动的交往行为的协调以满足社会整合和群体团结的需要;交往行动的社会化以形成个人认同。因此,生活世界的三个组成部分,即文化、社会、个性,通过交往行动的三个方面,即寻求理解、协调互动和社会化来满足社会文化再生产、社会整合和个性成长的需要。他说:“为了达到人对其环境的理解,交往行动的参与者置身于一种他们既运用又更新的文化传统之中;在通过对有效断言的主观认识来协调其行动,他们依赖于自己在群体中的成员资格并加强他们之间的合作;通过与能力者的互动,他们发展了童年所内化的价值取向并获得一般化的行动能力。”

在现实的社会中,生活世界与系统过程是相互联系的。经济、政治、家庭及其他制度联系中的活动依赖于生活世界的各个方面:文化、社会与个性,不过进化的趋势是,生活世界分化为各自分离的文化,社会与个性的知识库,而系统分离为彼此区别的制度群,如经济、国家与法律,这种分化产生了将系统与生活世界再平衡再整合问题,正是在这些问题中,存在着现代社会的危机。

三、对现代社会的批判

继承德国哲学传统,哈贝马斯认为,理性化或社会合理化的进程,或人类的进步历程不是线性的,而是充满矛盾的。如何看待这些矛盾,如何构想出解决方案,是哈贝马斯不同于他的大多数德国先驱者的地方。在他看来,韦伯虽然首先引进意义概念作为行动理论的基础概念,“但他不是根据语言意义的模式来说明意义,而是根据一个最初幻想地想象出来的主动主体意见的意图来说明意义的。这种软弱的立场使韦伯远离交往的行为理论……不是以通过语言理解的、至少两个有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个人内部关系作为基础,而是把一个孤立的行动主体的目的活动作为基础。”〔8 〕由于韦伯把工具性理性作为理性的全部,而不像哈贝马斯那样,把工具理性作为四种理性之一,所以,当工具理性过于发达,金钱和政治干涉人的主观世界,动摇人的意义感时,韦伯对整个理性化过程也失去信心,成了悲观主义者。韦伯的悲观主义影响到整整第一代批判理论。哈贝马斯作了两点努力。第一,他把理性概念扩充为四种,而把交往理性远远置于其它理性之上;第二,他认为应该在现实的交往过程中寻找出路。这点同样受符号互动理论的影响。

哈贝马斯的基于其交往理论的对现代资本主义的批判,是其整个理论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在他看来,官僚化、法律化、中介化等等,是合理化的另一面。由于受制于资本主义市场的种种律令,合理化进程产生的消弱交往的合理性基础,消弱了公众话语,引起了社会的系统障碍。由于每一价值领域都按其自身的逻辑演化,所以变得孤立隔绝,从不考虑其他领域的价值:结果,技术问题与道德脱节,伦理要求与表达要求分离,个人进程与社会进程相冲突。他说:“如今,讨论作为一种‘事务’已经形式化了;论证与反驳必须服从某种预定的法则:关于公共事务的共识差不多成了多余……。”〔9〕按照哈贝马斯, 问题不是现代性和理性化本身,而是破碎的现代性和片面的理性化;走出困境,必须打破使各个价值领域分离的壁垒而又不破坏每个价值领域所特有的洞见。也就是说,问题在于如何“证明道德批判和审美批判的观点而又不威胁到真理问题的首要地位。”〔10〕如果这能够做到,那么就可以通过公众话语,尽力弥补潜在于我们交往之中的有效性要求,遵循普通语用学所阐明的种种规则。

“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或“系统对生活世界的侵入”是哈贝马斯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著名批判。交往行动理论的最终目标可以理解为对生活世界的拯救或重建系统与生活世界的关系。在哈贝马斯看来,生活世界是通过语言组织起来的,在这个世界里,我们能在由语言表达的文化同一性意义上实现自我认同。这种文化同一性既包括小规模的家庭、面对面的群体,又包括一些公众领域。在公众领域,我们可以通过公众言论互相参与和交换看法,以便在地区、国家和全球水平上产生一致意见。哈贝马斯所说的系统,主要是现代社会的经济与政治。它们与生活世界之区别,首先在于它们不是靠日常语言组织起来的,而是靠货币与权力的中介组织起来的。本来,货币与权力应该为生活世界服务,即使人们能更有效地获得物品以支撑生活世界。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避免对生活世界造成控制和侵犯以及由此而引出的生活世界非理性互动的种种后果,哈贝马斯指出我们必须做到使系统重新定位安居于生活世界之中。这意味着,我们必须造成法律与道德的强制手段,使市场与权力服从于人们的需求,而不是支配人们的需求。

四、普通语用学

怎样使系统再服务于生活世界呢?受符号互动论的影响,哈贝马斯提出了他有名的商谈伦理学。货币与政治权力无所不在,意义感的丧失,这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遍的生活状况。现代的大多数社会理论家也都在考虑如何从公众的公共行动的角度,改善这种状况。在哈贝马斯看来,企图从政治行动上解决问题,那是就系统解决系统。解决问题的根源应该是生活世界,即用交谈组织起来的世界。换句话说,哈贝马斯提出的是一个关于人类生活状况之改变的话语、言谈途径。让所有处于某一个情境中而对情境不满的人,自由地进入讨论这个问题的言谈之中,从而可以得出一致的结论,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共识是关键,这就是“普通语用学”。

首先,普通语用学是关于理想的话语环境的学说,在理想的话语情境中:“所有参与者无保留地追求加强语义的语言目标,以便达成共识,为各人所追求的行动计划能一致协调奠定基础。”〔11〕共识的范围越宽,合理性就越大。商谈伦理学要求那些参与合理话语的人应该以“说服普通听众并取得对一般言论的普遍赞同的意向”为目标。〔10〕那些拒绝参与正在形成的合理共识的人,无视在自由的交谈中表现出来的有效证据的人,以及不尽力陈述自己的观点并说服所有其他人最大限度地接受自己观点的人,都破坏了商谈伦理学的规范。

第二,普通语用学是“普通的”话语学说。哈贝马斯头脑中的语用学是“普遍的”,它的目标是揭示在人类话语中支配合理性交往的最一般标准。通过批判韦伯的理论,哈贝马斯分离出三种最基本的话语形式或价值形式,这些形式在历史的合理化进程中逐渐变得自主。这三个领域是:理论领域——科学领域、道德领域——实践领域、表现领域——审美领域。在这三个领域中,交往都围绕着一个特定的有效性要求运转:理论话语涉及我们命题的真实性,实践话语与我们行动的公正性相关,而审美的话语着重在我们能真诚地表达我们的情感。从分析的角度,可以把人类的交往形式归结为这三种话语,但是,哈贝马斯补充道,在现实的人类交往活动中,这三种话语是交织在一起的,真实性要求虽然是科学话语中起决定作用的要求,它在道德、审美的领域也是存在的,同样的道理也应用于其它两个领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按常规断言事实,诉诸规范,表达真挚,也就是说,我们提出并一再确定我们关于真理、正义和坦诚的有效性要求,通过这样做不断复制、延续着我们的规范的、文化的、私人的世界。这三个世界是我们意义的根源,也是科学、道德、法律、艺术的母体。

在说明这些有效性要求时,哈贝马斯认为,它们都是未主题化的。要使它们主题化,与其说要通过理性和论证,倒不如说要通过策略性行为并求助于习惯。对这些非反思的要求提出质问并且用合理的方式解决它们,就是普通语用学的任务。普通语用学阐明了“合理性的程序概念”、“论证的实用逻辑”,从而达到“理解的过程的合理性”。普通语用学的基本前题是:任何以达到理解为目的的交往行动都包括潜在的、不受语境制约的、要求迫切的社会标准;要想交往行为完全合理,必须达到这些标准。它们是:

第一,理想的语言情境向每一个感兴趣的主体开放,使之可以参与话语并为自己的观点辩护;

第二,它能摆脱强制、统治、权力游戏等纯粹工具性和策略性的动机;

第三,它能把那些潜在于我们的断言中的认知性的、规范性的、表现性的三种有效性要求区分出来,并且仅仅通过辩论达到这种区分;

第四,它能使人们自由地就民主意志之形成、政策连续的基础达成共识;

第五,它的结果是一项合理的同意,这项同意可以根据进一步的协商进行修正。

哈贝马斯认为,普通语用学所假定的标准,其有效性并不是先验的,而是经验的,可由个体体验到和经历到的具体的过程。普通语用学是“重建性的理论”个案。通过迪尔凯姆论灵魂,皮亚杰、科尔贝格对道德增长的研究的分析,哈贝马斯总结说,走向交往合理性的运动,既是从神圣、超验(迪尔凯姆)走向实际的道德推理能力逐渐增长的个体发生学过程(皮亚杰),也是一个体现在个体道德能力之增长的个体发生倾向。而且,处于现代性中心的社会合理化趋向,它的明显特征是“以争论的重要性”代替“传统的重要性”,以“理论态度”代替“对权威的忠诚态度”,正是这种不懈的过程,把社会从“以合法化的神圣物为基础”推向以共同意志为基础,“这种基础是在现实的交往过程中实现的,并在政治性公众领域中靠辩论而一再得到确立。〔12〕这个过程在西方历史中表现得最为明显的过程,显示出人类的进步与解放:人权、独立的司法制度,理论理性(认知要求)与政治实践(权力要求)的分离、自愿结社、以及其它种种标志走向合理的合法的交往形式的发展与进步。

注释:

〔1〕T.麦卡锡:《交往行动理论》英译本序言。

〔2〕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120—121页。

〔3〕〔4〕〔5〕《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第128、135、141页。

〔6〕《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第188页。

〔7〕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34 年版,第340页。

〔8〕《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354—355页。

〔9〕哈贝马斯:《公众领域的结构变革》,麻省MIT出版社,1989年版,第164页。

〔10〕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2卷,第398页。

〔11〕〔10〕《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第295—296页、第26页。

〔12〕《交往行动理论》第2卷,第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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