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战后日本经济发展中的税收效应_税收作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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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日本,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界关于“税制应该积极地促进经济增长”这一问题已经达到了广泛的共识。众所皆知,1949年夏普税制改革代表团对日本税制中各种分散的特别条款进行了一次清理,并协助日本在1950年制定了一套井然有序的税法,特别是1952年日本重获“独立”后,颁布了一系列租税特别措施法。主要目的在于刺激经济增长。因此说,日本从50年代初期至70年代所采取的有利于经济增长的税收政策,是政府在高速经济增长时期作用的充分表现。

一、日本经济增长与税收效应

在日本高速发展时期,税收对日本经济的宏观经济效应是极为显著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一)加速了资本积累的进程,为日本经济增长创造了动力和后劲

小宫隆太郎在1962年发表的《战后日本税制与资本积累》论文中,仔细地探录了日本税制给成为高度增长源泉的资本积累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并认为由于税收的积极效应,形成了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一般地讲,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量的增加。生产要素主要是指土地、劳动和资本。土地作为自然资源会对经济增长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但它不能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作用;劳动作为生产要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这里不作过多分析,由于劳动供给弹性是充分的,它在日本经济增长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最后,“作为后起工业化国家经济发展的短缺资源之一的资本,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日本作为资本主义后起的工业化国家,资本短缺现象是较为严重的,所以说,资本的多少,资本积累速度的快慢,是经济增长的主要约束。

日本为了保证“经济增长中心主义”目标的实现,政府采取了“租税特别措施”的税收政策来加速企业资本积累的进程。据统计,仅从1951年至1956年,属于“租税特别措施”的优惠超过了50种。租税特别措施做法最初包括:对出口收入实行特别减税;对出口准备金实行免税;用税率减低利息和红利。后来进一步发展为“对重要产业设备加速折旧”和“对重要产业额外初期折旧”,同时还制定了《产业合理化促进法》,对国民经济特别急需添置的那些新设备的制造、试用,免收三年法人税或所得税。这种“高折旧”政策,有利于刺激企业内部的技术更新和整个国民经济现代化。在资本积累的形成过程中,日本向资本倾斜的租税特别措施主要有:

1.对小额储蓄利息免税。其主要目的是增加税后利息率,即增加储蓄者未来预期财富水平,产生储蓄替代效应,从而提高储蓄率。这是通过资产收入优惠措施来达到促进个人储蓄的效应。

2.股息收入、利息收入课税的特例用作企业内部积累时免税。其目的是鼓励法人部门的储蓄。

3.实行蓝色申报制度。为了鼓励纳税人采用标准会计程序进行核算,日本对实行蓝色申报制的企业推行以下一些优惠政策:其一,实行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办法。作为特别折旧办法是为了产业设备的近代化、合理化,或者某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它的企业化等目的,给与折旧率以特别考虑的制度;其二,允许建立各种必要的准备金;其三,对企业当年的经营亏损,允许企业向前结转一年,向后结转五年。

4.实行“低负税”政策。就是将租税负担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从而使企业能拥有更大比例的税后利润,并用于扩大投资,增加产出。所谓租税负担率,就是从国民收入中扣除租税的比例。高速增长时期日本的租税负担率是战后50多年以来最低时期,大多数年份部在18%~19%之间。正因为日本具有广泛的减税政策和税率较低,所以日本国民的赋税负担率与同期的西方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是处于较低水平的(请参见表1)。

表1 国税和地方税合计中的租税负担率的国际比较

另外,经济学家巴特莱特(Bartlett,1981)引用配克曼(Pechman,1976)和贝冢启明(1976)的研究成果,进一步论证了日本在高速经济增长时期通过降低所得税率和法人税率,促进了经济增长的作用。巴特莱特认为,“日本在高速经济增长时期所采取的相对于自然增收的减税比率,是保持经济活力的关键,是经济增长的源泉”。请参见表2。

通过以上租税特别措施,日本加快了资本积累的速度,据统计,1955-1988年日本的资本形成每年以9.2%的高比例增加,均高于同期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企业资本积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1955年为25.1%,1973年则高达40.5%。横向比较来看,1968-1970年,各国平均资本积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美国为10%,英国为19%,前德国为27%,而日本为39%。按照1970年价格计算,日本资本积累额1955年2.2亿万日元,1973年则增长为46.8万亿日元,共计增长20倍。

表2 减税额对自然增收额的比例(亿日元,%)

高速的资本积累不仅为日本投资规模扩大创造了条件,更重要的是为战后日本经济增长创造了动力和后劲。从1956年至1973年,日本整个高速发展带来的实际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共增长了3.9倍,日本跨入世界经济强国的行列。

(二)促进了日本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是战后各国经济发展共同追求的目标,战后日本的税收政策在促进日本经济向集约化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方面发挥了导向性的作用。

1.为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政府采取了对土地转让追加征税办法,这将有利于国家资源的优化配置。土地是生产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由于国土资源狭小,土地资源宝贵是不言而喻的。为了使有限的国上资源更好地发挥作用,日本税法规定对土地转让收入在缴纳法人税的基础上,加征10%~30%的税收。

2.在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方面给予优惠的税收政策。二战后,西方关于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的理论颇多,有熊比特创新理论、曼斯菲尔德创新扩散理论、卡曼与施瓦茨的创新和市场结构理论,还有弗里曼技术创新与企业规模假说等等。各家学派理论要义虽然各有千秋,但其目的都在说明企业在变幻的市场经济结构中建立一种适合于企业发展的创新机制来保持企业规模优势。日本由于在战后对企业的扶持和保护方面采取了独具特色的产业政策,在产业政策机制运行上,政府在税收政策上予以协调,日本税法规定,企业当年进行科技研究和实验支出费用超过上年的,在缴纳所得税时,允许从应纳税额中进行扣除,扣除率为超过部分的20%。另外,在特别租税政策中的特别折旧制度,对于企业形成"R&D"基金产生一定影响。

3.租税特别措施,加速了产业结构高度化的进程。产业结构高度化是经济增长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的主要标志之一。政府所采取的“租税特别措施”,是以政策要求为转移的,主要体现在技术海外收入的特别扣除、特定设备的特定折旧、中小企业机械的特别扣除、合理化机械特别折旧等四个方面。这些措施,在高速增长时期被广泛地运用。尤其是,措施的实施对于重化工业结构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日本在整个工业中,重化工业从1950年的44.1%上升到1981年的65.2%,超过了美国。日本从1960年至1977年,农林水产部门(第一产业)产出比例开始下降,表现得非常显著;在库兹涅兹的推算中,通过对日本近一个世纪的农业部门观察,农业部门产值比重平均年变化率仅为1.1%。而从1960年至1970年的日本经济中,农业产值年变化率为10.38%,在日本全国总产值的构成中由12.42%下降为4.40%。进入70年代以后,下降的速度开始放慢。工业部门(第二产业)1960年的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为61.82%,1970年竟上升为67%。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年平均变化率在1%左右,1960年占总产值的25%,1980年以后超过了30%,并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1]。

二、日本经济稳定与税收效应

经济增长必须在稳定的经济环境中运行,而经济稳定,是以充分就业和物价水平的稳定为主要内容,从动态经济运行来看,这种稳定表现为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战后许多国家,在经济运行中都在力求保持这种平衡关系,其实质,就是政府通过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对经济进行有效地干预,以此消除经济增长中不稳定的隐患。

众所周知,日本政府在运用宏观调控政策时,把长期稳定的经济增长作为战略目标;既不因追求经济增长而放弃对物价总水平的控制和就业水平的调整,也不因通货上涨而放弃对经济增长的政策运用。在日本高速增长时期,从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关系来看,总需求经常大于总供给,也就是需求是处于旺盛状态。这种状态突出地表现为私人设备投资的激增。在这种宏观经济背景下,日本并未盲目采纳凯恩斯主义关于刺激有效需求的财政手段,而是从本国实际出发,一方面通过税制的“自动稳定器”(Au-tomatic Stablizers)来抑制过度需求,另一方面用相机抉择财政政策(Discretionary Fiscal Policy)加强对总供给的管理。

(一)“自动稳定器”在日本经济稳定中的运用

所谓“自动稳定器”是指建立在政府预算内的具有自动稳定机制的法规。例如在支出方面有失业保险支付规定,在收入方面有累进制的所得税法。因此当GNP下降(经济萧条)时,不用人为调整,预算支出就会因失业人数增长,据失业保险支付规定,自动增加;税收收入会因个人收入下降,据累进的所得税率,自动减少,从而自动形成财政赤字,减缓总需求的下降速度。同样,当GNP上升(经济繁荣)时,预算支出中的失业保险支出会因就业上升而自动下降;税收会因居民收入上升而自动增加;从而自动形成财政盈余,抑制总需求的增长速度。

对于建立在财政体制内部的自动稳定机制力量的衡量可以采用的稳定指数:

ΔY[*]-ΔY

α=─────────

ΔY[*]

其中ΔY[*]表示采用总额税,即不存在内在稳定机制情况下,投资I变动对产出的影响;ΔY表示采用所得税制,即存在内在稳定机制情况下,投资I变动对产出的影响。由于

ΔIΔI

ΔY[*]=──────

ΔY=───────

1-C' 1-C(1-t)

其中C代表消费,t代表税率,c为消费倾向,从而内在稳定机制的系数则为:

    ΔI ΔI

   

──- - ──────

ΔY[*]-ΔY

1-c 1-C(1-t)ct

α=───────=──────────────=───────

ΔY[*]

  ΔI

1-C(1-t)

─────

1-C

这个公式说明内在稳定机制的力度取决于税率t与消费倾向c。自动稳定机制通过税率和消费倾向的变化来减缓经济波动幅度。在经济萧条时,它阻止需求过快下降;经济繁荣时,它阻止需求过快增长,从而减少了为熨平经济波幅所需的人为变动财政参数的量。

自“夏普劝告”以来,日本就逐渐地扩大所得税的比重,注重发挥所得税“自动稳定器”的作用。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在高速增长时期,所得税比重占整个税收收入的35%左右。由于这一变化,使所得税在日本经济中“自动稳定器”的功能逐渐增强。据分析,1972年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所得税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为0.054,个人所得税的弹性值为2.04,所以税收的内在伸缩度——税额变化与国民生产总值变化之比为0.108(2×0.054)。这样,仅个人所得税一项就使货币所得的增长降低10.8%,对通货有效地抑制。然而,有些日本学者否认个人所得税的自动稳定器的作用,认为日本财政在1965年以前由于采取“均衡财政”的原则,在该体系中法人税的自动稳定作用高于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不过,通过上述财政体制内部的内在机制的稳定模型,我们将进一步推论出:只要所得税率保持在一个可支配的弹性状态(降低税率不可能达到超低极限),个人所得税就会发挥出对经济自动稳定的功能。

(二)相机抉择财政政策的运用

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是指政府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运用税收政策有意识地调整经济活动水平,消除经济中的不稳定因素。

在高速增长时期,日本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运用主要是通过实行减税政策,降低租税负担率来实现的。1955-1970年,日本国税负担率从18.1%仅增加到18.9%。由于实现减税政策,财政规模扩大放慢。“日本财政政策——向防止政府规模大幅度扩大,努力把政府的规模抑制在大约GNP的20%以内”[2]。这种控制政府规模扩大的“小政府”主张,是为了凭借维持低水平租税负担率,从而提高民间的储蓄率,并且在资金循环上,通过使政府不成为赤字部门,让储蓄得以流向民间投资部门,以促进民间经济稳定与增长的活力(野口,1981)。据统计,1955-1970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7.2倍,然而,中央政府支出的决算额仅增加了5.3倍,它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24.5%下降至18.8%。日本财政支出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是最低的。1970年,美国为33%,英国为37.7%,前德国为35.8%,而同期的日本只占22.2%。由于财政规模扩大缓慢,而使政府的消费支出在1955-1970年之间只增加了5.7倍,它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从10.2%降至8.3%。

日本在税收政策控制下的“小政府”或“廉价政府”,由于政府消费支出欲望被抑制,故避免了财政赤字的扩大。财政规模小,意味着社会资金用于无偿支出的部分相应地减少,这对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控制通货膨胀是颇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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