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关系从句标记类型初探_定语论文

汉语关系从句标记类型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从句论文,标记论文,类型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系从句是语法理论中的一种重要结构,在当代语言学诸学派中都受重视(详刘丹青2003b)。但国内通行的汉语语法学系统缺少关系从句的概念,(注:朱德熙(1978)基本上是从关系从句角度研究“的”字结构的重要论文,其所讨论的“潜主语”、“潜宾语”实际上说的就是该成分在关系从句中的主语或宾语身份。但该文并没有使用关系从句或类似的概念,因而并没有能在汉语语法学界明确地引入关系从句的概念。)尤其缺少“关系从句标记”(relativizer,也可叫“关系化标记”)的观念,印象中好像一个“的”字管所有要标记的定语,没有专门的关系从句标记,如“小孩看见的蛇、看见蛇的小孩”,跟“他的学生、昨天的书”同用一个“的”。

本文主要从关系化标注法的角度研究汉语的关系从句,通过初步的跨方言比较,揭示汉语的关系从句实际上存在着好几种标注手段,并不限于一个通用的“的”类定语标记。由于汉语关系从句的范围尚未很好划定,因此更全面地考察关系从句标记也有助于拓展关系从句研究的范围,为这一课题的研究打下更全面的基础。此外,名词短语可及性等级序列(参阅Keenan & Comrie 1977,科姆里著、沈家煊译1989,Kortmann 1999)在具体语言和方言中的验证一直是类型学关注的焦点。注意到汉语关系从句不同的标注手段,也能使我们在更加全面的语言事实基础上验证或补充可及性序列的理论含义。

一 指示词和指量短语兼作关系从句标记

关系从句在汉语传统语法中被笼统地归在定语中,而汉语普通话的定语标记向来被认为只有一个“的”,称为结构助词。但至少在北京口语中,除了“的”之外,也可以有条件地使用指示词“这”、“那”或指量短语(指示词(+数词)+量词)兼作某些定语的标记,包括关系从句的标记(参看刘丹青2001a,§2.1,2002,§3.2)。

先从指示词兼作领属定语标记的情况说起。看例(1):

(1)我这书│小王那朋友│老张这帽子│大家这想法│北京这胡同

其中的“这”、“那”都保留了其作为指示词的指称作用和信息特征,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这”、“那”在结构上通常不能省略,否则结构就可能不合格或转化为其他结构。如:

(2)*我书│*小王朋友(作同位结构成立)│*老张帽子│*大家想法│北京胡同(≠北京这胡同)

(1-2)中的领属结构基本上都属于可让渡(alienable)领属关系,也不是亲属关系(亲属关系的领属结构在汉语和一些美洲、大洋洲语言中被处理为不可让渡关系,参阅张敏1998:230-231,358-360),通常需要连接项来连接。假如不使用定语标记“的”,就靠指示词起连接作用,从而在结构上不可省略。假如指示词不兼定语标记的作用,就不好解释它们为什么在结构上不能省略。

这里体现了一个成分具有或兼有定语标记作用的两个句法特点:一、用了它可以不用“的”类标记;2.删除它必须补进其他标记。本文就根据这两条来进行判断。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假如名词前使用指量结构(指示词[+数词]+量词classifier),前面的“的”可加可不加;假如单用指示词,再加“的”反而难以接受。这显示单用的指示词比指量短语更具有定语标记的作用,对其他专用的定语标记已有一定的排斥性。比较:

(3)我(的)这本书~我(??的)这书

(4)小王(的)那个朋友~小王(??的)那朋友

(5)大家(的)这个想法~大家(??的)这想法

(6)北京(的)这些胡同~北京(??的)这胡同

用指示词兼作领属标记的情况已大量见于用北京话写作的书面作品中,如:

(7)你这架式是打算跟这儿过一辈子?(王朔《过把瘾就死》)

(8)种儿是早叫你们汉人串了,除了眼珠子还有点波斯猫那劲儿,鼻子狐臭什么的全改了。(王朔《一点正经没有》)

(9)打下月起咱这房钱再涨几块钱吧!(邓友梅《那五》)

(10)一篇文章中你这名字就得提好几回,还怕众人记不住?(邓友梅《那五》)

比起下面要讨论的吴语量词来,北京话指示词兼作定语标记时仍保留了很强的指示作用。这些指示词的指别作用(区别于另一对象)是降低了,因为领属定语往往限定了该名词语的所指范围,有时甚至是唯一的对象,指示词很少有甚至完全没有指别作用。如“我这脸”,等同于“我的脸”,一人只有一张脸,不可能另有“我那脸”。但是指示词的语篇作用仍强烈地保留着,特别是方梅(2002)所介绍的指示词与情景、现场、上文有关的三种话语功能,即情境用、示踪用和语篇用。一个相关的现象是,不少兼作定语标记的指示词还不宜换用没有指示作用的泛用标记“的”,就因为“的”无法发挥所需的话语功能。如(7)的“你这架式”是情境用(现场事物),例(9)的“咱这房钱”也是要突出房钱和现场的社会关系(房主和听话人兼租住人之间)的相关性。若换用“的”,就无法体现这些现场相关性。因此,这些指示词离专用定语标记还比较远。

再看关系从句。用指示词或指量短语兼作标记的用法也已见于用北京话写作的书面作品,只是不如兼作领属标记那么常见。像领属语和核心名词之间的指示词一样,关系从句和核心名词之间的指示词也都保留了明显的指示功能,特别是与现场情景有关的话语功能。例如:

(11)刚才我看这《小家碧玉》不是全本都写好了吗?(邓友梅《那五》)

(12)张作霖应该到达这天,全城不管忙人闲汉,清晨起就都挤到街头看热闹。(邓友梅《陋巷旧闻录》)

(13)她这么一句倒把我怄笑了,没词可说,指指地上:“你瞧你砸这一地东西,这家还像个家么?”(王朔《过把瘾就死》)

(14)杨重说,“你瞧咱请来这些人一个赛一个德行。”(王朔《一点正经没有》)

例(11)的“刚才我看这《小家碧玉》”就是,都是关系从句加中心名词的结构。例中的中心名词都提取了关系从句中的宾语或时间词语,或者说与关系从句中谓语动词的空位宾语或空位时间语同指。同类的还有“我买(的)那本书”、“他盖(的)这些房子”等。

北京话中指示词介引关系从句的功能不如介引领属语的功能强,这是有道理的。在汉语中,名词作定语本来就比动词短语或小句作定语更自由、更不需要标记。对于某些不可让渡领屑关系和亲属关系来说,不带标记直接组合也是允许的,如“他心脏(不太好)、(我们想去)德国公司、我奶奶、小张爸爸”等。而动词短语或小句作定语时标记是强制性的。换句话说,关系从句对定语标记的需求本来就强于领属语。而北京话的指示词还不是专用的定语标记,其介引定语的功能还比较弱,所以介引对标记的需求小一些的领属语要容易一些。但指示词或指量短语毕竟已开始兼有关系从句标记的作用,这是值得重视的,因为关系从句后的定语标记更具有强制性,离真正的定语标记更近。如(11-14)诸例中的指示词或指量短语在句法上是绝对不能省略的。

用指示词介引的关系从句提取主语也可以,但书面作品中难找,频率上确实比提取宾语的少见,其原因后文将解释。下面是我们自造的例句:

关系从句以提取宾语为主,也使关系化标记的使用更加必要,否则容易误解为其他结构,如“王师傅炒的/这菜”省略标记“的”或“这”就成为“王师傅炒菜”,就是主动宾句式了。当然单纯加指示词仍有歧义的可能,如“王师傅炒这菜”也可以理解为主动宾式。但由于汉语宾语的无定性倾向(有定的受事容易通过话题化、“把”字状语化或被动化而实现为非宾语),因此人们还是较容易将动词后的“这NP”理解为关系从句修饰的核心。

作为关系从句标记,专用定语标记“的”、指示词和指量短语(后两者有时合称为“指示类标记”)三者之间在语义上有所区别。

先看指示类标记和“的”的差别。指示类标记词都保留其原来的有定指称意义,因而保证整个名词短语是有定的。而靠“的”标记并且不带指示词的关系从句并没有明确的指称义,整个名词短语有多种理解的可能。比较:

(16) a.我穿上了妈妈买这衣服,(显得很新潮)

b.我穿上了妈妈买的衣服。

(17) a.妈妈买这衣服很新潮。

b.妈妈买的衣服很新潮。

汉语宾语的优势指称义是无定。(16a)“妈妈买这衣服”只能理解为有定,因此整个分句不自然,要加上后续分句才好些。(16b)很自然,这是因为“妈妈买的衣服”有定性较弱,甚至可以是无定(妈妈买的衣服中的一件)。主语的优势指称义是有定或类指。(17)关系化结构作主语,用“这”的是有定,很自然,用“的”的这时又可以理解为有定或类指了,也很自然。“这”和“的”指称义的差别显示指示类标记还不是单纯的关系从句标记,其指示词语的性质仍然保留着。

在一种情况下,指示词作为关系化标记反而与“的”接近而与指量短语明显不同。“的”可以用于表类指的名词短语,指示词“这”作为关系比标记用于类指短语虽不太自然,但还在一定程度上能接受(这时“这”只念轻声zhe,不念zhè或zhèi,属于方梅(2002)所说的定冠词用法之一),而指量短语若这么用就完全不能接受。如:

(18) a.玩蹦极的游客还挺多的。~b.玩蹦极这游客还挺多的。~c.*玩蹦极这些游客还挺多的。

刘丹青(2002)用“多、少”类谓语作类指成分的测试项。光杆名词短语是表示类指的典型形式,带定冠词“这”的名词短语也能表类指,而出现量词(种类量词“种、类”等除外)的名词短语只能表个体,不能表类指。(18)a句用“的”引导关系从句,实际修饰的是光杆名词,所以可以与谓语“多”同现。b句用冠词性的“这”兼作关系化标记,由于“这”有时可表类指,所以b句也基本能接受。c句用个体性指量短语兼作关系比标记,因此完全不能与“多”同现。

“的”和指示类标记在句法上也存在差别。“的”兼转指性名词化标记,可以构成无核(headless)关系从句,“的”代替被删除的核心名词。而指示类标记无法构成无核关系从句。比较:

(19) a.他买的书好看。→b.他买的好看。

(20) a.他买这书好看。→b.*他买这好看。

(21) a.他买这些书好看。→b.??他买这些好看。

两类标记的这种句法差别肇源于“的”和指示类标记更深层次的一大差异。关系化偏正结构中,“的”属于从属语标注手段,是加在关系从句上的,即应当切分为“他买的/书”。而指示类标记原来是加在核心名词上的,作为关系标记属于核心标注手段,(注:关于从属语标注和核心标注,参阅刘丹青(2001b)及所引文献,刘丹青(2003a:9.1.3)。)即应当切分为“他买/这书”和“他买/这些书”,指示类标记与前面的关系从句在句法上并非直接成分。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指示类标记难以脱离名词构成无核关系从句了。同样道理,指示类标记可以脱离关系从句与核心名词单独组合(这书,这些书),而作为从属语标记的“的”不可以(*的书)。(注:当然,这里分析的是指示类标记的现实状况。在句法的历史演变中,核心际注的手段也可以经过重新切分(re-segmentation)成为从属语标注的手段,如古代汉语的“之”就是由指示词发展成从属语标记的(麟/之趾→麟之/趾)。假如采纳“的”来自“之”的说法(王力1980),那么今天的从属语标记“的”正是由来自指示词的核心标注手段“之”演变来的。不排除“这”今后也出现类似的演变。)

Matthews & Yip(2001)将由指量短语标记的关系从句看作香港粤语的特点,是比用“嘅”(相当于“的”)标记的关系从句更加地道和固有的粤语层次。如:

(22)佢唱嗰首歌(她唱的那首歌。“嗰”=那)

从本文的以上分析看,北京话也能用指量短语标注关系从句,只是用得没有粤语那么多。此外,北京话的“她唱那首歌”可以认为是更自然的“她唱的那首歌”省略“的”来的;而根据Matthews & Yip,(22)是最自然的粤语式关系从句,假如加进“嘅”(的)说成“佢唱嘅嗰首歌”,反而是“佢唱嗰首歌”和“佢唱嘅歌”两种类型混杂的产物,带有书面色彩,口语中很不自然。换言之,粤语中指量短语标记的关系从句是更基本的,北京话中用“的”的关系从句是更基本的。

由指示词派生出关系从句标记是很自然的语法化过程,英语的关系从句标记that也是由指示词来的,所以传统语法称为关系代词。有趣的是,英语的that也不能用于无核关系从句,无核关系从句都由从疑问代词来的标记来表示,如what,which,where等。

二 量词兼作从句标记关系

用指量短语兼作关系从句标记是从南到北很多方言的共同特点,只是这种标记的语法化程度不很高。单用量词作关系从句标记则仅见于部分量词功能发达的南方方言,具有很强的方言特色,下面我们以苏州话为例来分析这种广泛存在于吴语中的关系化标记类型。

石汝杰、刘丹青(1985)已详细描写过苏州话量词的定指功能,其中有些用例就用在定语和核心名词之间,包括本文所说的关系从句和名词之间。刘丹青(1986)进一步明确把量词作为苏州方言定中关系的表达手段之一,即看作定语标记,用例中也包括关系从句的情况(当时未使用“关系从句”之名)。(23)是上述二文中的一些用例:

(23) a.我本书(我的那本书)│红颜色件衣裳│乡下间房子│归面点人(那边的那些人)

b.俚剪块布(他剪的那块布)│小王勿见脱本书(小王丢了的那书)│剩下来碗菜

跟北京话一样,苏州话最基本的关系化标记是泛用定语标记“葛”(相当于“的”,由于与“个”同音,也不排除同源,所以本文量词举例尽量避开“个”),如“我买葛书”、“买书葛人”等。下面我们比较一下用量词作关系化标记和汉语中其他关系化标记的情况,以观察量词类标记的特点所在。

在指称功能上,量词类标记和北京话单个指示词所充当的关系比标记较接近。量词类标记是由量词的定指用法而来的,其作用相当于定冠词(详石、刘1985),它们在用作关系从句标记时仍保留着有定性,这与北京话指示词相似。如“我买本书”(我买的这/那本书),其中的“本书”在苏州话中也成立,而且很常用,就相当于英语不分远近指的the book。不过苏州话个体量词只相当于单数定冠词,复数要换用不定量复数量词“点”,比较:

(24) a.俚买本书好看。(他买的那本书好看)

b.俚买点书好看。(他买的那些书好看)

苏州话量词和北京话指示类标记作为关系化标记在各自方言中的重要性是不相匹敌的。北京话关系从句使用指示类标记仍然是一种边缘性手段,仅偶见于口语,远不如用“的”的关系从句常见和顺口,如“我买这书”作为名词短语远不如“我买的这些书”或“我买的书”常见而自然。用指示类标记的口语表达鲜有进入正规书面语者。而在苏州话中,用量词引导关系从句是相当自然而常见的说法,“我买本/点书穷好看”不比“我买葛书穷好看”不自然。事实上在有定的情况下前一种说法至少在中老派中还占着明显优势。

是否明确表示有定是量词和定语标记“葛”的主要差别。除此而外,量词和“葛/的”也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都能用于无核关系从句,如:

(25) a.俚买本书好看。→b.俚买本好看。

(26) a.生病只猫死脱哉。→b.生病只死脱哉。(生病的那只(猫)死了)

相比之下,北京话指示类标记不能用于无核关系从句,见前例(20-21)。

上文指出,指示类标记为核心标注手段,“的”则为从属语标注手段。那么苏州话的量词属于哪种手段呢?这个问题不那么简单。在苏州话中,量词既可以像指示词、冠词那样单独加到名词上,如“本书”、“只猫”、“点人”,又可以像“的”一样与定语构成一个名词性短语,如“我本”(我的这/那日本)、“小王买本”(小王买的这/那本)、“买书个”(买书的这/那个)。对“小王买本书”(小王买的这/那本书)这类结构,就会出现两种切分都有道理的情况,即“小王买本│书”或“小王买│本书”。于是还有“第三条道路”可选,即三分法的“小王买│本│书”,从而将量词看作不依附任何一方、句法位置中立的关系从句标记。这种不依附于任何一方的标记,是人类语言的客观存在,还是一种特设(ad hoc)的解释,这是句法理论中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姑且存疑。

量词作为关系化标记和泛用定语标记“葛”(及北京话“的”)的更重要差别在于两者的适合范围。请注意苏州话量词在标记适用范围上的一种限制:

(27) 红通通葛书~红葛书~红通通本书~*红本书

标记适用范围的问题又牵出一个本文尚未正面论述的更基本的问题:汉语中关系从句包括怎样的范围?行文至此必须先探讨一下这个更大的问题。

对于一个主动宾齐全的小句(如“学生买书”)来说,将其主语或宾语提取出来作核心名词,在关系从句中留下一个与核心名词同指的语迹,这是最典型、最少争议的关系化结构,。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就会遇到难以确定的情况。

一种情况是不及物动词及形容词充当小句谓语,如“学生游泳”和“学生聪明”,这时只有主语可以提取,得到的关系从句结构将会是“游泳的学生”和“聪明的学生”。在汉语传统语法中,这向来被分析为简单的动词/形容词作定语,而其他语言中动词(或者其分词形式)和形容词也能作定语,并不看作关系从句,因此“游泳的学生”和“聪明的学生”之类似乎不存在关系从句的问题。可是,从理论上来说,汉语的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带定语标记作定语时又难以完全排除关系从句的定性。

首先,既然及物动词谓语在修饰其句内提取的论元时构成了关系从句,那么不及物谓语和形容词谓语同样的操作所构成的也应是同样性质的结构,即关系从句。

其次,汉语中怍定语的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部属于谓词,可以作名词的谓语(游泳的学生〈学生游泳;聪明的学生〈学生聪明),因此有资格分析为关系从句(关系从句的主语是与被提取的核心名词同指的语迹),(注:有部分形容词定语不能转换为谓语,见刘丹青(1987),这些定语不宜分析为关系从句。)而英语这样的语言中,作定语的不及物动词必须取分词形式(如working girls,电影名《上班女郎》或《白领丽人》),形容词则为其原形(如pretty girls漂亮姑娘),这两种形式都不能直接作谓语,必须加上系词才能作谓语(如The girls are working和The girls are pretty),因此不带系词、只能作定语的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自然也就不能分析为关系从句了。可见英语类语言的情况和汉语不同,难以一概而论。

不过,需要注意到,光杆的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其实在汉语中述谓性也不强,上面举的“学生游泳、学生聪明”之类,主要还是一种静态的短语,单独成句的能力并不强,只有加上一些增加述谓性的成分,如时体、程度词语等,才成为自由而自然的句子,如“学生在跑步”、“学生很聪明”。因此光杆的不及物动词或形容词即使看作关系从句也只能算不典型的关系从句。

至于不带定语标记直接作定语的动词(不管及物不及物)和形容词,则可以完全排除作关系从句的可能。直接修饰名词的谓词通常与核心名词构成一个不可扩展的紧密组合,如“聪明学生”不能说“非常聪明学生”,而作为关系从句中的谓语应当是能够扩展的,如“聪明的学生”可以说“非常聪明的学生”、“从小非常聪明的学生”等。由动词作定语的“报考学生”、“游泳健将”等也是如此,其中有些定语实际上已有名词的性质,如上例中的“游泳”。这些定语是跟英语中的动词分词和形容词最接近的定语,是不需要标记可以直接修饰名词的。(注:张伯江(1997)根据类型学原理,将可以直接作定语的有关词语看作形容词;传统归入形容词、但作定语时必须带“的”的一大批词如“安静、悲伤、充沛”等则排除在形容词之外。从关系从句的角度看,这样处理虽然未必为国内学界所习惯,其实却是合理的。带“的”以后就有关系从句的性质而不是地道的形容词定语。作关系从句是谓语尤其是动词的特征,假如它不能直接作定语,确实不宜分析为形容词。)

另一种情况是作定语的及物动词论元残缺,即一个论元(宾语或主语)出现为核心名词,另一个论元(主语或宾语)阙如,谓语位置只有单个及物动词,如“买的书”、“买的学生”(指买东西的学生)。假如将核心名词放回其论元的位置,则应当是“买书”、“学生买”。因此,上述例子中作定语的“买”算不算关系小句,实质就是“买书”、“学生买”算不算小句。在英语这样的语言中,一方面存在定式动词和非定式动词的显性差别,另一方面主语要求强制性出现,及物动词的宾语一般也要求出现,因此相应的意义只能用分词来修饰名词,如the bought books,不能用关系从句。但是在汉语中,既缺少动词定式和非定式的差别,又存在主宾语省略都较自由的现象,因此“买的书”、“买的学生”似也可以看作关系从句修饰名词。但是,比起论元齐全的及物动词谓语,这种关系从句显然是不太典型的。

综上所述,根据汉语的实际类型特点,单个不及物动词、单个形容词和单个及物动词带定语标记修饰名词,从理论上说都有理由看作关系从句,但比起论元齐全的及物动词或带有述谓性强化成分的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定语来说,它们只能算不典型的关系从句。

关系从句的典型和不典型之别,在吴语量词型关系从句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苏州话单个的谓词(包括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性质形容词),都不能带量词作定语,这些正好作为关系从句都是不典型的。这些词类如果加上一些增加关系从句典型性的成分,就可以用量词来作定语标记了。

先看及物动词:

(28) a. *买本书穷好看。(买的那本书很好看)

b.俚买本书穷好看。(他买的那本书很好看)

c.昨日买本书穷好看。(昨天买的那本书很好看)

(29) a. *咬只狗穷大。(咬(人)的那条狗很大)

b.咬小干儿只狗穷大。(咬小孩子的那条狗很大)

c.咬牢半日天只狗穷大。(咬住半天的那条狗很大)

d.勒后门口咬只狗穷大。(在后门口咬的那条狗很大)

(28)a句由单个的及物动词“买”带量词作定语,修饰由宾语提取出来的“书”,结果句子不成立。但只要如b句补上主语,或如c句加上时间状语,句子就“合法化”了。(29)a句由单个的及物动词“咬”带量词做定语,修饰由主语提取出来的“狗”,句子也不成立。但只要如b句补出宾语,或如c句加上一些补语性成分,或如d句加上地点状语,句子也都“合法化”了。

再看不及物动词:

(30)a. *走位客人是我朋友。(走的那位客人是我朋友)

b.走脱位客人是我朋友。(走掉的那位客人是我朋友)

c.走仔半日天位客人是我朋友。(走了半天的那位客人是我朋友)

d.早浪向走位客人是我朋友。(早上走的那位客人是我朋友)

e.走来走去位客人是我朋友。(走来走去的那位客人是我朋友)

a句由单个不及物动词“走”作定语,修饰由其唯一论元提取出的“客人”,句子不成立。但只要如b句加唯补词“脱掉”,或如c句加时量成分“半日天”,或如d句加时间状语,或如e句变成反复貌重叠式“V来V去”,句子就都合格了。

最后看形容词:

(31)a. *厚块布勿好看。(厚的那块布不好看)

b.厚纳纳块布勿好看。(厚厚的那块布不好看)

c.穷/顶厚块布勿好看。(很/最厚的那块布不好看)

d.比衬衫厚块布勿好看。(比衬衫厚的那块布不好看)

a句由单个性质形容词“厚”作定语,修饰由其主语提取出的“布”,句子不成立。但只要如b句改用状态形容词,或如c句加程度状语,或如d句用“比”引入差比基准,句子都能成立。

上面改变光杆谓词身份的手段既有句法性的,如添加论元,也有形态性的,如“厚纳纳”这种形容词的生动形式和“走来走去”这种反复貌复杂重叠式。然而,并非所有的形态手段都能让光杆谓词转换为合格的关系从句。动词重叠或带体标记“仔”(相当于“了”)就无法使关系从句成立,比较(28-30)的a句和下列各句:

(28)a′. *买买本书穷好看。(买买的那本书很好看)

a″. *买仔本书穷好看。(买了的那本书很好看)

(29)a′. *咬咬只狗穷大。(咬咬(人)的那条狗很大)

a″. *咬仔只狗穷大。(咬了(人)的那条狗很大)

(30)a′. *走走位客人是我朋友。(走走的那位客人是我朋友)

 a″. *走仔位客人是我朋友。(走了的那位客人是我朋友)

上文所举均为单音节谓词,而(28-30)的a′句显示即使重叠为双音节VV式,一样不成立。双音节形容词也并不改变上述限制,如“漂亮只面孔”不成立,而“漂漂亮亮只面孔”就成立。况且量词在介引领属语时也允许单音节定语,如“我本书”。可见上述限制与音节数目无关。

以上(28-31)中的a句假如将量词换成泛用定语标记“葛”(或对译时用普通话“的”),句子就都能成立。由于“葛/的”也能用于领属定语等明确不属于关系从句的定语,因此这种泛用定语标记无助于划出关系从句的范围。而苏州话的量词对关系从句有限制,它排斥的是不属典型关系从句的光杆谓词,接纳的是更像关系从句的种种更复杂的谓语形式。这提示我们,苏州话充当定语标记的量词正好用作一个标尺,以此可以划出关系从句和一般定语的界限,或至少是典型的关系从句和不典型的关系从句的界限。

从大处着眼,这一界限是可以理解的。关系从句毕竟是一种小句,比单词层级要高,它要求比单词更复杂的形式是很正常的。此外,比起谓词的原形来,一些具有形态性的单位如生动式或反复貌重叠式有更强的述谓性,这在单句中也有反映,因此它们比光杆谓词更能充当关系从句也是可以理解的。具体到细节,为什么形容词生动形式和反复貌重叠式等在这条界线里边,而动词的简单重叠式和完成体标记在这条界线外边,目前还难有完满的解释。我们想到的一些语义范畴,如“有界/无界”之类,都难以理想地概括上述情况。(注:有些满足关系从句条件的谓语并不具备有界性。如(28)b句的“俚买”比a句的“买”只是多了一个主语,根据有界性理论,光添加主语并不能使一个无界谓语变成有界,因为被认为无界的谓语经常是带着主语的(例见沈家煊1995)。另一方面,有些明显能造成有界性的替换并不能改变关系从句的不合格性。如动词重叠是有界的,动词带完成类体标记后也是有界的(沈家煊1995),但它们却无助于动词构成关系从句的能力。)这是值得今后深入探究的。

以上苏州话用量词兼作关系化标记的情况基本上反映了北部吴语区的情况,下面是钱乃荣(1997:99)用到的一个说明上海话量词定指用法的例句:

(32)我专门用来画图画块板阿里搭去了?(我专门用来画画的那块板到哪儿去了?)

据Mattews & Yip(2001),香港粤语用指量短语作关系化标记的句子有时也可以省去指示词,如(33a)中的远指词“嗰”,特别是用复数量词“啲”(些)时指示词常常不用,如(33b),这样就形成了粤语中的量词型关系从句:

(33) a.我写咗(嗰)封信好长嘅。(我写了的那封信很长)

b.佢写啲嘢有冇用?(他写的那些东西有没有用处啊?)

不过据方小燕(课题组讨论)介绍,(33a)这种单靠个体量词连接的说法在广州话中还是不太能接受,不如加上指示词“嗰”自然。看来量词单独兼作关系化标记的用法在粤语中还是不如吴语发达。由此可见,尽管量词的定语标记功能与其定指用法有关,但两者毕竟不是一回事。总体上粤语量词的定指作用比吴语发达和常用,但在关系化标记方面,粤语量词还远不如吴语量词发达和常用。

量词的定语标记作用来自其定冠词用法。冠词(article,泛指冠词和尾词)和定语标记的相关性在类型学上不乏其例,术语“连接性冠词”(linking article)就指兼有冠词和介引定语作用的虚词,见Himmelmann(2001),例如他所引的阿尔巴尼亚语后置冠词(即尾词)i的例子:

朋友-有定.主格.单数.阳性

连接性冠词 好 ‘这个好的(男性)朋友’

连接性冠词的一大特点是不用在整个名词短语上(如英语the那样),而是用在定语和核心名词之间,以符合Dik提出的“联系项居中”原则(参看刘丹青2003a,§2.3)。吴语的量词和阿语的尾词都是如此。吴语和阿语的区别在于,吴语定语在前,所以用由量词充当的前冠词,而阿语形容词定语在后,所以用后冠词(即尾词)。

三 半虚化的处所词-体标记兼作关系从句标记

吴语区普遍存在一种由处所短语紧缩而来的复合处所词语,结构有如近代汉语中的“在里”(注:吕叔湘(1941)最早考察近代汉语的“在里”,并指出了其与苏州话这类词语的相关性。),其前字为表示“在”的存在动词兼前置词,后字为方所后置词,大致可用“在这儿/在那儿”来翻译。苏州话中这类词有“勒里(老派,近指,在这儿)、勒哚(老派,远指,在那儿)、勒海(早期多表示“在里边”、“在内”的范围义,现中性或远指)、勒浪(不分远近)、勒搭(后起,中性或近指)。关于这些词的构成和语义分工及其由来,详见刘丹青(2003a,2003c)。刘丹青(2003a)将其简称为PPC(pre-postpositional compound,前后置词复合词)。本文沿用这一简称。

苏州话PPC是多功能词,兼有存在动词(我勒里我在,我在这儿)、处所介词短语(整体上相当于一个“在NP里”一类短语,如“我坐勒里”我坐在这儿,我坐着)、处所前置词(整体用如一个前置词“在”,后置词作用淡化,如“我住勒里苏州”)、动词前的进行体标记和动词后的持续体/存在体标记(我勒里看书我在[这儿]看书;倷坐勒里你坐着)、句末语气词(开心杀勒里高兴着呢;我定心勒里我安心着呢)等等功能。除此而外,PPC还可以兼作关系化标记,如:

(35)我摆勒海饼干啥人吃脱哉?(我放着/放在那儿的饼干谁给吃了)

PPC的关系化标记用法是从其动词后的持续/存在体标记用法而来的,事实上它们在用作关系从句标记时,仍然保留着它们的体意义尤其是动词后的存在体意义。我们说它这时兼有关系从句标记的作用,是因为假如去掉PPC“勒海”,就必须要加进定语标记“葛”,否则句子就不合格,如:

(35’)我摆*(葛)饼干啥人吃脱哉?

可见“勒海”除了表示存在体外还起了介引关系从句的作用。

在清末的苏白小说《海上花列传》中,我们检索到PPC这类用法的不少例子(“勒”写作“来”。可能当时有“来”读,现在邻近的无锡方言也是“来~勒”两读)。从《海》书语料中,我们观察到以下事实:

一、当时有这种用法的PPC主要是表示远指的“来哚”,此外不分远近的“来浪”有个别例子,其他PPC没有兼作关系化标记的用例。

二、当PPC用在关系从句和核心名词之间时,绝大多数(15个“来哚”中的13个,3个“来浪”中的2个)用例不再用定语标记“葛”。可见PPC确实兼有关系化标记的作用,“葛”在此时已显得多余。当作为体标记的PPC和被修饰核心名词之间还隔着一个宾语(例子中是间接宾语)时,即PPC不在关系从句和核心名词之间时,“葛”是不能省的。下面(36)是15个不带“葛”的例子中的4例,(37)是这类句子中带“葛”(该书作“个”)的仅有2例。(38)是PPC不居中时带“葛”的那个例子:

(36) a.耐放来哚“水饺子”勿吃,倒要吃“馒头”!(你放着的“水饺”(隐指女阴)不吃,倒要吃“馒头”(隐指乳房)! 1回)

b.写来哚凭据阿有啥用场?(写下来的凭据有什么用处?8回)

c.耐少来哚几花债末,我来搭耐还末哉。(你欠下的好多债么,我来给你还好了。10回)

d.耐说来浪闲话,我总归才依耐。(你说下的话,我总是都依你。58回)

(37) a.四老爷叫来哚个老倌人,名字叫啥?(四老爷叫在这儿的那个老倌人(妓女),名字叫什么?15回)

b.倒好像是俚该来哚个讨人!(倒好像是他拥有的讨人(从妓院娶的妾)!)(17回)

(38)“嫁时衣”还是亲生爷娘拨来哚囡仵个物事,(“嫁时衣”还是亲生父母给了女儿的东西,48回)

三、使用PPC的全部关系从句用例,不管带不带“葛”,都是提取宾语论元,没有一例提取主语或其他论元,如上所举。从整个关系比结构在主句中的句法位置看,15例(13例“来哚”,2例“来浪”)使用PPC而不用“葛”的关系比结构都在谓语前。有的是主语,如(36b);有的是受事土话题(所谓“大主语”),如(36c);有的是受事次话题(所谓“小主语”),如(36a)。换句话说,PPC兼作关系化标记的用例仅限于关系从句提取宾语、整个NP在主句中充当主语或话题的情况。而带“葛”的例子,则关系从句所在的NP也可以出现在动词后的表语位置,如(37b)和(38)。此时关系从句已由“葛”介引,PPC已没有关系从句标记的作用,仅起体标记的作用。

四、用PPC介引的关系从句,不能删除核心名词构成无核关系小句。这是很容易理解的。虽然PPC作为动词的体标记显然是加在关系从句上的,像北京话“的”一样是从属语标注成分,但V+PPC不能像“的”字结构一样形成一个名词性单位,因此无法取代核心名词。

当代苏州话“勒哚”已不常用,以上关系从句用法大多换用“勒海”来表示,如例(35),而“勒海”是当代苏州话略带远指义的PPC。除了这一词汇替换外,上述《海》书的情况基本反映了当代苏州话的实情。可能在最新派的苏州话中,由于普通话的影响,更多采用带“葛”的关系从句,用PPC作标记的关系从句逐渐衰落,具体细节还有待观察调查。

《海》书PPC介引关系从句的以上情况,有些方面可以方便地找到合理的解释。

为什么只有位于关系从句和核心名词之间的PPC才可以取代“葛”作为关系化标记?这是因为“联系项居中”原则的作用(参看刘丹青2003a,2.3)。关系从句标记是一种联系项,联系项的优先位置是位于所联系的双方(这里是关系从句和核心名词)之间。“葛”、量词作标记时都占此位。PPC也只有在这种中介位置,才可能像语法化进程中常见的那样,吸收所在单位的结构义(关系化修饰关系),从而兼有(进而可能完全获得)关系化标记的作用。

关系从句优先选择有远指义的PPC(老的“勒哚”,新的“勒海”)而非近指PPC作标记,这可以从关系从句的功能得到解释。关系从句主要是用来限定名词短语的所指范围,以帮助听话人辨认。如“我买的书”比“书”更容易确定范围。而需要用关系从句限定范围的对象,通常是不在眼前的对象或尚未激活的信息,这类成分用远指词语更合适。上一节苏州话用量词介引的关系从句,我们也多用普通话“那”的指量短语来翻译才觉自然(如“我买本书”——“我买的那本书”),这也基于同样的功能动因。这一解释看起来有个反例:北京话优先选择近指的“这”而不是远指的“那”兼作关系化标记。其实这未必是反例。由于关系从句已有很强的帮助确定所指的功能,因而所在的名词短语实际上已不太需要用标明远近的指示词来指别,只是当必须在远近指示词中挑选时才会优先选择远指词。对存在冠词的语言来说,此时更优先的选择是冠词而不是远近指示词。如上文(22)“佢唱嗰首歌”虽然用了粤语远指词,但作者的英译文用的却是定冠词the(the song she sang)。北京话“这”比“那”更多具备不分远近的冠词功能(方梅2002),用作关系化标记的“这”主要是作为定冠词而非近指词来兼作关系化标记的,像吴语的量词一样,是经由冠词语法化为定语标记的。

上承近代汉语“在里”的PPC式复合词在南方方言中广泛存在,如温州话的“是搭”、广州话的“喺度”、福州话的“伫咧”等。这些方言中PPC能否兼作关系化标记,还有待考察。

四 小结与余论

汉语中最普遍的关系从句标记类型是泛用定语标记“的”及其方言对应词,如广州话的“嘅、苏州话的“葛”等。本文则显示另有一些其他性质的功能词也可以兼作关系从句标记,甚至颇为常用。上文根据两条句法标准确认下列要素兼有关系从句标记的作用:1、北京话的单个指示词,2、北京话、广州话及很多其他方言中的指量短语,3、吴语中整类具有定冠词作用的量词,4、以苏州话为代表的部分吴语中表示处所及存在体的紧缩式PPC复合词。这些要素在兼作关系比标记时都保留了其原来的语法意义(有定、存在体等),同时又在不同程度上出现向专职关系化标记语法化的迹象,有的已对泛用定语标记有所排斥。

以上四类要素的这一“兼职”都与其位于关系从句和核心名词之间的中介位置有关,是语法化中常见的结构义吸收现象。在带关系从句时,这些要素也可以出现在关系从句之前,这时它们就无法兼作关系化标记,而必须另有定语标记。关于PPC复合词的情况已有上面(38)例为证。(39)和(40)分别是北京话指示词和苏州话量词的例子:

(39) a.小张买这书很好看。~b.这小张买*(的)书很好看。

(40) a.小张买本书穷好看。~b.本小张买*(葛)书穷好看。

指示词“这”、量词“本”在中介位置时,不必用“的/葛”,如(39-40)a句;“这/本”在关系从句前面时,“的/葛”就不能省,如(39-40)b句。这清楚显示了中介位置对联系项形成的关键作用。

苏州话量词在作关系化标记时,对从句谓语有一定的形态-句法要求。这些限制可以帮助我们在动词定式范畴缺乏和主宾语省略自由的汉语中界定典型的关系从句的范围。

北京话指示词介引的关系从句主要是提取宾语,提取主语的例子很难找。苏州话PPC介引的关系从句也主要提取宾语。不仅如此,我们在初步考察汉语各方言的关系从句时也发现,即使是主宾语都能提取的“的”类定语标记,被试也常常觉得提取宾语更加常见而自然。看来汉语整体上有优先提取宾语的情况。这不尽符合20世纪关系从句方面一个重要的类型学发现,即Keenan & Comrie(1977)考察50种语言后提出的“名词短语可及性等级序列”,该序列表示如下:

主语〉直接宾语〉间接宾语〉旁格宾语〉领属定语〉比较句基准

根据这一序列,1、不同语言关系从句可提取的成分范围可以是不同的,但总是按照从左到右的优先顺序,若位于右边的某个成分可以提取,则其左边的所有成分都能提取。2、同一语言中不同的关系化策略可提取的成分范围也可以是不同的,但同一种策略也总是按照从左到右的优先顺序提取。如何解释汉语多种关系化手段都是优先提取宾语的现象呢?

唐正大(课题组讨论)提出一个较可信的解释。在汉语中,提取宾语时只要在动宾之间插进关系化标记,变动小,操作简单;提取主语时,主语和谓语还要换位,操作更为复杂。比较:

(41) a.学生买书。→b.学生买的书

(42) a.学生买书。→b.买书的学生

根据语言的经济原则,省力的操作比费事的操作更有优势。当然,人们可以问,经济原则在其他语言中也起作用,为什么Keenan & Comrie的大规模跨语言研究仍然得出主语比宾语更容易提取的结论呢?上述解释是不是为汉语特设(ad hoc)的解释呢?不是。

事实是,汉语在关系从句的语序类型上本身是极其特殊的。根据Dryer(1992),在他所统计的625种语言252个语组中,汉语语组(收了普通话、客家话、粤语、马来亚粤语四种变体)是VO语言中唯一关系从句在核心名同之前的语组。其他昕有的VO语言中,关系从句都后置于核心名词。因此,VO语言的常规是,提取主语不变语序,如英语(43)例,提取宾语却要变语序,如(44):

(43) a. The boy likes the birds.→b.the boy who likes the birds

这个男孩喜欢这些鸟

喜欢这些鸟的这个男孩

(44) a. The boy likes the birds.→b.the birds that the boy likes

这个男孩喜欢这些鸟

这个男孩喜欢的这些鸟

由此可见,仅就上述经济性动因而言,VO语言的常规确实是提取主语比提取宾语更省力,只在关系从句语序特殊的汉语中才会出现提取宾语更省力的情况。由此可见提取时的经济性确实可能是造成名词可及性等级的普遍性因素之一,对汉语和其他VO语言都是起作用的,汉语罕见地优先提取宾语是由其罕见的关系从句语序类型造成的。

另一个值得一提的现象是,北京活用指示词介引的关系化结构和苏州话用PPC介引的关系化结构在主句中都优先居于主语或话题之位。这个问题的原因可能比较简单。借用沈家煊(1999)一书系统采纳的“标记关联模式”,可以说汉语中存在着“主语(或话题)与有定”和“宾语(或焦点)与无定”的无标记关联模式。由于这两种关系从句明确表示或倾向于表示有定,因此优先占据主语或话题之位就很自然了。

从可及性序列看,本文基本上只讨论了提取主语和直接宾语这两种最常见的情况,提取其他论元时标记使用情况如何?尚未能展开讨论。为什么某些形态能够帮助动词构成苏州话中靠量词标注的关系从句,而有些形态无此作用?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汉语关系化标记的研究中还有很多。除了关系化标记以外,关系从句还有很多其他尚未开垦的领域。关系从句需要汉语语言学界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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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关系从句标记类型初探_定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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