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统组建展馆”的辩论_聘任制论文

关于“总统组建展馆”的辩论_聘任制论文

“校长组阁”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校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案例:徐州睢宁试水“校长组阁制”

2009年8月,江苏省睢宁县出台文件,在全县推行中小学校长人事制度改革,先期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11所中小学“一把手”。按照文件规定,睢宁今后将取消全县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原任校长级别进入档案,新任校长不设级别,一律实行聘任,四年一聘,连任同所学校的校长不得超过两届。实行校长聘任制以后,校长有权“组阁”,副校长和教导主任等职位可由新任校长确定人选。

据了解,竞聘上岗的校长在拥有“组阁”等大权的同时,其权力也受到相应制约。按照睢宁的规定,对聘任制校长设立弹劾程序,10名教师联名即可激活弹劾程序,由全体教师公开投票,不称职票数达到50%时,予以弹劾。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校长工作绩效考核一次,4年任期届满综合考核一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与此相配套,睢宁县还规定,校长工资的40%设为特别工资专用账户,考核不合格的不拨付。设立功勋校长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

(来源:中青在线)

看法一:

“校长组阁”积极效应多

胡广荣

江苏睢宁的“校长组阁制”向赋予校长更多的依法办学自主权迈出了更为具体和坚实的一步,成为了中小学教育脱离行政体制干预的滥觞,其多重的积极效应值得肯定。

首先是扩大了校内民主。在《中国教育报》曾经的一份“当今中小学教师心态及行为”调查中,有78.7%的教师明确肯定“目前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亟待改革”。由于校长实行上级任命制,出现了“数九寒天上穿棉袄下穿裤头——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怪现象,部分学校的“校长负责制”已异化为“校长垄断制”,一些校长一手遮天,根本不将群众的呼声和合理化建议放在眼里,对教师缺乏应有的人格尊重。弹劾制可以对校长组阁的权力扩大化形成有力制衡,监督校长不仅有来自上级部门的聚焦灯,也有来自下级的探照灯。如果校长在“组阁”的过程中不是任人唯贤唯能,只图凝聚力而任人唯亲唯近,结果团队没有战斗力,所开展的工作没有使得各方面有长进,那么10人联名,就可以启动弹劾程序。校长时时刻刻受到一线教师的监督,在校务公开、行政决策、科学决策以及各项教育管理中,就不得不听取一线教师的声音,知人善任、合理用权、授权得当、奖惩分明,善待基层的声音,而不能再搞独断专行和霸王思维。这样,教师的知情权、话语权得到充分尊重,人们期待的民主思维、民主治校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

其次是倡导教育家办学。时下的校长,有着严格的行政级别。将校长角色过多集中在行政领域,就会淡化对校长的专业化要求、职业化要求。这种行政暗示会有意无意地让校长在自我发展和未来规划中,更注重行政职位的升级、功名的追逐,而不是注重专业眼光的高远,以及胸怀宽广的教育家视野的培养,这对于教育的发展和学校的远景发展,是一个巨大的制约。“校长组阁制”实行后,校长不再是官员,而是学校管理员,这就会促使校长必须加强专业化规划,提升专业含量,由过去的“行政权威”转向现在的“专业权威”。校长是学校管理者,同时更是教育专家、教学能手,尤其应该具有教育家视野。学校工作,可谓办学育人两主线。一般来说,办学属于教育行政范畴,其特点是讲规范;育人属于教书育人的业务范畴,其特点是讲规律。如果在一个系统内以行政权力的不断强化,实现了业务的不断发展,其规范与规律是合拍的;反之,如果制约了业务的不断进步,其规范与规律是背离的。“校长组阁制”以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促进教书育人业务的实践活动,必然促使校长淡化行政欲望,注重信守规律;淡化趋炎附势,注重厚德载物;淡化分数崇拜,注重人格锻造,从而造就更多出色的人才。

第三是激活内部活力,产生鲶鱼效应。现行的校长管理机制是“校长终身制”,校长职务就是“铁饭碗”,“只能上,不会下”,这种保险箱机制容易滋生“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混混思想。只要校长本人不想有大作为,学校就会停留在“无过就是功”的慵懒状态中,不思进取,不愿作为,学校死气沉沉,教育没有活力,校长成了教育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拦路石。

实施“校长组阁制”后,校长上岗也要竞争,干得好,可以得到物质奖励;干得不好,就要“自动下台”。保险箱打破了,“铁饭碗”敲碎了,根深蒂固的等、靠、要思想和不作为思想得到遏制,这就会逼迫校长必须在任上努力作为,奋勇争先,干出成绩,保住乌纱帽。危机意识取代了懈怠意识,快马加鞭取代了满不在乎,这样教育才有望实现质的飞跃。校长自由“组阁”,这一过程有利于形成一个以校长为核心的具有凝聚力的团队。这一团队能紧密团结,做事拧成一股绳,能将一些好的改革措施较少打折扣地予以落实、执行,避免形成小帮派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缺少落实。校长一职不再由上级直接任命,只要有才华、有抱负,普通教师不再需要苦熬几十年就可能凭能力当上校长,这也极大地丰富了校长职位的人才来源,其做法也符合科学的人才观。要知道,真正懂教育、了解教育的正是这些工作在教育一线的人,若他们的教育理念、教育行为受到过度行政化的束缚,就注定要偏离教育本质。

看法二:

校长组阁制:推进名校生成的新契机

龚清平

“校长组阁”,这样一个学校管理层组成制度的改革,从表象看是校长的权力扩大化,甚者有人认为这会使得学校可能成为校长个人的学校。但观其本源,笔者以为值得期待:“校长组阁”,是推进名校生成的新契机。

契机一:教育均衡、公平的发展,成为当前义务教育的根本任务、迫切任务。兴教育家办学,成为了当前教育的追寻;兴名校之路,也正如火如荼地上演。可是名校的生成与发展,除了自身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的积淀、人文精神的蓄积等,开放、自由的办学管理理念则是名校的拓展点,名校长的人文精神引领则是名校的灵魂。

而“校长组阁”的核心是中小学校长任命“去行政化”,采取县域内公开选拔下的“聘任制”,赋予了校长真正自主管理学校的空间,则恰好契合了这一点。尤其是这样在海选中层层脱颖而出的校长,像先进的办学思想与管理理念等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源泉线,像课堂教学驾驭能力、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学校质量的生命线,必然与众不同;像学校宏观统筹与微观管理的能力,创新意识和能力,办学的价值取向和追求,必然非同一般。常言道,“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如此必然会促使学校的管理水平得以提升,学校的生机和活力得以激发,营造和谐的人文精神氛围,使其管理下的学校演绎成名校有了一种潜在的可能性。

契机二:“组阁制”,是聘任制下的校长在被赋予学校人事自主权的背景下延伸出的新的管理机制,是获得聘任资格的校长,实现自己的教育梦工厂的有效载体。这样,“校长组阁”的成员产生自然不会草率确定,自然不会一言堂敲定,可想而知走的必然是校长聘任的路径,这会让学校最大限度地发掘教师中的人力资源。这样,显然能够避免以前在学校校长只有人事建议权的情况下,出现的管理层步调不一致、政令不畅通的局面;势必打造一个精诚团结合作向上的管理团队,也就使“校长组阁”的每一个成员,无论在办学思想与管理理念上,还是在过程管理、创新策略上,都会形成一股合心力,凝成一种向心力,促成一种顺心力,合成一种创新力,从而推动学校和谐、向上、可持续发展,为生长成名校催化了一种聚焦力。

契机三:“弹劾制”,生成名校的保障力。组阁制,在最大程度上赋予了校长人事管理自主权,有利于学校的管理和发展。但是“弹劾制”,可以说又适时给校长的组阁权加了一道防火墙,或者说一道紧箍咒,时时提醒聘任制下的校长,要牢记以学校、教师、学生等的发展为圆心,以服务教师、服务学生为中心。这样就可促使学校民主化管理,避免催生有人担心的以校长个人为中心的“校霸”或派生出以校长个人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契机四:“考核制”,生成名校的助推力。考核,实行年度制,有利于刻刻推动校长乃至“校长组阁”的全体成员,要有一种名校意识,学会用文化、精神引领教师发展,指引学生成长,形成名校名片;要有一种责任意识,全心全意谋划名校发展战略,精益求精地创新管理机制,一心一意服务师生成长,聚焦名校效应;要有一种危机意识,自觉地学习先进的办学思想和管理理念,提升自我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延续名校活水。而且校长考核辅以绩效考核制度,设置“校长特别工资专用账户”,也会成为撬动“校长组阁”有效活力的无形之手。

总之,像“校长组阁”这样新的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我们要肯定其隐形的价值,应顺应教育现代化、均衡发展的趋势,在改革中不断完善,生成教育家办学,形成名校效应,衍生拔尖人才的培养制度等,有效推动我国教育的现代化、国际化。

看法三:

制约权力,有效执行:“校长组阁”值得期待

薛元荣

睢宁县的中小学校长人事制度改革,制约了“一把手”说了算的权力;“一把手”说了不能都算,才能提高领导层执行力的有效性。

睢宁县的改革是值得称道的。公开选拔,意味着不少老师经过努力都有机会做校长。校长,首先应该是优秀的教师,至此,我们可以说,一个不想当校长的老师不是好老师。一所学校要发展,关键是内涵的发展,那么,这个校长必须是内行,是“教育家”,而不应当是“外交家”、“社会活动家”、“商人”、“企业家”。这样的机制有利于贯彻“教育家办学”的理念。

校长取消行政级别,理所当然,校长本来就是老师,不是官员。四年一聘,差不多,美国总统也是四年一任,只要好好干,是能够做出成绩来的。连任同所学校的校长不得超过两届。八年,一个抗战的时间;一个校长在一所学校待得太长,不利于人员的流动,不利于思想观念的更新,校长自身的缺陷会带来学校发展的滞后。我希望,如果这确实是一名优秀的校长,可以到其他学校任职,但同样不超过两届;如果是一名合格的校长,任期满了以后,不妨换一所学校重新回到教师队伍中,但可以发放“期满校长”津贴,到退休为止。

因为有了“弹劾制”的保证,校长的“组阁权”也有了制约,不敢搞小圈子,不敢拉帮结派。但我希望,校长组的“阁”需要某种机构的批准,来确保校长的“内阁大臣”是可以信任的。同时,在明确“内阁大臣”的职责、权力后,还可以引进“引咎辞职”制,对自己做的事负责,甚至对自己说的话负责。

因为校长的权力受到制约,有“眼睛”在盯着他(她),决策就必须公开透明,程序必须公正,内容得到大多数老师的认可,这样的决策才有生命力;来自于老师的、老师内心接受的决策,这种无形的执行力胜过有形的执行力。一所学校领导层的执行力出了问题,症结之一是决策的不公开、不透明。

因为校长的权力受到制约,他(她)的眼睛就必须向下看,会自觉地走到老师中,倾听老师的呼声。这样才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真正把校长的服务意识落到实处,而不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但是,高层次的服务意识是把学校办好,这就逼得校长学习、研究、思考,观念领先于老师,实践先行于老师。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校长的领导首先是思想的领导。

校长的权力受到制约,唤醒了老师的主人翁意识,把学校还给了老师,朝着“教师治校”的方向努力。学校是大家的学校,不是校长一个人的学校,也不是以校长为首的一部分人——管理层的学校。既然学校是每一个老师的学校,那么,每一个老师都有责任把学校办好,都应当把学校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任命制的管理体制,一把手主要对上负责,因为是上面任命他(她)的,自己的“官帽”捏在上级手里;老师无须把学校的事当自己的事来想,校长也不欢迎老师“多管闲事”。睢宁的改革,使得校长也要看看老师的“脸色”,听听一线的“民意”。这样的改革,必然会推动规范办学,促进学校遵循教育规律,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受益的是学生。兴许,这样的改革是破解应试教育这道难题的路径。我们常常说要爱护老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其实,对教师最大的爱护就是把学校还给他们,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来办好学校,正所谓“学校兴亡,我的责任”。

校长的权力受到制约,是对校长和管理层最大的关心和最好的培养。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当然想把校长培养成名校长、教育家型的校长,当然想把副校长、中层干部们培养成一支出色的管理队伍,措施很多,方法也不少,但最有效的莫过于权力的制约。我们在基层学校的都清楚,相当一部分老师一旦“做官”了,马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停止学习,在专业上吃老本,在管理上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一个好端端的骨干教师做了管理干部以后在专业上反而成长得慢,甚至在为人师表上也出了问题。对校长、管理层严一点,是对他们的爱;要求高一点,是对他们的关心;有制约,是对他们最好的帮助。

看法四:

校长组阁:教育改革的又一出闹剧

杨宏杰

江苏省睢宁县推行中小学校长人事改革新方式的消息,一度引起热议。改革的重点就是:校长去行政化,校长组阁。猛一看,校长不再由上级部门任命,直接由公选产生;中级领导由校长提名;教职工有权弹劾校长。这似乎是我们一直期待的改革模式,但仔细想来无非又是教育改革的又一出闹剧。

首先,校长不是由所有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他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被选举人,也就是说,校长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为合适的人选。其实很早我们就实行了“校长聘任制”,这种公选和以前的聘任制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即使名称再华丽,都是由少数人拍板决定的。睢宁县还规定,“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校长工作绩效考核一次,4年任期届满综合考核一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校长工资的40%设为特别工资专用账户,考核不合格的不拨付。设立功勋校长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对校长的考核大权还是掌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手中,校长主要的工作还是让上级领导满意。不把校长的考核权下放到教职工,很难说教职工能对校长进行监督。

其次,教职工对校长的弹劾形同虚设。试想,所有的中层领导都是由校长提名产生的,任期同校长相同,也就是说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蚂蚱。所有的中层领导轻易绝不会弹劾校长。一所学校多则一两百教职工,少则几十人,除了中层领导、班主任还有谁动辄就会得到半数以上的票数?更何况如今教师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很多地方都搞末位淘汰制,很多学校都把绩效工资同教师的教学成绩相结合。教师的“饭碗”牢牢掌控在校领导手中,谁还敢置自己的利益不顾呢?职工弹劾校长同教代会监督一样,都是一个空洞的摆设而已,不会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最后,教育的改革重点是推进素质教育。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校长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水平迫在眉睫。就算实施校长组阁,哪个校长不是为升学率努力奋斗?校长为了得到认可,以便下一个任期连任,就会不遗余力地提高升学率。这样的改革必将进一步增大教师和学生的负担,必将阻碍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当下如何提高校长及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以便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才是问题的关键。改革要搞,必须得搞,但必须以推动素质教育为前提,必须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为前提。任何华而不实的改革措施,看似热闹其实都只不过是一场闹剧而已。

看法五:

校长组阁制:掌控公权力的少数人对教育的亵渎

侯守斌

校长组阁制,这种以私权力为重的制度,缺乏监督,出现问题,一下就是一窝。事实证明,在当前,我国还不适合这种制度。在监督密不透风的情况下,贪腐依然屡禁不绝,层出不穷,何况在这种无监督的环境中呢?况且,这种校长组阁制究竟能有多大作用呢?校长组阁后,教师就会欢欣鼓舞深受感动然后废寝忘食殚精竭虑工作了吗?校领导们就俯首甘为孺子牛然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吗?之后,一片歌功颂德,就再也没有领导贪污受贿,没有教师体罚学生,没有班主任收受家长礼金,没有考试排名了吗?这些问题校长能够去解决?既然是校长解决不了的,那么这校长组阁制也就是画蛇添足了。

校长组阁制看似合理,却没有科学性,不适合学校的管理实际。学校的中层管理人员,不应由校长一人决定,而应通过公开竞聘进行,这样才能保证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进入合适的管理岗位,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的舞台,为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创造条件。而校长组阁制的实行,很容易让这种公开的聘任制陷入人为的私情局限。校长对于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择难免会与校长个人情感以及性格偏爱挂上钩,被任命的中层领导也很难摆正自己的位置,从而思想上附庸于校长,屈服于校长的意志,在工作中出现一定的感情倾向。教师弹劾制也是不科学的,校长的过失应当通过正常的沟通渠道疏通,任何校长都不可能不犯错误,所犯的错误也不一定达到非要罢免的地步。教师弹劾权给校长负责制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影响了校长的决策与管理。

学校管理不等于政权管理。其管理的手段与措施应适合学情校情,应遵从教育教学规律。学校的管理需要一定的制度保障,校长负责制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教育法》对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定。校长负责制为校长进行学校管理赋予了权力,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则创立了校长管理的监督体系,二者的紧密配合,为学校管理创造了基础,也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在此基础上设立校长组阁制与教师弹劾制纯属画蛇添足,不但起不到正面的促进作用,而且还会引起一系列的矛盾与问题。

作为受教书育人规律制约的教育,应以领导班子的适当稳定实现对教职工利益的长期保护,实现教书育人公益事业的长远目标。校长任职期满或被解聘后,“内阁”也一并解散,且连任不超两届的做法,不符合办学育人的规律,是以教育行政的强化来弱化学校办学规律的操作制度,是有负面作用的。校长卸任,“内阁”也解散的做法,是以一定的岗位施压对人的职业底线作要求,不利于校长积极性的调动,更不利于优秀校长的成长和学校长期的制度建设。

看法六:

“校长组阁”的四大缺陷

王绪卫

“校长组阁”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和校长负责制及教师全员聘用制一样,都是努力从制度上使教育变好的一种积极措施。但它会不会也和校长负责制及教师全员聘用制一样,在中国特色的教育现状下沦为无可奈何的形式呢?会不会也如好多新举措一样,让少数人激动一阵子之后,就又涛声依旧了呢?

笔者一直以来都是“教育需要变革”的主张者、“教育亟须大变革”的热情支持者。但鉴于过往的经验,笔者对教育变革不得不持谨慎的怀疑。依据理论和现实的思考与判断,笔者的怀疑之一是:2009年8月,江苏省睢宁县在全县推行中小学校长人事制度改革,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11所中小学“一把手”。这公开选拔11所中小学“一把手”,真的能保证其思想品行、学识能力、爱好志向是让多数老师信服的优秀者吗?是不是又设定了报名资格必须是什么什么级别、有什么什么条件、什么什么样的经历?像这样早已把真正的优秀者挡在门外的选拔还怎么能选拔出真正的优秀者呢?如果再加上名义上公开实际上可能是在暗地里早已做足了手脚,就算有几个够资格的人也别想有出头的机会。笔者的怀疑之二是:从管理学角度来说,办学自主权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用人权,二是处事权,三是财物分配权。从用人权来看,它只是有任命中层管理人员的权力,而没有更大范围更自主充分的聘用和辞退教师的权力。虽然《教育法》规定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有聘用和辞退教师的权力,但现实中是很难自主充分地实现的。从事权角度来说,校长连课程安排、教材选用都没有足够的自主权力。学校必须按部就班地按课程计划和教材安排上课。从财物分配权来说,校长更没有对全校教职工的工资待遇自主决定的权力。全校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是基本上已经由制度规定形成的,校长可自由支配的范围很小。笔者的怀疑之三是:校长有权“组阁”,副校长和教导主任等职位可由新任校长确定人选。这很可能使学校成为用人唯亲、用人唯奴的纵横场,而不是用人唯贤的教育家大舞台。笔者的怀疑之四是:弹劾制在教师独立组织缺失、教师之间长期缺乏广泛交流和信任的情况之下,很可能会和好多法律一样成为一纸空文。

看法七:

公选制校长不宜硬性“组阁”

朱彦体

睢宁“新政”只是全国现时公选校长举措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国有不少地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推行了以中小学校长公选制、教师聘用制、绩效分配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人事“三制”改革,其中有一共同特点,即把校长公选制作为改革的首选和关键。实践证明,校长公选制的举措,对于促进地方教育发展和民主建设,和谐干群关系及提高教育管理质量,确已产生了明显的效果。但改革总有一个渐进过程,校长公选制的推进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相对于传统的校长任命制而言,校长公选制虽像一场急风暴雨,但它仍不可能立即冲刷出一个全新世界,在追求较为完善的校长公选制建设上,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在此,公选制校长如何进行学校内部班子成员的配备,就很值得关注。睢宁的做法是,授权公选制校长“组阁”。笔者认为,这种“组阁”,不妨“如法炮制”,以公选制校长“自身”所走之“道”,治于“阁员”之身,对副校长和教导主任等也推行“公选制”,如此产生的“阁员”才可能有较好的执行力,才有利于学校管理和发展。

一、为什么公选制校长“组阁”应该“如法炮制”?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校长公选制本身的优势上。现行的校长公选制,原则鲜明,视野宽阔,方式公道,坚持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最重要的依据,坚持把公平竞争作为最主要的方式,坚持把民主参与贯穿于全过程之中,能够为拥有教育理想、社会责任感和个人成就追求目标的人提供平台,在公开选拔程序和规则的同时,把具体标准交给群众,让更多的普通人广泛参与,使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都有同等的机会展示才华、参与竞争,注意考察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真正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大大激发了广大教职工的参与热情,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是对传统校长选任方式的重大突破和根本转变。如此产生的校长,应该能摆正自己的职业“本位”和服务“主体”,以真正的“教育家”气度来“看好自己的园,种好自己的田”。正因为如此,公选制校长在校内“组阁”上,也就应该使自身所走之“道”发扬光大,使其自然延伸到校内“阁员”的选任上,而不适宜进行新任校长的所谓一般性“确定”。

具体原因主要为:1、相对于以往不少地方的学校副校长和中层干部都是由地方组织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考察任命而言,公选制校长确实有了“组阁”权,但这种权力一旦简化为校长自行“确定”“阁员”,就会违反“群众公认”、“公平竞争”和“民主参与”的基本思想,如此产生的“阁员”,直接失去了群众基础,领导力和执行力的施展也就无从谈起。2、一所学校的公选制校长的来源地不同,有校内外乃至更大范围上的区别,不可能对下属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从政”素质了如指掌;即使是本校产生的公选制校长,他(她)对下属的情况掌握也可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3、公选制校长自行确定“阁员”,仍可能存在任人唯亲的弊病。

二、公选制校长“组阁”应该怎样“如法炮制”?

所谓“如法炮制”,是指公选制校长在“组阁”时,应承继自身所走之“道”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和主要法式,当然并非也不可能是对“自身”法式的照抄照搬。因为校长所需“阁员”与校长之间虽然要怀有共同的教育愿景,但二者所要面对的环境内外有异,所要肩负的职责范围有别,所要具备的能力侧重不同等等,所以在具体法式上自然同中有异。但整体上来看,公选制校长“组阁”不妨尝试如下法式:首先,制定科学的选拔方案,保证有章可循。明确选拔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制定合理的条件标准和使用办法;规范选拔的各个环节。其次,成立合理的选拔委员会,理顺校长和委员会的职责关系。

三、公选制校长不宜“硬性”“组阁”的深层原因

赋予在公选中胜出的校长“组阁权”,显然是借用了国外大选胜出者有权组织内阁的做法,其本质就是由校长提名推荐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更通俗地说,就是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谁上谁下由校长说了算。如此授权的初衷是,可以让校长有足够的权威来掌控自己一手组建的团队,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阻力。这种做法,在国内行政管理上,少数地方也曾或明或暗地试过,但都被迅速地叫停并纠正过来。一把手“组阁”使其他官员听命于自己,显然会让“分权管理、相互监督”的目标在制度层面归于无效。希望所有官员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这样的希望并不为过,但与其把希望寄托在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的掌控上,倒不如建立和完善正常的监督和压力机制。就睢宁的有关规定来看,表面上也确实注意了这一点,如公选制校长在拥有“组阁”等大权的同时,其权力也好像要受到相应制约:若校长滥用权力,其结果是可能受到“弹劾”或“解聘”。但这种预期“希望值”实现的度数,并非较大,而是较小。而且从教育管理的角度看,作为知识人群非常集中的学校,“柔性”管理是领导力、执行力、学习力、研究力等内涵式发展要素提升的本质需求,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如若运行校长“硬性”“组阁”,显然不符合学校知识人群管理的规律。

其实,即使是在校长公选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现时中小学班子成员如何配备的系统处理,所需要的更多是一种“改良”,而并非是一种大刀阔斧的“改革”。

看法八:

校长组阁制:有担忧,更多期待

陈平

对于睢宁的“校长组阁制”,人们的兴奋点是广泛的,有“取消校长行政级别”,有“公开竞聘校长”,也有“设立弹劾程序”等。但在我看来,睢宁改革的亮点应该在于校长“组阁”这一事上。因为“取消校长行政级别”是一个议了很久的问题,至于“公开竞聘校长”,在很多地方已经实施多年,而“校长组阁”在目前却鲜有耳闻。

我们假设,睢宁通过公开竞聘后的校长是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优秀校长,那么摆在他面前的首要的事,就是组建一个团结、能干、具有很高民望的领导班子。而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学校中层及中层以上的领导岗位要比校长还安逸,流动性比校长还差。一旦担任某一职位,要不升迁就可能在这岗位一直待下去,直至退居二线。

一般来讲,中层是从教师群体中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但也不排除有些中层由于长期在这位子上,早已没有了工作热情,也没有多少服务意识,所谓的工作也只是“履行公事”,谈不上特色与创新。有些中层因为自己的资历比新任校长高,就有可能出现不配合不合作现象,校长的教育理想及管理思想就不能很好地贯彻下去。所有这些都给校长的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所以,“校长组阁”最大的亮点在于解决学校的执行力问题,如真的能推行就可以减少中层的官僚习气。从这个意义上讲,“校长组阁制”是一件值得尝试的事情。

当然,“校长组阁”后人们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它关系到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校长权力与权力监督的问题。有人认为:校长组阁制是“公权力与私权力的乱伦”。而对这一看法我们同样有疑惑:即使没有校长组阁,这些问题就少了吗?事实情况不是。在校长“一支笔”这样的制度安排下,群众与领导的信息是极不对称的,仅靠几个中层来监督校长的权力同样是不现实的。

学校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学校中体现出的问题包括腐败问题,往往能折射出一定的社会问题。在目前,校长权力中出现的问题同政府权力中出现的问题有很大的相似性,所以,校长权力问题更多出现社会及体制性的问题。腐败问题,无论组阁或不组阁都需要靠健康的环境来遏制,这样的环境包括广大教师的民主监督,更需要整个社会制度的改善,与组阁不组阁没有多少关系。

在我看来,“校长组阁制”带来的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的文化,如我们能否接受长期以来我们的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制度文化。

与“校长组阁”相关的是一系列关于校长任免与监督的制度改革,每一项改革都不是轻松的。尽管如此,它还是得到了更多的人的期待,因为它触动的其实是整个中国式政体的神经,这样的触动虽很微弱,也可能很短暂,但也暗示着在当下的中国总有一批人在不停地追寻着理想,寻找着制度改革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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