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_股权分置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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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5年5月首批四家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以来,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表现就一直受到广大投资者关注。而目前国内关于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主要集中在股权分置中有关问题的研究,而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经营绩效研究则较少。虽然前者的研究为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得出了许多有益的结论,然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经营绩效的表现则是我们更加关注的问题,有必要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经营绩效作一次科学的评价,以便得出一个更加科学的结论。

一、研究方法与样本数据

(一)变量设计、数据收集与处理。

在公司经营绩效指标的选择上,尽管净资产收益率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盈利指标,并且该指标是我国IPO、配股管理、退市等政策所使用的基本指标(李善民和李珩,2003),但由于上市公司对该指标的操纵现象明显,单纯用该指标并不能较真实的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情况,应该利用包括其在内的多个指标对公司的经营绩效进行反映。鉴于此,本文选择了5个财务指标:ROE、ROA、CROA、CROE、CROP。ROE反映的是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投资回报率;ROA放映的是资产获利能力;CROA反映的是资产获取主营业务利润的能力;CROE反映的是净资产获取主营业务利润的能力;CROP反映的是公司主营业务获利的能力。在上述5指标中ROE、ROA的对比分析,以及CROA、CROE的对比分析,可以很大程度上消除资本结构的影响,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盈利能力;ROE、CROE的对比分析,ROA、CROA的对比分析,可以较好的反映主营业务获利能力对总的盈利能力的贡献;而进一步分析主营业务的利润率,则可以对公司的经营绩效做出判断。因此要能对公司的经营绩效作出更为准确的评估,需要结合上述5个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本文从我国前两批进行试点股改的上市公司中选取26家进行分析,研究数据均来自沪、深两市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市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的处理包括对原始数据缺失与奇异值的检验与处理,以及对处理数据作基本的描述统计分析。

(二)研究方法与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是否有所改善,它的检验符合两配对样本的检验范畴,即属于同一研究的对象受一些事件前后的效果比较。因此,本研究采用了两配对样本的检验方法,具体分为两种:其一是两配对样本的T检验;其二是两配对样本的Wilcoxon符号平均秩检验。

为便于对6年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以便对经营绩效变化情况作出更合理的研判,本研究在检验设计上,运用跟踪研究法,重点考察各指标值在控制权转移当年、转移前一年、转移后一年的差异。即本文研究的指标差异共有3组。以ROA为例,分别为ROA[,1]-ROA[,0]、ROA[,1]-ROA[,-1]、ROA[,0]-ROA[,-1]。其中,前2组指标差异的变化是判断的主要依据,在前2者表现不明显并难以断言的情况下,再参照后者进行研判。

现如上表,对于上市公司股改前后,总产净利润率(ROA)的变化情况进行检验,ROA[,0]-ROA[,-1]的平均值为-0.0045,T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前总资产净利润率(ROA)出现明显下滑。而ROA[,1]-ROA[,0]的平均值分别为0.0120,T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后总资产净利润率(ROA)出现明显上升趋势。但是整个检验中Z的值都不显著,使得这种趋势不是很强烈。

如表2对于上市公司股改前后,资产净利润率(ROE)的变化情况进行了检验,发现ROE[,0]-ROE[,-1]的平均值为-0.0092,T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前净资产利润率(ROE)出现明显下滑。ROE[,1[-ROE[,-1]、ROE[,1]-ROE[,0]的平均值分别为-0.0141、-0.0049,而且T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后净资产利润率(ROE)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股改采用送股的对价方式使得股东权益总量快速增加或有MBO趋势等因素。

通过对于上市公司股改前后主营业务净资产利润率(CROE)的变化情况的检验,可发现:CROE[,0]-CROE[,-1]的平均值分别为0.0346,T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前主营业务净资产利润率(CROE)处于上升的趋势中,而且CROE[,1]-CROE[,0]的平均值为0.0441,T统计值和Z统计值同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主营业务净资产利润率(CROE)在股改后有明显的上升。

表4是对上市公司股改前后主营业务净资产利润率(CROE)的变化情况进行检验的结果,可发现:CROP[,0]-CROP[,-1]平均值为-0.1382,T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当年主营业务利润率(CROP)相对于股改前一年有明显的下滑。CROP[,1]-CROP[,-1]、的平均值分别为0.1816、-0.2806,T、Z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后主营业务利润率(ROP)相对于股改当年还是有明显的上升,改变了下滑的趋势,即使没有达到股改前一年的水平。

从上表对于上市公司股改前后主营业务总资产利润率(CROA)的检验可以发现:CROA[,1]-CROA[,-1]、CROA[,0]-CROA[,1]的平均值分别为-0.0177、-0.0209,T统计值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上市公司股改后一年以及股改当年主营业务总资产利润率(CROA)相对于股改前一年明显下降。但是,CROA[,1]-CROA[,0]的平均值0.0032,正号的平均秩大于负号秩,Z统计值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在股改后主营业务总资产利润率(CROA)相对于股改当年来说有明显上升,即使没有股改前一年高。

三、结论

本文运用两配对样本的T检验和Wilcoxon符号平均秩检验对上市公司股改前后的经营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除了净资产利润率(ROE)的检验结果表明上市公司股改后净资产利润率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外,其他指标ROA、CROE、CROP、CROA都通过了显著性T和Wilcoxon检验,表明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在股改后有明显的提高。特别是CROE、CROP、CROA指标的提高说明在股改后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得到了显著改善,并且绩效改善来自主营业务,这种改善具有实质性。所以总体上来说,股改有利于上市公司绩效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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