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幸福感研究综述_主观幸福感论文

主观幸福感研究综述_主观幸福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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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763(2004)02-0096-05

幸福,这是古人和今人,东方人和西方人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热情越来越高。人们似乎都在探寻着同样的问题:如何才能真正提高生活的质量?为什么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而人们却似乎并没有感觉到比以前更快乐?这似乎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到目前为止,人们也还没有找到令人满意和信服的答案。但是,事实上,在古代,东西方的许多智人和学者就从哲学、伦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诸多方面开始了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这一过程一直延续到今天。我们可以粗略地把1967年Wanner Wilson《自称幸福的相关因素》一文作为幸福感研究的分水岭。在这之前,人们似乎比较满足于对幸福感的简单描述;而在这之后,人们对幸福感的研究已经到了比较成熟的水平,提出了诸多的理论。甚至也可以说,在这之前,人们对主观幸福感的探讨更多地停留在定性的水平上,而在这之后,人们的研究则更多地倾向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水平。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概略地把1967年以前的研究统称为历史性的研究,而把1967年以后至今的研究统称为研究的进展。

一、主观幸福感的历史性探讨

(一)西方学者关于“什么是幸福”的探讨

幸福是个古老的话题,人们对它的探讨可以上溯到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苏格拉底把幸福和智慧联系在一起,认为幸福是由智慧和知识决定的。他说:“追求知识有着极大的重要意义”,“使一切人德行完美所必需的就只是知识。”柏拉图则认为幸福只不过是“善”的理念,他说:“善不是本质,而且在尊严和威力上要远远高出于本质之上。”因此他认为,人们只有摆脱现实世界,才能进入幸福的理念世界中去,“这样在解脱了肉体的愚蠢之后,我们就会是纯洁的,并且和一切纯洁的相交通,我们自身就会知道到处都是光明,这种光明不是别的,乃是真理的光。”[1]

相对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而言,伊壁鸠鲁对幸福感的阐述更直接和丰富。他说“幸福是一种快乐的体验”,“幸福生活是我们天生的善,我们的一切取舍都从快乐出发,我们的最终目标乃是得到快乐。”他还说:“快乐就是有福的开端与归宿”。他认为,心灵的快乐就是对肉体快乐的观赏。心灵的快乐之唯一高出于肉体快乐的地方,就是我们可以学会观赏快乐而不观赏痛苦;因此比起身体的快乐来,我们就更能够控制心灵的快乐。他还不同意人们把快乐做“积极的”与“消极的”,或“动态的”与“静态的”两种区分。动态的快乐就在于获得了一种所愿望的目的,而在这以前的愿望是伴随着痛苦的;静态的快乐就是一种平衡状态,它没有痛苦,是一种安宁的快乐。另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伊壁鸠鲁认为,最可靠的社会快乐就是友谊。他说:“友谊与快乐是分不开的,因为这种缘故所以就必须培养友谊,因为没有友谊我们就不能安然无惧地生活,也不能快乐地生活。”[2]而赫拉克利特则认为:“仅仅把肉体看成是一种幸福是错误的”。德谟克利特认为“给人幸福的不是身体上的好处,也不是财富,而是正直和谨慎。”

到了近代,对幸福感的阐述,弗洛伊德的观点可以算作代表。他认为最大的幸福感来自本能,尤其是性本能的满足,“本能的心理能量是幽闭在本我之中的,随着时间的延长,这些心理能量不断聚集、增长,以致机体内部紧张度太高而不能忍受。因此,本我会要求能量的不断释放以减轻紧张度。当能量释放时,紧张度下降,人随之体会到快乐感。”[3]而阿德勒则把幸福感同生活的意义联系起来,认为“生活的意义不是为个人优越而奋斗,而是在于如何满足人类和谐友好的生活,渴望建立美好社会的需要,在于对人类全体发生兴趣。”个人一旦体会到这种生活的意义也就产生了幸福感。

1960年Wilson把主观幸福感的研究提到了理论的水平。他认为个体的主观幸福感差异在理论上可做两点假设:①需要的及时满足产生快乐,需要得不到满足导致不快;②需要满足到什么程度才能带来满足感,有赖于个人的适应或期望水平,而这又受过去经验,同他人比较,价值观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一假设推动了其后对主观幸福感的研究。

(二)我国学者的主观幸福感思想:己“悦”与众“乐”

我国学者对主观幸福感的探讨也源于古代。春秋时期,著名思想家孔子就说过“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孟子也说,人生有三乐“父母双全,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这里的“悦”与“乐”即是一种情感的满意状态,也即是一种幸福感。其实在当时,人们有一种模糊而普遍的看法,认为一些基本素质(如音乐、书法等)的培养可以增进人的幸福体验。所以,当时的教育内容(礼、乐、射、御、书、数)就涵盖了这一方面。事实上,这一观点一直延续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因此,人们对诗词歌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不足为怪了。因为对它们的品味是人们产生幸福感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渠道。于是,我国汉代的骈文,唐代的诗歌,宋朝的词赋,元朝的曲艺,明清的小说等能流传至今,且对人们的吸引力丝毫不减。因此从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我们的古人一直实践着如何追求幸福感,已经走在了当代理论研究的前列。

另一位对我们的幸福观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物是范仲淹。他的至理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所阐述的是一种广博的、深遂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是建立在别人快乐的基础之上的,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幸福。与强调个人幸福为主的西方幸福观相比,这种幸福观也可以看作是它的一种有代表性的对立。有人提出与之相似的另一种观点:把“情”和“礼”(即外界的准则)作为一个维度以衡量个人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是同“上下关系”及“亲近他人”紧密相连的。

近代,著名学者梁漱溟在对东西方文化做了一翻认真的比较分析后认为,中国人的心态中有一种近似惰性的幸福感。他认为中国人很安分知足,享受他眼前所有的那一点,而不作新的奢望,所以其物质生活始终是简单朴素,而精神生活却并不贫乏。他说:“西洋近百年来的经济变迁,表面非常富丽,而骨子里其人苦痛甚深;……中国人的一切起居享用都不如西洋人,而中国人在物质上所享受的幸福,实在倒比西洋人多。盖我们的幸福乐趣,在我们能享受的一面,而不在所享受的东西上——穿锦绣的未必便愉快,穿破布的或许很乐;中国人以其与自然融洽游乐的态度,有一点就享受一点,而西洋人风驰电掣的向前追求,以致精神沦丧苦闷,所得虽多,实在未曾享受。”[4]

二、主观幸福感的概念确定及理论发展

(一)主观幸福感的界定及其特点和维度

“主观幸福感”一词随着心理学的发展已经成为心理学的一个专门术语。在心理学上,幸福是指人类个体认识到自己需要得到满足以及理想得到实现时产生的一种情绪状态,是由需要(包括动机、欲望、兴趣)、认知、情感等心理因素与外部诱因的交互作用形成的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心理状态,而主观幸福感则是专指评价者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评估,它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当然,在不同的领域,人们也使用一些相似的术语,如:快乐、高兴、幸福、自我实现、成就感等。很显然,这都是主观幸福感的一些代名词。

Diener认为主观幸福感有三个特点:①主观性,指对它的评定主要依赖于行动者本人内定的标准,而不是他人或外界的准则;②相对稳定性,指虽然在评定主观幸福感时会受到情境和情绪状态的影响,但研究证实它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值;③整体性,指主观幸福感是一种综合评价,它包括对情感反应的评估和认知判断,即包括正性情感、负性情感和生活满意度三个维度。[5]

对于主观幸福感的结构,Andrews和Withey(1976)认为可把它分成正性情感,负性情感和认知水平三个维度。但是一般的学者都比较赞同把它分成正性情感,负性情感和生活满意度三个维度。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观点,把正性情感和负性情感两个维度合并成一个维度——情感平衡度。[6]

(二)主观幸福感的有关理论

第一,比较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主观幸福感是用现实条件同某一标准进行比较判断的,这一标准可以是内在的,也可以是外在的。当现实条件优于标准时,主观幸福感则高;反之,当标准优于现实条件时,主观幸福感则低。这一理论实际上包含了三个子理论:社会比较理论;适应理论;自我理论。

社会比较理论是把自己同别人作横向的比较,当自己优于别人时,个体感到幸福。Diener的研究发现:幸福的人常作向下比较,感到不幸的人则既作向下比较也作向上比较;乐观的人倾向于关注比自己更差的个体的数目,而悲观的人则倾向于关注比自己更优秀的个体的数目。[7]Wood(1996)认为,社会比较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①获得社会信息——来自于看到或想到的人或事;②思考(比较)获得的信息,包括自己与信息的相同点和不同点;③对比较作出反应,包括认知、情感和行为的反应。

适应理论则是作纵向的比较,如果现在比过去更好则会感到幸福。Helson认为,适应是对重复出现的刺激反应减少或减弱;重新建构关于刺激以及刺激对生活影响的认识。我们不难发现适应是一种消极被动的心理生理过程。而适应理论的出现恰恰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生活事件对个体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较小。因为,人们可以适应好的环境,不再感到幸福;也可以适应坏的环境不再感到不幸。

自我理论实际上可以看成是适应理论(也是对自我的比较)的一个细微分支,只不过它的参照标准是“理想我”。当现实的自我高于或与理想的自我一致时,个体则会体验到幸福感;而当两者不一致时,个体则会感受到焦虑、压抑、沮丧等,从而降低主观幸福感。

第二,目标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主观幸福感产生于需要的满足和目标的实现。当然这一目标必须与人的内在动机或需要相适应,才能真正提高主观幸福感,而且内在的价值目标(如利他性、亲和性等)比外在的目标(如金钱、地位、荣誉、美貌等)更能激起人的主观幸福感(Cantor & Sanderson)。另外,他们还认为目标与个人的生活背景(主要是文化背景)相适应,才能提高主观幸福感的水平。

许多跨文化研究表明,不同的文化会导致人们不同的目标选择,从而影响主观幸福感。例如,西方人在决定了什么是对的及什么是错的之后,他就会按着对的去做事(目标)。这样,他的“态度”及行为必然有一致性,而他的行为也自然地是反映了他对涉及事件的判断及态度。而在注重人际和谐的中国社会里,人们的行为的决定因素有可能并不放在自己对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判断上,而是将重点放在决定了对、错之后,如何在保持人际和谐的基础上来把他认为是对的事情做出来。在这种思维架构中,“一个人将其选择行事途径的思考集中于自己的行为选择所可能带给周围其他人的影响之上,务必令自己的最佳选择,能维系周围的人际和谐。”这样,他在确定这一目标时,可能作出如下的考虑:①不冲动地采取即时行动;②顾全大局,全面考虑所涉及的人和事;③强调自己行为对全局中其他人所产生的后果;④采取中庸之道,以对大家来说皆合情合理的途径来行事。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理论能较好地解释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差异。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一理论预示了跨文化研究是对主观幸福感研究的一种非常可行而且必须的研究方法。

第三,人格特质理论。许多研究者认为人具有快乐的素质,即人的性格倾向于以积极的方式体验生活。而幸福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记忆网络的研究表明:人们具有积极或消极的记忆网络,因而会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对事件作出反应。具有快乐素质的人的积极网络非常强大,以致形成了以快乐为主的反应定向,这样,即使他们没有面对快乐的事件,他们也能体验到快乐。Gray的人格理论认为:个体差异主要是由行为激活系统(BAS)和行为抑制系统(BIS)两个基本的脑动力系统差异造成,前者对奖励和非惩罚信号敏感,通过奖励调节行为,控制行为趋向;而后者主要对惩罚和非奖励性信号敏感,通过惩罚调节行为,出现惩罚威胁时抑制行为。不同的人对奖惩的感受性不同,因而形成了个体差异。[8]在此基础上,Watson和Clark(1984,1998)假设神经质对消极情感具有较高的气质敏感性,而外倾性则对积极情感具有较高的敏感性,这两者都对主观幸福感起着气质性作用。

研究还发现自尊(面子)同主观幸福感相关。有人比较了中、西方人面子观的基本差异:中国人的面子观是与“上下关系”及“亲近他人”紧密相连的,而且其运作要求强制性的相互原则。外国人的面子则是以个人为主体,不必为其亲属、好友的举止负责(如,外国人也可能视其亲友的不当举止而感到尴尬,但却不至于要为其亲友的表现负责)。[9]也就是说,在西方,个人的面子(自尊)同他的主观幸福感有很强的相关;而在中国,个人的面子同他的主观幸福感的相关并不明显。这与Kwan等人的发现较为符合,他们发现:在美国,自尊感和生活满意感有很强的相关性;而在集体价值高于个人价值的国家(如中国、印度)中,高自尊感并不一定意味着高幸福感。[10]

另外还有一种具有较强操作价值的理论,认为幸福是由若干个快乐因素简单相加得来的,即用许多快乐之和减去痛苦之和,由此判断幸福感。Foraycc研究发现,若用意识努力减少暂时的消极情绪确实可以增加幸福感。另有研究者发现导致幸福感的另一特质是乐观,它无需明显的意识努力。他们认为乐观使个人有一种期望生活出现好结果的倾向,这种倾向能够影响个人的周围环境,从而影响个人的主观幸福感。

三、主观幸福感的新近研究

(一)跨文化研究的贡献

由于主观幸福感有主观性等特点,所以主观幸福感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便是把文化与个体的主观体验加以交叉考虑。跨文化研究方法便自然成为主观幸福感研究中最受欢迎的一种方法。而且,事实上这一方法的运用已经取得了喜人的成就。Eunkook Sun和Ed Diener等人的研究可以作为代表。他们依据个体判断幸福时的标准是内在的体验(如态度、信仰、情绪等)还是外在的过程(如根据规范、角色和别人的期望等所表现的行为)等把文化分为集体主义和个体主义两大类。之后选取了40个国家的6780名大学生(男2621人,女4080人,另有79人未注明性别)为对象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在多数个人主义国家,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都与生活满意度(是预测主观幸福感的一个最强因子)有更强的相关。而大多数集体主义国家(如中国、日本、尼泊尔和尼日利亚)被试的生活满意度和消极情绪的相关性则没有达到显著水平。他们进一步的研究表明:集体主义者群体中的个体的主观幸福感主要是由关注外界的标准化准则和自我的体验引起的;而个体主义者文化中的个体的主观幸福感主要是由个体自身的情感体验引起的。[11]

近年来,幸福感跨文化研究中出现了两个新的理论模型:文化常模模型(cultural norm model)和目标调节模型(goal as a moderator model)。这两个模型都认为文化差异是影响跨文化幸福感评价标准形成的主要原因。Markus和Kitayama(1994;1996)从文化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始终坚持取决于自我建构的幸福感的真正本质因文化而异。[12]他们的研究(1994)发现,集体主义文化中的人的幸福感总是涉及到关系和谐、责任的完成和期望的实现,而个体主义文化中的人的幸福感往往包括自豪和个人目标的达成。[13]因此,他们提出了幸福感文化常模模型的基本假设:“合乎规范的行为总被认为是‘好的’或‘对的’”。这也就是说,个体按照社会规范行事的程度决定着他们的生活满意度。而Oishi等人(1999)提出的幸福感目标调节模型则假设:幸福的标志因人而异,它取决于个体与在一定文化影响下所形成的个人目标的接近程度。[14]这两个模型的提出对于理解文化和主观幸福感的关系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量化研究方法对SWB研究成果的拓展

近来,随着积极心理学(Positive psychology)的兴起,许多心理学家试图用积极心理学量化研究方法对人本主义的理论进行量化的论证,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便是对幸福感的研究。

Edward Deci和Richard Ryan等人提出“自我决定论”(self-determination theory)概念,认为对行为来说,外部动机(external motivation)、内摄性动机(introjected motivation)、认同性动机(identified motivation)和内部动机(intrinsic motivation)代表了一个“因果关系感觉轨迹”(perceived locus of causality,PLOC)的连续体,从完全的外部动机向完全的内部动机变化。[15]近来,Sheldon和Kasser(2000)使用这个PLOC测量进行了一项研究,以18岁的密苏里州(美国州名)成人为对象调查了生命跨度内的人格整合。[16]结果表明,人格整合能带来更多的主观幸福感,这一结果得到了因果路径分析(causal path analyses)的支持。而他们以大学生和美国成年人为样本的研究(1995,1998,2000)则表明,相对于外部价值(如财富、地位、声望、吸引力、形象等)来说对内部价值(自我成长、自我接受、合群等)的更强烈关注同日常生活中的更多积极情感,更多的整体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对新体验的更开放性,更高的自尊,更少自恋,更少的生理疾病和更少的滥用药物和酗酒等联系在一起。

另外,Sheldon和Houser-Marko(2000)用短期个体设计和PLOC评价去测定大学新生适应性的双周上旋模型(two-cycle“upward spiral”model)。[l7]他们运用因果路径模型法(causal path modeling procedures)的研究结果表明:那些第一学期拥有自我和谐目标的大学新生能够更好地达到那些目标,而这又反过来提高了他们在第一学期适应性。更为重要的是,第一学期的目标达成同时导致了第二学期有更多的自我和谐目标,这又使他们在第二学期有更多的目标达成,这些目标达成又会导致更好的适应性(当然,这些提高都是和第一学期相比较而言的)。而且,年度目标达成预示着这些新生大学期间自我发展水平的提高。这些结果表明,通过不断的自我适合(self-appropriate)目标追求,人们能够不断地提高他们的幸福感水平和适应性。也就是说,人们的幸福感是在后天不断成长的。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PLOC测定和因果模型技术(causal modeling technique)等量化手段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主观幸福感的研究成果,同时也预示了量化研究是未来对主观幸福感研究的一条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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