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科技发展的基本矛盾与对策_科技论文

论我国科技发展的基本矛盾与对策_科技论文

论我国科技发展的基本矛盾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矛盾论文,科技发展论文,对策论文,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技投入问题是制约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人们却普遍忽视了科技结构对科技发展的制约。本文认为:逆向思维,优化科技结构,是实现科技发展的一条重要思路。

关键词:科技投入 科技结构 科技发展

1.投入与结构失衡,我国科技发展的基本矛盾

在我国,科技投入和科技结构存在着内部和相互间的矛盾,由此导致了我国科技发展的许多现实问题。

(1)我国科技投入的问题 第一,科技投入的强度小。 科技投入的总经费,我国不仅在绝对值上不足美国的5%(1993年, 我国科技总经费为587.45亿元人民币,其中R&D经费177.1亿元人民币,同年美国的R&D 经费为1607 亿美元), 全国人均经费仅为第三世界国家人均值的1/2;而且相对值低,如R&D经费占GNP的比例,美国是2.8%,日本达3.2%,甚至印度也有1.3%,我国却不到0.7%,并连年下降(1983年为0.86%,1992年0.71%,1993年为0.62%,1994年为0.50%);财政科技投入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既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许多发展中的国家,又低于我国财政支出、GNP 和物价的上涨(据统计,1980~1992年,我国GNP、 财政支出和财政科技投入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5.3%、10.4%、7.1%), 财政科技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逐年下降(1985年为5.6%,1992年为4.3%,1993年为4.0%)。 显然,我国要在2000年实现R&D经费占GNP的1.5%的目标是艰难的。 纵使达到这一指标,我国在科技投入上仍将严重不足。第二,科技投入的主体和渠道不足。在我国,科技投入缺乏社会化的投资主体和渠道,尤其是缺乏大型企业的有效介入和科技风险基金的有效形成与运作,科技投入过份偏倚政府。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分配过分偏斜于个人,政府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大幅度下降,导致政府财力不足,支出上被迫削减较“软”的科技投入。双重夹击,科技投入不足当成“必然”。第三,科技投入结构不当。由于投入额不足的影响,也由于我国科技投入的行业、部门、地区分割,加之受我国国情限制和在科技投入上短期“功利”意识的左右,我国科技总经费中的R&D经费明显偏低, 科技投入结构呈现畸型。纵使是R&D经费,亦在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 开发性研究诸环节上的投入不合理。据统计,80年代我国R&D 在上述三个环节的投入比重为2.8:11.6:85.6,而同期美国的比重为12.2:22.0:65.8,日本为12.9:25.0:62.2。90年代,我国基础性研究在R&D 中的比重亦低于7%,到2000年,我国上述比重的规划目标也仅是1:3:6。美国的上述比重,1990年为14:23:63,1993年为15:25:60。基础性研究代表和反映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科技水平,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后劲所在。我国在基础性研究上的长期欠帐,无疑是十分不利甚至是危险的(仅仅是从科技发展而言,也会导致“一头”稳不住,“一片”搞不活)。我国在科技投入诸方面的问题互为因果,相互制约,陷入一种恶性循环。诸如:科技投入主体和渠道的不足和不畅,加剧了科技投入额的不足和萎缩;科技投入额的问题,则导致追求在科技投放结构上的“立竿见影”;急功近利却欲速不达,使科技发展的基础反被削弱,影响科技、经济的发展和效益;科技、经济的发展缓慢与效益低下,加重了科技投入主体和渠道的进一步困窘,科技投入额加速下沉……。我们必须尽快寻求跳出恶性循环的途径。

(2)我国科技结构的分析 在科技发展的组织和体制上, 建国以来我国采取了独立于企业、大学之外建立一套完整的科技系统的模式,从而形成了我国传统体制下的教育、科技、经济相分割的局面和状况。传统的科技组织结构和体制,无疑曾起过积极作用。但是,正是由于它存在着教育、科技、经济相分离、脱节的根本弊端,因而不能适应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潮流。实际上,由于大学和科技发展之间有着割不断的天然联系,也由于大学有着广泛的国内外的学术联系和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加之拥有众多的毕业生补充和优越的科研环境,高校已发展成为我国科技,尤其是基础性科研的基本、主要力量。进入80年代以来,为了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高校科技已逐步向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渗透,形成了高校科技产业,成为高技术产业的新生长点。同时,随着企业实力的逐步增强和基于竞争与发展的需要,部分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也在不断开展技术创新,逐步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国科技力量的发展,正在逐步地打破教育、科技、经济相分割的局面。但是,我国科技的结构性问题不但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反而愈加突出、尖锐。其中,最主要的矛盾是:第一, 据统计, 1992年我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2557万人,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有232.4万人, 其中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接近142 万人, 科技系统的机构数达20425个,是世界各国中人力投入最多的国家,但这支队伍分属国防、 各产业部门、各地区、科学院、高校(教委),号称五路大军,人为分割、机构纷乱、山头林立,难以统一运作。第二,科研机构,特别是独立于大学和企业的科研机构庞大,有限的经费耗用“人头”。据统计和调查,在我国R&D经费中,用于工资和管理的支出占70%左右。显然, 在经费一定的情况下,人越多,“人头”占用就越多,研究的费用就会越少,科技投入的效益就越差。第三,我国各路科技大军并立,各路科技力量,缺乏在科学意义上的各自在科技发展链上、中、下游的合理定点和延伸,而是功能紊乱。目前的基本问题是缺乏分工,大家都在进行一场“科、工、贸”竞赛。

(3)失衡的严重后果 我国科技投入和科技结构的失衡, 最直接地表现为有限的科技投入和庞大紊乱的科技结构间的矛盾,由此产生了不利于我国科技发展的许多现实问题。第一,科研经费只能洒胡椒面,谁也不死谁也不活。而且,由于缺乏投入强度,难以启动重大的科研,只能进行低水平的重复。据统计,我国的科研项目,40%与国外重复,管理软件的低水平重复率达70%,不具备专利技术所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科研成果,企业达63%,科研院所占52.5 %, 大学为33.6%。第二,我国高校、中科院、独立科研院所这三支基本科技队伍,在科技总经费中的比重,高校占5.5%,中科院为4.7%,独立研究院所达48.6%。在R&D经费中,高校则仅占财政科技拨款的0.67%, 中科院占6.84%,其余大都投入独立科研院所,经费投入与承担的科研任务不协调,未能“优生优育”。由于科技投入强度低,大批中青年科技骨干不能发挥作用,纷纷“下海”、“留洋”,使我国科技发展的人才危机日益严重。据统计,在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744 位自然科学学术带头人中,大于51岁的占89%,国家教委所属的3700名学术带头人中,小于50岁的仅占5%,中科院的1万名科研人员中,研究生和本科生分别流失39%和27%。第三,有限的资金投入和庞大的机构的矛盾,直接导致了科研的低水平重复、重大科研项目的难产和众多的科技成果的“夹生”,大量的成果“胎死”腹中,即使问世,也由于不成熟,难以商品化、产业化,从而影响我国高技术产业和经济发展。据统计,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工业产品出口的比重,中国、美国、日本分别为8.3%与5.9%、26.6%与48.6%、30%与54.9%,我国的差距巨大。

2.调整、优化科技结构,是我国科技发展的基本对策

面对科技投入和科技结构的矛盾,“简捷”的思路是改善科技投入来“开源”。确实,我国无疑应当在科技投入上下番功夫,诸如努力培育多元化、社会化的科技投入主体和渠道,形成科技的风险投入机制,改善科技投入结构,大力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等等。但是,把出路局限在仅仅期求改善科技投入是不够、甚至是不现实的,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既然在科技投入与科技结构的矛盾中,改善科技投入有着许多“难结”,我们就应当在“节流”上寻找出路,调整、优化科技结构(从有利于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出发,我们也必须对科技结构动手术)。基本思路是:育两头、紧中间、组建国家队,建立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新结构。这种思路的具体含义是:

(1)育两头 科技发展的“两头”,即R&D 中的开发性研究和基础性研究,一头和经济相联结,一头和教育相联系。传统的科技体制下,我国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独立于大学和企业之外的科技系统,导致教育、科技、经济的分离。因此,育两头是调整、优化科技结构的必然选择。对于开发性研究(包括技术开发与技术创新)应当以企业,尤其是以大企业为主体,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对于基础性研究,应当以国家重点大学和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尤其是科学院和大院大所)为主体,即以“核心”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主体(据统计,全国前50所高校和前50所科研机构在国际上发表的论文数,分别占同类机构的79.8%和61.3%,聚集态势明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相结合。调整、优化科技结构的“育两头”,实际上是形成了以“四大”(大学、大院、大所、大企业)为主轴的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链。

(2)紧中间 所谓“中间”, 是指大量的从事应用性研究和开发性研究的独立科研院所。我国这一类科研院所机构太多、规模太大,加剧了我国科技发展的投入和结构问题。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绝大部分投到了这些机构(1993年,国家财政科技拨款210.24亿,高校仅1.40亿,中科院为14.37亿,其余基本进入这些机构), 而投入这些机构的科技经费,70%成为了“人头费”。“紧中间”,包括对独立的科研院所实施“计划生育”、“少生”、“优生优育”,除保留少量精干的基础性研究队伍外,大部分的独立科研院所都应当“放开”,面向、进入、融入经济建设。诸如,那些主要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独立科研院所,既可以创造条件转轨为科技型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孵化器、中试转化中心或基地、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等),直接转变为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又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与大型企业、大学、大院、大所联合乃至融合。对于“放开”的研究机构,应当逐步“自谋生路”,减少它们对财政科技投入的“分流”。

(3)组建我国科技“国家队”

通过调整、 优化, 逐步形成在R&D各阶段具有分工、融合的科技结构。具体地, 这种结构是: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以重点大学和中科院(大院大所)为主体;应用性研究以重点科研院所(大院大所)为主体;技术开发与技术创新,以大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相互渗透,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在此基础上,组建我国的科技“国家队”。

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国家对我国科技发展的基础条件给予了高度重视,分别和分批在国家重点大学、重点科研大院大所、国家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建设、装备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包括部门、行业、专业开放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包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技术中心。据统计,我国已建立了155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5个国家工程中心、100个国家技术中心, 装备了一大批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实验设备。我国科技发展的物质条件已得到极大改善。我国科技“国家队”应以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重点科研大院大所、国家重点大型企业为核心和骨干队员,以国家科研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国家技术中心为基地,以博士学科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代表的国家重点、新兴学科和重大科技、工程攻关为方向,队伍精干、结构合理、产学研结合。

The Basic Thinking about the Development of S&T in China

Li Shiming Yang Hongmo Han Chunlin

(Management college of UEST)

Abstract:The funds and structure are factors that restrict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gical develpoment. This paperthinks that is a important thought of giong

out

thedevelopment straits by readjusting

the

scienfific

andtechnological structure.Key words:Investment,Structure,Development

标签:;  ;  

论我国科技发展的基本矛盾与对策_科技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