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改革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_股份制论文

产权制度改革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_股份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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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正位,产权明晰,是发展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关键。

中国经济能否保持较快发展速度,将主要取决于国有企业能否搞活。搞活国有企业已被广泛认同的思路的是:通过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使之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笔者以为这一改革过程必须通过发挥资本市场(The Capital market)(这里的资本市场是狭义的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独特功能来实现。为此,应从改革产权制度入手,加快发展我国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9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即重化工业发展阶段,经济增长方式将从80年代的轻型化转向重型化。重化工业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的重心是大工业,而大工业依托的是大型企业,目前主要是国有企业。这样,90年代我国经济发展对搞活国有企业提出了非常紧迫的要求。

搞活国有企业,方向是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这就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且随着这一改革进程的加快,将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样,一个成熟、高效的资本市场对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资本市场是股份制经济乃至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撑点。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资本市场具有如下特点:

1.资本市场筹资性质的长期性和资本性,有利于股份制运用资本。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债券融资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一年以上),如果利用股票融资,则扩大企业的资本金,且一般不会受债权人限制,因此非常有利于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并可增强企业对金融宏观调控的适应能力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2.资本市场筹资范围的广泛性,有利于企业直接融资。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通过股票和债券的形式,将投资资本从投资者手中直接转移到筹资者手中。资本市场参与主体众多,这就使企业融资具有了广泛性、直接性、流动性的特点,从而能够满足股份制企业大规模和迅速筹措资本,促进经济发展需要。

3.资本市场的利益选择性,有利于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现代股份制企业必须逐步形成资本的充分流动机制,而资本市场正是对企业产权进行有效配置的场所,它利用联结资本供求的中介地位,和资本的价格机制,通过股权和债权在资本市场上流动,来促进企业资产的流动和重组,以扩大资本使用规模,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4.资本市场对股份制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有利于企业增强活力。资本市场对股份制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表现为:(1)股份制企业证券发行和上市流通,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公开财务状况,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从而形成对企业的硬性监督和盈利要求;(2)通过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收购兼并活动,对经理人员形成监督;(3)通过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客观公正地评价,也能形成对经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5.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有利于股份制企业参与国际融资活动。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资本市场必将逐步和国际资本市场接轨,这对于现代股份制企业,特别是现代大型的企业集团引进外资和向外投资创造了有利条件。

主体缺位: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

我国资本市场以1981年国债发行为发端,距今已有10余年,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特别是1992年以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从1981年到1993年,我国累计已发行各类有价证券为4,323亿元,其中国库券1,389亿元,财政债券397亿元,特种国债和保值公债200亿元,国家投资债券407亿元,企业债券960亿元,金融债券360亿元。资本流通市场也空前活跃,1993年全年股票交易额为3,400亿元。到1993年底,深沪两所共有上市公司183家,市价总值近3,500亿元。可以说,目前我国以债券为主的资本市场已初具规模。

然而总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进程还是很缓慢的,仍无法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1992年,我国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仅为4%,不及发展中国家巴基斯坦(7%)和土耳其(9%)的水平,更不能和美国(46%)相提并论,因此,我国存在着资本进一步市场化的问题。

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就会发现有如下特点:1.初级证券市场向国债倾斜,股票及公司债券所占比例太低。1993年我国股票、公司债券占证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3%、22.2%,国债占整个证券资产的比例高达55.4%,而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股票占证券资产比例一般都在20%左右。2.发行市场相对发达,二级交易市场相对弱小。目前我国已发行而未到兑付期的国债共计约有1,700亿元,其中可上市流通的有950亿元,而实际进入二级市场流通的现券不超过450亿元。3.初级市场上债券发行向居民个人倾斜。我国国债发行中,居民个人认购约占90%。而发达国家,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国债(无纸化)仅为国债总量的10~15%。4.二级市场上证券持有结构向金融交易机构倾斜。据测算,目前居民个人及其他经济实体持有国库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重点建设债券和股票的比例大致为:50.96%、49.21%、49.38%、30.59%和48.69%,而金融资产机构及柜面滞留部分持有上述各种证券的比例分别为:49.04%、50.79%、50.62%、69.41%和51.31%。上述证券的平均持有结构为:金融交易机构及柜面滞留部分占49.52%,居民个人及其他经济实体占50.48%。

因此,无论从宏观总量角度看,还是从结构性角度考察,我国资本市场都尚处于初级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究其原因主要是资本市场的主体缺位或者说不到位,突出的则是企业、银行这两大重要的主体缺位。

首先是企业主体缺位。迄今为止,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大致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等三个阶段,改革的重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具体形式是采用多种类型的经济责任制和租赁制,这些改革无疑具有一定程度功效,但由于改革并不触动企业原有的产权关系,因而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清、活力不足、软约束等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从而使国有企业无法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刚起步不久,股份制改革尚处于试点阶段,股份制企业数量不多,规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则更少。因此,企业还不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所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和资本的独立运作权,产权难以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求分割、流动和重组。这样,不仅没有较多的股票能够发行或上市,而且连公司债券的发行也要受到严格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仍然依靠银行间接融资,而不是通过市场直接融资。有关资料表明:我国企业融资结构中,70%来自银行贷款,29%是内部积累,只有1%是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致使企业向银行借款负债系数相当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2~5倍。

其次是银行主体缺位。相对于国有企业改革来说,我国的金融改革更是滞后。在企业尚未成为资本市场主体的情况下,银行与资本市场主体地位的差距则更大一些。我国银行资本金的产权是国有的,发挥中介职能运用各项存款、借入资本所形成的信贷资产产权是各投资主体的,历年来利润留成所形成的累积资本产权不明晰,银行尚未成为资金管理中的经营主体,还不是资本运行中独立运作主体。

要使银行成为资本市场的主体,应首先使其成为资本运行中的独立运作主体。然而,现实情况是银行集经营者和管理者于一身,由此导致全社会资本管理意识淡薄,银行缺乏金融资产增殖和保值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对此,尽管政府和银行都力图解决,但改变尚需时日。目前,专业银行一方面还要承担一部分“奉命”贷款;另一方面企业的资本需求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规范的情况下仍主要依赖于银行信贷,这种资本需求的“倒逼”机制,使银行信贷资本运作中的独立主体地位难以形成,当然就不可能自主地参与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有效运作的前提条件,是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都是平等、独立的资本所有者,资本的供给者有权选择投资机会,资本的筹集者有权选择筹资方式。而发展资本市场的充分条件是资本市场的主体必须成熟到位,融资机制必须规范和完善。

没有成熟到位的资本市场主体,就不会有健康发达的资本市场,尽快使企业和银行两大资本市场主体正位,是加快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理性选择。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推进企业和银行股份制改革,促使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加快银行向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过渡。

产权明晰化:加快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关键

无论企业还是银行推进股份制改革,其先决条件是产权明晰化。产权明晰化是实行股份制的前提条件,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认为的股份制可以解决产权问题,可以使国有企业、银行产权明晰化。

历史地看,股份制企业是在资本主义私人企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产生在于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解决资本集中、分散风险和经营职能高度化问题,即解决私人企业外部组织结构不合理问题。在当时条件下,私人企业并不存在产权关系模糊问题,因此,股份制也不是为了解决产权关系明晰化而产生的。

在我国改革中,尽管人们对股份制提出了这种期望,但已有的股份制试点改革,其意义也主要在于促进资本集中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上,而在明晰产权关系方面,并没有取得人们期望的效果。笔者认为,期望通过股份制解决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问题,其实是一种逻辑的颠倒和对股份制功能的误解。股份制不仅不是明晰产权关系的前提,它恰恰要以明晰产权关系为基本前提。西方股份制的实质是把原本单一的产权关系多元化,而这一过程的实现基础正在于西方国家对资产所有权的隶属关系是非常明确的。

在我国,企业和银行的产权关系模糊不清。就企业而言,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银行、行政主管机关都是企业产权的所有者,并由此产生了国有企业多头管理和产权关系难以界定的问题。而我国前几年进行的金融改革,由于囿于传统公有制观念的约束,企图绕开产权制度这一核心环节;使金融企业的产权形式一直处于僵化、单一、模糊的状态。

由此可见,使资本市场两大主体——企业和银行正位,加快发展资本市场,需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和银行产权明晰化。所谓产权明晰化,实际上是通过确立排他性产权(Exclusive Property Rights),使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银行拥有排他性的占有、支配、处分和收益权,形成法人独立的资产制度。

产权明晰化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现有各级政府和公有资产有天然的联系,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代表公众利益的资产所有者只能是政府。在各级政府中,市县政府与企业、银行和市场的联系最为紧密,最有利于有效营运企业资产。因此,市县政府应该拥有公有资产的大部分产权。二是从我国经济发展来看,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利益平衡,完全依靠市场不是最佳选择。这就要求中央和省政府掌握相当一部分公有资产权,以调节产业结构和区域利益结构。三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各级政府事实上都在代表国家行使国有企业和银行所有权。界定国有企业和银行产权是有一定条件的。国有企业和银行在产权或控股关系上应分成两个部分:中央(各部)控股和地方控股。中央、地方和其他所有者对企业和银行相互掺股,形成明确的相互制约的产权关系。

改造国有制的目的不是为了取消公有制,而是为了取消一元的国家所有制,代之以多元的公有产权制度。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作为公有资产的代表,分别占有归其所有的资产。它们在行政上是上下级关系,而在资产产权的经营上则是平等的等价交换关系。

中央和地方产权关系明晰之后,另有中央和企业、银行的产权关系有待于明晰。改革以来,企业、银行用自留资金形成了一部分企业资产。这部分资产最终来源是国家让与的利润,根据资产与利润运行规则,这部分国有资产最终产权应归属于国家。然而,企业、银行制造的新价值却是活劳动的产物。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新价值中必有一部分是归属于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界定这部分资产产权要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具体情况和各自利益出发,才能划出合理的比例。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实行股份制的时候将这部分资产折价优惠出售给职工和经营者,并按其贡献大小确定股份额。通过这样的办法,国有产权和企业产权得到了明确界定。

在企业和银行产权关系明晰化前提下,通过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将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银行也将向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转变。上述转变一旦实现,企业将成为发展资本市场的主体力量,银行也将成为规范化的市场主体,而企业和银行两大资本市场主体正位,将对加快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起着巨大推动作用。

以培育债券市场为主,积极发展股票市场

发展资本市场,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们过分侧重于发展股票市场。之所以如此,主要基于下列理由:一是认为我国股票市场有两个功能,即既能吸纳更多的国内外闲散资本,又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二是认为股票市场具有较大的潜力,股票不用还本,是企业筹资的最佳方式;三是股票较之其它证券具有收益优势,对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和诱惑力,是最能活跃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

我们认为,上述理由有失偏颇。首先,股票市场的建立只是资本存量的调整和融资方式转变,并不增加资本供应总量。由于我国信用关系欠发达,目前银行仍是资金供应的主渠道,通过股票市场筹资,不过是社会资本尤其是储蓄的一种分流。而储蓄占银行信贷资金来源的大头,过多的储蓄分流势必造成银行资金来源的减少,影响银行的正常运作。何况在我国资本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巨额资本盘旋于股票市场也是一种浪费。同时,由于股票市场非均衡发展,造成资本从内地流向沿海,加剧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的矛盾。

其次,我国股票市场的建立并未达到促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的。在股份制试点中,我们一直强调国有股票占大头,以保证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国有股占大头,政府委派的代表在董事会上占举足轻重的地位,这里便出现了一个问题,即由于对政府代表而言,国有企业经营好坏对其收入影响很小,因而政府代表和国有企业经理一样缺乏追求国有资产增殖、积累的内在动力,他可以利用政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来推卸其管理不善的责任。因此,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仍同过去的国营企业一样,存在着政企不分、随机决策、低效经营、负盈不负亏、以及“等、靠、要”等问题。

最后,股票既不是最具吸引力的金融工具,也不是企业筹资的最佳方式。股票较之存款、国债、公司债券等,是风险最大的金融工具,加之股票只分红,不取本等特点,使股票在正常情况下,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有一定的约束。故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股份公司筹资的主要来源是发行债券和自身积累,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和发行股票在公司筹资中所占比例并不大。世界上股份制最完善、股市最发达的英国和美国,股票占总资本的来源,1970~1989年分别只为8%、8.8%,而芬兰在1970~1985年则为-0.1%。

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在资本相对过剩的情况下,企业尚难以通过股市筹集到足够的资本,而我国作为资本短缺国家,将发行股票作为企业筹资的最佳形式是缺乏根据的。

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都有五个明显的阶段:潜伏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阶段、成熟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现在以地区不同分别处在一、二、三阶段。加快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可以先培育债券市场,在此基础上,积极发展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培育重点放在结构调整上,要变以国债为主体的债券发行市场为以企业、企业债券为主体的债券发行市场,提高建设债券和基建债券发行及交易比重,逐步降低国库券、财政债券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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