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从直接金融监管向间接金融监管的转变_中国人民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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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金融调控由直接向间接过渡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间接调控的基本框架及其要求

金融直接调控指的是运用行政计划性手段,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与中介目标都是信贷规模,以控制全社会信贷规模达到控制货币供应量目的。直接调控最大的弊端是:(1)可能导致社会资源不合理配置;(2)阻止了金融系统的正常竞争,助长了其不正当竞争;(3)提供了金融非中介化的温床。

金融间接调控指的是在设定的货币政策目标下,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市场机制运用金融机构超额储备等级比率和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达到控制货币政策操作目标央行储备货币,进而控制中介目标货币供应量,使之达到终极目标稳定币值条件下促进GNP增长。

(一)基本公式

MS=RM×K(1)

其中:MS为货币供给,RM为中央银行储备货币(即央行资产运用),K为货币乘数。

RM=NFA+NDCG+DCB+OIN (2)

其中:NFA为国外净资产,NDCG为对政府债权净额,DCB为对金融机构债权,OIN为其他项目净额。

K=MS/RM(3)

=(CY+DD)/(CY+R)(4)

=(C+1)/(C+rd+re) (5)

其中:CY为现金,DD存款总量,R为准备金,C为现金与存款总量的比率,rd存款准备金比率,re为超储与存款总量的比率。

关于货币乘数有许多种不同公式,从实际计算方面采用公式(5)较为方便。

(二)基本要求

1.对货币政策目标的管理问题。对货币政策终极目标的管理主要是在物价一定涨幅条件下对GNP增长换算为货币供应总量进行调控。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管理主要是将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转化为对货币供应量增幅的控制,将全年增幅转化为每月的增幅监控。对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管理主要是对人民银行储备货币的管理,主要内容为:其一,货币供应量增量转化为人民银行储备货币增量的管理,以及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对人民银行储备货币运作的控制;其二,对货币乘数的监控,主要包括对准备金、现金、超储的管理。因为准备金变动不是经常变动的,所以对货币乘数的监控主要是对现金和超储变化的管理。

2.对货币政策工具改革问题。直接调控的政策工具主要是信用限额,即通过信用控制达到对银行信贷总量的控制,其它的政策工具虽然存在但作用不大。直接向间接过渡政策工具的改革问题主要体现在对准备金、超储、利率、央行贷款、再贴现、再抵押、同业拆借利率、公开市场业务等政策工具的改革。对这些货币政策工具改革基本要求是根据操作目标与中介目标不同性质分层次作用之。

3.金融市场建设问题。间接调控很重要的一个基础设施建设就是金融市场的建设问题,特别是货币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的建设问题。这两个市场我国都已存在,但与间接调控的要求还相差甚远。间接调控要求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与中介目标的调控都主要是通过货币市场与同业拆借市场实现的。因此建立统一的,可调控的市场体系,并由此形成均衡的市场信号,引导央行的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与中介目标的操作是从根本上解决间接控制的关键。

二、现行调控体制与间接调控体制基本矛盾

现行调控体制与间接调控体制的基本矛盾主要反映在对储备货币管理的基本思路上,直接管理是以信贷规模管理分配资金,而对储备货币的管理与货币供应量的管理是基本脱节的,其基本模式是控制人民银行信贷与现金发行,这种分裂的控制货币的手段必然形成对货币供应量控制的漏洞。间接调控要求把储备货币调控余地加大,并且要把储备货币的增幅与货币乘数基本管住,在完全脱离直接的信贷规模管理条件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使用间接的货币政策工具操作将货币总量管住。

(一)人民银行储备货币与货币乘数的管理问题

1.人民银行储备管理问题。人民银行储备货币管理实际上是对其的资产进行管理问题。现在矛盾的焦点是在目前这种直接控制模式下,人民银行资产可调控的余地很少,主要问题是人民银行的资产管理的主动性太少。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即外汇占款被动增加、政策性贷款比重越来越大、央行非政策性贷款仍以行政性分配资金为主。

决定人民银行储备货币管理是由三个不同的信贷主体决定的,即对国外净资产中的外汇占款、对政策性银行贷款、对非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它们三者之间关系是,国外净资产和政策性银行贷款增量是一个目标值,非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是国内信贷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银行资产增量的残值。过渡到间接调控应首先解决人民银行资产运用增量中的目标值的确定性问题,即解决国外净资产与政策性贷款合理量可控性问题。

(1)国外净资产问题。国外净资产的形成主要是现行外汇管理制度的一种被动结果,如果按照现行的汇率制度,人民银行外汇占款占资产的比重还将不断提高直到外汇占款替代全部资产运用。解决国外净资产问题要从根本上改变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从根本上改变人民银行“被动托盘、差额平衡”作法,近三年内将中央银行外汇储备控制在1000亿到2000亿美元之间,减少外汇占款增加对货币供给的压力。可供选择采取的对策有:允许各商业银行执有外汇作为二级储备,增加外汇指定银行结汇周转限额和进行盈利性双向交易,以增加外汇需求;改革结售汇制度由现在“强制性结汇”先过渡到“比例结汇”或“台帐待结汇”最后过渡到“意愿结汇”制。

(2)政策性贷款问题,政策性贷款是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特别是农发行的资金来源基本都依靠人民银行贷款。今后这部分贷款占人民银行资产运用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对基础货币管理造成直接不良影响。

解决这个问题拟从两个层次考虑,其一,从根本上解决农发行对人民银行贷款的依赖。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是建立农发行社会筹资系统,基本切断人民银行储备货币与其的联系。其二,改革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发行债券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利率管理办法,促使其建立信贷硬约束。在目前国家专业银行与央行资金关系没有完全理顺,国家专业银行仍然对央行可产生“倒逼机制”的前提下,这部分金融债实际上转化为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贷款。因此开发银行与进出口银行资金来源由过去的政策性金融债改为政策性融资债,即由过去面向金融机构发行改由面向全社会发行并允许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实际上是这两家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由过去人民银行的资产增量转化为货币供应量存量,这样不仅进一步加强了政策性银行信贷约束质量,而且大大加强了人民银行资产调控的余地。

(3)非政策性贷款问题。非政策性贷款作为人民银行资产运用计算上的残值与对其经济增长的要求应该是一致的,信贷在金融机构之间分配优先顺序应该体现货币政策中的信贷政策,但是这种选择应该是在货币政策工具上做文章。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非政策性贷款以行政性、指令性分配资金的作法,运用政策工具调节这部分资金。

2.货币乘数管理问题。货币乘数在直接与间接调控条件下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在直接调控条件下乘数的作用受信贷规模的管理的制约,其扩张能力有限。原因是信贷规模管理的二个层次,即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与金融机构对工商企业的贷款规模在其它任何货币政策工具发生效应以前就起作用了。当其它货币政策工具开始发挥作用,货币乘数即将产生效应,还没有发挥作用时,信贷规模管理的贷款限额就对货币乘数引起的派生存款将产生的派生贷款起到一定抑制作用。如果规模限额是很硬的话,货币乘数基本是失效的。问题是为什么我国尽管处于转轨时期货币直接管理阶段,货币乘数却仍然没有停止活动?简单的答案是实行信贷规模管理作为直接控制时“金融非中介化”和各种“规避”规模管理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货币乘数依然存在并作为一种变态的货币供给市场化的标志。

在间接调控状况下,以储备货币为操作目标和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条件下,货币乘数的控制主要决定于人民银行对现金和超储的管理水平。从统计数据分析,我国货币乘数较高的年份现金与储备货币和与M[,0]的比例都较高,即与存款货币的比例较高,因此对现金的控制主要是使其与M[,2]的比例和与存款的比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对超储的控制主要是对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实行等级比率制度,央行对其超储水平进行监控,运用政策工具使其保持一个常数。

(二)货币政策工具问题

现行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是规模管理,这是一种指标管理方法,具有排它性,它将人民银行储备货币管理和金融机构的信贷过程一体化了,因而排斥了其它政策工具的使用。转化为间接管理后起主要作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是准备金、特种存款、中央银行抵押贷款、再贴现、利率(包括再贴现率、同业拆借利率)、银行间同业拆借操作、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这些政策工具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存款准备金、特种存款;第二层次是中央银行抵押贷款、再贴现、汇率、利率(包括再贴现率、同业拆借利率);第三个层次是同业拆借市场操作、公开市场业务操作。

1.关于第一个层次的改革:人民银行从金融机构的负债方调节其信贷能力,其内容主要有:降低存款准备金比率,逐步取消存款准备金利率和备付金利率,适时使用特种存款。目前我国存款准备金比率为13%,其比率过高使其功能不是用于调控货币总量,而是作为央行集中资金的手段,加之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备付金要求保持在5—7%水平,形成第一和第二准备金制度,金融机构上存资金多达18—22%,助长了贷款规模管理直接控制职能,严重影响中央银行对货币总量的控制。

改革可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适时将存款准备金比率调整,备付金率取消硬性规定,调整时同时采取收回央行贷款和开办特种存款,以及发行央行融资券方式等量收回这部分资金。备付金取消硬性规定后,其央行融资券可作为货币市场政策工具间接调控货币。考虑到降低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比率对金融机构以后扩张信贷能力的影响,可继续通过特种存款和央行融资券形式适当抽回部分资金。从会计上处理为金融机构增加的资本金,减少备付金发行的央行融资券利率暂与现备付金利率持平,适当时候再行调低。

第二阶段,适时降低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利率,过渡一段时间再完全取消。

贷款规模取消后,当存款准备率不便于频繁调整时,应使用特种存款对金融机构的负债方进行调整,以影响其信贷能力。

2.关于第二个层次的改革:人民银行从金融机构的资产方调节其放款能力。中央银行贷款拟改信用放款为抵押贷款和贴现。通过两个渠道:一是通过再贴现和替代信用放款;二是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抵押贷款,利率较其它类贷款要高。

(1)人民银行再贴现是从1994年11月起正式开办的,目前再贴现余额偏少,比例偏低,这与间接调控对其的要求很不相适应,要彻底消除扩大再贴现在央行资金供给份额障碍。其一,降低再贴现与央行贷款利率差距。其二,不应当限制再贴现的额度,只要在申请贴现时商业银行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能提交合格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就必须保证其能通过贴现融通资金,人民银行不限规模的给予再贴现。按照目前我国经济结构对贷款要求,央行贷款的30—50%左右应该通过再贴现渠道放出去。(再贴现应该含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需求),当再贴现占人民银行资产运用比重达到30%以上,再贴现利率就有可能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率的变化就成为人民银行政策工具调控货币的一个强有力的手段。

(2)央行清算体系抵押贷款问题。这种贷款性质是属于经济发展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提供这种贷款的目的是满足金融机构临时性流动资金的需求。这种贷款作为一种往来帐户上的贷款应由央行清算部门按有关条例执行。央行清算部门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证券和融资债权凭证,以及有债务登记簿记作担保的抵押品的名义价值的70%至90%范围内提供贷款。抵押品具体种类为:(1)符合再贴现条例的票据;(2)央行发行的政策性融资券;(3)国库券;(4)央行开办的特种存款。期限以三个月为限;利率比贴现高1至2个百分点比央行贷款低1至2个百分点。抵押贷款的确定可根据货币政策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从某种意义再贴现利率与抵押贷款利率构成了央行的基准利率核心。在同业拆借市场趋于正常后,金融机构资金比较宽裕资金流动性较强时,同业拆借市场资金较松时央行抵押贷款利率便是日拆资金的上限。当资金流动性较差时,同业拆借市场资金较紧时央行抵押贷款利率则暂时成为日拆资金的低限。

(3)建立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体系问题。它包括同业拆借利率、中央银行贷款利率、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利率、中央银行抵押贷款利率,以其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有价证券的收益率与银行存款利率之间的关系。改革目前人民币汇率生成机制,使汇率成为直接控制国际收支间接控制外汇占款的政策工具。关于利率体制的改革比较复杂,建议在其间接体制逐步建立起来后再实施。在进一步利率体制改革以前,先要解决以下三个关键问题:其一,要完善同业拆借市场,使其价格基本能反映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目前首先要解决的是进入市场有障碍,市场主体不是充分的多,市场价格信号扭曲,无法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体系形成联系。其二,要改革现有的人民银行利率结构。目前人民银行利率结构较为混乱,其主要弊端是利率结构与央行调控基本脱节,形成取得人民银行贷款后再进行同业拆借市场可得利差的怪现象。其三,要改革目前的超储管理制度。目前的超储制度有两大弊端,第一是规定硬性比率5—7%,形成第二准备金;第二是提供给超储利率太高为8.28%,而央行给其一年期贷款利率也不过为9%。

(三)金融市场基本建设问题

间接调控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同业拆借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基本建设问题。

1.同业拆借市场问题。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是1996年元月3日建成并联网试运行的。目前的网络由一级和二级交易网络组成。1996年全国同业拆借市场运行254个交易日累计成交6791亿元,日均成交22亿元,平均利率在11—13%左右。存在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交易水平量偏低;拆借利率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基本脱节;拆借市场统一性差,市场主体不充分;这些问题从深层次看反映了我国金融市场效率比较差,经济主体对利率敏感程度不高,这些原因使我国同业拆借市场与宏观金融调控是基本脱节的。

其问题的核心是要彻底解决所有有支付能力的金融机构无障碍进入该系统问题,使其能真正反映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目前我国国有专业银行省以下的分支机构经其总行授权进入拆人划市场的只有约200多家,而绝大多数都未能获准进入市场拆借。

具体完善的办法:(1)改造现在的二级网络,使所有具有法人资格金融机构经过资信审查都可以根据所在地和资产规模标准入网拆进拆出资金。目前一级网络入网的是国有专业银行总行、区域性商业银行总行、大中心城市融资中心、大都是资产规模较大的一级法人。国有专业银行总行资金大都下拨到其分支机构,总行主要依赖于中央银行提供贷款保证其一定的支付能力,所以国有专业银行总行一级进行拆借交易份额很小。据初步统计,我国现有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国有专业银行总行之间拆借量约为拆借总量的10%左右。造成这种状况主要原因是由于国有专业银行采取一级法人制,其基层分支机构拆借需求不反映在其总行所入的一级网络。这种一级经营、三级管理状况不从根本上改变,系统内资金仍然调拨不灵,基础经营的分支机构平衡头寸资金需求必然得不到满足。目前城市合作银行已经基本完成组建构架,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行已基本分开,这些机构入网问题应就地入网。对于一部分非法人的地、市级金融机构经过其总行授权也可参加网络。对拆借网络而言,所有金融机构都应该在具有一定清偿能力情况下无障碍地进入拆借网络,由此产生的资金价格才具有均衡效应。(2)网络应具有信息集中、交易便捷的特点。信息集中指的是交易时所有信息都集中反映在资金融通交易中心并以最快形式实现,应采取最优公开报价,经拆借双方同意通过计算机成交。(3)在加强利率管理基础上,彻底放开拆借利率而形成资金供求关系反映。使其形成市场利率体系的基准利率体系,由于目前所形成同业拆借利率并不完全市场化,它受以下几个因素制约:由于二级网络建设滞后和对国有专业银行一级法人制下分支机构的限制,使得实际上大量需要拆进拆出资金的基层专业银行无法入网交易,因此同业拆借利率也没有反映出这部分资金供求关系。由于进入拆借市场的主体不充分,缺乏法制管理,市场存在潜在风险与容量不够,使得许多金融机构仍然没有机会进入拆借市场。据统计,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没有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管理流于形式很可能造成潜在的风险,同时也不能真正代表市场拆借利率。(4)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日常操作影响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达到其放松和紧缩银根目的。通过这些操作影响银行一定时期内累积的超额储备比率级数。因为人民银行贷款构成了银行超额储备绝大部分并被作为同业拆借市场主要资金来源,因此同业拆借利率对银行超储变化反应是强烈的、高度可预知的。反过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变化又影响到每一个金融机构信贷扩张能力。由于对存款利率严格管制,限制了同业拆借利率变化传递给客户能力,因此,当同业拆借利率较高时,银行信贷扩张能力下降,必然导致银行对客户实行信贷配给。在客户严重依赖银行贷款情况下,促使其减少货币存量。

2.公开市场业务。在同业拆借网络内建立货币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是:包括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流通的有价证券,主要有国债、政策性融资券、中央银行融资券、符合央行再贴现条件的票据、市场上流通的其它债券。

基础设施与制度框架: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基础设施:主要是一个交易网络,一个簿记系统,一个清算系统。交易网络依靠于目前的同业拆借市场系统,簿记系统也可使用目前已存在的人民银行中央托管公司,人民银行要建立一个清算系统与之相联网运行。制度框架是人民银行通过此干预货币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对长期资本市场的干预只是出于对货币市场的管理使之具有充分的流动性。

市场结构:主要解决货币市场与同业拆借市场问题。货币市场与同业拆借市场是既是两个不同的调控主体又是同一个网络。人民银行间接调控主要是在货币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的。人民银行基础货币供给主要在货币市场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吞吐国债、政策性融资券、中央银行融资券调节金融机构超储和社会货币总量。需要抽紧银根时,则较高价格抛出这些有价证券,需要放松银根时则低价格买入这些有价证券。目前存在的证券回购系统应予以改造,拟考虑从现在的证券交易系统脱离出来,成立一个由人民银行控制的系统操作。

对在我国实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持谨慎的乐观态度,因为只有在实行同业拆借作为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的主体时,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进一步实施公开市场业务操作。

三、过渡到间接调控体制的基本步骤

(一)前期应完成的几项准备工作:

1.准备金与超储帐户分开管理。根据准备金与超储不同性质将其分开管理,准备金帐户按规定的比率管理,超储帐户作为在人民银行存款帐户管理。

2.改革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储备付息制度。可考虑在取消信贷规模后不久实行存款准备金不付息和超储不付息或低利率制度。实行后可提高央行政策工具的调节作用,降低央行调控成本,提高调控超额储备灵敏度。特别是在将超储利率降至零后将促使金融机构寻找运用这部分资金最有效的途径,并使超储成为一种调控过程的可调性的行为变量,但应注意要加强金融监管,防止金融非中介化。

3.建立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体系。基准利率以人民银行利率结构中押抵贷款、再贴现、同业拆借之间关系是押低贷款利率最高,再贴现利率次之,决定两者的利率是以基本放开的月平均同业拆借利率为基础,反过来再决定同业拆借利率。

4.改革人民银行政策性贷款运作方式和形成适度增长外汇占款机制。

5.改革现金管理方式。从过去以现金管理控制货币发行转化为控制货币乘数的起伏。由此派生出改革工资和奖金的管理制度问题。

6.改革现有的金融统计系统。按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存款银行资产负债表、政策性银行资产负债表、全体银行资产负债表、货币概览、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金融概览、货币供应量变化分析、同业拆借市场、货币市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股票市场动态等编制每月数据。

7.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主要内容为流动性、支付能力、资产负债比例的监控。

(二)后期应完成的几项工作:

1.编制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控制表。编制此表的目的主要是监控货币总量的增长率、货币乘数、货币流通速度、货币结构变化以及相对应的国内净资产、国外净资产增长幅度。

2.编制人民银行储备货币规划框架。货币政策的间接工具是通过影响储备货币的供求状况作用于银行体系的储备头寸的。在确定货币供应量目标以后,人民银行通过储备货币规划建立一个短期预测和储备货币管理的框架,使人民银行日常政策操作与中介目标,即储备货币变化与货币供应量联系在一起。

(1)建立储备货币月度规划。

作用:年度目标值必须通过月度基准指标转化为一条目标路径,一旦月度目标指标确定以后,人民银行需要调节的储备货币的幅度是根据预测到的国内净资产月度的变化和实际值比较而决定的,即目标路径与预测值之间的差额。

基本公式:月度调控幅度=预测值-目标路径值=国内信贷-对政府债权的增量-对金融机构债权增量-其它资产增量

(2)流动性管理。

流动性管理是为了减少月度调控中的波动,而采取的微调方式。流动性管理基本是通过连续管理银行体系储备实现的,其基本要点是把握银行储备增加的净额,每周根据银行可能增加的储备额,按照对超储的影响分配资金。

基本公式:储备货币增量=国外净资产增量+对政府债权增量+对金融机构贷款增量+其它资产+现金+准备金

3.完成同业拆借市场、货币市场基本建设。

4.建立初步的人民银行清算体系。

我国现行清算体系与联行体制是完全与货币控制脱节的,根本问题是:(1)四大国有专业银行有各自的联行系统,中央银行无法对其头寸进行主动调控。(2)其它金融机构没有联行系统不能进行有效清算,中央银行无法对其实行主动的超储管理。(3)中央银行没有一个与货币控制结合起来的清算系统对金融机构提供再融资。结合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建立一个以货币控制为中心的中央银行清算体系,即中国清算银行,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货币控制中清算问题。其基本框架和组织体系基本原则是哪里有经济活动有结算业务,哪里就应有清算体系的组织机构。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其四级组织机构,可以作为中国清算银行分支机构,原有的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联行体系并入中国清算银行。中国清算银行作为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同时也是中央银行的清算体系,也是社会化服务的清算网络。中国清算银行与货币控制的资金往来关系是:每一家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进入网络清算的金融机构,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资金需求都可以通过清算银行向中央银行进行抵押获得贷款调节金融机构的超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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