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理论、实践和中国的选择

政府与市场:理论、实践和中国的选择

季卫兵[1]2016年在《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及其培育研究》文中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代中国正在着力推进的第五个现代化。国家治理及其价值问题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的前沿领域和现实课题,研究、培育和传播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社会职能。治理的价值取向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顶层引领地位,在其中发挥着动员组织、定向引导、形象传播、规范约束等功能。培育相应的治理价值取向能为国家治理实践确立基本导向、提供精神动力以及明确评判尺度。在当代中国,培育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应当放眼世界,在中西方文化的比较中借鉴、取舍和创新。近代以来,西方国家在探索符合时代特点与本国实际的国家治理路径的过程中,逐渐培育形成了自身的国家治理价值取向,如"祛魅型"的启蒙主义价值取向、"放任型"的自由主义价值取向、"审慎型"的保守主义价值取向等,它们存在着"原子化"和个人本位的倾向。在国内,学界也曾提出过全能主义、民族主义等国家治理价值取向。对这些价值主张进行梳理、辨析和审思,能为当代中国培育相应的国家治理价值取向提供必要的逻辑理路与经验教训。在当代中国,培育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应正视自身面临的治理困境与挑战,立足物质、政治、社会等现实基础,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相结合,避免西方治理的原子化倾向与构建价值共同体相结合,回应当代中国现实问题与增强话语传播优势相结合。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根本方向是社会主义,那么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中需要各治理主体秉持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呢?按照马克思关于共同体是未来人类社会理想状态的观点,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共同体治理,这也是当代中国实现善治的内在诉求与根本出路。共同体治理强调成员的权利共享和责任共担,其中涵养共同体责任应成为当代中国培育国家治理价值取向的重要目标,它也是区别于西方国家以自由主义为代表的治理价值取向的重要标志。为此,本文尝试将责任主义价值取向作为当代中国亟需培育的国家治理价值取向之备选项之一。责任主义强调责任存在的普遍性、责任逻辑的归因性、责任过程的约束性以及责任追求的超越性,而当代中国话语中的责任主义还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和未来性。责任主义价值取向契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具有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和广泛的民众认同基础,体现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底线思维与高位追求的统一、宏观导向与具体实践的统一,对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善治共识以及推进治理转型、提升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在当代中国,培育责任主义价值取向应当坚持正确方向、立足本国实际和扎根治理实践,将政府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等三类群体作为重点对象,将增强各治理主体的"命运共同体"意识、对自身"责任人"身份的认同、责任实践的自觉性以及对外传播当代中国的责任形象作为基本目标。在具体的培育实践中,应通过完善行为规范机制、对话交互机制、协同联动机制、评价调节机制和文化化育机制等多种途径,切实增强不同治理群体的责任意识、责任情怀和责任担当,引导他们以高度的责任共识和自觉的责任行为推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

姜庆志[2]2015年在《面向新型城镇化的县域合作治理绩效影响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型城镇化是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之一,也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作为一场国家规划性变迁,它内在地要求实现政府治理体系的转型与升级,从传统城镇化的“政府主导”转向新形势下的“合作治理”,由此创造的“制度红利”将成为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动力。县域地处我国城乡经济结合部,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着力点,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传统城镇化引发的社会结构及社会利益的变迁与调整已映射到县域治理领域,县域治理模式需要朝着更具包容性的合作治理方向调适,以应对公共事务复杂化和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挑战。然而,正如一切新生事物的发展都步履维艰一样,县域合作治理在发展之中常常陷入“合作失灵”的窘境。如何矫正合作治理失灵、取得最佳的合作治理绩效,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县域治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这种理论关怀,本文着眼于县域合作治理绩效影响机制,希冀透过打开这一“黑箱”来探究县域合作治理绩效提升的种种面向,进而开掘县域内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的糅合之道,以回应实践需要和补充已有研究的不足。为此,本文基于合作治理过程,以政府合作网络管理为核心构建解释框架,利用问卷调查数据和访谈资料,借助中介模型和调节模型对合作治理绩效影响机制的诸多假设进行验证、总结与延伸讨论。本文的写作框架由“一绪论、五章、一结语”七个模块构成。模块一:研究缘起及相关阐释。该模块主要阐明县域合作治理绩效影响机制研究的现实背景和动因,从理论与现实两个维度梳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县域合作治理绩效的研究意义,并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厘定合作治理、合作治理绩效、县与县域治理、新型城镇化等概念;同时,在确定以量化研究为主的方法原则后展示和说明本项研究的逻辑结构、创新意图及局限之处。模块二: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该模块围绕县域合作治理这一主题,在充分搜集国内外研究资料的基础上,从“合作治理”、“城镇化与治理”、“县域治理”三个方面进行综述,以此判明与本主题相关研究的特点和状况,厘定本项研究的独特价值和切入方位。在总结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述治理理论、社会网络理论、资源基础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以为本文选题立意的确定、研究假设的提出和研究结果的讨论提供学术支持。模块三:解释框架及研究假设。该模块依循合作进程的研究逻辑,结合县域治理的特质,构建“合作治理前情要素—政府合作网络管理—合作治理绩效”的中介模型和“政府合作网络管理—任务复杂性—合作治理绩效”的调节模型,并以此作为本项研究的解释框架,提出相应的理论假设。模块四:研究设计及资料搜集。该模块根据前文确定的研究方法和解释框架,选择本项研究的资料搜集工具及数据分析工具,完成多组变量的操作化及测量,并陈述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获得相关资料的情况。模块五:数据分析及假设验证。该模块使用Lisre18.8和SPSS20.0两个统计软件,利用SEM和多层次回归模型,对中介效应模型、调节效应模型中提出的三组研究假设进行验证。此外,还结合问卷数据及访谈资料,对所调查地区政府横向活动进行梳理,总结合作治理的主要特点,以辅助理解和分析量化研究结果。模块六:研究总结及政策建议。该模块结合调研整理和搜集的案例,对实证检验所得结论进行总结,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延伸讨论。在此基础上,根据所得理论认知,针对合作治理存在的困境和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模块七:结语。该模块从总体上概括了本项研究过程,并指出后续研究的方向。本文的创新意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研究选题的创新。通过国内外研究综述发现,学术界以新型城镇化为背景探讨“县域合作治理绩效影响机制”这一前沿性议题的,相当鲜见。因此,本文以此为研究的选题,具有鲜明的创新性。(2)解释模型的创新。本文秉持科学理念,基于合作治理进程,以政府合作网络管理为核心构建中介模型和调节模型,尝试将现有实证研究中多变量“直接模型”发展为含中介变量与调节变量的“过程模型”,这在国内公共管理学界同样鲜见,具有开拓性。(3)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基于合作治理参与者和知情者搜集了问卷数据,并利用Lisrel8.8和SPSS20.0两个统计软件,通过SEM、层次回归等模型进行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分析,揭示潜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这种尝试在国内公共管理学界也不多见。(4)学术观点的创新。本文基于本土化的研究立场和实证性的研究范式,对合作治理的相关议题进行深度开掘,形成了一些具有创新性的学术观点。如合作治理在县域层面体现了“转型”的时代特质、当前政府横向合作以“资源交换类”为主、合作治理前情要素对合作治理绩效具有显著正向作用、政府合作网络管理在合作前情要素与合作治理绩效间起着中介作用、合作治理前情要素有助于政府合作网络管理能力的提升、任务复杂性在政府合作网络管理对合作治理绩效的影响机制中发挥负向调节作用等。这些命题和见解在国内学术界具有独到性。

曹裕[3]2016年在《社会空间网络分析视角的建设用地差别化管理:逻辑框架、治理机制和管控策略》文中认为纵观人类文明史,农业化、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人类活动影响土地资源利用的最主要方式。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正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时期,在跨越“刘易斯拐点”和“中等收入陷阱”的双重约束下,中国的快速城市化进程正从根本上对国家的经济结构与产业形态实现着重塑。然而城市化并不简单是提升城市人口比重和国有土地比例的扩展问题,城市体系的合理化与产业结构的升级必须在“集聚效应”和“拥挤效应”的制衡机制中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企业的自主选择以及劳动力的自由迁徒。由于未能深刻认识到城市化体系构建与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耦合机理,在“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要求下,存在着东部沿海快速城市化地区发展普遍面临着“城市建设用地短缺”,而中西部地区“有限的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方式粗放浪费”的矛盾困境,如何提高土地供应的效率和质量,降低土地供需成本成为核心问题。由于当前的土地利用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到土地利用的“非均匀混合污染特性”和“区域土地资源的时空间稟赋差异”,一方面,在城市建设用地侧造成地方政府“公地悲剧”式多占多用建设用地指标依赖土地财政的“竞次式”发展;另一方面,土地与户籍的二元管理体制在城市化中创造了大量的两栖人口,农村土地确权这把“双刃剑”带来的土地禀赋效应限制了农地的流转规模,从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侧,造成大量农村土地的闲置浪费,形成“反公地悲剧”。本文的最终目标旨在解决当前我国建设用地利用中的这种“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并存的困境。通过土地资源治理结构的改革,提高土地供需和管控效率,降低土地利用后期管护的外部性成本。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在理论研究上,本文从逻辑框架、治理机制选择和可能的管控路径三个维度开展建设用地差别化管理的研究;在实证研究上,宏观上采用1999年-2014年全国层面的空间面板数据,以“核心-边缘”理论构建土地利用的三次函数模型,分别进行了混合面板回归、16期的截面数据回归和面板数据的FGLS回归,并模拟了地理距离与土地利用效率的边际分析过程;在中微管层面,以浙江省1999年-2007年开展的“折抵指标有偿调剂”为研究案例,构建浙江省城市簇群的空间竞争与合作模型,以社会网络关系的视角识别城市个体的角色、地位和相互间的竞争合作关系。最后根据中国当前的基本国情,选取了 4个国家的多样化指标体系进行制度分析,在诊断社会-生态系统(SES)分析框架下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用地管控模式和路径选择。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如下:(1)梳理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关于边际分析和治理结构选择的逻辑思路和理论假说,结合新经济社会学发展的历史,发现经济学与社会学经历了嵌套-脱藕-融合的演变历程,以经济-社会融合的视角分析了市场制、科层制和网络制治理结构的异同属性,在全面分析土地资源的物理属性和社会利用的特殊性基础上,确立网络制为本文治理结构,并将社会关系嵌入到土地资源的配置中,确立了由追求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向控制治理的过程效率过渡的逻辑基础。(2)以交易最低信用问题的提出为切入点,分析了网络制能够节约交易成本的原因,并给予了数学上的逻辑证明,无重复一次静态博弈方法揭示了网络制的发生机制、约束合作和信任回报机制的原理,并以“围栏陷阱”案例介绍了自组织网络机制的作用,嵌入社会关系的诊断社会-生态分析(SESs)框架揭示了治理结构选择的机理。针对土地利用规划中“不易算”、“不易分”和“不易控”难题,在此基础上以非线性的复杂思维提出以“基础配置+奖励配置+竞争配置”的增量建设用地管控模式,并主张由追求不切实际的建设用地配置的边际效率向过程控制、结构控制和效率实现目标的过渡,实现这三个目标也就达到了总量控制的目的。数理分析和案例分析论证了在本文提出的新的分配框架中区域间的指标交易的确可以增进建设用地利用效率。(3)以构建“建设用地使用权跨区域再配置”的效率函数为出发点,通过空间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FGLS)和边际模拟(GLS)证实了区位因素与土地利用效率的关系符合核心-边缘模型,研究发现地理距离与建成区土地利用效率的“∽”形规律,并存在一条北起吉林松原(15.38,1065)和吉林市(15.16,1050),中间经过河南三门峡(14.9,1032)湖北荆门(15.41,1067)和随州(15.22,1054)以及湖南张家界(17.01,1177),西至广西百色(15.63,1082)的类似人口密度的“胡焕庸线”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边界曲线,最优效率的建设用地利用区域在距离三大港口 350公里至400公里范围内,超过1100公里以后土地利用的负面效果将越来越大,并在此基础上划分出三大最优土地利用效率圈的边界城市大概是天津港到河北张家口(4.79,331.85)和山东淄博(5.24,363.02);上海港到浙江丽水(5.28,365.8)、台州(4.92,340.86)和安徽芜湖,5.45,376.9),香港到广东阳江(5.44,376.8)和揭阳(5.6,386)的范围。另外,计量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城市人口承载最大上限量为2.39万人/平方公里;通过对1999-2014年16条曲线的拟合发现:有效距离内的大城市建成区面积变动一倍,可以带来平均意义上1.2亿元的GDP收益;而在边际意义上,在距离三大港口最优效率圈范围内的大城市,则可以带来每平方公里5650万元的土地利用效益增加值。(4)为了论证社会关系网络可以作为一种独立机制配置稀缺社会资源,本文构建了社会网络空间竞合模型,发现浙江省1999年-2007年城市簇群空间的中介度(结构洞)变化曲线与折抵指标资源流向的曲线拟合高度相关,相关系数高达76.44%。凝聚子群分析发现存在四组城市网络合作族群,分别是杭州、湖州、嘉兴和绍兴组合,宁波和舟山、台州组合,温州和丽水组合,金华和衝州组合。并通过宁波和绍兴的土地指标交易案例说明了经济联系的网络密度分析和地位分析可以为建设用地指标交易辨识潜在的交易分区和交易组合提供技术支持。(5)在奥斯特罗姆SES框架下通过对美国的土地发展权模式(TDR)、荷兰的分区模式(Zonal)、德国的无差异交易(UTP)、按比率交易(RTP)和分区模式(Zoning)以及中国的CAC模式比较,发现当前适合中国的指标控制模式是“Zonal+Pollution Offset+Big CAT”,大致类似于“总量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大区域的浙江折抵指标模式”,而区别在于前者CAT的交易范围更大,污染补偿模式可以不设置初始配额。传统的CAC体系有利于总量控制和保持低交易费用,缺点在于无法处理信息不对称和土地利用的时空间属性差异,事后交易成本巨大,而分区的办法既照顾了不同区域的时空间专属性,也有利于控制每个分区的总量;污染补偿模式则类似于现行的城乡增减挂钩模式,优点是不涉及到初始指标的配置,并且交易只在区域内进行,在当前的“市管县”体制下有利于近郊县的建设用地指标供应;更大范围的CAT最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和中心大城市,这种机制的难点在于转换比率的设置需要较大的交易成本以及如何科学划分市场边界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市场热点或市场淡静。

兰旸[4]2016年在《新中国以来国家治理结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阶级社会以来,如何治理国家一直是世界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治理与人类社会的产生以及国家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治理在每一个阶段都有其特征。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随着工业革命的产生,人类社会不断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传统的治理方式必将遭遇危机,受到挑战。在此背景下,国家治理应该何去何从,各个国家的国家治理是否存在共性?良好的治理结构应该是何种构成?中国国家治理的结构又应该如何建构?对此问题的答案既要在人类共同文明中探寻答案,也要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脉络中寻找基因,更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框架内依据中国的现实国情探寻合理的治理结构,最终要以人民对幸福生活的美好追求为目标和落脚点。中国是文明古国,历史悠远流长,曾创造出人类文明史上的辉煌。中国的历史是未间断的历史,这与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和文化特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家国同构是中国古代的治理结构的基础,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保证了国家的平稳发展,也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的历史基因。这虽然为新中国以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治文化基础,但其中也存在不利于现代社会发展的封建文化残余,如“官本位”思想等也严重影响着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治理的思想为新中国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的指导。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如何治理国家,但是巴黎公社的实践,较早的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治理观奠定了实践的基础。在苏联的革命和建设中,列宁和斯大林对苏联国家建设的实践以及苏联模式的形成,都显现着对国家治理实践的重要探索。近代中国自身的发展历程,为中国国家治理结构的形成提供了最直接的范式和经验。陕甘宁边区政权为新中国治理结构提供了最早的雏形,新中国也依据当时国内外的背景,形成了符合中国社会特征的政权形式,有力地巩固了新中国的政权,实现了民族的独立和国家的统一。然而人类社会发展始终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也注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新中国的建设过程亦是如此。建国初期的中国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国家治理结构的设置是处于一元化的状态,市场和社会高度重合于政府之中,这一方面适应当时中国的国情和现实,另一方面也桎梏了中国社会的活力,甚至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曲折。虽然经历了风波与险阻,但是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为新中国的一个新的开端,中国从此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这段时期是中国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中国社会也在经历着转型的关键时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转型,这些转型也决定了中国现在的发展是动态平衡发展。新中国的发展过程,经历了从统治、管理逐渐走向治理的过程,其发展路径也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现实写照。本文研究的国家治理结构也正是沿着新中国国家治理的发展脉络,立足于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现实发展而进行的分析与构建。如今,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新的科学技术的推动下,社会的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的创造性和物质精神需求也不断增加,中国也在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如“中等收入陷阱”,“修昔底德陷阱”以及“历史周期律”等一系列问题成为桎梏中国发展的枷锁。这些问题的根源在哪里?这些问题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表现为市场经济发展尚不完全,政府权力边界不够清晰,社会组织发育不够健全。这既因为传统文化中有不利于现代国家治理的思想制约,也因为社会最基本的组成的公民素质尚待提高,以及社会转型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既要提高治理的科学水平,更重要的是要优化国家治理的结构,尤其是构建新型的权力结构。这需要不断将治理结构进行升级,协同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好党与这三者的关系,以及党与人民的关系,使其能够形成有机的统一体,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结构的核心和根本,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构成国家治理结构的主体,其中政府仍然是最重要的治理主体。法治是规范权力边界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民主是促进治理结构平衡运转的必然要求,促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发展目标和归宿。共同的价值依循是必不可少的,核心价值观则是形成凝聚力及向心力的关键。因此,国家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是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形成稳定的三角形构造,民主、法治和核心价值观将国家治理结构中的主体结构相互连接,形成动态稳定且平衡发展的治理结构。

骆天纬[5]2016年在《区域法治发展的理论逻辑》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当下区域法治加快推进的现状,并不仅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直接需求,也不是已往的法治发展类型理论所描述的那种自发的、渐进式的法制变革,而是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指引下,地方政府以一种积极的态度介入其中并加以推动的时代产物。正是地方政府的这种推动力,使得我国法治发展格局呈现出一幅全新的图景——在法治中国的整体部署下,区域法治发展也应运而生。区域法治发展是地方政府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性的前提下,在推动经济与社会治理竞争的背景下展开的。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区域法治发展的推动力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之间的府际竞争。地方政府竞争理论与区域法治发展理论之间存在很多逻辑上的交集关联。从二者的产生背景来看,全球主义和区域主义的同步崛起共同推动了主权国家的市场化改革以及意识形态的松绑,从而加剧了地方政府的竞争并引导地方治理手段的变革。从二者的内在机理来看,竞争作为发现过程,激励地方政府通过试错发现更好的规则与制度;同时,政府间竞争增进区域之间的相互开放与资源流动,缓解了地区内既有制度的僵化。从实践角度来看,推进区域法治发展是地方政府的竞争机制、竞争内容以及竞争目标。地方政府出于理性人利己的竞争行为在客观上加快了区域法治发展的进程。资源竞争、制度竞争和财税竞争分别对法治环境、法律制度、法治理念存在影响。从地方社会治理竞争来看,区域法治发展可以提高地方政府将社会矛盾法治化、制度化解决的能力。在政绩竞争方面,具有政治敏锐性的地方官员,对于中央和上级政府的法治意图有着明晰的洞察和理解,进而将国家法治的部署在本辖区内进行有效且富有创造性的贯彻。上下级政府间的博弈,推进了区域先行改革,并且使地方的立法权限更加明晰。此外,削弱消极竞争的努力也往往取决于区域法治发展的成熟程度。区域法治发展关注地方治理,而在地方治理中,公众参与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但是公众参与恰恰是地方治理的软肋。在当前公民社会日益成熟的背景下,忽视公民参与地方治理将极大地阻碍地方治理法治化的实现。应当看到,区域法治发展一方面对民主发展存在需求,但是在另一方面,以地方政府竞争为背景的法治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主试验的开展。区域法治发展应当克服各种竞争带来的不利因素,实现区域各方主体的多元合作。在区域法治治理框架内以府际法治合作方式实现合作治理,是区域法治发展的路径选择。地方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利益的代表,热衷于追求本行政区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产生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域之间的矛盾。导致行政区划与跨区域合作之间紧张关系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间的不合理竞争以及府际竞争中政府行为的自利化。如何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在更广阔的大区域内实现地方之间的政府合作与协同治理,对现有的多层级的法治体制提出了挑战。区域合作的目标是实现区域内的各个行政区域的科学、协调发展,克服产业结构同质化和政府间竞争的负面因素而谋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打破行政壁垒而实现市场的自由和统一,以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区域法治发展的目标在于以下方面:一是为法治发展的中国道路探索经验;二是为区域间合作治理提供法治框架;三是以发展区域法治来推动国家法治全面均衡发展。政府间竞争主导的法治发展模式,面临三个方面的实践难题:一是短期政绩最大化与法治发展短视化的矛盾;二是权力自主性扩张与法治限权目标的矛盾;三是运动式法治发展与法理型法治发展的矛盾。推进区域法治发展,必须妥善解决以上问题。转变政府法治职能、实现央地关系法治化以及完善政府间竞争约束机制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刘洋[6]2014年在《前苏东国家与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模式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转轨一直以来是国内外学界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前苏东国家的剧变后,这些国家分别走上了不同的市场化转轨道路,由此形成了截然不同的转轨模式与转轨绩效。对此,一些学者坚持认为,以中国为代表的采取渐进式转轨的国家,因其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选择了正确的转轨方式和政策,从而实现了转轨过程中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而受“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的影响,以俄罗斯为代表的前苏东地区的转轨国家,则多数采取了“休克疗法”的激进转轨方案,从而造成了这些国家在转轨伊始严重的经济衰退。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经济转轨的不同初始条件是引致这些国家在未来的转轨过程中具体模式和路径差异的根本原因。然而,由于“激进”或“渐进”的转轨方式所形成的经济绩效差异更直观地被中国遥遥领先的经济增速所表现出来,这使得“转轨方式决定论”的观点一度受到了更为广泛的关注。进一步地,作为对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经验总结的“中国模式”也被认为是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经济转轨的最优模式和路径。尽管如此,看似盖棺定论的研究“共识”实则是基于市场化转轨以来不同国家绩效差异的表象而对经济转轨过程的一种经验论认识。它忽略了同样作为一种制度变迁过程的,经济体制转轨的初始条件,从而割裂了转轨国家在体制转型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组织与制度的演化过程。随着转轨经济市场化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基于“转轨方式决定论”思维进路的“激进”与“渐进”的两分法已经不足以独立地解释经济转轨问题的全部。而基于“中国模式”的研究视角尽管能够结合中国市场化改革与经济增长的现实场景而对渐进式的转轨过程进行较为直观的解释,但作为经济转轨的特殊性个案,“中国模式”则无法对其它转轨国家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客观全面的分析框架。本文以转轨经济学为选题语境,综合运用转轨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以及比较体制研究等相关经济学科的理论研究方法,在对前苏东国家与中国经济改革和转轨的历史主义的制度分析基础上,主要就这些国家经济体制转轨的不同模式展开比较研究。为了突破以往类似的许多研究中对相关问题形成的错误的思维定势,本文以时间为主线对不同转轨国家从计划体制的形成到现今在后危机时代的制度改革进行了大跨度的历史回顾。其中包含了对这些国家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差异性所进行的考察;市场化转轨初期不同的转轨模式与转轨政策的比较;市场化转轨与全球化接轨互动过程中的战略选择和后危机时代持续改革与转型发展的探讨;对转轨国家体制转型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转轨模式的形成与演化的重新认识,并基于长期、动态的视角对转轨绩效进行的客观评判;以及对转轨经济的政府职能转型、腐败治理和政治发展等问题的关注。笔者希望借助对上述问题的分析,通过“转轨——接轨”与“转轨——发展”的双重视角,系统阐释转轨国家在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中转轨模式的差异性及其动态演化过程,进而更全面、清晰地理解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转轨国家在经济改革、转轨与发展中形成的特定模式和路径。笔者坚信,本文的分析将在不断丰富转轨经济问题研究的同时,也对转轨国家未来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全文一共分为七章,每章内容具体如下:第一章是导论部分。首先通过对前苏东国家与中国自转轨以来市场化改革与经济发展的简要回顾来引出本文研究的主题。其次,是对本文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探讨。最后,就本文的选题语境、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进行简要介绍。第二章是理论回顾与文献综述部分。由于本文对经济转轨模式的比较研究主要基于一个历史主义的制度分析框架,所以,笔者围绕经济学研究中不同学派和代表性学者对制度问题的分析或制度理论展开概括性地回顾。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有关经济体制转轨研究的主要国内外文献分门别类地进行系统梳理,进而为后文的研究工作提供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主要对转轨前的这些传统社会主义国家不同的计划体制进行深入研究。笔者围绕对不同计划体制及其改革过程的分析,指出这些国家经济转轨初始条件的差异所在,并以此为研究出发点,进一步挖掘转轨国家从“计划”到“市场”过程中不同转轨模式与转轨路径选择背后深层的制度因素。第四章围绕经济转轨的驱动机制、遗传与选择机制,以及市场化转轨初期不同国家采取的具体转轨方式和政策来综合比较经济体制转轨的不同模式。笔者根据前苏东国家与中国在市场化过程中不同的转轨方案与制度安排,结合当时转轨经济的具体情况,对激进式转轨的“休克疗法”,以及以“双轨制”为代表的渐进式改革与“中国模式”等问题进行了重新的认识与思考。第五章以“转轨——接轨”为研究视角,一方面,详细介绍市场化转轨与全球化接轨互动过程中转轨经济参与全球化进程的战略选择,并进一步阐释不同的市场化转轨模式对这些国家的全球化发展战略所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结合当前全球后危机时代的大背景,在具体介绍转轨国家应对和处理全球经济危机所采取的政策措施的同时,深入剖析这些国家在市场化改革、经济结构与发展方式上存在的各种问题。第六章以“转轨——发展”为研究视角,基于对转轨国家在体制转型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转轨模式的动态演化分析,以及市场化以来这些国家长期转轨绩效的客观评价,深入探讨不同的转轨模式与路径对转轨经济长期增长的具体影响。此外,笔者对转轨国家的政府职能转型、腐败治理、市场化与政治发展等议题也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进而寻求这些国家的经济转轨与其未来发展和现代化之间的内在联系。第七章是对本文研究的总结与评述。笔者在全文研究的基础上,详细给出了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基本观点,并对以往研究存在的一些偏见和误解,以及有关转轨经济未来改革与发展的基础性共识或一般性的政策建议进行了评述和展望。最后是对本文可能存在的理论创新与不足之处的总结和归纳。

杨灵[7]2009年在《中国电信市场重组中的竞争与垄断》文中认为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而且这个趋势正在不断发展,推动世界经济的方方面面都已经和正在融入全球一体化中。具体到电信业,就是电信国际化,以电信业为基础的信息产业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力量。电信业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相互推动,加快了经济的一体化进程。在全球经济中,电信业及其更广泛的信息产业已经超越汽车产业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在我们国家电信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战略产业。回顾世界电信发展史可以发现,20世纪上半叶之前,在电信技术发展初期和成长阶段,尽管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但在电信体制上都采取了国家垄断或企业垄断模式。由于垄断体制较好地适应了电信产业在发展时期的技术经济特点,电信产业的垄断时期也是各国电信产业获得较快发展的时期。随着电信产业由发展阶段进入发达阶段,在电信技术经济特性内在要求的促进下,电信产业的自然垄断性质日渐弱化,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世界电信产业从垄断进入竞争时代。正是在这样的内在技术经济的背景下,以美国、英国和日本等为代表的国家掀起世界电信改革浪潮。概括起来,世界电信改革总体方式是引入电信竞争和电信民营化,具体方式不外乎引入民营竞争者、拆分垄断者或者电信企业国有股权的逐渐拍卖直至完全民营化。在这个过程中,美国的电信市场是经历了一个垄断(专利保护)—竞争—垄断(市场机制下产生的垄断者)—竞争(行政力量)这样一个反复的过程,英国的电信市场是垄断(国有行政垄断)-垄断(引入民营竞争者无效)-垄断竞争(拆分垄断者)-竞争-垄断(市场产生的垄断者)这样一个过程。从西方发达国家电信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电信市场的发展尽管伴随着行政力量的渗透,但是有其内在的发展轨迹,当外在的行政力量同电信市场内在的发展规律相符合而形成合力时,就促进了电信市场的高速发展,而当外在的行政力量抑制了电信市场内在规律的发挥时,就限制了电信市场的发展,而且最终需要行政力量做出某种较正。那么决定电信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是什么呢?很遗憾,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或明确提出这种电信发展的内在演进规律。这也是我们以及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盲目跟随发达国家的具体发展路径就必然是一个不断试错过程的原因。中国的电信市场在过去的10多年中,经历了高度垄断的稳定时期、引入联通的竞争试探期、纵向分离的分项垄断期、横向拆分的恶性竞争期,并最终走向了默契合谋的平稳期。中国电信市场管制机构对于电信发展的目的是清晰的,但手段与结果却是混乱的,虽然依靠行政力量在不断地做出各种修正,但目前业界形成共识的一点就是在我们国家的电信市场中还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我们国家是在借鉴了发达国家电信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后对中国电信市场进行的外科手术式改革,其结果是我们依然走过了先行者的已经走过的弯路,这样的事实激发了我强烈的探求欲望。在这样的思考中,受经济发展原动力的启发,我发现影响电信市场发展历程的依然还是电信技术的变迁。技术是市场发展形式的基础,或者更规范地说,市场受技术因素的制约。从而,技术构造了市场发展的激励和基础,技术变迁决定了市场结构的演化方式,因而是理解市场结构演变的关键。技术对市场绩效的影响是无可争议的,不同时期市场的长期绩效差异从根本上受技术变迁程度的影响,这也是毋庸置疑的(没有信息化的基础就不可能有经济全球化的可能)。然而,由于尚无任何分析框架将技术作为直接因素融入到市场与市场结构的演变中去,无论是主流的新古典均衡理论还是产业组织学(Industry organization)以及制度学派,都未能揭示技术在市场结构演进中的作用。本篇论文就是在这样的思考中,提出了这样一种理论框架。这一分析的意义就在于对大部分产业发展—特别是中国电信产业—中市场结构演变历史进行重行审视,并对市场结构的历史演变做出一种新的诠释。历史是重要的。其重要性不仅在于我们可以从历史中获取知识,还在于种种市场演变的连续性把现在、未来与过去连接在了一起。现在和未来的选择都是由过去所型塑的,并且只有在市场结构演变历史的事实中,才能理解市场结构演进的内在决定因素,将技术整合到产业组织与市场结构的分析中,是改进二者的重要步骤与手段。将技术分析清楚而直接地融入到产业历史以及市场结构演变的历史之中,会产生些什么不同呢?探求决定市场结构演变的决定因素,就是将随时光流转的产业发展的市场方面构建成一个连贯的逻辑中。我们不是重建产业发展的历史,而是构建一个关于产业中市场发展的逻辑结构,这种构建只能存在于人类的心智之中。然而,一个好的理论框架,就必须能给出一个一致的、合乎逻辑的解释,并且还应紧守已有的证据与理论。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便是:技术因素与市场结构的结合,比之其他方式,将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市场结构的演变。按照科斯(Coase,1937,1960)的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内在关系的理论,在给定技术水平的条件下,人们创生或选择某种制度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导致一些市场制度安排的出现与改变。这一点已经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常识。然而问题在这里并没有结束,技术并不是给定的,更不是静止的,而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着。人们需要同时选择技术和制度时,结果又将如何?诺斯和瓦里斯建立了把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整合在一起的新的理论框架,在整个经济层面揭示了技术与制度的互动关系,从而让我们理解了经济变迁的逻辑,遗憾地是对于我们这些研究产业发展的产业组织经济学者,却在市场与市场结构演变这种市场制度的变迁问题上,彻底地将技术因素遗忘了。技术因素和市场结构之间存在着某种深层的内在关联,且至少在电信、电力、铁路等产业发展的历史演变中有充分的证明。技术在市场结构演变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企业互动的稳定结构来减少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技术总是处在不断地发展与变迁之中,因而也在不断改变着对市场来说可能的选择。尽管我们生活在一个技术变迁速率呈现加速度的世界中,但变迁在边际上可能宛如冰川融化般缓慢,以致于我们必须以历史学家的眼光观察市场结构的变化,方能察觉其中的逻辑。在电信业发展初期,在专利保护作用下,电信市场必然是一种垄断的市场结构,随着专利期的结束,在电信市场利润的诱惑下,如果没有行政力量的干预,必然是一种近似于完全竞争的群雄争斗局面,而电信技术在当时的条件下具有全程全网的自然垄断特性,所以争斗的结果如果没有外在力量的干扰,必然会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电信成本成倍数地不断降低,电信产业的自然垄断性发生变异,电信的内在技术经济特性要求的是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此时就需要借助于行政力量的参与来打破市场形成的垄断结构,否则就会制约电信市场的发展。目前世界电信技术的发展降低了电信企业的最佳生产规模,打破了电信网络的不适宜分割性,特别是网络融合技术的出现,未来的电信技术呈现出一种向完全竞争发展的趋势。因而,总体市场结构的演变是由各种因素来决定的,但是技术条件和技术特性是其内在的基础和诱因,有些技术能增加集中度并促进垄断,有些技术则增加了市场的多样性促进了竞争。但无论怎样,将某些技术条件下(直流电、铜质电缆、蒸汽机等等)的市场结构与变迁后的技术条件下(交流电、光纤、内燃机等等)的市场结构作个对比,将能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技术变迁(不论是区域间的对比还是历史阶段上的比较)对于市场结构的演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制约着市场结构可能演化的程度与方式。这是我们在思索电信业发展历程受到的启发。根据这样的启发,结合产业组织理论中经典的SCP范式,我们提出了分析产业发展的T-S-C-P理论框架,并用这种理论框架反过来对世界电信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理论上的验证,我们发现这种理论框架是有其解释力和说服力的,不过对于这种理论框架在其他产业中的验证,以及关于决定市场结构演变的特别重要的制度因素,鉴于时间和能力的制约,我们只能形成一种感性上的理解,未能形成理论上的内容,我想这应该是以后会继续进行工作的一部分。理论服务于实践,提出这种理论框架最终是要用来分析中国电信市场并找出制约中国电信市场发展的根本症结所在。在分析中国电信市场的发展中,我们发现对于我们国家转型期的电信市场而言,有着与西方发达国家根本不同的因素。发达国家是在完善的市场环境和法律基础上来发展电信产业的,而我们国家到目前为止还存在着主体电信运营商产权同质的制度制约。同时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国内学者唐要家已经提出过针对转型期国家的SS-C-P框架,同这种思路不谋而合,肯定并坚定了我们将产权结构加进T-S-C-P框架中的决心,最终形成了进行产业分析的T-S(S)-C-P理论分析框架。应用这样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按照T-S(S)-C-P理论分析框架的逻辑顺序,从电信技术的发展变异(量变到质变)开始,就中国电信市场结构的演变、中国电信市场中主体运营商产权同质对电信竞争的制约、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行为和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有效性(绩效)分别用一个章节来进行分析。同时在这样的分析中,我们发现电信技术的发展要求管制体制做出相应的调整,否则就会制约电信市场的发展。例如网络融合的电信技术就要求统一的管制机构来进行行业的监管,然而我们国家目前实行的还是分业管制,这必然制约电信产业的发展。另外网络融合的技术发展要求电信市场市场有结构上的调整,只有进行这种结构上的调整才可能形成广义电信的有效竞争,否则一定会限制电信竞争,例如在我们国家广电网还没有参与到电信市场竞争中,网间的分割和对立已经严重制约电信技术的发展和电信竞争的形成,IPTV业务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遵循这样的思路用电信技术进步中的网络融合、电信管制与电信竞争这一章节来分析中国电信市场重组中的竞争与垄断效应。全篇论文根据T-S(S)-C-P理论框架中的5个要素提出了7个问题,通过对这5个要素的系统分析,形成了本篇论文逻辑上有机组合的5个章节,也是全篇论文的关键线索,得出的了一些贴近有关电信政策实践的结论,其中核心关键的结论是中国电信市场的重组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目前的市场结构同电信技术变迁的市场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需要我们国家电信管制不论实在结构上还是在管制机制上需要进行根源性的改变。

申鹏[8]2010年在《基于中国人口转变视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美]托马斯·弗里德曼在其著作《The World Is Flat》中写道:“如果某个地方拥有最丰富的人力资源和最廉价的劳动力,全世界的企业和资本都会到这里来。”曾几何时,廉价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是推动中国经济腾飞的主要动力,也是外资投入中国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人口转变过程导致了劳动力供求关系重大变化,进入了年轻劳动力有限供给的新阶段,进而引起平均工资水平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这一新阶段不仅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形成一个新的收入分配模式,而且还要求创造一个劳动者充分就业的制度环境。而现实是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障碍,使农村劳动力进城非农就业只是实现了产业转移和地域转移,很少实现身份转变,进而产生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过程。本文运用人口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合理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以中国人口转变导致的劳动力供求关系变化及其相应的经济发展阶段作为研究背景,试图从制度创新视角系统地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本文共分八章,主要是运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的理论体系分析中国人口转变过程及其劳动力供求关系变化,进而从广义人口转变的角度引出研究主题:基于中国人口转变视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问题。随后,全文主要以回答以下问题为主要创新点:第一,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层次如何?本文通过从制度视角来回顾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历程,总结出“流动有余而转移不足”和“限制的多而鼓励的少”是其独有的两个差异,进而导致农村劳动力经历的是一个流动过程而不是一个转移过程,这一流动过程的存在是因为在“再外出→再回流”之间存在着制度障碍。文章突破了传统的“推-拉理论”,根据制度障碍的侧重点不同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障碍分为“农村转出”和“城市融入”两个层次,这两个层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关系。在“农村转出”层次中,农村土地是重点;而在“城市融入”层次中,户籍制度是本源。“农村转出”和“城市融入”两个层次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机统一的全过程。第二,如何理解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层次?本文通过分析农村土地制度和金融制度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认为“农村转出”层次主要涉及农村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和地域转移两个方面,而农地金融制度创新则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的确权流转制度创新,是农村劳动力获取有效金融资源的主要途径,可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支付一定的转移成本。本文通过分析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认为“城市融入”层次主要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身份转变及其定居城镇问题。其中,户籍制度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城市融入的角色身份问题,劳动力市场制度解决的是经济收入问题,社会保障制度解决的是社会根基问题,而农村教育培训制度则是解决农民劳动力城市融入的可持续性问题。第三,基于制度障碍层次如何构建新阶段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理论模型?本文提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两个前提(或必要条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为这两个前提能够推动转移进程。基于制度创新视角,认为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主体包括宏观主体(中央政府)、中观主体(各级地方政府)和微观主体(农村劳动者、农户及农村集体组织);同时认为,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是在典型的二元结构下进行的,其制度创新过程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只能采取有重点分阶段、逐步过渡的方式推进。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必然面临着不同的时代背景,还需要研究转移制度安排的次序和协调问题,即过渡性的中间制度安排和各项制度安排之间的统筹协调问题。根据前述的制度创新理论,本文从制度供给的角度构建了基于制度障碍层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型,以此为基础,选取各制度变量的指标体系构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理论模型。该模型以制度创新主体(主要是中央政府)为主导,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为手段,以培育农村劳动力可持续性的就业能力为目的,加速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进而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的城乡关系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基于制度创新子系统之间的统筹协调问题构建了制度创新变量各指标体系的相互关系模型。通过这个关系模型,笔者认为,农村土地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和劳动力市场制度创新构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过程,教育培训制度创新和户籍制度创新能够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进程。第四,新阶段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的路径何在?本文强化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的政府责任和制度创新路径模式。笔者认为,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的政府责任是加快农村劳动力制度改革的法理基础,其目的在于维护制度公正。同时,本文分析了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认为必须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的阶段性和制度创新体系之间的协调性,突破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的传统路径依赖,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以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各阶段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据此,本文提出以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以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以农村土地制度、农地金融制度、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制度与农民工培训制度为支撑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近期(2010-2015年)制度创新路径模式;以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教育培训制度为支撑,进一步完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金融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中期(2016-2020年)制度创新路径模式;以积极推进各项制度变量的深化与完善、彻底消除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长期(2021-2050年)制度创新路径模式。对于以上四个问题的回答,即构成了本文研究的逻辑思路、核心内容和主要创新。本文力图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理论及对策研究方面有所创新,进而推动后危机时代农民工尤其是第二代农民工(或新生代农民工)的城镇落户和城市融入问题。然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使论文在定量分析方面的力度不够,也未采用差异系数来对某个制度变量的城乡差异程度进行实证分析;而且,对于所构建的理论模型肯定也有不尽人意之处,具体阐释也有未尽全面之处。弥补这些缺陷与不足将是笔者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郑家昊[9]2012年在《论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兴起》文中指出对于人类社会治理而言,“政府职能及其模式”的问题得到了人们持续的关注,公共行政学甚至政治学的研究集中了很大的精力探讨这一问题。本文在人类社会治理的历史脉络中去研究政府职能模式,试图描绘出一幅政府职能模式的历史演进图谱。研究目标决定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因而,这篇论文是以历史主义反思性阐释为研究的基本取向的。通过反思性阐释,本文对诞生于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发展于中国的一种全新的政府职能模式——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兴起进行了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叙述,力求作出理论提炼,确立起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理论范畴,用以作用于中国的行政改革实践。如果将人类社会模糊分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三个阶段,与之相对应,人类的社会治理也先后经历(或正在经历着)统治型、管理型和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在这三种模式的结构图中,处在核心地位的是三种基本的政府类型:统治型政府、管理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农业社会的“统治型政府”本质上就是“王朝”,所拥有的是一种阶级统治的职能。这种阶级统治职能是统治型政府藉以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基本途径,并且呈现出“混元一体”的特性。也就是说,在这种政府职能中尚未分化和离析出其他的职能。这是因为,在整个农业社会中,尚未实现领域分化,政治与经济都尚未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领域,社会的同质性决定了它必然以“家长制”(或类似于家长制)的形式出现,社会的等级关系决定了它必然借助于权力而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治理。总之,农业社会的治理体系并没有实现统治职能与管理职能的分化,统治与管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统治过程与管理过程是同一个过程。“职能分化是职能模式化的前提”,所以,在农业社会还不存在政府职能模式的问题,在这个社会历史阶段中,所存在的仅仅是王朝的阶级统治职能(在现代意义上,或称为“统治型政府职能”)。近代早期,西方国家率先借助于市场经济和工业革命的推动而进入了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在每一个方面都呈现出迅速分化的特征,工业与农业的分化之下,政治与经济的分化、科学与生产的分化、人群的分化等等,构成了工业社会凯歌行进的主旋律。与社会的分化一道成长起来的现代社会治理模式也在结构和职能上进入了与社会同步发展的过程,农业社会那种“混元一体”的阶级统治职能也逐渐分化为政府自身的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而且,社会管理也是以领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当然,历史的进步虽然可以在某些具体的历史事件中发现“结构性断裂”(阿尔都塞语)的痕迹,而在逻辑上却并不存在这种“断裂”,从阶级统治职能到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变经历了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直至这一过程走到了“质变”的关节点的时候,才呈现出社会管理职能模式确立的特征。而且,由于社会管理职能模式的确立而使政府的性质实现了根本性的改变,即实现了从统治型政府向管理型政府的转变。历史地看,管理型政府的职能模式先后出现过两种典型形式:保护型政府职能模式和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保护型政府职能模式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产物,是西方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政府职能模式,它主张政府担任“保护人”或“守夜人”的角色,尽量少干预或不干预市场经济的运行,任由市场机制去调节经济活动,让市场自己在运行中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换言之,保护型政府职能模式的产生,源于西方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对“自由竞争”原则的信奉,源于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对“市场力量的自由运动可以造就经济的均衡状态”的广泛认同。这一模式终止于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这场危机将“市场万能主义”彻底击翻,让人们明白了“市场失灵”的客观事实,人们必须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用另一种政府职能模式去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因而,一场倡导政府干预主义的思潮随之兴起,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也因此而产生。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是由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宏观经济学做出的政治设计,它主张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手段来调控市场经济的运行,实现对整个经济生活的全面干预,以弥补市场自身力量的不足和达到经济持续、稳步增长的目标。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的这一段时期内,欧美各发达国家普遍选择了这种类型的政府职能模式。但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起,特别是1973年发生了“石油危机”事件之后,所有西方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出现了经济发展的停滞和膨胀。这种“滞胀”意味着“政府失灵”,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于纠正市场失灵的能力的有限,这也直接促使人们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及其理论基础——凯恩斯主义进行了批判性反思。以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公共选择学派、新制度学派、合理预期学派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反对凯恩斯主义的全面干预论,通过分析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和政府失灵的成因及表现,提出限制甚至取消政府干预的要求,希望再度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这一思潮一经流行就得到了实践的响应,其中,“新公共管理运动”就是实践这些理论的典型代表。事实上,“新公共管理运动”并不意味着一种新的政府职能模式的兴起,在某种意义上,新公共管理运动所代表的只是对“保护型”和“干预型”模式不断地进行随机性选择的实用主义倾向。当人类社会走出工业社会这个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的历史阶段,这种在两种过往的职能模式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性选择的做法也暴露出了其缺陷。因而,二十世纪后期以来,即使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成功地实现了行政改革的西方国家,也经常性地陷入方向不明的盲动主义状态,以至于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显得无所适从。正值西方政府陷入盲动主义的时候,东方世界出现了“东亚崛起”的景象。以“四小龙”为代表的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在实现经济腾飞的过程中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政府职能模式的“第三条道路”,对属于管理型政府的保护型和干预型职能模式造成了冲击。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一度出现了对“第三条道路”的研究热潮,代表性的解读有:现代化理论、依附关系论、发展型国家、新古典论、市场增进论和治理式互赖理论。通过对这些理论的批判性审视和对实践中的“第三条道路”的考察,可以发现:所谓“第三条道路”,实际上就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管理型政府在其制度框架下对政府职能模式的创新实践,属于向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靠拢”。遗憾的是,这些亚洲国家(地区)由于缺乏服务型政府理论基础而未能实现对这种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政府职能模式的理论认识,当这些国家(地区)实现了经济腾飞之后,在西方话语霸权的影响下纷纷放弃了这一创新性实践。这也就意味着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初次尝试在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戛然而止。可喜的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政府在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时自觉地发展了这一模式。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当中国开始尝试运用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作用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时,迅速展现出了它的巨大魅力,特别是在经济方面,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内使中国成为一个世界级的经济强国。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社会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绩是与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中国政府不是在实践中走出了建立和应用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之路的话,我们很难想像今天的中国社会是什么样子。在“亚洲四小龙”实现经济腾飞的时候,大致有三个因素发挥了助力作用,其一,这些国家和地区制定了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目标;其二,这些国家和地区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特殊的政治经济关系,也恰好处在西方国家资本剩余而急需开拓新兴市场的时机;其三,处在冷战决战期的西方发达国家希望通过促进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而扶植起遏制“东方”的力量。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候,是缺乏后两项因素的。而且,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恰恰是人类社会开始转型的时刻——一场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开始兴起,从而使中国制定的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目标未付诸实施便已失效。所以,中国改革开放后所面对的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类社会开启了后工业化进程,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陡增。在这种历史大转型的条件下,亚洲四小龙所走的道路已经不适应于中国了,尽管中国一度认真地研究了他们的经验。这是因为,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二十世纪中后期实现经济腾飞的时候所面对仅仅是实现工业化的单一课题,而中国政府则必须面对发展的“双重历史使命”——既要实现工业化、又要面对后工业化。正是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在实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为:(1)经济领域:实现领导力制度化和建立政商合作体系,制定战略性规划和构建“全方位、大开放”战略发展格局,建立“现代防护墙”下的金融运行体制;(2)社会领域:实施旨在改善民生的“惠农政策”,加强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维稳系统,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而且,中国的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实践先行凸显了政府变革。尤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服务型政府”理论的提出,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实践。从此,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获得了服务型政府理论的支撑,并且被赋予了更加深远的意义——一种“面向后工业社会”的政府职能模式。如果用“主体—功能”的框架来窥察,可以发现:服务型政府是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主体归属,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是服务型政府的功能体现。必须申明的是,无论在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还是在中国出现的“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都是一种实践成就,还没有得到理论证明。一种实践成就如果得不到理论证明是很容易被忽视和抛弃的。关于这一点,“亚洲四小龙”在经济腾飞后屈从于西方话语霸权体系而弃用引导型模式的事实足以证实。中国政府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尤其是中国的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正“处在十字路口”——之前过度强调经济领域的发展而相对地忽视了社会领域的进步,致使中国社会出现了“片面性”发展的失衡局面,使中国社会面临着一场新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两种可能性,其一,就是抛弃了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其二,需要对引导型政府职能实践的经验进行总结,实现理论自觉,使其科学化。我们希望推荐的是后一种选择,那就是致力于实现对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理论确认。如果在社会治理的意义上对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进行理论描述,可以概括为: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是一种面向后工业社会的、自觉的、旨在通过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而引导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一种全新的政府职能模式。总的说来,本文将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放入社会治理历史发展的脉络中进行批判性阐释,试图拓展以往关于政府职能及其模式研究的视角,力求建立起适应后工业化进程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职能及其模式理论。我们的设定是: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是服务型政府所特有的政府职能模式,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自觉建构是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自觉建构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处于互动的过程中,能够发挥相互促进的作用。随着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的深入,中国的一切积极性的创造都会影响世界,如果我们能够在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理论建构方面取得建设性成就的话,也将会作用于世界,会成为中国为人类社会的进步,特别是中国对人类社会治理方式的进步,所作出的一项伟大贡献。

刘彦君[10]2016年在《“一带一路”战略下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今世界经济形势与政治局势正在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逐渐显现,世界总体需求持续疲软,国际资本异动和汇率波动加剧,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趋于下降,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增长疲弱,全球经济复苏动力不足。欧债危机尚未根本解决,美国逐步退出量化宽松,主要国家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凸显,尤其是俄罗斯等资源型新兴经济体结构性问题非常严重,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风险明显增加。与此同时,国际政治局势瞬息万变,乌克兰危机使得俄罗斯陷入与西方国家激烈冲突的境地,促使俄罗斯"转向东方",并将中国与俄罗斯不同领域和方向的利益连接起来。2015年5月中俄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这一战略性突破必将加快推进两国区域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丝绸之路经济带并非要建立某种形式的组织联盟,而是旨在构建开放、包容,功能性合作为主的经济协作模式,旨在推动沿线各国经济密切联系和政策协调发展以开展更加广阔深入的区域经济合作,符合各国的根本利益。中俄作为"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大国,两国加强政策沟通与战略对接,深化区域经济合作,不仅有利于两国实现政治经济利益融合,而且有利于带动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繁荣与发展。因此,"一带一路"战略为深化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新的动力支撑。目前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水平总体上滞后于国际经济发展大趋势,更未充分发挥两国经济合作的巨大潜力。这意味着在"一带一路"战略框架下中俄两国首先必须拓展区域经济合作的范围和深度。当然,"一带一路"战略的开放性,决定了中俄区域经济合作已不再局限于中俄两国之间,而是涉及到中俄与沿线相关国家开展更大范围的有效协作。从目前沿线国家的经济基础差异性及经济协调的复杂性来看,中俄与沿线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不可能在短期内达成大范围的多边合作,而应该首选周边国家,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框架下实施中俄共同推进的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显得更具现实意义。事实上,中俄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发展,尤其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经济合作已经上升到中俄两国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高度并且积极开展深入的互动对接合作。那么,在"一带一路"战略下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有哪些新趋势?探索何种创新性的合作模式推进中俄区域经济合作?采取何种机制实现互动合作?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对于扩大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以及推动中俄与沿线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快速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本文共分八章,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明本文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现状及述评,并对本文的研究思路、基本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创新点及不足之处进行简明概括。第二章是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主要阐述了本文所涉及到的相关概念,并对区域相互依赖及竞合理论、区域空间相互作用理论、区域空间结构相关理论、区域空间组织相关理论、区域经济合作相关理论等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梳理,为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三章是中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现状与评价。主要从贸易合作、投资合作角度分析了中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的地缘政治、经济利益、社会文化以及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因素。然后构建中俄区域经济融合定量评价模型,研判中俄区域经济合作融合发展程度。为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提供现实基础。第四章是"一带一路"战略下中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趋势和目标。第一,从发展趋势看,"一带一路"开放发展战略必将开启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新形势,本文从中俄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是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力量、构建自由贸易区网络是一体化建设方向、中国东北与西北地区是实践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区域、城市间联系加强是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趋势、构建跨境交通经济带以拓展中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空间等方面加以研究。第二,制定了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的近中期目标。本文认为,必须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战略创造的合作平台来加快中俄合作,以推进双边、多边跨国次区域发展,重点加强沿线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拓展沿线区域经济合作广度和深度,推进跨国次区域合作机制化安排,率先在条件成熟的次区域建立自由贸易区,逐步推广并最终使整个沿线区域形成跨国次区域自由贸易区网络。第五章是"一带一路"战略下的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本章首先总结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实践,揭示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特征,再从不同视角归纳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模式。然后,结合新时期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新趋势,重点探讨"一带一路"战略下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选择,主要从合作空间布局、合作具体领域、合作主导力量、合作基础载体等不同角度提出了多翼轴带式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主辅式复合型国际产业合作模式、政府与市场联合促进经济合作模式,明晰不同合作模式的基本特点、发展路径及具体实施对策。第六章是"一带一路"战略下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的机制。主要回顾和分析了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化建设的发展现状,基于此重点探讨了"一带一路"战略下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构建,主要从纵向发展和横向拓展两个方向展开研究,既重点研究区域对话、协调仲裁、利益共享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机制,又研究某些领域性合作机制的制度性建设。第七章是"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东北与俄远东跨国次区域城市经济联系的实证研究。本章以中国东北与俄远东跨国次区域为例,研究如何具体开展中俄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并以该跨国次区域的主要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引力模型测算该跨国次区域城市经济联系强度,利用社会网络理论深入分析该跨国次区域经济空间结构演进状况。在此基础上,从城市定位、空间布局、机制保障等方面提出促进该跨国次区域经济空间格局优化的具体对策。第八章为主要结论。通过对全文的总结和归纳,提炼出"一带一路"战略下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与机制研究中的一些基本结论,并对该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提出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以下三点:一是研究方法新。国内已有的研究,由于研究方法限制,仅提出宏观的合作理念或回答某些局部问题,难以深入揭示问题的本质。本文通过跨学科和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尝试对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从以定性研究为主转向定性与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如运用经济地理学中的引力模型来测算中俄跨国次区域城市间经济联系强度;运用社会学中的社会网络分析法来研究中俄跨国次区域经济空间结构演变状况;运用区域经济合作理论中的经济融合度指数来构建中俄区域经济融合测度模型。二是研究视角新。以城市空间经济联系为视角研究中俄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本文以中国东北与俄远东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为研究视角,深入分析了中俄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城市经济联系强度和经济空间结构演进,这为有针对性地拓展对俄经济合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观点新。本文将中俄相邻区域看作一个具有内在经济依存关系的跨国经济区进行产业布局;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下中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应重点构建"梯型"国际化产业集群布局理念;积极发挥中俄两地区内空间联系强度高的次区域经济合作优势,同时充分发掘空间联系强度较弱的次区域的合作潜力,还提出了互补性合作向战略性合作转变等观点。

参考文献:

[1]. 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及其培育研究[D]. 季卫兵. 南京理工大学. 2016

[2]. 面向新型城镇化的县域合作治理绩效影响机制研究[D]. 姜庆志. 华中师范大学. 2015

[3]. 社会空间网络分析视角的建设用地差别化管理:逻辑框架、治理机制和管控策略[D]. 曹裕. 浙江大学. 2016

[4]. 新中国以来国家治理结构研究[D]. 兰旸. 中共中央党校. 2016

[5]. 区域法治发展的理论逻辑[D]. 骆天纬. 南京师范大学. 2016

[6]. 前苏东国家与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模式的比较研究[D]. 刘洋. 吉林大学. 2014

[7]. 中国电信市场重组中的竞争与垄断[D]. 杨灵. 辽宁大学. 2009

[8]. 基于中国人口转变视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研究[D]. 申鹏. 西南财经大学. 2010

[9]. 论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的兴起[D]. 郑家昊. 南京农业大学. 2012

[10]. “一带一路”战略下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研究[D]. 刘彦君. 东北财经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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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市场:理论、实践和中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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