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尔的“培根问题”及其解决_培根论文

波普尔的“培根问题”及其解决_培根论文

波普尔的“培根问题”及其解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培根论文,波普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6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5)03-0157-07

卡尔·波普尔不仅是西方第一个把“归纳问题”直接称为“休谟问题”、把休谟问题看成是归纳法的证明问题的哲学家,而且他还是将培根的“假相说”所涉及的偏见问题称为“培根问题”、并试图加以证伪主义解决的第一人。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的重新发现及其解决,不仅为人们更全面地认识培根哲学在哲学史上的地位开启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而且为正确解决自近代以来人们便孜孜以求的关于认识的可能性和客观性问题提供了契机。然而,对于这一同休谟问题一样具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人们并未给予应有的关注。就国内学术界而言,目前不仅尚无任何著述对其加以研究,而且不曾有所提及。鉴此,本文拟从分析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的重新发现入手,进而对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的解决以及这一解决的“得”与“失”等作以尝试性的探讨,以期引起更多有识之士对这一重要理论问题的关注和深入研究。

一、波普尔对培根问题的重新发现

培根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它的提出无疑与近代英国经验论者F·培根有关。但在培根那里,这一问题还只是内涵于其“假相说”对导致认识犯错误的原因的探讨之中,严格说来培根问题作为哲学概念并不曾直接被使用。而首次将这其中涉及到的偏见问题称为培根问题,并对其作深入研究的则是现代科学哲学家波普尔。

波普尔对培根问题的重新发现,是建立在他对包括培根在内的传统科学观及与此相联系的传统偏见观的批判基础之上的。作为当代西方最著名的科学哲学家之一,波普尔在理论上的显著特征在于把科学知识的增长作为认识论的中心问题,他反对经验归纳主义的静态积累的知识增长模式,而倡导一种动态进化的科学知识增长理论。关于这一点,从其《科学发现的逻辑》、《猜想与反驳》以及《客观知识》等主要著作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因为这其中处处充满了他对经验论哲学、特别是培根相关思想的批判。然而,就波普尔对培根的观察归纳法以及传统偏见观的批判而言,他的另一部著作——《走向进化的知识论——通过知识获得解放续集》体现得更为集中。在该书的《科学:问题、目的和责任》一文中,波普尔对人类思想史,进而对培根的哲学提出了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看法。在他看来,人们完全可以把人类的思想史看作偏见和教条的历史,甚至可以把它描述为宗教或者准宗教的狂乱阵阵发作的历史。“而培根所发动的运动是一场宗教的或者半宗教的运动,培根是科学的世俗化宗教的预言者。他用‘自然’的名称取代了‘上帝’的名称,而其他的一切几乎都原封不动。神学,上帝之学,被自然科学取代。上帝的法则被自然法则取代。上帝的能力被自然的能力取代。”[1](P48)与此相联系,培根把确定一切事物的性质(或本质)作为新的自然科学的目的或者任务,并认为这是可能的,因为在他看来,自然之书是一本打开的书,“需要的只是以纯洁的不存偏见的心灵接近自然女神,她会乐于泄露她的秘密”[1](P48)。波普尔指出,培根这种天真的、带点外行味道的“乐观主义”,是那些科学爱好者们的鼓励和灵感之源。他的这一自然新神学的激励和影响至少和他的同时代人——堪称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创立者的伽利略一样伟大、一样持久,尤其是他关于自然科学本质的天真的观点和他对新的自然科学与旧的神学和哲学之间所作的区分,成了科学的新宗教的主要教条。

在对培根哲学的一般特征予以考察之后,波普尔随即将其批判的目光集中于培根的观察归纳法。在他看来,作为通向知识的真正道路,也作为通向力量的道路,培根推荐给人们的新方法是这样的:“我们必须清除我们心灵中的一切偏见,一切先入之见,一切理论——宗教、哲学、教育或者传统可能传授给我们的所有那些迷信,或者‘偶像’。”[1](P50)只有清除了我们心灵中的偏见和杂质之后,我们才可以探讨自然。“因为把我们引入歧途的不是自然,而只是我们自己的偏见,我们自己心灵中的杂质。如果我们的心灵是纯洁的,我们就能阅读自然之书而不会曲解它……简言之:纯粹的清白无暇的观察是好的,纯粹的观察不会出错误;思辨与理论是坏的,它们是一切谬误之源。尤其是,它们使我们误读自然之书——即曲解我们的观察资料。”[1](P50)波普尔认为,“培根的观察主义和他对一切形式的理论思维的敌视当时是革命的……它们成了科学的新的世俗化宗教的口号和最受珍爱的教条。这个教条对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几乎难以置信的影响”[1](P50)。但是,这个教条所产生的影响并非都是积极的,因为它并未表达与培根同时代的科学家们的普遍信念。比如,伟大的科学家和哥白尼“世界体系”的辩护者伽利略认为,大胆的、纯粹思辨的科学理论会使我们摆脱偏见。与此不同,培根则认为这些新的理论是思辨的偏见,理论思维总是产生偏见,只有放弃它才能有助于我们摆脱偏见。他说,不要推理,而只要睁开眼睛不带偏见地进行观察,你就不能怀疑太阳运动而地球静止。基于这样一种事实,波普尔称“科学哲学家培根始终是哥白尼假说的敌人”[1](P50)。

波普尔严厉地指出,培根的科学观及其反理论的教条中的错误是多方面的。首先,培根关于在做出科学发现之前我们能够随意地清除心灵中的一切先入之见或者理论的观念是天真的,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我们的某些观念——例如地球是平的或者太阳运动的观念——是偏见,但只有在科学的进步使我们摈弃了以往所持有的信念之后才发现它是偏见,在这一进步之前,我们没有可据以辨认偏见的标准。其次,培根关于“清除你自己的偏见”这条规则看似合理,但在现实中往往会导致一种危险的结果。因为当你做出了一两次清除偏见的尝试之后,往往你会认为你已经成功,然而你会更加固守你的偏见和教条,尤其是那些你未意识到的偏见和教条。再次,培根的规则是“清除你心中的一切理论”,而经过这样清除的心灵不仅仅是一种纯洁的心灵,它同时也会是一种空虚的心灵。而空虚的心灵则是不能认识的。第四,培根忽视、缩小了如下事实的重要性,即“我们总是使用理论,即使我们多半未意识到它们”[1](P53)。他不了解“纯粹的”观察这种事物,即无理论成分的观察是根本不存在的。“一切观察——尤其是一切实验观察——都是按照某种理论对事实的解释。”[1](P53)最后,作为对培根科学观的错误之症结的更深层次的揭示,抑或说对培根科学观批判的总结,波普尔提出了所谓的“培根问题”。他说:最后这句话把我引到关键的一点——我想称作“培根的问题”的一点。它是这样的:“培根意识到按照种种理论解释被观察到的事实的普遍倾向,他敏锐地意识到这一倾向的非常现实的危险。他看到,如果我们按照先人的理论或者‘偏见’解释观察到的事实,那么我们就很容易凭借观察进一步确定和巩固这些偏见,无论实际的事实为何。因为偏见使我们不能够从经验中学习,对于通过观察与实验促进科学的进步,它们构成了不可逾越的障碍。”[1](P54)

不难看出,波普尔在此所说的“培根问题”不是别的,而是指存在于培根思想中的一种矛盾。即一方面,培根意识到认识不过是从已有的理论或偏见出发对观察到的事实的解释,这是普遍的;另一方面,他又意识到如果我们按照先人的理论或者“偏见”去解释观察到的事实,则很容易凭借观察进一步确定和巩固这些偏见,因而偏见会阻碍我们从经验中获得客观知识。简言之,所谓培根问题,即“偏见问题”,也就是偏见与通过经验获得知识或者“观察证实理论”的矛盾问题。

那么,在培根那里是否真的存在波普尔所说的上述矛盾?笔者认为,如果仔细分析培根的假相说会对此问题做出一种肯定的回答。不妨先让我们看培根对四假相之首的“种族假相”的分析。按照他的说法,凡属于人类这一种族,其认识总是从自身先存的思想、观念等出发,即“不论感官或者心灵的一切知觉总是参照着人而不是宇宙”。然而,由于人在反映事物时掺入了它自己的性质,结果往往会“使得事物的性质变形和褪色”[2](P19);而所谓“洞穴假相”则说的是,由于每个人的本性、所受的教育、所读的书籍等不同,致使每个人都形成各自的“洞穴”,即特有的认识结构。人们在追求科学时,由于总是深居于其洞穴之中,“总是求诸他们自己的小天地,而不是求诸公共的大天地”,这样,便难免“使自然之光曲折和变色”[2](P20)。至于其“市场假相”和“剧场假相”,则分别揭示的是“依据一般俗人的理解”的文字、权威的观点、传统的哲学体系等总要介入人们的认识之中。具体说来,由于语言具有对思维的约束限定作用,致使人们往往被岔引到无数空洞的争论和无谓的幻想上去;而受传统的或流行的各种科学和哲学原理、体系及权威的影响,客观真实的世界会被臆造的虚幻世界所代替。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们承认假相说蕴含了波普尔所说的上述矛盾,并且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波普尔是培根问题的重新发现者,但是,这并不否认,就“培根问题”而言,波普尔与培根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其一,二者对作为培根问题的核心概念——偏见的理解是不同的。在培根那里,偏见通常是指主体先存因素中那些错误的、对认识起消极作用的成分。而在波普尔那里,偏见则一般地指使认识成为可能的所有主体先存因素。其二,培根虽然对偏见的表现形式及其消极影响作了系统而深刻的剖析,但他并不认为偏见介入认识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更无意强调认识总是从偏见出发这一普遍倾向。与此不同,波普尔则把培根这一通过否定的方式阐发的认识不可能不从偏见出发的思想,直接说成是他“意识到按照种种理论解释被观察到的事实的普遍倾向”。其三,培根的假相说在探讨人类认识上犯错误的主观原因时,虽然揭示了偏见与认识的可能性和客观性的关系,甚至触及到偏见与通过经验获得知识以及观察证实理论的矛盾,但是他不曾将这一矛盾突出出来,培根问题还只是潜含于其哲学中的。而波普尔不仅明确提出了“培根问题”这一概念,而且还赋予其较为明确的含义。以上区别看上去是细微的,但却是不容忽视的,因为从一定意义上讲,正是这些区别导致二者在解决培根问题时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法。

二、波普尔对培根问题的证伪主义的解决

在批判培根的科学观及其观察归纳法、进而明确提出培根问题之后,波普尔随即着手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在他看来,培根所采取的通过剔除偏见来解决问题的方法是行不通的,而唯一行之有效的、“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否定“观察证实理论”。

既然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的解决方法是直接针对培根的解决方法而提出的,因此在具体分析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的解决办法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考察一下波普尔是如何看待培根本人对这一问题的解决的。如上所述,波普尔是在批判培根的反教条的理论及其科学观的同时重新发现所谓的培根问题的。然而,他并没有就此止步,为了进一步强调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波普尔相继列举了有关神学的、现代世俗的等不同例子,并以此来分析培根所面临的困难及其用以摆脱它的方法。例如,他在列举第三个例子即医学方面的例子时指出,精神分析学家往往谈到他们所称的“临床观察”,谈到这些观察都毫不例外地证实了精神分析的理论。然而,这些临床观察总是经过解释的临床观察:它们都经过了既定的精神分析理论的解释。于是,在此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声称观察证实了这种理论合理吗?换言之,我们能够想象出任何我们不能按照精神分析进行解释的人类行为吗?如果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那么在任何观察之前我们就可以说,每一种可想象的观察都会是可按精神分析的理论解释的,因此观察会似乎证实理论。“但是在任何观察之前都可以这样说,那么就不可把这种证实描述为真正的经验的或者观察的证实。”[1](P55)波普尔认为,这正是“培根所感到的困难”。他同时认为,面对以上困难,“培根能够想出的摆脱它的唯一方法就是清除我们心灵中的一切理论,坚持‘纯粹’的观察”[1](P55)。而这种建议是根本“行不通”的,因为如上所述,一是我们的某些观念是否是偏见,只有在科学的进步使我们摒弃了我们所持有的一个信念之后才可能发现,在这一进步之前我们没有可据以辨认偏见的标准。二是如果按照培根的意见——“清除你自己的偏见”——行事,其结果往往不仅会使人们陷入一种无偏见的自我蒙欺之中,而且还会由于清除了你心中的一切理论,致使你的心灵变成一种空虚的、无法进行认识的心灵。

应当肯定,上述波普尔对培根所面临的困境及其解决办法的分析,基本上反映了培根思想的实际。因为从假相说的具体内容来看,它所着力揭示的是各种假相及偏见对认识的消极影响作用,即偏见如何阻碍人们的认识、如何导致认识犯错误的问题。既然培根视假相及偏见为导致认识犯错误的罪魁祸首,并且认为只有人心得到净化以后才可能取得正确的认识,那么,他势必主张坚决剔除、“根绝”假相,彻底肃清偏见。关于这一点,培根自己讲得十分清楚:“我们必须以坚定的和严肃的决心把所有这些东西弃尽屏绝,使理解力得到彻底的解放和洗涤;因为建立在科学之上的人国的大门和天国的大门无甚两样,那就是说,没有人会走得进去,除非像一个小孩一样。”[2](P44)问题在于,在此波普尔忽视了培根思想中的另一方面:即假相及偏见是不能彻底剔除的。因为按照培根的说法,假相(比如“种族假相”)是根植于人类种族之中、与人的本性相联系的,因而,人类的认识总有“假相”伴随、总有偏见介入其中。也正是由于这一点,培根曾直言道:他之所以对各类假相加以论列,目的不过是“使理解力可以得到恰当的警告”[2](P21)。可见,在对待假相及偏见的问题上,培根的态度是“坚决剔除”与“不能剔除”两种相互矛盾的观点并存。但相比较而言,前者更为明显,且由于它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了这一时期人们的思想,因而往往被多数人误认为这就是培根思想的全部。事实上,波普尔正像许多人一样,看到的恰恰是培根试图剔除偏见的这一面,并从此出发提出了与培根截然不同的关于培根问题的解决方法,即证伪主义的解决方法。

按照波普尔的说法,他的“解决办法是这样的。除非这个理论是可检验的,除非这种一致是作为检验它的认真的尝试的结果而发现的,否则理论与观察的一致就应是没有价值的”[1](P57)。具体说来,它包括以下两个步骤:

第一步,要向声称他的理论得到实验或者观察证实的科学家提问,你的理论是否是可驳斥的?你会把什么实验或者观察看作是对你的理论的驳斥?用波普尔自己的话说:“每一位声称他的理论得到实验或者观察的证实的科学家都应准备向自己提出下面的问题:我能否描述观察或者实验的任何可能的结果,如果实际上得出的这些结果会驳斥我的理论的话。”[1](P55)如果不能,那么我的理论就显然不是经验理论。因为如果一切可想象的观察都与我的理论相一致,那么对于任何特定的观察我都不会有权声称它给了我的理论经验的证实。简言之,只有我能说出我的理论可以如何被驳斥,或者被证伪,我才能宣称我的理论具有经验理论的性质。波普尔把这种经验理论和非经验理论的区分标准称为“可证伪性标准或者可驳斥性标准”,有时又称其为“可检验性标准”。在他看来,它并不意味着不可被驳斥的理论是谬误的,也不意味着它们是无意义的,因为有些理论(如科学史上的“原子论”和现代物理学中的“中微子”的理论)在科学发展的某个阶段它可能是不可检验的。但它确实意味着只要我们不能描述对某种理论的可能的驳斥会是怎样的,就可把那种理论视为不属于经验科学领域的理论。

在波普尔看来,作为对培根问题的解决办法的第一步——可驳斥性、可证伪性或者可检验性的标准,并没有完全解决培根的问题,但它却是必要的,因为它可以使我们摒弃令培根十分烦恼的许多对观察证实问题的不合理的声称。另外,如果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令人满意的,那时,而且只有那时,我们才能接着迈出对培根问题的解决办法的第二步。

波普尔称所谓第二步是这样的:“只有这些观察或者实验是对这种理论的严格检验——换言之,只有它们起因于驳斥这种理论的认真的尝试,尤其是起因于试图根据我们的所有知识,包括我们对与之竞争的理论的知识,去发现那些可以预期的错误,才可以把这些观察或者实验看作证实了一种理论(或者一个假说,或者一个科学断言)。”[1](P57)波普尔对此解决办法充满了自信,他认为“这在原则上解决了培根的问题”[1](P57)。

十分明显,波普尔的上述解决办法与培根的解决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即他不再是想方设法去否定偏见,而是着力否定与偏见相矛盾的观察证实理论。因为在他看来,既然培根问题的实质是偏见与观察证实理论之间的矛盾,因此,只要证明观察与实验并不能证实理论,或者说,只要证明原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偏见与观察证实理论之间的矛盾,那么,培根也就没有必要为此而感到困惑,于是,培根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得以解决了。具体到其解决方法的两个步骤,第一步首先是要对“观察证实理论”中的“理论”一词作出限制。按他的说法,这一“理论”原则上必须具有“可驳斥性”、“可证伪性”或者“可检验性”,即它应具有经验理论的性质,而绝不是我们预先就知道无论如何也不会找出缺点或者被驳斥的理论。在此基础上,其解决方法的第二步则是对观察证实理论中的“证实”(或“理论与观察的一致”)做出解释,并同时指出其所需的条件。在此波普尔提出了以下两个重要的观点:其一,所谓观察或者实验证实了一种理论,只是就这些观察或者实验是对这种理论的严格检验意义而言,而检验一个理论意味着试图发现它的弱点,意味着试图驳斥它,而不是证实。其二,对某一理论中那些可以预期到的错误的发现,并非是凭空而随意即可做到的,它们只能是起因于驳斥这种理论的认真的尝试,尤其是起因于试图根据我们的所有知识,包括我们对于与之竞争的理论的知识去发现其错误或者弱点的尝试。也就是说,对某一理论之缺点的发现,总须依据检验者自身先有的理论。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当我们说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的解决旨在否定观察证实理论、肯定理论或偏见在认识中的作用时,并不意味着他完全否定观察或实验在认识中的作用。事实上,他所否定的只是以往经验论者主张的观察或实验是理论的来源,观察能最后证实理论这一功用。关于这一点,波普尔曾做过如下清楚的阐述:“观察与实验在科学中的决定性的功能是批评。观察与实验不能最后地证实任何事情,因为总是有通过对某个事实的成系统的曲解而出现的成系统的谬误的可能性。但是观察与实验在对科学理论的批评讨论中无疑起到重要作用。实质上,它们帮助我们淘汰较弱的理论。以这种方式,它们向现存的理论——即向经过严格检验但未被驳倒的理论——提供了证据,尽管只是暂时的。”[1](P59)按照波普尔的这一说法,观察与实验在科学中的重要作用首先在于帮助我们淘汰较弱的理论,同时它还向现存的理论暂时提供证据。充分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正确把握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的解决及其科学观至关重要。

三、波普尔“培根问题”的理论意义与面临的困境

关注波普尔对培根问题的重新发现及其解决,显然并不是仅仅为了满足某种纯理智的兴趣。对于我们来说,更重要的则是通过对其上述思想、尤其是他关于培根问题的解决的剖析,揭示蕴含于其中的深刻理论意义及所面临的困境,进而增强我们解决人类认识问题的能力。

客观地评价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的理论,首先应当肯定的是,波普尔对培根问题的重新发现为我们深入研究哲学史、尤其是全面客观地评价培根哲学开启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我们知道,培根的哲学、尤其是经验归纳法自近代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但像波普尔这样从偏见问题入手对其加以深刻批判,并由此提出所谓的培根问题还是第一次。培根问题的提出,不仅使培根哲学中最独到、最有价值的方面得以凸显,而且为人们在更深层次上探讨认识何以可能等问题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关于这一点,加达默尔在谈及培根哲学时提出的如下与波普尔几乎同样的看法无疑是一个有力的佐证:“培根的方法论建议是令人失望的,因为他的这些建议太含糊和一般了,当其应用于自然研究时很少有成效。……他的真正成就其实在于,他广泛地研究了那种支配人的精神并使人的精神脱离事物真知识的成见,而且因此使精神进行了一场方法论上的纯化,而且这种精神自我纯化与其说是方法,毋宁说是训练(discipinlina)。培根这种著名的‘成见’学说的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使我们有可能遵照方法来使用理性。”[5](P448)

其次,波普尔对培根问题的证伪主义的解决,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认识理论的研究。一方面,波普尔对墙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确立了偏见、理论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弘扬了认识的主体性。自古希腊哲学产生以来,哲学家们对待偏见就持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偏见介入并影响人们的认识是一种非正常的现象,因而偏见应坚决剔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偏见决非仅仅是一种异己的力量和认识障碍,偏见存在于认识过程中并发挥作用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但相比较而言,前一种观点在人类认识史上始终占主导地位。这表现为不仅哲学史上的经验论者主张“剔除偏见”,而且一些唯理论者亦坚持这一观点。比如笛卡尔就曾明确指出,如果我们想认真进行哲学思考,并且想尽力探求自己所能认知的一切真理,“第一步就得把我们的偏见先撇开,那就是说,我们必须先细心怀疑我们以前所承认的意见,直到重新考察之后,我们发现它们是真的,然后再同意它们”[4](P32)。另外,传统解释学的主要代表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也主张上述观点,只不过他们换了一种说法:即通过悬置自己当下的情景以恢复文本作者的本来的生活世界。从一定意义上讲,波普尔之所以要解决培根问题,目的就是通过否定上述传统的偏见观来确立偏见在认识中的合法地位,进而提出一种以理论、偏见或者问题为出发点的新的知识增长理论。他说:作为培根的宗教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科学以观察开始”这一公式,有必要为如下另一个公式所取代,即“科学以理论、以偏见、迷信和神话开始……科学以问题开始,以实践问题或者理论问题开始。”[1](P66)应当承认,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的解决所产生的效果是积极的,由此引发的思想是进步的。而其中尤其不容忽视的是,波普尔继康德之后进一步从正面肯定了偏见、“问题”等主体先存因素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将关于认识何以可能问题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正因为这一点,波普尔之后的许多哲学家虽然对其科学观的某些问题提出异议,但对其“科学始于理论”的命题及其肯定理论、偏见作用的思想无不表示赞许,并通过不同方式予以发挥。

另一方面,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的解决,对传统认识论追求的“绝对的客观性”观点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与根本否定偏见的作用密切相关,自古希腊以来的绝大多数哲学家往往还在认识论上追求一种“绝对的客观性”。他们坚信认识中必定存在着一个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纯粹的客观标准,并把认识的客观性寄托于清白无暇、不偏不倚的心灵对外部对象的把握。对他们来说,认识事物的任务也就是尽其所能地摒弃自身存在的一切先存因素,以便能够切中和把握到那个纯粹客观的标准,进而获得纯粹的客观认识。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在人们思想中根深蒂固的“绝对确凿的知识的观念”,恰恰是波普尔试图通过提出并解决培根问题而彻底摒弃的对象。按照波普尔对培根问题的解决,既然认识总是从偏见或以往的理论出发,因此,科学只能提供给我们假说或者猜想而非确凿的知识,人的认识不可能臻于一种纯粹的客观性境地,所谓的认识的客观性与完满性,不过是一个虽然美丽却遥不可及的梦想。据此,他对认识客观性作了如下独到的看法:“称作科学的客观性的事物,仅仅在于批评的态度:在于这样一种事实,如果你偏袒你最得意的理论,你的一些朋友和同事……会急于批评你的成果,……驳斥你最得意的理论。”[1](P129)又说:“我们称作科学的客观性的事物不过是这样的事实,即没有任何科学理论被看作教条,一切理论都是尝试性的,一直可以接受严格的批评——可以接受旨在除错的理性批评性讨论。”[1](P129)另外,波普尔在谈及如何达到认识的客观性问题时曾明确表示,培根的观点并非完全错误,他担心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的理论会不利于我们的观察。他的担心是对的。但是,他不同意那种将偏见与认识客观性截然对立起来的观点。在他看来,“要做到客观性,我们不能依赖于空虚的心灵。客观性依赖于批评,依赖于批评性讨论,依赖于对实验的批评性检查。尤其是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感官本身就体现了某种意义上的偏见”[1](P171)。在波普尔看来,那种认为科学家比其他人更客观的看法“也是错误的”。事实上,“不是个体科学家的,而是科学本身的客观或者超然(可称作“科学家们友好而敌对的合作’的事物——即他们乐于相互批评)有助于客观性”[1](P64)。

不难发现,波普尔对认识客观性的理解与以往人们的看法、尤其是与客观主义认识论的观点之间存有很大的差别。按照他的观点,知识的客观性并不是指一种客观存在的、静止不变的状态,而仅仅是指一种批评的态度,是一个过程;知识的源泉与正确性并不仅仅来自外部对象,因为个人及社会的意向和偏见不可避免地被卷入许多领域;一切科学知识都是假设的或者猜想的,都面临着被证伪、被否证而非确凿的知识,所以应当把科学看作不断增长的问题系统,而不是看作信仰的系统。毫无疑问,波普尔的上述思想包含有诸多的合理成分。其中尤其值得肯定的是,他在否定认识的“绝对的客观性”这一传统观点的同时,深刻地揭示了知识的相对性和多元性问题。从某种限定意义上讲,相对性蕴含着知识的开放性,多元性则蕴含着知识的创造性。而无论开放性还是多元性,都表明波普尔哲学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们肯定波普尔对培根问题的解决是有贡献的,并且承认这一解决包含有诸多值得借鉴的合理思想,但这并不意味着培根问题在他那里已得到完满的解决。如上所述,波普尔把解决培根问题重点放在了否定“观察证实理论”方面。而按照他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只要通过两个具体步骤证明观察与实验不能证实理论,或者说观察或实验证实理论本身并不成立,那么,所谓的培根问题——偏见与观察证实理论之间的矛盾——也就解决了。不难发现,在此波普尔所使用的是一种试图通过取消矛盾从而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这不过是他在解决“休谟问题”时曾经使用的方法——要想解决归纳问题,只有否定归纳法。客观地讲,他的这种做法与其说是解决了培根问题,不如说是取消了培根问题。另外,我们之所以说波普尔对培根问题的解决并不成功,以下两点也是不能忽视的:一是他对观察证实理论的否定本身是有问题的。比如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对于波普尔的否证论就曾明确表示怀疑,他说:我与波普尔的观点的最主要的区别是,在我看来理论并不能像他所认为的那样,可以很快被经验否证,经验的破坏性的反驳并不能淘汰一个理论[6](P127)。二是由于波普尔对培根问题的解决具有片面强调偏见、理论在认识中的作用的倾向,致使在他那里偏见与认识的客观性的矛盾进一步突出。我们承认,波普尔赋予培根所谓的偏见以主体认识结构的意义,并把认识说成是主体从其偏见出发对现象的解释等思想有其合理成分,但是,我们却不认为从个人的偏见出发获得的任何认识都是正确的,或者说都具有客观性。由以上可见,波普尔并没有真正解决培根问题,在他的这一解决背后还存在着一系列有待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这连同他对休谟问题的解决一起,无不与其理性主义立场的片面性有着直接的联系。

综上所述,波普尔所谓的培根问题并非是仅仅属于培根哲学的个别问题,而是贯穿于整个西方认识史始终的重要理论问题。从培根不自觉地提出并解决这一问题,到波普尔对此问题的重新发现及其解决,它所折射出的是传统哲学与现代哲学在涉及偏见与认识的可能性及客观性的关系问题上的重大转变,是二者在致知趋向上的重大转变。毫无疑问,波普尔并没有真正解决培根问题,但作为解决培根问题的一种有益的尝试,它向人们提供的除了深刻的教训外,还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正是波普尔关于培根问题理论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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