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祖强与音乐创作_音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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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着创造我国社会主义音乐艺术任务的作曲家们,主动地从炽热的生活中吸取各种营养以培育自己高尚的情操,丰富个人的感情园地,并在创作活动中能够始终与人民同呼吸,这既是避免作品陷入苍白、冷漠,不能引起听者共鸣和激动的困境的保证,也是每个为社会主义音乐事业而努力的我国作曲家的职责。

——吴祖强

吴祖强,原籍江苏武进,1927年7月24日,出生于北京。他的父亲吴景洲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学者、文学考古者,是北京故宫博物院的创办人之一。他的大哥吴祖光是我国著名的戏剧家、文学家。在这样的书香门第中成长起来的吴祖强,从小就种下了喜爱文艺的种子。他的最早的钢琴老师就是他的姐姐吴珊。抗日战争爆发时,他正上小学。这场战争迫使他从小就随家奔波于祖国的大后方,亲身感受祖国、人民所遭受的灾难,同时也获得了一般在课本上所没有的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学习音乐的渴望也愈益增强。他及时得到了张定和、盛家伦的帮助,在音乐理论上获得了提高。1947年夏,吴祖强考入了南京国立音乐院理论作曲系,师从江定仙等教授。当时正是“国统区”人民群众反饥饿、反内战全面高涨的年代,吴祖强也积极地投入了这个运动,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南京解放后,他担任了该院的学生会主席。

1950年春,吴祖强随国立音乐院北迁至天津,转入新建的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学习。同年秋,他又被选为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并作为我国 的学生代表参加了在布拉格召开的国际学联大会。1952年,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该院,并留校任教。1953年,他被选派赴苏联留学,同时一起去学习的还有中央音乐学院的青年歌唱家郭淑珍、中央歌舞团的指挥家李德伦等。吴祖强进入了苏联最高音乐学府莫斯科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作曲系,师从尤·奥·麦斯涅尔教授学习作曲,并随叶夫谢耶夫和斯克列勃科夫教授习复调,随罗加尔·列维茨基教授学习管弦乐法等。在那里他不仅对欧洲作曲技术理论和实践经验有了进一步系统的掌握,并且创作了他第一批成熟的作品。如《弦乐四重奏》、钢琴曲《变奏曲》、管弦乐音画《在祖国大地上》、康塔塔《与洪水搏斗》(郭沫若词)以及民歌改编曲《燕子》等。其中有一些作品曾在苏联演出、录制音响和出版乐谱。1958年,他以突出的成绩毕业于莫斯科音乐学院,并获得了“全优毕业证书”和作曲家资格。

同年秋,吴祖强回到其母校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从事理论作曲课程的教育工作,重点担任作曲课,一年后又同时为作曲、指挥、音乐学三个专业开设曲式与作品分析课。在教学工作之外,他还积极地投入面向社会的音乐创作活动。首先在作曲上获得巨大成功的是他与作曲家杜鸣心完成了中国舞剧《鱼美人》的音乐。这部舞剧的总导演为苏联著名舞剧编导波·安·古雪夫,于1959年国庆十周年时由北京舞蹈学校首演,在北京的文艺界、音乐界均引起广泛的好评。1960年文化部认真抓各直属院校的教材建设工作,吴祖强在作曲系的统一安排下承担了有关作品分析课的教材编写任务。他所编写的教材于1961年文化部所召开的音乐教材会议中被认为是同类教材中比较优秀的一本,并很快以中央音乐学院试用教材的名义由音乐出版社正式出版。由于舞剧《鱼美人》的成功,人们对芭蕾剧这种欧洲的文艺形式进一步提出了加以民族化和反映中国现实题材的新要求。在林默涵、赵沨直接而具体的策划下,促成了现代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创作和公演。其音乐创作的任务决定仍交给吴祖强和杜鸣心,并加入当时由他指导的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学生王燕樵和青年教师施万春、戴宏威。这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现代革命题材的中国芭蕾舞剧,于1964年国庆十五周年时由中央歌剧舞剧院首演,产生了更为强烈的社会反响。

1966年“文革”爆发,吴祖强受到了冲击,以致在一段时间内几乎完全放下了有关音乐创作活动。1970年,他与黄晓和等被调入《光明日报》编辑部,任该报特设的音乐组组长,主要从事有关音乐的评论写作工作。1972年,在艺术活动稍有恢复的情况下,他被调入中央乐团任创作组组长。最初的具体创作活动是他与刘德海等共同创作了一部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但是这部作品写好后,被当时受“四人帮”控制的“文化组”给扼杀了。接着,他又尝试将华彦钧(阿炳)的二胡曲《二泉映月》改编为弦乐合奏曲,经过试奏,大家都比较满意,并将其列入中央乐团与当时来华访问演出的美国费城交响乐团联合排练的观摩活动的项目之一。这首作品获得了费城交响乐团指挥尤·奥曼迪的高度赞赏,后来并通过正式的途径提出希望允许列入费城交响乐团的演出节目,在美国各地演出。但是,在“四人帮”及其一伙的干预下,奥曼迪的这个建议又被在“作曲家本人不同意”的幌子下给以无理拒绝,并且还计划进行内部批判。在这样的形势下,在李德伦的帮助下,他很快被调回音乐学院(当时该院已被改名为“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重新从事教学工作,后又兼任该院作曲系领导小组成员。1976年“四人帮”垮台后,他的上述两部作品才得以正式公演,前者还作为1978年美国波士顿交响乐团访华演出的曲目。后来这两部作品在世界著名指挥家小泽征尔的指挥下演出于美国各地,受到了美国听众的热烈欢迎。

“文革”结束后,吴祖强作为得到国家重点培养的中年作曲家受到了重用。1978年2月起,他先后担任中央音乐学院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1982年又升任该院院长,同时并担任文化部党组成员兼部国际比赛工作小组负责人。1982年,被推选为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83年,任中央音乐学院教授。1985年,被第四次全国音乐家代表大会选为中国音乐家协会的副主席兼该会音乐创作委员会主任。1986年被任命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负责筹备中国文学艺术界第五次代表大会。在1988年底召开的第五次文代会上被选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执行副主席。此外,他还担任了大量的政治性和学术性群众团体的社会职务。1989年初,吴祖强又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并被选为常委。1991年又被选为全国政协教育文化委员会委员。

十多年来,吴祖强确实不得不将自己的主要精力全部投入于这些领导工作和社会活动。为了整个音乐事业,特别是音乐创作、表演的繁荣和提高以及音乐教育的发展,作出自己最大的牺牲(对一位已经成熟的作曲家讲来,他的宝贵的时间和精力都被占了)。但是,仅从1978年至1988年的中央音乐学院的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讲,他的成绩则是比较显著的。在这十年间,在他的直接领导和组织下,先后进行了七次全国性的涉及各种不同体裁的音乐作品评奖,推出了一批又一批思想与艺术质量均属优秀的新创作。同时,他还参与举办了各种各样的、以青少年为主的全国性音乐表演比赛(特别是钢琴、小提琴、民族乐器、声乐等),派出了许多年轻的音乐表演人才去参加各种国际的音乐比赛,涌现出一批又一批令人欣喜的新的音乐表演人才,不断在世界乐坛上为国争光。这一切当然还包含着许多音乐界的其它领导的努力,特别是许多音乐老师的心血,但是,从吴祖强当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责任讲,他个人的贡献应该说是不可抹煞的。

此外,吴祖强还对加强中国音乐界与国际音乐界的音乐文化交流和对促进海峡两岸音乐界的联系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在1986年在他的直接领导下,在北京成功地举办了“第一届国际青少年小提琴比赛”。这是我国举办的首次国际音乐比赛,反应强烈。再如,在他的倡议和努力下,于1988年在美国纽约由哥伦比亚大学“美中艺术交流中心”举办了首次海峡两岸作曲家座谈会,共同研讨“中国音乐的传统和未来”。这些全国性的和国际性的以及联系海峡两岸的音乐活动,无疑对我国音乐事业的发展和对加强国内外、海内外的音乐文化交流是十分必要的和有益的。

吴祖强在从事上述行政领导工作和社会活动的同时,仍然努力挤时间进行可能的创作实践。在这十多年间,他又先后完成了琵琶与管弦乐音诗《春江花月夜》、弦乐合奏《良霄》和《听松》、二胡与管弦乐《江河水》,以及戏剧配乐《杨开慧》、《风雪夜归人》、《詹天佑》等。当然,从他个人的具体情况讲,他无法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于实际的创作活动,只能通过他所担负的行政工作和社会活动去关心、促进整个音乐创作事业的发展。他还通过写作音乐评论的方式,针对我国音乐创作工作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坦率地提出自己的建设性见解。例如《历史是不会重复的》、《谈第五届全国音乐作品评奖》、《唯乐不可以为伪——试谈作曲家的素质》、《冷静估计得失——在音乐舞蹈创作座谈会上的发言》等。

作为一位音乐家,吴祖强的根基是扎在作曲方面,在这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他的创作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级:一,“初期阶段”(1947-1958);二,“中期阶段”(1959-1974);三,“后期阶段(1975-)。

“初期阶段”,是从他进入南京国立音乐院作曲系学习开始,到他结束在苏联莫斯科音乐学院的学习为止。当然,实际上早在重庆时期,他就曾根据唐诗写过一些歌曲,并经著名音乐家张定和、盛家伦作过批改。不过,从进入国立音乐院后,他才真正将自己的主要任务集中在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西方音乐创作的理论、技术和经验上,为自己今后长期从事专业音乐创作准备条件。在这十二年间,他先后创作了艺术性独唱曲《男婚女嫁自当家》、《东方有金色的太阳》、《平原万里稻花香》、《做军衣》,民歌改编曲《燕子》、《夸女婿》,无伴奏合唱曲《中国民歌七首》、《留别》(李白诗)、《无言歌》等。在器乐创作方面,他先后创作了钢琴曲《d小调前奏曲》、《伐木之歌》、《主题与变奏曲》,小提琴与钢琴《歌谣》、《小奏鸣曲》(两乐章)、《回旋曲》等。在莫斯科音乐学院时期,他还创作了一些大型作品,如《弦乐四重奏》、交响音画《在祖国大地上》、康塔塔《与洪水搏斗》,以及男声独唱、合唱与管弦乐《歌声飞向北京城》等。其中前三部作品,是他在莫斯科音乐学院学习的毕业作品。

《燕子》是吴祖强早期声乐创作中影响最广泛的一首作品。尽管它是民歌改编性的创作,其曲调基本保持原来民歌的旋律。但是,能否经过改编给这些朴实优美的民歌曲调增添更多的艺术魅力,这对作曲家来讲也并非是轻而易举的。吴祖强的《燕子》之所以为许多歌唱家与听众所喜爱,乃是由于他在歌曲结构及伴奏配置上都作了精巧的艺术加工,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他采用传统艺术歌曲的某些写法,从曲式方面将原来民歌的段落组合稍加调整,为这首民歌所写的钢琴伴奏则无论在其和声语言的风格和色彩、钢琴织体的基本性格及其变化以及对歌声与器乐伴奏的相互关系等方面,他都处理得十分贴切、细致,有分寸感。可惜,他后来没有继续在这个创作领域走下去。

钢琴曲《主题与变奏曲》是吴祖强早期钢琴作品中影响较大的一部作品。这部作品是按照欧洲浪漫主义时期典型的“性格变奏”的模式来写作的。全曲由一个主题段和七个变奏(第七变奏与最后的尾声,实际上形式建立在同一主题基础上的、较完整的三部结构段落)所组成。其中除了首尾两段建立在同一调性(降B调)上外,其他各个变奏均建立在各自不同的大小调性基础上,而且这些调性与乐曲的主调大多超出近关系调的范围。加上各个变奏除了在主题的骨干音与原主题保持一定的联系外,每个变奏都有各自具有独特性格和音型的主题及其发展(各个变奏的音乐的长度也各不相同)。因此,这首变奏曲各个变奏之间不仅在调性、和声语言、力度、性格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对比,整个乐曲的音乐发展也具有很强的动力性和逻辑性。当然,这首作品的音乐语言的总的风格仍然与欧洲浪漫主义民族乐派的传统存在较明显的联系。

吴祖强的《弦乐四重奏》,可说是我国五十年代室内乐创作中成就非常突出、又在苏联及国内都公开出版了总谱及音响的一首弦乐四重奏。该曲共有四个乐章,基本上是以欧洲室内乐传统模式写的习作,但每个乐章都写得相当精致、简炼。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整部作品的创作技法都是地道欧洲式的,作品的主要音调及其音乐风格却透发出中国的风味、鲜明的东方色彩。特别其中对具有民族特色的、复调式的多声处理,是作者早期器乐创作中成就最突出的一个典型。不过由于当时对室内重奏这一在创作上具有很大意义的品种不够重视,因而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了不少作曲家对继续创作这类作品的积极性。以吴祖强的艺术个性和创作技术基础,他是比较适合在这个方面继续发展的,但他却对这类创作就此搁笔了。但是在他后期创作的多音弦乐队合奏曲时,还可以明显感觉到他的室内乐的写作才能。

〔见例一:《弦乐四重奏》第二乐章再现部〕

吴祖强毕业作品中的另两部大型作品,即康塔塔《与洪水搏斗》(共六段)、交响音画《在祖国大地上》(两乐章)。从有关资料反映,当时演出(后者不仅在莫斯科演出过,后来还先后在北京和芬兰演出过)后曾得到各方面较好的评价。这阶段吴祖强的各类音乐创作都与他当时的学习有一定的联系,他所涉及的面比较宽,还没有显露出创作的主要倾向。但是,在这些众多的作品中,还是表现出了他的一些创作个性和特色,感到他是一个技术基础比较扎实、思维逻辑比较严谨、语言笔法倾向于清秀简洁、感情比较内在的抒情型作曲家。

1958年吴祖强回国,开始在中央音乐学院从事教学工作,并同时积极投入面向现实的音乐创作,进入了他的创作的“中期阶段”。这个阶段的后半,“文革”爆发,他的音乐创作活动一度被迫停顿,直到1972年被调入中央乐团创作组后,他又恢复了音乐创作的活动。由于受到“左”的干扰,他最后只得调离中央乐团,又回到中央音乐学院。因此,除了开头几年外,他是在一种从上到下都弥漫着“左”的思潮冲击的政治环境中去进行自己的创作活动的。在这十多年间,吴祖强先后完成了舞剧音乐《鱼美人》(与杜鸣心合作)、《红色娘子军》(与杜鸣心等合作),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与刘德海、王燕樵合作)、小提琴协奏曲《草原新一代》(与司徒华城合作)、话剧配乐《费加罗的婚姻》、电影配乐《十二次列车》,以及各种各样的歌曲伴奏和各种应景性的创作“任务”。

舞剧音乐《鱼美人》可以说是吴祖强和杜鸣心从苏联学习回国后最早饮誉国内外的成名之作。全剧共分三幕四场,大体的分工是序幕、第一幕第二场及第三幕主要由杜鸣心执笔,第一幕第一场及第二幕主要由吴祖强执笔。当然,在大致的分工基础上,相互间又有共同酝酿主题和间插合作的情况。而且由于他们两人都曾在苏联莫斯科音乐学院学习过,两人的艺术气质又比较接近,因而全剧音乐无论在技术手法、音乐风格以及艺术气质等方面,都结合得相当完美统一。例如第一幕第一场中的《人参舞》就是他们两人共同合作创造的典型例子。

其中据吴祖强讲,他所写的部分仍具艺术思维逻辑性较强和作曲技巧比较严谨的特点。如他所写的《鱼美人与猎人的双人舞》、《二十四个鱼美人舞》、《草帽花舞》等都具有完整统一的结构、经过周密思考的调性布局等。如在《草帽花舞》中,作曲家运用了A、B、A′的复三部结构,全曲的调性布局则是A部(升F调——C调——降A调——D调)、B部(F调——C调)、A′部(降B调——E调——C调——升F调)。这里同一个主题正是通过这些组织严密、既有对比又有统一的调性布局,使全曲音乐的色彩缤纷、线条分明。

(见例二:《草帽花舞》的主题)

舞剧音乐《红色娘子军》最初从1964年即开始着手创作,吴祖强当时是作为这个音乐创作集体的具体负责人,主持了全剧音乐的总体设计等。全剧共有六场及序幕,其中的序幕、第一场、第四场的前半主要由吴祖强执笔,其中的第二场则是在他的直接指导下由他的学生王燕樵执笔写的。由于这部舞剧取材于同名电影,因此,由作曲家黄准作曲的原电影主题歌《娘子军连歌》的音调,也贯穿于舞剧的始终,成为该剧中代表娘子军整体形象的主导主题。这部舞剧音乐在作曲技法上与舞剧《鱼美人》基本是一脉相承的。但是,由于作品题材的历史现实性、剧情内容的丰富,以及剧中人物大大加多(除琼花、洪长青这两个主要人物外,还增加了小庞、南霸天、狗腿子老四以及红军战士、娘子军指战员、赤卫队员、反动团丁等集体形象),使得这部作品在主题音调的丰富性(不仅广泛吸取各种民族民间音调,还增加了革命群众歌曲的音调)、音乐风格的戏剧性和生活气息等方面较之舞剧音乐《鱼美人》则有了明显的提高和发展。可以说,舞剧音乐《红色娘子军》是我国舞剧音乐发展过程中创造性地借鉴西方的艺术经验和继承我国民族音乐传统、表现我国现实生活的第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这部作品后来在“文革”期间又作了反复的修改,并被列为“样板戏”之一,影响很大。但是,后来的修改工作由于江青一伙的排斥,吴祖强没能参加。

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创作于1972年。这是吴祖强调入中央乐团创作组以后所写的第一部重要作品。如前所述,这部作品直到1976年“四人帮”统治垮台后才得到正式公演。特别是经世界著名指挥家小泽征尔指挥美国波士顿交响乐团在中国、美国先后演出,并录制唱片后,它在国内外乐坛上一度影响很大。以中国的传统乐器琵琶与西洋的管弦乐队相结合的创作是少数这样做的成功作品之一。早在三十年代,上海一位俄籍作曲家阿夫夏洛夫就曾作过类似的实验。但是,那部作品后来在中国的社会音乐生活中并没有留下什么影响。而吴祖强的这部作品可以说是第一部运用这种中西相结合的形式在中国人民音乐生活中赢得广泛影响的、比较成功的作品。为了考虑到能为更多的音乐听众所接受,吴祖强在作曲技法上尽可能以“雅俗共赏”的原则来对待,即突出主旋律在音乐形象刻画上的主导作用,适当运用标题性的创作方法,广泛吸收民族民间音调作为作品基本主题的音调基础,以及在和声语言、配器手法上尽量以大多数听众能接受的程度为限度。这部作品的音乐仍鲜明地体现了吴祖强创作思维清晰、形式结构严谨、技法简炼而有分寸的一贯特色。特别对将在音响、力度、音色上相差悬殊的琵琶独奏与管弦乐协奏给予平衡的结合,这是不容易的。在这部作品之前,也曾有人进行过类似的试探,并未取得成功。而在这部作品问世之后,此类的作品(如屈文中的琵琶协奏曲《十面埋伏》等)也相继问世。因此,可以说吴祖强的这部作品不仅丰富了人民的音乐生活,而且在促进中西音乐结合、特别是中西乐器结合的音乐创作发展上,是发挥了它的积极的历史作用的。

小提琴协奏曲《草原新一代》是由于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写出后未能得到公演后的一部改写的作品,其基本内容和主要主题、创作构思与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大体是相同的。吴祖强在这阶段还作了与殷承宗类似的钢琴伴唱《红灯记》的试验,以及根据现代京剧《智取威虎山》的音乐编写钢琴曲的试验。这些作品尽管后来都未能在实际的音乐生活中发挥其影响,但这些创作实践都说明吴祖强对促进中西音乐结合的重视。这些创作的试验也为他后期的这一类创作积累了经验。

吴祖强的后期创作主要为两个方面,即一,根据我国传统的民族器乐文献为基础、运用现代音乐的表现手段所作的各种改编曲,如弦乐合奏《二泉映月》、《听松》、《良霄》,二胡与管弦乐《江河水》、琵琶与管弦乐《春江花月夜》等;二,为同名话剧所作的配乐,如《杨开慧》、《风雪夜归人》、《詹天佑》、《复活》等。其它形式的作品(如钢琴曲、声乐曲等)则写得较少。上述作品大多写于他还在中央乐团创作组工作期间以及回到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工作的前期,看来后来大量的行政领导工作和社会活动是他后期音乐创作明显减少的主要原因。

根据著名民间艺术家华彦钧(阿炳)的同名二胡曲改编的弦乐合奏《二泉映月》是吴祖强后期创作中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这除了有演出上的原因(如小泽征尔将此作品作为他指挥波士顿交响乐团在美国巡回演出的曲目引起了世界乐坛的注目,并被国内外许多乐团列为音乐会的演奏曲目)外,吴祖强对原曲的深刻理解和创造性改编,是其主要原因。因为对阿炳这首二胡曲的改编并非自吴祖强所开始的。早在五十年代就有人将此曲改编为弦乐合奏的形式,至六十年代又有人将此曲改编为弦乐四重奏的形式。这两次的改编虽然当时也曾赢得一定的好评和欢迎,但它们都由于过分拘泥于原曲,而未能获得较长久的艺术魅力。吴祖强这首改编曲则既注意了忠实于原曲的风格和气质,又注意充分发挥弦乐合奏这一体裁的特色而赋予其应有的交响性。为此,他不仅在多声处理上给以尽可能的艺术加工,而且对原曲的结构也作了必要的变动。类似的情况还可以从吴祖强根据刘天华的同名二胡曲所改编的弦乐合奏《良霄》中看到。

《江河水》原是辽南鼓吹中的一个曲牌,五十年代曾有人将它改编为二胡独奏曲(一般均用扬琴伴奏),六十年代又被吸取用于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中,从而为人们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如何将这首优美的民族器乐遗产与现代西方器乐演奏的形式相结合,使得它能在更为广泛的领域为世人所接受、热爱,这是吴祖强当时一系列创作活动的中心。在八十年代初,他应青年二胡演奏家姜建华之约,为在美国坦科伍德音乐节与波士顿交响乐团合作演出的需要,完成了这首以二胡独奏与管弦乐队相结合的改编曲。作为改编曲,吴祖强仍然采取以忠实原曲的面貌和精神为基本原则,对原曲的旋律进行和形式结构基本不作改动,仅仅在多声的配置和乐队的配器上作必要的艺术加工。特别在自由模仿和支声复调的运用上作得比较出色,对配器上非常注意的音量、力度、气质上都相差悬殊的庞大的管弦乐队与二胡独奏取得平衡,同时又发挥了二胡的表现力。

琵琶与管弦乐音诗《春江花月夜》是一部具有协奏曲性的民族器乐改编曲,完成于1980年7月。这是吴祖强1972年与琵琶演奏家刘德海共同创作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后的另一次艺术上合作的产物(特别是有关琵琶独奏的“华彩段”)。这部作品主要取材于三十年代上海大同乐会所编写的同名民族乐队合奏曲,而大同乐会的这部作品则又是根据琵琶古曲《夕阳箫鼓》为素材进行改编的。因此,也可以说这次是吴祖强对该曲的再改编。吴祖强主要以原来的民族乐队合奏《春江花月夜》为基础(即对原曲的主旋律和主要段落基本未作大的改变,只是删去了原来的第八段,对原来的第九段稍作必要的调整,增加一个琵琶的“华彩乐段”,全曲连尾声仍是共十段),又综合吸收上述两部作品的特色(既是乐队合奏,又仍突出琵琶的独奏),并再次通过中西乐器和中西不同的音乐思维结合在一起,为将这两种不同的音乐文化加以融合作出了新的努力。事实证明,在不违背我国民族音乐的总的精神和风格的特色前提下,大胆吸取现代西方多声作曲技法,特别是巧妙地运用自由对位和支声复调等复调的写作技巧是十分必要的、完全可取的。

〔见例三:《春江花月夜》(部分)〕

近几十年来,在中国现代的作曲家(包括一些生活在海外的华人作曲家在内)中间,已不断有人重视以我国传统乐曲为素材进行方式不同的改编性的创作。吴祖强的上述作品虽然比较强调尽可能不改变原曲的基本风格和特色,只在原有基础上运用现代的作曲技法和中西结合的表达手段(如乐器的演奏和各种传统的作曲经验等)给予必要的丰富和创新。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十分可贵的、艺术上的创造性活动。因为,这样一种对待传统音乐遗产的“推陈出新”,可能比那些主观武断式的所谓“创作”更能为广大音乐听众所接受。遗憾的是吴祖强在这个领域的活动后来实际上中断了,他未能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几十年来,特别是近十多年间,吴祖强尽管不得不将自己大部分时间用于行政领导工作和参与社会活动,但他始终没有放松作为一个音乐教师的职责,认真做好作曲系所分配的教学任务。他所编写的教材《曲式与作品分析》曾不断再版,成为这个学科的一本被各音乐、艺术院校所广泛采用的教材。这部教材曾于1987年获国家教委所颁发的“全国高等院校优秀教材奖”。吴祖强还组织并参加了为苏联著名配器专家德·罗·罗加尔-列维茨基的著作《管弦乐法》的翻译工作,此书的第一分册已由人民音乐出版社正式出版。十多年来,不管工作和会议有多忙,他仍十分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堂课和以严格负责的精神要求每一个学生的学习。因此,经他培养的学生大多技术根底扎实、艺术趣味尚高、又富于大胆创新的探索精神。其中象田丰、孙亦林、王燕樵、陈怡、张小夫、陈远林、黄多、董葵等,都是直接在他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中青年作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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