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优油和青蒿抗疟效果的研究_中医论文

屠呦呦与青蒿高抗疟功效的发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青蒿论文,功效论文,发现论文,高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94/j.1000-0763.2016.01.001

      1995年12月8日,上个世纪60年代、70年代的全国疟疾防治研究的参与者与见证人张剑芳(方)、周克丁(鼎)、周义清、吴毓林、李英、李国桥、刘旭等九人联名签署了一份题为《还“青蒿素”发明者应有的权利》的纪要,恳请国家有关部门就青蒿素的知识产权问题做出一个公正的调查以澄清事实。这份纪要的第二段开头处写道:“我国历史上就有用‘青蒿’治疗疟疾的记载,而且民间也广为应用,1967年5月23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了全国疟疾防治研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五二三办公室),该领导小组在制定抗疟药筛选计划时,就把‘青蒿’作为研究的目标之一。”[1]这段文字有三层含义:一、青蒿抗疟作用是古人发现的,不是屠呦呦发现的;二、当时民间就在广泛使用青蒿抗疟,屠呦呦获悉青蒿可以抗疟信息并不难;三、“五二三”领导小组早在1967年就将“青蒿”列为研究目标之一,并不是屠呦呦将青蒿带进中草药专业协作组的。

      

      图1 《还“青蒿素”发明者应有的权利》签名信

      上述三层含义,在张剑方2006年主编的《迟到的报告——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一书中表达得更为直白。([2],pp.11-15)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三种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青蒿抗疟作用的确是古人先发现的。

      东晋道教学者、著名炼丹家葛洪(284-364年)曾在《肘后备急方》卷三《治寒热诸疟方第十六》的开头处写道:“治疟病方:鼠妇、豆鼓二七枚,合捣,令相和。未发时,服两丸;欲发时,服一丸。又方: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3],p.57)李蔚普1954年在《北京中医》杂志上发表题为《青蒿的抗疟疗效》的文章时曾提及肘后方、存仁堂方,以及其他多个用青蒿抗疟的方子[4],而且上海中医文献研究馆1965年编写《疟疾专辑》一书时还收录了唐朝王焘(670-755年)辑录的《外台秘要》中的部分内容,如:“[廖诸疟方](《肘后》)青蒿一把,上一味,以水一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张文仲《备急》同)”([5],p.96)因此,上个世纪60年代后期并不难捕捉到青蒿可以抗疟这一重要信息。

      事实上,屠呦呦等人1969年也确实搜集到了青蒿可以抗疟这一有价值的信息。中医研究院革委会业务组1969年4月编印的内部参考资料《疟疾单秘验方集》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处方:青蒿五钱至半斤。用法:捣汁服或水煎服或研细末,开水兑服。来源:福建、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江西。”([6],p.15)中医科学院(原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明确表示这本内部参考资料当时是由屠呦呦负责编写的。([7],p.1)

      第二,当时民间广泛使用青蒿抗疟也是事实。

      《疟疾单秘验方集》是屠呦呦等人对历代医籍、本草和中医研究院“十几年来蒐集的各地单秘验方及人民来信”进行整理后汇编而成的。[6]在这本方集中,屠呦呦不仅列出了用青蒿治疗疟疾的处方,而且还指出该处方来源于“福建、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江西”。很明显,屠呦呦并没有否认云、贵、滇以及闽、赣、湘一带民众仍在使用青蒿防治疟疾的事实,只是没有把江苏列入来源之中而已。

      

      图2 《疟疾单秘验方集》收录的青蒿抗疟处方

      《迟到的报告》似乎对此不以为然。该书写道:

      “南京地区523中草药研究小分队在民间调查中了解到,在1969年,江苏省高邮县农村医生和群众,利用当地青蒿开展疟疾群防群治,取得良好的效果。‘得了疟疾不用焦,服用红糖加青蒿’的民谣在当地农村广为流传。

      “江苏省高邮县早在1958年就有群众用青蒿治疗疟疾。该县龙奔公社焦山大队原来疟疾发病率较高,1969年用青蒿大搞群防群治,迅速改变了面貌。”([2],pp.14-15)

      其实,屠呦呦在1969年后有没有受到江苏省高邮县民众使用青蒿防治疟疾的启示并不重要,因为她已明确表示当时通过整理人民来信等方式了解到福建、江西等地在使用青蒿抗疟,而《迟到的报告》却用了很大的一段文字来描述高邮县用青蒿抗疟一事。

      从屠呦呦1996年9月16日写给卫生部陈敏章部长的信件底稿来看,屠呦呦1975年前并不知道高邮县用青蒿抗疟一事。她在信中写道:

      “关于高邮县青蒿抗疟之说。这是1976年前后的事,当时卫生部教育司有位朱潮同志得知我在从事青蒿抗疟研究后,传给我这一信息,我曾二次与高邮县方面通信,了解他们就是用‘热水抄青蒿’,饮用汤水(实际这是难于奏效的,不过当地有的也是不致命的间日疟,且青蒿也含有一些解热作用),当时我就把这一情况向‘523’办作了汇报。那时正贯彻‘6.26’指示,掀起赤脚医生高潮,‘523’办认为很合潮流,就把那年的学术活动(每年大家都汇报工作)放到高邮去开,又搞了一个‘学习座谈会’,以便向上汇报如何贯彻‘6.26’指示,如此而已。附上办公室张剑芳1976年7月7日在高邮的发言供您参阅!这本与我1971年发掘成功,又于1972年首先从青蒿中提得青蒿素这一事无关(1978年青蒿素都开鉴定会了)。不想事隔二十多年,现在居然拿出来作为我们工作的前提,企图以此抹杀我所发明青蒿素的艰苦历程,实在可笑!其用心之苦,亦由此可见一二。”[8]

      第三,“五二三”办早在1967年就将“青蒿”列为研究目标之一之说确实不够准确。

      如众所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67年5月23日至5月30日在北京饭店联合召开了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会议,决定由国家科委、国防科工委、总后勤部、卫生部、化工部、中国科学院各派一名代表组成全国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科委和总后勤部为正副组长单位,至于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即办公室则设在军事医学科学院。由于疟疾防治药物的研制是一项涉及援助越南的紧急战备任务,遂以5月23日开会日期为代号,称为523任务,其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则相应地称作为“五二三”领导小组和“五二三”办公室。([9],pp.12-25)

      “五二三”领导小组于1967年6月通过了《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规划》。该三年规划给中医中药、针灸防治疟疾组确定了三项研究课题:一、常山及其他抗疟有效中药的研究;二、民间防治疟疾有效药物和疗法的重点调查研究;三、针灸防治疟疾的研究。在第二个课题第一个分课题“抗疟有效民间药方剂或疗法(如外治疗法)的调查及临床效价的研究”的备注栏中有这样的一段文字:

      “1.根据文献调查,可以考虑作为重点者有:①旱紫抗疟灵(旱莲草和紫苏)②疟疾丸(皮皂、姜枣)③疟疾粉(苍术、白芷、川穹、桂枝)④马鞭草⑤青蒿⑥鱼鳅串⑦黄荆槎⑧洋刺子⑨浆果楝⑩直立婆婆纳(11)外治疗法如发泡疗法(12)针灸疗法,见分题三。(以上仅供参考)”([10],p.16)

      

      图3 1967年的《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规划》

      在这份文件中,青蒿确实列在了“可以考虑作为重点者”之中,但排序仅为第五,而且明确写着“仅供参考”。张剑方等人据此声称“五二三”领导小组1967年“制定抗疟药筛选计划时,就把‘青蒿’作为研究的目标之一”不免有言过其实之嫌。

      屠呦呦对这一说法明确表示了反对。她在给卫生部陈敏章部长的上述信件底稿中说道:

      “1967年中国中医研究院只有针灸所参加‘针灸抗疟研究’,直到1969年中草药抗疟七大省市做了大量筛选,根本是没有青蒿一药的!1969年中药所是在‘523’办因中草药工作做不下去,才来请我们参加的,怎么可能有把青蒿纳入计划的事?!我们是1971年10月4日第一次取得成功,1972年3月8日在南京会议上第一次公开报告,在这以后,形成重点,纳入‘523’规划这是当然的事,这以前绝对是没有的!”[8]

      很明显,屠呦呦没有看到“五二三”领导小组1967年制定的那个三个规划。那个规划中确实列有“青蒿”,只不过是可以考虑的重点研究对象,而且言明仅供参考。虽然中药研究所之外的一些单位1971年前做过青蒿筛选实验,但是青蒿没有通过任何一家单位的动物筛选。[11]正因为如此,“五二三”领导小组在1971年广州会议之后制定的五年规划中没有再将青蒿列作研究对象。[12]

      那么,青蒿究竟是怎样被筛选出来,并上报给“五二三”办公室的呢?目前,已有多篇论文考察了这一重要问题,但大多是基于二手文献,或者只是基于非屠呦呦方提供的部分一手文献展开讨论的。以下,拟根据从中药研究所屠呦呦处获得的影印资料以及已经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来对屠呦呦小组发现青蒿的高抗疟功效过程展开更进一步的考察。

      二、初期开展的中药抗疟研究

      1.1969年的中药抗疟研究

      “五二三”领导小组虽然自成立之初就建立了中医中药、针灸防治疟疾组,但早期的中医中药研究主要是围绕常山总碱和乙碱展开的([10],p.16),因为早在民国初期,诸多研究就已表明常山具有抑制疟疾功效。[13]但是常山抗疟容易引起呕吐反应,且药效时间不长。在中药防治疟疾研究推进一年半后仍未取得明显进展的情况下,“五二三”办公室决定寻求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的支持。

      1969年1月21日,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五所)所长、“五二三”办公室主任白冰秋和办公室副主任张剑方、办公室成员田辛在当时的广安门医院副院长徐仁和(1967年开始负责中医研究院“五二三”的针灸抗疟任务)的引领下来到中医研究院革委会业务组,由中医研究院的高合年(革委会副主任兼业务组长)和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的章国镇(业务组成员,后为中药所副所长)负责接待。[14]“523办公室负责同志讲‘中央领导十分重视抗疟防治的研究工作,但中药抗疟已做了好多工作,未解决问题,我们经验少,办法少,希望你们能参加此项任务’。院所领导当即表示‘……我们不能推辞,当尽最大努力承担任务’。中国中医研究院接受任务后,即组建科研组,命屠呦呦同志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7],p.1)这段文字虽是以中药研究所的名义写的,但明显是基于屠呦呦2005年写的一篇回忆文章修改而成的。[15]经与章国镇1969年1月20日和21日的工作日记进行比对,发现两者出入不大。丈夫“与苏有关系”、自己又“有台湾关系”的屠呦呦能够被批准参加并负责中医药抗疟研究这个涉密战备研究项目,依她本人后来的解释,可能与她参加过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研究班,并被评为卫生部先进分子有关。[16]

      

      图4 中药研究所章国镇1969年1月工作日记

      “69年接受523任务后,我们这边首先从整理单秘验方、人民来信着手,待整理告一段落后,就面临一个动物筛选的问题,因我们没有动物模型,建立动物指标有困难。当时就由‘236’部队协作(我们做制剂,送他们,由他们做动物筛选),经‘236’动物筛选,在几十种药物中得到二种动物效价比较高的药,七月份由‘236’决定,交由我们去海南现场。”[17]这里的‘236’是指军事医学科学院(该院当时的代号为后字236部队)。由于这段文字是屠呦呦于1971年4月写就的,因此应该不会有差错。

      

      图5 屠呦呦、李伯聪、张文虎2006年7月16日座谈纪要

      

      图6 1969年的《523中药进展情况简报》

      中药研究所屠呦呦小组1969年6月送到军事医学科学院进行筛选的药物主要有:威灵仙、马齿苋、皂角、艾叶、细辛、辣椒、白胡椒、黄丹、雄黄、艾叶、苦参、明矾、生姜等二十余种。[18]令人费解的是,中药研究所1969年的《523中药进展情况简报》①中还提到了上述清单中所没有的“花椒”。

      “523工作是今年236部队523办公室与我院联系后经卫生部军管会业务组同意安排的任务。主要任务内容是找到有效的治疟中药,并结合中医理论特点进行药理研究。这项任务先后安排了3人进行。蒐集整理了我院有关单秘验方和人民来信。在此基础[上]选了10个方子送236部队进行筛选,筛出了花椒、明矾、辣椒等药物,七月份到海南现场进行临床观察,其中花椒作了30多例临床观察[。]结果,发现花椒的疗效达80%-90%,已在海南进行了初步的有效部分分离工作。现在现场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今后计划拟进一步分离花椒有效成分,并作其他单秘验方的筛选工作。”[19]

      “花”和“胡”在江浙一带的发音相似,这里的“花椒”有可能指的就是“胡椒”、或者“白胡椒”。

      上述简报中说中药研究所1969年先后安排3人参加中药抗疟研究。除屠呦呦外,还有谁参加了这项工作?屠呦呦曾在2005年的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

      “1969年7月,‘523’办要我所派3人去海南现场体验生活,特别对我们寄予厚望,说要下去看看,了解一下知识分子总是情绪跟着耗子转(多年不出成果,以致怀疑鼠疟模型的结果)是不是有问题!在这一阶段我已送的样品中,以胡椒提取物原虫抑制率为高,至84%,也要求带到现场观察药效,结果抗疟药效有一些,退热比较好,但对疟原虫的抑杀作用不理想。这样我同郎林福等3人下海南工作至10月,2人先返回,我则坚持至1970年的1月才回京。(这期间郎林福同志做的是鼠疟模型实验工作,为后来的建组,设动物模型创造了条件。)”([15],p.5)

      屠呦呦在这段文字中明确说到是“胡椒”而不是“花椒”的提取物对疟原虫的抑制率比较高。她同时证实中药研究所有3人去了海南现场,其中一人是郎林福。至于另外一人,她在这里没有讲,而且她在其他场合似乎也没有讲(也许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找到她讲过的材料)。

      黎润红曾在文章中写道:“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于1969年1月接受‘523’任务,参加人员主要有屠呦呦(组长)、余亚纲。”[18]《迟到的报告》也提到了余亚纲。该书写道:“1970年,北京地区523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军事医学科学院和北京中药所合作,派研究人员顾国明和该所的余亚纲、屠呦呦等人一起,大量查阅和收集了古今医药书刊资料,从中挑选了出现频率较高的抗疟中草药或方剂,经实验室水煎、醇提,送军事医学科学院鼠疟筛选了近百个药(方)。([2],p.16)”由此看来,余亚纲应该参加了中药研究所的早期防治疟疾研究。余亚纲与屠呦呦一样毕业于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系,并曾与屠呦呦一起参加了中医研究院西医学习中医研究班第三期的学习。([18],p.498)中药研究所1969年安排他和屠呦呦一起参加中药抗疟研究可谓情理之中。

      考察至此,基本上可以说清楚中药研究所1969年的中药抗疟研究情况了。第一、中药研究所于1969年1月21日接受了军事医学科学院五所所长、“五二三”办公室主任白冰秋下达的联合筛选抗疟中药任务。第二、中药研究所先后将此项紧急战备任务安排给了屠呦呦、郎林福、余亚纲。第三、屠呦呦小组基于各地单秘验方和人民来信等于1969年4月整理编辑出了《疟疾单秘验方集》。第四、屠呦呦小组于1969年6月从《疟疾单秘验方集》中挑选出一批方药制备出样品送给军事医学科学院进行动物筛选。第五、1969年7月,屠呦呦小组接受军事医学科学院的提议携带药理筛选效果比较好的胡椒提取物、辣椒提取物以及明矾等药物赴海南进行了临床观察。第六、1969年8、9月间在海南的临床观察表明,胡椒提取物的抗疟效果比较明显,尤其是退热比较好,但对疟原虫的抑杀作用并不是非常的理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离胡椒的有效成分,并扩大单秘验方筛选范围。第七、1969年10月,参加海南临床观察的余亚纲、郎林福先行返京,屠呦呦留在海南继续工作到1971年1月。

      总之,1969年屠呦呦小组虽然搜集到了青蒿抗疟的处方,但没有证据表明用青蒿进行过动物筛选实验。如果屠呦呦小组当时确实没有将青蒿送到军事医学科学院进行筛选不免令人感到费解,因为在其负责编辑的《疟疾单秘验方集》中青蒿与威灵草、艾叶一样是作为单方列入的,按理应该和威灵草、艾叶一起送到军事医学科学院进行重点筛选,难道在提取过程中遇到了困难以致无法制备出药理实验所需样品?

      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屠呦呦小组1969年4月编完《疟疾单秘验方集》后,在从抗疟处方中遴选药物进行萃取时,已经注意到作为抗疟单方出现的青蒿,只是因为5、6月份并非青蒿收获季节,而且北京的药店也没有储备足够大量制备提取物样品的青蒿,所以青蒿没有出现在屠呦呦1969年6月提交给军事医学科学院的筛选药物清单中。

      2.1970年的中药抗疟研究

      屠呦呦小组1970年的工作概况,可以从她1971年4月提供的一份汇报中看得比较清楚。

      “12月份现场工作结束后,曾在广州召开‘523’全国中草药会议。当时因考虑回京后,我所仍不可能建动物模型配合工作,因此会议期间曾与‘236’白主任(‘523’办公室主任,现‘236’五所所长)商谈今后工作中动物协作的问题。当时白主任是同意的,但回京后不久就感到‘236’动物配合有困难,因为当时‘236’自己已不做中草药筛选工作。自己一摊工作比较忙,我们的工作不好纳入他们的工作计划,只是勉强带着做,时间与结果都有些问题。此后不久,‘236’办公室周克丁[鼎]同志来电话,要我们自己建立动物模型,因为我们当时无条件考虑这个问题,后期就只好由‘236’来这里一起工作的(原来也是做化学的)顾国明同志兼顾,就利用‘236’的动物条件在‘236’做。

      

      图7 注明日期为1971年4月的《屠呦呦提供之情况》

      “70年第三季度前后,236进行科研方面的路线分析后,确定本单位要成立小组,开展中草药方面的工作,顾国明同志需要回去。以后,‘523’办公室郭永义同志曾来所找领导提出我们今后怎么搞的问题。记得那时谈话也并不是非搞不可,提到有困难也可以提出来的问题。此后,我所崔楷同志偕屠呦呦曾亲自去‘523’办公室一次,商谈如何协作问题。当时接待的周逸青[义清]同志(五所副所长,‘523’办公室北京地区负责人)表示要我们自己独立搞一摊,只是‘236’配合协作(如动物)有困难。实际上已是明确表示不同意再保持过去那种配合动物的协作关系。

      “当时院、所意见,‘236’自己有力量开展中草药方面工作,我们单位没有条件独搞一摊,就不准备继续搞。正好71年度通过[卫生]部下达的国防协作任务中也没有‘523’项目,所以这项工作就结束了。”[17]

      从这份汇报中可以看出,1970年早期,中药研究所尚可将自己制备的样品送到军事医学科学院进行药理筛选,之后只能借助来中药研究所一起工作的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人员顾国明之力做些动物筛选实验。进入第三季度后,因顾国明已回军事医学科学院,而且军事医学科学院已无意愿继续帮助中药研究所做药理筛选,故中药研究所的中草药抗疟研究不得不考虑下马。不过,中药研究所1971年初才正式决定中止这项研究工作。简言之,1970年,屠呦呦小组的药理筛选都是由军事医学科学院的人在军事医学科学院做的,屠呦呦小组只是做些遴选方药、制备样品之类化学工作。

      具体来讲,1970年第一、第二季度,屠呦呦小组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是对1969年发现具有抗疟功效的胡椒作进一步的分离;二是进一步扩大单秘验方范围展开筛选。([15],pp.5-6)前者旨在提取抗疟有效成分,后者旨在提取抗疟有效部位。这两项工作也可以从上述中药研究所1969年的《523中药进展情况简报》中找到佐证。

      中药研究所1969年下半年曾从胡椒中分离出了含辛辣物的药用部位和不含辛辣物的药用部位,并进行了相应的实验观察,但是药物出现了动物筛选结果与临床验证效果不一致的情况。[18]由于小鼠、猴子和人体终究不是一回事,因此药物用在动物体上有效,用在人体上无效很正常,关键是要找出原因。为了弄清胡椒究竟能不能有效防治疟疾,尤其是能不能使疟原虫转阴,中药研究所1970年又做了一些胡椒的成分分离与药理实验等工作[20],“后因效果不理想而中止”([2],p.16)。

      

      图8 余亚纲1970年的筛选记录与“筛选计划”

      至于扩大药源展开筛选工作,就目前所掌握的材料来看,主要是由1969年10月就从海南返京的余亚纲具体实施的。既然此前基于《疟疾单秘验方集》遴选出来的药物抗疟效果都不是很好,那么就有必要展开复筛,以及扩大药源展开筛选。当时,中药常山因为已有其他单位在研究,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外,非常山抗疟方最容易获得的渠道就是上海中医文献研究馆1965年编辑的《疟疾专辑》。于是,余亚纲先将该书中的519个非常山抗疟方逐一挑出,然后又从其他书中挑出了55个非常山抗疟方。对这些抗疟方进行归类、分析处理后,余亚纲挑选出了若干“有单方应用经验、在复方里也出现频繁,有基础,值得反复动物筛选”的药物。[18]1970年夏,被余亚纲等人列进“药物筛选计划”中的重点药物有乌头(附子、草乌)、乌梅、鳖甲、青蒿等。很明显,至迟在1970年第三季度青蒿已经进入中药研究所中草药抗疟研究小组的视野。

      余亚纲从海南返回北京要比屠呦呦早三个月,作为中草药抗疟研究小组成员,他在第一轮筛选结果不甚理想的情况下,将目光由《疟疾单秘验方集》转移到新近出版的《疟疾专辑》等文献,开始思考新一轮的药物筛选计划,非常自然。不过,余亚纲最初将关注点主要放在1969年屠呦呦提交的药物筛选名单上就已出现过的雄黄上了,因为雄黄出现过对疟原虫的抑制率高达近90%的结果。但是顾国明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雄黄加热到一定的温度后易被氧化为剧毒物质三氧化二砷,所以不宜广泛使用,尤其不适合在作战部队中使用。于是,余亚纲后来不得不放弃雄黄,转而关注青蒿。[18]

      1970年夏,余亚纲将青蒿列入药物筛选计划时,很难说已返回北京达半年之久的屠呦呦完全不知情,甚至都不好说她没有贡献心力。即便余亚纲的确有意回避屠呦呦这位北京医学院学长和中草药抗疟研究小组负责人,但他在中药研究所实验室内大量制备青蒿提取物时,也不可能瞒得住屠呦呦。因此,余亚纲很有可能是在屠呦呦认可、甚至授意下启动青蒿筛选实验研究的。换言之,将余亚纲、屠呦呦视作为两个彼此不讨论交流的竞争者,认为青蒿筛选实验研究的启动与屠呦呦毫无关联不太符合当时的情势。

      由于中药研究所1970年夏仍不具备开展动物筛选实验研究条件,所以青蒿等中药提取物制成样品后,须交由顾国明带回军事医学科学院做药理实验。顾国明曾于2004年回忆道:“挑选在抗疟中药方剂中出现频率较高者,作为我们筛选研究对象,其中包括青蒿、鳖甲等,经水煎或乙醇提取,送筛选组进行鼠疟筛选,发现青蒿具有一定的抗疟作用,大概在60%-80%的抑制率”[21]屠呦呦也曾回忆说:“实际上那时我[们?]也做过青蒿,只有68%的抑制率,还不如胡椒,自不予关注。”[15]顾国明是1970年8月回军事医学科学院工作的[15],因此最初的青蒿提取物筛选实验应该是在1970年暑期完成的。尽管青蒿提取物出现了比较好的苗头,但因其对疟原虫的抑制率低于胡椒等中草药,故并没有引起军事医学科学院的高度关注。中药研究所即使对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在军事医学科学院不愿继续提供药理筛选支持,以及依靠本所力量另搞一摊不太现实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放弃。

      1970年9月,中药研究所崔楷书记曾和屠呦呦一起专程赴“五二三”办公室请示过下一阶段的合作研究问题,因军事医学科学院五所副所长、“五二三”办公室北京地区负责人周义清明确表示军队和地方不便长期合作,致使中药研究所的中药抗疟研究项目最终下马。[15]当时,郎林福因“清队”需要已被调去搞专案。[15]余亚纲则于1970年底被调至北京医院气管炎医疗队。[18]

      有学者指出:“中医研究院首先是余亚纲和顾国明发现青蒿的抗疟作用,其后屠呦呦在他们基础上,确定其作用,并因为用乙醚得到更高疗效。”[22]问题是,中药研究所的余亚纲和军事医学科学院的顾国明是否是在屠呦呦没有参加或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开青蒿抗疟研究的?虽然在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运动闹得热火朝天的1970年,屠呦呦需要参加很多与科研无关的活动,但她始终是中药研究所中药抗疟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因此余亚纲不大可能背着屠呦呦动用资金开展雄黄、青蒿等中药的筛选实验研究,而且在没有征得屠呦呦首肯的情况下就将药物筛选清单提交给军事医学科学院也不合情理,所以科技史学者在提醒人们关注余亚纲和顾国明对青蒿抗疟研究所做贡献之时,不能为了抬高他们两个人的地位而贬低屠呦呦在掌舵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否则,将很难解释,屠呦呦作为中草药抗疟研究小组负责人,1970年为何不领导、甚至不过问中药研究所的青蒿抗疟研究问题。

      值得强调的是,余亚纲和顾国明虽然于1970年发现青蒿对鼠疟原虫具有抑制作用,但抑制率毕竟只有60%-80%,而且使用以青蒿的乙醇提取物制成的样品进行实验时,结果并不稳定。因此,在很多中草药提取物的疟原虫抑制率都比青蒿提取物高的情况下,青蒿很容易被忽略。实际上,早在中药研究所参加中草药抗疟研究之前,全国七大省市的科研机构就已对3230多种中草药进行过筛选,其中就包括青蒿。[23]之所以青蒿没有被筛选出来,可能主要是因为其抑制率不够高、效果不稳定。所以,青蒿后来能够被屠呦呦复筛出来,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她1971年采用了乙醚提取法,并进行了多剂量组对比实验,以致最终得以发现青蒿对疟原虫的抑制率可达100%。

      三、发现青蒿对动物疟原虫具有高抑制率

      1.重新启动中草药抗疟研究

      

      图9 屠呦呦执笔的1971年工作简述

      屠呦呦曾对其1971年的中草药抗疟研究工作进行过简单的总结:

      “继1969-1970年第一阶段工作后(文献整理,与‘236’协作筛选药物200多药次,此阶段未得青蒿抗疟有效苗头),1970年因文革运动忙,‘236’不再配合鼠疟模型等中停。

      “自71国发(29)号文后,抗疟研究领导关系改为三部一院,卫生部任领导,我院又不得不接受此任务。当时原院领导鲁之俊抓科研处,令屠呦呦前去广州参加贯彻71国发(29)号文件精神的‘广州会议’。会议回来后,于71.7由屠呦呦负责组建4人小组,由郎林福、刘菊福承担鼠疟、猴疟以及后来的毒性部分等有关药理工作。又经筛选单、复方130余种、380余药次,于71.10.4首次发现青蒿提取物鼠疟效价达100%(前青蒿用水煎、乙醇提均未显效,曾数度放下)。又进一步去除无效有毒的酸性部分,确定中性部分为抗疟有效部分。”[24]

      从这份总结中可以看出,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重新启动中药抗疟研究的契机是“广州会议”的召开。“广州会议”的召开背景是,1967年6月通过的三年抗疟研究规划已经到期,必须总结经验和教训,制订新的抗疟研究规划。为此,卫生部军管会、燃料化工部、中国科学院、总后勤部于1971年3月16日给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报送了《关于疟疾防治研究工作情况的请示汇报》。“三部一院”在这份请示汇报中写道:

      “加强疟疾的防治研究,仍是目前急待解决的一个迫切问题。目前全国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原有的疟疾防治的组织领导有很大变动,在中央各部门,原由国家科委、卫生部、化工部、中国科学院、总后勤部组成领导小组,国家科委牵头,现国家科委已与中国科学院合并。有的省、市体制调整后,也没有明确这项任务由哪个部门负责。为继续抓紧和加强这一战备科研项目,我们建议:

      “一、中央一级改由卫生部、燃料化工部、中国科学院、总后勤部组成全国疟疾防治研究领导小组,卫生部任组长,总后勤部任副组长,办公室仍设在军事医学科学院。

      “遵照毛主席‘有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的教导,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和军区要继续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也要组成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地区的抗疟科技队伍,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地[的]调整和加强。

      “二、为迅速落实今年任务,制定研究规划和总结前一段工作,拟于今年上半年,邀请承担研究任务的省、市、自治区(包括广东、广西、云南、四川、江苏、上海、北京)革委会和军区后勤部(包括广州、南京、昆明、成都军区和广西军区)具体掌管这项任务的负责同志和少数专业人员代表约六、七十人,在广州召开一次为期七至十天的座谈会。”[25]

      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收到上述请示汇报后于1971年4月15日将其批转给了有关省、市、自治区革委会和军区。该文编号为“71国发文(29)号”。[26]由于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并入中国科学院,所以自(29)号文下达之后,全国疟疾防治研究领导小组的组长单位由原国家科委变更为卫生部,副组长单位仍为总后勤部,办公室仍设在军事医学科学院。

      1971年5月22日至6月1日,“三部一院”按原定计划在广州召开了疟疾防治研究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讨论了加强组织领导的措施,制订了疟疾防治研究工作五年规划,部署了一九七一年各项任务。会期期间,及时传到了周总理五月二十八日对加强热区恶性疟疾防治研究工作的重要指示,使到会同志受到很大的教育和鞭策。”[12]

      根据中医研究院院长鲁之俊的指示,屠呦呦和曹庆淑分别代表中医研究院中药组和针灸组参加了“广州会议”。由于卫生部已成了“五二三”领导小组的组长单位,所以卫生部所属中医研究院责无旁贷,在这次会议上接受了多项研究任务。[15]一个月后,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决定由屠呦呦负责组建中草药研究组开展中草药抗疟研究。

      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在中止中草药抗疟研究一段时间之后再次启动该项研究显然与卫生部取代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担任“五二三”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道理很简单,如果连自己管辖的嫡系部队都不愿意冲锋陷阵,那卫生部还有何面目领导全国的疟疾防治研究工作?因此,卫生部要求下属科研院所勇挑重担乃理所当然。当时,全国的疟疾防治研究已经搞了四年,虽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进步,但是摆在卫生部乃至整个“五二三”领导小组面前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就中草药抗疟研究而言,截止于1971年“广州会议”召开之时主要取得了这样的一些进展:“在努力发掘祖国医学宝库的工作中,大力开展了群众运动。几年来共收集民间防治疟疾的单方、验方二万六千多种,筛选了一千多种,临床验证了一百余种,有些疗效较好的已在当地推广试用,如马蹄金、毛叶轮环藤、鹰爪、莠球、三台花、红、白砒丸等。常山化学结构的改造,在我国首次合成了常山乙碱后,又合成了一系列新的衍生物,其中7002号药配成复方,经临床观察疗效较好,正进一步扩大试用。为了适应人民战争的需要,还组织了抗疟中草药图谱编绘工作。”[27]

      

      图10 1971年全国疟疾防治研究工作座谈会议总结

      尽管当时已经筛选了一千多种中草药,并且临床观察了一百余种,但是疗效相对比较好的还不到十种(青蒿当时仍未入围),至于常山衍生物的开发仍未取得突破。这离战备需要还有不小的距离。由于“热区部队迫切需要解决抢救凶险型恶性疟疾的急救药,无抗药性的长效预防药,高效、速效治疗药,以及治疗疟疾复发的根治药等配套问题”[26],因此卫生部接任“五二三”领导小组组长后必须要有所作为。屠呦呦负责的中草药抗疟研究小组也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当时,开展中草药抗疟研究,通常需要经过如下四个阶段[28]:

      一、从现有的单方和复方中挑选出有可能具有较强抗疟功效的中草药。在这个环节,单方用药材最容易受到关注,其次就是在复方中频繁出现的药材。因为若某个单方确实具有抗疟功效,那一定是方子中的那味药材发挥了作用,至于是该药材中的哪一个部位的哪一种物质或哪几种物质发挥了作用,不经过后续实验是无法确定的。从复方中遴选药材要复杂一些,因为若某个复方具有抗疟功效,那它极有可能是方子中的多味药材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某味药材在抗疟复方中反复出现,那它相对于与之配伍的其他药材来讲,具有抗疟功效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二、选用适当的溶剂将药材中的可能有效成分提取出来,并精制成样品。在这个环节,溶剂的选择甚为关键。选择溶剂时,除要求能够高效溶解药材中的可能有效成分外,还要求不能引起药材成分发生化学变化。此外,溶剂还要经济、易得、使用安全。溶剂主要有三类:亲脂性溶剂(乙醚、石油醚、氯仿等)、亲水性溶剂(甲醇、乙醇等)和水。从收购药材开始到制成药剂为止,一般需要经过切碎、浸泡或渗漉、过滤、浓缩、分离、提纯、配制预试液等多道工序,因此,不仅耗资,费时,而且工作量大,危险度高。

      三、建立药物筛选试验动物模型对提取物的抗疟效价和毒副作用进行检测。初筛时,通常用伯氏鼠疟原虫感染健康小鼠,然后给小鼠灌服中草药提取物,并定期取血检查疟原虫转阴情况,同时观察该中草药提取物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对于通过鼠疟模型筛选试验的中草药提取物,一般还需用食蟹猴疟原虫对其进行复筛,并进一步用狗或其他动物来评价其毒副作用。由于引起人、猴、鼠感染疟疾的疟原虫种类并不相同,所以对鼠疟和猴疟安全、有效的中草药提取物对人未必是安全、有效的。不难看出,用动物模型筛选抗疟中草药涉及很多因素,有必要交给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士来处理。

      四、使用通过药理筛选试验的抗疟药物开展临床试验。疟疾是一种由疟原虫引起的,主要通过按蚊传播的急性寄生虫传染病。寄生于人体的疟原虫共有四种:恶性疟原虫、间日疟原虫、三日疟原虫和卵形疟原虫。在我国,由恶性疟原虫或间日疟原虫引起的疟疾比较多见,患者主要分布在海南、云南一带。因此,在海南和云南开展抗疟药物临床试验具有更多的便利性,在北京则很难找到恶性疟和间日疟患者。

      中药研究所1971年再次启动中草药抗疟研究时,首先遇到的难题是,如何解决建立动物模型开展中草药筛选试验研究所需人员与设施问题?由于从单复方中挑选出来的中草药数以百计,因此使用这些中草药的提取物做动物筛选试验的工作量非常大,不建立起自己的药理筛选研究队伍和动物实验模型,完全依靠协作单位的配合与支持,是很难行得通的。军事医学科学院此前表示长期配合做动物筛选试验有困难,主张中药研究所自己“独立搞一摊”,与此不无关联。恰巧,北京中医学院于1971年7月与中医研究院合并,在原中医学院药理研究人员的支持下,中药研究所建立起了自己的动物实验模型。②当时,负责开展动物筛选试验研究的是郎林福和刘菊福。郎林福1969年去海南现场时做过鼠疟实验,他是在屠呦呦的坚持下才由专案组调出,重返中草药抗疟研究岗位的。[15]

      一开始就转至中草药抗疟研究小组配合屠呦呦开展植物化学研究的是钟裕蓉和崔淑莲。钟裕蓉是四川大学生物系植物专业1960级毕业生,她后来协助屠呦呦成功地提取出了青蒿素单体,并因长期在有毒环境下开展化学实验研究而罹患气管肿瘤,以致最终不得不动手术将这个肿瘤连同部分气管与三分之二的肺叶一起切除。崔淑莲的出身背景不详,她后来病得更加严重,很早就离开了人世。[29]曾对青蒿素化学结构的测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倪慕云则于1972年4月加盟屠呦呦小组。[30]

      2.成功地筛选出中药青蒿

      屠呦呦小组1971年所取得的抗疟研究业绩,可从中医研究院当年底起草的《“五二三”工作小结》中看得非常清楚。该报告写道:

      “为了进行中草药筛选,必须首先建立鼠疟模型,我们通过採[采]集学习和不断探索,掌握了鼠疟接种、传代、疟原虫染色、读[涂]片等技术,为药物筛选创造了条件。从七月十六日起至十一月底止,共筛选中草药单复方130余种,组织380余次,对于较有苗头的药进行了两次或多次复筛,从中找出动物效价在90%以上的有椿根白皮、仙鹤草、青蒿、葡萄糖酸锑钠四种。其中锑剂,实验室用10mg/只/次腹腔注射,效价可达99%,因为此药临床用于血吸虫病有一定毒性,对能否上临床,尚有些顾虑。仙鹤草上海正在作[做],椿根白皮南京在搞,因此我们把重点放在青蒿上,为了保密起见,故定名‘91号’药,目前实验室已重复10余次,动物效价比较稳定,最近市售品0.5g-0.6g左右/只/次,疗效可达99%,现准备在猴疟模型上进一步试验疗效,并准备争取分离单纯有效部分或有效成分,做好明年现场验证的一切准备工作。”[31]

      

      图11 1971年12月的中医研究院“五二三”组工作小结

      这份工作小结并非屠呦呦执笔的,而且成稿于1971年12月,因此它的真实性毋庸置疑。非常明显,屠呦呦小组并没有因为曾于一年前发现青蒿的抗疟效价不错一开始就锁定青蒿。而且,除青蒿外,屠呦呦小组当时还注意到,用来防治血吸虫病的葡萄糖酸锑钠对防治疟疾也具有相当好的功效。至于椿根白皮和仙鹤草,虽然抗疟效价非常高,但因其他省市已在研究,故很早就决定放弃。

      值得注意的是,中医研究院出于保密需要,当时将青蒿提取物称作“91号”。这个代号很有可能源自于青蒿的乙醚提取物样品标号“191”。屠呦呦后来多次使用“第191号样品”指代青蒿的乙醚提取物。([11],p.176;[15],p.7)

      青蒿提取物的高抗疟功效,屠呦呦小组究竟是如何发现的?对此问题,屠呦呦实际上早在1972年3月8号召开的全国抗疟大会上就已做过回答。在南京召开的这次大会上,屠呦呦代表中医研究院疟疾防治小组作过一个题为“用毛泽东思想指导发掘抗疟中草药工作”的报告。在该报告中,屠呦呦披露到:

      一开始,小组成员大都顾虑重重,信心不足,认为:“全国曾经集中大量人力、物力,连续苦干了好几年,筛选的药物很多,但理想的却很少。祖国医学中疗效比较突出的截疟中药——常山,早已挖掘出来。其他与疟疾有关的中草药这几年大家都摸了,我们曾摸过一些,也没有太好的”。还有,“我们是在北京开展工作,药源有限,有条件接触的主要还是常用中药,前人对这些药物已经做过很多工作。还可能在常用中药范围找到好的药吗?”如果“有好的早就该抓出来了!现在还拿什么药来筛,这个药源关如何突破?”通过反复学习讨论,大家意识到中草药抗疟研究必须搞,而且必须干好,“事实上在中医药领域里,没有被认识的东西还[有]很多”。统一认识后,“我们决心跳出原有框框,扩大思路。首先突破筛选药源关,我们组织座谈会,找老大夫,翻医书、查本草……深入调查研究,无论在病因、病源或症状等方面有可以借鉴的,只要有一点线索,也绝不轻易放过。对与疟疾有关的药物,有的虽然做过,认为还可以做过细的工作。这样终于扩大了筛选的药源,考虑了一百多种中草药,并且找到了在动物身上效价比较高的药物。”不过,最初几个月,虽然筛选了近百种中草药,“但是效价都不高,稍好一些的抑制率也只有30%-40%,不少还出现负结果”。“过去虽然也懂得影响药物疗效的因素很多,只有通过反复工作,才能使一个有效药物的效价充分显示出来,出现好的结果”,但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以客观的态度去对待低效的结果……总认为好的药必然一下子就会反映出好的结果,效价低甚至出现负数的药,那多半是没有什么可指望的”[32]。

      促使屠呦呦等人的认识发生飞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葡萄糖酸锑钠的抗疟实验结果出现了反转。屠呦呦1986年回忆道:

      在筛选工作难以继续推进下去的情况下,自己曾尝试着换一个角度来开拓思路,那就是:对其他寄生虫有效的药物对疟疾是不是也有效?可不可以有所借鉴?于是,她取出对血吸虫病有效的葡萄糖酸锑钠来试着做了一组实验,结果表明葡萄糖酸锑钠对鼠疟还真有效!用500mg/kg的量(小鼠10mg/只·次)就能使鼠疟原虫抑制率达到99%;用半量时,抑制率只有40%;将剂量降到1%后,则完全无效。这些数据,这种结果,使屠呦呦在一大堆30%-40%抑制率以及根本无效的实验面前看到了希望。[11]

      葡萄糖酸锑钠抗疟实验表明,“即使一个效价比较高的药,剂量不足时,也可以出现不好的结果,甚至完全无效,出现负结果。一般说来,不要说负的结果,就是30%-40%的抑制率也是很容易被忽略过去,被筛掉的。”[32]纯度较高的化学药物尚且如此,更何况成分复杂、杂质又多的中草药。当还没有掌握其客观规律时,提取方法不免带有盲目性。提取方法不当,就有可能使有效成分不能很好的集中,以致本来有效的药物也显示不出其应有的效价,从而出现药物无效的假象。而一旦找到了正确的方法,低效甚至无效都是有可能转化为高效的。为此,屠呦呦小组对此前显示低效和无效的药物展开了深入的分析,并对其中的一些基础比较好的药物进行了复筛。复筛时,参考民间的用药经验,改进了提取方法,并增设了多剂量组,以探索药物剂量与效价的关系。[32]

      青蒿在此之前已经做过多次,曾出现过68%抑制原虫的结果,“之所以放下了又捡起来,失败了又实践,就是觉得从历史来看它的基础是比较好的”[11]。除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外,宋、元、明、清各代医籍、本草对青蒿抗疟均有记载。在重新分析思考、研读文献过程中,屠呦呦注意到《肘后备急方》说要“绞汁”服用。为什么在这里要用绞汁法,而不用通常的水煎法呢?仔细推敲后,屠呦呦觉得有可能是因为绞汁疗效优于水煎。[11]此前的工作业已证明,“青蒿的水煎剂是无效的,95%乙醇提取物的效价也不好。只有30%-40%左右”[32]。经过深入分析后,屠呦呦意识到有可能是高温破坏了青蒿提取物的疗效。[11]因为乙醇的沸点高达78.4℃,如果青蒿中的抗疟有效成分在亲脂部分,那么这些溶在乙醇中的有效成分很有可能在蒸发浓缩过程中受到破坏(裂解或酶解),从而失去抗疟活性。③

      “于是改用乙醚提取。这样动物效价才有了显著的提高。经过比较,发现乙醇提取物虽然也含有乙醚提取的物质,但是杂质多了2/3左右,这就大大影响了有效成分充分显示应有的效价。另外药物的采收季节对效价也是有影响的。在这点上我们走过一点弯路。开始我们只注意品种问题,了解到北京市售青蒿都是北京近郊产的黄花蒿,不存在品种问题,就很放心,以后出现按生药量计算,效价不稳定的情况,才注意到原来采收季节不同,提取物含量差别较大。所以按生药计量就有问题。改用按提取物含量计算,效价才稳定了。”[32]也就是说,用沸点只有34.6℃的乙醚作溶剂进行提取,确实使青蒿提取物的效价获得了明显的提升,但其效价仍会随青蒿品种和青蒿采收季节的变化而发生波动。后经反复实验,“91号”药,也即青蒿的乙醚提取物的鼠疟效价提高到了99%。[31]“12月下旬,在鼠疟模型基础上,又用乙醚提取物与中性部分分别进行了猴疟实验,结果与鼠疟相同。”[32]

      

      图12 屠呦呦1972年3月在南京召开的抗疟大会上的发言稿

      上述引文中除“青蒿”外,还出现了“黄花蒿”一词。历史上,青蒿又名草蒿,既包括蒿属植物黄花蒿(苦蒿,Artemisia annuaL.),又包括蒿属植物青蒿(香蒿,Artemisia apiaceahance)。明朝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将“黄花蒿”与“青蒿”并列。此后,青蒿的两种形态开始独立成两“种”不同的植物。近年的研究表明,蒿属植物青蒿并不具有抗疟功效,只有蒿属植物黄花蒿才具有抗疟功效。这意味着中国古代用来抗疟的中药青蒿实际上是蒿属植物黄花蒿。[33]换言之,中药青蒿实系蒿属植物黄花蒿,和蒿属植物青蒿并不是一回事。但因植物学界率先将青蒿的植物学名定为“Artemisia apiaceahance”,而后中药界又曾用“Artemisia apiaceahance”对译中药青蒿,所以造成了青蒿的植物学名和中药名张冠李戴的混乱局面。实际上中药青蒿应为蒿属植物黄花蒿(Artemisia annuaL.)。([7],p.8)故若无特别说明,本文中的青蒿主要指蒿属植物黄花蒿。

      除蒿属植物青蒿不含抗疟有效成分外,早期采收的蒿属植物黄花蒿也不含抗疟有效成分。实际上,即使是后期采收的蒿属植物黄花蒿,其茎杆中也同样不含抗疟有效成分,只有后期采收的蒿属植物黄花蒿的叶子中才含有抗疟有效成分。因此,人们在筛选抗疟中草药过程中不太容易一下子就能锁住青蒿(黄花蒿)。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屠呦呦小组把青蒿拣起来了又放下,放下了又拣起来,反复多次之后,才终于锁住了青蒿。

      必须承认,用乙醚代替乙醇来提取青蒿中的抗疟有效成分这一步非常关键。但是,屠呦呦小组最初使用乙醚法提取时,若不凑巧选用了蒿属植物青蒿作药材,或者不凑巧选用了早期采收的蒿属植物黄花蒿作药材,或者虽然选用了花蕾期蒿属植物黄花蒿作药材,但主要是一些茎杆,很少有叶子,那她仍然难以获得高抑制率数据,这样一来,她照样有可能把青蒿忽略掉。因此,屠呦呦得以锁住青蒿,一要归功于她选对了溶剂——沸点比乙醇低的乙醚;二要归功于她选对了药材——花蕾期的黄花蒿叶子。

      要而言之,屠呦呦小组1971年在锁定青蒿的过程中经历了四个阶段:首先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阶段,即力排众议,知难而进,义无反顾地启动中草药抗疟研究阶段;其次是“望到斜阳欲尽时,不见西飞雁”,即广泛筛选,不断试错,但始终找不到突破口阶段;再次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阶段,即历尽挫折,不改初衷,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阶段;最后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阶段,即豁然开朗,幡然醒悟,选对了溶剂,锁定青蒿阶段。

      屠呦呦小组1971年发现青蒿叶子是抗疟有效部位,其乙醚中性提取物对鼠疟原虫和猴疟原虫具有近100%抑制率无疑是抗疟研究史上的一项重要突破。因此,屠呦呦1972年3月8日经“五二三”办公室安排,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抗疟大会上报告此项研究成果时,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关注。“五二三”办公室随即指示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抓紧时间做好准备,争取当年前往海南疟区对其抗疟功效进行临床验证。([7],p.35)

      当时,屠呦呦小组虽然对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的抗疟效果进行了研究,但尚未完成对其安全性的确认。要用实验确认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的安全性,必须制备足够实验用的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由于用乙醚提取青蒿有效部位不适合大量生产④,所以屠呦呦小组在开展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的安全性研究的同时,还得探索其他更为高效的提取方法。这样,要赶在当年上海南现场进行临床验证,时间就显得十分紧张。[34]

      

      图13 1972年5月4日的化学组会议记录

      由于青蒿抗疟研究关系到支援世界革命的大是大非问题,因此中药研究所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结果,屠呦呦小组在1972年5、6月之间使用鼠、猫、狗完成了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的急性毒性及其对心脏、肝脏、肾脏的影响等实验。([7],pp.36-38)

      在实验过程中,将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给狗灌服之后,出人意料地出现了异常病变,导致药理工作者对该提取物的毒性看法不一。后经反复分析讨论狗的病理切片,得出了切片上的病变属于狗本身的退行性病变、与药物无关的结论。[35]为谨慎起见,中药研究所根据药理学家的建议,组织了两批人体试服。[20]1972年7月,屠呦呦带领三人参加了在东直门医院进行的第一批试服毒性观察。在没有出现明显的毒副作用的情况下,章国镇又带领五人加大剂量进行了第二次人体试服毒性观察。([7],p.38;[20])

      中药研究所在北京组织的人体试服表明,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对人体器官并无明显的影响。于是,屠呦呦、戴绍德、曹庆椒等人于1972年8月至10月在海南昌江地区用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对当地和外来人口的疟疾患者进行了21例临床验证。结果表明,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对间日疟和恶性疟均有较好的近期疗效(百分之九十以上),副反应不大,是一种很有苗头的抗疟药物,值得进一步研究提高”[36]。这样,中药青蒿的乙醚中性提取物对人体疟原虫具有高抑制率的事实便得到了首次确认。

      

      图14 1972年在海南受试的21名疟疾患者记录

      回到北京后,屠呦呦又和小组成员一起于1972年11月从青蒿的抗疟有效部分首次分离出了抗疟有效单体结晶Ⅱ,后来屠呦呦将其命名为青蒿素。囿于篇幅,有关青蒿素物质的发现及其结构的测定容另文论述。

      通过上述考察可以发现,虽然像苏新专和路易斯·米勒那样明确断言是屠呦呦第一个把青蒿带入“523项目”有可能会引起争议[37],但是说是屠呦呦第一个发现青蒿的乙醚中性提取物具有高抗疟功效以及是她第一个将青蒿的乙醚中性提取物应用于临床试验则完全可以立得住脚。

      ①从笔迹上看,这份简报出自当时的中药研究所副所长章国镇之手。

      ②《迟到的报告》称:中药研究所的鼠疟动物实验模型是由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派遣研究人员宁殿玺帮助建立的。这与事实不符。参见张剑方主编《迟到的报告——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广州:羊城晚报出版社,2006年,第16页。

      ③后来的研究表明:中药青蒿(蒿属植物黄花蒿)及其提取物对酸碱都很敏感,而且在乙醇、甲醇及水中加热煮沸半小时,或用冷水浸泡24小时,中药青蒿及其提取物对疟疾的抑制作用会全部损失或显著降低,所以该抗疟成分对某些溶剂、酸、碱及长时间的加热皆会呈现不稳定的现象。参见山东省黄花蒿研究协作组:黄花蒿抗疟有效成分的筛选研究,1978年11月,内部影印资料。

      ④主要是因为使用低沸点的乙醚提取,不太容易除去提取液中的挥发油,而挥发油又具有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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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优油和青蒿抗疟效果的研究_中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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