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性耳鸣的分期治疗探讨及预后影响因素分析论文_刘笑梅

长沙市中医医院 长沙市第八医院

【摘 要】目的:讨论分期治疗主观性耳鸣预后影响因素。方法:选取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间,笔者医院进行主观性耳鸣治疗的60例患者,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采取不同方式治疗,其中实验组采用分期治疗,对照组则采用统一治疗,比较两组治疗效果,及预后的影响因素,并用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因素。结果:实验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3.3%,对照组治疗有效率为80%,两组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用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主观性耳鸣分期治疗的主要相关因素有耳鸣频率、耳鸣的分期,并且治疗方式的不同也有一定的影响效果。结论:当患者发生主观性耳鸣时,应用分期治疗可以针对性的解决患者现存的耳鸣问题,在治疗有效率上效果明显,并且影响主观性耳鸣分期治疗的预后因素主要存在与患者的耳鸣频率与分期,因此更能证明分期治疗具有一定临床意义。

【关键词】主观耳鸣;分期治疗;预后影响因素

主观性耳鸣也被称为自觉性耳鸣[1],是患者在无声源的环境下发生的耳鸣,患者自身能够听到耳鸣,但检查者不能听到的一种临床症状。据临床研究表明,主观性耳鸣可由器质性病变或者神经反射病变引起,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原因来解释主观性耳鸣的发生。临床对主观性耳鸣的治疗也有多种,但是由于主观性耳鸣分期较多(急性耳鸣、亚急性耳鸣、慢性耳鸣)且中枢神经记忆性耳鸣[2],造成了药物与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因此主观性耳鸣一直是临床耳鼻喉领域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临床上提出了分期治疗主观性耳鸣的治疗方案[3],并且已有一定效果,本次研究内容,主要围绕分期治疗主观性耳鸣的预后的影响因素展开,具体过程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实验时间选取在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间,来我院进行主观性耳鸣治疗的60例患者,将其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其中实验组有30例患者,男性患者12例,女性患者18例,年龄都在18周岁以上,其中年龄在18-30岁的患者有4例,年龄在31-40岁的患者有9例,年龄在41-50岁的患者有13例,年龄在51岁以上的患者有4例,平均年龄在(43.3±12.6)岁。对照组30例患者,男性患者17例,女性患者13例,年龄都在18周岁以上,其中年龄在18-30岁的患者有3例,年龄在31-40岁的患者有10例,年龄在41-50岁的患者有8例,年龄在51岁以上的患者有9例,平均年龄在(44.3±12.7)岁。针对主观性耳鸣的分期,实验组急性耳鸣12例(病程<3个月),亚急性9例(病程在4个月-1年),慢性耳鸣9例(病程>1年),对照组急性耳鸣10例,亚急性8例,慢性耳鸣12例,用统计学系统软件SPSS18.0进行年龄,文化程度、性别、耳鸣分期等一般资料的统计学分析时,结果差异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选取标准:(1)经临床诊断所有患者均被诊断为主观性耳鸣。(2)患者除发生主观性耳鸣外,不存在其他严重耳部疾病,并且没有药物过敏史。(3)所有患者对本次实验的方法及目的已经明确,并且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1.2方法:实验组进行分期治疗,(1)急性耳鸣12例,其中低中频的9例,治疗方法为激素加改善循环药物,可用银杏黄酮苷100mg加地塞米松10mg溶于250ml,5%的葡萄糖溶液中,静滴。高频耳鸣3例,可用激素加离子通道阻滞剂,地塞米松加利多卡因溶于盐水中,静滴(不做剂量规定)。(2)亚急性耳鸣9例,在患者耳后注射激素,并进行自主训练、肌肉松弛疗法等预防亚急性耳鸣可能带来的相关并发症。(3)慢性耳鸣9例,其中代偿性耳鸣4例,一般对患者不进行药物治疗,进行解释说明即可。失代偿性耳鸣5例,进行习服治疗,对听力下降的患者给予助听器佩戴,对出现精神疾患的患者给予精神药物治疗。对照组统一给予盐酸氟桂利嗪治疗。

1.3效果评价:根据主观性耳鸣的严重程度,可将耳鸣分为0-6级,分别从没有耳鸣一直到严重的持续耳鸣,不能正常工作为疗效评判标准,100%为0级,80%为至少改善两级,50%为改善至少1级,大致将治疗效果分为:痊愈:耳鸣消失100%;显效:耳鸣改善80%;有效:耳鸣改善50%;无效:耳鸣改善<10%。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8.0系统软件统计分析资料;其中计量资料用(?x±s)表示,并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n,%)表示,并用X2检验;P<0.05表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治疗效果上的比较:实验组的有效率为93.3%,对照组的有效率为80%,两组治疗总有效率比较,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果见表1。

表1 两组病例在治疗效果上的比较(n,%)

3讨论

由本次实验可以看出分期治疗主观性耳鸣具有一定临床效果,与对照组相比,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并且在用Logistic回归分析时[4],将实验筛选出的可能影响分期治疗预后的因素进行相关性的分析,结果显示耳鸣频率与耳鸣分期对预后有一定的影响,并且治疗方法对预后也具有一定的影响能力,患耳侧别与组别,对预后不存在影响能力。总结本次研究的重点内容,可以得出在患者发生主观性耳鸣时采取分期治疗的效果明显,并且耳鸣分期是影响预后的重要内容,因此临床治疗主观性耳鸣时考虑分期治疗是首先的治疗方式,值得临床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 孙永柱,罗家胜,刘志等.声治疗主观性耳鸣的临床意义[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15,25(11):101-103.

[2] 陈晓鸿,吴子明,张素珍等.梅尼埃病患者耳鸣疗效分析[J].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12,10(4):259-262.

[3] Attanasio,G.,Russo,F.Y.,Roukos,R.et al.Sleep architecture variation in chronic tinnitus patients[J].Ear and Hearing:Official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uditory Society,2013,34(4):503-507.

[4] 曲辉,周倩云,曹振兴等.运动成瘾影响因素的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5,30(5):425-431.

论文作者:刘笑梅

论文发表刊物:《航空军医》2017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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