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动产登记现今存在的普遍问题及对策论文_曹宏

磐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吉林省磐石市 1323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加剧,国内也针对登记制度进行了针对性的改革,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对比其他发达国家起步晚,成熟慢,导致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较多的适应性问题。本文针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现存问题进行研究,对于优化不动产制度,针对性解决不动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应的参考借鉴,现将相关的研究分析阐述如下。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问题;解决措施

不动产登记为了保证集体以及个人的合法不动产利益所指定的制度,属于我国房地产经济建设的必经之路,强调不动产登记制度,一方面是为了有效完成我国国内的住房刚性需求,另一方面是满足国民的购房保值增值需求。对此,完善和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也是社会建设以及经济市场的需求。

因为不动产制度的内容变动大,要求严格,对于我国的房地产国情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挑战,且在实行推广方面存在细节处理方面的问题,不一定能够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结合现代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在即,抓住时机,正确改革,也成为了基层政府单位关注的重点。

1.分析不动产登记制度运行发展存在问题

1.1建设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针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各项要求以及地方指标明文规定前提下,基层单位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制度漏洞较多,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同意,虽然《细则》明文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机构应当为“县级以及以上”部门管理,但是我国地域辽阔,实行地方自治的制度,导致全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时候缺乏统一性,且没有建立对应的社会监督制度,缺乏权利人的管理和监督,导致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行步履维艰。其次,我国不动产的范围较多,主要包括了房产、耕地以及海岛等(如图1所述),不同的不动产涉及 的法律文件以及要求不同,如何将将其统一管理也成为基层管理单位的难题。

(图1 不动产制度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

1.2信息化查询制度不完善

我国针对不动产执行提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举措目的是推行不动产信息公开化,规范化,以及明确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利害关系,并要求了基层机构单位的运行管理要求,也方面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办理和查询。虽然房屋登记制度开展已久,但是在运行方面依旧存在许多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安全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分析原因,一方面是信息化建设影响,基层信息化建设缺乏建设动力,存在资料收集不完善,登记表格内容不完善问题。另一方面登记信息安全制度漏洞大,存在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泄露信息的问题,国家尚未针对该制度提出可操作性的追究制度,且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人员也可以利用职权将资料“二次贩卖”,这种风气不利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导致不动产登记制度“雷声大,雨点小”。

1.3登记内容界定问题

在《细则》中,农村小产权房的登记范围依旧存在争议,一方面是农村小产权房数量多,类型广泛,地域广,不能够建立一个统一化的管理标准。这也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客观缺陷。目前乡镇行政部门是农村产权房屋的登记管理人员,但是该部分工作人员的专业和能力差,缺乏监管部门监督,多存在徇私舞弊问题。另一方面产权登记方面也没有对产权登记的栏目进行细化分,导致登记时候信息累积,或者重要信息错漏的问题,且在农村经济影响下,部分百姓也开始违规在城郊建房,导致土地监管不到位,不动产登记面临着较大的改革风险。

2.对于优化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发展的措施建议

2.1统筹管理资源

建议基层单位因地制宜,成立一个不动产登记机构。首先,所有的工作人员都需要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并掌握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责权需求,整合登记机构建设权限,以此来保证登记机构重组质量,理顺登记流程。其次,为了保证工作连续性以及不动产登记的利益,对应的工作部门要统筹管理不动产资源,并为登记机构的建设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并按照对应的规章制度,做好工作人员的身份安排工作,做好基层任务管理部署,以提升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实质量。

2.2确定不动产登记范围

针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模糊内容,例如小产权房等,对应的个工作单位要建立明确的管理机制,并将小产权房的管理方式和文件档案进行分档处理,为之后的政策改革奠定基础。值得注意的是,小产权法的产生自是一个过渡性问题,要是深究不放也会耽误工作进度,若是放任不管,也不利于国家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基础工作单位要放开局面,若不妥善管理一定会引起社会矛盾,建议采用统一的小产权房屋登记方式,将该部分的资料进行整合,特殊管理,也为后期的资料审核和信息查询奠定基础,为今后政策改革做好资料准备。

2.3做好信息化制度建设

首先,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利害关系人的范围进行准确界定,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权利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同时也有助于社会监督。界定利害关系人可以从四个角度着手:①利害关系人不是权利人,但是和不动产标的物存在法律因果关系;②利害关系人和不动产标的物交易行为之间有利益关系;③和不动产标的物存在继承、赠与等事实而出现纠纷的利害关系人;④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损害了个人的合法权利的。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实行工作人员负责制的信息查询制度,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制度。一旦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查询、泄漏信息,所在部门即可按照责任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严重程度进行行政处分。

3.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推进,“衣食住行”中的“住”成为了现代社会关注的重点,为了保证有房一方维护自己的利益,抑制社会恶意抬高房价的风气,房屋登记制度的执行势在必得。但是房屋登记制度的运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多个部门以及专家的共同配合,更需要得到大众的认可和支持。虽然房屋登记制度开展已久,但是在运行方面依旧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农村小产权房,信息化管理等问题。鉴于此,建议基层单位做好资金储备,合理运用人力,物力,资金字眼,找准方向,对症下药,以保证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有效,高效,长远运行。

参考文献

[1]王利明. 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J]. 政治与法律,2014(12):2-7.

[2]冉克平. 论冒名处分不动产的私法效果[J]. 中国法学,2015(01):169-186.

[3]孙宪忠. 不动产登记基本范畴解析[J]. 法学家,2014(06):12-25+176.

[4]高圣平. 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J]. 法学,2015(01):66-73.

[5]宋才发,马国辉.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法律问题探讨[J]. 河北法学,2015,33(03):17-

论文作者:曹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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