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民族主义与现代国家建设_法国大革命论文

民主、民族主义与现代国家建设_法国大革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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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7017(2014)04-0001-09

       一、导论:现代国家的蕴含——从主权者到谁之主权

       有关现代国家建设的研究著作在学界早已汗牛充栋,学者们也早已达成共识。主权问题是现代国家的核心问题,如同社会科学的其他领域一样,对该领域的研究同样存在各种不同的理论观点,民主主义就是其中非常流行的一种理论解释。民主主义认为现代国家是按照主权在民的原则构建的,主权是现代国家的内核,而民主又构成主权的内核,因为在现代国家中主权是归人民所有的,所以民主对于现代国家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民主对于现代国家的重要性不仅体现为在与传统的、封建的各种势力斗争中催生了现代国家,是推动现代国家建设的基本力量,而且也是现代国家建设的基本目标,即现代国家应当以民主政体作为它的基本形式。这一理论主要来源于西方各国历史发展的经验。由于民主在当代大行其道,民主主义就成为当代影响最大的一种理论。

       除此之外,民族主义也是目前影响较大的一种理论。民族主义认为现代国家是以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形态出现的,民族与民族主义是塑造现代国家的一股基本力量,作为思想观念或社会运动的民族主义与对国家主权的要求结合在一起,通过共同的历史、生活方式,共同的命运等塑造了人们共同的身份认同,为国家共同体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民族主义是现代国家的强力黏合剂,即使在国家产生之后,它仍然可以作为一股基本力量,凝聚人们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同并且推动国家的发展。东欧剧变后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重新高涨,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民族主义。

       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都源于对历史的深刻观察与总结,揭示了现代国家建设的某一个重要方面,为我们理解现代国家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以上两种理论很少有重合的地方,人们在强调二者各自重要性的时候,似乎忽视了二者之间是否有相通之处。实际上,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即使不是现代国家建设的核心内容,至少也是核心内容之一,二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是塑造现代国家面貌的基本力量。

       众所周知,主权问题是现代国家的核心问题。要搞清楚现代国家建设问题,首先就要搞清楚主权问题。主权涉及两个基本问题:第一,谁是主权者,第二,如何界定主权者的范围。

       关于第一个问题。主权者经历了从君主主权到人民主权的过程,主权者主要涉及的是民主主义的问题。主权理论最初被提出来时,早期的倡导者如法国的让·布丹和英国的霍布斯均主张君主主权,由此导致的结果必然是君主专制,这与新兴资产阶级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潮流是背道而驰的。其后经洛克和卢梭等人的大力倡导,主权的所有者从君主转变为人民,从此之后,主权在民的学说逐渐成熟,国家主权的理论发展至此终于修成正果。这一过程是民主主义的胜利,民主主义主要是对内而言的,它解决了国家权力的来源问题,人民的同意为国家权力的产生与运作提供了合法性。但这里仍然存在一个困难,即如何界定人民,哪些人属于人民,哪些人不属于人民,这就是涉及主权的第二个问题。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何界定主权者的范围是一个非常基本的问题,只有共同体内部的人,才会被界定为人民并享有种种公民权利,共同体外部的人是不会被界定为人民的。显然,这一看似简单的对边界的划分是无法依靠民主主义解决的,因为民主在行使之前首先必须要确定自己的边界,这就又回到了问题的起点。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是通过民族主义完成的。民族主义通过对共同的历史、语言、种族、地域、风俗习惯等的强调,赋予人们明确的身份认同,这种身份认同落实在现实中就产生了边界效应,即产生了“我们”、“我们的”与“你们”、“你们的”的不同,有了边界之后才谈得上民主的运作。当然,这种边界固化为明确政治边界还需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所以,在现代国家产生的过程中,民族主义起到了对外确定疆界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能够有效地凝聚内部力量。由此,根据主权的逻辑,我们可以看出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具有内在的相关性,即民主主义催生民族主义,民族主义则为民主的实施确定疆界范围,在实际的政治运作中它们必然相互影响对方,二者之间关系的发展必然对现代国家建设产生根本性影响。

       二、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基本关系

       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都内在地蕴含于主权的逻辑之中,二者不是各自独立没有交集的发展,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彼此塑造和改变着对方,并在这种相互关系中深刻地塑造着主权的性质和现代国家建设的形态。

       毋庸置疑,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可以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关系。已有许多学者基于不同的经验,指出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存在严重的冲突,二者难以兼容;也有许多学者从其他的经验出发,认为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的关系非常密切,二者可以完美地兼容在一起①。这些研究多是从一时一国或数国的经验中得出结论,并不具有普遍性。有些比较深入的研究往往是在研究民主主义或民族主义时兼及另一方,令人感觉到对于二者关系的论述并不深入透彻。笔者并不试图对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进行全面概括,因为这远远超出了一篇简短的论文所能论述清楚的范围。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都是现代事物,都是随现代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因此从现代国家生成与建设的角度所进行的研究便具有缘起性的重要意义,笔者所要做的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考察二者的基本关系,并探究其对现代国家建设的影响。

       总体而言,在现代国家生成与建设的过程中,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表现为两个基本方面:一是二者有相互兼容、相互促进的一面,民主主义催生民族主义,民族主义又推动民主主义,二者相互交错融合,共同推动着国家建设向好的方面发展;二是二者存在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一面,彼此难以兼容对方,往往出现民族主义压制民主主义的情况,影响现代国家的正常发展。

       (一)民主主义催生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推动民主主义

       近代以来,民主主义的发展与人民主权的思想联系在一起,它要求废除封建君主和贵族特权,实行人民统治,在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治理国家,这种类型的民主治理正是现代国家所要具备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特征。民主主义无可置疑地对塑造现代国家的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已被众多的经典著作所论述,几乎成为人人耳熟能详的常识。与此同时,民主主义也催生了对现代国家生成与建设起重要作用的民族主义,并通过民族主义确定了民主政治实施的边界。民族固然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但绝不能只依靠共同的历史记忆维系这个共同体。实际上,民主主义在推动现代民族产生的过程中居功至伟。没有民主主义的推动,很难设想传统的种族的民族会转变为现代的政治的民族。诚如法国政治思想家马南所言,“现代民族在某一方面是现代民主计划的一种表达”[1]31。在很大程度上,德意志国家的诞生就是法国大革命对德国知识分子刺激的结果。

       民主意味着自主治理,即共同体内部的人们是平等的,人们按照多数的意志实现共同体自身的治理。要实现自治,就意味着人们首先要形成自己的政治共同体的认同,而后才能按照民主的原则行使相应的权利。实际上,这一政治共同体的认同就是民族认同,在这一过程中民族主义必然会被大大地激发出来。民主主义不止是民族主义发展的原初目标,而且它还为民族主义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原动力。民主内在地蕴含着平等,它要求每个人不论其出身、经历、地位等背景如何,都应该获得同等的权利和享受同样的待遇,这种对平等的追求消除了人们之间的种种差异,使相互认同变得容易起来。平等是民族主义发展的强大推进剂,平等所到之处都塑造着面貌相同的人们,为共同体奠定了强大的内聚认同基础,从而推动了民族主义的迅速发展。由此而言,民族主义的产生与发展实际上受民主主义的激发至深,民族主义在最初产生的时候都是与民主主义联系在一起的。

       民主主义催生了民族主义,民族主义反过来也对民主主义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民族主义对于民主主义的积极作用,首先体现在民族主义为民主主义的作用范围划定了确切的边界,从而使民主的运作拥有了现实的政治基础,这一基础就是民族国家。民主虽然具有普遍的属性,理论上可以包括所有的人在内,但是由于它受制于种种约束,现实中的民主总是存在于某一共同体范围之内的。民主本身不能有效地划定这一范围,民族主义则通过民族认同和疆界划定的方式,提供了解决的方法。易言之,通过民族主义运动建立的民族国家为民主政治的实施奠定了现实基础。在此基础上民族主义推动了民主主义的发展。

       如前所述,近代民族主义的产生深受民主主义的刺激,最初民族主义的发展大多认同民主的理念,并以民主作为自己的目标,如英、法两国民族主义在最初发动之时就是深深与民主嵌入在一起的,因此早期民族主义的发展本身可以视为民主的一项成就。民族主义对民主主义的推动还表现为由民族自决推动的民族解放运动。民族自决理念倡导全世界各民族不分大小,皆可自主决定本民族的政治体制和前途命运,而不受其他国家与民族政权的干涉。民族自决理论具有反压迫、反剥削的意义,鼓舞了各个受压迫民族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民族解放和独立的斗争。民族解放运动对于反对国际压迫,实现更广大范围的民主具有显而易见的意义,实际上可以将之视为世界范围内民主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主义在各国国内推动的民族认同的加强、自主意识的产生、经济发展的加速等,也都是有利于促进国内民主的因素。因此,民族主义对民主主义的推动是多方面的,二者几乎总是携手出现。

       从总体上讲,在现代国家生成和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兼容、相互推动。实际上,最初民族主义是作为民主主义的一种表现方式出现的,同时它的出现又有力地推动了民主的发展。正如哈佛大学教授格林菲尔德(Liah Greenfeld)所说,“主权属于人民这一概念,承认不同阶层在根本上平等这一观念,组成了现代民族思想的精义(the essence of the modern national idea),而同时它们就是民主的基本原则(the basic tenets of democracy)。民主的诞生,伴随着民族性的自觉(Democracy was born with the sense of nationality)。这二者是内在相互联系的,割断这种联系则不能充分理解任何一者。民族主义是民主呈现在这个世界上的形式,民主被包含于民族的概念,恰似蝴蝶生于茧中。最初,民族主义就是作为民主而发展的(Originally,nationalism developed as democracy)”[2]。

       (二)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相互冲突,民族主义压制民主主义

       如果说在17、18世纪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运动发展初期,二者表现出更多的一致性,更多的是相互兼容、相互推动的话,那么随着民族主义运动的日渐高涨,二者的差异和不协调也逐渐显露出来,民族主义表现出与民主主义完全不同的兴趣和方向,乃至一些新成立的民族国家根本就不是民主的国家,甚至是反民主的国家。比如在19世纪后期受高涨的民族主义热情推动而建立的德意志帝国就不追求民主,而是奉行某种“铁与血”的政策,对内强化统治,对外寻求扩张。其后的法西斯国家在这一点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民族主义获得推崇,民主主义则遭受打压。

       为什么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会有这样的冲突?实际上,二者之间的冲突源自二者的基本取向不同。民主主义本质上是一种个体取向的主义,以个体权利为最高宗旨,认为国家成立的目的主要是保障个体权利,国家实际上是个体权利实现的场域,也是公民民主政治生活实现的场域。民族主义本质上是一种集体取向的主义,认为民族的利益和尊严高于一切,民族国家为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一切条件,当国家的利益与尊严受到威胁时,公民个人应该站出来保卫它,乃至必要时献出自己的生命。事实上,民族主义鼓励为国家奉献生命的行为,视此为莫大的骄傲和荣誉。由此可以看出,奉行个体取向的民主主义与奉行集体取向的民族主义之间存在着一股紧张的张力,当人在个体与集体之间不得不做出取舍的时候,二者的冲突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历史上,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发生的冲突,均由此引起。

       在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发生冲突的时候,多数情形下是民族主义压制了民主主义,轻松获得了胜利,比如五四运动以后的“救亡”压倒“启蒙”。这是因为,对于国家来说,民族主义涉及的是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民主主义涉及的则是公民权利大小、有无的问题,二者相比较,当然是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更重大、更紧迫,而民主问题则是可以等、可以缓的,于是,民族主义胜过民主主义也就顺理成章了。用法国思想家马奈的话说就是,“民族往往对于民主取得优势……一个民族和一个个体一样,先有出生、存在和成长,然后则需要决定是否选择自由或者选择什么样的自由”[1]32。这种情形在新兴民族国家中尤其常见。对于新成立的国家来说,它们往往面临比较糟糕的外部环境,在同其他国家进行的竞争中它们已经落后一截,而且随时有可能会受到强大国家或周围邻居的干涉;在国内往往面临千疮百孔的局面,各种政治社会力量需要重新整合,国民经济急需恢复和发展等等。在此背景下多数国家都选择了以民族主义来强化和巩固国家,民主被视为可以等以后再去解决的问题,这还是一种比较正常的情况。在不正常的情况下,有时会出现故意利用民族主义打压民主主义的情况,比如法西斯国家就利用民族主义来强化其民族认同和增强政治合法性,同时利用民族利益至上的观点来打压国内民众的民主权利,以此来强化自己的极权统治,此时的民族主义实际上就成了被极权政权利用的工具。二战的结果表明此种民族加极权的国家发展道路是失败的,民族加民主的国家战胜此类极权国家成为历史发展的主流趋势。

       综上所述,在现代国家生成和建设的过程中,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呈现双重逻辑的关系。一方面民主主义内在地要求民族主义,并催生民族主义使它成为一股伟大的历史潮流,同时民族主义又为民主政治的实施提供了现实基础,并以多种方式推动民主的发展;另一方面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又存在难以调和的基本矛盾,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不同取向注定二者之间产生冲突,这种冲突往往以民族主义压制民主主义而完结。二者的关系状况常常直接决定着国家政权的基本面貌,并对现代国家建设的方向产生深远影响。

       三、欧洲国家形成中的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

       对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关系的历史考察必须首先从欧洲开始。众所周知,欧洲是现代主权国家最早产生的地方,也是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最早生成的地方,考察欧洲国家的历史对我们了解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提供了绝佳机会。在欧洲国家发展的历史中,民主主义先于民族主义登上历史舞台,法国大革命本身首先是作为一场民主革命出现的,这场大革命在震惊欧洲各封建主的同时,也直接推动了法兰西民族主义的形成,并最终产生了强大的法兰西民族国家。其后法国对欧洲其他国家的军事扩张,更是直接把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火把传向欧洲各地,于是变得一发不可收,终成熊熊之势。民主主义在催生民族主义之后,又借助民族主义推动建立的民族国家找到了实现自身的载体。在民族国家的体系之中,民主主义最终发展为一种成熟的国家治理理论,有关民主的实践也在民族国家范围内不断得到拓展。正是在民族国家成为一种普遍的、基本的形式后,民主主义变得成熟起来,成为一种流行的趋势,民族加民主成为一种最具影响力的新的国家形式。当然,在同时期或稍后也出现了民族加极权的国家形式,但它们本身都存在严重的弊端,没有协调好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的关系,最后败于民族主义并被民族主义所改造并且同化。

       (一)从人民主权到民族自决:法国大革命及其影响

       在现代国家建立和发展的历史中,法国是一个先行者。1789年开始的法国大革命是欧洲近代历史发展的重要分水岭,它拉开了一场欧陆国家狂飙突进的大幕,经过短短几十年的时间,使原来封建落后的欧洲国家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占据了世界历史舞台的中央。这段历史是世界上最早期的现代国家建立的历史,这一时期是欧洲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考察这段历史对于我们了解现代国家生成的逻辑,以及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这当中,对法国历史的考察是首要的。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英国开创现代国家建设之路的时间比法国要早一些,但是它对欧洲大陆其他国家的影响与法国相比要小得多,因此以法国作为这段历史考察的起点是合适的。

       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被认为是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的重要起点,但是这场革命首先是民主主义的革命。当时的法国处于路易十四时代以来不断强化的中央集权的统治之下,被视为欧洲封建专制制度最坚固的堡垒,但是在大革命前夕,封建专制的堡垒已经开始动摇,一股以“人民主权”为核心的民主启蒙思想已经成为社会的潮流。启蒙运动的杰出代表人物有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狄德罗等,他们大多批判封建专制和特权制度,张扬人权,鼓吹进行深刻的社会变革。卢梭的思想更是对法国大革命产生了巨大影响,他所论证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权利平等等思想直接成为革命的基本思想武器,卢梭也被视为大革命的精神导师。启蒙思想本来只是在法国上层社会的沙龙中流行,但后来逐渐扩散到国家行政人员中,并向中下层民众扩散,最终爆发了革命。这场革命以反对封建专制和特权的三级会议的斗争和攻占巴士底狱开始,《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的颁布是革命历史发展的辉煌篇章,确立了人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革命从建立共和国、处决国王和王后的那一刻起就开始进入高潮,以再清楚不过的方式展现了其民主色彩。随后由于革命形势严峻,革命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展,几乎所有的社会阶层都参与了革命,雅各宾派的统治虽然变得越来越激进,但是它在很大程度上却表征着革命的不断深入,同时也是对革命成果的积极维护。法国大革命推动了民主的发展,后来拿破仑的军事征服则将大革命的精神播撒到欧洲各地,民主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用托克维尔的话说就是,“民主即将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和普遍地到来”[3]6。

       与这场民主革命相伴的还有另外一个重要成果——民族主义。法国大革命的一个直接成果就是它在法国民众中激发了一种普遍的民族认同,即法兰西认同,经此整合,法国迅速蜕变为崭新的民族国家,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成为当时欧洲最强大的国家。法兰西民族主义的产生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美国学者里亚·格林菲尔德在其研究中揭示了一系列重要的国内社会变化,以及外部竞争因素对法国民族主义形成而产生的影响,并认为法国民族主义的产生最初是与民主主义紧密相连的②。法国大革命的发生深受主权在民理论的影响,实际上,主权在民既是一种民主的理论,也很容易从中引申出民族的观念。主权既然是属于人民的,那么就需要对人民进行规定,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往往是从民族的角度对人民进行规定的。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论述的主权者与公民的关系,完全可以看作民族国家与公民个体之间的关系,雅各宾派的执政就是以卢梭的主权者思想作为指导的。法国大革命所要做的就是把主权从君主一边转移到人民一边,这是一个普通公民与国家权利关系重建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民族构建的过程。这种构建是通过革命不断地向下扩散而实现的,“遍布欧洲的论述能力,把‘民族’的潜在范围从特权者扩展到所有拥有财富教养的人。在反特权的斗争中第三等级领导人把它打到了更下一层的范围”[4]213-214,最终“法兰西”成为一个让全体法国人感到骄傲和激情的民族身份。法国的民族主义基本是内生的,但是英国、普鲁士等国的干涉使法国的民族主义变得更加广泛、更加深入。

       随后,伴随拿破仑的战争征服,在大革命中确立的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也一并输出,极大地改变了欧洲各国的版图,改写了欧洲国家发展的历史。拿破仑一方面在国内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巩固和壮大新生国家的力量;另一方面又借助新兴民族国家提供的强大力量,进行征服欧洲大陆的活动。拿破仑的军事征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法军所到之处横扫欧洲的旧君主、旧贵族,废除封建义务和封建特权,扶持新的政权,推行拿破仑法典所确立的各种规范,这些规范具有民主革命的性质,因而受到各国人们的欢迎,同时拿破仑被视为欧洲的“解放者”,这在其军事征服的早期比较明显。另一方面,随着战争的持续胜利,拿破仑战争的侵略性、争霸性和奴役性也越来越明显,激起了被侵略国家的强烈反抗,刺激了当地民族主义的发展。德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就是受到法国大革命的直接推动而产生的。德国民族主义往往被称为文化民族主义,因为18世纪中后期在文学和艺术领域兴起的“狂飙突进运动”对德意志民族主义的形成产生了重要作用,然而这场浪漫主义运动却是受法国先进文化的影响而兴起的。在法国大革命前后德国人大多崇拜法国的成就,对法国人也抱有极大好感,但是拿破仑战争的失败使他们产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即由过去的崇拜变为现在的憎恨,共同的敌人强化了德国人的自我认同和民族意识,推进了德国民族主义的形成。“‘德意志也是一个民族’这一信念,只是在西方那位征服者(指拿破仑)的胜利大军蹂躏了这一国度后,才在其中扎下了根;法兰西是德意志民族主义出现的最终原因”[5]464。在法国大革命的推动下,德国民族主义终于正式降诞,在普鲁士的带领下终于实现了德意志邦国的统一,从此走上了一条快速发展的道路。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还对东欧和南欧许多国家民族主义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意大利、西班牙、希腊是其中的代表,从此民族建国成为现代国家建设的一条基本原则,民族运动得到蓬勃发展。

       (二)从民族主义到民主建设:民族国家的民主发展

       自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后,欧洲大陆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掀起了一场民族国家建设的高潮。截至19世纪70年代中期,英、法、德、意等一些主要国家均建立和巩固了自己的民族国家,成为国际竞争的领先者,而经过一战的洗礼,剩下的俄罗斯帝国和奥匈帝国也完成了向民族国家的最后转变。至此,局势已经变得非常明朗,民族国家已取代各种其他的帝国、城邦等形式成为最主要的国家形式,民族国家的体系也逐渐向世界其他地区扩展。在民族国家建设开展得如火如荼之时,民主在民族国家的范围内也取得了同步的发展。欧洲历史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以民族国家作为载体,在民族国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曾经推动民族主义的民主主义也逐渐变得成熟起来,民主主义的理论体系趋于成熟,民主政治在现实生活中也得以实现并得到深入发展。现代民主只有在现代民族国家雨露的滋润下才能得以茁壮成长。

       现代民主理论是在民族国家的体系框架中逐渐成熟和完善的。现代民主理论建立于主权在民的核心思想基础之上,这一理论解决了现代国家的合法性来源问题,是现代国家成立的思想基础。洛克、卢梭等人对主权在民的理论进行了深刻论述,使之成为现代国家的一种“常识”,他们解决了现代国家“何以存在”的问题,但并没有解决现代国家“如何治理”的问题。主权在民只是勾画了现代国家成立的基本原则,如果缺乏如何进行国家治理的内容,现代民主理论是不完善的。众所周知,现代国家都是依据主权在民原则构建起来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按照人民主权原则进行有效治理却是一个难题。按照卢梭提出的建立小国寡民式的民主共和国观点对国家进行治理,显然不符合现代国家的现实。这一问题伴随民族国家现实政治的发展而不断得到解决,其解决的办法就是代议民主制。代议民主制有效地解决了在广土众民的国家中如何实现民主的问题,堪称一项伟大的创造。代议民主制最有力的倡导者首先是托马斯·潘恩,潘恩认为代议制是一种理想的政府形式,“把代议制同民主制结合起来,就可以获得一种能够容纳和联合一切不同利益和不同大小的领土与不同数量的人口的政府体制”[6]246。其后,英国功利主义思想家边沁和密尔也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提出,直接民主在现代国家是不可行的,代议制民主是与现代国家唯一相称的最理想、最完善的政府体制。后来,美籍奥地利思想家熊彼特在对古典直接民主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选举民主理论,“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的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7]395。从此,民主不再是人民直接统治的古典民主,而是选举政治领导者的现代选举民主,此后各国主要就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民主的。选举民主解决了现代国家如何治理的问题,是对现代民主理论的重大发展,至此民主理论体系才变得成熟和完善。

       民主政治的实践也在民族国家的体系框架中得到确立和不断发展。现代民族国家建立后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就是重新设置了国家政治的组织原则和形式,消灭了各种封建的贵族的特权,建立了民主的政治制度。三权分立是现代民族国家普遍采用的政府组织形式,国家权力被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组成部分,其中立法机关代表民意,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一切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运作都必须按照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进行,这是主权在民原则在国家政治中的具体体现。民族国家也通过宪法和法律的方式,对公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进行确认和保护,这些权利在民族国家成立后一直在不断地扩大。现代国家还通过种种方式对政府的权力进行约束,以保证政府权力的合法行使和不侵害公民权利。所有这些在政制方面的进步,都体现了民族国家对民主政治的积极促进。民主政治在民族国家发展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公民参与政治的权利。政治权利是一种重要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扩展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标志。现代国家普遍采用代议民主制的政治组织形式,在代议制之下,公民的参政权主要表现为选举权。所谓普选就是尽可能减少限制条件,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政治,表达自己的意见,可以说普选权的扩大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表现。在民族国家建立初期,各国均对选举权有严格的限定,比如财产、职业阶层的限制等,这种限制使选举权只局限于很少量的人口中。自18世纪后期以来,欧洲各国就在不断地打破财产、性别、教育背景、种族等因素的限制,最终使所有的成年人都具有选举权,这一过程在整个19世纪都在推进,直到二战结束后才最终完成。

       四、民主与新兴民族国家

       伴随民族国家建设的发展,欧洲各国的实力得到了很大增长,欧洲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地区,与此同时,各国对海外的殖民扩张也进入了加速发展期,它们竞相扩大自己的海外殖民地,相互之间的竞争也日益加剧。伴随海外殖民扩张,由欧洲发展起来的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也一并输入到殖民地,由此获得了世界范围内的扩展。欧洲国家的殖民扩张不断对殖民地制造灾难,殖民地人民则以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作为武器,一次又一次地掀起反抗列强、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运动高潮。一战后和二战后的民族解放运动高潮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两次世界大战对于殖民地的人民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它启迪和教育了殖民地人民的民族主义情感,大大削弱了宗主国的力量,从而使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运动更容易取得成功。民族解放运动兼具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双重属性,它改变了殖民地人民被外族压迫和奴役的命运,建立了新型的民族国家,同时也沉重打击了国内传统的腐朽落后的势力,使得整个国家的面貌焕然一新。据统计,仅二战后的民族解放运动在短短二十几年的时间里就诞生了几十个新的国家,二战后新成立的国家数量的总和则高达近百个[8]。二战后新兴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发展,为我们展现了民族国家发展史上又一波澜壮阔的画面,众多新兴国家相继出现,各展所能,拉开了各自现代国家建设的大幕,这些新兴民族国家在现代国家建设中既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总体而言,新兴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呈现与欧洲国家不同的逻辑,各自经历的不同也表明现代国家建设具有相当的复杂性。

       民主主义在新兴国家独立和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兴国家在民族解放运动过程中,大多以“民主共和国”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对民主的追求强烈激励着殖民地的民族独立运动。民主共和是一个源自西方的概念,强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政府是公共的,权力的行使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并且受到约束。西方国家对于殖民地来说,既是敌人,也是老师,它们所取得的政治成就无疑也成为殖民地国家意欲效仿的对象。就此而言,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可以划归到世界范围内民主运动的行列中去。在二战后的民族解放运动过程中,有些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比如中国、越南、朝鲜、古巴等,实际上是受苏联推动的社会主义运动的影响而产生的,它们在独立后也都加入到社会主义阵营的行列,但是它们的民族解放运动同样具有民主革命的性质,它们不仅把自己从殖民地宗主国的压迫中解放出来,也把本国下层民众从腐朽落后的上层社会的统治中解放出来。新兴国家在民族解放运动过程中一般都有一个民主启蒙的阶段,民主的思想受到知识阶层的大力倡导,政治阶层和中下层民众也或多或少地接受了一些民主的理念,对民主共和的追求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建国理念。

       新兴国家成立后大多创立了一套民主共和的制度体系,以民主作为其制度建设的核心,当然它们的民主共和制度是深受西方国家或者社会主义苏联影响的。它们往往以“民主共和国”冠称自己的国名,在宪法和法律的条文中制定了大量有关民主的内容,比如: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实行民主制度;规定所有公民权利平等,享有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并且以国家的力量保障权利的落实;规定国家机关应该如何组建,各自的权力范围如何,相互关系如何;对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进行了规定;等等。新兴国家的民主制度显然具有西方民主的特点,它们的许多具体制度实际上也是照抄照搬或者借鉴移植了西方的制度内容。从制度层面看,新兴国家的制度建设已经足够民主,有关民主的制度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但从现实来看,它们的民主至多只是“纸面上的民主”,大多数的制度规定在现实中并未得到执行。

       尽管民主在新兴国家民族解放运动过程中作用巨大,在独立后各国也意欲追求民主,但新兴国家的现实并不允许它们有充分的条件实现民主,对民主的追求让位于一个更为紧要的任务——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在实现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过程中,新兴国家多诉诸民族主义。同西方国家一样,新兴国家的民族主义也曾受到民主主义的有力推动,民主主义在推动民族解放运动过程中有力地推动了民族主义,最终促成民族国家的创建,但在国家获得独立之后,民主主义迅速让位于民族主义。新兴国家在独立之初面临的任务可谓多样而艰巨。在政治方面,国家政权不够稳固,民众对国家的认同度不高;在经济方面,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结构畸形;在文化方面,民众素质偏低,教育水平落后;在社会方面,各项管理服务不足,缺乏充分的社会整合。这些问题多数并不能依靠民主解决,采用民主的办法甚至会使国家变得更加涣散,问题更加严重。相比之下,民族主义则有更大的优势,它能够有效地凝聚认同和巩固国家,也能够集中国家的力量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国际竞争中,新兴国家已不可能通过社会自主发展的方式实现对西方发达国家的追赶,而必须集中力量,由国家推动发展才能成为可能。以国家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要求国家本身必须是统一的、有力量的,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运用民族主义的手段,实现对国家的有效整合。新兴国家走了一条与英、法等国家不同的发展道路,在此过程中新兴国家发展的前途也由此决定,不能有效整合国家并以国家力量推动发展的国家都产生了国家停滞或衰败现象,能够有效巩固国家并以国家力量推动发展的国家则实现了良好的发展。这一阶段民族主义胜过了民主主义,但在民族主义推动经济发展到达一定程度后,民众对于民主的要求也逐渐高涨起来。

       五、民主转型与民族主义政治

       20世纪70年代之后,民主化的第三波浪潮席卷全球,众多威权的或专制的政权纷纷向民主转型,包括众多二战以后独立的新兴民族国家,民主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又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之前不同的是,二战以后人们几乎完全是在选举的意义上定义民主,“民主被看成是构建权威并使其负责的一种手段……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如果其最强有力的决策者中多数是通过公平、诚实、定期的选举产生的,而且在这样的选举中候选人可以自由地竞争选票,并且实际上每个成年公民都有投票权,那么,这个国家就有了民主政体”[9]5-6。这一程序性民主的定义经熊彼特的阐发而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二战以后所说的民主转型正是此种意义上的民主。第三波民主的发生受诸多因素的推动,既有国内经济发展和社会阶级结构变迁的影响,也有外部因素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主逐渐成为一种全球性的规范,成为论证政权合法性的主要话语。不管接受还是不接受,民主及其论证话语都对非民主的政权产生冲击,要求它们转向民主,在滚雪球式的示范效应下,越来越多的国家被卷入民主化的潮流中。第三波民主形成了一股巨大的民主洪流,在1974年葡萄牙政变转型后的15年中,亚洲、南美和东欧共有30个国家实现了向民主的转型,还有更多的国家涌荡着民主运动的浪潮或正在出现有利于民主的转变[9]21。

       成功的民主转型无疑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扩大了民主的应用范围,但是民主转型过程往往伴随着混乱或无序,在转型之后也可能会出现治理不善和发展乏力的问题,甚至出现民主转型的回流,重新回复到原来的威权政体,第三波民主化后许多转型国家出现的就是这样的问题。在民主转型过程中,人们常常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民主改革对民族主义的激发作用,民主改革凸显和强化了民族之间的矛盾,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的控制力。在有些国家中由民主改革激发的民族主义常常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灾难,乃至成为分裂国家的祸源。20世纪80年代,苏联在戈尔巴乔夫时期实施的民主改革被视为苏联解体的重要动因。实际上,戈尔巴乔夫主张的民主改革使原来被掩盖的民族矛盾充分暴露出来,各少数民族及其所组成的加盟共和国纷纷要求减少中央的控制,给予自己更多的权力,而戈尔巴乔夫根本无法解决这些矛盾,于是各加盟共和国的民族主义趋向愈演愈烈,最终酿成苏联分裂、社会主义阵营解体的恶果。当时的南斯拉夫也是深受国内日渐高涨的民族主义的影响而崩解的,所不同的是,该国的民族主义是受外部民主的诱惑和推动而高涨的。进入21世纪后,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联合起来继续在一些国家制造混乱和分裂,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实际上,20世纪90年代后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勃兴,除了受东欧剧变后国际局势混乱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外,还与民主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有关,民主不仅鼓舞了人们追求自己的公民权利,而且鼓舞了一些少数民族去追求自己的族群权利。

       民主并不总是意味着秩序和保障,有时民主的实施带来的恰恰是混乱或无序。在政治整合的国家里,国内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都已被整合进国家的政治生活里,国民之间的种族、宗教和文化等背景都已经被淡化,并且拥有同样的国家认同,民主的实施通常比较顺利,也容易取得良好的效果。而在政治非整合的国家里,民主的实施更有可能是因为突出了差异,强化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对立,所以才导致国家政治生活产生混乱局面。民主政治遵循的是多数决定的原则,在政治非整合的多民族国家里,特别是在民族关系紧张的国家里,少数族群提出的保持民族传统和提高民族地位的要求不可能永远被满足,因为按照多数决定的原则他们是不可能占到多数的。民主政治则将民族之间的矛盾显露在公众之下,进一步强化了少数民族的自我认同,在利用正常渠道无法满足他们要求的情况下,最终他们可能发起民族自治或自决的运动,因而国家的安全与统一就面临严重的威胁。伊拉克在被美国的民主改造后,原来遭受萨达姆压制的库尔德人的民族主义热情开始高涨,与此同时,逊尼派更是以极端形式反抗多数派的执政,并通过各种方法力图实现民族独立的目标,伊拉克的政治生活由此陷入非常混乱的状态。在其他一些存在民族问题的国家里,可以想象,民主政治的实施也会鼓励少数民族争取更多的权利,乃至可能发展为民族分离主义。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事实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民主的扩散和民族主义的加强是两种并行不悖的现象,二者并驾齐驱。实际上,民主政治的实施并不只是刺激民族主义,它也会激化不同宗教、不同阶级、不同利益群体、不同地区之间的矛盾,给国家政治生活带来更多的挑战。民主转型及其所带来的民族主义冲突对政府是一大考验,如果政府不能有效应对挑战,它将陷入混乱或无序的状态;如果采取强力压制的做法,政府又可能会回到原来威权专制的旧框架中去。

       六、中国的双重压力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社会结构以及思想文化观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历巨大社会变迁的同时,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也一同成长起来,成为影响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民主主义在中国经历了曲折的发展,但毫无疑问的是,目前中国社会正在出现越来越多有利于民主的因素。一方面,民主已经获得了某种普遍性,成为全世界最流行的话语体系,中国也不例外;另一方面,就中国社会自身的发展来说,民主有了更多的认同,一个不完全依赖于政府的自组织的民间社会正在快速发展,社会对于民主的需求将会对政府形成巨大压力。虽然在许多政治家和普通民众看来,保持稳定是中国的头等大事,但是对于民主的压力确实是在不断地上升。而以目前的情况来说,中国并未做好迎接民主的准备,社会利益仍然是高度分化的,也缺乏足够的整合和必要的妥协,总体的社会文化也并未形成明显有利于民主的转化。一旦实施民主,不同社会群体和派别之间的差异将会凸显,政治分化现象严重,难以整合的政治分化将成为撕裂国家政治的主要力量,严重影响中国的政治稳定和发展。

       民族主义在中国近代史上一直是一个重要主题。20世纪90年代之后,一度沉寂的民族主义重新焕发力量,国人的民族主义热情不断高涨,民族主义成为影响中国政治稳定与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中国的民族主义主要是以国家民族主义的形象出现的,国家民族主义追求民族国家认同,以增强国家力量、提升国家地位为主要诉求,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是加强国家建设的一股有生力量。中国国家民族主义在20世纪90年代后的复兴,既受东欧剧变后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以及美国、日本等外部行动者的刺激,也受中国迅速崛起带来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提升的刺激。国家民族主义对于加强国民的国家认同、增进政权的政治合法性以及在提升国家地位和形象方面都有积极作用,在外交中也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讨价还价的砝码,但有时它也会对政府产生强大压力,迫使政府在外交中采取强硬态度,否则便会被视为软弱,过于激愤的民族主义有时候也会对中外关系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总之,民族主义对于中国来说是一柄双刃剑,尽管促进国家建设是其主要方面,但其对政府所产生的挑战也必须注意。除了关注国家民族主义外,族裔民族主义也是中国民族主义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族裔民族主义以强化民族自我认同,追求更多民族权利为主要内容,它的产生与民族矛盾密切相关,同时也受外部行动者的刺激,在极端情况下表现为民族分离主义,如藏独和疆独分离活动即是此种类型的民族主义,它是影响国家安全和统一的重要问题。

       毫无疑问,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均已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关键词,它们的关系状况深深地影响着中国国家建设的发展。如果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是分别出现的话,政府将有更充分的时间去应对它们,但是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二者如果是一起出现并且相互交错在一起的话,就向政府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民主主义可能会使政治变得越来越分化,鼓励不同的群体追求自己的利益,削弱对国家的认同和国家的控制力,使政治变成不同利益群体追逐自己利益的混乱的竞争场域。民族主义则有可能借助民主主义的威力,加紧追求自身的权力和利益甚至发起行动,从而对国家的统一与稳定产生更加严重的威胁。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夹杂在一起,极有可能对政治的稳定产生严重威胁,这是中国未来国家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收稿日期:2014-07-17

       注释:

       ①参见[美]里亚·格林菲尔德著:《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王绍光著:《民族主义与民主》,载于《公共管理评论(第1卷)》,2004年;高全喜著:《论民族主义——对民族主义问题的一种自由主义考察》,载于《学海》,2004年第1期;肖斌著:《民族主义的三种导向——从吉登斯民族主义的论述出发》,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以色列]塔米尔著:《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英]安东尼·史密斯著:《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余英时著:《民主与民族主义之间》,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data/3094.html,2013/10/04.

       ②参见[美]里亚·格林菲尔德著、王春华等译:《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第二章法兰西的三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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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民族主义与现代国家建设_法国大革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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