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券营销市场的调查与思考_投资论文

山东证券营销市场的调查与思考_投资论文

山东证券营销市场调查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山东论文,市场调查论文,证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山东证券营销市场目前正处在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发展时期,机遇和挑战同存。立足于目前的现状,规划其未来发展模式,以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已经成为山东省证券业和理论工作者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为此,本文通过对山东证券营销市场现状的调查与解剖,力求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求解决的方法与对策,并试图设计出具有山东地方特色的区域性证券营销市场发展模式,为有关金融部门提供必要的决策依据,推动山东乃至全国证券业健康发展,避免类似东南亚金融危机不良局面的出现。

一、山东证券营销市场的现状

山东证券业是伴随着我国证券业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的,证券营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也是如此。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开放政策之日起,我国的证券业和证券市场即开始起步,并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日益发展壮大。1981年我国开始恢复发行国库券,1984年接着发行了股票和企业债券,1985年又发行了金融债券,1991年推出了B股股票。与此相适应,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也从1986年以后在试验探索中开始逐步形成。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谈话的发表和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后,我国证券市场更是以超常规跳跃的方式迅速发展,并逐步走向完善和规范。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一个以“两所两网”(“两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网”即全国证券交易所自动报价系统——STAQS,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NET)为依托,包括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在内的较为完整的证券交易市场体系,作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睛雨表”的地位和功能作用日趋显现。

山东证券业的产生和证券营销市场的形成同全国基本上是同步的。自1981年开始,在我国历年发行的国债当中,山东都占有相当的份额。据统计,1981年到1994年,山东共承担国库券发行量122.26亿元。1984年,受国家紧缩银根政策的影响,企业在银行信贷资金供应紧张,难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开始向社会和内部职工集资。198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将企业债券发行纳入全国资金计划,至此,山东的企业债券也在较大规模上得以展开。从1987年到1994年,山东共发行企业债券42.56亿元。1984年11月,济南渤海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成立并开始发行股票,山东的股票发行由此起步。截止1990年5月以前,山东已有13 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谈话肯定股份制和证券市场的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山东省改革开放的进程。1993年,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务院选择的9家试点企业之一,向境内外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上市,成为山东省首家向境内外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在1993年国家下达给山东2亿元上市计划的额度内,中国轻骑集团公司、济南百货大楼、青岛海尔集团公司、山东泰山石化集团公司4家企业改组为社会募集公司, 并分别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1993年8月,淄博基金作为我国也是山东第一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型、封闭式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1993年,山东证券发行的国际化进程也开始起步。1993年6月,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H股3亿股,获662倍超额认购,筹集港币8.89亿元, 并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开大陆国有大中型企业赴港上市的先河。1994年8月,由华能发电公司、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省电力公司联合发起的山东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DR2347.4万股,筹集资金3.33亿美元,并在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成为我国也是山东第一家在美国直接上市的企业。与此相适应,山东证券交易市场也开始起步并逐渐形成。1987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信托投资公司在全省率先开办了证券柜台转让业务。1988年6月,济南、青岛、烟台和潍坊4城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国库券转让试点城市。到1988年底,山东省各市地全面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凡是具备上市转让条件的各种证券,都可以进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和交易。1993年8月,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建立并开始运行,形成了一个颇具特色的以乡镇企业股票交易为主的证券集中竟价交易场所。1993年12月,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正式成立,并于1994年6月正式营业,这是山东第一家集上海、 深圳和青岛三地证券交易为一体的区域性证券交易中心。1994年3月, 山东企业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并与中国证券交易中心(NET)联网,成为NET系统的山东分中心。1994年5月,山东证券交易中心正式挂牌开业, 并同时开通与深、沪证券交易所的双向联网,实现异地同步交易。与此同时,山东证券监督管理体系也逐步形成。1993年5月, 山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这是对山东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的主管机构。1994年6月, 在各类证券机构和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山东省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下设秘收处,负责日常工作。另外,各类证券中介服务机构也逐步建立。与证券信息相关的报刊杂志也相继创刊并发行。截止1998年初,山东已有股份有限公司522家,其中上市公司36家, 经规范确认的股份有限公司425家,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61家。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募集资金140多亿元。 在全国各省市中,山东上市公司家数居全国第5位,36家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达119.4亿股,A、B股总市值782.3万元,特别是1997年实现了B股零的突破,而且发展很快,B股筹资额与A股大体相当。全省已有专业证券经营机构2家,证券营业部79家,证券从业人员11000多人。 一个包括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监管在内的、同我国证券营销市场密切联系的、具有山东地方特色的区域性证券营销市场体系框架已具雏形,活力日趋显现。一方面,它极大地推动了山东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保证了企业对长期资金的需求;另一方面,它为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激发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满足了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

二、山东证券营销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山东证券营销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直接融资的内在要求和投资者的高涨投资热情摧生的产儿,可以说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理念指导下逐步形成的。时至今日,虽然有了较快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各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各方面政策措施尚不配套、市场秩序尚待规范,从总体上来看仍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第一,从证券供给结构方面来看,股份制企业(主要是上市公司)作为有价证券的基本供给者和发行者,自身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归纳起来主要包括:有的公司对股份制内涵认识不清,仅把股份制作为一种筹资手段,作为“圈钱”的机会和场所,忽视经营机制的彻底转换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募集资金的运用缺乏可行性研究,任意改变资金用途,甚至利用募集资金长期在二级市场上自我做庄,致使公司主营利润下降甚至出现亏损;有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股东大会权力虚置,形同虚没,出现过一人股东大会的怪现象,公司成了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私人企业,监事会不能或不愿行使所赋予的监督职权,甚至成为董事会的代言人,致使公司内部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难以形成和发挥应的作用;有的公司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违背“股份平等,同股同酬”的原则,高估个人股和法人股,低估国有股甚至将国有股随意转化为个人股,在股利分配和分红中,个人股和法人股一般高于国有股,侵蚀国有资产,致使国有资产无形流失;有的公司缺乏公众公司意识,公司透明度不高,信息披露不规范,重大决策或财务资料披露不及时、不全面或含糊不清,有时甚至故意散布误导信息,致使投资者利益受损;有的公司违规托盘,开股东会要托盘,公布送配股方案要托盘,职工内部股上市要托盘,股价跌惨了要托盘……,还美其名曰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孰不知此举乃作茧自缚,得不偿失;如此等等,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作为有价证券的基本供给者和发行者,其经营业绩、发展前景、规范化程度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形象、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和证券营销市场的稳定,关系到能否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促进证券营销市场的健康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予以足够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地加以解决。

第二,从证券需求结构方面来看,证券机构作为各类有价证券的基本需求者和经营者,其自身同样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山东省的证券机构是伴随着证券营销市场的诞生而出现的,其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有证券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资本充足率低,资本金管理混乱,随意挪用客户资金,存在着严重的透支现象,缺乏一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有的证券机构利用自营或与庄家与上市公司联手来操纵股市,通过制造和吹捧各种所谓的“板块”、“概念”搞行业垄断,借助于股市沙龙、讲座等形式传播小道消息,制造出种种所谓的题材猛炒狂抛,使股价异常波动,暴升骤跌,自己盆满钵溢,投资者却套牢重重,损失惨重,导致市场的不稳定;有的证券机构从业人员水平低,素质差,服务态度不佳,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约束,时常同投资者发生纠纷,操作失误也时有发生,造成投资者利益受损;有的证券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不能公平地对待所有的投资者,譬如利用个人名义开户炒股,在公司帐户上恶意透支、设置大、中专户室,并为其提供优越的条件和待遇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影响了他们的投资热情和愿望,不利于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的良性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三,从证券营销市场的功能作用方面来看,其原始的筹集资金的自然功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但体制功能的发挥却障碍重重,作用十分有限。具体表现为:一是证券产权性质模糊。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同时并存,国有股的终极所有权不明确,法人股实质上是一种虚名股,二者在产权上不具有排它性和终极所有属性,在证券产权界定上失去了明晰产权的功能。由此带来的主要问题是: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自产生之日起就面临着并轨的矛盾,改革的产物又成为新的改革对象;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失去了对资源配置、资本存量调整的功能;国有股和法人股缺乏人格化代表,既无利益激励,又无风险约束,难以形成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制度基础。二是证券发行目的并非市场发展的体制安排,不能从制度方面触及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变。山东省现有股份公司发行证券,在很多情况下并非发现了新的市场机会,而是取决于其主管部门的偏好以及对其所需资金的无能为力;并非以资本金为核心形成新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而是传统治理结构在新公司的沿袭,形成新招牌、旧体制的名实不符的证券市场制度。由此带来的主要问题是:证券发行不能从资本增量上优先发展所需产业,而是维系旧产业结构的数量扩张;证券交易不能从资本存量上通过价格发现,优先保证市场所需产业资本扩张和集约经营的需求,市场价格由于过度投机而严重扭曲;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和维护国有股完整、增值困难,公司难以形成以盈利为目的的生存发展机制。三是证券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缺乏相应的体制转化基础。突出表现为: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重过小,作用受到限制;实物资产与证券资产的互补性较小,而货币替代功能放大;没有形成产权交易带动资本存量调整的物质基础。譬如,在山东省绝大多数公司的股本结构中,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70%以上,单靠收购30%左右的公众股来实现公司的兼并难以成功。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产权交易受到限制,公司缺乏转换经营机制的压力和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难以实现。股份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实现这一目的则必须以证券营销市场功能的健全为前提,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山东证券营销市场还存在着严重的功能缺陷,特别是体制功能的作用还难以充分发挥,这就难以有效地保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的的实现。

第四,从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方面来看,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归纳起来主要包括: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报告任意改变公司盈利预测,隐瞒关键信息,玩弄数字游戏,误导投资者;有的随意性过大;有的新闻媒体对公司报喜不报忧,缺乏“铁肩担道义”的气度与魄力;有的信息咨询机构无证券信息传播资格,却擅自传播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如此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信誉,动摇了其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而且还会严重影响市场的稳定,不利于证券营销市场的健康发展。

另外,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还存在着“群雄纷争、诸侯逐鹿”的局面,缺乏势力雄厚的“龙头”券商和规范的机构投资者,致使在争做主承销商和境外上市等方面往往处于劣势,在与异地券商的激烈竞争以及为本省股份制改造提供高质量服务等方面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证券投资品种结构单一,一级市场以债券为主导,其中又以国债为主体,二级市场则以股票为主体,而基金和期货、期权市场尚处于萌芽状态,缺乏新的启动点和增长点,难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要,限制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和法规体系尚未完全形成,致使市场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管和规范依据,许多问题无法可依,各种过度投机和违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致使竞争规律的作用还难以充分发挥,等等。

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相当复杂的,但其主要原因则是由于证券营销市场自身发育的不成熟性和不规范性,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不配套和不完善所致。因此,唯有通过深化改革,加大监管力度,才能对症下药,逐步地解决上述问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近期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1.深化股份制改革,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完善证券供给结构。

股份制企业(主要是上市公司)作为有价证券的基本供给者和发行者,只有实现规范化发展和运营,才能有效地保证证券营销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和运作。针对山东省股份制企业和上市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其进行一次全面的重新改造和规范,使其真正转变经营机制,建立起明晰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按照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运营。要根据十五大报告“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的精神,结合山东省国有企业的特点,以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中心,培育一批跨国经营的大型上市公司,通过企业兼并重组和走内涵型、低成本扩张的规模经济的道路,盘活全省国有资产,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充分发挥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连环控股的杠杆方式以小拨大,以较小资本支配较大社会资本的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保证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形成全省证券营销市场规范化发展的坚实而稳定的基础。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提高山东省上市公司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对违规违法的上市公司要严肃查处,对经营不善和不符合上市标准的公司要坚决予以淘汰,形成一整套规范而严格的上市公司审核监管制度和完善的证券发行交易制度。上市公司要牢固地树立提高经营业绩,给投资者以最优回报的理念,从股份募集、招股扩资、发行上市、增资配股、红利红股发放、信息披露等环节,到转机改制、推进技术进步和资本运营、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开拓等方面,都要实现规范化运作,努力增加公司盈利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其投资热情和愿望,扩大各类有价证券的市场需求。总之,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其经营业绩与成长性不仅直接决定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和供求关系,而且直接影响二级市场投资群体中买卖双方的行为和市场供求关系,并最终导致二级市场的波动。唯有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和上市公司,才能培育出理性的投资者,从而为全省证券营销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和良性运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深化证券经营机构改革,规范投资者行为,完善证券需求结构。

证券机构作为各类有价证券的基本需求者和经营者,其经营结构是否合理,其运作是否规范,其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证券营销市场的稳定和成熟程度。针对山东省证券经营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新《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和规范,使其真正成为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证券营销市场主体,成为稳定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的中坚力量和基石。要依法界定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范围、性质和任务,使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并通过自身经营管理体制的迅速调查,在市场上选择正确的突破口,寻求适合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市场定位,形成山东省长期的资本市场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搞好证券经营机构建设,通过整顿规范尽快形成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券商,并与中、小券商密切配合,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券商群体,切实扭转证券机构“群龙无首,各自为战”的被动局面。要强化证券经营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合理高效的内控机制和内控文本制度: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置上,应体现互相独立、相互制衡的原则,形成有效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程序、管理办法和行业规章制度,按市场规则依法运营;在业务开展上,形成良好的投资理念,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业务风险。要坚决贯彻执行新《刑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证券犯罪,一经查实,依法予以严惩,决不手软,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全省证券营销市场的健康发展。山东省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加强学习,自觉利用新《刑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配合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证券犯罪,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有金融资产和资金的安全,要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证券经营机构应利用各种机会,譬如,开设讲座、提供咨询、摆放资料等形式,帮助投资者熟悉证券法规,了解市场风险,重视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行业地位、发展条件以及未来前景的分析,确立中长期投资的正确理念;证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就组织系列的证券法律法规和投资风险方面的宣传文章,全面系统地介绍市场风险及案例,各类股评应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促进全省证券营销市场的稳定发展。要抓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培育真正的机构投资者。所谓真正的机构投资者,是指投资基金和投资银行。它们是专业投资机构,实行专家管理和运营,实力雄厚,具有规范的投资规则、合理的投资组合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既可以投资于各类合法的有价证券,又可以吸收大量中小投资者的资金,扩大对各类有价证券的需求,在成熟的证券营销市场上,真正的机构投资者是市场投资的主体,其拥有的证券一般占市场份额的60%以上。从山东省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证券经营机构尚不能完全下伸的情况下,应积极培育真正的机构投资者,这既能有效地缓解市场扩容的压力,促进证券营销市场逐步趋于完善和成熟,又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放大直接投资市场规模,引导一部分储蓄存款转换为直接投资,减轻储蓄对社会的压力。

3.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健全证券营销市场功能,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证券营销市场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天然地伴随着两个基本功能,即筹集资金和分散风险。这两个功能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而日趋淡化,由此而延伸出的体制功能或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日趋强化,并为市场制度所接纳,成为效率驱动经济增长的一种制度创新和安排。针对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目前存在的体制功能缺陷及由此而带来的种种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在继续发挥原始的筹资功能的同时,应把重点转移到充分发挥其体制功能上来,即强化其与经济效率驱动增长相适应的资源配置,界定产权和政企分离的体制功能,而相应地弱化与经济投资驱动增长相适应的筹资功能。一是要强化证券界定产权的功能,健全产权的排它性制度。应创造条件,允许国有股和法人股上市流通,完成国有股和法人股向普通股的转制,让A股和B股实现对流,完成A、B股的转制;应进行体制创新,从根本上解决资本的人格化和终极所有权问题,实现产权关系明晰化。这样,通过证券界定产权,实现实物资本与证券资本的互补,形成金融集约发展的微观制度基础和资本周转性、增殖性的运行机制以及健全而合理的选择机制,推进产权制度的变革。二是要强化证券交易的结构调速功能,形成合理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证券交易的结构调整功能主要是通过市场的价格发现和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来实现的。通过强化证券交易的结构调整功能,可以迫使企业不断的进行优化组合,并在制度创新中完成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促进资本的不断流动和重组,并在流动和重组中完成资本存量结构的调整。由此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和资本存量结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三是要强化证券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功能,形成健全的现代企业体制。通过证券可以界定产权,明晰产权关系;可以以资本为核心,形成独立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实现政企分开,明确政府和企业各自的权利义务;可以推动企业真正转变经营机制,形成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可以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根本转变,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科学的经营管理制度。总之,山东省目前正处在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的关键时期,通过健全证券营销市场功能,强化其体制功能的作用,将会推进产权制度的变革,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效地保证两个根本转变的实现。

4.深化市场组织体制改革,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健全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证券中介服务机构通常被誉为市场的“润滑剂”,其数量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证券营销市场建设的完备程度,决定着市场结构弹性的大小(市场结构弹性是随需求重点转移而促使供给方结构调整的灵敏度)。因此,规范化和高专业化水平的中介服务机构,不仅能为证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促使其面对目标市场灵活地调整投资策略和方向,而且也是证券营销市场趋于成熟的重要的标志。从山东省目前的情况来看,经国家批准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信誉评级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30多家,股份制服务中心10余家,数量不少,但由于从业时间短、人员素质低、经验不足等原因,总体质量不高,难以适应证券营销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需要,对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深化市场组织制度改革,使中介服务机构上档次、上水平,使证券从业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为此,一方面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提高其总体服务质量,形成既能够为股份制改造和证券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又具备拓展国内外证券业务能力的势力雄厚的中介服务体系,满足山东省乃至全国证券业和证券营销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强化证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国务院证券委已经下发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通过采取对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的培训、申请、确认、维护、监管、终止等一系列措施,建立起严格的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证券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素质,为此需分期分批对全省证券从业人员进行集中的、有组织的、系统化的专业培训,增强其各方面的能力,有效地保证全省证券业和证券营销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5.深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证券营销市场监督管理体制。

证券法规是保护投资者和筹资者合法权益,约束证券经营机构运作,规范政府机构和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证券营销市场规范化发展的必备条件。国务院已经颁布了《股票发行和交易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的许多法律法规。与此相适应,山东省应尽早做好《证券法》出台后各方面的贯彻落实工作,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具有区域性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机构行为,为形成“以法治市”的管理体制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同时,为了保证证券法律法规的顺利贯彻实施,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从目前情况来看,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应由四个主要层次构成:第一个层次为省证券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对证券营销市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作为主管机关,省证管委对证券营销市场的管理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即进行市场运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市场行为主体依法行事。第二个层次为省证券业协会。它是全省证券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对上担任证券主管机关的参谋和助手,对下担当证券行业的代言人,起着沟通政府与证券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组织协调、上传下达、培养人才、从事海外交往与合作的“窗口”等多项功能。第三个层次为行为主体的自我约束。包括主管机关、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投资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等,都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拟定自我约束规则,切实保证其行为符合法律规范。第四个层次为社会公众监督。虽然它的涉及范围很广,但以资讯公开为前提。我们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各方面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在证券行业的真正实现。

三、山东证券营销市场发展模式设想

证券营销市场作为各类有价证券经营和销售的市场,它在客观上反映的是各类有价证券的供求关系,而在主观上则把它看作是一定时期内市场上购买各类有价证券的需求能力,这种能力表现为一定时期内市场可能购买的最大数量。影响各类有价证券需求量的因素主要有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两大类。如果按照市场营销的特点来概括,证券营销市场=人口+购买力+购买愿望。这个公式表明,股份制企业和上市公司要发行或销售其有价证券,就必须有购买者或需求者,人口越多,其潜在的营销市场规模就越大。但是,要想把这种潜在的市场需求变为现实,还必须同时具备较强的购买力和较高的购买愿望,否则,其现实的营销市场规模仍不会扩大。山东省是一个近亿人口的大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其投资于各类有价证券的能力和愿望日趋增强。

从我国证券业和证券市场目前的情况来看,规范与发展已成为市场的主题。1995年6月, 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在北京确定的有关证券监管工作的方针是:“必须紧紧围绕抑制通货膨胀,配合企业改革,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宁肯慢务求好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的行为,抑制过度投机,在稳定中求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了要“规范和发展金融业”,“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和股票融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证券市场”的要求,江泽民同志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强第三产业的规范和管理,重点发展为社会生产和广大群众基本生活服务的行业,规范和发展金融业,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这一切都表明,规范与发展已经成为我国证券业和证券市场一个较长时间内的发展方向。这既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使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由不够完善到逐步趋于完善,由不够成熟到逐步趋于成熟,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上述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内在要求。

从我国证券业和证券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看,可谓前景乐观,拓展空间巨大。党的十五大报告作为我国跨世纪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纲领,不仅明确了股份制改革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发展方向,而且还赋予了证券业和证券市场所承担的跨世纪的历史重任。我国证券业和证券市场将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战略性改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依托,成为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重要力量,其作为整个国民经济“晴雨表”的地位和作用即将得到充分的展现。不仅如此,我国证券市场未来拓展空间也相当巨大。据测算,我国目前证券的总市值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4%左右,而西方发达国家则占到70—80%,如果把我国目前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至少还有一倍多的拓展空间。面对如此趋势,山东省证券业唯有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通过苦练内功和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实现证券营销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才能迎接未来的挑战。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顺应规范与发展的形势,规划和设计证券营销市场的发展模式,以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已经成为山东省证券业和理论工作者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为此,试根据山东省证券业近期发展的重点和实际情况,结合我国证券业目前和未来发展的趋势,对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发展模式设想如下:

在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将本着“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思路进行运营。其中,“规范”将是这一时期证券营销市场诸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规范化的程度将成为衡量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是否完善和成熟的主要标志;“发展”也是证券营销市场诸项工作中不容回避的重要内容,是全省证券营销市场走向完善和成熟的量的要求。“规范”和“发展”这两个相辅相成的概念,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从质量和数量或效益和速度两个方面,决定着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的规模和方向。根据这一思路,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的发展模式应该是:以规范而健全的市场体系为基础,以市场机制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动力,以形成“以法治市”和“以法兴市”的格局为目的,在保证市场有效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实现证券营销市场发展规模的最大化,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实现,推动山东省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跃。具体的说,山东省证券营销市场应该形成:发达的市场网络,即通过对省内现有的4 家证券集中竟价交易场所和各市地的柜台交易市场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实行联合,建成集中报价、分散交易、统一核算的全省性证券交易报价系统,形成合理分工和规模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并顺应全国即将形成的交易所、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柜台市场三个层次相互联系和有机结合的规模化证券交易市场体系的发展态势,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向交易所过渡,尽快全面实现与全国统一市场体系的接轨。与此同时,立足于省内市场国际化已经起步的条件和自身演进的规律,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时机,逐步推进全省证券营销市场国际化的进程:第一步可以通过积极在国外市场发行国际债券和股票等形式来实现证券工具国际化,第二步可以通过积极组建中外合资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方式来实现证券中介机构国际化;第三步则以市场主体国际化为主要特征,既可以积极鼓励山东省股份制企业到国外发行股票、债券等,也可以积极吸引国外证券来山东省挂牌上市,从而形成省内国际资本市场,实现与国际市场的全面接轨。这一过程既要积极大胆,善于抓住机遇,又要稳妥慎重,明确面临的挑战,通过吸取东亚金融危机的教训和总结国际资本市场成功的经验,有效地化解各类金融风险。这样,通过省内市场与国内、国际市场的全面接轨,形成山东省纵横交错和功能齐全的发达市场网络,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和筹资者的需要。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市场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省内市场建设的实际情况,力争形成有效的三大市场机制:一是上市公司的选择机制,即通过市场的公平竞争选择上市公司,凡是准备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先必须在省内柜台市场上柜交易,在一定期限内运作规范,质量稳定提高,达到上市标准时,再转到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凡是已经在深、沪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应根据其经营业绩、投资回报率、运作规范程度等情况作出科学评价,对不符合标准和质量下降到一定程度的上市公司,应实行停牌或取消其上市资格,重新转到省内柜台市场上柜交易,改变上市公司挂牌终身制,实行优胜劣汰。这样,上柜交易与上市交易互相配合,既能解决已上市公司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又能解决上市资格的公平竞争问题,并由此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提高其整体质量,形成有利于理性投资的市场氛围。二是证券机构的业内兼并或重新组合机制,即在证券行业内部各经营机构之间,通过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的功能作用,促进所有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推动相互间资产和经营要素的重新组合,形成势力雄厚、业务功能全面、人才结构合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具有规模经营优势和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省内“龙头”券商,有效地保证全省证券营销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三是证券投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即通过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防范证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通过实施正确的投资组合策略,有效地防范证券投资的非系统性风险。通过这三大机制的联动和规范运作,促进产权的合理流动,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与发达的市场网络和有效的三大市场机制的形成相适应,山东省应根据国家有关的证券法律法规,尽快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将证券营销市场的运营完全纳入依法调控和管理的良性循环轨道。东亚金融危机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证券营销市场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各类证券法律法规的健康和完善,这是防范和抵御各类金融风险的有效方法。

标签:;  ;  ;  ;  ;  ;  ;  ;  ;  ;  ;  

山东证券营销市场的调查与思考_投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